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截访

维权网 | 朱彭庆遭开发商雇人打伤,警方推诿不立案(图)

(维权网信息员夏飞石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2年6月14日下午4点,上海市黄浦区访民朱彭庆遭到开发商(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雇用3名社会青年殴打受伤,造成左手粉碎骨折。 朱彭庆向半淞园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见左手发青,肿得像馒头,并给开了检伤单,叫朱彭庆去上海市黄浦区第九人民医院检伤看病,并将一名打人的凶手带去问话后释放。 6月15日上午10点,警方来电叫朱彭庆到半淞园路派出所做笔录后。朱彭庆询问案情,警方却推诿说正在处理中,不予立案。 据了解,朱彭庆现年68岁,原在上海市黄浦区方浜西路23弄66号(黄金地段)开有一间茶馆,面积33个平方米,以此为生。 2006年6年4月30日,被开发商强迁,之后便失业,居无定所,生活异常困难。多年以一直多次为此事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访,却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反而遭到有关部门的打压。 2012年6月14日下午,朱彭庆再次来到开发商(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要求给予合理的补偿。不想,却遭到开发商雇用3名社会青年对朱彭庆进行殴打,造成左手粉碎骨折。向半淞园路派出所报警后,警方却推诿正在处理中,不予立案。 朱彭庆手机:18917382582 半淞园路派出所:021-2303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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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福州维权代表毛起平遇袭身亡,上百警察抢尸(图)

