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

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十三)

十三 Colin听说城里有一个酒吧口碑不错,我们仨就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杀到了那里。酒吧门脸很小,里面倒也宽敞。去时已经坐满了人,黑白对半。我们去时正好演出休息,好不容易一对夫妇退出我们才坐了下来。酒吧不要门票,也不强迫你买酒,我们自觉,一人买了杯扎啤。过了一会儿,几个穿着西装正和酒客们聊天的老黑站起身来走向中央,原来他们就是当晚的乐手。屋子中央其实没有舞台,就只有一片很小的空地,堆着几台设备。放大器和一对JBL音箱大概都是酒吧的,调音台就放在小号手的旁边,他可以很方便地自己控制音量。后来得知小号手是我们学校音乐系教爵士乐的老师,也是这个乐队的领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爵士5人组,包括鼓、贝司、钢琴、小号和萨克斯。他们全是老黑,而且全都西装笔挺。出声几秒钟后我立刻就体会到了现场的好处。首先是他们的音量,家里的音响再好也发不出那么大的声音,而那对舞台用JBL发出的声音彻底把我们包围了。因为屋子小,我们又坐得近,我甚至感觉到了裤脚管的震动。我发现我不仅在用耳朵聆听,我手臂上的汗毛以及我腿上的皮肤都无法逃脱这声波的诱惑。我无法和别人聊天,无法闷头想心事,甚至无法开小差,我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音乐,任它带着我飘向天花板,然后冲破那层水泥,直达天国。 其次是他们的风格。这帮家伙一出声就把我给乐坏了,原来他们演奏的是正宗的比波普,讲究即兴,节奏强烈而又变化多端,是我最喜欢的一类。这种即兴演奏特别适合在现场看,乐手和观众有一种互动,台下叫得越响,台上的人就越疯,特别好玩。说起来这种比波普其实也有固定的程式,那就是先由管乐器奏出主题,往往好听但十分短小。之后就开始按照小号、萨克斯、钢琴、贝司和鼓的顺序轮奏(因为这里的小号是主角),互相比着玩即兴。好的即兴大师特别像一个特能侃的北京小痞子,他能从一点屁事侃起,把你侃得晕晕乎乎的,好像不着边际,但又不时地回到当初那个话题,让你找不出理由拒绝,心甘情愿地继续听他说。 这帮人都很有个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侃法,听熟了之后我发现小号手就像那个潇洒的先锋诗人西蒙,说出来的话让你觉得不着边际,却又没有勇气承认这是他的错;钢琴手则像王以培,特别朴素,但那突然的灵光一现能把你惊一跟头;贝司手听起来像张广天,不管谁在即兴,那声音总是在你耳边徘徊不去,暗暗地压迫你,让你跟着他走;那个鼓手的水平很高,但看出来他不爱张扬,总是时时刻刻注视着其他4人,十分注意配合,给人一种特别值得信赖的感觉。 那个萨克斯手则像极了俞心焦,狂妄而又富有表现欲。此人是个黑胖子,光头,1米80,体重大概在250斤上下。他上身一件双排扣的西装,下身西裤笔挺,绅士得不象话。可他一吹起萨克斯来,就完全地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最能体现看现场演出的最大的乐趣,因为他特别爱表演,或者说爱显白,是个人来疯。往往他一开始演奏,台下的叫好声就此起彼伏地响成一片。他一般也不会辜负大家的期望,就见他时而眉头紧锁,象是和手里的萨克斯沤气,出来的声音极富力量;时而他又会闭上眼睛作陶醉状,好像告诉大家:我这段吹得太牛逼了,连我自己都被感动了。吹到高潮时他喜欢像鞠躬作揖一般一上一下地起伏,不一会头上就冒出了热腾腾的蒸汽。如果他兴趣来了,他会连吹上一串技巧复杂的变奏,然后突然撒开萨克斯,圆睁双眼,大喊一声:“啊……………”,然后又跟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吹。每到这个时候,台下就会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口哨声,响得能把音乐声都盖过去。我们仨都特别喜欢他。后来知道他叫Eddie,台下特别和善,爱和客人聊天。 后来得知他们每星期六都会来这里演出,于是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仨就成了这里的常客。后来我们还总结出一个穷鬼的办法,就是先在家里用便宜的啤酒把自己灌成微醉,以不影响开车为限。然后去那里要一杯啤酒坐一个晚上,也高一个晚上。