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有之乡|从河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 看人民代表大会的变化
工农大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已经被国家权力机关打入了另册、被彻底的边缘化。 ——献给即将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正在发生悄然的变化 201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
阅读更多发布者不转不是中国人 | 3 月 13, 2015
工农大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已经被国家权力机关打入了另册、被彻底的边缘化。 ——献给即将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正在发生悄然的变化 201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
阅读更多发布者黑咖啡 | 1 月 29, 2014
By 玉渊潭主 (天涯论坛) 2014年01月29日—04月07日 1. 宋基会违法违纪破坏北京环境,已经严重得罪了人民群众,500多人的签名信已经多次送给市政府。 我们希望金龙书记言而有信,—— 我们就是要敢于“得罪”那些得罪人民群众的人,严肃处理宋庆龄基金会违法违纪破坏北京环境的行为。 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市委郭书记金龙强调——...
阅读更多发布者老子到处说 | 1 月 17, 2013
中国司法独立要靠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 中国一些法律学者和专家呼吁中共新领导人推动中国政治改革,实现和保障司法独立。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主任徐昕教授、司法研究所工作人员黄艳好博士和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卢荣荣等一些学者和专家撰写了《2012年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 报告是在北京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上发布的。 报告认为,在经过4年的新一轮改革后,虽然在包括司法公开和监督制约等方面有一定改善,但司法公正不足、司法公信低下和司法权威失落等现状却仍然没有改进。 报告指出,司法的技术性改革无法解决司法体制的根本问题,改革并没有触及包括司法行政化、官僚化等在内的体制性弊病,以至中国司法无法独立。 报告的执笔者们在引言和结语中都强调司法独立,引言说,十八大后的新领导人是否或者如何启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将决定未来十年中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的走向。 所以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根本保障,而司法改革的关键是确保司法独立,理清司法与党的关系,消除党对司法独立的误解。 报告的结语则指出司法独立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预司法,党也不能干预个案。 报告还特别提到了劳教制度的弊端,指出劳教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由于缺乏制约而导致权力肆无忌惮的滥用。 比如劳教制度被用作打击上访者的“维稳”手段,在重庆“打黑”期间则被用作压制言论的工具等等,说明劳教制度缺乏基本的正当程序保障。 所以报告执笔者说,劳教制度必须废除,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应该交给司法机关,这才是法治的底线,是所有民众的共识。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11 月 2, 2012
【《公民议报》编者按】在这封本刊辗转收到的公开信中,尽管所持的立场、所用的词语未必能为许多读者所接受,但作者以其多年在中共体制内工作的维族干部这样的特定身份所做的观察,确实从一个相当具有说服力的侧面和角度反映了新疆的现实,揭示了中共专制体制下民族问题的结症所在。 我们希望,通过接触不同立场和侧面的观察,可以促进人们换位思维,开阔眼界,拆除对思考和智慧的禁锢。即便打动不了专制统治者的铁石心肠,至少也能为未来民主的中国社会合理和平和睦地解决民族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考角度。 为此,我们郑重地向公众推介这封公开信,欢迎所有媒体和公众的转载和传播。 敬爱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李克强副总理、张春贤书记及中国所有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各族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位维吾尔族作家,多年来在新疆的国家机关从事研究工作,现在国外留学。在中国共产党将要召开十八大之际,一种责任和历史的使命迫使我给各位写这封信。这是我已经思考三年之久的信。我于2009年的7月5日,那个改变我人生的日子开始,每天都在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因为这一天,我通过共产党新疆党委书记王乐泉的自私、残忍、阴险、耍两面派和无能的行为,第一次对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产生了疑问。