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直播室”顾肃访谈
立此存音 以下两个视频是山东经济广播电台“小凤直播室”对我的访谈,共分为上下两篇,主要谈我的留学经历,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认识。以及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密尔的《论自由》,一部电影:美国电影《尼克松》;我演唱的歌“橄榄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DiypCxHFDM/?resourceId=0_07_10_28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NV7HV5kY5A/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4 月 10, 2012
立此存音 以下两个视频是山东经济广播电台“小凤直播室”对我的访谈,共分为上下两篇,主要谈我的留学经历,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认识。以及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密尔的《论自由》,一部电影:美国电影《尼克松》;我演唱的歌“橄榄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DiypCxHFDM/?resourceId=0_07_10_28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NV7HV5kY5A/
阅读更多发布者老子到处说 | 3 月 13, 2012
如果想要在中国的微博上吸引网民的眼球,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告诉你只贴上四个字就够了:「出大事了」。 “出大事了”的当天3月8日,碰巧是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神秘缺席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同一天,大多数网民都认为“大事”与薄熙来有关,甚至有传言指薄“被车祸”了。 以下是毛寿龙微博的追随者所发的部分评论,足可反映薄熙来与王立军事件的发展,仍紧扣着千万中国网民的心弦,有些网民挖尽心思为薄熙来等人取了别名,避过网上的封杀,例如用「不厚」、bxl、平西王来影射薄熙来,「王丽娟」和WLJ则暗指王立军,hu和HJT是指胡锦涛: @顾肃:毛兄这是搞神秘啊,也不说出什么大事了。不厚进去了?还是又什么人跑使馆去了 @刘建伟_微博:这是一个什么社会?这是一个什么时代?如此云里雾里的四个字居然转发数千。真是厥倒。 @刘大胖娃儿:我感觉跟重庆有关……。 @OscarUI: 看来不厚的后台不够硬啊!出事是迟早的!这下不知道怎么 @杨紫茳:赶紧翻墙看看 @Noki冲少:想制造2000次转发,只需这几个字即可 @汤谷2010:我就在墙外,替大家看了一下,原来南华早报有消息,hu定性王是叛徒。这下西红柿就不好说了。 @amyamylee1999:最恨这说话说一半不说全的! @香雪花园:4个字7小时增加10000粉,高,人大校长出名了 @谁是谁的谁啊哈:重庆市人大代表张明渝,所谓大事儿,不过如此。 @freeman吸血鬼日记:平西王要完了。 @TINTIN李:今晚被“出大事了”几个字闹的睡不着!!!神啊快告诉我嘛事 @落地麦子2011:四字消息,搅动神州大地。 @微笑芈芈:难道说我的预感灵验了?这之前,我心里就想,这次他去开会,会有大事态发生。因7日有消息说重庆一个人大代表被4个警察带走,我3月7日21:44的在微博上发“有能耐和本事,就将你们的稀屎控制起来,防跑到别国大使馆。”防跑,是指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阿尔法Y:传播能量超强,几个小时上百万,转的、传的。毛老师可以宣告测试实验结束,让同学们睡一会儿吧。 @谁是谁的谁啊哈:23:48分的消息,bxl明早将会出席重庆代表团的记者会 @我本愚的世界:这个遐想空间大啊 @钟锦化lawyer: 信呢还是信呢还是信呢? @青山雅风:大概与军军有关 @LunaZHONG钟秋:墙外翻了好几层,除了早上HJT指控WLJ这事外,貌似木有更新消息确切的最新花絮。 @行政法林鸿潮:我看,就凭这么一句说了等于没说的话居然被评论和转发这么多次,就算得上是件大事。 @香雪花园:联合早报网专稿*早报北京特派员韩咏红报道)在今天早上缺席全国人大全会的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今天下午公开亮相,参加了重庆代表团的小组审议。 @ZORA-not-ZARA:不熟政治啊…这四个字被评论 转发上千..真有大事了 @刘云飞律师: 撑不住啊,等不起了,静待明日新闻 @刘丰宁:蛤蟆归西啦?! @张羽明未来:据说一个得到消息,上峰要抓他,于是驾车逃跑,于是出车故事了,可能挂起来了,听说未经证实,只能大致传导一下传言。你们自己辨别吧。 @小矛矛鱼:肯定又是不厚和王丽娟的事…
