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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王力雄:确立主权的互动

确立主权的互动文/王力雄可以说,人类近代史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西方崛起。十八、十九两个世纪,西方以不可遏止之势向全球扩张、征服和殖民,打破了原本在欧洲以外自成一体的每个封闭社会(包括中国和西藏),所有抵抗都以失败告终,西方从胜利走向胜利。到了二十世纪,人类基本都纳入到以西方文明为主导的国际社会。不奇怪,维系和运行这样一个国际社会的基本观念和秩序,必然是来自西方。既是同一个国际社会,不可能容许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观念与秩序,其他观念和秩序都需要变化。西藏因为坚持自己的观念与秩序,付出了惨败与耻辱的代价。中国比西藏更先一步尝到同样的苦果。除非你有让人家服从你的实力,否则只有接受人家的规则。不改变就挨打──这就是国际“丛林”的规则。在近现代世界,非西方国家的很多问题都来自按照西方标准对自己所做的改变。在那些改变中,除了被强迫进行的改变,还有把西方原则视为公理而自觉地追随。传统割裂、平衡丧失、文明冲突和社会震荡,还有转型之中的困惑茫然,民族精神的分裂以至歇斯底里……非西方国家在这种改变中付出的代价之大是难以估量的。如果停留在十八世纪不变,清代中国与西藏的关系──一方得面子,一方得实惠──应该是一种在模糊状态下获得自然平衡的恰当方式。然而,一旦接受西方的主权观念,中国和西藏就不得不转换到新体系,按照新的规则调整相互关系,甚至需要用新的标准改写历史。可想而知,让中国接受主权观念,它就要对西藏实现明确的主权控制;而西藏接受主权观念,它要的却是摆脱中国而独立。二者原来可以和平共处的模糊关系,不可能纳入必须明确界定的主权体系。因此,进入主权体系,中藏双方的关系就不能不成为对立的。按照主权的定义,西藏人可以认为自己一直拥有实质上的主权,它有符合独立国家定义的领土、人民和政权三要素,有独立的军队,发行自己的货币,并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而中国则以西藏历史上的臣服姿态为根据,宣称自己拥有法律意义上的主权。即使延续长达近二百年的驻藏大臣对西藏没有实质性权力,但其中具有的统治象征,却足以使北京产生一种相当根深蒂固的心理意识──西藏是属于中国的。这种意识不仅存在于北京的王宫,也已经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集体意识,而且可以很自然地与近代主权概念画上等号。双方的这种对立,在主权体系以及相应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背景下日益尖锐。传媒时代造成的民众参与,使得对立越发难以调和。可以说,中国和西藏迄今发生的一切,早在西方开始寻找新大陆和向中国贩卖鸦片的时候起,就已经埋下了命定的劫数。二十世纪以来的中藏关系史,核心就是主权观念的确立、套用和调适,这个过程产生了大量冲突,奠定了中国与西藏当代关系的基础,延续到现在,并将一直延续到相当久远的未来。2014年8月((转自:自由亚洲雪域漫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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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9月间还有一位藏人自焚抗议的消息才传出

贡觉(དཀོན་མཆོག་། Kunchok)继9月17日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22岁学生拉莫扎西自焚牺牲,近日又传出9月16日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42岁牧民贡觉自焚重伤的消息。据报道,贡觉是在下藏科乡派出所门前点火自焚表示抗议的,被在场藏人迅速扑灭火焰,并将他送往西宁的一家医院救治。而之所以外界迟迟不知道这一自焚抗议的事件,是因为当地民众不想泄露消息,以防止贡觉和帮助他的人遭到逮捕。据悉贡觉目前情况严重,他的身体大面积烧伤,家人担心他是否能活下来。而贡觉在恢复知觉后流泪表示:“我没有完成我的心愿。”贡觉是安多果洛(今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下藏科乡)牧民,有两个子女,儿子是僧人,女儿是尼姑。迄今,青海省果洛州有3人自焚抗议,包括活佛、僧人。即:2012年1月8日在达日县自焚牺牲的果洛州甘德县人、42岁的索巴朱古(活佛,སྤྲུལ་སྐུ་བསོད་བྷ། བསོད་བྷ་རིན་པོ་ཆེ།Sonam Tuljee);2012年12月3日在班玛县自焚牺牲的果洛州班玛县班纳合寺僧人、29岁的洛桑格登(བློ་བཟང་དགེ་འདུན། Lobsang Gendun);2013年11月11日在班玛县自焚牺牲的果洛州班玛县阿什琼寺僧人、20岁的才让杰(ཚེ་རིང་་རྒྱལ། Tsering Gyal)一直用绘画记录藏人自焚的日本画家Tomoyo Ihaya(井早智代),为自焚重伤的贡觉绘画,并写到:“这就是雪域大地上的现实——山被开采,河流被污染,动物岌岌可危,人被关在笼子里,不能自由飞翔……”以下,是2009年以来自焚抗议的137位藏人简况——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4年9月17日,在境内藏地有132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5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37位藏人自焚,包括20位女性。