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黄卫:做了秦城监狱40年牢头的何殿奎

“中国第一监狱”秦城监狱,是1950年代苏联援助新中国157项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工程之一。高级别、高规格、高待遇,使得秦城监狱成为特殊监管的别名。而一部顺序记录下来的/发生在秦城监狱的故事,则成为历史的特殊佐证   78岁的何殿奎住在北京市金融街旁一个老旧而安静的小区里。这里跟金融街近在咫尺,却完全是两个世界。   何殿奎离休前是秦城监狱监管处的处长,在秦城监狱及其前身功德林监狱担任监管员近40年。几乎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他一样,阅尽了中国政坛高层人物的起伏面孔。   “我有这么个思想。这些老干部怎么能犯了罪呢?这我有怀疑。为什么产生怀疑呢?好多案子引起我的怀疑。‘青岛案’那么多干部被抓,都错了;‘广东案’更大,一二百人,都错了;五几年,内部肃反,弄来弄去又错了一批。对这些老干部,必须要保护好,服务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何殿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编者注:“青岛案”即1955年青岛市委书记王少庸等人的“反革命内奸嫌疑”案;“广东案”即1951年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等人的“特务”案,皆系重大冤假错案,已平反)   近来,他跟公安部的另一位(离休干部)汪春耀开始合写一些回忆文章。汪以前常到秦城监狱提审犯人,跟他相识。用汪春耀的话说:他们这些小人物,脑子里装了太多大人物的故事。   何殿奎的记忆力只能用“惊人”二字来形容。一串串的人名、数字,从他嘴里出来,不用思考,不用回忆。   独立卫生间、地毯和鱼翅   何殿奎永远记得这个日子:1960年3月15日,秦城监狱落成的第一天。从那天起,他就在那里工作,直到1992年离休才离开。   苏联援建的秦城监狱,由4栋3层青砖小楼组成,编号分别为201、202、203、204。后来参与审判“四人帮”的法官王文正在《以共和国名义判决》中写道,其设施和条件,“远远超过当时中国普通人家的居室”。那是1980年,作为预审员的他就住在秦城监狱的监房里办公。每间监房都有独立卫生间,带脚踏式冲水的抽水马桶。   王文正可能不知道,他住的仅仅是条件最一般的201监区。秦城的四座小楼,内部结构都不一样。204监区,待遇更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204的监房约20多平方米,铺着地毯,床是沙发床。伙食标准是按部长级待遇,到东华门“高干供应点”采购。早餐有牛奶,午晚餐是两菜一汤,饭后有一个苹果。苹果是刚从冷库里拉来的,放在稻糠里保鲜,拉来时那苹果都冒着气儿。还给他们发固体饮料,一盒12块,一块能沏一杯柠檬茶。方糖分白色和咖啡色的两种。每天如此,即便在困难时期都一样。   给他们做饭的则是专门从北京饭店调来的乙级厨师刘家雄。就是在那里,何殿奎第一次见识了鱼翅。他以为那是粉丝,刘家雄告诉他,是鱼翅,就是鲨鱼的鳍。只有刘家雄一个人会发海参、鱼翅这些东西。   每天,都由何殿奎给他们送饭。每人一个四层的饭盒,分别装米饭、两个菜和一个汤。冬天用棉罩保温。每个饭盒的颜色都不同,以示区分。一共15份。   这些重量级犯人是从功德林监狱的“特监”迁来的。1956年7月,功德林设立了一个专管高级干部的“特监”区,把这些人从不同监区集中起来管理,何殿奎是监管员。“特监”一共8个人:原来的中央组织部部长饶漱石、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从事特情工作的袁殊、外贸部副部长徐雪寒、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人民文学》编委胡风和一位公安部的局级干部。   秦城监狱建好后,这些人全部迁入204监区,青岛市委书记王少庸等几位“青岛案”主犯也从别处迁来,一共15位。   但他们并不知道彼此。放风是严格隔开的。绝对避免见面。哨兵也只知道其编号。   唯一知道他们身份的,除了领导,只有204监区的管理员何殿奎一个人。   贴身监护潘汉年   何殿奎跟这份专门看管大人物的特殊工作结下不解之缘,是因为潘汉年。   1955年4月3日,他被从功德林的丁字号监区紧急抽调去监管潘汉年。