阅读更多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3 月 8, 2012
新浪认证用户@毛寿龙 北京时间3月9日凌晨发布了一条仅仅四个字的微博:出大事了。该条微博短短几小时内就引来了两千六百多条转发和将近两千条评论,更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称自己熬夜翻墙等待消息,可见人们对这件事的关注程度。网友对这条四字微博的解读多与薄熙来昨日缺席人大全体会议有关,甚至有传言薄“被车祸”了。目前并无任何可靠消息证明这些传言。
阅读更多发布者hernandez | 10 月 19, 2011
被“妖魔化”的谣言 二是动辄动用法律手段,对一些有一定事实依据、但又不甚准确的说法,以谣言视之,强力打压,导致在重大社会和安全事件中,中国公民的言论具有极大的法律风险。 中国《刑法》第 105 条第 2 款、第 181 条、第 221 条、第 291 条第 1 款,分别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和明知编造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第 1 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承担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 就谣言在新媒体当中的发布和传播, 2000 年 9 月 25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2000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称,对于“利用互 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 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新闻办公 室、信息产业部 2005 年 9 月 25 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这些条款,由于缺 乏具体的判断标准而显得含糊不清。例如,要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有“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但怎样才算“扰乱了公共秩序”,始终是相关案件中的一个颇有争议 的话题。而且,法律将散布谣言和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相并列,并涉及“故意”这样的主观因素,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他或她并非出于 “故意”而发布或者传播了一些与事实并不完全相符的信息,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 2006 年的“张志坚事件”, [i] 到 2007 年的“红钻帝国”, [ii] 再到 2008 年的“ SS 山地师”, [iii] 各地接连出现因在网上“转载”或“跟帖”,当事网友被公检法机构逮捕或拘留的案例。另外一种情形是因短信而获罪,例如, 2007 年 1 月,北京警方称,发“病猪肉”谣言短信可判 5 年以上徒刑; [iv] 太湖蓝藻污染期间,无锡市民丁某向 130 余人散发“太湖水致癌物超标 200 倍”的手机短信,被无锡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v] 根据法律规定仔细辨别这些案例,不难发现,政府存在明显的滥用法律行为。首先,政府倾向于把凡是与事实不完全符合的传言都定性成法律意义上的谣言。“ SS 山地师”在转发帖子时,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信息庞杂,虽转贴 伤亡人数有误,但仍可证明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事实上,在大的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即便政府也往往没有能力马上判断言论的真假。当局严重混淆散布谣 言扰乱公共秩序与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传播小道消息的区别,后者根本不属于违法行为。在重大灾难之后,许多人都曾传播不知真假的小道消息,提醒亲友注意安全, 从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他们中几乎每一个都可能被抓起来。 其次,谣言是否“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足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所散布的信息的真假,才应该是处理谣言案件的出发点。