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截访

维权网 | 浙江访民徐金海控告政府借湿地保护强征强拆(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三深村一组村民徐金海(手机 13083972776 ),检举控告杭州市政府假借西溪湿地保护为名,强征百姓承包土地,强拆百姓住房,政府却重新搞房屋建设开发谋利,侵害和掠夺村民利益,并对他非法报复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 据访民徐金海揭露,杭州市政府成立西溪湿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西溪湿地保护工程一期批准面积 22.7872 公顷 ,实际面积扩大到 373.6531 公顷 ,非法将农民承包地强行征收,交给该公司经营,将农民住房强行拆除不予安置,而政府将从农民手中掠夺去的土地和住房,并非用于湿地保护,而是建豪华楼堂馆所赚钱,完全是政府欺骗百姓的花招。 访民徐金海所在的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政府成立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于 2006 年 9 月 1 日 以拆字【 2006 】第 50000605 号《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伪造拆迁协议,将访民徐金海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 674.88 平方米 和几千平方米的养猪场全部拆除,只赔偿 557178 元装修费。 2007 年 4 月 1 日 ,政府又张贴一份拆字【 2007 】第 50000666 号《限期拆除通知书》,动用公安,街道干部和城管,将其弟弟徐金友居住已转让到徐金海名下的祖屋,强行拆除,只补偿 112086 元装修费,不给任何安置和赔偿。 徐金海家庭承包的 5 亩 6 分耕地,也被西溪湿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侵占,上访举报同样无果。 访民徐金海的房屋和土地在 2006 年就拆迁和征用,涉及住房安置和土地补偿问题,至今不予解决,徐金海被迫上访后,政府对徐金海非法采取由街道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公安民警和协管员组成人员 24 小时对其控制,参与控制的人员见政府《对重点信访人员(徐金海)值班表》所列,由此可知,政府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无顾忌,公然挑战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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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超生教授”的妥协(zt)

实习记者_王岚清  记者_张小摩 北京报道 摄影_刘浚 6月6日,2岁半的“黑孩子”杨若楠上户口了。 这之前的两年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为女儿若楠的“超生”问题而下岗,并被要求上缴社会抚养费240642元。之后,他起诉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并撰写大量批判计划生育和分析人口问题的文章,甚至不惜以“卖身交罚款”等行为艺术进行抗议,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真正的转机发生在今年5月。赋闲在家的“超生教授”杨支柱,带着一家人回到湖南老家住了半个多月,这期间,他错过了一个来自学院人事处的重要电话。等到5月底他回学院后,才接到正式通知,他可以回学院上班了——但暂时不能讲课,为他专设了一个科研岗。 记者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确认了这个消息。杨支柱还表示,“据说安排工作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让我再靠批判计划生育吃饭。” “不上街,不上访,只上网” 今年2月8日,在起诉北京市海淀计生委(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失败后,杨支柱发现妻子陈虹的银行账号被冻结了。4月下旬,该账号被划走了240642元后,被解冻。 这个“罚款”决定,是根据2011年6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实施的。冻结之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立即从账户上划款,因为上面的定期存储利息就要到期了。为减少杨的利息损失,法院采取了“人性化”的执行,划款时间改在了4月14日定期存储到期之后。 从冻结到划款的过程中,抗争了两年多的杨支柱心有不甘,他通过微博等平台在网上发起了“杨支柱要饭”的活动,向愿意支持他的网友募捐,每份的额度为100元。 