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争端

FT中文网|古举伦:对南海仲裁裁决效力问题的再回应

笔者近期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文章,认为中国拒绝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庭即将发布的裁决(编者注:此文写作于南海仲裁裁决公布之前。)“没有法律依据”(《中国抵制南海仲裁的理由成立吗?》)。刘海洋教授在FT中文网发表了反驳文章,认为笔者观点“不靠谱”(《与古举伦商榷:中国“抵制”南海仲裁有充足法律依据》)。笔者乐见刘教授的回应,因为该问题值得中文媒体的更多关注。但是很遗憾,刘教授为中国抵制仲裁寻找法律依据的尝试并不令人信服。笔者解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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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南海仲裁案Q&A

菲律宾提出哪些诉求?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庭提交诉讼。简单来说,菲律宾希望澄清以下三个方面的事实: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南中国海,尤其是对所谓”九段线”的领土主张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2. 该海域各种地貌特征是属于岛屿、岩礁,还是仅属所谓的低潮高地,意即落潮时才会露出水面的地段?因为依照国际法规定,与岛屿相关联的领土主张和其它地貌特征如岩礁的是完全不一样的。
3. 仲裁法庭应该裁定,菲律宾可以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开展工作,中国不得予以任何干涉。
菲律宾认为,菲律宾特意放弃要求法庭澄清受争议海域内岛屿、岛礁、岩礁的主权归属问题,而是仅要求法庭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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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传媒|南海争议,北京说词误区(上):中国何曾拥有南海?

为了在舆论上反击,向世界说明“不接受仲裁”的中国反而是“遵守国际法”的一方,五月中旬,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莹和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联名在《中国新闻周刊》(中文)和美国国家利益网站(英文)撰文,为中国的立场辩护。由于两位的职务,此文可以被视为中国官方的最新说贴。

中文读者对南海历史的认识,大都止于官方灌输的知识。有趣的是,即使西方世界的读者和专家,对南海历史也大都不甚了了。那是因为在70年代南海争议最早被西方学界关注的时候(主要因为中越西沙海战),在西方发表的论著,不是出自海外华人之手,就是西方学者参考了台湾和香港学者有关论述,它们都是一面倒倾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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