(维权网信息员唐晓报道) 今天(6月15日)凌晨约5点,福州台江区主要官员带着宁化街道、祥坂经济合作社官员及一百多个警察,闯进宁化街道,抢夺昨晚8点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福州冤民毛起平的尸首,尸首被抢走后连死者家人都不知去向。 福州维权代表毛起平,男,58岁,家住福州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经济合作社。2年前毛起平的房子和经济合作社的大部分土地,在未事先依法补偿的情况下被强拆开发。为此无家可归的毛起平带领祥坂社员无数次上访请愿,同时举报祥坂官员非法截留数亿元拆迁征地款的腐败行径。 通过毛起平等人的不断告发,祥坂经济合作社不得不下发数亿元征地拆迁款的一部分,给每个社员(按人口)8万元征地款。也因此毛起平成了这些腐败官员的眼中钉肉中刺,遇害前就多次遭遇被追杀、被拘留等报复迫害。 据毛起平家人给本网信息员介绍:毛起平日前遇袭重伤,在医院苏醒后对前去看望他的群众说,他于6月12日下午骑着电动车去位于福州闽侯和闽清交界处的养蜂场。傍晚约7点半,行至闽清一山脚处,突然遭到7个手持铁棍的歹徒殴打。他感觉后颈椎骨一阵剧痛,就瘫软下去不能动弹,歹徒接着取出针管对着他的左小脚腕处连续注射了两针,后将他弃于路边的杂草芦苇中匆匆离去。 次日(6月13日)早6点毛起平被过路行人发现,送到福州解放军93医院抢救。军医告诉毛起平家人,通过化验得知毛起平被人注射了甲苯溶液。 6月14日早上福州警方到医院调查取证,但不知为何警察只是逛一逛,连毛起平的笔录都没做就走了。 同日下午很多福州冤民和群众到医院住院病房看望反腐维权英雄毛起平,众人亲见毛起平左腿浮肿,左脚针眼清晰可见。毛起平情绪很高,唱起了歌曲,并说:之前非常害怕这次会像李旺阳一样“被自杀”,现在这么多人关心我,关注我,我不怕了! 傍晚时分正在骨科住院病房救治的毛起平被退回到门诊部,之后又转入特护病房,陪护的家人和群众被拒绝进入。约晚上8点半,毛起平的家人被告知,毛起平经抢救无效死亡。 毛起平的房子2年前被强拆,全家人本来就无家可归。现毛起平突遇不测,连停尸的灵堂都无处安放,出于无奈,家人在群众的帮助下于14日晚10点将毛起平的尸体运到宁化街道暂时停放,之后在今天早上就出现了百警抢尸的荒唐闹剧。 毛起平家人认为毛起平之死当地腐败官员有很大嫌疑。据知情人反映,在台江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台江区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中,竟然有要求台江公安分局加大证据收集固定工作,择机予以依法打击卢启云、毛起平、毛碧玉、江爱琴、徐丽珍、林华等内容。可见当地官员想尽办法欲迫害毛起平的情况。 毛起平的惨死成为福建的钱云会。值得各界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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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死刑保证书”为维稳,揭露中国司法弊端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内部版)期刊在六月初刊登了一篇报道,披露了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阻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亲属上访,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竟然私下达成协议,“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判死刑。事件中的一份“死刑保证书”更是引发轩然大波,透露了中国司法的不独立和牺牲法治换“维稳”的体制弊端。 *证据不足,羁押十年,两判死刑 * 2001年8月2日,河南叶县湾李村一名未成年人出门未回,后经调查,这名女孩遇害并被抛尸入河。公安机关在排查中发现该村村民李怀亮当晚也在案发现场,于是将其带走。2001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被批准逮捕。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李怀亮和受害者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当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宣判。 《半月谈》披露,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半月谈》说,当地司法机关的知情人证实了“死刑保证书”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据透露,该保证书的签订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时任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明章与受害者父母达成协议说:“李怀亮一案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保证书上有两名见证人的签字。 保证书签订后不久,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再次提出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平顶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再次判处李怀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从此,再也没有此案开庭的消息。李怀亮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超过10年。 政法委维稳职能逾越法治 据报道,“死刑保证书”里的内容,得到了平顶山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认可。律师莫少平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政法委的权力可以左右司法。莫少平说:“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无论是从诉讼法的角度、也就是程序法的角度,还是从实体法的角度,这个东西都没有所谓‘政法委’的身影,而在中国曾经一段时间是取消过政法委的,后来又恢复了。但是在实际中,政法委的权力是非常大的,也就是说,它有权来协调公检法司这些机关,对这些所谓的重大敏感案件,它的意见基本上就是确定了本身法院的判决也好,或者是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也好,检察机关是否起诉也好,它最终的意见都能够左右公检法,甚至包括管律师的司法局。” 《半月谈》援引知情人的话说,因为证据不足,李怀亮一案无法判决,只能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被告双方都不满意,多次到北京和郑州等地上访。受害者母亲杜玉花更是多次扬言要“自杀”。知情人表示,当时签这份“保证”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缓兵之计,主要是不想让杜玉花等再去上访,而且平顶山中院也知道案件证据不充分,省高院不可能维持原判。 《半月谈》的报道中说,“不少基层百姓长期将信访当做‘最后的依赖’,很少把司法视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相关日志 暂无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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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山东临沂市政府暴力拆迁,刘国慧向省长信箱投诉

