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夏霖案二审今被改判为10年有期徒刑
今天北京高法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事实和性质的认定,刑期由12年改判为10年。在出现与案件事实有重要关系的证据后,二审法院面对律师多次申请,仍拒绝开庭审理,实际上部分剥夺了夏霖自辩、律师辩护权利。
仝宗锦律师昨天说:“夏霖案二审明天上午宣判,今天下午我去看守所最后一次会见了他。他委托我向关心此案的朋友们表达三个意思:一、此案起因是由于他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特别是代理郭玉闪案件时被认为牵涉香港占中事件(后证明并无此事)而被报复陷害的。他曾于二审提讯时口头向法官提出对有关责任人报复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的控告,但未有回应;二、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投降,更没有出卖朋友;三、请关心他的朋友们放心,他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更不会轻生。谢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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