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hina周刊 | 王石:文化要大繁荣,思想要大解放
“ 文化作为社会存在,不是一种 ‘ 主义 ’ 可以框定的。…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它不是你一个人的。你要活,别人也要活。…我建议加上 ‘ 尊重多元 ’ 。 ” 说得痛切一点,文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未必一定是你吃掉我,或我吃掉你,极可能是在长期取长补短中,走向和解。文化作为社会存在,不是一种“主义”可以框定的。什么是社会主义书法呢?什么又是社会主义音乐?老一辈革命家,哪一个不是因为崇尚自由、反抗压迫而成为一个革命者的? 我不知道能不能讲好,但我会讲真话。 近日到湖南,看到一种新酒,说是黄永玉取的名字,名叫“内参”。是说酒后之言可为内参吗?不得而知。但目前确有两个语言系统。一是文件语言、会议语言、表态语言,即“套话”;一是酒后之言、饭桌之言。两种语言系统并行不悖,习以为常,这也是一种文化。 我主张,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应该真诚,没必要说言不由衷的话,更没必要说假话。 说得痛切一点:我总感到文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或者刚刚举行了开幕式。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未必一定是你吃掉我,或我吃掉你,极可能是在长期取长补短中,走向和解。 文化作为社会存在,不是一种“主义”可以框定的。什么是社会主义书法呢?再要“传染”开去,解释什么是社会主义音乐,岂不更麻烦?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它不是你一个人的。你要活,别人也要活。你说这样好,别人说那样好,奈何?唯一的方法是和谐共生,不能老想压迫谁,更不能老琢磨灭了谁! “文革”期间,我国政治、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整个文化受到严重摧残。可那个年代还产生了《我爱你,中国》、钢琴协奏曲《黄河》、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 哪个人不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自由?老一辈革命家,哪一个不是因为崇尚自由、反抗压迫而成为一个革命者的? 指导思想比文化体制改革更重要 执政党“十七大”提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在文化上论英雄,不看数量,主要看质量。看有多少大作,出了几个大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短短几年,能称为大家的思想家、作家有一大片! 改革开放30年,再往前数30年,能数出几个大家,几件能称为大作的作品?“十七大”说的是大发展大繁荣,不是小发展小繁荣,也不是中发展中繁荣,我只能说,还没有出现预期的景象或势头。去年在宁波镇海开会,我与王蒙同志谈到文学评奖。我说这些年真正大发展大繁荣的文学样式不是小说,也不是诗,而是手机短信,精彩。 影响、制约、束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我的看法,是我们的指导思想还不够解放。“解放思想”,主要发生在经济、政治、社会方面,如:否定“两个凡是”,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工作重心转移,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以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经济等。 改革没多久,有些老干部到深圳特区一看,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多大的思想震荡!文化领域有这么大的震荡吗?思想有这样的变革吗?我认为没有。说得痛切一点:我总感到文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或者刚刚举行了开幕式。 我认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第一要务,是转变指导思想,转变文化观念。与之相比,文化体制改革是第二位的。 具体而言,至少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阶级论转为和谐论,由一元论转为多元论,由从属论转为自主论。 这里的“和谐”、“多元”以及不再认为文艺从属于政治,并将文化与经济、政治并提,都是党中央的提法。我只不过是谈自己的理解罢了。 由阶级论转为和谐论 也许,当初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一个现实的、直接的目标,是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从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经济建设为纲。