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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We chat微信--監控進行中

「WeChat微信」 是手機即時通訊應用程式,除了基本的文字、圖片和視頻傳送,還支援利用對講機型式的語音短信。 近期港台兩地「微信」廣告攻勢一浪接一浪。台灣有羅志祥、楊丞琳紅星助陣,本地則有「Big Four」蘇永康、張衞健等作代言人。這種中國製造的手機軟件,最突出功能是搖一搖,便能查­看附近已安裝此軟件的聯絡人,早前便有報導指它成為新型性罪行手法。 不過,港台玩家可能忘記一個重要事實--這變相在手機安裝過濾軟件,自願奉上個人私隱。近期已有中港用家反映,微信過濾敏感字眼,投訴者包括內地維權人士胡佳。 在十一月,維權人士胡佳表示其微信懷疑受到國保人員監控,微信所能達到的監控效率無異於其他交流方式,如電話、發短訊等。胡佳說:「我冒了險,以為微信相對安全。這是新產品,不是監控我電話與信息超過十年的中國移動通信或中國聯通研發,不過國保竟能複述我的話或語音訊息,我嚇了一大跳,我確定這話語我只透過微信與朋友交流過。」早前,保安人員曾邀請胡佳的朋友問話,從他們的對話中,胡佳與友人早於一個小時前在微信的私人對話竟成了國保審問的內容,令人不能不懷疑微訊的對話受監控。胡佳說:「如果台灣的公職人員,或香港民主派的人使用『微信』的話,你就是坦坦然然把你的生活側影都給了中共的情報機構。」即使內容很快被刪除,由於內容經過服務器傳輸,所以內容也有存檔,一字一句也紀錄在案。另,公保部內也曾要求服務供應商需將用戶紀錄存留一段時間。 微信是騰訊期下的交友聊天軟件, 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其用戶量已破二憶,正籌備推出多個語言版本,擴展至全球。近期已有中國、香港使用者反映,微信也會過濾敏感字眼。據 《自由時報》報導 ,香港網友指出,在北京的使用者傳送給澳洲友人的微信上輸入「趙紫陽」、「薄熙來」,會出現「您傳送的信息包含敏感詞,請調整後再發送」的訊息。這樣,使用者等同自願走入中國的網路防火牆中。 同屬騰訊期下的QQ早就發生過多次侵犯網民私隱事件,當局甚至曾光明正大地引用QQ的私人聊天內容作為證據。二零零八年的嚴曉玲事件中,嚴曉玲懷疑遭當地警方人員輪姦後慘死,其母親林秀英在上訪過程中,經由網上帖子等各形式把事件流傳開去,引起很大迴響,但期後網民郭寶峰因為在網上質疑嚴曉玲是遭「輪姦致死」,並透過QQ上傳了錄像,被QQ出賣了IP,在看守所關了16日。類似給予國保人員其公司用戶私人訊息的事件時有發生。 胡佳:「像騰訊這樣的公司,早就已經跟(中共)體制結合的很緊密了。它不這麼做,就無法發展壯大,成為像現在『巨無霸』這樣一個企業。」他又表示騰訊百是唯一與當局關係緊密的網絡公司。 不管你是否以海外身份注冊,只要從你的發文中透露出你有機會是身份敏感的人物,所發表的言論也會在監控之下。 微信的香港版宣傳廣告《Big Four x WeChat微信:唔Join邊夠Chat?》 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 中國用WeChat監控異議人士胡佳 (10.12.2012) 新唐人電視: 網路社交「微信」成國保富礦? (1.12.2012) 自由亞洲電台: 微信被曝易被監視 專家建議慎用為妙 (29.11.2012) SCMP: Hu Jia explains why mobile apps make activism spooky (15.11.2012) 東森新聞雲: 微信 WeChat 公布代言人羅志祥、楊丞琳使用 ID (3.11.2012) 自由時報: 中國騰訊APP微信今登台 台灣即時通 中國可掌控 (18.10.2012) 南方周末: 網民幫人發帖,被控誣陷罪受審 (29.11.2009) 編輯:方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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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罵聲之於高皓正