领导看中了他的政治可靠和年轻肯干:他才23岁,但十来岁到延安,20岁入党,已经是个年轻的“老革命”了。   那一天,何殿奎记得太清楚了,因为潘汉年太特殊了。潘是被秘密逮捕的,看守他的部队都不是那里的,是专门从北京市摩托连调来的一个排。整个监区,只关他一个人。岗是双岗,监房门口一道,监区门口一道,除了何殿奎谁都不能进去。   潘汉年刚来的那十几天,何殿奎就住在他房间里,24小时贴身监护。   那些天,潘汉年几乎每天被带去“谈话”。他出入都要戒严,如临大敌。   谈话的地方不是普通的审讯室,而是会议室,坐在沙发上谈。主持谈话的先是公安部的一个局长。何殿奎在旁边端茶倒水。   秦城的办案人员和监管人员有严格区分。前者即预审员,只处理案情;后者则负责犯人的吃、住、健康。没有特殊情况,前者不允许进入牢房,后者不可以知道案情。潘汉年的案子是唯一一次,何殿奎目击了审讯开始头几天的过程。   谈话很“平稳”,但并不顺利。潘汉年就是不开口。僵持了几天后,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亲自来谈,说“保证你死不了,不信可以给你写个条子”,他才开始谈。   潘汉年被捕时是来北京参加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这次会议是要解决被称为建国后第一次党内斗争的“高饶事件”。作为饶漱石的下属,潘汉年自知难逃干系,主动写了交代材料,包括自己曾被挟持去见汪精卫的那件事,结果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成立提供了“铁证”。   不久,“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其他主犯相继入狱。   何殿奎记得,潘汉年的编号是64,袁殊65,扬帆66,饶漱石最特殊,0105,全监狱独一无二。他至今不解其奥妙。   谈起对潘汉年这位情报界传奇人物的印象,何殿奎说他个子不高,胖胖的,不爱说话,“很稳重的一个人”,从来看不出他情绪上的变化。他生活很有规律,晚饭后会在床上闭目打坐一个小时。刚看到这奇景,哨兵以为他死掉了,还曾跑去报告何殿奎。潘汉年在狱中写过一篇小说,写一个拉洋车的人,可惜后来找不到了。   1963到1964年,204监区的犯人陆续释放。潘汉年就安置在秦城监狱的家属区,生活仍然由何殿奎照顾。那段时间,他生活比较愉快,常去南边的水库钓鱼,去附近的小汤山镇散步,和何殿奎也有说有笑。但这样的日子随着文革的到来彻底结束了。   “我早就知道秦城有个何殿奎”   文革开始后不久,扬帆、饶漱石、潘汉年等再次入狱。   潘汉年等回到的秦城,已经不是文革前的那个秦城。“旧公检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造反派称为“修正主义”“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1967年11月,秦城被军管。原来的监管干部全部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   何殿奎就此离开了秦城,一别5年。直到1972年11月,才被调回来。他是第一批回来的两个人之一。   秦城已经面目迥异了。因为“走资派”太多住不下,秦城又加盖了两栋4层红砖小楼,编号为205和206。监狱的名称也换成了“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第七大队”。   何殿奎告诉记者,“秦城监狱”文革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叫公安部预审局,对外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看守所。文革军管时写报告,落款是“七大队”,总理看了说:“什么七大队,不是秦城监狱吗?”从此秦城监狱才叫开了。但这个名称从来没有见于正式文件,也没有挂牌,正式名称仍然叫公安部预审局(现在叫监狱管理局)。   何殿奎从“五七干校”回来后被分配到201监区。当时201关押了89名部局级干部。他是“负责人”之一,但是负不了责,上面有3个军管干部,他只能列席会议。   不久,秦城监狱出了一件大事。铁道部原副部长刘建章的夫人刘淑清上书毛泽东,揭露秦城监狱里生活待遇低劣的问题。1972年12月,毛泽东在信上批示:“请总理办。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工作组进驻,整顿秦城监狱,并逐个找在押人员谈话,问题逐渐得到解决。   