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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港媒:中国“安全沙皇”周永康被调查

香港媒体消息,称中共当局已开始调查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此前中石油四高管被免职疑为中共当局对其动手信号。周永康会成为文革以来第一个被治罪的中共常委吗?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南华早报》8月30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共当局已开始调查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此前的8月26日、27日连续两天内,中石油四高管被免职,外界疑为中共当局对周永康将有所动作的信号。但在湖北卫视的新闻中,8月28日,中共”两弹元勋”之一刘西尧出殡仪式,送花圈的中共领导人名单中,包含周的名字。 在《南华早报》报道中,消息人士称中共党内对周永康家族敛财怒火中烧,中共当局在不久前的北戴河会议上,新旧领导人包括江泽民、习近平等达成一致,将对周永康展开调查,矛头指向周永康任职四川和在中石油期间的问题,而这一切的动力来自习近平上台后,不断对外释放的反腐决心和表态,习近平亲自下令官员对周”一查到底”,而对周最早的调查应该是在胡锦涛在位时即已启动。但该报道也表示,对周的调查报告将不会在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发出。该报道还称,文革结束后的近40年内,中共现任和退任常委无人被调查,因此被称为”刑不上常委”,周永康是否有望打破这一定式? 周永康1966年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毕业后一直在石油业任职,在上世纪80年代即调任中石油系统,其后官至行政级别为正部级的中石油总经理;1998 年,周永康成为首任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结束了32年的石油职业生涯,但多位评论人士认为,周在石油业根脉深厚,他和他的伙伴牢牢掌控中国的石油利益。 “习近平要打周永康才是打’大老虎’” 从中南海走出的前国务院秘书俞梅荪在前两日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开始不断听闻各种关于周永康的各种传言,包括周和薄熙来共谋”政变”;其子周斌在四川敛财后在风声渐紧时已逃往海外;今年8月上旬,被称为周永康”管家 “的中国商人吴兵在外逃时被抓,吴兵此前负责打理周永康及其子周斌的资产。但这些消息都没有中国媒体或官方正式证实。 去年12月,与周关系密切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调查;今年6月23日,从周永康任职山东胜利油田到四川省委书记期间,一直跟随18年、被称为周永康”心腹大秘”的四川省文联副主席郭永祥落马,这些在当时都引来猜测。 去年 “王立军逃馆事件”后薄熙来身陷”政治危机”时,周永康曾力挺薄熙来 ,2012年3月因周永康参加了当年两会时重庆代表团的审议并高调肯定薄熙来在重庆的工作。随着薄熙来的落马及周永康相继缺席中共政治会议,引来”康师傅将下架”猜测,其后周顺利度过中共权力交接的十八大。但薄熙来案”世纪庭审”的最后一天,济南中院删除的庭审纪录中出现 “中央指示”、”中央六条指示”等,评论人士认为薄熙来当时在王立军逃馆事件中请示的上级应为周永康,加之中石油四高管被调查,因此周永康”出大事了”舆论再起。俞梅荪也向德国之声表示,中共当局调查周永康是一件好事,将会大得民心,但中共当局依然会采取与处理薄熙来同样的手法–”去政治化”,转而从”腐败问题”入手。这也印证了《南华早报》说法。 中国学者、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前研究员姚监复向德国之声表示,周永康的问题早就一目了然,不仅公众、中共高层更是心知肚明,只是何时下定决心扳倒他而已,因此姚监复希望《南华早报》报道所言是事实,中共当局不要再像当年处理黄菊一样,只处理外围而始终对黄迟迟未动手:”对周永康的事情大家也在看,是采取黄菊的’安乐死’的方式吗?但现在如果是正式公开他的问题,那就是真的’打老虎’,即使你是退下的常委。看他们有没有决心把’打老虎’的大话变成现实。” “周永康会和贝利亚同样结局?” 周永康贪腐丑闻之外,最令公众诟病的是掌控中国政法系统期间的表现。周于2002年12月接任公安部部长;2007年10月,成为中央政法委书记。在此期间他加强对维权人士、异见人士和媒体记者的打压,也直接对法轮功练习者、新疆、西藏等地的抗议者进行镇压。 另据早前多家海外媒体报道的维基解密消息,周永康和李长春曾下令封锁网络,二人是2010年Google退出中国事件中背后的高层人物。维基解密还证实,周永康设在加拿大的帐户上有2000万美元存款,用以在加拿大建立校园共青团组织及中共力量的渗透。 香港《开放》杂志主编金钟早前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周永康在任的角色相当于前苏联的克格勃头目、斯大林时代的内政部长贝利亚,他认为周用”特务治国”方式打压不同政见者,而其命运也会如贝利亚一样,在斯大林时代结束后被赫鲁晓夫处死。 姚监复也认为周永康在任期间,建立了强大的政法维稳系统,成为军队以外的一个准军事化组织,这是一把双刃剑,为执政者维持看上去稳定局面的同时,也在民间积聚更多的反抗力量。更为令执政者担忧的是其建立的政法包括武警在内的力量,在政治上甚至会成为与当今执政层叫板的力量,这不能不让当局担忧。如果当局以反腐对其动作,其实也是终结他在此中势力的一个方式,因此不排除周永康的结局像贝利亚一样。 “如果审周永康,他就是薄熙来案的第二集中的主角” 去年”薄王事件”爆发后,海外博讯网曾曝料,周永康曾与薄熙来达成政治联盟关系,二人笼络大批媒体和写手,意图抹黑中共指定的下一届的领导人习近平及谋划”政变”。 姚监复也回顾在去年两会上,薄熙来在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自已在重庆的”打黑运动”整个进程都向中共政法委汇报,因此姚监复认为薄熙来案中涉贪腐以外的一些事情,包括早前庭审纪录中删除的”上级”都应该和周永康有关:”实际上都和中央政法委周永康有关联,或报告过、或请示过,这次对薄审判,只讲贪污、受贿等,没有着重讲这方面,如果扯这方面的话,就凭两会薄熙来说向政法委汇报,就够把周永康拉到证人席里边,或是共犯都有可能。” 姚监复也延续其惯有的政治幽默风格,评论周永康被审,他就是薄熙来案第二集的主角,而审这些人其实也是在审判整个中共:”一审宫廷斗争的第二集,主角从薄熙来变成周永康。另外这个审判,虽然是审判薄熙来,再审上周永康,这个戏就好看了,而且实际上幕后的被审判者是中国共产党。” 相关日志 2013/08/30 — 《南华早报》中央调查周永康腐败案 2013/08/30 — 香港南华早报称江泽民已经同意对周永康进行调查 2013/08/30 — 薄熙来案公诉人说明删除“薄熙来上级”文字或与周永康有关 2013/08/29 — 《蘋果日報》中共明查中石油 暗鬥周永康 2013/08/28 — 牛泪:高潮或将迅速来临! 2013/08/26 — 儿子周斌已携妻儿到美国,周永康最早本月会被抓 2013/08/26 — 网络再传周永康或将被捕 家人已逃往美国 2013/08/23 — 博讯:儿子周斌已携妻儿到美国,周永康最早本月会被抓 2013/08/21 — 周永康的白手套吴兵交代,涉令计划等高层 2013/08/21 — 吴兵被捕配合交代,揭开周永康集团核心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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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英媒:中国银行业急需“政企分离”

最新一期《经济学人》杂志呼吁中国政府深化银行、金融业市场改革,鼓励竞争,减少国有银行对政府的依赖,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依存。 文章说,中国银行业过于依赖政府,虽然表面看来稳定强健,国有银行资本充足,坏账呆账程度几可忽略,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国国有银行稳定的表象之下是近年来追逐“信贷热”造成的高风险贷款累积,盈利收挤压的前景日渐清晰;它们的存款大户正受其他金融投资产品的诱惑开始心猿意马,而贷款大户则发现债券市场颇具吸引力。 同时,文章指出,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这个“庞然大物”维持稳定的代价高昂。 通过人为压低普通存款利率来为国有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的政策实际上构成对普通储户的“残酷赋税”;四大银行的规模庞大说明中国经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之高,而出于避险考虑宁可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贷款,又造成生命力鲜活的民营经济“信贷饥饿”。 文章说,中国新一届领导承认旧模式的弊端,尤其是对国营部门产能过剩难咎其责,也开始谈论允许私人投资进入金融市场,并敦促银行向私营企业提供更多贷款,但这些都不够。 四条建议 文章接着列出四条建议。首先是利率逐渐市场化,以此鼓励竞争,促使国有银行提高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和信用评估质量;而允许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对遏制房地产市场泡沫也有间接帮助。 其次,中国政府应该允许非银行企业参与信用卡等金融产品的经营,鼓励企业更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 文章提到近来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值得鼓励。 第三,中国“必须将银行业与权贵资本主义切割”,而最佳途径是私有化。文章承认四大国有银行私有化改革可能会造成将来遇到金融危机时政府调控更困难,但此举将有助于将大型国企置于更严厉的市场规范之下。 最后,面对传统上主导市场的银行业的反对,政府应该从政策上鼓励竞争,允许非金融企业涉足金融服务领域,如提供理财、投资基金等金融服务,不必过分担心这些带着新的经营模式入市的新兴企业造成的冲击,如不构成系统性威胁,当局大可为之提供更宽裕、自由的空间。 文章指出,这些变革不可能一夜间实现,需要逐步推进,但略带冲击性的创新对中国的银行业和中国消费者都有好处。 (编译:郱书/责编:董乐)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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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dot | 哈佛研究人员逆向工程中国社交网站的审查机制