奧巴馬有句話說得好:男人最怕入錯行。高皓正和林以諾兩人就有點身分錯位,前者其實適合搞宗教事務,但入了娛樂圈,後者其實適合搞娛樂事業,但進了宗教圈。兩人要是早點發掘到自己的強處,可能早十年就已轟動香江,現在兩人都卡在娛樂圈和宗教界之間,體位有點尷尬,一個有說教慾望的藝人,和一個有表演慾望的牧師,這種「二位一體」其實都挺麻煩的。 高皓正本來是個藝人,但在娛樂圈混得不怎麼樣,轉戰宗教界後,發表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宗教看法,反倒成了風雲人物。作為「宗教界的ATV」,高皓正一個人就做到了ATV上下數百人才能做到的事,說不定收視率比ATV還高。ATV和高皓正都信奉一個道理--越膠越有市場,所以雙方實在可以考慮強強聯手,新開一個節目也好,拿高皓正的高論放在ATV焦點發表也好,相信會有不錯的效果。可惜這個點子可能早被魔童王維基看穿,所以已經把高皓正羅致旗下,令「ATV+高皓正」這樣史無前例的合作未懷胎已流產。 最近被網民大罵的兩位藝人,高皓正和王菀之不一樣,王菀之被網民罵兩句就「真的受傷了」,但網民無論怎麼罵,也驚動不了皓正,甚至越罵越勇,日日有新鮮,這大概是有沒有耶穌護體的分別吧。最近《少年Pi的奇幻漂流》很紅,大家都在談它,有的人看到了神,有的人沒有看到,各有各的解釋,各有各的體會,這是李安導技之神,但拍電影的不如看電影的,高皓正更為神奇,《少年Pi的奇幻漂流》這樣擺明在說宗教的電影他不說,卻竟然從蝙蝠俠電影也能看出宗教意味來,又是上帝又是撒旦的,令人嘆為觀止。這樣的神解讀一出,罵聲自然隨之而來。不知道教徒的世界觀是否都像高皓正般簡單,以為教徒說甚麼都一定是在傳福音,然後 Tom Cruise 拍的電影就一定是在傳科學教的福音吧,甚至信奉佛教的 Steve Jobs 主持研發的 iPhone 一定是在傳播佛教思想吧--那如今蘋果換了個同性戀的 CEO,教徒是不是要抵制蘋果的產品呢?誰知道用過蘋果的產品,會不會都變成了同性戀呢! 我想,高皓正一定是聽罵聲聽上癮了。好心奉勸高先生一句,沉迷被罵和沉迷上黃網不一樣(高皓正說過曾經沉迷上黃網),沉迷上黃網可以自行解決,沉迷被罵卻不能。罵聲需要別人供應才有,不能自給自足,你高皓正聽罵聲聽上了癮,人家罵你可未必罵上了癮。 http://www.rapbull.net/posts/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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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張達明﹕法治暴風雨真的來了

【明報專訊】包致金大法官在10月底的告別會上,語重心長地說,看到香港法治制度的上空,正籠罩着一股前所未有地兇猛的暴風雨。他這番話,在社會上引發不少討論,有人批評他杞人憂天、危言聳聽。但很不幸,這一場法治暴風雨,終於來到。 我過往在不同場合,都表達過我極大的憂慮,就是港府會藉着外傭居港權一案上訴到終審法院的機會,製造藉口,要求終審法院(終院)提請人大常委會(人大)澄清其1999年就《吳嘉玲案》首次解釋《基本法》的內容,以推翻終審法院在2001年《莊豐源案》就雙非孕婦在香港所生子女可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裁決。不幸地,我所擔憂的真的出現了。 擔憂的是 收窄香港高度自治範圍 我所擔憂的,並不在於此舉會對終院構成壓力,因為我相信終院法官是專業的,即使面對多大壓力,仍能無畏無懼地根據法律作出裁決。我所擔憂的,是這經過精心部署的行動,最終會大大收窄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閹割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嚴重摧毁香港法治。 要明白筆者的憂慮,便先要了解在回歸以來因中港法制觀念不同所產生但卻未完全解決的衝突。內地奉行中央領導,三權合作,法院的角色是要配合政府施政,而非監察政府,法律主要是規管人民,便利統治的工具,而非用來限制政府行使權力;香港法治的核心卻是法律至上,崇尚司法獨立,透過法律防止政府濫權,領導人或政府有沒有違反法律,並非由領導人說了便算,而是由獨立的法院作把關的角色。《吳嘉玲案》及《莊豐源案》正突顯出這兩制下的矛盾。 在1999年1月29日,終院就《吳嘉玲案》頒下判辭,判港府敗訴。但當時最惹起內地爭議的,並非裁決本身,而是在判辭內提到若果人大的立法行為違反《基本法》,香港法院有權宣布它們無效。這個說法,根據香港的法治觀念是理所當然,但若根據內地的思維,卻是不可接受。俗稱「四大護法」的內地《基本法》草委更進一步說,根據《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採納行政主導的原則,香港法院並沒有「違憲審查權」,裁定本地的立法是否違反《基本法》。