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瑜

艾未未被关押期间官方媒体抹黑清单(2011年4月3日—6月22日)

来源:http://loveaiww.blogspot.com/2011/08/201143622.html 1、 4 月6日 《环球时报》社评 《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官方媒体首次对艾未未事件做出反应。 “艾未未是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也常被称“前卫艺术家”,是中国社会的特立独行者。他反艺术传统,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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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罪和中国的相同吗?

中文主页 中文主页 更新时间 2011年 7月 21日 星期四 10:23 AM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聚合新闻  2011年 7月 21日 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罪和中国的相同吗? 记者: 亚微 | 华盛顿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 美国最高法院 国际社会对中国当局多年来常常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异议人士的现象一再提出谴责。对此,中国官员反驳说,西方国家持有双重标准,因为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也有涉及煽动罪的法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被问到被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的异议人士刘晓波的问题时曾表示,国际社会在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方面不应有双重标准,因为许多国家的法律,例如美国法典,也有涉及煽动罪的法条。 姜瑜所说的美国法典是美国一般和永久性联邦法律的官方汇编,每六年由美国国会众议院法律修订委员会办公室重新编纂颁布一次。第一版官方法典1926年出版,收录了美国建国两百多年来通过的各项联邦立法。目前版本的法典于2006年颁布。 美国法典第115章第2385条的确提到了颠覆政府罪。这个法条规定,以下颠覆或摧毁政府的行为属于违法,违法者将被罚款或最高判处20年有期徒刑,判刑之后5年内不得在美国政府内担任公职。 列举的违法行为有: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教唆理应、必须、值得或适于以武力、暴力或暗杀政府官员的方式颠覆或摧毁美国政府以及州、领地、特区、占领地政府或下属政治部门政府的行为;任何蓄意导致推翻或摧毁这类政府,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播、销售、分发或公开展示书面或印刷材料,煽动、劝说或教唆理应、必须、值得或适于以武力、暴力方式或企图颠覆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任何组织、帮助或试图组织社团、团体和集会,教唆、鼓吹或怂恿以武力、暴力方式、或者以这类社团、团体或集会成员或隶属人员身份故意从事颠覆或摧毁政府的活动。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School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戴杰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戴杰指出,美国法典中提到的“颠覆政府罪”与中国刑法中所确立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他说:“在美国,我们只惩处鼓吹和宣传以暴力阴谋颠覆政府的人以及实际颠覆政府的行为。假如某人仅仅是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说,政府的作法错了,或者政府应该改朝换代了,只要这个人不采取实际行动颠覆政府,或者鼓吹使用武力或暴力颠覆政府,美国法律就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原北京大学讲师,中国宪政学者王天成进一步指出,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政府罪的罪名若要成立,必须以通过暴力推翻政府为先决条件。 私人照片 原北京大学法学系讲师王天成 王天成说:“在美国法典中,暴力是这个罪名成立的必备条件,也就是必须煽动使用暴力,而中国的这个法条中没有这个规定,而只是说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法条有几个问题,第一,它没有写是不是以暴力方式,第二,从实际情况来看,过去几十年,在以这个罪名被判刑的人当中,我们找不到什么例子说是主张以暴力推翻中国政府的,这些人普遍是因为对现在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共产党的作法提出批评就被判刑了。 ” 王天成指出,刑法第105第2款不仅在法律条文上模糊不清,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从而使当权者可以任意根据其需要判案。