但我看,这一“否定”却有全局的、理论的甚至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意义。 不必过多叙述历史。从1920年代革命文学,1930年代左翼文艺运动,1940年代延安讲话,1950年代提出社会主义文化,1960年代发动“文革”,到1970年代拨乱反正,说我们文化运动史是一部阶级斗争史,恐怕没人反对。有许多次文化批判,例如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中的资产阶级倾向,批判胡风,批判电影《武训传》,批判丁玲,批判梁漱溟,批判马寅初,批判杨献珍,批判吴晗《海瑞罢官》,批判《水浒》,批孔。 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后改变了没有?我认为,说法上有所柔化,程度上有所减弱,但还远远不够。余秋雨说怀念上世纪80年代。他说得不确切。1980年代只有一段时间文化界心情比较舒畅。 我百分之一百赞成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说的四个字“和谐文化”。我百分之一百反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和文化艺术领域继续坚持阶级斗争。这一点必须在基本原理上讲清楚。 党中央倡导理论创新,倡导发展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包括对于基本原理的探讨?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当年,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中,有的老同志给耀邦同志打招呼说,理论问题要谨慎。耀邦同志回答说,“不,理论问题要勇敢!”我至今认为,这句话体现了共产党人应有的气度。 我有个初步认识:阶级、阶层是普遍存在的,阶级和阶层之间的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于,阶级、阶层之间的基本关系是什么?可能是依存、依赖、合作、妥协、共生。阶级之间不可能没有矛盾,甚至在某些时期可能激化为剧烈的、疾风暴雨式的斗争。但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阶级关系必将日益走向共同利益下的理性调整,包括在道德、义务、同情、责任参与下的法律和社会契约中走向和谐。所谓阶级、阶层的成员,也是在财产和政治地位的不断改变和再分配中变化的。 其实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否定了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前进的论断。“和谐社会”,“和谐文化”更从世界观的高度提出了新看法。 在思想文化领域否定阶级斗争为纲,势必颠覆许多观点。许多出自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的思想、道德、文化都具有相当的普适性,超越阶级,超越时代,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毛泽东说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热爱和平的民族,这勤劳勇敢、热爱和平是什么阶级的呢? 去年11月,我在第七届“海峡两岸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讨会”上提出,两岸不仅应展开经贸文化交流,也应展开政治交流。从“和谐”、“和而不同”的观点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未必一定是你吃掉我,或我吃掉你,极可能是在长期取长补短中,走向和解。“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不正是和谐的思想吗?应当从这样的理论高度,认识“和谐文化”。 由一元论转为多元论 我们向来认为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而且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式的反映。文化上一元论的看法,充满着革命的热忱、伟大的理想,也是真挚的。只是,而今反思,也不够成熟。一张白纸可以画出最美的画图,是的,但不能把历史看作一张白纸,不能说“俱往矣”,你们都不算数,我来了,一切要重新来过。 从所有国家的实践看,而不是从空想出发,就会发现:任何时代、国家,任何一种制度下的文化都不可能是一元化的。中国历朝历代的文化也都不是一元化的——这里说的是文化的存有状态。 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从《论语》、先秦诸子、屈原、司马迁,到胡适、鲁迅、陈寅恪、王国维;从梅兰芳、尚小云到张艺谋、赵本山;还没有说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与生活方式;更没有说到美国大片、日韩时尚等——除了“多元”一词,还能以什么概括呢?去年,我参加“国共论坛”,听到吴伯雄先生讲了一句话:“文化是多元价值的总和”,非常正确。 