何殿奎回来一看,老熟人不少。公安部8位部长,5个关在201。放风时看见他们,只能点点头。   潘汉年等也关在201。潘汉年苍老了许多,头发几乎掉光了。那几年,吃的是窝头白菜,见不到肉。   当时秦城监狱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位倒台的文革新贵,原中央文革小组成员:6821,戚本禹;6822,王力;6823,关锋。即,1968年进来的第21、22、23号。这种编号法从文革开始,一直延续至今。   何殿奎说这三个人,王力很老练,一般比较讲道理;关锋精神失常了,经常骂街;戚本禹不大讲理,“造反起家的嘛”。戚本禹是个“闹监”的,经常在晚上大嚷大叫,吵得四邻不宁,还用手纸堵门上的玻璃观察孔,跟哨兵斗智。他还放言:“我戚本禹早就知道秦城有个何殿奎,看你对我采取什么措施。”   这时是7月份。何殿奎把戚本禹迁到没人住的三楼,随他吵闹,随后打开外面的木门,只关里面的铁栅门,让他喂蚊子。戚本禹喊报告要找何殿奎,何让哨兵说“出差了”。三四天后再去,吃够了苦头的戚本禹终于愿意“谈谈”,从此基本上服管了。   秦城监狱最难管的人物   但戚本禹还不是最难管的。1975年4月26日,何殿奎被调到204监区,升任科长,专门负责管理“心眼太鬼”的头号难缠人物,曾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的陈伯达。   陈伯达在整个秦城监狱都要算特殊人物。他曾是毛泽东的“五大秘书”之首,加上年龄又大,上面强调要绝对保证其安全,在生活上可满足其需求,以利于保存“活证据”。他被安排一个人住在204监区的二楼,两个哨兵日夜看着他。他动不动就在监房里表演撞墙,搞得监狱上下越来越紧张。   何殿奎就是专门被调来啃这块硬骨头的。他首先搬到陈伯达旁边的监房中,近距离观察了一周,认定他的寻死只是作势而已。一天,陈伯达又要撞墙,被哨兵抱住。何殿奎赶到后,叫哨兵放开他:“我今天倒要看看你陈伯达撞个头破血流!”陈伯达不吭声了。   1976年,陈伯达又开始折腾起来。他称自己腿不能走了,天天爬着上厕所。何殿奎估计他是装的,就让王医生去跟他说,要再不起来锻炼,他的腿就永远站不起来了。陈伯达害怕了,问能不能拄个拐棍。何殿奎说可以。“不用请示,当场我就答应他了。”   何殿奎知道,陈伯达无非是想让上面注意他这个被遗忘的角落。1976年9月,毛泽东去世的消息见报后,他重燃希望,说:“毛主席的后事办理完毕,江青同志会派人来和我谈话的,我的问题寄托在她身上。”   但他等来的,是江青自己被投入秦城监狱。   何殿奎在204监区一直工作到1985年,提为副处长,脱离了监管第一线。他离开的时候,陈伯达等已保外就医,“王关戚”也先后被释放。潘汉年病逝在湖南劳改林场,没有等到平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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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西藏与内蒙

西藏没去过,内蒙沾点边。之所以想写这么个大题目,完全是这几天听歌所致,另外平时多少也有点思考,想综合一下,留个资料。 1,西藏与内蒙都是比较大的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上都算游牧民族。目前的土地都有百万平方公里以上吧,而且,都是高原,虽然蒙古高原的海拔要低点。 2,西藏与内蒙虽都是少数民族,但本质差的很远。大多数内蒙人(其实综合称北方草原民族)是蒙古人种,如蒙古,契丹,鲜卑,柔然,女真等,也有少数蒙古部落属于高加索人种的突厥民族,如突厥,鞑靼,瓦剌等部落。蒙古语言总体上属于阿尔泰语系。而藏族基本是属于古羌人的后裔,从语言上属于汉藏语系。 3,从中国的外患角度讲,北方蒙古的历史长度和侵略程度要重。因为从战国后期到秦汉之际的抗击匈奴,到隋唐时的打突厥,再到宋朝抗辽抗金,明朝的抵抗瓦剌和抗清,一直没有断,中国历史上的外患主要来自蒙古高原的诸多民族。而藏族对汉族的侵扰相对小的多,唐朝时的吐蕃王国最多也就借助安史之乱唐朝自顾不暇之际短暂攻破长安,但确实统治过被西汉和唐朝曾收复过的西域(主要是新疆地区)。但总的来说没有对汉朝的统治造成大麻烦。 4,元朝时西藏与蒙古的接触。西藏和蒙古相隔遥远,在北方从匈奴到突厥逞强时期,西藏相对来说还是很蛮荒的“西南夷”,不值得蒙古人关注,因而也谈不上接触或对抗。双方真正的接触应该从元朝开始,当然是元朝统治了西藏,忽必烈、旭烈兀弟兄几个分领了西藏。