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何清涟 | 温家宝的政治绝唱

明年3月,中共政府第六位总理温家宝将在“两会”舞台上谢幕,鉴于海内外对“黄金十年”的评价多有贬辞,为了给中国百姓留下追思,温相终于决定在今年12月将“研究讨论”了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正式推出,做为其总理生涯谢幕的政治绝唱。 温相的想法大概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对腐败,贫富差距和食品安全问题感到担忧,作为总理卸任在即,遏制腐败无望,食品安全难求,就做一样惠及民众的事情吧;哪怕只是一张蓝图,也多少能显示其宵旰筹思、一心为民的良相风采。 这次收入分配改革的主线是“提低控高扩中,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所谓“提低”,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控高”,是指调节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防止其继续升高。“扩中”,是指扩大中产阶级队伍,让中国社会逐渐转变为橄榄型社会。因为是个“总体方案”,要想实施,还需要有非常具体的配套细则,这点,在总体方案出台与温相卸任之间只有不足3个月时间,只有留待继任者李克强慢慢琢磨细化了。 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在温相任总理的十年内,是每年“两会”的主题歌,也承载着温相的梦想,中国人已经耳熟能详。但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中国政治领袖的许诺与梦想更是98%以上成空。中国政府这边厢持续宣称收入分配改革,现实却呈现另一番图景,即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越来越高、低收入人群的数量越来越大、中产阶层日子越来越难过。“灰色收入”也一直在中纪委的文件中被反复规范,与此相对应的是现实生活中贪官污吏的腐败数额动辄逾亿——这是温相为政十年的遗憾,于是他在临离任前,想方设法催生这个“怀胎”8年的婴儿。与其说温相希望这个方案能够付诸实施,还不如说他希望借这个方案向全世界包括全国人民,表达他关心民生的一片美意。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直接涉及利益分配、牵涉甚广的系统工程。假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蛋糕不断增大,调整收入分配自然比较容易。但目前中国经济的衰退已成定势,政府都宣称要“带头过紧日子”。此时推出收入分配改革,时机的选择无论如何有点不合常情,让人不由得心生猜疑:“黄金十年”你当政,这个方案却考虑研究了8年整。如今距你离任只有3个多月,这个婴儿的抚养、成长责任全在下任头上搁着哪,管生不管养,这算哪门子事? 现代国家,凡涉及收入分配改革,核心内容无非就是以下三点:政府减税、资方让利、劳动者工资提高,使三方之间利益分配结构趋向合理。在中国,还可以加上一条,即打击贪官,没收其非法收入,充入国库用于提高国民福利。 从目前经济形势推断,行将接任的下届政府并不具备上述条件。 第一,政府减税可能性极微。就在两个月前,各地政府由于“税收增速回落”,财政吃紧,想方设法横征暴敛,有的以“打假”为名重罚商家以敛财,比如沈阳;还有的地方政府乱收费,变着法子追缴“欠税”,逼得企业叫苦连天,撑不下去;还有的地方干脆预征,比如湖南某地让企业预缴未来数年的税收。(详情可见本人8月10博文“ 都是税收增速回落惹的祸 ”) 也许有人会说,下届政府将与民更始,不会再如此横征暴敛。对于怀抱这点希望的人,我也泼点冷水,要想政府少征税,先得看它是否承认税负太重。曾有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仅增值税一项就占营业额的10%,还有其他附加税、水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还有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残疾人保障金等,合计约占企业营业收入的30%-40%。