这对于一名国家干部来说是危险的,因此我决定要给各位写信请求解答我提出的问题。但是因为我始终不能确定中央领导与7.5事件的关系,尤其是在2009年8月当胡锦涛主席在新疆厅级领导干部会上的讲话中,肯定了王乐泉的业绩。说实话,当时不仅是我,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民族干部对胡主席真的很失望。但是大家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能保持沉默。当我到了国外之后,通过网络看到了许多在国内看不到的有关中央领导的消息。虽然其中也可能有偏见,但我根据自己独立的判断力重新认识了胡主席和温总理。尤其是胡主席于2011年7月在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的真诚,温总理关于“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的演讲和在温州动车事件中对受害者家属的真诚,中央对薄熙来事件的处理,最近的中美关系等许多中央为新一轮改革所迈出的步伐都令我感动,更令我敬佩。通过这一切让我看到了中国的未来,让我深深地认识到,中国将会,而且必须有一系列真正的改革。但也面临许多挑战。这些挑战对于60多年来实际无意识地徘徊在封建君主制与共和制幻觉之间1的中国是致命的,也是严肃的。我作为中国人,一位研究哲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分子,有义务和责任在这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把自己的智慧奉献给祖国的民主改革事业。 尊敬的各位领导,国家,她不仅是执政党的国家,也是人民的国家。包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民族。维吾尔族人口对于中国这个大家庭来说也许不是很多,但由于它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它的影响力是全球性的。因此处理好维吾尔族与汉民族之间的关系,维吾尔族与国家制度之间的关系,需要的是科学地认识和家长般的宽容,父母般的关爱和健全的民主与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新疆真正的、长期的和平和繁荣,而不是表面上的、暂时的或只是让外界看的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中国的改革需要全世界中国人(包括国内外的维吾尔族和藏族)的参与和支持,实际上这也是缓和国内外民族矛盾的一种方式 首先,我完全支持胡主席和温总理的改革决心,因为对于中国来说,只有对于目前的制度和民族政策进行彻底的改革,才是唯一解决民族矛盾的办法。为达到这个目的,各位领导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必须得到全国人们,包括所有海内外各民族同胞的共同支持,因为中国不仅是汉族人的中国,也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所有当地民族的中国。无论他们现在哪里,他们都有一颗爱家乡的心。他们都有权利和义务回国参加家乡的建设。他们不应该被拒之门外。至于国家分裂的概念,只有执政党内部出现问题,国家才能被分裂,普通百姓是绝对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其次就是高度膨胀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也能迫使当地民族产生民族分离意识。在新疆多少年以来,除了汉民族以外,所有出过境的其他民族,包括国家公派的留学生,都很容易地被怀疑为有民族分裂嫌疑。这是因为我们长时间的斗争哲学使我们养成了总是用放大镜到处为自己寻找敌人的习惯,我们在这个极端习惯的影响下,在漫长的62年以来,误伤了所少同胞的心,杀害了多少无辜?难道当前被我们到处树立的“海内外敌对势力”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吗?难道我们没有勇气和肚量用同样的放大镜去从全球寻找我们的同胞和朋友吗? 2.只有父母般的爱心和真诚的党,才能改变国家的命运而不是独裁统治 近些年以来,中国的社会问题就像人体内的毒瘤,越存越大。它的来源应该从50年代算起,我们长期处在人为地制造矛盾的状态。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我们失去了尊严,甚至人最基本的权利、人间的爱和平等,人与人之间的信誉和责任。我们只想和那些发达国家的人那样,过上富裕平等的生活,但我们坚持自己病态的制度。我们把钱看得比自己的生命、安全、尊严还重要,因此我们为钱而疯狂。人,开始变成了食物的奴隶,金钱的奴隶。而这时,又是党内权力争夺战和所谓的阶级斗争的高峰,领导干部变成了职务与权力的奴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像我们的许多法律那样,只当作挂在墙上的摆设。因此大家变成了一群原野上的野兽,一群只是为了利益而残害彼此的口是心非者。在这个时间饿死的人暂不算,仅被批斗死的就无法计算,尤其是在新疆,这些政治运动在这里更加猖獗,老百姓的心伤痕累累。像国家主席刘少奇那样的民族精英被我们活活折磨死的时候,被折磨死的维吾尔族精英就有上千万。那些当初承诺给少数民族地区高度自治的诺言,在阶级斗争和敌我矛盾扩大化的年代里,一切变成了一堆废纸,没人再敢提起。多少年来,我们以各种斗争形式在给人间、民族间播种仇恨。这种仇恨回过头来又对国家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及,而我们又用高于国家教育投资的费用2,以最不科学的方法在“维稳”。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对抗纳税人自己,再一次激活新老矛盾。这是多么滑稽的因果关系?这种现象更多的出现在了2009年的7月5日和7月7日,还有当年的9月3日的乌鲁木齐街头,出现在警察和武警的枪刀下。这期间,我也曾为阻止一位汉族女警察在大街上无辜殴打一位抱着孩子拿着大包的维吾尔族村妇而差一点被囚禁,原因只是因为这个村妇没能马上出示她的身份证。