当然,蒙藏接触中最重要的人物叫八思巴。八思巴简单地讲是一名藏族主流派的宗教领袖,他在代表藏族与蒙古“议和”过程中,“不小心”将佛教传给了蒙古,让蒙古人的狂野在佛教的浸染中退化。并成为忽必烈的老师,为蒙古发明了蒙古文。所以,不知道应该说蒙古征服了西藏,还是西藏征服了蒙古。 5,清朝时藏蒙进一步接触。蒙古元朝覆灭后,一小部分元人又逃回了蒙古草原的家乡。随后逐渐分为三个打部落,即鞑靼部落、蒙古部落和瓦剌部落。其中瓦剌部落在明末清初分为“卫拉特”四部:和硕特部、准噶尔部、土尔扈特部和杜尔伯特部。其中大有作为的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在1620年代统治了青海(属于西藏),后来其孙辈拉藏汗入主西藏,成了西藏“三驾马车”的政治统领,直到清朝统治西藏。期间,西藏、新疆和清朝之间的争斗颇有看头。 6,从历史上的争斗看,蒙古人两度统治西藏,西藏人的武力不如蒙古。这是有原因的。早先,西藏人也是好斗的,自从文成公主下嫁松赞干布后,佛教软化了藏人,藏人的斗志下降了,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同样,藏人又把佛教传给了蒙古人,蒙古人也被软化了,所以远不是朱元璋的对手(朱元璋不是一个专心的“向佛者”)。但是,蒙古的文化无法与西藏相比肩。由于蒙古文创立晚,而元朝的立国时间只有短短的百十来年,没有什么文化痕迹,除了流行的“那达慕”。而藏族不仅有传世的《格萨尔王传》,而且连“情圣”——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也写下了“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名句。当然,我并非藏蒙文化研究专家,在这里仅仅说点自己知道的东西,并不想厚此薄彼。 7,藏族和蒙族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不论是藏族热情的“锅庄”,还是蒙古悠长的马头琴;无论是藏族的“扎西德勒”还是蒙古的“赛拜努”,都一样亲切好听。要说藏蒙歌舞的特点,我的感觉是:蒙古的舞蹈动作更剽悍,多有体现战争和勇武的用意,而歌曲粗狂高远,有为远去的战士送行的寓意,不少曲子也透着热情和好客;而藏族舞蹈更多地表现出吉祥和欢庆,藏族歌曲也更多地着眼于祝福和赞美。两个民族两种性格,在歌舞中体现分明。 8,战略地位简评。在冷战时代,内蒙无疑重要。那时,苏联在中苏边境陈兵百万,主要是陈兵于内蒙外蒙边境。而随着冷战结束,苏联解体,中俄边界划分完全结束,中俄着手缔结“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内蒙边境的重要性相对下降了。相反,“藏独”势力结合着“三种势力”(极端势力、分裂势力、恐怖势力),对我国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形成了较大的威胁,而美国在南亚(主要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和中亚(主要是阿富汗和吉尔吉斯斯坦)的渗透以及所谓的“北约东扩”也加重了我国的忧郁和关切。这一切都说明,西藏的战略地位日益重要。这也是青藏铁路的快速完工和中央将西部大开发提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原因之一。开个玩笑,如果西藏公安局改制成“西部反恐”上市,那绝对要创造中国股市的神话。附带介绍一下,俄罗斯在北高加索地区(主要包括车臣、印古什、北奥塞梯和达吉斯坦几个共和国)也面临着中国在西藏新疆面临的一样问题。过去,普京当总统时的政策是“弹压”,现在,俄罗斯政府逐渐改用“民生”解决的方法,如同我们的西部大开发。我是搞国际新闻的,这一点我说的怎么样?——自恋,绝对的自恋。 1,2,3,4,5,6,7,8,说了半天,我还没去过西藏呢。曾经到过海拔4000多米的玉龙雪山,估计对西藏的海拔也不应该恐惧了,应该计划去一趟西藏的。至于内蒙,我想应该去一下呼伦贝尔,那里应该具有极强的代表性。 一家之言,仅仅作为平常阅读和思考的总结,哪里说的不对或不好,请藏蒙同胞们和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帮助一下,千万要理解我热爱藏蒙的真心。 胡人南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06d04a0100ku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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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森:揭开周恩来之谜