《福布斯》前些年曾发表“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以160位居全球第二。但中国官方曾多次否认这一税负痛苦指数的真实性,认为中国宏观税负并不高,背后的潜台词就是还有增税空间。 第二,资方让利。中国的资本方有以下种类:国家资本、外资、私人资本。目前,除了国有垄断型企业如能源行业的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通信行业的联通、移动、铁通、网通、电信等由于垄断因而有可靠的利润来源之外,外资当中以港台韩资本为主的制造业,早就因“利润象刀刃一样薄”而陷入困境,不是外迁就是停业倒闭;欧美资本正在纷纷回迁。中国两大经济发达地区——长三角与珠三角的中小企业自2008年开始,经历了两轮倒闭潮。尽管中国官方宣称不存在企业倒闭潮,但全国工商联于2011年发布调查报告,称中小企业生存困难远远超过2008年。 除了大型垄断国企之外,大多数企业在艰难地挣扎求存,资方哪里还有可能让什么利?逼急了,企业关张,一了百了。 第三,增加劳动者所得。中国劳动者薪酬偏低一直饱受诟病,但即使在中国经济每年以两位数增长之时,劳动者的薪酬都被人为压低。目前企业生存困难、税收负担很重还面临地方政府“追缴”各种“欠税”之时,根本不可能再为劳动者提高薪酬。 既然中国目前包括今后几年内,根本不存在改善收入分配的社会条件,温相却一定要要其卸任之前推出这个“总体方案”,目的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一个解释:温相要将收入分配改革做为自己谢幕的一曲“天鹅之歌”,对接任者,是一项政治嘱托;于百姓,展示了自己劬劳为民之苦心。下届政府能否付诸实践,打多大折扣,那已经不是温相能顾及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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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薄案与中共政治体制的死穴

十八大前夕,薄案是否开审及开审日期虽然未定,但检讨一下薄案为何会给中共带来如此大的震动却是必要的。 薄熙来的结局表明,中共亟需为自己寻找安全的政治退出机制。世界各国都有通往权力颠峰之路,但只有专制政治下的路最不安全。 与胡温时期倒下的政治局委员陈希同与陈良宇相比,薄熙来与中国这个政治体制的血缘最近,倒在通往权力颠峰之路上的姿势也最难看。无论他今后的命运是什么,伴随他夫妻二人那些真真假假的故事充满了血腥、不忠(包括夫妻之间与上下级之间)与淫秽。令人遗憾的是,在这场令参与者精疲力尽的权力斗争中,无论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很少想到一点:薄案其实暴露出中共政治体制的一个死穴:无论是鼎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中共一直找不到妥善解决党内高层冲突的出路。 国内有若干对中共持批评态度的异议与准异议者起草过一封致胡温的公开信,一方面坚决拥护胡温清除薄熙来这位意图篡党夺权的阴谋家,另一方面则希望胡温习等能放开党禁,让民间组党。这种看法本身包含着内在逻辑矛盾:将薄熙来定位为“篡党夺权”的阴谋家,实际上意味着承认中共目前这种独裁体制是合理的,任何挑战中央的行动都属于“篡党夺权”;而要求放开党禁,则是反对一党独裁,主张政治竞争的合法性。如果从后一种立场去分析前一种立场,中共政治体制的死穴就暴露无遗:如果是民主国家的多党政治中,薄作为党的高层成员希望获得党的总书记或其它重要职务,并非“野心”,他可以通过竞争、游说各种管道去谋求。但在中共党内,这是挑战中央的严重过错,至少是“非组织行为”。 中共党内体制由三个环环相扣的机制构成:第一,权力高度集中,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全党服从中央、领袖君临天下;第二,为了能保证领袖君临天下,就必须营造个人崇拜,毛泽东在这方面是成功典范;第三,高层权力分配的潜规则是黑箱操作,但在“党内民主”的招牌下,还有若干形式化程序要走,如党代会提名、选举之类,所有这些程序都受到严密操控,以保证黑箱分配的高层权力如期兑现。 