在公告中他声称,“我需要的是支持,不是怜悯。凡是赞成计划生育政策的,千万不要因为同情我的遭遇而捐助;凡是怀疑我想借此发财的,千万不要因为怜悯我的孩子而捐助。” 据杨支柱披露的数字,通过“要饭”事件,他一共得到了校外捐助11万多元。许多人因为关系特殊,不止捐了100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也有十多位教师和几位处级干部参加了捐助。“要饭”活动集中进行了一周后,杨宣布所得款项已能满足他的生活需要,不再接受捐款。 从“卖身交罚款”到“杨支柱要饭”,杨支柱策划的一系列抗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也许是担心划款后杨支柱会有过激反应,在划款之前,杨支柱所属的紫竹院街道主任、书记和居委会先后要找杨支柱谈话,学校管计生的干部和居委会主任也找过他。开始,杨支柱一律不见,后来他的律师朋友周泽出面,他才在居委会见了街道办的主任、书记。 据杨支柱说,这次见面的主题是劝说他“自愿履行”法院判决。 杨支柱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个提议。对方表示若杨能“自愿履行”,可帮助他免除部分滞纳金,杨对此十分不屑。他计算过,两年的滞纳金也不过一两万元,更何况只是免除一部分,他不可能为这点钱“低头”。 对方随即又提出为杨支柱解决工作问题。“我们看你特别会找毛病,我们想改善一下居委会的工作,你给我们当监督员,到我们街道上监督居委会,他们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你给我们指出来。他们不改正,你就向我们报告。” “我不干,跟我学的民法专业没有关系。” “你媳妇想不想工作?” “当然想工作。” “要不我们给她安排居委会的工作?” “行啊,我媳妇原来在外企,下岗以前1个月1万。” 街道办主任、书记无语了。这样,杨支柱把对方给堵了回去。 在划款前一晚,海淀法院执行员、街道办书记、学校保卫处长、市公安局的一位警官等几方组成的“强大”阵容,再次来到学院做最后的斡旋。主题仍然是劝说杨支柱“自愿履行”,并明确表示可考虑他的困难免除滞纳金和执行费。 杨支柱十分不解,为何要搞这种“劝说式自愿”?他回答:“账号已经被冻结了,法院要执行是法院的事,没必要经过我同意。”对方又一再解释说,不需要他出任何书面的东西证明“自愿履行”,划款的工作也不需要他签名。“那不就是强制执行吗?为什么说我自愿履行?也不用我签名,什么都不用!真的搞不懂!”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二三十分钟,后来还是那位警官向他挑明了内理。“他们就是要吃个定心丸,担心你又想出什么鬼点子吸引眼球甚至妨碍‘稳定’。”杨支柱恍然大悟,他也做了表态,对法院执行其财产“不上街,不上访,只上网”,法院执行员最终也同意只用“执行”、“划款”字样,不提“强制”或者“自愿”,滞纳金和执行费依然免除。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参加“劝说”的紫竹院街道工作人员。但在杨支柱向记者出示的由海淀区计生委在5月11日下发的《告知书》中,可看到下述文字:关于2010年9月2日对杨支柱、陈虹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一案作出的京海人口收字(2010)11号决定已得到执行,可持本告知书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子女入户事宜。 5月初,划款完成后,法院把相关证明送到杨支柱家中,计生委也把办户口需要的《告知书》亲自送上门,甚至附送温馨提示:别把东西弄丢了,上户口的时候,法院的划款收据也得带上。如此的热情服务,让杨支柱有点哭笑不得:法院和计生委也开始上门服务了? “我并没有赢,计生委也没有全赢,算妥协吧。”杨支柱说。 妥协之后 6月5日,杨支柱在微博上宣布回校上岗的消息后,大多数人表示理解或高兴。但质疑他“被招安”的声音也出现了:“是要堵住你的嘴吗?”、“招安了!恭喜啊!” 面对“招安说”,杨支柱表现得有些愤怒。他的逻辑是:自己既未落草,谈何招安?“我不过是被迫留职,现在重新起用。跟那个‘造反’完全不是一码事。海瑞罢了官再重新起用,不是招安。”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某些所谓支持者眼里,“斗士”必须斗争到一无所有、悲惨绝伦的地步才能满足他们?“白白被拿走了24万,还少了两年多工资,现在依然受歧视不让上课,一些自称曾经支持我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表达他们的‘失望’了。” 今年年初,超生事件出现转机后,包括妻子陈虹在内的家人就劝说杨支柱接受这个结果。“他们怕以后又出什么变故,都说把孩子户口给上了,就踏实了。” 2012年6月4日,杨支柱正式去学校报到。这一天,距离他被解职已经两年零两个月。 就杨支柱的重新上岗,记者就此先后致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宝国、人事处和法律系。法律系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杨支柱确实已经重新上班,是科研岗,现在还不能为学生讲课。 “重新上岗跟当初解聘一样据说都不是学校的意思,目的主要是堵塞我‘卖身交罚款’和‘要饭’的借口,或许还包含减少我批判计划生育的时间的意图,而我也乐得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杨支柱在微博中如此自述。 为其设立的科研岗,还附加了一个限制条件:不准申报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研究课题。“我问我研究什么,上面有安排没有?(书记回答说)上面没有安排,就是不要你在外面流浪,要把你搞回来。第二是说你自己报课题不能报计划生育类的。”这个科研岗,比之前的教学岗位时间上更自由,而且“收入比之前要高”。 两年的漫长抗争似乎就此结束。杨支柱的代价,就是两年的不断折腾以及24万余元的罚款。他没觉得精神上有什么伤害,“因为生孩子之前也可能遇到这些事,再说没有很激烈的事端,(比如)把你抓起来关半个月。” 他也一再对外声明:不会因为有了工作就改变自己的观点或停止关注计划生育问题。不过,之前类似“卖身交罚款”或“要饭”这样的极端方式不会采用了,“已经搞过了,实在搞不出什么花样来了。”如果可能,他更原意采取游说人大代表、给官员寄些宣传材料等相对温和的方式。 杨支柱批判生育控制政策已经超过20年,在二女儿杨若楠出生以前,他已经写了三四十篇反思计划生育的文章,被媒体称为“超生教授”之后,他便把几乎所有精力都投入其中。“我能把几乎任何话题,包括物权话题——譬如18亿亩耕地红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等,都用不了几句话就轻而易举地转到人口和生育问题上来评论。” 他有些得意地声称:“我就像孙悟空一样,有一双识别计划生育这个‘妖怪’的火眼金睛,不管它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象出现。” 这些日子,他开始整理自己批判生育控制的文稿,已定稿30万字,书名暂叫做《下岗副教授谈“人口问题与生育权”》,但他不知道是否能公开出版。 “妥协”之后,他的言辞依然犀利。在他刚写就的万字长文《我只是一个普及常识的常人》中,他回顾了自己这两年的经历并阐述了自己的人口和生育观。在其中,他驳斥了“减少人口以增加人均财富”等论点,称“强制堕胎对妇女的侵犯远超强奸”。在微博上,他的观点与社会学家李银河的部分生育观针锋相对,引起了不少争议。 不过,在实践方面,他的态度变得明显有些悲观。他之前曾放言,计划生育政策两三年就能放开,自陈心境说“(我)并没有幻想打赢官司,只想拖一拖,万一拖黄(计生政策调整到普遍二胎)我就‘赚’了。” 但两三年已经过去,杨开始承认,“现在越来越不敢说这个话了。” 小女儿的户口解决了,杨支柱又开始担心大女儿杨若一上小学的问题。采访当天,正是若一去报名上学的前天,杨支柱有些担心,因为学校报名要求中有一项是需持《独生子女证》。说到可能遇见的麻烦,他扯着嗓子道:“不让我报名,我就去起诉他。” 不过次日,他就告诉记者,女儿并未由于缺少《独生子女证》而受到刁难,下个月,他们就可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了。 抗争的日子正在远去,他明显轻松了很多,甚至开始谈起有关幸福的话题。“我们家有两个孩子,父母孩子都在一起。在中国,我们算是幸福的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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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小崔斥骂他们“不要脸”并不过分

2012年06月19日 12:29:52   人家免费帮助培训你辖区的教师,你有什么理由反对?说得倒好像他本来有权力反对,现在宽宏大量“不反对”,小崔们应该谢恩似的,这还不够“不要脸”吗?人家做好事,你凭什么“不支持”?别说是为你湖南培训,只要是做公益,不管谁受益,正常心态的人就应该支持,叫声好也是“支持”,做所谓“在路边鼓掌的人”也是向善的表示。对公益慈善事业公然说“不支持”,我看说“不要脸”也未尝不可。        政府机构理当支持公益活动         鄢烈山       生性不喜欢凑热闹,很少“围观”热点事件和热门话题,崔永元怒斥湖南省教育厅某位发言人的“三不”主义,我本没有特别关注。但读了本埠两家媒体先后发表的郭宇宽和魏英杰两位朋友批评“小崔”的文章,搜读小崔的微博,我觉得有必要站出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先说自己与小崔类似的支教经历吧。我参加过的公益活动之一“燃烛行动”,由南方周末报社、中国平安、平行公益和第一救护网于2008年3月发起,旨在帮助西部未能转成公职而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走出困境。对于年岁已大、连续代课教龄在10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前代课教师给予5000元左右的直接资助;对年轻一些的”授人以渔”,聘请教师为他们举办农林牧及其他行业基础培训,帮助他们转行谋生。       我们有限的公益资金只能选点实施。2008年和2009年在甘肃渭源县,2010年在贵州黎平县,“燃烛行动”实施的都算顺利和成功。去年春天,我参加的这次选点陕西省某县。我们一行三人再加该省一位记者,先去拜见县教育局长。拜码头是必须的,不然我们根本拿不到代课教师花名册,无从下手。如果局里不支持,我们直接到乡镇(现在乡镇教育办公室都撤编了,由中学或中心小学校长代管),也没人敢理我们。