因为在这一段时间,警察不需要佩戴警号,警车号被掩盖,任何一位代表国家政权的警察可以随意制裁看不顺眼的任何维吾尔族人。第二天夜里凌晨,有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毫无理由地闯入我的私宅。尽管我是国家高级干部,但就因为我是维吾尔族,因此也没有能够避免这些厄运。这一切让我感到王乐泉们所制造出来的独裁统治和大汉族主义思想所造成的民族仇恨对中国法律、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严重践踏。人们早已厌倦了依任何政治运动形式为百姓洗脑和愚弄百姓的行为。我们需要执政党拿出对老百姓的真诚和责任心,拿出对老百姓的爱。建立健全法制,依法治国而不是依党治国。像胡耀邦时期那样,真诚地向民众承认历史的错误并敢于纠正,才能收拢被打散的民心。有民心在,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 3.建立健全国家法制、避免人的奴性、民众才有资格成为拥有独立人格的公民 搭救民族的灵魂,保护国家的尊严,它不只是依靠金钱,他更不像把国旗从地下捡起来那么简单,他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法制。需要执政者对国家的法律和百姓的忠诚,民众对国家的拥护。拥有独立人格的民众不需要承诺对执政者忠诚,这样可以避免人的奴性和个人崇拜。但民众对国家必须忠诚,这种忠诚体现在对健全的国家法律的顺从而不是对执政者的顺从,因为我们没有处在一个暴君体制下的国家。因此国家的法律对他的臣民必须是平等的、一视同仁的、否则人民有权拒绝服从这个不平等的法律。执政者必须对老百姓和国家忠诚,因为执政者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他们是老百姓选出的领导,而不是老百姓的主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主仆关系。因此执政者有责任让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哪怕是像维吾尔族这样的三等公民)都应该拥有平等的幸福感。国家、执政者和人民,这三者的关系是互补的。他们又是相互独立的,但又是互相限制和依赖的。 执政者是家长,他可以有许多孩子,无论这些孩子是自己生的还是收养的,但是家长必须对每一个孩子一视同仁,尤其不能令维吾尔族这样收养的孩子感到自己被排斥,被边缘化。要充分尊重这个不同血型的孩子的民族个性和历史文化背景,否则这个孩子会想到自己的祖先,他的心会偏离这个家,这与闹独立无关。我们的制度不应该把民族分裂意识强加给这个民族,然后再指责他们闹独立,好以国家分裂罪来加以制裁。如果维吾尔族人一开始就有这种独立意识,当年我们的代表就不会和中央政府签署和平协议。全世界的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但他们对于有民族独立意识的地区和民族并不象中国这样选择激化矛盾、采取高压政策这种最愚蠢的办法也照样在很好地维护他们地区的和平民族之间的团结。 4.西部大开发,究竟谁在受益? 中央从2000年3月开始运作的西部大开发的原本目的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强改革开放力度”等战略。中央的本意是好的,但实际上这个西部大开发政策给新疆所带来的是,大批移民淘金者的疯狂到来;煤矿和金矿私人集团的乱开采,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3在双语教育的幌子下,汉语教学替代当地民族语言教育,新疆所有教学部门毫无理由地、强制性地禁止在校园内使用民族语言教学(少数地方一周只保留两节母语课),不管家长是否愿意、学生是否能听懂,而结果造成当地民族文化素质的快速下滑;4以不会说汉语为借口,大批教师和公务人员被解雇或提前离职,由不会说一句当地民族语言的汉族移民其替代;5民族大学毕业生因为受民族成分和语言的限制,长期不能就业,甚者在乌鲁木齐的人才市场上明目张胆地贴出“少数民族面谈”的标示,剥夺他们申请就业的权利,而汉族大学生,甚者持假文凭来新疆者当月就能就业,对此无人敢于过问;6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在自己的故土经常以种种原因不能自由流动,更没有正常申请护照和自由出入境的权力,他们甚至在中国内地住宾馆和租房的权力都被限制。这些不平等给新疆本地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以开发新疆为名,市郊的农民耕地廉价出卖和多次转手卖给来自内地的“开发商”,这些所谓的“开发者”再转手卖给后来者;获利心急的当地领导随便变卖公共文化设施给“开发商”,而市民失去娱文化场所,农民失去他们的耕地,对此提出异议或上访者就会被贴上民族分裂主义者或疆独分子加以惩罚。事实证明,西部大开发,最终受益者不是新疆大部分当地民族,而是汉族淘金者。而这12年也是新疆民族冲突高发期。但是每次发生冲突,新疆地方政府总是以“民族分裂分子在捣乱”为借口,实施镇压,掩盖自己工作中的严重错误,以此来千方百计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欺骗中央,掩盖事实真相。唯独就不从根本上承认祸起于萧墙的事实,尽管这些是历代新疆各级地方政府欺上瞒下的一贯手腕,难道中央就应该永远地被欺骗下去吗?新疆本地百姓的根本利益就该永远地被剥夺?民族尊严和人权就应该永远地被践踏吗? 5.新疆的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中当地民族比例到底占多少? 这也正是胡耀邦曾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新疆现状关心而提出的一个问题,对此许多维吾尔族高级领导干部记忆犹新。胡耀邦,是懂得永久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位明官。