“红钻帝国”和“ SS 山地师”的帖子是转载和引述,虽然态度激烈,但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则需要视帖子的影响面以及造成的客观结果而定,比如,帖子的传播范围有多广,是否激发了公众的心理恐慌,影响到正常的生产、工作、教学、生活秩序等。 特别需要强调的 是,公众有权质疑、批驳任何报道乃至政府公告的真实性,公民发短信或者转发相关帖子,即使有不实之处,也应被视作自保或者行使监督权,政府部门只能用更加 公开透明的信息来平息大家的忧虑,消除不实之言。一场灾难过后,人们尚未获知政府部门关于预警系统、抗灾能力和救援措施的检讨,却先发现普通市民因为参与 灾难后果的讨论而被警方拘留,这不能不使网络民意的焦点集中在权力是否滥用、言论是否自由等问题上。 杨支柱指出:“基于保护言论自由的需要,判断一种言论是否扰乱公共秩序,应该采用‘明显而紧迫的危险’标准;因为允许政府因不明显的危险阻止或惩罚言论,将使言论者发表任何言论都胆战心惊,而非紧迫的危险是政府有时间采取措施避免的。”(杨支柱, 2007 )之所以要对媒体在灾难和事故方面的报道以及公民的关注采取宽容态度,非常重要的一个理由是这样可以及时避免更大的危害、抢救更多的生命,与之相比,“可能的恐慌混乱仍然属于较小的恶,是不得已的容忍”(顾肃, 2006 )。从补救措施上看,对于言论者可能产生的偏向,政府通过公布真相进行解释说明、揭露言论者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就能消除影响,并不应因批评采用虚构方式就予以强力打击。 一方面,公权机关常常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捕公民,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谣言案件中,诽谤罪成了公权打击私权的武器。 2008 年 7 月,在上海闸北袭警案发生后不久,网上就流传,犯罪嫌疑人杨佳因遭民警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才伺机报复。 7 月 14 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编造、散布谣言的郏啸寅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称,郏啸寅于 7 月 2 日 下午编造了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文章,虚构杨佳因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袭警等内容,在网上多次发布、张贴,并被其 他网站大量转载。检察机关认为,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 246 条,涉嫌诽谤罪。 《刑法》第 246 条 的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必须注意的是,此条 规定放在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当中。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 为。这一犯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公民而不是企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不可否认,郏的造谣对上海警方和办案民警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并 不一定就是应该动用国家强制力处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把对于公职人员的公权行为的评判以诽谤罪入刑,其结果必然是,任何人都不敢对公权实施监督,公民 言论自由的崇高价值也无法得到保障。 言论自由天然包含了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这就要求公共官员面对批评甚至夸大事实的捏造时,不能动辄以诽谤为由主张名誉权和隐私权,更不能以国家暴力机器来 满足个人的私利。而一个又一个因发送短信、网络发帖获罪的案件,却多次显示一些地方长官借助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资源,习惯性地把一切未经官方认可的信息当 作谣言来打击,甚至不惜顶着挟私报复的恶名钳制言论,由此制造了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i] 2006 年 3 月,身为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的张志坚,在制药领域的专业网站小木虫网站( http://emuch.net )和丁香园网站( http://www.dxy.cn )上转帖了一篇揭露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进行“官药勾结”的网文。