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深一度 | 首例“性骚扰”胜诉案:这件事“逼”我退出热爱的事业,我需要他一个正式的道歉
2018年7月27日,向阳通过自媒体公开举报“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猛,于2015年在温江工作站内对自己施性骚扰。2018月9月,她以性骚扰造成人格权侵害对刘猛提起诉讼。2019年7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刘猛存在性骚扰行为,要求被告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此后刘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向阳也提出上诉,要求追加精神赔偿、追究单位责任。
自 2018 年 12 月 12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性骚扰责任纠纷”列为新增案由以来,这是第一例明确以“性骚扰”为案由且胜诉的案件。
该案代理律师李莹告诉深一度,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对性骚扰的认定上都秉持着法律理念,这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保护和鼓励,具有积极意义。
但李莹律师同时提到,二审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和单位责任的认定, 仍有遗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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