这三个机制在毛时代表现得非常清晰。毛死之后,邓一个人已不能完全独裁,他的地位与威望远逊于毛,只能退而求其次,实行元老集体独裁,胡耀邦、赵紫阳都是牺牲品。江、胡萧规曹随,仍然实行有元老参与的高层集体独裁(即所谓“集体领导”)。 其实,这一由斯大林创设的政治体制,要点就是保持权力高度集中;而保持权力集中,就得营造全党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并保持领袖的个人独裁,与此同时还随机设置“替罪羊”机制。在领袖被奉为神与“替罪羊”备用的政治中,任何错误失败都可以推卸到“替罪羊”身上,领袖可以不被追究个人责任,党及党主导的政府可以避免问责,制度自然更不能够被质疑。但是,这一切只能发生在个人崇拜的独裁专权体制之下,集体领导制度就不能享受如此待遇。 胡温治下的十年,现在虽然被中共宣传成“黄金十年”、“繁荣十年”,但身在中国的人,只要不过于麻木,都能感知各种社会矛盾早已非常尖锐,最近五年以来每年高达18-20余万起的群体性事件,就足以表明中国已经处于地火奔突的状态。高层根本拿不出能拯救党国于风雨飘摇的政策,领导集体也早不再“紧密团结”了。为了拯救党国,对现任领袖无能的不满早就在高层及京城红二代当中鼓荡发酵,关于最高领导“抱着定时炸弹击鼓传花”的说法,就是这种不满的表示。既然已对现任最高领导不满,自然也不希望中国由他挑选的继任者继承大位,薄熙来以“唱红打黑”为手段的问鼎之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的。 对在位者与内定的即位者来说,薄此举无疑是挑战中央权威、干扰高层权力分配。然而,现任领导者已经没有毛泽东拥有的权威,加上薄用的是党也在用的意识形态工具,即毛思想,所以胡锦涛不能像毛对待刘少奇、林彪那样,硬给薄栽上一个反党、反革命罪名,只能另找罪名。在没找到相应罪名之前,各种压力还是会向薄熙来释放,薄在1月11日宣布自己“从来就未提过什么重庆模式”,就是对高层压力的反应。王立军出奔美领馆其实就是各种政治压力下的一种选择,但为中央A整肃薄找到了理由。由于党内高层与薄站在同一阵线的人太多,今年胡温主导的这场高层内斗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方式,即通过向海外媒体轮番放风污名化政治对手的做法,其间波涛汹涌,好不容易才算摆平。 薄熙来这一生,成于这体制,也败于这体制。上个世纪80年代中其至90年代前半期,在太子党政治明星当中,他是相当耀眼的一颗。他的个性张扬与其出身有关,因为有父辈余荫罩着,不用象平民子弟那样在官场小心翼翼,但也为今天的高层所不接受。这几年他在重庆的“唱红打黑”,实际上是他为自己的政治前途最后一博。他与汪洋之间的“做蛋糕”还是“分蛋糕”主张之争,可以看作双方为入常而做的一种竞争。由于对胡温不满的政治圈人物大有人在,于是就形成了薄督与京城内外的种种互动。 薄熙来企图通过挑战中央权威来改变十八大高层权位的分配,是对中共现在政治格局的一种严重挑战。任何人只要开始这种上位搏击,能否平安落地就由不得自己了。当初,同样身为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与陈良宇,只是对江、胡不敬,远远不象薄熙来那样敢于公开挑战。薄的公开挑战,主要是缘于胡温的治绩让党内高层诸多不满,太子党的身份也提供了一些保护。 薄熙来的失败将中共政治体制的死穴暴露出来:作为党内高官,只要成为异类,缺乏安全退出机制;作为执政党,中国现在也缺乏安全退出机制。胡温治理下的十年尽管被涂饰为“黄金十年”,却改变不了既成事实:中国经济衰退已成定势,社会矛盾尖锐频发,官民冲突日益激烈,权力交接完成并不意味着这颗“定时炸弹”的引爆装置被撤除。习近平等第五代上任之后,无论是为中共,还是为党内高官考虑,最好是开放政治,实施多党制,让中国走上民主化之路。在民主政治下,执政者的业绩不被认可,有正常退出机制,这远比“茉莉花革命”中的卡扎菲与穆巴拉克的退出方式要安全与体面得多。 以上,就算是“与虎谋皮”,也是为“老虎”及其赖以生存的山林诸多小动物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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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中国诺奖争议背后的社会分裂