其中,我们所知道的,已有116人牺牲,包括境内藏地113人,境外3人。目前找到并已经披露的有51位自焚藏人(境内48人,境外3人;包括两位伤者、46位牺牲者、3位生死不明者)专门留下的遗言、写下的遗书或录音的遗嘱,这都是至为宝贵的证据。而每位自焚藏人,在自焚之时发出的心声是最响亮的遗言,包括“让尊者达赖喇嘛回到西藏”、“祈愿尊者达赖喇嘛永久住世”、“西藏要自由”、“西藏独立”、“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等等。1、自焚时间以及自焚地点:2009年1起自焚:2月27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发生第1起。2011年14起自焚(境内藏地12起,境外2起):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8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9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2起。10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起。11月3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在印度新德里1起、在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12月1起——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1起。2012年1-12月,86起自焚(境内藏地85起,境外1起):1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1起。2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1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3月1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2起。并且,3月在印度新德里1起。4月4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2起(注:这两起自焚迄今未被藏人行政中央承认,原因不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2起。5月3起——拉萨大昭寺前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6月4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2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1起。7月2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1起。8月7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6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1起。9月2起——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住建部)门口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1起。10月10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5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2起。11月28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9起、泽库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循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若尔盖县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夏河县3起、碌曲县3起。12月5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碌曲县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2013年1-12月,28起自焚(境内藏地26起,境外2起):1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1起。2月9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3月5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4月3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2起。5月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1起。