因为要在嘈杂的场合说话和叫好,每次我都会把自己的嗓子喊哑。周围的人也都和我们一样,大家去看演出不是为了挑乐手的毛病,或者显身份,或者谈生意,或者聊天,或者回去写乐评,或者无聊得没事干,或者去接受教育,或者去发泄过剩精力,统统不是。大家去听他们演出只有一个目的:Getting High,然后疯上一晚,乐上一晚。 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真正喜欢上黑人音乐,继而喜欢上黑人的。美国的黑人特别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他们坚持自己的口味,不去理会别人的想法,尤其是白人主流社会的想法。黑人喜欢穿花衣服,戴金首饰,他们不在乎别人说他们暴发户;黑人天性乐观,不喜欢悲惨的东西,所以你见到过几个黑人“言情作家”?黑人喜欢简单直白的东西,不喜欢玩深沉,所以你看到很多黑人喜剧明星,却见不到多少黑人先锋派;黑人喜欢找乐,不喜欢辛勤劳动,所以他们不爱读书,却擅长及时享乐;黑人喜欢炫耀,不在乎输赢,所以在没人防守的时候也要来一个大力扣篮,不理会这么做其实浪费体力;就连黑人的口音都拒绝修改,他们甚至发明了属于自己的英语词汇。美国人的种族歧视与其说是歧视黑颜色,不如说是歧视黑人代表的和白人传统不一样的价值观。当年美国黑人歌手保罗•罗伯逊因为会唱西洋歌剧,因此很少受到歧视,后来他开始投身左派阵营,唱起了黑人民歌,这才引来了咒骂之声。 黑人的特点在音乐上表现得尤其充分。都说美国摇滚乐来自黑人,可其实黑人从布鲁斯之后就不怎么玩“摇滚”了,他们有自己的音乐。从布鲁斯到灵魂乐到疯克再到饶舌,哪一样不是只有老黑才玩得了?他们当中也有在主流乐坛获得成功的,虽然这些人借鉴了一些白人音乐中好的东西。但是不管怎样,黑人的东西还是一听就能听出来,他们的魂没有丢掉。 黑人的这种坚持说到底是一种自信。这种自信并不骄傲,就好像比波普一开始都要先中规中据地演奏一段动机,这可以是来自老爵士,但更多地是来自白人社会的流行歌曲或者民歌小调。黑人们先表达了他们对这些东西的尊重,然后很快就开始用自己的即兴演奏发出宣言:“你们那东西是不错,可我有我的想法,来听听我是怎么理解的吧!”可贵的是,黑人音乐家们有自信的本钱,他们的即兴总是充满灵气,轻易地把我这个一直浸淫在中华和美国白人文化中的中国人彻底征服了。 黑人的这种自信其实是最大的反叛。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国内孩子张口说唱黑金,闭口造反有理,可那都是别人用来在他们的环境里造反用的东西,你自己的武器哪儿去了?当这些孩子穿着黑人的肥腿裤站在中国的舞台上用英语骂着台下的中国人时,我感到的只有悲哀。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在造反,可他们其实早已和敌人站到一起去了。那种表演和电视上的明星模仿秀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未完待续) —————- 可惜我没有录下这支乐队的表演,只能贴一首现成的黑人布鲁斯了。下面贴的是Muddy Waters 1963年录制的发烧名碟《Folk Singer》中的一首歌《Cold Weather Blues》(另一把吉他是Buddy Guy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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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朗辩解:我是音乐人,不是政客

郎朗辩解:我是音乐人,不是政客       郎朗最近很郁闷。他在美国国宴上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引起中国知识界的强烈抨击。     @HeQinglian : 朗朗弹奏上甘岭主题歌的事情好有一比。老舍《正红旗下》定大爷宴请洋人时,决定要在洋人不懂的礼节上折辱一下洋人,让洋人从后门进府,肃客时让几位满汉官人抢走在洋人之前面以示轻蔑。阿Q在挨打时心里说”儿子打老子“也类于此。     飞虎:在对外交流中耍小把戏,让人感受不到真诚,只能让中国形象受损。     远在美国的魏先生,甚至写公开信,批评美国政府的纵容。     对于郎朗的行为,我有两个态度。一是批判。随手写了:     【七律· 朗朗献媚】     买点波音媚友邦,玩个花招做补偿;    《我的祖国》一曲散,从此朗朗叫汪汪。       