今年诺贝尔文学奖花落中国,引发的争议之热足以将幸运的诺奖得主莫言烤焦,从过去“在夹缝中写作”的状态迅速滑入“在夹缝中生存”:一方面是政府的高度赞扬与富豪陈光标声称赠房,另一方面则是各种超乎想象之外的批评如潮水奔涌。 在诸种质疑声中,三条理由最响亮:一,莫言讴歌红色政治;二,诺贝尔文学奖不应该授给共产党员。三、色情。分析范本是《丰乳肥臀》。 有关莫言得奖的理由我已经在 《诺贝尔文学奖在中国的是是非非》 一文中阐述得非常清楚。关于前述第一条理由,只要认真读过莫言几个创作阶段的代表作,不会认为他讴歌红色政权。他在《生死疲劳》那本书里透露的历史苍茫感,表达了对生命的关怀与极权政治下个体生命的无奈。莫言小说惯用这种滑稽荒诞的叙事手法来描绘中国历史与现实的荒诞不经,虽然消极委婉了一点,但本质上还是在消解中共极权体制的合法性。至于是否“色情”,乃是读者见仁见智,无须分析。 本文重点剖析“诺贝尔奖不应该授给共产党员”之说是否成立。这个说法起源于网上一篇“德媒:将诺贝尔奖授给一位共产党员将成历史丑闻”,该文让很多人产生误解,以为诺贝尔文学奖从不授给共产党员。但此文所言并非事实,国内的秦全耀立刻发表博文,指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中,包括莫言在内共有七位共产党员。他们分别是:苏联共产党员肖洛霍夫(196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智利共产党员聂鲁达(1971年),波兰共产党员希姆博尔斯卡(1996年),葡萄牙共产党员若泽-萨拉马戈(1998年),奥地利共产党员耶利内克(2004年),英国共产党员莱辛(2007年)。 担心信息可能失误,我不辞劳苦地上网查证,秦全耀所言非虚。七位得主所处国家除了苏联与中国是极权国家之外,其余都来自民主化国家。这些国家的作家当中,温和左倾色彩的不少,但具有共产党员身份的人却不多。从1965年肖洛霍夫得奖开始计算,大约每七年就有一位共产党员作家获得此奖,这一点足以说明诺贝尔文学奖不但不反共,反而对共产党员作家情有独钟。不过,必须说明的是,诺奖评选委员们青睐的不是他们的共产党员身份,而是他们作品中表现的政治倾向,即他们对自身所处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丑恶的尖锐批评。这些在授奖理由当中已经说得非常清楚。 早已有人指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有不少在道德上饱受质疑,诸如剽窃、性虐待诸般奇事都有。其中奥地利的艾尔芙蕾德•耶利内克受到的质疑与抵制堪为代表。当耶利内克成了百余年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第十位女性得主后,奥地利一些有些组织曾打出“你要耶利内克还是要文化”的口号,鼓动市民抵制她的作品。德国著名文学批评家伊利丝•拉迪什在《时代》周报上发表评论说,耶利内克的作品可谓“空无一物”,所有的“唯一的一种物质”就是“垃圾”,包括“人类垃圾,自然垃圾,关系垃圾,爱情垃圾,家庭垃圾,媒体垃圾,语言垃圾”。梵蒂冈更是猛烈抨击瑞典学院将大奖授予耶利内克,因为她笔下的女性世界充斥着“赤裸裸的性事”,“将性和病态、权力以及暴力联系在一起”,这种抨击导致2005年10月瑞典文学院成员卡努•安隆德(Knut Ahnlund)提出辞职,以此抗议2004年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耶利内克。安隆德认为:“耶利内克的作品像寄生虫。去年把文学奖颁给她对文学奖造成了无可弥补的缺憾,也混淆了大众对文学的看法”。 说起来更让诺奖道德光环破灭的事实是:不仅文学奖如此,以推动世界和平、彰显人权及道德勇气为主要标尺的诺贝尔和平奖也曾颁给共产党人,那就是1973年与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HenryKissinger)同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长和中央军委副书记黎德寿(LeDucTho,1910-)。