康力元公司因此向海口警方“报案”, 4 月 26 日,海口市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为由拘留了张志坚, 6 月 1 日,检察院批准将张志坚逮捕。 2007 年 2 月 6 日,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诉,并准许取保候审。 2007 年 4 月 12 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已撤案为由取消取保候审。 2007 年 7 月,在案发近一年三个月之后,被司法机关错误羁押的张志坚获得 24000 元国家赔偿。 7 月 6 日,张志坚转帖网文中的当事人曹文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7 月 10 日,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ii] 2007 年 7 月 18 日,济南特大暴雨,水位迅速上升的护城河完全没过银座购物广场的排水出口,这座济南最大最繁华的标志性商场成了一个巨大的蓄水池。数天后,银座发布官方消息,称“由于疏导及时,超市内无一伤亡”。这成了后来在网络上争议最大的话题之一。一个注册名为“红钻帝国”的 23 岁的女孩在济南舜网( http://www.e23.cn )回帖参与论坛的济南暴雨讨论,声称听亲友说大水涌入银座广场而死了不少人。济南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言”为罪名对其予以治安拘留,认定她的跟帖“内容 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当地一家媒体报道说:“暴雨可怕,谣言更可怕!” [iii] 2008 年 4 月 28 日,一场近 10 年来中国铁路行业罕见的列车相撞事故在胶济铁路上发生。当天, 21 岁的山东高密网民“ SS 山地师”在百度高密贴吧转发了一条名为《火车相撞特大内幕!》的帖子,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定为“内容严重歪曲了正规广播电视媒体关于 4 · 28 事件的真实报道”,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对其处以治安拘留。警方同时警告网民“不要相信网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更不要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布这种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SS 山地师”不仅遭到了治安处罚,还被当地电视台以反面事例曝光,以教育观众。 [iv] 《北京警方:发“病猪肉”谣言短信可判刑 5 年以上》, 《北京日报》 2007 年 1 月 16 日。 [v] 新华网南京 2007 年 6 月 6 日消息。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6 月 12, 2011
公共知识分子是《南方人物周刊》第七期特别策划“影响中国 公共知识分子50人”首先推出的一个概念,此后自2005年起“政右经左工作室”每年推举当年度富有影响的“‘政右经左’版公共知识分子 ”。 其共同标准为: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 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 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南方人物周刊50人名单 经济学家:茅于轼、吴敬琏、温铁军、张五常、郎咸平、汪丁丁 法学家、律师:张思之、江平、贺卫方 历史学家:袁伟时、朱学勤、秦晖、吴思、许纪霖、丁东、谢泳 哲学史家:杜维明、徐友渔 政治学家:刘军宁 社会学家:李银河、郑也夫、杨东平 作家、艺术家: 邵燕祥、北岛、李敖、龙应台、王朔、林达夫妇、廖冰兄、陈丹青、崔健、罗大佑、侯孝贤 科学家:邹承鲁 公众人物:华新民、王选、高耀洁、阮仪三、梁从诫、方舟子、袁岳 传媒人:金庸、戴煌、卢跃刚、胡舒立 专栏作家、时评家:林行止、杨锦麟、鄢烈山、薛涌、王怡 另有向六位已故的公共知识分子致敬:殷海光、顾准、王若水、王小波、杨小凯、黄万里 年度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 政右经左版 2005年 艾晓明 北岛 陈丹青 陈永苗 崔健 崔卫平 崔之元 杜维明 范亚峰 甘阳 高行健 贺卫方 胡舒立 季卫东 蒋庆 康晓光 郎咸平 李敖 李昌平 李银河 梁从诫 林毓生 刘军宁 刘小枫 茅于轼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石勇 孙立平 汪晖 汪丁丁 王怡 王力雄 王思睿 