6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7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8月1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9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11月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12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2014年2-9月,8起自焚(境内藏地8起):2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3月3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1起。4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9月2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1起。2、自焚者籍贯(包括5位流亡藏人的籍贯,其中4位原籍在境内康地和安多,在以下记录之内;另一位出生在印度流亡藏人社区的,不在以下记录之内):按照图伯特传统地理即136人:安多107人,康23人,嘉戎3人,羌塘2人,卫藏1人。而安多藏区中,安多阿坝(今阿坝县)自焚藏人最多,为36人;其次是安多拉卜让或桑曲(今夏河县)17人和安多热贡(今同仁县)11人,以及安多左格(今若尔盖县)9人。其籍贯按照今中国行政区划即136人——四川省藏区67人:阿坝州阿坝县36人、壤塘县6人、马尔康县3人、若尔盖县9人、红原县1人;甘孜州甘孜县2人、道孚县5人、康定县2人、色达县2人、巴塘县1人;甘肃省藏30人:甘南州玛曲县2人、夏河县17人、合作市5人、碌曲县6人;青海省藏区30人:果洛州甘德县2人、班玛县2人;玉树州称多县2人、玉树县2人、曲麻莱县1人;海西州天峻县1人;黄南州同仁县11人、尖扎县1人、泽库县6人;海东地区循化县1人、海东地区化隆县1人;西藏自治区9人:昌都地区昌都县2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1人;拉萨市当雄县2人;那曲地区比如县4人。3、自焚者性别、年龄及身份:男性117人,女性20人。其中有25位父亲,10位母亲,遗下未成年的孩子。最年长的64岁,最年轻的16岁。大多数是青壮年,平均年龄约27岁。僧尼:3位高阶僧侣(Rinpoche,朱古),37位普通僧侣,7位尼师,共计47位僧尼,涉及藏传佛教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觉囊派,以格鲁派僧尼居多;农牧民:68位牧民和农民,大多数是牧民;其中10位牧民曾是僧人,遭当局工作组驱逐出寺;4人曾是僧人,属自己还俗离寺。其中1位自焚牺牲的农民,原为藏传佛教噶举派寺院僧人;7位自焚牺牲的牧民,属藏传佛教觉囊派所在地区。1位自焚牺牲的牧民,是著名的贡唐仓仁波切的外祖父。其他:2位女中学生;4位男学生;3位在拉萨、康区或青海某地的打工者;4位商贩;1位木匠;1位网络作家;1位唐卡画师;1位出租车司机;1位党员及退休干部;1位护林员;1位洗车店店主。可以说,涉及藏人社会的多个阶层,其中这三个群体值得关注:僧侣;牧民;学生。还有两位是流亡藏人,是社会活动人士。4、自焚者状况:137位自焚的境内、境外藏人中,已知116人牺牲(境内113人,境外3人),其中83人当场牺牲(1人在尼泊尔自焚当场牺牲),31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身亡(1人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被送往印度新德里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即隆务寺僧人加央华旦在寺院治疗六个多月后绝食牺牲,1人被亲属同乡送往医院救治。另有15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有14人情况不明。其中7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于2012年5月、12月和2013年2月和5月播的官方宣传片中有在医院治疗的镜头,但并未回到寺院或家中,如同人间蒸发,更多情况不明,他们是:2009年2月27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2011年9月26日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尕尔让)和洛桑贡确(贡确旦巴);2011年10月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格桑旺久(尕尔让旺修);2012年11月7日自焚的阿坝俄休寺僧人桑珠和多吉嘉;2012年12月2日自焚的夏河牧民松底嘉。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7人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明。他们是:2012年2月13日自焚的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2012年5月27日自焚的在拉萨打工的阿坝人达吉;2012年6月27日自焚的玉树妇女德吉曲宗;2012年9月29日自焚的昌都嘎玛区农民永仲;2012年10月25日自焚的那曲比如小生意人丹增;2012年11月26日自焚的色达学生旺嘉;2013年2月25日自焚的阿坝德普寺僧人桑达。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1人,即2012年2月8日自焚的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拉布寺僧人索南热央,据报道他于数月后返回称多县拉布乡的家中,双腿被截肢,遭警方严密监控。但目前状况不明。2014年3月29日自焚的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尼师卓玛的情况不明。