尽管来前已请省教育厅有关官员和县红基会打过招呼,我们又一再声明只做好事决不“添乱”,无奈局长大人不欢迎我们多管闲事。虽说我们带来了资助下岗教师的几十万元,可这与他的政绩何干?他在意的是,曾有下岗代课教师到省里上访,现在好歹已平安无事,又何必没事找事惹这些人呢?       说不动教育局长,我们与县红基会两位副会长打招呼(因为这个项目是得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持的),准备到邻县看看。副会长马上向会长(全国惯例是当地第一把手兼任)汇报情况,可能也晓以得失利害吧,会长(即县委书记)指示教育局及各部门都要支持这项活动。局长大人当然不敢抗命。于是,我们在该县选了两个乡镇去调查前代课教师的现状。当地的原教干和资深教师都很支持,为我们带路翻山越岭核实特困对象。要保证钱用在最需要帮助者身上,这种核实是必要的(事实上,教育局提供的原先上报到省厅的代课教师名单,有些人并不是代课教师而是学校炊事员之类,也有前代课教师是好多年以前因家庭原因自己辞职的),而没有当地干部和教师配合就很难办到。实际上,该县别的党政单位对“燃烛行动”都很支持,党校免费提供培训场所,农科部门推荐师资,参加培训的前代课教师也很高兴,根本没人趁机“搞事”,甚至也没有向我们这些媒体的人诉诉苦。       再看崔永元们搞的“乡村教师培训”项目,他们要从湖南选100名教师进京,没有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也根本不可能进行。如果“越过”省教育厅,直接找“下边的”市县教育部门,“下边的”教育官员会为难;如果没有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极少有校长敢“擅自”同意他的教师进京。虽然学生放假了,老师也还是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即使非常想进京开阔视野的乡村教师,如果没有领导同意,他也不会不顾后果地往北京跑。再说,北京是什么地方?万一这些教师“失控”了怎么办?不说去上访,就是一不留神说出什么让北京的记者知道了而多管闲事怎么好?(这年头,哪个省级机关头头敢保证他管辖的系统没有贪腐或不公不义的事发生?)湖南省教育厅显然对标榜“实话实说”的小崔是不放心的,据崔永元微博说,他“向他们提供了他们非要的所有证明资料”,但人家就是不肯发个文表态让“下边”支持这个培训项目。打电话联系吧,“经常处在三种状态:无人接听、录音接听不回复、活人接听一听就挂”。小崔能不着急上火吗?小崔是个执着的人,尽管“多家省教育厅与我们联系,希望推荐自己省管辖的100名乡村教师来替代湖南到北京培训,我们会相继安排,只是这次就相中湖南了”,不达目的不罢休。对于小崔的“较劲”,我是欣赏的,轻言放弃就不是小崔了。       假若我们的“燃烛行动”当初不得不换点,我肯定也会在微博上“骂”那位县教育局长。只当没事对他一声不吭那不是我的性格,我相信胡适的话,争自己的权利就是为这个国家争权利。小崔“骂”那个表态“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的湖南省教育厅官员,是“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我看并不过分:什么叫“不反对”?人家免费帮助培训你辖区的教师,你有什么理由反对?说得倒好像他本来有权力反对,现在宽宏大量“不反对”,小崔们应该谢恩似的,这还不够“不要脸”吗?人家做好事,你凭什么“不支持”?别说是为你湖南培训,只要是做公益,不管谁受益,正常心态的人就应该支持,叫声好也是“支持”,做所谓“在路边鼓掌的人”也是向善的表示。对公益慈善事业公然说“不支持”,我看说“不要脸”也未尝不可。何况在中国当下的语境,官方说“不支持”,那就等于是“反对”,委婉一点而已。至于“不努力”、“不作为”,从小崔前述情况看,不过是写实,没有一点夸张。       宇宽兄说“特别是乡村教师的培训,如果是教育厅牵头组织的,那一定是官方色彩非常浓厚的”。小崔什么时候要教育厅“牵头组织”了?只是要主管部门认可项目以便开展而已。又说“民间的探索完全可以是个性化的,比如我和一些朋友前几年曾经组织过打工子弟学校教师培训……这个项目压根就没想到要让教育局来支持”——两者有可比性吗?打工子弟学校教师,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来说,连“临时工”都算不上、自生自灭而已!至于说小崔要省里官方支持是要面子,是摆“公益钦差”的谱,这都是诛心之论,难怪崔永元回骂“你也就是个孩子吧”,是“凭合力(理)想象写字拿钱”。       而英杰兄的《小崔要明白,政府不参与就是支持民间公益》,我看通篇是书生之见,完全脱离了中国国情。不能把“支持”、“参与”、“干预”等概念混为一谈。“支持”有广义、狭义之分;“参与”有深度介入与一般性协助之分,“干预”在中文里差不多就是制止不良倾向的意思。一般地说,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公益性的教师培训,乐于其成地尽可能提供协助。我们不能把理想当现实。众所周知,中国现在是“大政府、小社会”、“强政府,弱社会”,民间组织包括公益慈善机构还处于发育初期,连社团独立自主登记都尚处于试点阶段,说什么“民间组织要习惯于(!)在没有权力撑腰的环境下自主呼吸”云云,脱离生活常识太远,好像中国的公民社会早已建成了!       