中国建立了被公认是世界最为复杂的互联网审查系统,外人难以见微知著一叶而知秋。为了理解中国“博大精深”的审查系统,哈佛大学政治学者Gary King和同事想出了一个方法:建立了一个封闭的社交网站,安装中国网站相同的审查技术,随机选择流行的中国社交网站,创建帐号,向对方网站上递交含有敏感关键词(如图)的帖子,然后在自己的网站上重现其审查过程,逆向工程中国社交网站的审查机制(PDF)。结果支持他们此前的发现:网络审查重心是“集体行动”帖子。他们还注意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相比政府网站,私人社交网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对于用户评论,政府网站更倾向于先审后发,而私人网站常常是先发后审,原因应该是政府和私人网站工作人员的惩罚不同,政府工作人员会因为未能阻止鼓动集体行动的帖子而失去工作,而私人网站工作人员不会因犯同样的错误而被直接解雇。虽然私人网站也可能会被政府关闭,但这种“核选择”使用的机会并不多。另一方面,私人网站有更多的动机鼓励用户发帖以吸引更多用户。为什么政府会允许网站自由选择一些审查方法,而不是采用一种集权的自上而下审查制度?理由可能是为了促进审查技术的创新和竞争。研究发现,如果一个帐号发的帖子有六成到八成删除了,那么该帐号被封杀的几率会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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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豫、沪湖面出现大量死鱼 死因成迷水污染引人担忧

中国大陆的亚洲最大的平原水库“河南宿鸭湖水库”近日出现数百万斤死鱼。当地渔民质疑死鱼与工业污染有关。中国环保部称,鱼的死因仍在调查中。与此同时,上海松江大学城内的思源湖也漂浮起数百条死鱼,有当地民众说,捞出的死鱼有上万斤。中国各地水库和湖泊大量死鱼事件频发,令民众担忧水源污染影响饮水安全。 有“人造洞庭”之称的河南驻马店宿鸭湖水库是集灌溉、养殖、发电等为一体的平原水库,该水库近日出现大量死鱼。 中新网周四的报道指,25至26日,宿鸭湖库区相继出现养鱼网箱和湖面大面积死鱼现象,死鱼数量高达数百万斤。报道引述渔民罗新华表示,自家养殖的十几万斤白鲢鱼、草鱼、小黄鱼全都死了,损失60多万元。 一名附近居民周五告诉记者,之前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记者:“知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死鱼?” 对方:“不知道啥原因,专家正在调查。” 记者:“之前有没有过这么大面积的鱼类死亡?” 对方:“之前没听说过。” 根据中新网的报道,当地官方认为导致鱼类大面积死亡是水域溶解氧偏低造成的,而当地渔民则认为是水库水质被污染,与“一股发红的水”有关。 本台记者周五致电驻马店市环保局了解情况,陈科长表示,鱼类的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水库的水质与以往相比并没有太大分别。 “鱼的处理情况,包括鱼的死因、化验、分析,现在渔政部门(正在处理),可能快出结果了吧。” 记者:“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死鱼的死因是吗?” 对方:“具体的原因问渔政部门。” 记者:“现在水库的水质怎么样?” 对方:“从检测结果来看,应该是不错的。都是跟以往没有大的差别。” 记者:“那有没有发现一些企业排污排到水库的情况呢?” 对方:“目前来说,从监控的一些数据来说,现在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虽然环保部表示水质未受影响,但仍有民众感到担心。 网民“彭保红”说:没有了干净的水,哪有鱼们的活路?没有鱼的活路,我们的活路又在哪里? 无独有偶,上海松江区对外经贸大学内的人工湖思源湖日前也飘起了大量死鱼。 网民“藏在被窝里的青春”周三在新浪微博上传了数张照片,可以看到数百条鱼翻着白肚死在岸边。 思源湖附近的一家宾馆工作人员周五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前天死的,捞了一些,昨天也捞了,大的(死鱼)有几十斤。听人家说有一万斤(死鱼),那什么装垃圾的车拉了十车。” 记者:“之前有没有湖里面出现大量死鱼?” 对方:“没有,以前没有,我来这里四年没听说过。” 记者:“那会不会担心水有污染?” 对方:“死鱼全死在里面,肯定有污染的。” 今年四月,松江区泗泾塘河面也出现过上千条死鱼。而此前黄浦江上的死猪也是出现在松江段水域。 有“淮河卫士”之称的民间环保人士霍岱珊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谈水湖出现大量鱼类死亡只有两个可能,其一是工业污染的毒害,其二是水体富营养过剩令鱼缺氧,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说明水质受到了污染。 “无论它是哪一种状态,水里面是应当生长鱼类的。如果鱼类不能生存的话,无论有机的污染还是化学的污染都是不正常的。” 霍岱珊又表示,人工湖的湖水来自周边河流,人工湖受污染同样意味着附近的河道有污染。 今年以来,中国各地的江河水库频频出现大量死鱼、死畜,引发民众对饮水安全的担忧。根据此前中国疾控中心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联合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淮河流域的污染令有关地区的癌症死亡率增加了一倍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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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展江:微博谣言止于法治和信息公开