我们恐怕应当重新思考,一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下的文化,当然会受到那个社会制度的影响、促进或者制约。但文化的内容并不是与制度简单对应。美国、日本是资本主义制度,但很少听到他们说自己的文化是资本主义文化,而是说美国文化、日本文化。 这样,问题就产生了:应当如何界定“社会主义文化”,这个概念是否科学,是否符合文化存在和发展的实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 也许我不是一个政治家,不过我内心磊落,并不想隐瞒观点。我认为,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正如我国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政治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明确的。 但是,文化作为社会存在,不是一种“主义”可以框定的。如果孔子、屈原、司马迁、李白、曹雪芹、王国维,再加上美国大片、小沈阳的二人转,统统都叫“社会主义文化”,这个词语还有意义吗? 约30年前,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提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书法》杂志那时发了一篇社论,题目叫《开创社会主义书法新局面》。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死?因为那时我认真想过,什么是社会主义书法呢?是指书写内容还是书写者?或者“二王”、欧、严、柳、赵、米、于右任都算?再要“传染”开去,解释什么是社会主义音乐,岂不更麻烦?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它不是你一个人的。你要活,别人也要活。你说这样好,别人说那样好,奈何?唯一的方法是和谐共生,不能老想压迫谁,更不能老琢磨灭了谁! 具体到每个人,从信仰、主张、价值观念,到见解、爱好、趣味,甚至偏见,更是多元的,无法统一的。 以我个人为例,我写过论鲁迅小说的文章,十几万字,但我不喜欢鲁迅的小说,觉得还是他的文章好。钱锺书是巨匠,我很敬佩,但他的小说我也不喜欢,尤其是那些卖弄聪明的俏皮话。我看王蒙的评论比小说写得好。我喜欢阿炳,喜欢《二泉映月》那种苍凉、伤感和真挚。可我不喜欢刘天华,《空山鸟语》、《病中吟》、《光明行》都不喜欢。我觉得做作,无病呻吟。我要写现代音乐史肯定不写他。当然,幸亏也没人让我写。 我整体上不接受“百家讲坛”,尤其不接受于丹,主要不是内容,而是状态、语态;更不喜欢《复兴之路》一类图解历史、图解政治概念的各种纪念演出,我们这一代人对“为政治服务”已经形成了本能的反感。《卧虎藏龙》名气那么大,但是故事很差,看不下去。《英雄》简直不知所云;“三枪”我看了片花、宣传画,没敢看片子。 我更不喜欢各种演唱会,从“同一首歌”到“中华情”,在我眼里跟夜总会走秀没什么区别。这恐怕与年龄有关。而今服装时尚里有句话“垃圾般的雍容华贵”。我这个年龄只能看到“垃圾般的”,看不出“雍容华贵”,也看不出“抹布之美”。 我的这些说法都不是文艺评论,而是个人化的趣味、偏见。但你要让我改变,那很困难。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给多少钱都不喜欢!这类事,不要追求一致。 既然是多元并存,如何对待多元?如何对待与自己不属一元的那些“元”?这是一次考试。我极赞赏党中央关于“政治文明”的说法,文明不同于文化,文化可以各种各样,可以是落后的、腐朽的文化,但文明只意味着进步。世上有不讲理的文化,但没有不讲理的文明。不讲理不叫文明。这是一个极严肃的问题。 长期执政的政党,如何面对多元社会、多元文化,至今仍缺乏必要的讨论。不能满足于提一个观点,提一个口号。有一句话叫“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什么叫“引领”,别人不买账怎么办?这类问题不仅要有观点,而且要有学说。不仅自己要想清楚,说清楚,还要说给国际社会,说给不同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听。即使不能说服别人,起码也要让人家感到言之成理。 我们在国际上是真诚的多元论者,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讲过多次。因为要面对政治的、文化的单边主义,甚至霸权主义。我们有些弱势,话语权不够,因此主张多元。回到国内,现在提“一元引领多元”,我建议加上“尊重多元”。 (高)占祥同志发明了一个说法,叫“敬其所异”,说是要对不同的东西表示敬意,与其说这是一种气度,不如说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认识。无论思想、创作、评论还是生意,都有这个道理。那些不同于你甚至反对你的元素,也许正是你不断前进、不断创新的动力!占祥的这个见解很深刻。他甚至说,每一个成功的人都应该感谢自己的对手,感谢自己的竞争者,感谢自己的反对者。 由从属论转为自主论 与经济、政治、社会相比,文化有没有相对独立自主性? 过去,“文艺是从属于政治的”,这影响了几代人。