相比之下,美国法庭则有一个可以遵循的先例和标准。 王天成说:“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它有一个遵循先例的原则,也就是说,过去判过的案子对后面的案子有约束力。后面判案子要参照先例,它是后面判案子的标准。但是,中国不会这样。对过去判过的案子,法官在后面判案子的 时候是完全不管的,对他没有任何参考价值。这样就造成一种情况,这个案子和等等众多的案子没有可比性。你看不到一个标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判决过的一起涉及颠覆政权罪的案子是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1960年代,俄亥俄州三K党头目布兰登伯格因为在集会上发表仇视黑人和犹太人的演讲而被指控违反了俄亥俄州刑法,该州法律禁止鼓吹以犯罪、破坏、暴力或其他非法恐怖手段来达成政治改革。 联邦最高法院作出有利于布兰登伯格的判决,并重申了“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检测标准。判决指出,即使某人发表了主张暴力和违法的言论,但是,如果他不是以煽动他人即刻违法或产生即刻违法行为为目的,政府就不能限制其言论。 eton Hall University Law School 西东大学中国刑法问题专家玛格丽特.刘易斯 新泽西州西东大学的中国刑法问题专家玛格丽特.刘易斯进一步分析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说,一个人鼓吹武力或违法行为是允许的。但是,如果这种鼓吹是以煽动或产生即刻违法行为为目的,而且有可能煽动和产生即刻的违法行为,这是不允许的。因此,颠覆政府罪的罪名若要成立,不仅要有煽动颠覆政府的动机,还必须有这个行为实际发生的可能性。” 刘易斯认为,根据美国法庭使用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检测标准,刘晓波和胡佳是不会被判刑的,因为这个标准的适用范围非常窄,而中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所限制的言论范围广泛得多。刘易斯说,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因言获罪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中国宪法又无能为力。 刘易斯说:“中国宪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人们不能手里挥舞宪法走进法庭,期望法庭会以宪法为判决某一案子的基础。解释宪法不是法庭的责任,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责任。因此,虽然中国宪法提出了宏伟的期望和政策目标,但是,它不能象美国这样可以非常直接地以它作为判案的基础。” 刘易斯进一步指出,即使是国际人权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也非常谨慎。例如《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19条规定,人们有言论表达自由,但出现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问题时例外。刘易斯指出,大多数国家和国际人权机构在解释这个法律时都很狭隘地看待这个例外情况,也就是说,必须是在有可能产生即刻危险,例如人们武装推翻政府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这个例外情况。 相关文章 中国拘押异议人士惯用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自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997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来,中国有一大批异议人士因为这个罪名被判刑。批评人士指出,由于这个罪名的法律界定非常模糊,而且在实施上存在很大的任意性…..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收听: 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罪和中国的相同吗? MP3 新闻快讯 更多»   美国之音中文部正式推出iPhone中文新闻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让您通过易于操作的界面,阅读简繁体版新闻报道…… 网上问卷 您如何看待过去60年来,中国共产党对西藏的治理:  利大于弊  弊大于利  利弊相等  不知道 投票 检视结果 » 针对上述问题,欢迎您发表评论: 最受关注文章 世界媒体看中国:太子党与中国前途 世界媒体看中国:欣喜与悲愤 流产、上访、自杀 上海女子以血抗强拆 世界媒体看中国:逆世界潮流而动 新疆再传骚乱事件 奥巴马会晤达赖喇嘛,真心关切西藏人权 习近平对西藏问题强硬 活佛说其父温和 中国回应奥巴马会见达赖喇嘛 中文博客 加载… 欢迎来到美国之音中文网! 如果您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来函。 来函请寄: chinese@voanews.com。   