同时,我觉得应该体谅郎朗,我在推特上写:朗朗在美国演奏《我的祖国》,不知是他自己选的还是当局安排的。如果是后者,则不应该骂朗朗。      今天,看到一条信息: @Chinaelections : 郎朗说他既难过又失望;“我的祖国”是55年前的歌,当时他妈妈才2岁,他怎么可能知道这支歌的具体内容。他只知道这是一支绝美的曲子,他经常演奏。音乐是桥梁,他是中美之间的桥梁。他是制造音乐的人,不是政客。        对郎朗的这番话,有一些同胞对他仍然不依不饶:      麻:辩解上了     路:装,接着装      缈:这种辩解,是说他没在中国上学?小学生都知道的,居然大师不知道,奇怪     尘:他还读不懂那些歌词        缈:没上过学吧,自学成才的,就学弹琴了     麻:是中国人哪有不知道这首歌的?他几岁现在?     缈:移民了还抱着红歌大腿不放,名曲多了,弹这个犯得着吗        猫:遇见你们这些家伙,算是倒霉。不留神拍一下马屁,就这个下场。    缈:德艺双馨,不容易做到的    飞:德艺双馨——网民是这么称呼苍井空的    猫:这就跟倪萍和宋祖英两会的提案一样,他们没有那么强的政治意识。我们去谈钢琴,比人家议政要拙劣的多    缈:我们不靠钢琴吃饭的,他们是职业的    猫:所以他们对时政的淡漠也在情理之中,没怎么读过书。    麻:既然淡漠还是什么代表委员,这就是中G特色,拉来凑数    猫:攻击体制设置是问题要害,放过个人吧。他们就是个摆设,别当真。    冰:中国,真相只在网上。    猫:钢琴能练到那水平,不上网正常吧?    麻:直接攻击tizhi往往被和谐,所以只好对个人啦    猫:况且上网是我们的爱好,弹琴是人家的爱好,都没错    麻:但是呢就象刘翔等人对政治很淡漠,但又是委员,做为他个人来说,他可以拒绝做这个委员。并非这类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缈:不懂就不要去凑数,这些人虚荣的要命    猫:拒绝?你觉得这符合基本人性么?如果给了自己是不是会拒绝? 捧臭脚是次要的,利益是主要的,一个企业家在那里有位置你就知道多重要。    麻:还记得那个为希te勒拍宣传片的那个女导演吗?她也可以说:我只是一个艺术家,不是政客。    麻:每个人所面临的考验都是不同的。     ……          中国知识界在此事上的强烈反应,说明了我们的清醒。这是令人高兴的。我想提醒的是,要把批评的重点指向幕后操纵势力。郎朗就一弹钢琴的,他能有什么文化?他能这样辩解,也算不错。总比说出“你们怎么不爱国”这种混帐话要强一些。要求不能太高。     此时适用的王思想语录:对私权利要宽容,对公权力要苛刻。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利益集团。       倒是没有听说美国人有什么强烈反响。他们可能会感谢中国知识界的良心话语,但是,美国人向来大度,他们不会跟一个弹钢琴的小屁孩计较。这就是大国风范。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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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插曲-我和死头们的故事二)

二 上回书说到我刚到美国时去听“感恩而死”表演,当时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天的阳光特别灿烂。现在想来得亏我那时一咬牙买了张票,没想到几年过后加西亚他老人家去天国享福了,我再想听也听不着了。 我真正接触职业死头是在第二年我搬家之后,搬去的是一幢独门独院的House,共五个卧室,最多时住了五个人。在我的记忆里,那个房子里总有股很浓的动物园的味道,因为在鼎盛时期室友们所养的宠物计有: 狗:2只 狼:2只 蜥蜴:1只 猫:2只 蟒蛇:1条 热带鱼:1缸 二房东名叫亚当,将近四十岁,一头金发披肩,人极瘦,不常洗澡,开一辆极旧的尼桑三踹,车身涂满了鲜艳的颜色,上面点缀以小黄花的图案,开出去路上谁都得瞄上三眼。此人是典型的死头,卧室里有半面墙全是死乐队的磁带,都是通过死头地下关系网翻录的乐队演出实况录音,每盘上面都记录着演出时间和地点,亚当似乎对这些磁带了如指掌,讲起这些磁带来就象我跟别人讲崔健一样,特熟。他把自己的两个大音箱装在客厅里,一个角上一个,一点也不发烧。可音箱都是那种15寸口径的,点着了以后震天响。