当时他视察新疆时发现,新疆机关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汉族干部,民族干部没有实权,就像现在,几乎是摆设,中央在新疆的各种企业更是如此。尤其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农村和草原,几乎都被兵团所占领,地方和兵团之间土地和水资源纠纷不断。因此胡耀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并制订了相当多的法规和条例,缓和了这些矛盾,“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放开了民族自治权,大力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和教育,保护民族自治权和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尤其是在‘三个百分之六十’”7。这些政策虽也然遭到了希望永远殖民统治新疆的少数汉族干部的反对,但是对于少数民族的教育和文化带来了一场繁荣和平势态和社会的稳定。遗憾的是这些方案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实施,胡耀邦就被迫免职,他提出的有科学依据的民族地区改革政策被批判。实际上,胡耀邦的政策缓和了当时的许多民族矛盾,尤其缓和了从王震时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制造出来的许多地方性的民族矛盾。给蒙受冤、假、错案者的平反,给社会带来了平等和民主的风气。当地民族被殖民的感觉逐渐减少。但是自从王乐泉担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以来,被制造出来的民族矛盾日益尖锐,使当地民族感到自己生活在殖民统治下。 6.不要再让无辜的汉族移民成为殖民主义者的替罪羊 《天山网讯》记者黄艳报道:2010年8月26日,记者从正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新疆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但是适宜人居住的绿洲面积仅7万余平方公里,而在这些绿洲上聚集了新疆95%以上的人口。绿洲的人口密度与东部沿海省份接近。目前新疆人口自然增长率10.5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成为全国人口自然增长速度较快地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自然资源的占有量持续减少,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凸显人口对新疆经济社会的约束越来越强。 根据以上的中国官方信息可以肯定,新疆的移民问题确实是新疆新一轮民族矛盾的引发点。但是如此重要的科学论证仍然没有引起那些拥有强烈的殖民统治欲者的警惕。事实证明,如今以西部开发而涌来的大批汉族移民到了新疆以后,不是去那些戈壁沙漠从事名副其实的开荒,而是他们中的99%以上都生活在已经被当地民族开发好的城市和绿洲地带。而在历史上根据《中国边疆史地研究》记载8,杨增新在1916年给当时的国民政府的呈文中写到:“(新疆)……人民仅二百一十余万,其中汉民不及百分之一。”而现在就在乌鲁木齐市的汉族人口已占到全市人口的72.7%以上。而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其他本地民族一步一步地被挤到生活艰苦的边缘地区和戈壁沙漠中,而绿洲和城市不断地被汉族移民所占领。利益的冲突使民族矛盾不断地激化。而站在这些被激化的民族矛盾的对立面或最前沿阵地的是那些无辜的汉族移民,尽管有强大的国家政权在给他们撑腰,但是他们的人身安全每时每刻都在被挑战。这是一场误导的利益争夺战,同时也是一场被当地人认为掠夺者的汉族移民和当地百姓之间的隐形战争,它的罪魁祸首是国家不科学和错误的移民政策。 当那些土著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被人为地遭到严重地破坏,人们的利益空间在不断地被缩小,有限的资源被掠夺性地开发,城市优越的工作岗位被强制性地占领,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被粗暴地践踏,历来以豪爽和好客为名的当地民族在自己的家园里被排斥、自由和尊严被剥夺时,他们再也不能沉默了,由此产生的民族矛盾的导火线随时都可能引发。在这场不平等的利益争夺战中,是人,是活着的人,是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肯定会有所反应,有所反抗,这是人最起码的本能的表现。但是每一次的抗议都会被打上恐怖分子的标签以悲剧附上句号。当自身利益的保护者被迫屈服于强大的权力的时候,这种屈服绝对不会是长久的,因为这不是自愿的屈服。被迫的屈服只能在对方的心里留下更深的屈辱感,这将会为下一轮的冲突点燃仇恨的烈火。民族矛盾的每一次激化,都会给这个烈火以新的养分。这就是无休止的悲剧的延续。悲剧中的受害者永远都是那些无辜的、可怜的各族百姓。 7.强烈要求撤销伤害民族感情,激发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 民族主义思想在鸦片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号召国人的民族精神,打击外来侵略者,也许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在和平年代里,由民族主义思想激发出来的大汉民族主义情绪的结果,就如最近的“流氓爱国”没有什么两样,因此不应该被提倡。当我们长期以来被奴役的思想情绪在国家错误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历史言论引导下对外发泄的时候,它就以大汉族主义思想意识的方式在发泄给其他比自己人口少的民族,当前这种发泄时常有意或无意地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使它变得合法化。实际上,正是这种不合理的政策为大汉族主义思想的蔓延提供了土壤和养分。