2012/06/19      上一篇: “有容乃大”的中国古城证明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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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山东访民李淑莲遗体冰冻两年,亲属寻求社会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 访民李淑莲“自杀”身亡的消息令各界尤其是访民群体一片震惊和质疑,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等人曾亲临山东调查李淑莲死亡真相。事隔两年多,李淑莲的遗体仍冰冻未下葬。两年多来,她的亲属遭到不同程度的威胁。 李淑莲的儿子宁海路说:母亲李淑莲, 1953 年生人,是山东省烟台地区龙口市的一名外贸公司很好的职工,因脖子受伤定为工伤成为下岗职工。于 1998 年 11 月租龙口市东市场门面楼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正当生意兴隆之时,龙口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李庆顺向李淑莲索要 4 万元未成,管理者百般刁难,生意垮台被逼上梁山,进京上访求公正,被害致死冻冰棺。害人凶手是山东省烟台地区龙口市东莱街道镇长杨新军和副书记谢修泉雇佣下丁家镇的金矿老板张培宝手下的两个打手。 据李淑莲的儿子宁路海回忆:我母亲当时没及时给 4 万元,李庆顺骂说:“生意做的大,就是不懂规矩。”可能是当时 李庆顺急需用钱,我妈后来去找他,他就不理。自此以后,李庆顺经常找我母亲茬子、制造矛盾和刁难,不久之后发展局食品所连续两次故意放水淹我母亲生意货物。经常叫我母亲去录口供、派人刁难。生意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数次用大铁锁关店不让母亲营业,造成 136 万余元的生意货物被封。无法经营而瘫痪,广大消费者高兴而来、摇头叹气而去。我母亲数次找相关部门解决未果,被逼迫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信访,经法院协调,赔款 68 万元没有一次性到位,分期分批付款,由于妹妹要去国外学习,没学费,才去求法院早日兑现预支未付款。法院没有依法处理此事,造成我母亲再次进京上访,龙口市信访、法院押回我母亲隐蔽关锁起来,非法使用刑具殴打致死。 宁路海说,我母亲李淑莲 2009 年 10 月 2 号死于山东省烟台地区龙口市南山集团宾馆的地下室内,后被当地公安人员转移在龙口市殡仪馆,至今冻在冰棺里。烟台法医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缢颈死亡。 宁路海在电话中说,李淑莲离世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地方政府承诺的补偿协议并没有兑现。一家人一直受到监控,山东警方对他们说,上访就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李淑莲的亲属提出了以下要求: 1. 十八大之前逮捕凶手,追究李庆顺、杨新军、谢修泉的法律责任。 2. 要求一次性赔偿 580 万元,让冰冻的尸体入土为安。 死者李淑莲的丈夫宁褔良(身份证: 370623195305080018 )说: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说法干脆同归于尽!死者之妹李淑芬(手机: 13054508670 )说:上访到底,死在中南海也无所谓!一定讨个公正地解决! 李淑莲的亲属表示,如果十八大之前不解决此事,不排除去美国驻中国大使馆讨要人权。 宁路海电话: 18310134667 2009 年阴历八月十四晚 11 点多钟,山东访民李淑莲被非法囚禁在龙口一家宾馆内死亡。李淑莲死亡之前,曾被截访员赤身露体暴力截访遣返,李淑莲生前被关在当地某宾馆的一间房间改造成的 “ 牢房 ” 里。大约十平米的房间,屋里的窗户被钉死并且完全遮住阳光,屋里没有灯泡,只有在走廊里有一个五瓦的灯泡。官方说法李淑莲是 10 月 2 日即阴历八月十四晚上十一点多用一条秋裤上吊自杀。家属见到李淑莲遗体时已是八月十五的下午。当时尸体在火葬场的停尸房,家属见到遗体的时候不让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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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独立参选人李思华就护照被吊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维权网信息员崔泉成报道) 今天( 6 月 18 日 )下午,独立参选人李思华前往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在 115 室,警号为 051236 的郭小芽警官看了李思华的《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其附件后,把他带到了 111 室。