王小东 温铁军 吴敬琏 吴思 谢泳 徐贲 徐友渔 许纪霖 许志永 鄢烈山 余英时 张卫星 张祖桦 朱学勤 毕淑敏 陈璧生 陈奎德 陈明 陈映真 程晓农 程映虹 戴晴 杜光 樊百华 樊纲 冯崇义 傅国涌 高全喜 汉心 何怀宏 何清涟 胡平 江平 金观涛 旷新年 李志宁 林行止 刘自立 龙应台 卢跃刚 摩罗 秋风 任剑涛 史铁生 滕彪 王开岭 王朔 吴国光 吴稼祥 萧功秦 萧瀚 笑蜀 熊培云 杨帆 于建嵘 于仲达 余杰 余华 余世存 袁伟时 张五常 赵启强 郑也夫 仲维光 周国平 2006年 柏扬 曹思源 陈鼓应 陈平原 陈彦 陈志武 丛日云 党治国 邓晓芒 邓正来 丁东 丁学良 董桥 范曾 冯骥才 傅正明 高尔泰 高一飞 葛红兵 巩胜利 顾肃 韩德强 何光沪 何家栋 何清涟 贺卫方 胡鞍钢 胡星斗 黄翔 黄钟 江宜桦 康正果 郎咸平 雷颐 黎鸣 李大同 李欧梵 李远哲 廖晓义 林达 林牧 林贤治 刘洪波 刘擎 刘小枫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彭志恒 浦志强 綦彦臣 钱乘旦 钱颖一 秦耕 秦晖 邱立本 任不寐 任东来 沙叶新 沈志华 盛洪 孙立平 唐德刚 陶东风 田奇庄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克勤 王蒙 王绍光 王晓华 王焱 王友琴 王元化 吴冠军 肖雪慧 谢选骏 徐友渔 阎连科 杨东平 杨炼 杨玉圣 杨支柱 姚国华 易大旗 俞可平 俞梅荪 余英时 袁伟时 昝爱宗 章立凡 张千帆 张思之 张星水 章诒和 郑义 郑永年 朱大可 资中筠 左大培 2007年 艾晓明 安希孟 包遵信 残雪 曹长青 查建英 陈晓律 崔卫平 戴煌 单少杰 单世联 党国英 狄马 丁抒 丁一一 多多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华 高耀洁 国亚 哈金 洪朝辉 胡发云 周瑞金 季卫东 姜戎 金恒炜 金耀基 李柏光 李凡 李劼 李零 李泽厚 李志宁 梁燕城 梁治平 林毓生 刘军宁 刘松萝 刘苏里 刘自立 卢雪松 卢周来 罗中立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摩罗 莫少平 牟传珩 潘知常 丘成桐 秋风 邵建 邵燕祥 石元康 宋永毅 孙隆基 王康 王思睿 王学泰 王怡 韦政通 吴稼祥 吴敏 吴思 晓剑 谢韬 谢有顺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许纪霖 许倬云 薛涌 杨继绳 杨奎松 杨显惠 杨锦麟 姚洋 余世存 余习广 袁剑 袁鹰 张博树 张灏 张鸣 张耀杰 章诒和 赵鼎新 仲大军 周冰心 周策纵 周瑞金 朱华祥 朱凌 朱维铮 朱学勤 朱正 2008年 艾未未 柏杨 北岛 曹思源 长平 陈丹青 陈奉孝 陈桂棣 陈家琪 陈奎德 陈小雅 陈彦 陈志武 程益中 程映虹 戴晴 丁学良 杜导正 杜光 冯崇义 甘阳 郭国汀 韩寒 汉心 郝劲松 何清涟 贺卫方 胡杰 胡舒立 胡星斗 贾樟柯 简光洲 郎咸平 李大同 李和平 李欧梵 李炜光 李银河 连岳 廖亦武 林达 林贤治 凌沧洲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莫之许 南方朔 彭志恒 浦志强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丘岳首 邱立本 冉云飞 沙叶新 沈志华 孙立平 唐德刚 滕彪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建勋 王力雄 王元化 巫宁坤 吴冠中 吴国光 吴敬琏 吴祚来 夏志清 萧雪慧 笑蜀 谢泳 徐友渔 许志永 杨国枢 杨恒均 姚监复 易富贤 于浩成 于建嵘 余杰 余光中 余英时 袁伟时 远志明 张博树 张成觉 张思之 张祖桦 章立凡 郑也夫 郑永年 周其仁 朱大可 资中筠 邹恒甫 2009年 艾未未 艾晓明 北村 北明 贝岭 卜大中 柴静 陈子明 程晓农 崔卫平 丁抒 杜维明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名潞 高希均 高瑜 顾肃 郭罗基 哈金 胡平 季卫东 江平 江艺平 蒋彦永 雷颐 李昌平 李凡 李方平 李劼 李劲松 李筱峰 梁文道 林希翎 林毓生 刘道玉 刘军宁 流沙河 刘晓原 龙应台 卢跃刚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孟浪 茉莉 莫少平 裴敏欣 丘成桐 秋风 任剑涛 邵建 孙文广 唐德刚 万延海 汪丁丁 王光泽 王俊秀 王人博 王绍光 王天成 王焱 王怡 吴稼祥 吴青 吴思 夏业良 萧功秦 萧瀚 谢国忠 谢韬 谢选骏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徐唯辛 徐晓 徐友渔 许纪霖 许良英 许小年 许知远 许倬云 杨东平 杨继绳 杨炼 杨鹏 杨支柱 俞可平 余世存 展江 张大军 张鸣 张千帆 周舵 周勍 周瑞金 周泽 朱立熙 朱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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