在新疆,尤其是王乐泉执政的近20年中,大汉族主义思想开始快速膨胀,在他的多次强调和建议下,中共中央错误地下达了19967号文件。在该文件中强调“新疆的主要危险来自地方民族分裂主义”,以这种方式明显地将新疆除汉族之外所有当地民族看作给国家带来危险的因素,并将汉民族和当地民族有意地对立起来。从那以来,在来疆工作的汉族领导干部的眼里,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是不可信赖,不可重用,但可以利用的群体。那些来疆就业的汉族大学生,复员军人,参加西部大开发的农民工和很容易获得国家无息贷款的汉族投资商的心里,几乎都怀着高傲自大、蔑视当地人的因素。在他们认为,他们来新疆,是为了改变这里的野蛮民族,他们是这些野蛮民族的救世主(其实这些人根本不该忘记,60年代大饥荒时起,是新疆的各民族百姓拿出自己最后的口粮救了多少汉族逃荒者,是维吾尔族的祖先曾用自己辉煌的民族文化一度影响过中原文化这一历史事实,而且在1945年之前新疆人的文化素质已高于内地是有证可查的)。尤其是来新疆的汉族领导干部也带着浓厚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变色镜,作为新疆第一把手的王乐泉,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言人。他的这种错误思想在7.5事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次事件中,王乐泉扮演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者的角色,他把国家的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使得抗议示威的学生运动以国家恐怖划上句号,而且至今都在隐瞒真相。然而这次事件给中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国际影响。目前这种思想也在反方向地影响着当地民族的民族主义意识。潮涨船高,结果这种思想以相互对立的方式使民族关系雪上加霜。但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从来就没有批评过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严重后果,从来就没有关注过大汉族主义思想对于多民族一起生活的国家带来的严重灾难。因此大汉族主义思想在默认中被合法化,这也是导致新疆乃至全国民族关系恶化的实际因素之一。使这种思想合法化的正是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其实未来的中国不是以大汉族主义思想,而是以开放式的国际关系,健全的法制和民主,健康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间的真正的平等、外加经济的发达才能够崛起。 8.重新审核一个违背宪法,不符合逻辑的法律条款 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神圣和公正性,请求重新审核刑法第103条第2款及“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刑法的这个不符合逻辑的条款就是产生许多冤、假、错案的基础。这一条针对的是中国持有不同政见的精英和少数民族。其实就是这些持不同政见的人士,才是推动历史车轮的功臣,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执政者们的神经不应该如此的脆弱,他们不该如此的没有自信,如此的害怕持不同政见者和他们手中的真理。如果国家的基底是稳固的,那么她不可能就因为“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就能达到分裂一个国家的目的。国家,它不是纸老虎。只有执政者的严重失误,国家才能被分裂和颠覆,而不是几个或是几十个老百姓的行为。相反,执政者的错误政策可以分裂人心,让人处处感到“人在曹营心在汉”。实际上刑法第103条第2款和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完全相违背和矛盾的,为了保护国家宪法的神圣和尊严,因该彻底修改这个违背宪法的法律条款。 9.尊重生命,平反89年6.4天安门事件,97年2.5伊宁事件和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重新审理30年以来中国所有的政治犯,良心犯的案件 30年以来,中国以“分裂国家罪”等罪名关押、处决了许多民族精英和持不同政见者。从6.4天安门事件到乌鲁木齐7.5事件至今的23年中,国家对发生的多次不同形式的学生抗议运动的歪曲和镇压,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和人权严重倒退,这严重地影响了民主社会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有本人亲眼目睹的7.5事件中,被警察随意开枪射击,无故入狱和判刑的案件较多,它所造成的恶劣后果是无法估计的。坚决要求重新立案审理那些没有经过审判就遭杀害的人员的案子。对那些无辜、未到法定年龄就被关押甚者判刑的人员依法释放和国家赔偿。据我所知,在新疆对于此类的案件的办案过程非常不严肃。从王乐泉到努尔拜克日的“严办、速办、扩办”的指令下,办案远远超出了法律范畴,无故获刑人员较多。对此类案件不容许律师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因此冤、假、错案的产生率较高。甚者有时几个小青年在一起聊天说出来的几句话,也被当作国家分裂罪的证据而获罪。经常因为一张图片,一篇文章或一首诗就被判成国家分裂罪而获重判。刘晓波、新疆法制报记者海拉提.尼亚孜、青年诗人努尔买买提.亚森、中央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买买提江就是具体案例。 