谁也不愿被谣言伤害令誉,对那些针对个人或法人刻意散布谣言的行为,现代社会除了进行道德谴责,更以法律来约束和惩罚。它维护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和法人的名誉权。   诽谤通常以大众传媒和新媒体为中介,现代法制体系发展出了一个独特的领域——诽谤法,它被誉为媒体法皇冠上的明珠,通常由宪法原则、民法、治安法、刑法相关条款等构成,跨越多个法律门类,从言论权与名誉权的权利平衡、违法性质、行为方式、行为后果,都有规定。在诽谤法历史悠久的英国,2013年6月还通过了专门的成文法《诽谤法》。   但造谣经常不是为了诋毁,因此打击造谣和诽谤,有一些重要前提。如现代法治强调,类似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一项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人类的经验教训之一是,不正确言论也有表达自由,何谓正确,何谓不正确,有时难以简单确定。对言论的过度管制,不但可能侵犯权利,还可能让一国的国际形象受损。   打击谣言的难题之一,就是谣言的认定比较复杂。张铁民先生1997年出版的《谣言和流言:错位的心态》一书中认定为谣言的不少案例,后来被证明并不是谣言。如1996年俄罗斯总统大选前媒体关于叶利钦身体恶化的报道、1993年前后中国购买乌克兰航母的传言、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中国女游泳选手和1993年“马家军”服用兴奋剂的风闻等。这说明,“风物长宜放眼量”。   19世纪中期,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出版《论自由》一书,给言论权利做出强有力的辩护:“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17世纪的弥尔顿提出“观点的自由市场”,让人认识到信息的自我纠正机制;19世纪的密尔在消极的意义上力主言论权利的价值;到20世纪后半期,各个法治社会达成一种共识,那就是在维系社会安定的层面上,维护言论和出版权利也是大有裨益的,因为自由的信息流动和自由公开的讨论能使绝大多数人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表达权利得不到维护,将会造成社会不安定。   其实,鼓励公众和媒体就公共事务问题发言,乃至于落实宪法第41条中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在我们的领导人和官员中也是得到共鸣的。毛泽东说: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我们的社会中,也存在这样的看法:(1)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高发期,媒体和舆论可能激化矛盾;(2)虽然新媒体尤其是微博第一次让亿万公民有了表达权,但是谣言问题很严重,经常令管理者疲于应付。(3)中国政府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但也有对言论的如下限制: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针对个人的诽谤,自当依法打击。更多时候,对谣言的担心主要来自公共领域。2007年6月上旬,江苏无锡一名丁姓市民因蓝藻爆发、太湖污染发送百余条短信,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0天,尽管事实表明,太湖水污染不但确凿无疑,而且首先是人为灾难。在政府信息缺乏公开的情形下,他至多是在一对一的短信传播中渲染了太湖水质污染的程度。此案教训是:谣言止于公开,本来只要政府及时准确公开信息,谣言就没有土壤。   中国早已宣示迈向法治社会的决心,因此在处理言论问题时必须全面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如何落实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珍视微博时代人民使用自媒体的权利,同时鼓励公民审慎借助微博揭露贪腐等不法行为;二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言论的限制必须慎之又慎,对谣言的治理和惩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事。   对谣言问题,建议:第一,既然谣言止于公开,公权力要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第二,恰当评估微博谣言的程度和后果,不缩小不夸大,并考虑到信息的自我纠正功能;第三,能在伦理道德层面提出批评就不动用法律加以约束;第四,在法律范畴内,能适用民法就不动用治安法,能适用治安法就不动用刑法;最后,一旦动用刑法第246条,就必须严格刑事诽谤的构成要件,包括:按照最高检的规定,相关批捕权上提一级;必须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是“情节严重”;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是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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