他最喜欢的姿势就是半躺在沙发上,把感恩而死放得山响,同时把那条两米多长的蟒蛇缠在手臂上,就象别人抚摸宠物猫一样不断地摸蛇的皮肤。他用刚生下来的小老鼠喂蛇,那些小东西浑身红通通的,特别好玩,真不忍心就这么喂给蛇吃。 亚当人特别好,待人和气,他的一些死头朋友也都是这样的。亚当没有正式的工作,我刚搬去时他在当厨子,后来给开除了,原因不详。几个星期之后他突然穿了件皱巴巴的西装,把头发梳成一个马尾巴,一大早开车去上班!一问,他才不好意思地回答说,他刚刚找到一个小学教师的工作,我当时就想,让亚当这号人去当小学老师,那学生还怎么健康成长啊? 因为他是二房东,所以客厅里的东西都是他的。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为了high而放置的(除了电视)。比如,他在客厅里养了一缸热带鱼,装饰得千奇百怪,还在后面放了盏灯,点着后花花绿绿的,特别迷幻。另外还有一个闪电发生器,点着后会发出紫色的闪电。屋顶上还有一个舞厅用的反光球,会转。灯光打上去,反射下来一个个圆点,转起来颇有迷幻的味道。 他有过一个还挺磁的女朋友,可有一天突然吹了,原来他和另一个女孩睡觉,被那个固定的女朋友当场抓奸,场面那个难看啊!后来直到我一年后离开为止,他就一直单着身。 除亚当之外,其余的人都是二十出头,可只有我算是有个正经活干的人,其余的人都在打工。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人,也就是那两条狼的主人。一个叫埃利克,他养的是一头公狼。狼真和狗不一样,特别凶,也特别认生,除了主人谁也碰不得。那两只小眼睛总是闪着红红的贼光,挺吓人。 这个埃利克早年风光过头了,欠了信用卡公司十万块钱,只好申请破产。美国的破产法很邪门,欠了多少钱都没关系,一声“我破产了”就全不用还了。不过,破产后七年之内没有信用,不能借钱。中国人看起来这没什么,可一个老美要是不能借钱,那跟被判无期也差不多。这个埃利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没钱交学费,只好在餐馆里当厨子。说是厨子,其实就是烤汉堡包里面的那块牛肉饼,只需记得到时候翻一下就行了,不需要什么技术。其实美国人和中国人也一样,走投无路又没什么本事的都去餐馆或者酒吧这些给胃服务的部门工作。这种工作钱挣得少,埃利克是我们这些人里最穷的(比我还穷!),他唯一自豪的就是这条狼,经常带着它去散步,并借此机会结识那些溜狗的姑娘。他这招还真成功了好几次,每次回来他都对大家大讲特讲他的艳遇,而且特别爱在细节上进行适当的夸张。不过我们都知道,他是属于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主,所以我们都挺理解他的,知道他本质上还是一个好同志,不是一个真的口淫犯。 另一个人叫尼尔,我特别喜欢他。此人的祖先肯定是北欧的,一头浅色的金发,人长得特别高大健壮。他有一张娃娃脸,人其实也象小孩一样特别纯朴,显然是出生于一个简单的家庭。他为人诚实乐观,喜欢帮助人,而且健谈,有他在场面绝对冷不下来。插一句:大多数我接触的美国人都比较简单朴实,老中则大都特有城府,为人十分小心谨慎,这大概和成长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吧。 这个尼尔在一个酒吧工作,但他的志向是去好莱坞学电影制作。他刚搬来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女朋友,一个怎么看怎么象仙女的漂亮姑娘。可尼尔却告诉我们说他一直想把她甩了,可却一直没能成功。从此以后,我们就经常看见他和那姑娘玩捉迷藏,明明在家却硬是让我们去向门外的姑娘撒谎。害得我们经常得忍受她砸门的噪音。也许她特别想讨好尼尔,叫床的声音特响,每次两人进了屋子,我们就知道又有免费900电话可听了。每次这样的情况发生后,尼尔总是很害羞地向我们道歉。我当时对此很是不解,后来他开过一次party,邀请了所有在酒吧工作的同事,我这才知道那是个很高档的酒吧,里面的服务员不论男女都漂亮得惊人,而且大概是跟人打交道久了吧,人人都特能说,为人处事处处显出一副特别自信的样子。我以为他又看上了哪个女招待,所以想把仙女甩了,可是我猜错了,尼尔跟我说他早就打算离开这里去洛杉矶了,不想让那个女孩跟着他走。 一次我过生日,请了许多中国同学来家里玩,尼尔那天晚上快12点了才下班回家,一见客厅里挤那么多人,一转身就出去了,过了没几分钟他居然从邻居那里偷来了一捆劈柴,乐呵呵地招呼大家去后院里点篝火玩。他一来,马上就成了谈话的中心。他大概也特别喜欢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开始狂侃。