雖然人大其後按港府的要求進行釋法,推翻了終院的裁決,但卻為了避免進一步摧毁香港的法治,故當時沒有收回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但為免香港法院在居港權方面再判港府敗訴,人大刻意加上一附帶意見,表明《基本法》第24條各項關於居港權條文的立法原意,已體現在1996年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的意見中(附帶意見)。 當時梁愛詩承諾 不會「輸打贏要」 及後到《莊豐源案》,原訟庭及上訴庭均判港府敗訴。當時港府清楚知道,除非引入人大釋法,終院很可能會作出相同判決,故強行指稱第24條雖然只是處理什麼人可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因為會對中央管理事務或中港關係有實質影響,故屬高度自治範圍以外的條文,要求終院根據第158條提請人大釋法。港府這做法無疑要求人大介入香港自治事務,削弱香港的終審權,惹來極大的批評,當時的律政司長梁愛詩為表示尊重香港的終審權,在2001年1月18日作出書面解釋,當中承諾不會「輸打贏要」,無論終院作出任何判決,港府都願意接受及遵從。在2001年7月20日,終院頒下判辭,裁定第24條明顯屬自治範圍以內的條文,故毋須提請人大釋法。當時港府同意《附帶意見》並非屬於1999年釋法的一部分,故籌委會1996年的意見對香港法院沒有法律約束力,終院因此仍按照普通法原則詮釋第24條,拒絕跟從籌委會的意見,最後裁定雙非孕婦在香港所生子女可擁有居港權。 《附帶意見》雖然並非有法律約束力的釋法的一部分,但中央的意思已經很清楚表達,根據內地的思維,上級領導既已清楚表明心意,下級法官哪敢不遵從呢? 終院不遵從人大的心意,自然惹來中央的不滿。但值得注意的是,翌日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喬曉陽發表聲明,內容極為克制,只表示終院的裁決與人大1999年的解釋「不盡一致」,「對此表示關注」,而港府亦隨即表明不會尋求釋法,並會接受及遵從終審法院的判決。 中央當時仍持守 不干預香港自治事務的原則 為什麼中央當時沒有指稱終院錯判,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去推翻判決,反而接納其後港府按照裁決所修訂的《入境條例》的備案,沒有根據《基本法》第17條發回令它失效呢?原因很簡單,中央當時仍然持守不干預香港自治事務的原則,亦不想進一步摧毁香港的法治,况且港府在開審前已承諾不會「輸打贏要」。 不過,自2003年7.1數十萬人和平遊行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後,中央開始改變治港思維,中央駐港官員愈來愈積極介入香港選舉事務及政府施政,逐步收緊香港的高度自治。可幸司法獨立至今仍能維持,但情况卻未許樂觀。種種迹象顯示,中央接收到的信息是,要防範司法獨大,破壞行政主導;司法覆核常被濫用,阻礙有效施政。故此中央領導人開始提出「三權合作」論。因為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接受雙非嬰孩及外傭可以擁有居港權,影響自身利益,故提供大好機會,借助民情,以人大釋法去取代司法獨立。位高權重的人不斷批評本港法官不明白中央與地方關係及《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處處強調人大釋法乃憲制的重要部分,更有人提倡將之常規化,以能快捷有效地糾正法官的錯誤。 03年7.1後 中央改變治港思維 若冷靜分析最新情况,便知道根本已沒有需要以釋法去解決雙非嬰孩及外傭居港權的問題。雙非嬰孩在港出生的數字過去10多年激增,關鍵的原因並非終院在《莊豐源案》的裁決,而是因為港府為了振興經濟,開放自由行及推動醫療產業,容讓甚至歡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但卻缺乏規劃,以致本地孕婦得不到服務,民怨沸騰。 數字顯示,裁決兩年後的2003年,亦只有2070個雙非嬰孩在港出生,但到了2011年,數目急升至35,736,當中絕大部分都是經合法預約來港產子。當新政府實施零配額及加強堵截措施後,情况已基本解決,內地孕婦不經預約闖急症室產子的個案已大幅下降,由去年9至12月每月平均150宗,至今年5至8月進一步下降至每月平均40宗,9月和10月再下降至每月25宗,可見日後雙非嬰孩在港出生的個案每年將只有數百宗,甚至少於2001年的620宗。事實上,本地孕婦現在已沒有預約牀位的困難,反而是私家醫院及醫生要面對婦產科業務萎縮的問題。至於外傭居權案,即使外傭在本案終審勝訴,只表示她們在港工作期間與其他外籍僱員一樣可被視為通常居住,但根據終院另一裁決,絕大部分外傭並不能滿足《基本法》「居住連續7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要求,因此仍沒有資格獲得居港權。 