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

抗议者将在中国驻挪威使馆外示威

香港民主派人士11月30日在香港举行示威,要求释放刘晓波。何俊仁等人下周将前往挪威中国大使馆抗议。 人权组织和香港民主派人士将于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礼前夕在中国驻奥斯陆大使馆外示威。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挪威分部表示,12月9日下午3时将在中国使馆外举行活动,要求释放和平奖得主刘晓波。 受邀出席颁奖礼的香港泛民主派人士向BBC中文网透露,他们9日也会到奥斯陆中国使馆外抗议。 来自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表示,他与何俊仁、李卓人和刘慧卿将带上自制的横额到使馆表达诉求。 而国际特赦组织则表示,会在使馆外高举写有“释放刘晓波”和“释放所有中国良心犯”的标语。 该组织还会向中国使馆递交由挪威民众和国际人士联署的公开信。 佩洛西受邀出席 即将离任的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将作为刘晓波的嘉宾,出席12月10日在奥斯陆举行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礼。 负责为刘晓波和他妻子刘霞统筹和平奖颁奖礼的旅美民运人士杨建利向BBC中文网表示,是他代表刘晓波向佩洛西发出邀请的。 不过,美国驻挪威大使馆11月30日接受BBC中文网查询时表示,佩洛西本人还没有确认一定会出席颁奖礼。 根据往年惯例,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礼的外国政府代表通常是各国驻挪威大使。 杨建利表示,目前已经确定会前往奥斯陆的海外民运和异议人士包括方励之、王军涛、吴弘达、万延海等人。 中国政府强调,刘晓波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对诺贝尔委员会颁奖给刘晓波提出了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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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 万延海受邀将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

万延海受邀将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 示威者在香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前祝贺刘晓波获奖 (08/10/2010) REUTERS/Bobby Yip 作者 法广 今年五月逃亡美国的中国大陆艾滋病维权人士万延海确认,他已接受诺贝尔和平奖得奖人刘晓波的妻子刘霞邀请,将出席12月10日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万延海是刘霞邀请的140名前往奥斯陆领奖的中国维权人士和知名人士中,唯一已确定将出席颁奖典礼的人。 中央社援引英国广播公司的报导说,万延海今年5月逃往美国。他当时表示,无法忍受当局对他负责的爱滋病防治权益组织的骚扰。另据美联社引述不具名中国维权人士说,其他接到刘霞邀请的人,不是被禁止离开中国,就是遭到当局严密监控。诺贝尔委员会成员上週曾表示,刘晓波的亲属中没有人能前往奥斯陆代他领奖。 刘霞曾在网路上发表一封公开信,邀请多位维权人士和知名人士参加颁奖仪式。在这份邀请名单上,约半数都是「零八宪章」的签名者。协助刘霞发邀请函、流亡美国的中国民运人士杨建利证实,万延海是邀请名单上迄今唯一证实可以赴奥斯陆的人。杨建利表示,他将继续努力设法让中国境内人士能去奥斯陆,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会坚持到最后一刻。 报导说,在和平奖颁奖典礼上,主办单位预留了30至50个座位给刘晓波及代表们。杨建利透露,不在公开邀请名单上,但流亡或旅居海外的中国异议人士,也将会出现在这些座位上。 � tags: 中国 –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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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艾滋病日前后中国往往加紧打压艾滋维权

今年的12月1号是第二十三个世界艾滋病日。世界卫生组织最早设立这个特殊的日子,是希望各国在这一天举办各种活动,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中国艾滋病防治教育专家、现在美国的万延海先生注意到,最近几年,中国在世界艾滋病日之际,虽然会举办一些教育活动,但往往也会集中打压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维权活动。在这次有关艾滋病的话题里,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就请万延海先生谈谈世界艾滋病日前后中国对民间艾滋病维权活动的打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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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违法献血,超过法定献血年龄55岁_万延海_新浪博客

10月29日上午8时,北京血液中心两辆采血车驶入卫生部机关大院,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率先参加无偿献血。   最近,全国主要省会大多出现了采血困难的情况,昆明、青岛、威海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血库告急。北京“十一”长假后,采血量也出现下降,血库库存仅为正常值的一半,这是北京首次在献血旺季的九、十月份出现用血紧张。为此,卫生部主要领导带头献血,有着积极意义,但我们认为,卫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需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   我国《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我国卫生部颁布的《献血者的体检标准 》(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对“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做出规定:年龄:18-55周岁。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卫生部领导带头献血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体检,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献血。但是,我们惊讶地发现,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和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同志并不符合《献血法》和《献血者的体检标准》对献血者年龄的要求。卫生部部长陈竺生于一九五三年,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生于1954年,两人均超出法定献血者年龄的上限。   特此,依照《献血法》第十九条规定,向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公安局举报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我国《献血法》第十九条规定: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我们要求: 1、  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公安局依法调查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2010年10月29日在卫生部办公区“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的情况,包括违规采集卫生部长陈竺的血液和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的血液。本次卫生部办公区的献血活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依法对献血者进行体检了吗? 2、  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对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依法进行处分,并向社会通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3、  北京市卫生局和我国卫生部加强《献血法》的学习,在现行法律修改之前,遵照法律组织献血活动。 4、  向国务院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汇报卫生部长陈竺和党组书记张茅违法献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要求国务院和中组部免除陈竺部长职务、张茅的副部长和党组书记职务。   投诉人: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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