但这位黎德寿及其服务的越共很牛皮,居然拒绝领奖。理由是越南当时还处在战火中,并未实现和平。 诺贝尔和平奖评选委员会也许认为,对待越南共产党及黎德寿可以象哄小孩一样,拿和平奖做为棒棒糖将其哄上追求和平之路。结果是越共大大涮了和平奖一把:若干年后,越共在中共支持下,用铁血统一了南北,并导致1979年大规模驱赶越南华侨,数万人丧生于这次有名的人道灾难当中。类似的做法还用之于阿拉法特,这个故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中国读者可以从各个角度批评诺奖的评选,但不要网顾事实,沉迷于自个打造的诺奖道德光环之中。 这个被一些中国人想象出来的道德光环,折射了一个重要信息,即中国人期望诺奖为自己选出一位反极权的英雄,如萨哈罗夫、昂山素姬这种领袖型人物。莫言的体制内身份,及他用抄写《毛泽东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向体制表示驯服等,显然与不少中国人(尤其是异议圈、维权圈)想象的诺奖得主相去甚远。于是人们通过互联网与微博发表各种看法,批评诺奖评选委员会与莫言。瑞典那些骄傲的高年院士们未必会看中文世界的批评,但莫言却不得不承受这些五花八门的批评,因此“忧心忡忡,压力很大”。 同样来自极权国家的肖洛霍夫远比莫言幸运。肖洛霍夫得奖之时,苏联正处于极权政治的全盛时期,党的权威可以为肖洛霍夫遮风蔽雨,连他那本获奖著作来自抄袭剽窃这等质疑都只能私下流传。莫言生活的时代,中共统治正走向严重衰败,中国社会发生严重的利益分裂,社会各阶层不仅缺乏价值共识,还时常发生极其尖锐的冲突。学者、作家等知识分子曾赖以栖身的中间地带变得越来越狭窄,民间对精英的敌视已经沛然充斥于互联网。 莫言及其作品现在受到的道德拷问,与其说表达了拷问者对莫言的愤怒,不如说是拷问者将莫言当作中共的替身加以声讨。程益中对莫言挨骂的内涵倒是看得很清楚,指出“他在替他赖以容身的体制买单,替认同他的官方意识形态付账。债是体制和官方意识形态欠下的,并且还在不断增添新的巨债,而民间却根本无法追讨,一追讨就要挨打。这次作为体制的附庸、债务人家里的门客,他因为陡得意外之财,可怜的债主们便一拥而上,找他讨债了。” 最后,我想归纳一下我的看法:一、对莫言获奖的过度反应,表明社会因利益分裂形成的巨大鸿沟无法弥补。莫言在很大程度上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二、中国从政府到个人过度迷恋各种国际奖项,希望通过这些奖来自我肯定,其实是对自身没有信心的表现。给一些奖项强加上本来没有的道德光环,更是表明中国人心智还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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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诺贝尔文学奖在中国的是是非非

因为在中国政府眼中,文学艺术从来就不应该与政治脱钩,如果有一位中共中央统战部管理下的全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在政治立场上与共产党保持一致的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中国政府的解读一定包含着这一点,即国际社会对中国政治文化的接纳与承认。 就在人们对中国十八大与薄督话题产生疲劳感之时,诺贝尔文学奖来得正当其时,所有的华文媒体都为之沸腾。各色泡沫的话语,由于视角不同,宣示着中国政府的立场及各界人士的不同反应,莫言本人得奖的理由反而被淹没在各种泡沫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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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司法改革白皮书》为何无人喝采?

