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 12年来43%中国农民耕地被地方政府征收
12年来43%中国农民耕地被地方政府征收 (2012-02-08) 早报导读 [中国早点] 富商命彷徨 社会急呐喊 [时事漫画] 俄罗斯外长:叙利亚将举行修宪公投 [金融风暴] 全球指数:总裁对亚洲市场信心下降 [名家专评] 薛理泰:叙利亚变局与中东乱局 简讯 (北京综合讯)1999年以来,有逾43%中国农民耕地被地方政府征收,而后者在征地过程中获得巨大利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和美国农村研究所等研究机构1999年以来对中国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的地权调查显示,有43.1%的中国农民经历了至少一次征地。而在征地案例中,有17.8%的农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强制征地拆迁手段。 调查也显示,失地农民中,有64.7%得到了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平均金额为每亩1万8739元(人民币,下同,约3705新元)。然而,征地卖地的平均价格为每亩77万8000元,是征收价格40多倍。其中差价大部分成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受访时说,这种双重价格的标准极大侵害农民的利益,也是造成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主因。 郑风田也在博客上建议,要真正保护农民的命根,就应该尽快出台新的《土地管理法》,从顶层解决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乱象。 此外,他也提议应大幅度压缩目前的征地范围,以及提升农民征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到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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