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他们在自己的历史上也犯过许多人权方面的严重错误,但是他们的珍贵之处就是敢于承认历史的错误并能及时地纠正,这需要执政党的勇气和智商。只有敢于摆脱独裁狂想,表现出真诚和责任,避免继续践踏国人的尊严和感情,中国才有资格在国际民主舞台上理直气壮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无论中国在经济上多么强大,但他绝不会被世界人民认为是一个在国际上有威望的民主国家。 10.重新思考乌鲁木齐7.5事件,调查7.7、9.3事件,找出事件真凶,为无辜死去的各族兄弟姐妹讨公道 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中根据官方报道,有197位各族同胞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实际上很多内部人士都知道,死亡人数远远超出这个数字,而且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但是王乐泉为寻找表现他那铁腕治理新疆而获得更高职位的机会,使事态有意扩大化。(我说此话是有真凭实据的。)结果强大的国家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仔细回忆起来,当时在大街小巷带头焚烧公交车者,带头打人者并不是那些上届游行的学生,根据看过官方内部录像的人透露,在那些被抓和被判刑的人员当中,根本就没有看到最早出现在录像中的那些带头引诱犯罪的人,结果放过了那些带头打人者,重判了那些观看者和证人,那些神秘的人物就此消失。而在7月7日同样有汉族暴徒在武警警察的假阻止,真掩护下上街殴打和杀害维吾尔族无辜百姓,打死、打伤致残具体人数新疆政府对外一直都在隐瞒。因为根据王乐泉的话说,“愤怒的汉族群众上街游行抗议”,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手持同一个规格的铁棍,脚穿同一形状的军皮鞋,出现在乌鲁木齐的大街小巷,见维吾尔族青年就殴打。至于这次事件的策划和组织者,新疆高层领导几乎都知道,是王乐泉的夫人,原华凌集团公司的副总裁在组织这次事件,我们根据该集团公司员工最早明目张胆地集体持铁棍上街并在新疆高级法院门前活活打死三名维吾尔族青年而无人敢过问,更有理由这样怀疑。在这次事件中,有无数各民族无辜百姓被汉族暴徒活活打死,但至今这个事实一直在被隐瞒。新疆的王乐泉们为了很好的隐瞒这次屠杀事件的真凶,对外只说7.5事件,不提7.7事件。而对于2009年9月3日的所谓的“针刺事件汉族民众上街抗议”的真相同样在隐瞒,对于在这次被汉族暴徒殴打致死的各族百姓没有公布一个真实的伤亡人数,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对于9.3事件的受害者医院出示的入院治疗证明一概都写成7.5事件,以此来继续隐瞒事件的真相,愚弄民众,挑战世人的智商,而真凶一直在王乐泉们的庇护之下。从新疆政府对于在一年内连续发生的三次民众上街游行和殴打无辜致死事件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王乐泉们一方面在推卸责任而放过了真凶,而另一方面,大汉族主义思想在处处影响着中国执政者们的秉公办事意识,这也正是把中国人引向灾难的继续。 11.强烈要求给予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犯罪嫌疑人(无论他们犯的是什么罪)以平等的公民受法的权利 中国正要走向法治,但是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罪犯嫌疑人总是处在法制之外。尤其是少数维吾尔族人由于一定的社会原因所做出的违法行为一概被认定为国家的敌人。其结果民间维汉之间的一般的摩擦或普通的刑事案件也很容易被认为恐怖袭击,然而在法律面前他们就连和其他的中国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审判、律师的辩护、公平的裁决权都没有,就被“就地惩罚”9。汉族违法分子当着武警和警察的面可以随意殴打和屠杀和自己素不相识的无辜的维吾尔族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裁10。既然维吾尔族被认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成员,尽管他们中的少数人犯了法,他们也应受到法律平等惩罚的权利而不是象动物一样随地被屠杀。可现在被授权“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中国警察的这种极端行为,不但严重践踏人权、给国家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在严重地毒害警察队伍本身,同时也在毒害亲历这种场面的老百姓。接下来,这些警察和目击者也可以随意杀害另一条生命而不受任何惩罚。因为我们的国家政权已经给他们做出了这种榜样。其结果在新疆和中国内地的汉族老百姓的心目中产生了一种认识,是维吾尔族的罪犯,就可以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任何大小违法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就地处决然后给他贴上“恐怖分子”标签了事。 有一点头脑的人应该会想到,新中国成立都已经62年了,那些所谓的“恐怖分子们”几乎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所谓的“恐怖分子”?“恐怖”到底来自哪里?他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每次有一部分对社会现行制度不满的维吾尔族人出来表示一点抗议,就会演变成所谓的恐怖行为?而在中国内地每天都有同样的事件发生,可他们的行为被定为社会治安或刑事犯罪?比如就在“7月29日早上8时,浙江义乌闹市区人才市场门口,一名男子手持4把尖刀,嘴里喊着,‘你们不给我工资,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当场砍死一人,十多人被砍伤……。