侃着侃着,尼尔居然拿出一些大麻叶,当场卷了根烟,点着后就要分发给大家轮抽。要知道,那时候出国的人成分比较单一,我那些同学在国内不是党员的也都起码是个团委书记,再加上中国人都有鸦片战争情结,以为毒品一闻上就上瘾,然后人就废了。几个胆小的女生还开始偷偷往上风口转移。尼尔见状立刻就开始给大家上课,从毒品分类到大麻历史,再到禁毒的起因,他居然什么都知道。他那天有两个新的观点给我印象很深: 一,大麻早年是下等人抽的,尤其是墨西哥人和黑人,禁大麻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种族歧视。 二,大麻要是该禁,那么酒则更该禁,酒喝多了会醉,人不但会胡说八道,而且还容易产生暴力倾向,而吸大麻高了之后人会有高兴而平和的感觉,绝对不会去杀人放火,所以大麻比酒好。而当年之所以大麻被禁,酒商起了很大的作用,要是大麻合法,谁还去买酒喝呀?肯定都去买便宜的大麻了。所以是那些酒商游说政府制定了那么严格的禁毒法律,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可尼尔显然低估了多年共产党教育的威力,那天无论他怎么说,大家就是没人敢试上一口。后来,尼尔突然跑进客厅,放上一盘“感恩而死”的磁带,然后跑出来对大家说,这就是抽了一辈子大麻的人做的音乐,你们说,能做出这样好的音乐的人会是坏人吗? ———– 贴一首“感恩而死”乐队早年录制的一首乡村民谣《Friend of the Devil》: I lit out from Reno, I was trailed by twenty hounds Didn’t get to sleep last night ’till the morning came around.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Ran into the devil, babe, he loaned me twenty bills I spent the night in Utah in a cave up in the hills.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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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插曲-我和死头们的故事三)

三 下面我来说说吸大麻的事情。前面我提到的吸法都是卷成卷烟,但那都是不常吸的人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办法,比较专业的人用烟斗。美国的每个城市都有一种专门卖六十年代纪念品的商店,人们叫它“死店”(Dead Store),里面除了卖扎染体恤和一些小纪念摆设用品外,真正卖的其实是吸大麻的用品。因为大麻很贵,所以人们发明了许多用具,以节省原料。比如吸大麻就有专用的烟斗,这种烟斗的锅子比真正烟草烟斗要小,为的就是省烟。“死店”里卖的大麻烟斗有好多特别漂亮,真想都买回来当摆设。 插一段,说到吸烟,我以前特崇拜福尔摩斯的大烟斗,可我上小学的时候,抽不起真正的烟,那时盛行抽树杆儿,就是居民种的爬藤植物的茎,干了以后可以当烟抽,现在那些富裕的独生子女小学生恐怕都没尝过树杆的滋味了吧?到了美国以后,我去参观一个烟草商店,店主在半个小时之内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烟草知识课,并捎带着卖给我一只漂亮的大烟斗,和三种上等英国烟草。吸烟斗可不容易,烟叶的装法就得学一阵,可一旦你尝过英国烟草的味道,你就会觉得什么万保路,红塔山,都是扯淡。不过,在亚当那里住的那一年,因为室友都是死头,死头们一般都讨厌烟草,我们屋子里就贴了个牌子:禁止吸烟!(Believe it or not!)所以我就把烟戒了。 但是,真正的老炮都用Bong,也就是水烟斗。据说让烟通过水过滤一下后,里面的有毒的成分(比如焦油)就会被滤掉,也就会更健康。但是用Bong最大的好处其实也是省烟。吸DM的人都喜欢吸一口以后把烟憋在肺里,很久后实在憋不住了才吐出来,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每一口的价值。可用烟斗的话,一口吸不进多少烟,有不少大麻就白白浪费了。Bong就不同了,这是一种圆柱型的管子,下面装水,并分出一个分枝,头上是一个小烟锅,只能装指甲盖大小的一团烟叶。