它显然不利于文化、文艺的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文化又多了一个主人:经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这几年,党中央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同时并举,现在又加上生态环境。文化堂而皇之与经济、政治平起平坐,这是党的文化观念的进步。但是,真正改变从前文化与政治的主仆关系,还有很长的路。 而今,中央提出要解放文化生产力,要增强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不研究文化的规律是不行的。这是大题目,我只能略说一二。 举个例子,产品会更新换代,像计算机、手机,先进的、高质量的出来,就会代替落后和低质的。 但就文化而言,则是另外的情景。不会因为屈原就淘汰《诗经》,也不会因为李白、杜甫就淘汰古诗十九首,淘汰曹氏父子,更不会因为毛泽东、艾青就淘汰李清照、苏东坡、辛弃疾。学术以及书画、音乐、戏剧等方面,莫不如此。文化、精神的生产和产品往往是一层一层累聚起来的。往往是时代过去了,文化却留下了。但史书也不会越写越厚,厚到地球放不下。文化也会淘汰,但它的淘汰和物质产品的淘汰不完全相同。所以,在文化规律方面要研究的问题很多。 再如我们常常说,经济建设的高潮必然带来文化发展的高潮。这当然是一个良好的愿望,我也希望如此。但这不是规律,也没有必然性。“文革”期间,我国政治、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整个文化受到严重摧残。可那个年代还产生了《我爱你,中国》、钢琴协奏曲《黄河》、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脍炙人口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也产生在“大跃进”年代。起码从音乐上说,改革开放30年,并没有出现可以和以上三个协奏曲媲美的作品。 你怎么说?我还是那句话,要认真研究,不能满足于喊口号,更不能乱喊口号。文化发展是有自身规律可寻的,不应将文化看作是经济、政治的附庸、奴仆,文化有自身的、相对的自主性。 说到自主性,就不能回避与精神生产密切相关的自由问题。现在,锦涛同志多次讲理论创新,讲创造活力。2009年12月7日,《文汇报》发表了一篇汤一介先生的访谈,题目是“自由是一种创造力”。汤教授说了一段极其重要的话:“哲学家从事哲学工作要有条件,首先你要能够自由思想,自由创造。不能自由思想,不能自由创造,哲学就变成了死的哲学。自由是一种创造力,没有了自由你的创造力就没有了。” 应该感谢汤一介敢讲真话。也许汤先生以为到了不说不行的时候了,当然,更重要的是今天的环境宽松了很多,不但可以说,而且可以登载出来。 “自由”一词,不知从何而始,因何而起,几乎已成为一个负面的用语。我们对自由的误解基本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自由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谓自由、平等、博爱,是很虚伪的东西。二是认为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法无天,那还得了? 这两点在中国人心目中印象很深,应加以辨析,首先,自由不仅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同时也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哪个人不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自由?老一辈革命家,哪一个不是因为崇尚自由、反抗压迫而成为一个革命者的? 学者们也同样是以负责任的态度讨论自由的,比如,罗素就曾反对放任的、无秩序的自由,认为不受任何外在控制的自由势必导致混乱,导致强者侵犯弱者。不少学者强调,不同于“原子个人”的“社会自由”,是更具有实践意义、现实意义的自由观念。而一个人所能获得的社会自由,是在社会需要、法律规范、社会契约、社会公德等条件下实现的。 我极相信,汤一介先生重提自由,意在推动文化创造力的发展。这些思想,与中央精神一致。锦涛同志在十七大就曾提出“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 再比如,什么是“以人为本”?据我看,就在于承认无论经济、政治、文化,也无论国家、社会,通通都是手段,只有人是目的,是最高价值,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人的最高需求是什么?当然是温饱、安全、爱情之上的自我实现,即人的创造力的自我实现。“以人为本”的含义之一,就是要让每个人都在必要的社会制约中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享有思想的自由、想象的自由、幻想的自由,以及表达的自由(从心所欲不逾矩),并以此为前提,发展它的创造力! (王石,作家,文化评论人士,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原文链接: http :// blog . ifeng . com / article /9872191. 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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