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人民日报:2010,凝聚前行路上的“共识”
没有 信任 就不会有有效的改革。获得更多 信任 ,还应有更宽广的社会视野:比如,信息透明,保障公民的 知情权 ,因为有真相才有 信任 ;比如,利益表达,尊重并鼓励人们在规则框架内表达利益诉求,因为有沟通,才有 信任 ;比如,制约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因为有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27, 2011
没有 信任 就不会有有效的改革。获得更多 信任 ,还应有更宽广的社会视野:比如,信息透明,保障公民的 知情权 ,因为有真相才有 信任 ;比如,利益表达,尊重并鼓励人们在规则框架内表达利益诉求,因为有沟通,才有 信任 ;比如,制约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因为有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27, 2011
基辛格当年为美中建交发挥核心作用。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周日(23日)表示,中国在与国际社会对抗过程中不会承认失败,但是有可能在今年内调整人民币汇率。 基辛格在接受CNN采访时表示,如果中国在人民币问题上没用采取行动,他会感到“失望”。 “如果要采取行动,可以让它看上去不是中国的失败。换句话说,如果他们不想走上讲台表示‘我们已经同意在人民币问题上采取行动’,我相信他们知道在一年时间内,通过相互之间做出某种让步来解决。” 基辛格说,“如果不能实现这一点,我会感到失望。” 不过基辛格承认,这一改变也许不会反映出美国所要求的调整幅度。 但是他说,“我认为(美国财长)盖特纳已经设计出方案,以便配合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自尊心理,让它看上去不像是屈服于美国的压力。” 美国财长盖特纳曾表示,加快货币机制改革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而人民币低估加剧了中国经济面临的通胀压力。 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巨大,而美国国内经济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 美国制造业抱怨中国人民币低估大约40%,使中国出口制造业拥有了不公平的贸易竞争优势。 华盛顿表示,人民币低估不光抬高了美国公司的成本,也加重了其他采用灵活汇率机制的国家厂商的成本。 联络/荐言 * 须填写项目 你的意见反馈: 你的联络资料: 姓名: 国家、城鎮: 电邮地址: * 电话: 你的信息: 你的信息 * 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0 免责声明 我愿意让网络制作人员与我联络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26, 2011
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小圖)一月七日在首屆中國「傾聽民意政府獎」頒獎禮發表書面講話,俞稱:「如果大多數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人民就有權收回委託給執政者的權力。」俞還說:「在民本政治下,民意只是工具;統治者重視民意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在民主政治下,民意才成為價值,執政者重視民意,是為了維護公民的權益。」俞可平強調:「敬畏民意,首先就要傾聽民意,通暢民意渠道,廣開自由言路,虛心聽取公眾對政府的意見。」而溫家寶一月廿四日首次來到國家信訪局接見上訪群眾,則正是「敬畏民意」的實踐。新華社評論認為,此次溫親自接見上訪群眾,「是對地方解決社會矛盾和民生難題不力,阻撓、壓制、打擊報復群眾上訪等錯誤做法的無聲批評」。結合溫家寶視察和開會的一些「出格」做法,相信這次接訪一來是在春節前平緩民意,二來也是委婉指責地方把問題拋給中央,剛好扣合「敬畏民意」的新提法。■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23, 2011
交通部表示,没有收费,公路不会发展得这么好,但降低收费是可以考虑的,并将延长期限。发改委有官员表示路桥费用已占到运输企业成本的三分之一,收费应大幅降低。 这是河南时军锋、时建锋高速公路逃费案,在公路收费问题上产生的连锁反应。 中国的公路收费一直是国民的伤痛,也一直是交通部门眼中公路建设成就的经验之所在。收费之痛,不只是人们心有不平,还酿成过包括冲卡撞死收费人员在内的极端事件。每一个收费站,都像一台规模巨大的拔毛机、抽血机。每一个收费站,都像一条国境线,切割着地方利益的边界。而另一方面,中国高速公路建设之快,也举世瞩目,经验曾在国际部长级会议上得到介绍,“贷款修路,收费还款”的模式,确为公路建设迅猛发展的基础。 现在,全世界的收费公路,一半以上在中国。而中国公路的总里程,并不占有全球一半;这可以表明中国收费公路的密度之大。另外,中国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等等,都不到世界的一半,这可以表明,仅仅从收费里程,就可以表明负担之重。 更重的负担,在于收费水平。在世界上所有收费公路中,每公里收费平均是多少,中国又是多少,收费与国民收入的比例是多少。我没有看到相关数据,仅就人们使用收费公路的感受而言,在中国这变成了一个怨声载道的问题,而在国外公路收费显然没有成为突出的社会话题。 公路,根本上讲,应当说是与水、电、气、暖一样,属于半公共品,具有公益性。现在,水电气暖这类基本生活服务的费用,都需要听证,虽然开起来往往走形,毕竟算是认可了这些服务的公共性质,而公路收费,从未有过听证,一般意识中也远未作为半公共品来看待,而是视为简单的市场投资行为。 从政府来说,对公路建设的投入,类似于投资供水供电工程。对参与公路投资的企业来说,也与参与公共建设相当,而非普通的商业性投资。公共投资项目,部分引入商业模式,自然是可以的,但正如基本医疗与教育不能完全变成消费,使用公路也要视为民众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一项必须付费尤其是付出高额费用才能使用的消费。 包括赋税在内,所有政府收费,如同政府本身一样,属于“必要的恶”。其必要性,在于没有政府、没有税收,人们将无法保证基本利益的实现。称之为“恶”,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意味着要公民让度自己的利益或者权利。这样的定位,为“公民同意”、“民众授权”、“人民主权”开辟了认识道路。收费是一种“恶”,这就意味着它既要严格限制项目及额度,又要经过一定形式的民众许可。 民众选择政府,向政府纳税,政府提供各种服务和保障,才是正常。方便的公路交通,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服务。公路是公共事业、基础建设和战略性投入,公民纳税已经支付了其费用。如果利润丰厚的收费是正当的,那就相当于说,政府是一个回报最丰厚的企业,而司法机构则是企业的保安。 我们当然可以理解公路收费在特殊情况下被采用,即使如此,收费获利不应是公路建设的目的,公路经营应尽量避免公众权利的损害,并经公众认可、可为公众接受,总之必须接受公众的约束。公路收费不能被“贷款经营,回报有理”的逻辑取代。 人民不是道路消费者、水电消费者、教育消费者。人民的概念,不能用消费者的概念来取代。人民是社会和政治概念,消费者是经济概念。现在,“消费者”的概念在弥漫,扩散到所有领域,而人民的概念在弱化,乃至于遗忘,更有人因为“人民”、“政治”等概念经常被歪曲性地使用,在拒绝这种歪曲时干脆主动远离了“人民”和“政治”。很多地方的价格听证会,市民代表也被称为“消费者代表”。 公路收费,应在公民政治、公民权利的主题下展开,而不是将公民政治置换为企业经营。通行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消费活动。我们必须在公路上找回人民,而不是使人民被定义为消费者。 2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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