两位境外的流亡藏人在自焚后获得救治,已伤愈。境内藏人甘孜寺僧人达瓦次仁自焚后,先是被僧俗藏人送到医院,出于担心自焚者被军警从医院强行带走,一去不归,后又从医院接回寺院,由藏人们自己照顾、救治。据悉,目前达瓦次仁在艰难恢复中,但落下残疾,生活困难。境内藏人玉树退休干部巴桑拉毛自焚后,在医院治疗。5、自焚者名单:(1)132位境内自焚藏人:2009年(1人)——扎白。2011年(12人)——彭措,次旺诺布,洛桑格桑,洛桑贡确,格桑旺久,卡央,曲培,诺布占堆;丹增旺姆,达瓦次仁;班丹曲措,丁增朋措。2012年(85人)——达尼,次成,索巴仁波切,洛桑嘉央,索南热央,仁增多杰,丹真曲宗,洛桑嘉措,丹曲桑波,朗卓,才让吉,仁钦,多杰,格贝,加央华旦,洛桑次成,索南达杰,洛桑西绕,其美班旦,丹巴达杰,朱古图登念扎,阿泽,曲帕嘉,索南,托杰才旦,达吉,日玖,旦正塔,丹增克珠,阿旺诺培,德吉曲宗,次旺多杰,洛桑洛增,洛桑次成,卓尕措,角巴,隆多,扎西,洛桑格桑,旦木曲,巴桑拉毛,永仲,古珠,桑吉坚措,丹增多杰,拉莫嘉,顿珠,多杰仁钦,才博,丹增,拉毛才旦,图旺嘉,多吉楞珠,丹珍措,多吉,桑珠,多吉嘉,才加,格桑金巴,贡保才让,宁尕扎西,宁吉本,卡本加,当增卓玛,久毛吉,桑德才让,旺青诺布,才让东周,鲁布嘉,丹知杰,达政,桑杰卓玛,旺嘉,关曲才让,贡保才让,格桑杰,桑杰扎西,万代科,才让南加,贡确杰,松底嘉,洛桑格登,白玛多杰,贡确佩杰,班钦吉。2013年(26人)——才让扎西,珠确,贡去乎杰布,洛桑朗杰,珠岗卡,南拉才,仁青,索南达杰,彭毛顿珠,桑达,才松杰,贡觉旺姆,洛桑妥美,格吉,拉毛杰,贡确丹增,秋措,洛桑达瓦,贡确维色,丹增西热,旺钦卓玛,贡确索南,西琼,才让杰,贡确才旦,次成嘉措。2014年(8人)——彭毛三智,洛桑多杰,久美旦真,洛桑华旦,卓玛,赤勒朗加,贡觉,拉莫扎西。(2)5位流亡自焚藏人:2011年(2人)——西绕次多,博楚。2012年(1人)——江白益西。2013年(2人)——竹钦泽仁、嘎玛俄顿嘉措。(另,在2009年之前自焚的,还有1998年自焚牺牲的流亡藏人图丹欧珠,2006年自焚受伤的流亡藏人拉巴次仁。)补充:1、中共当局在全藏地颁布“反自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反自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告”,强调“哪里发生自焚案件就对哪里进行‘严打’整治”,即对自焚者家人、亲属、所在乡村及寺院等进行连坐。并且,严密封锁自焚消息外泄,严厉打击外传自焚消息者,以及对自焚者亲友或所在地软硬兼施,令其闭口或编造虚假信息等等。在这种高压下,已经出现多起自焚事件在发生后数日、甚至数十日才艰难传出的情况,还出现了自焚者家人因遭威胁或担忧蒙难而不敢承认自焚实情的情况,还出现了西藏自治区高官矢口否认本藏区已有数起自焚发生的情况,还曾出现过流亡西藏政府与民间方面在统计自焚藏人人数上不一致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极有可能的情况是,全藏地及境外的自焚事件可能不止以上所记录的137起,可能有被当局动用一切力量竭力掩盖的自焚事件已经发生,外界却不得知。并且,仅依据目前所报道的(包括境外涉藏媒体和组织报道的,以及中国官方媒体如CCTV、新华社、新华网报道的)案例,至少有50起与47位自焚者相关的案例,其中至少有两百甚至更多的藏人因此被拘捕、被判刑,最高刑期是死刑(2013年3月13日自焚牺牲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妇女贡觉旺姆的丈夫卓玛甲,被阿坝州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最低也是一两年,更多的是数年重刑,但一定还有未被报道的连坐案例已经发生。2、7位试图自焚或自焚未成的藏人:是境内藏地的成列、多吉热丹、卓玛杰、久谢杰;其中多吉热丹在异地蹊跷身亡,久谢杰服毒自焚时毒发身亡;而成列与卓玛杰均被捕,目前情况不明。以及在印度的流亡藏人隆日多杰、次成多杰、达瓦顿珠。3、2013年3月底,从康结古多(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结古镇),传出一名藏人妇女因抗议当局强拆其房屋而自焚受伤的消息,10月底时方才被证实,名叫贡觉措姆,40岁,是结古镇桑则(音译)村人,后从医院返回家中。但这一事件未计入2009年以来藏人自焚抗议的记录中。——唯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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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唯色:文明与反文明的一天

文明与反文明的一天文/唯色苏格兰独立公投的日子,与被捕超过八个月的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在乌鲁木齐被庭审的日子,意味深长地巧合了。伊力哈木被庭审的时间是两天:9月17日与9月18日。他被指控的罪名是“分裂国家”以及“组织成立分裂国家集团”。但在法庭上自我辩护时,伊力哈木明确宣布:“我是无罪的,从来没有组织成立分裂国家的犯罪集团,从来没有从事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然而他却遭到重判,庭审之后的第五天,他被当局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消息传出,世界震惊!而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为联合王国已有307年的历史。