圆柱上半部分则是空的,并在侧面有一个孔。点着之后,用手指按住那个孔,然后用嘴在Bong的上面拼命吸,烟就从那个分枝经过水的过滤后冒到水面上来,并渐渐充满了整个Bong的上半部,这时你是吸不到烟的,完全是在做准备。等Bong的上半部完全被烟雾充满之后,你就可以松开手指,然后呼出肺里所有的气,用嘴把聚集在Bong上半部分的烟雾一下子吸进肺里。所以,Bong的好坏就决定于Bong的大小,越大,你一次进肺的烟量就越大。亚当只有一个半米高的Bong,后来尼尔搬过来时,带来了一个足有一米半高的巨无霸,你要是矮一点的话,嘴够着Bong的口儿,手就够不到烟锅!自从有了这玩意,那帮死头们高的次数明显增多了。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大麻Bong) 那时大家下班都晚,几乎每天晚上11点后他们就会聚集到客厅里,一边聊天一边用那个巨无霸轮抽。据说大麻高了的感觉和酒很不一样,人喝醉了的时候往往特别亢奋,想到处乱跑,另外胃有时会疼,第二天则会有Hangover,浑身难受,无精打采。而大麻则会让人感觉特别放松,象梦游一样。脑子感觉特别灵敏,思维完全变成了跳跃式的,可却完全失去了逻辑思维的能力,却开始对一些平时不会注意的东西感兴趣。还有,周围人越多,吸烟的人就会越高兴,所以吸大麻的人都喜欢和周围的人分享,大家一起高才更带劲儿。至于生理感觉,高了的人除了会感到饿以外,没什么不适的感觉,而且一觉醒来一切就都恢复正常了。 一般在大家吸烟聊天的时候,音箱里放出来的都是“感恩而死”,以致于后来我都形成了条件反射,一听到他们的音乐鼻子里就似乎闻到了大麻的味道。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我才开始体会到“感恩而死”的好处。高的时候脑子里会很兴奋,思维特别活跃,听音乐的时候特别不希望音乐停下来,那些三分半钟的流行歌曲就不够长了,需要听起来联绵不断的音乐。另外,声音也一定要大,这样音乐才会把人整个罩住,那感觉就象是在一个摇篮里一样,特别舒服。那以后我就常想,据说国内的音乐家也开始吸大麻了,可为什么做出来的音乐还是那么愤怒呢?他们的心里得装着多少愤怒才能把大麻的效果盖过去呀?! 不过,大麻也有很多害处,因此我真心地反对吸毒,我认为完全可以找到更安全的办法来达到极乐的境界,比如听音乐就是这样的一个有效的办法。(未完待续) ——————- 贴一首“感恩而死”乐队1970年录制的民谣《Sugar Magnolia》,据说这是乐队现场演出中唱的次数第二多的歌,歌词中有很多明显的关于大麻的双关语。早年嬉皮士们都会背其中的第二段歌词,这是判断你是否是真嬉皮士的“黄金标准”,呵呵。 Sugar Magnolia blossom’s blooming Head’s all empty and I don’t care Saw my baby down by the river Knew she’d have to come up soon for air Sweet blossom come on under the willow We can have high times if you’ll abide We can discover the wonders of nature Rolling in the rushes down by the riverside She’s got everything delightful She’s got everything I need Takes the wheel when I’m seeing double Pays my ticket when I speed She come skimming through rays of violet She can wade in a drop of dew She don’t come and I don’t follow Waits backstage while I sing to you She can dance a Cajun rhythm Jump like a Willys in four wheel drive She’s a summer love in the spring, fall and winter She can make happy any man alive Sugar magnolia Ringin’ that blue bell Caught up in sunlight Come on out singing I’ll walk you in the sunshine Come on honey, come along