  (维权网信息员苏芸报道)今天(6月15日),山东临沂暴力强拆受害人刘国慧向省长信箱投诉自己遭遇野蛮暴力拆迁5年来起诉不立案,上访被拘留,关黑监狱等的悲惨遭遇,希望山东省省长能重视她反映的投诉问题,责令临沂市政府还她家园。刘国慧收到省长信箱的受理回复,并告知受理信件编号为:00239731,查询密码:847335,以便查询处理结果。 据了解,2006年7月,山东省建设厅批复临沂涑河改造10万平方米的拆迁规模,临沂市政府打着“公益事业”的幌子,将建设厅批准的10万平方米拆迁规模疯狂扩大到60万平方米搞商业开发,采用“取消退休金”,“停止工作”,“不让律师提供咨询”,“以政府红头文件代替法律法规”,出动政府58个职能部门近千人,采用暴力殴打,强取豪夺等卑鄙手段批复强拆35户老百姓的房屋,受害人依法起诉,临沂市政府操纵司法,拒绝受理拆迁受害人的诉讼。 5年来,临沂市政府利用职权不断打击报复遭受暴力强拆的受害人刘国慧,刘国慧和她同样遭受野蛮暴力强拆的35户100多名邻居,常年奔波在北京,济南各有关部门上访,他们依法向山东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复议、起诉,法律规定7天受理的案子,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他们的100多份起诉状已经5年了既不受理,也不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附:刘国慧给山东省省长信箱的投诉信 投诉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实施野蛮暴力拆迁毁我家园 尊敬的山东省省长您好: 我叫刘国慧,女,45岁,汉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居民。 我是山东临沂市政府实施暴力拆迁的受害人之一,现向山东省委和省政府举报临沂市政府的野蛮暴力强拆行为,望省委和省政府予以调查处理。 临沂市城区有一条宽不足二十米的人工河,名字叫涑河,因涑河污染严重,2006年经上级批准投资6000万元,河两岸各拆迁49米,治理期限为三年;但是临沂市政府打着“公益事业”的旗号、无限扩大拆迁范围搞商业开发!将上级批准的10万平方米的拆迁规模扩大到60多万平方米,同时推行强制性拆迁! 政府不提供置换房屋、不提供周转房屋、强行制定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不到市场价格的二分之一 ,同时出动58个职能部门近千人(连对台办、武装部都出动了),采用取消退休金;停止工作;不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种卑鄙手段,逼老百姓签字同意拆迁! 从来没有拆迁人与我谈过拆迁,临沂市政府竟然下达文件在2007年8月14日推倒了我的合法房屋,财产全部砸在废墟中! 我到北京正常上访,临沂市公安局竟然派人去北京将我带回并拘留了我。 我依法6次向临沂市中级法院和山东省高级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法律规定七天受理的案件但法院拖了五年至今不予立案。 如今,临沂市政府“公益事业拆迁”的谎言不攻自破,在推行暴力拆迁的这块土地上建成的全部是商品房,其中包括高档别墅和四星级酒店——而我至今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温总理曾经向中国人民承诺:让中国人活得更有尊严! 我作为中国人的一员,只要求省委省政府 “重视我的投诉、责令临沂市政府还我家园”——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期待您们的回音! (注:有大量违法暴力拆迁的证据材料和暴力拆迁的血腥图片和视屏备查) 投诉人:刘国慧 通讯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梨杭村 电话15564215129 2012年 6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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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死刑保证书》揭露中国司法弊端

中国基层老百姓在无法依靠法律时,只能上访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旗下刊物披露河南的《死刑保证书》案,罕见地揭露了中国司法弊端。 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内部版)期刊在六月初刊登了一篇报道,披露了河南省一法院为了阻止一起杀人案的受害者亲属上访,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和其达成协议,“保证”判犯罪嫌疑人死刑。 2001年8月,河南叶县湾李村一名未成年女孩出门未回,后经调查,这名女孩遇害并被抛尸入河。 公安机关在排查中发现该村村民李怀亮当晚也在案发现场,于是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被批准逮捕。 一审再审 2003年8月,此案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李和受害者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这一判决的蹊跷之处在于,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李怀亮的罪名不能成立;既然李怀亮故意杀人罪名被认为成立,那么在没有任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何以只判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成了被害人母亲杜玉花此后多年不断上诉上访的开始。 当年12月,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叶县法院重审此案,但未宣判。 《半月谈》刊登了《死刑保证书》的照片披露,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与受害者家属2004年5月17日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 时任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明章与受害者父母达成协议说:此案“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 未再开庭 保证书签订后,平顶山中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怀亮再次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等法院经审理,重新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平顶山中院重审再次判李怀亮死刑,但再次被河南高院驳回。 从此,再也没有此案开庭的消息。李怀亮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超过10年。 此案引起中国各界人士的批评,认为它显示了中国司法的不独立和牺牲法治换“维稳“的体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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