更早的历史上,1314年,苏格兰军队大败英格兰军队,取得苏格兰独立战争的最终胜利,因此选择在700年后的2014年进行独立公投,被认为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性。正如好莱坞有关苏格兰独立英雄威廉·华莱士事迹的著名电影《勇敢的心》,今天的独立公投被赞誉为“苏格兰‘勇敢的心‘延续了700年!”就在公投前两天,媒体人长平为德国之声书面采访了我,我的回复是:苏格兰独立公投这一即将发生的事实,其意义难以估量。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不但对于英国和苏格兰已经今非昔比,我想对于这个世界也将是今非昔比。这并不意味着如某些人所言的“倒退”,也不一定意味着经济等方面的考虑为首要,而且,更为至关重要的是,如苏格兰在英国的自治程度,早已是真正的“高度自治”,较之中国任何一个有“自治”之名的地区,都是事实上的天壤之别,却会在21世纪的今天以这样的方式来选择更符合自我意愿的命运,再一次证明自由乃天赋人权,公投乃普世价值。而对大一统的迷信和维护,才是真正的落后与反动。作为藏人,活在当下,目睹(尽管是遥远距离地目睹)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由此及彼,心灵震撼。因为对天赋人权的认识、对自我身份的定义,从未像今天这么真切、迫切。18日的苏格兰独立公投结果已经揭晓,55%说“NO”,45%说“YES”,正如有关分析人士所言:“在选前,英国政府为了挽留苏格兰,其实已经宣称将让苏格兰取得接近完全自治的地位下,还有这么多人支持苏格兰完全独立,确实相当令人注目,也显示选举要求是成功的。……透过这次公投苏格兰公民们已经展现自决的能力”。知名藏学家、伊力哈木的好友、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Elliot Sperling(艾略特·史伯岭)先生对我说:“事实上,苏格兰的情况是我的理想:按照民主原则而实行人民自决权。不是一个,也不是少数人的集团要决定未来,而是全国人民。”与此同时,苏格兰独立公投所具有的典范意义,从中国网民流传甚广的这段话可以看出:“没有英国媒体的讨伐檄文、没有权力机构的恐吓、没有硝烟、没有坦克、没有牺牲、没有警察、没有境外势力、没有寻衅滋事、没有抓人、也没有暴打妇女、一切都没有。一个国家的统独大事就这样落下帷幕,一人一票震撼着世界……这场公投都是赢家。”我还要补充一句话:这场公投不但没有这么多的“中国特色”,而且,更不会有被指控“分裂国家罪”的伊力哈木和七个年轻学生。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奇特,文明与反文明会在同一天呈现!2014年9月(本文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相关内容由自由亚洲电台藏语专题节目广播,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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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香港雨傘革命】之歌:《撑起雨伞》

《撐起雨傘》曲:pan詞:pan/林夕唱:何韻詩、黃耀明等群星10月4日晚合唱「給那夜,或者無數日夜,撐著雨傘或赤身淋雨的無私奉獻者:所有為我城命運付出,不計個人前途得失的年輕人,所有令香港變得更美麗的人,你們並不孤單。」https://soundcloud.com/umbrella-revolution/wbtnw0qmjnqu靜坐人海 你我非不怕會畏懼這樣下去怎辦但是人生 到了這一晚更怕未表白內心呼喊站在前方 勇氣驅不散卻信越怕命運更黯淡但是誰想 要看穿荒誕卻會在催淚下睜開眼 一起舉傘 一起的撐一起儘管不安卻不孤單 對嗎一起舉傘 舉起手撐一起為應得的放膽爭取 怕嗎任暴雨下 志向未倒下雨傘是一朵朵的花不枯也不散為著明天 要記得今晚你我用鎮定面對憂患若是人生 錯過這一晚 怕再沒機會任意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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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唐丹鸿~“合法”吞并:中国民主化与民族问题

“合法”吞并:中国民主化与民族问题——2014西藏问题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唐丹鸿一.作家、诗人唐丹鸿。一说“民主”这个词,我就笑了……先设想一下,一个人从小打架打到大,周遭比他弱小的都打趴下了,抢拿常胜,不服的杀,服从的收编为伍。他长成了一个大块头,地盘也越占越大……这种成长经验的人会形成什么性格呢?民族也是有性格的。中国自称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汉族占了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少数民族不到百分之十。曾被称为“南蛮”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苗、彝、侗、瑶等等,大多居住在贫瘠艰苦的山区,他们是被原本居住在黄河流域的汉人赶到山上去的。而汉人今天的居住空间,是千百年来从北向南扩张殖民和同化的结果。楚国南扩、秦汉伐越、东吴征山越、唐宋“开发西南”、明朝在两湖、云、贵、川、两广等地的“清剿”……历朝历代“威加四海”的手段都差不多:对所征伐的土地上的土著种族灭绝式大屠杀,好些古民族就是如此灭绝的,剩下的驱逐逃离到山上,以及“改土归流”同化。现在这些山地的少数民族,就是经过历代清剿、同化之后的残余。他们住在穷山恶水蛮荒之地,汉人有句俗语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些“南蛮”已经弱小和边缘化到了好像没有 “民族问题”的程度。