犯罪嫌疑人黎某已被警方抓获,疑有精神问题。”11难道在维吾尔族人中在这些年以来的高压政策下,不应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吗?不能有由于“就地惩罚”而失去了亲人、以不平等竞争而失去了工作机会,因为强拆而失去了家园,因为毒奶粉、医疗事故、假冒伪劣药品而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吗?比如于2012年5月10日发生在云南巧家的爆炸案、7月2日四川什邡市民反对建设钼铜项目冲击市委等类似的案件在中国常见,但他们都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或社会治安,可是在新疆发生的任何维汉之间的细小纠纷就会马上被当作为恐怖袭击,不问真相一概偏向汉族而把当地人当作恐怖分子来武力镇压。这种做法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更失去了国家政权的威望和公正性。它只能激化矛盾,给维吾尔族人心理播种更深的仇恨,给汉民族造成更多的不安全因素。这将会对民族、对这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和未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最坏的后果还将会给在境外的华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报复性的攻击。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错误的行为。 12.强烈抗议利用国家媒体对维吾尔族人进行群体性攻击 目前,中国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是因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之外,国民、包括维、藏、蒙等民族的平等、人权问题也在不断地引起世界的关注。这种关注与中国的民主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的民族关系的处理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近二十多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刊物上经常出现对维吾尔族群体的攻击和侮辱现象。在一些媒体上,维吾尔族整体被称为恐怖主义民族、闹独立的民族、小偷民族和分裂分子民族而利用强大的国家官方媒体在国内外误导公众对这个民族的认识,甚者在中国由政府负责出版的一些书刊上,以公开污蔑性的字眼评论维吾尔民族整体和这个民族在中央任职的高级领导也在所不惜。由此可见,确实有人妄想以此来证明中国政府对于维吾尔族群体所采取的极端的做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于2002年在王乐泉的资助和支持下,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并多次再版的专著《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就是一例,该书就公开颠倒黑白,对维吾尔族整体,包括维吾尔族的自治区级、中央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污蔑和诽谤,也深深的伤害了维吾尔族整体和在中央有关部门任职的维吾尔族领袖们。在该书的举例行间表达了一种“建国以来,维吾尔族中从中央到地方包括普通干部,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这样一个诽谤性的信息。虽然至今为止,有许多学者对此曾专论表示过抗议,但没有一位中央领导出面说话,结果这种错误的言论在沉默中被默认。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使许多维吾尔族知识分子、领导干部和群众不得不对于中央的民族政策感到心痛和失望。 各位领导,大家应该很清楚,维吾尔族也不是历来就好战和好斗的民族。比如在元朝时期,维吾尔族的祖先和当时的蒙古族统治者相处得就很融洽。那是因为蒙古统治者信任和重用了我们的祖先,在成吉思汗的军营里的高参中,就有威望很高的维吾尔族人。在教育方面,蒙古统治者对维吾尔族的教育模式很欣赏,他们接受了由维吾尔族为蒙古族创造的文字,就是现在蒙古族仍然在使用。在文化上,维吾尔族历史上最繁华的查哈台文学也出现在这个时期。在宗教上,蒙古族王公到贵族不但尊敬当地民族的宗教文化,而且还接受了当时流行在中亚的伊斯兰教文化,使自己的统治更加巩固。而我们目前采用的是苏联斯大林时代的民族政策模式,就是这个错误的模式,使原苏联民族仇恨到处蔓延……。难道这种错误的道路还值得我们继续走下去吗?所以我真诚地希望,对于新疆现行的民族政策、移民政策等等一系列不符合科学的政策一定要改革,冤假错案一定要平反。目前的这种由王乐泉指定的“敌人不动我也要打”的政策只能引发矛盾和伤害无辜,结果使我们的家乡永远不得安宁。 我相信,只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性,本着解决矛盾为出发点,以宽广的爱心对待每一个民族,就能解决任何问题,而不是依靠高压。历史的事实证明,一个民族是杀不尽的,尤其是像维吾尔这样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民族凝聚力的民族。未来不可能永远都在强权者的手中。政府的强制和高压政策只能使维吾尔族人的民族意识更加强化,民族凝聚力更加坚强。历史的事实已经多次证明,有坚定信仰的民族是永远都不会怕死的。带领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和独裁统治一个国家,绝不是一回事。建国62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位国家领导人与维吾尔族的知识分子,包括这个民族的国内外异议人士认真地、平等地坐下来讨论过“维吾尔族到底需要什么?”