这是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龙锋处长的办公室,龙处长警号为 050036 ,手机 13879097910 李思华 6 月 15 日上午 在广州东站买好了 9 点 50 分钟 T813 次直通红磡站(九龙)的特快客车票,欲过边检入香港乘机飞往日内瓦。但检票进站并验证护照时,却被天河边检站告知其护照早在 4 月份就被新余出入境管理处吊销了,其所持护照无效必须剪角作废并不予准许出境。护照两个月前就被吊销了,李思华却一无所知。今天,他特向新余公安申请信息公开。 李思华对申请公开的所需信息内容描述是: 2012 年 6 月 15 日 ,本人护照被天河边检站剪角作废,并口头告之系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于 2012 年 4 月吊销所致,特申请公开 G57502564 号护照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龙处长详细看了李思华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其附件后,只讲了几句与信息公开申请不着边际的话。最后,龙处长说放这里吧,起身就要走人。 李思华请龙处长签收,龙处长问:签收什么?谁跟你签收?从来就没签收过!李思华说依法行政就应该签收呀!龙处长不予理睬,起身就走。李思华很无奈,但他并不意外。他向公检法系统和行政部门以及各种各级信访申诉机构,不知交过多少书面材料,从来就没有一次签收过、回复过。百姓遭受官方非法侵害后,表面上既可行政复议,又可行政诉讼,还可上访喊冤,但实际却是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 尽管如此,李思华还是坚持较真。在广州被天河边检站拦截并对其护照剪角作废后,他就拨通了深圳律师李志勇的电话。李律师当时在上海,电话里明确表示支持他告状维权,并介绍他找广东江门律师王全平。王律师也很支持他诉讼,全天全程陪同他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和广东省出入境管理局投诉,并再次赶到广州东站要求天河边检站出具拦截出境和剪废护照的相关证明。 李思华针对护照被新余市公安局悄悄吊销,出境被拦截事件决心提起诉讼的想法,还广泛征求了重庆律师郑建伟和杭州律师王成以及广州律师黄宇等众多律师的意见,并得到了他们很多具体指导,并且也很快就被很多网站等各种媒体的密切关注和跟踪报道。李思华说我不能辜负这么多热心律师、记者、网友以及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等朋友们的支持和鼓励。 李思华说其护照被吊销却不被告知,既侵犯了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又造成了他办理出国签证和订购机票、预定宾馆等系列费用损失以及时间、精力的大量浪费,他希望能把违法行政的新余公安告上法庭,希望能依法讨回公道并获得损失赔偿。龙处长拒不签收他的申请并一走了之后,李思华立马就赶去邮局特快专递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给龙处长。 李思华表示他只重程序不强求结果,只要坚定不移地走完法律程序,就能助推依法行政的进程。就像他们独立参选人民代表一样,明知不可能依法选举,更明知不可能让独立参选人当选,但他们坚持了全过程参选。他们“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参选和选举打假行动,既揭露了伪选丑闻,又向选民们宣传了选举的法律知识,让更多选民懂得了一人一票、改变中国的道理。他说坚持依法诉讼就能助推法治进程。 附件: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公 民 姓   名 李 思 华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 份 证 证件号码 360502195705131313 联系电话 13320001271 邮政编码 338000 联系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委党校院内家属宿舍 2 栋 402 室 电子邮箱 法 人 其 它 组 织 名   称 组织机构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申请人签名:     李 思 华      2012 年 6 月 18 日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 2012 年 6 月 15 日 本人护照被天河边检站剪角作废,并口头告之系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于 2012 年 4 月吊销所致。 特申请公开 G57502564 号护照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所需信息的用途 了解本人护照被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吊销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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