现在说民族问题,主要就是指西藏问题、“新疆”问题。中原西北边的民族藏、蒙、维吾尔等,被汉人称为“族”也就是近百年的事,众所周知,一称“族”就出问题了。中国在图伯特、“新疆”、南蒙古干的事儿,跟历史上也差不多:屠杀、殖民和同化。藏、蒙、维吾尔等受害民族面临的危机,也是像“南蛮”那样的命运。汉民族虽然有历经千年的拓殖征服史,却不认为汉人有侵略性,从不将“侵略”、“屠杀”、“殖民者”、“帝国主义”这类词用于自身,相反,更多的是对“开疆拓土”的屠夫的感恩赞颂;即使是外来异族统治者,也因“开疆拓土”获得褒扬认可;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汉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中,也没有对过去屠杀别的民族有什么文化反思,对“穷山恶水”的“刁民”们更谈不上歉疚了;他们习惯了“蛮子”的归顺臣服,将受害民族的反抗视为愚昧落后的小角色对先进文明的冒犯……中国的民主化就在这样的族群中发育。民族问题就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发展。我这里涉及的民族问题主要以西藏问题为例。二.现代中国之前,满清的帝国扩张:政治干涉,武力占领疆土,血腥且无正当性,已经在藏满之间,制造了领土和主权的冲突。满清虽然干涉图伯特政治,但在政治、经济和外交各方面,离实际统治还有距离。上个世纪初,被满清帝国吞并的民族华夏中国人(汉人),民族主义兴起,推翻了外来民族(满人)的统治,辛亥革命产生了现代中国。我们把辛亥革命看成中国民主化的起点应该没有问题。但讽刺的是,正是这个“开启民主共和新纪元”的辛亥革命,在产生现代中国的同时,中华民国立刻制造了现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民国临时政府的前身与满清帝国通过《清帝退位诏书》,达成“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交易。中华民国据此认为“合法地”从满清帝国“继承”了对图伯特、“新疆”(东突厥斯坦)、蒙古等地区的权属。但是藏(图伯特)人、回(东突厥穆斯林)、蒙古人却拒绝认受。在这些民族看来,汉人中国和他们一样,都是满清帝国的殖民地。帝国崩溃,汉、藏、维吾尔、蒙古都有权明确各自的主权,有权成立自己的国家。汉人的中国无权“继承”图伯特、“新疆”、蒙古的领土与主权。其实中华民国立国,也是不要异族统治。辛亥革命的愿景是一个宪政民主的现代中国,然而,在宪政、民主、共和、反帝、反殖民的现代思潮背景下,中华民国却无视其他民族的意愿和权利,将藏、回、蒙三方排斥在外,与满清达成“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交易,而不是所谓“五族”一起参与、民主协商后的共同决定。这一切与“民主”、“共和”毫无关系,相反,它是天朝大一统观与汉人扩张拓殖史中形成的沙文主义的产物:“番邦蛮夷”仿佛是一些头脑简单的种类,不屑与之共商。尽管将“藩蛮”这类歧视性称谓换成了“族”,其强加于人,却并未受到追求“民主”的汉人的质疑。当时官方主张的中华民族主义,实质是沙文主义的。其文化同化*,是要把不同民族纳入“高度文明”的汉文化。在中华民族主义者眼中,藏回蒙反中国殖民化,是西方帝国主义削弱、分裂中国的结果。从当时到今天,在汉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里,占领图伯特和“新疆”都是道德的、正当的。中国被满清吞并的耻辱和痛苦记忆,毫不影响汉人把满清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侵略,视为理所当然;将中华民国的“继承”,视为理所当然;中华民国针对图伯特主权的政治计谋、外交努力和领土兼并等,都被赋予了正面评价……三.另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一时期的1914年,列宁发表了《论民族自决权》。 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是第三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既要服从马列原则,也因绝大多数经费来源于苏联,中共从成立之初到1945年的30多年间,倒是“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达到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1中共那时承认民族自决,乃至小小地推动过博巴独立,并非出于尊重人权、或主权在民的民主理念,而是基于“消灭阶级、消灭国家”的共产主义主张,和对中华民国“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反对。分析以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可以看出来,支持藏回蒙乃至南方少数民族独立,是“消灭国家”的步骤,如果这些民族都“同中国脱离”独立了,“中国”——当时的中华民国就分崩离析了,而中共鼓动各民族独立,是想让他们加入中华苏维埃联邦。在维基相关词条里,博巴人民共和国,“博巴依得瓦”意思是藏人中央政府,被汉文表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而在“博巴依得瓦”的十条执政纲领中*,却写的是“博巴坐自己的江山”、“保卫博巴独立”等,没有什么“隶属中华苏维埃”的意思。由此也可见,中共支持鼓动民族自决独立,是它的赤化策略,忽悠和笼络“少数民族”人心,以便渔翁得利之策。这应该也能解释1949年中共建政后,就不再提民族自决和联邦的原因:国家都是中共的天下了,还民族自决独立,江山分治,大权消解,那怎么行?