夏俊峰案件引发的思考
作者:老虎庙 | 评论(1) | 标签:法制, 案例, 夏俊峰, 城管
2010年1月20我就沈阳下岗职工夏俊峰在一次与城管冲突中致死二人,伤一人一案做过分析,文章名《“盲点屋子”成为司法解释的广阔天地》http://24hour.blog.sohu.com/142724038.html 。该文章是在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与我电话交谈后所写,写作期间,勇士屠夫已在赴沈途中,因此稍后又补充了一些屠夫采集的素材。腾彪老师对此案更有接触,因为他是夏俊峰的辩护人。
在案情分析中,我的观点明显突出对于那间城管屋子里发生的事情的质问。而时过境迁,那件屋子里所发生的血案目前只有夏俊峰本人的描述,而其他证据已经很难搜集。作为城管一方,现场亦应有人,但很显然的是从他们那方面取证几乎希望为零。这就叫我们想起一个问题:在杨家的案子里也出现过如此情景。除了被控一方不做举证,还有这些关键的事发地点往往事后发现监控设备失效或者根本没有,以至形成现场盲点。而更为可怕的是,现场是不是会被别有用心之人事后做了证据淹或者掩盖呢?很值得怀疑,但对于类似的情况处理,目前司法又似乎很难公正。
我为此采用了《现代汉语词典》里对盲点的解释:
【盲点】máng diǎn 眼球后部视网膜上的一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不能接受光的刺激,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所以叫盲点。
今年三月,腾彪从沈阳回来交给我一批视频素材,希望剪辑。我略作思索,肯定不能像腾彪那样的法律专家一样去做剪辑,思想一番,还是以我的理解,即焦点在那间屋子。如此为此了这部还嫌粗糙的视频作品。艺术是谈不上了,就请大家更多参与视频里反映的案情,关注夏俊峰的命运以及值得我们接续思索的城市管理问题、司法公正问题,尤其是司法程序的合法与合法性监督问题。 [本文完成于我被软禁家中之时/特记一笔]
欲知案件原为清参考我发在搜狐上的《"盲点屋子"成为司法解释的广阔天地》一文。http://24hour.blog.sohu.com/142724038.html
刚做的视频在这里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250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