就“怎样才能和这些占中国领土六分之一土地的主要民族以平等的、友好地相处”这一问题进行过一次对话和沟通,现在也许为时不晚。其实,这也是考验十八大后的新一届中国国家领导人执政能力的机会。只要大家有诚意,就一定可以获得一个完美地结局。这就是我写这封信的最终目的。 茹孜妮莎 2012年8月4日于法国巴黎 背景资料说明 : 1 请看法国哲学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于国家体制的定论,对不同体制做比较,中国62年以来的国家体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和制,因为在这个体制实际表现出了更多的封建暴君主制的因素。 2 根据中国新闻网2012年6月27日中国2011年公共安全支出1037亿,教育支出999.05亿元。http://mili.cn.yahoo.com/ypen/20120627/1140085.html。 3 根据本人实地考察,由于石油开发,在叶城县多处农民栽培几十年的几千亩水果园被喷出地面的石油所污染而枯死,但是没有任何赔偿,阿尔泰的金矿和乌鲁木齐市周围的煤矿的乱开采也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4 根据本人于2010年的春季在多所学校实地调查,和田、喀什等地由于开展双语教育,禁止在校园内讲母语,在学校只关心学生的汉语成绩,其他课程几乎停止,其结果学生的实际考试通过率还不到百分之30,大部分学生高中毕业还不会写一封家信,但为了应付,只好全部发放毕业证。 5 在喀什市中心本来有三处非常独特的电影剧院,是在40年代由民族文化促进会用市民集资款所建的,如今这些电影剧院被政府在没有通过老百姓的同意就擅自卖给了开发商,有开发商在这里盖了本地人买不起的昂贵高层住宅,这既影响了喀什市容,又从此这里的老百姓失去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属于自己的文化娱乐场所。 6 根据本人实地调查,这种现象最明显地出现在新疆喀什市周围和和田地区民丰县。 7 胡耀邦文献信息网http://www.hybsl.cn/ybsxyj/shengpingyusixiang/2010-08-05/21632.html 8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4期,P127、128 9 见人民网乌鲁木齐2011年8月1日的消息 10 请察看2009年7月7日、同年9月3日发生在乌鲁木齐街头事件的现场视频报道。http://www.youtube.com/watch?v=t4Djk_Yanrc&feature=related 11 凤凰网2011年7月30日7公布 12 土耳其人继续在国内抗议中国新疆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在G8峰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他认为在新疆发生的事情是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并呼吁北京政府找出责任人,依法处理。http://www.youtube.com/watch?v=TZQ5isHfDGg&feature=related 13 新疆75事件cctv采訪視頻(内部版)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endscreen&v=It9IcJdrP8M&NR=1 《公民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刊就个别词字和标点符号做了规范化的编辑)
阅读更多发布者审查你妹 | 9 月 25, 2012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北京市居民张悦起诉北京规划委员会一案,西城区人民法院定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2 点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 张悦的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革新里甲 19 号。北京规划委员会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 作出的 2008 规(崇)意选字 0002 号规划意见书载明,总用地面积: 159200 平方米,张悦的房屋在其附图所示规划范围内。 张悦认为,该规划意见书,与本人有重大的利害关系,北京规划委员会在作出该行政许可前,既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进行公示和听取包括自己在内的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 5 条、第 46 条规定。 据此,张悦请求法院确认北京规划委员会作出的 2008 规(崇)意选字 0002 号规划意见书违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因选址引起的行政诉讼,很罕见,可谓新型的因拆迁选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足以说明拆迁受害人张悦维权意思高,动足脑筋,开拓了新的拆迁维权案例。 星期二女,汉族, 1978 年 10 月 28 日出生,住北京市崇文区革新里甲 19 号。电话: 13522585053 、 15611680828 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0 号 。 法定代表人:黄艳 ,主任 。 诉讼请求: 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 2008 规(崇)意选字 0002 号规划意见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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