10月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但除了官媒发布了消息之外,几乎无人喝采。 这实在怨不得媒体不给政府面子,且不说此时十八大前夕各种有关高层内幕的消息搅得大家心神不宁,一看到开篇那“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的套话,人们就已经丧失了阅读兴趣。 一、死刑慎用的最大受益者到底是哪些人? 白皮书指出,“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并列举了一些成就: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判处死刑的案件逐步减少;自2011年开始,中国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 但白皮书却没提到,上述有关死刑的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主要是涉及腐败罪案的高官,而非普通民众。中国司法系统对腐败者的惩治力度越来越弱,近年来,缓刑成为中国贪腐官员的特殊刑。在别的方面,中国与国际接轨比较缓慢,但在腐败罪不处死刑这方面,中国接轨很快,并从理论上找出依据,依靠死刑反腐是种“制度性偷懒”。这一趋势在2006年就有人指出,但此后愈加明显。以下是来自于两个时段、见于官方报道的三条相关资料: 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1.38%递增至2005年的66.48%。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2.6%递增至2005年的82.83%。(《信息时报》2006年7月26日) 近10年来被查处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超过100人,其中除8人被执行死刑外,被判死缓的占11%。另外从监狱方面透露出来的消息证实,目前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其中各种原高官获假释、保外就医的占绝大多数。(见尹鸿伟,“巨贪死缓史:近10年百名贪官仅8人被执行死刑”,2012年10月11日) 《财经》杂志今年5月17日曾发布一个研究报告,选取了自1987年以来120名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作为分析样本:发现只有6例被判死刑,其中两例还是因为犯了杀人罪(杀情妇致死的段义和、杀妻致死的吕德彬),如果将6个死刑案例置之120人样本中,死刑比例已降至5%。 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对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但这种宽大对平民却很少施用,比如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城管人员,尽管事件起因缘于城管执法暴力,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有原宥之情,但最后还是判处了夏俊峰死刑。 二、白皮书未提劳教制度存废 今年8月,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中“上访妈妈”唐慧的遭遇一度将劳动教养制度推向风口浪尖,国内各界人士发起废除劳教制度的倡议,但司法改革白皮书并未提及劳教制度存废一事。在记者提问时,这一制度被两度问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只表示,劳教制度有法律依据,当前也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改革试点刚刚开始。 考虑到有很多名义上的“民意代表”——人大代表都曾参与呼吁废除劳教制度,白皮书未能回应民意这一特点就更加突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曾提议改革劳教制度,指出“劳教制度必须改变,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正是改变的方向”,认为缩减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目前主要的分歧在于:矫治决定主要应由司法部门还是公安部门来决定。这一分歧直接导致《违法行为矫治法》的“难产”。 三、中国司法改革的关键是司法独立 其实,中国司法体制之病根在于中国的司法不独立,中共只是将司法视为专政工具,而非中国政治的制度基石。 世人皆知,中国的立法体制完全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制衡立法体制。制衡立法体制建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且相互制衡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的立法体制有其鲜明的特点,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它是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表面上,立法权限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关掌管,国务院有颁发行政法规(与法律效力相同),省、自治区与一些直辖市(如上海)、经济特区(如深圳)也有立法权。但由于全国人大(包括省市各级人大)本身就是中共中央的政治工具,立什么法,何时立,必须遵从中共的意志,故此人大一直被称之为“橡皮图章”(指其形式上有权力、实际上权力受中共中央束缚)。从21世纪开始,中共为了“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规定各省(自治区)、市的人大主任均必须由同级中共党委书记兼任。这种党领导下的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三位一体的特点注定中国的立法过程必须完全体现党的意志。法官中的重要职位,比如各级法院院长、庭长之类更是由党的组织部门任命,对党的政治忠诚是其任职的首要资格。 只要由党继续统管立法、司法、行政的体制继续存在,所谓司法体制改革就是一些技术上的修修补补,党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力捉弄法律的弊端就会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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