对周恩来的评价,综观各种见解,可归为三类:一是以中国官方为代表,努力塑造周恩来光辉形像;其次是民间犹爱周恩来的某些人,认为周恩来有人情味。 三是把周骂得一钱不值,指他卑鄙无耻、毫无人性,在毛泽东面前摇尾乞怜,为虎作伥。曾任毛私人医生多年的李志绥就说周在毛面前低声下气,是个人格低下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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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官拆”应该有历史性的终结

“民建官拆”应该有历史性的终结   童大焕—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       因为被一些媒体耸人听闻地称为“最牛违建”,西安南郊北山门口村13户村民将仅有的七分宅基地凑在一起、在夹缝中建设的23层高楼,目前遭遇到被令立即停工的命运。(2010年7月21日《新京报》)     在我看来,这13户村民在7分地上的建设行为,是一种“向空中要宅基地”的自救行为。因为报道显示,到2008年该村进行宅基地分配时,只剩下最后七分地,却还有13户村民没有宅基地。既然不能按常规在平面上要土地,就只能非常规地向空中要土地。我想,农民的这一点权利是应该得到保护的。     农民自建、合资或联合引进资金建设房屋用于自住、出租或长租,虽然不一定像西安这个“史上最牛”那么引人注目,但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却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必然,也是经济自由的基本表现。     但是我们以往的管理规定,墨守成规,坚持认为农民在自有土地和宅基地上建设住房,不能用于出租、转让等商业行为。进而导致各地的小产权房层出不穷,甚至时常演出“民建官拆”的尖锐矛盾。     这个问题多年来始终僵持不下,双方各有损伤:政府损伤的是权威和信誉,而村民或乡村一级组织损伤的则是财富。而更多的小产权房或者“违章建筑”却在城市化的风风雨雨中顽强地屹立不倒。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对于农民自建房来说,也当作如是观。即使现有的法律法规全部不动,不必更改,农民建房可以解释为“有法可依”。因为现有的土地管理法规是允许农民在自有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上兴办“乡镇企业”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房地产经营就不是乡镇企业,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权利法则,在自有土地上自建房需要的不是严厉禁止(事实是禁而不止)而是严格规范。     而从更宏大的历史背景看,允许农民进行土地房屋的自我开发,对于降低城市化成本、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可以降低房屋价格和租金,让底层进城百姓和新毕业农村大学生们在城市有立锥之地、喘息空间,从而获得足够的上升发展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它可以自我解决城市化地区农民的就业问题;同时,它还可以给未来政府留下源源不断的稳定税源——对于那些非一次性出让70年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政府可以试行物业税。为政府留税源,为底层留空间,为后代留安宁,为社会留自由。而不是所有利益都要地方政府独得、所有财富都要由这代人一次用光,一举多得,何乐不为呢?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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