with me She’s got everything delightful She’s got everything I need A breeze in the pines in the summer night moonlight Crazy in the sunlight yes indeed Sometimes when the cuckoo’s crying When the moon is halfway down Sometimes when the night is dying I take me out and I wander round I wander round Sunshine daydream Walkin through the tall trees Going where the wind goes Blooming like a red rose Breathing more freely Light out singing I’ll walk you in the morning sunshine Sunshine daydream Walk you in the 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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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插曲-我和死头们的故事四)

四 再说说几个我们系里和音乐有关的人。 前面曾提到我的那个研究蛇的室友,他当年才23岁,就已经是一个4岁的孩子的父亲了,(而现在我们的媒体还在讨论大学生是不是应该被允许同居!)。那时我们俩经常一起去沙漠里抓蛇,现在想起来还真挺刺激的。我刚到美国时买了几张CD,请他评价。他拿起Seal的CD说:不认识!又拿起乔治•麦克尔的CD说:C。再拿起“西蒙&加芬克尔”的精选说:A。最后他拿起迪伦的精选说:A+,他马上把它放进音响,并跳过《Blowing in the Wind》,《Like a Rolling Stone》等经典好歌,从音响里传出的是那首《Positively 4th Street》。然后他就随着音乐在屋子里跳起舞来,还连声说:This is so cool to dance to! Positively 4th Street You got a lotta nerve To say you are my friend When I was down You just stood there grinning You got a lotta nerve To say you gota helping hand to lend You just want to be on The side that’s winning You say I let you down You know it’s not like that If you’re so hurt Why then don’t you show it You say you lost your faith But that’s not where it’s at You had no faith to lose And you know it I know the reason That you talk behind my back I used to be among the crowd You’re in with Do you take me for such a fool To think I’d make contact With the one who tries to hide What he don’t know to begin with You see me on the street You always act surprised You say, “How are you?” “Good luck” But you don’t mean it When you know as well as me You’d rather see me paralyzed Why don’t you just come out once And scream it No, I do not feel that good When I see the heartbreaks you embrace If I was a master thief Perhaps I’d rob them And now I know