值得注意的是,律政司並非要求解釋《基本法》條文,而是要求終院根據《基本法》第158條向人大澄清1999年釋法的涵蓋範圍。但第158條只賦予終院權力及責任提請人大就特區自治範圍以外的《基本法》條文進行解釋,表面上並不涵蓋律政司的申請,故律政司必然會聲稱第158條不應狹義地以字面理解,但因為第158條是關於中央和香港關係的條款,故終院不能自行解釋,必須提請人大釋法。這樣,雖然外傭可否有居留權明顯地屬自治事務,跟中央權責拉不上關係,但政府卻可用這迂迴曲折的法律邏輯,就問題呈交人大一錘定音,以推翻終院2001年《莊豐源案》的裁決。我更擔心,中央會仿效《剛果案》他們認為成功的做法,在聆訊前由中央相關部門或官員致函港府,表示《附帶意見》是1999年釋法的一部分,港府便「順理成章」地將之呈交終院作「參考」,以逼令終院就範。若終院接納律政司的申請,港府便可以理直氣壯地宣稱這是法院的裁決,大家要尊重;若終院拒絕就範,港府或中央官員便可批評終院錯誤理解第158條,因為關乎憲法秩序及中央管理事務,玆事體大,故須提請人大釋法。 涉及基本人權的條文 可聲稱非屬自治範圍 無論如何,人大最後都會澄清《附帶意見》是1999年釋法的一部分,故法院必須跟從籌委會的意見去解釋第24條。為免被批評釋法介入了特區自治範圍條文,違反第158條授權香港法院自行解釋有關條文的規定,人大更可能會搬出在2001年已被終院否決的論據,指出若《基本法》條文對中央管理事務或中港關係有實質影響,便非自治範圍條文。如此一來,便可避免所擔心的「司法獨大」,有效控制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因為日後凡涉及《基本法》條文的訴訟,包括與第24條同列於第3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涉及基本人權的條文,如港府認為不能承受在終院敗訴的後果,便可聲稱該條文對中央管理事務或中港關係有實質影響,非屬自治範圍,如有爭論,便應提請人大澄清或解釋。近日有中央官員提出中央權力包括審查或發回立法機構所通過的法案,並要完善相關機制,這亦留下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的伏線,日後如有需要,港府便可聲稱人大已經審查有關法例,認為沒有違反《基本法》,故法院必須跟從,若有爭論,終院便需根據第158條向人大尋求澄清。 港府近日重申尊重司法獨立,無意向法院施壓,只是向法院提出申請,故市民不該反應過敏,而要相信法院的裁決。若是如此,為何港府一直不肯效法2001年《莊豐源案》未開審前的做法,公開承諾不會「輸打贏要」,無論終院作出任何判決,港府都願意接受及遵從?為何時任律政司長的梁愛詩在2001年確認《附帶意見》並非屬於1999年釋法的一部分,而中央亦一直沒提出反對,但11年後新任律政司長卻可收回這共識,要求終院向人大常委澄清? 所以我有理由擔心,港府此舉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借助早前的民情,以解決雙非嬰孩及外傭居港權為由,翻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的舊帳,遏止所認為的「司法獨大」,把「三權分立」體制推向「三權合作」,大幅收窄香港的自治範圍。 把「三權分立」體制 推向「三權合作」 這場高度自治及法治暴風雨的來臨,似乎已成定局,令我十分憂心和痛心。但我也感恩,在《聖經》裏,看到使徒保羅的一番說話,給予我很大的鼓勵和安慰。他說:當我們的生命裏有上帝時,我們即使處處受困,卻不被困住;內心困擾,卻沒有絕望;遭受迫害,卻不被丟棄;擊倒在地,卻不至滅亡。我希望把這番說話,跟法律界的朋友、和香港市民共勉。我不願香港的法治變得「大陸化」,而是希望香港可以堅守法治及核心價值,以貢獻祖國。 作者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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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NPV主席麥志豪:動物警察 勢在必行 (影像)