何况,反帝反殖民与中华民族主义、“五族共和”与大一统观念、民主与共产主义理论等,从鸦片战争、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抗日战争一路混合演化而来,已化为时代的狂澜,帮助中共取得了内战的胜利,那么,完成国民党无能实现的“统一大业”,既符合中国人的民意,也正中共产党的下怀。不仅不容西藏、“新疆”独立,还必须“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了。没有侵略者会直接宣称“我要侵略”,也没有处于侵略方的民族会坦然承认“我们侵略”,他们总是会说、而且打心底相信这与侵略无关,而且他们总是能“证明”这与侵略无关。法西斯德国如此、苏联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如此。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激发中国民族主义者同仇敌忾,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迎合包装大一统,以“解放封建农奴主黑暗统治下的农奴”驱策赤化的军民……“西藏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怀抱”,对当时的汉人来说具有恢复“民族尊严”、共产大同之仁义,中共赢得了汉人大众民心,增强了中共统治的合法性。中共起初主张民族自决独立,是要捣乱、解体中华民国,然后统治一个“中华苏维埃联邦”;后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能俘获民意人心,增强其合法性和统治力,它就“完成统一大业”。对中共来说“领土完整”其实也不很重要,你网络搜索“中共割地”,就可看到中共对大版图爱国者们其实多么不屑,只要对当权者有利,“领土”并非“不可分割”。中共出兵占领西藏,苏联提供资金和武器,指示毛泽东用“民族区域自治”统治“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扩张共产主义阵营的势力……一切都是为了权力。这权力之大,到什么程度、什么后果,我们都知道了。从辛亥革命起始的中国民主化,走向的却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这一百年的历史有一条清晰的脉络:大一统国家观和汉沙文主义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政治大一统导向专制集权,受益人是统治者;地域大一统的实质是疆土扩张,大汉沙文主义者们赋予扩张者统治的合法性;思想大一统为极权者奉献了赤化的奴隶……大一统国家观在社会、经济各方面都排斥多样性,再与二十世纪包装得最甜美的恐怖主义——共产主义相辅相成,不仅使汉民族在追求民主、平等和自由中南辕北辙,还将其他民族压到了最底层。四.我们再来看看当前的民主化活动。从被统治者认受的角度说,中共的合法性已经荡然无存。现行政治体制的反对者越来越多:民主运动活动家、民主运动理论家、海外的民运组织社团、宪政民主理论家、历史政治等方面的学者知识分子,年龄跨度也两三代人了。他们都致力要推动中国的民主化,都反共、反专制,都提出宪政、民主、人权等主张。一百年前辛亥时期的革命者们反皇权专制,提倡宪政、民主、共和。现在中国当政的共产党就是组织化的皇权,今天的民主人士反共、提倡宪政、民主、共和,跟前人主张也有共通之处。(当然没法比之处也不少,他们的活动能力和活动空间都跟前人没法比,可能敌人太强大了吧……)中共当年宣称支持民族自决,想先分裂中华民国,再成立中华苏维埃联邦,中共自然当联邦老大。当今很多推动中国民主化的人士,也提出用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跟共产党不一样,他们没有说先独立再加入什么联邦,也没提民族自决,直接就让联邦了。我认为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为什么不涉及民主、人权中、也是民族问题中这一重大的权利:民族自决权?如果说境内政治环境恶劣,那么身在海外的,从最早开始同流亡西藏接触的民主人士到现在更年轻的一代,主流的言论都不碰民族自决权。08年以后的汉藏交流,无论组织还是个人,主流也是强调支持“中间道路”——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些汉人民主人士是既捍卫民族独立的权利,也支持中间道路呢?还是只支持“中间道路”?前者是尊重民族自决的权利,后者却是因为民族放弃了独立的权利。中共领导人,毛、刘、周、邓等,都反复强调“克服大汉族主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这至少说明,连中共都嫌汉沙文主义惹麻烦,导致民族冲突,影响稳定,对其统治不利。现今的政治反对人士和异议知识分子,大多揭露共产党的罪行,抨击中共的民族政策,把民族问题归结为共产党的问题,少有对大一统和汉沙文主义的文化反思。贯穿我们一百年的是受害者的叙述:国民党时期我们是西方帝国主义的受害者;共产党告诉大众我们是国民党和西方帝国主义的受害者。现在我们是中共的受害者……我们怎么就不是自己的受害者呢?怎么就不是害人害己的受害者呢?今年初,一位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宪政民主理论家张博树,出版了一本专著《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这本书的总体逻辑是:西藏“臣属”于元朝、西藏“臣属”于明朝、西藏“臣属”于满清,西藏的事实独立没有得到中华民国的承认,1949年中共建政后占领图伯特,不是侵略而是“行使主权”。归结到未来,中国即使转型为民主制度,根据“民族自决权不能被用作分裂主权国家的法律工具”,因此藏人没有民族自决权。