you’re dissatisfied With your position and your place Don’t you understand It’s not my problem I wish that for just one time You could stand inside my shoes And just for that one moment I could be you Yes, I wish that for just one time You could stand inside my shoes You’d know what a drag it is To see you 这首歌其实是一首“回骂”歌曲,Dylan把所有攻击过他的人都骂了一遍,却用了这么个很有喜感的旋律,让人想跟着一起跳舞! U2的主唱Bono曾经说过,不管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总会有一首迪伦的歌曲适合你的心情,看来这话没错。 我的导师是个五十多岁的漂亮女人,身高有一米七八,穿上高跟鞋后比我都高。她有一头金色的披肩长发,身材保持得特别好。她是一本有名的动物生态学杂志的主编,在学术界有些名气。我跟她学了两年,一点没有看出来她有什么音乐细胞。一次我们坐在一辆车里去开会,她听说我喜欢民歌,就偷偷地向我承认,她在六十年代那会儿也曾经喜欢过民歌,还是一个不错的民歌手。当时唱片公司竞相来找她,要把她培养成一个“金发的Joan Baez”,可她拒绝了。 “为什么呢?”我问。 “我更喜欢动物。”她平静地回答。 后来我还见到了她15岁的儿子,一个已经有一米八零的腼腆的孩子。他那年刚刚得了学校颁发的作曲大奖,他给了我一盘录有他的得奖作品的磁带,是学校自己的管弦乐队演奏,他亲自指挥,风格介于古典和先锋音乐之间,听起来绝对不象是一个初三的孩子的作品。 我们系里有一个管接收药品仪器的仓库管理员,三十多岁,瘦小干枯,人缘特别好,尤其喜欢和漂亮的女孩套近乎。一次他在家里开派对,我这才发现他是个吉它手,他家的客厅里有全套的舞台音响设备,北京一个中等酒吧也不一定比他全,功率大得足以把一个百十人的大厅塞满。那天他把自己的乐队也拉来了,那是一个四人乐队,主唱高大英俊,嗓音也特别象Jim Morrison。他们的音乐也是六十年代那种风格的,特别讲究jam。记得那天大家都聚集在客厅里听他们表演,全都是自己写的歌,水平在我听来相当高。幸好他家是个独门独院,临街的房子,要不然邻居肯定受不了。 后来我给了他一盘录有《梦回唐朝》的磁带,第二天他一上班就来找我,连声称赞到:“牛逼,太牛逼了,他们一定特别红吧?” 我:“……” “你们是不是经常去酒吧演出呢?”我问他。 “正在准备,已经寄了几盘小样给附近的酒吧,正在等消息。” 我实验室的一个同事也喜欢音乐,家里有成箱的LP唱片。听说我喜欢“感恩而死”,便向我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原来他有个哥哥住在旧金山,是个死头。一天他在大街上看见一辆宝时捷跑车,做为一个老资格的死头,他一眼就认出那是加西亚的坐骑。胆大妄为的他竟然把车橇开了,他也没别的心思,就是想听听教主平时自己开车时听什么音乐。结果让他大吃一惊,竟然是ABBA的磁带!你能想象他老人家一边开车一边听着:“Dancing queen, you are the dancing queen!”吗?我的同事指天发誓说这是真的。不过,那时的加西亚已是一个五十岁的老头了,你还能指望他听Nirvana? 其实我喜欢“感恩而死”,不是喜欢他们的音乐技巧或者勇于创新什么的,说实在的,他们的音乐水准并不出众,但他们却是唯一一个在九十年代还在做着六十年代的事情的乐队,而且他们原封不动地保留了那个年代的精髓。我之所以至今仍然有“六十年代情结”,主要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当然还有Dylan)。 再贴一首Grateful Dead的老歌《Box of 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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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之声(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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