我城虐待動物事件一直存在,近日多宗駭人聽聞的虐貓虐狗慘劇得到廣泛媒體報導,民間關注動物團體再次提出成立「動物警察」訴求。坊間態度對此不一,雖然眾多民間動物團體支持要成立一支隸屬於警隊的「動物警察」,但反對意見包括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則認為他們已發揮「動物警察」功能,所以抱持否定態度。然而,不管是漁護署或者愛護動物協會,均不具備刑事的偵察及興訴權,又如何稱得上是動物警察?!如何替受害動物申冤?!倡議團體之一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 特地製作短片,逐一回應反對者論點,並以多宗警方現時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手法,以說明「動物警察勢在必行」! 相關網站: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 AFA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 相關文章: 張婉雯: 這些不斷發生的,荒謬的事情 (16.12.2012) AFA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 成立「動物警察」到底有多難? (15.12.2012) G大調X山卡啦: 《無情夜》:一首為無聲動物哭訴的泣魂曲 (22.11.2012) 張婉雯: 先讓自己強大起來——七一,上街去 (25.6.2011) 張婉雯: 殺一個人,和殺一頭動物,分別在哪裡﹖ (30.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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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SACOM:抗議沃爾瑪敵視集體訴求 要求馬上復職工人王時樹

請聯署的朋友,按此 Link 留下名字、身份簡介及鼓勵語句, 謝謝! 當美國46州超過100個城市的沃爾瑪賣場,正面對著示威者上千場對沃爾瑪員工低薪、長工時等勞權侵犯的抗議與罷工之際,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SACOM)得悉,中國的沃爾瑪工人對內地沃爾瑪賣場不斷惡化的勞動條件,近月亦提出加薪等集體訴求,卻遭沃爾瑪的打壓,工人代表王時樹等三名工人被非法解僱。為此,SACOM強烈譴責沃爾瑪敵視工人集體訴求,報復工人維權行動! 現年52歲的王時樹,自1996年加入深圳沃爾瑪食堂,2009年調職至香蜜湖店,至今年7月已達16年,多年來致力推動沃爾瑪員工維權。2006年,王時樹曾參選沃爾瑪園嶺店工會委員選舉,雖獲最高票數,但被管理層拒絕確認為工會委員。王時樹其後作為工人代表,持續向管理層反映工會不民主、薪資不合理等問題。 2012年7月5日,因不滿調薪幅度、房屋補貼取消及積效獎金評估制度等安排,40多名深圳沃爾瑪工人於深圳配送中心罷工抗議,要求加薪。其間4名工人代表被行政拘留,沃爾瑪並解僱此4名工人。 同月16日,應香蜜湖街道工會要求,王時樹準備有關工人訴求的資料文件,徵集得香蜜湖店85名全職員工聯署,與上級工會及資方進行交涉。其後沃爾瑪以王時樹「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將其解僱。然沃爾瑪未能明確說明王時樹違反了那一項規條,只反覆稱王時樹「影響公司形象」,實為非法解僱! 王時樹現已就其勞動關係被無理解除進行勞動仲裁;並經常穿著寫上「抗議沃爾瑪,非法解僱我」、「員工訴求,正當合理」、「團結一致,維護正義」等字句的衣服,到沃爾瑪賣場抗議。 SACOM支持王時樹復職的訴求,嚴正譴責沃爾瑪報復工人的集體行動,要求沃爾瑪馬上恢復王時樹之職務,並向王時樹等維權工人道歉及賠償。此外,SACOM宣佈正式就深圳沃爾瑪員工之勞動待遇,展開調查,2013年初發表報告,揭露沃爾瑪侵害員工勞權的惡行。 SACOM現呼籲關注勞工權益的香港市民,聯署支持王時樹等工人之抗爭行動。聯署者請於2013年1月1日前,在此Facebook 活動專頁留下姓名、身份簡介及鼓勵語句,或電郵至 antiwalmart@sacom.hk,以示支持。 為協助解決王時樹維權期間之生計,SACOM同時展開小額籌款行動,呼籲關注勞工權益的香港市民,於2013年3月31日前,每人捐助港幣50元。捐款者請將捐款存入本會恆生銀行戶口:024-361-9-010725(帳戶名稱: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 SACOM Ltd.),並將入數紙副本,連同姓名、身份簡介,電郵至 antiwalmart@sacom.hk。 所有捐款將於2013年1月起,每月15號轉交王時樹本人。 團結一致,抗議沃爾瑪打擊維權工人!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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