西藏问题是人权问题,是共产党的统治术——政策的问题,宪政民主制度可以解决人权问题,未来民主中国必须是一个宪政民主框架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本书很可能代表了一个巨大的群体的逻辑,也迎合了一个巨大群体的心理。它体现的是百年来,两种强烈但却互为冲突的意志:既要民主自由人权,又要大一统。邓小平说过“除了独立,什么都可以谈”,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反对者们,也大体如此。如果不是他们自身抱持同样观念的话,那谄媚和利用(自私不公的)大众,就是政客获得权力的常用技法了。在“民主大一统”模式里,“少数民族”享有与汉民族同等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民人权等各项权利。可惜,它与“五族共和”的乡愿是同质的:就像“五族共和”不是通过五族共商、尊重民族自己的意愿产生,即遵循民主与公平原则;这一“宪政民主框架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不通过共商和民族自决产生。藏、蒙、维吾尔等民族只有选择与汉民族一起宪政民主共和发展的自由,没有拒绝与汉民族一起宪政民主共和发展的自由。关于是否真正的民主,有一个著名的比喻:有五个人,有四个人都想第五个人死,却不但不能通过投票决定杀死这个人,而且还要为保护第五个人的生命、避免四个人中有人想杀死他,付出安保的代价。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第五个人。也就是“民主与公正原则”,必须避免“多数人的暴政”。这本谈中国民主转型与西藏问题的书,坦陈了一个庞然大物的欲望:“中国的人口分布极不均衡,东部和中部的汉族地区集中了过多的人口,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是中国重要的资源覆盖区”——那么,对移民空间和资源的欲望,会通过“民主选举”授以什么类型的政权以合法性?在“民主大一统”模式中,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是否有权对移民和资源开发说不?因为民主制保障公民有迁徙自由,资源也属国有,可是大量文化迥异的移民和资源流失,完全可能扼杀另一民族的生命:文化、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受到占绝对强势的一方“民主合法”清洗。这算不算“多数人的暴政”呢?移民和资源开发,必然产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冲突,冲突不流血吗?不会要争取独立吗?要不要民族自决,这不又回到原点了吗?可是“民主大一统”模式排除民族自决权。《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说得很现实:“中国是一个有上千年‘大一统’传统的国度……必须正视国土分裂给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汉族公众的冲击,不能无视这个中国最大人口群体的现实感受……不管谁上台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他还要考虑汉族公众(在未来民主体制中则是最大的选民群体)对转型新政权的支持呢!失掉了西藏,或失掉了新疆,民主转型的合法性就丧失了大半”——呵呵,要是最大选民群体都想杀死这些“分裂份子、恐怖份子”呢?这等于明说了,“民主大一统”就是一个中国汉人大众的“多数人的暴政”。如果从历史的轨迹可以看出未来大致的延伸方向的话,那么不难想像,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和南蒙古的今天,很可能就是藏、维吾尔等民族的明天。这就是当下,在苏格兰独立公投的同时,中国民主化进程呈现给我们的怪圈。我是一个汉人,无论怎样将心比心,我也不可能像一个真正的少数民族的感受来得真切。因此我说“你们应该独立”,或者“你们不能独立”,或者“你们应该走中间道路”,都同样傲慢。只有尊重别人的自决权是合适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了他们:那些失去了土地,来到城市,在每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一年到头血汗中挣扎求存的民工,生活在最底层的奴隶,以及那些下岗工人。他们中有多少看不到未来的人?绝望的人?他们是汉人中的大多数。他们最仇恨今天的不公,也最仇恨这个制度,恨那些衣着光鲜的,傲慢的,歧视他们的各种阶层……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阶级社会。奴隶才是真正的多数族,他们最为均贫富所吸引……我想起了改朝换代的模式农民起义,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独裁者最初都善于利用“多数人”的恨和理想,“多数人的暴政”又特别像民主和公正。从辛亥革命到现在,“民主”被各色弄权者利用,民主这个词都被玩坏了。多少人一看见这个词就笑了,是那种“哄谁呢”的笑,我也是发出这种笑的人。也许通过民族问题可以检验真假: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多么喜欢“统一”,都必须尊重和捍卫民族自决的权利。如果自决产生了独立,那是中国人为捍卫民主所付的成本。若民族自决留在中国境内,那是因为能够行使民族自决权本身,向我们证明了这“民主”值得信任。就像苏格兰公投的结果,证明了苏格兰和英格兰真正的双赢。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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