节目表与点播 » 节目预告 » 现场广播 » 现场电视 » 下载广播电视节目 » 档案资料 温故知新,检索历史,欢迎您光临VOA文库查看美国之音自2004年以来数以万计的中文稿… » 专题报道导航 欢迎使用专题库存,透过我们导航信息,让您回顾千变万化的世界,也为您留住历史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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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反思“暴力”特稿>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对改良派而言,最大的敌人,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权贵阶层,而是时间。用笑蜀的话讲,现在是选票在与炸弹赛跑,谁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将是决定未来中国命运的关键。什么是“终点线”?终点线就是民众在当局的压榨下到达临界点的时刻。这个时刻越远,留给改革者的机会就越大。而只要有足够多的和平时间,我相信,任何一个原初状态再糟糕的社会,自由与人权的种子也能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文/丰钊(华中科大) 关于革命派 急功近利在当今的中国似乎是一种传染病,无论是毛左还是自由主义者,一锤子买卖式的暴力革命论都颇有市场。毛左嗜血,是由于他们骨子里阶级斗争敌我二分的观念在作祟,他们的逻辑虽然愚蠢却也简单,理解起来并不难。而一些人既宣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又对暴力手段充满了迷恋,这就非常令人费解了。 这些所谓“自由主义的革命派”是一群很有意思的人。他们揭露当局的种种恶行,控诉这个政权对普通公民的压榨和迫害,嬉笑怒骂间颇有正义感。问他们怎么办?他们往往就搬出了以暴制暴这一余世存所言的“类人孩”式的思维方式予以解答。这种不需要深入思考,只需要诉诸本能的回答,则再次赢得了乌合之众们的拥护。 他们说:“这个民族无可救药。” 他们说:“暴力与混乱是这个国家唯一的结局。” 他们说:“理想主义青年们的非暴力改革只是一种无谓的牺牲。” 他们痛骂暴政时,让人觉得他们对自己的同胞们充满了热爱和怜悯;可他们对中国未来的唱空,对国内改革者们的嘲讽,对暴力的噬好,则很让人怀疑他们此前的正义有几分是真心,有几分只是故作姿态。 更有意思的是,口号叫得最响的革命派往往都在海外。他们在鼓动国内人民起义时,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家性命。起义失败,他们可以继续义正言辞地痛斥当局的残暴;起义成功,他们名利双收,踩着万千底层民众的尸骨垒起的高台,享受着人们对其先知先觉的崇拜。 跑路党与革命派在校内上往往指的是同一类人,这是一个很有值得玩味的现象。 这让我想起了张千帆教授前不久演讲时,解释“中国的宪法为什么比一些民主国家的还好看”时说过的话:“既然一开始就不打算实行,那为什么不制定得漂亮些呢?” 既然这些网上的革命派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打算自己亲身发动革命,那么他们何不干脆就把口号叫得更响呢? 张口闭口“支那猪”、“劣等民族”、“满洲独立”,听起来多么惊世骇俗! 一言不合则斥之为SB,为了不给对方反唇相讥的机会,还会把对方立刻拉黑,这看起来多么率性! 然而你让他自己回来发动革命试试!     我想起了鲁迅。鲁迅文章锦绣,针砭时弊、揭露黑暗时毫不手软,可面对革命党布置的暗杀任务,却轻轻松松地用一句“家有老母,恕难从命”就推脱得一干二净。 他在国外鼓吹暴力是今后中国的唯一出路,你在国内附和叫好,这才让人觉得悲凉。   所谓民族的劣根性 强调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自暴自弃,所谓“中国人素质太低,需要管一管”,“中国国情特殊,不适合搞民主”,无一不是这种思维下的产物。 另一种则更加可怕,它就是思想改造。文革“破四旧”,就是在“铲除封建余毒”的口号下大兴思想审查,几千年来中国人第一次体会到深入脑海的极权控制。“狠斗私字一闪念”,斗的是自私吗?不是,斗的是人思考的自由。那么,我很难不去想,当年高呼中国人有“劣根性”的所谓“激进派自由主义者”上台后,对待每个人思考的自由,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劣根性”的提法与思想改造、暴力革命在逻辑上相依相生,在历史上,则是一脉相承。回顾20世纪不难发现,满口“中国人的劣根性”,恰恰是近代以来中国所有革命派的典型特征。 孙中山以暴力起家,对个人权利毫无尊重,在政治上,主张将党员划分为“元勋公民”、“有功公民”、“先进公民”,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其治国方略则是“军政”“训政”“宪政”三步走,对国民的“思想改造”意味相当浓厚。而TG则是变本加厉,向传统文化宣战,向自由主义宣战,思想改造手段的可怕更不用多说。 现在客居台湾的国民党,都知道用暗杀和暴力缔造中华民国国父的孙文,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曾为议会制和现代政党政治奉献了自己生命的宋教仁。一如今日的大陆,都知道那个把法家之术玩得炉火纯青的太祖,却鲜有人怀念晚年对共产党暴力革命路线进行了深刻反思的陈独秀。 历史的玩笑,只会为那些仍然无法跳脱珍珑棋局的人而开。   关于这个国家的现在 如果在十几年前,互联网在中国还没有普及,也许习惯接收过滤后的信息的中国人,不会有那么多人像今天一样悲哀。十几年后的今天,信息管制变得越来越难,民众在接受了有关这个政府和这个国家的大量负面新闻后,面对的却是和十几年前没有太大区别的政府。 这种局面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绝望感,尤其是对于非暴力主义者而言,他们向当局发出的善意,往往被当局解读为一种懦弱和无力;而此起彼伏的暴力对抗事件,则让很多人坚信,只有暴力,才是这个政府能够读懂的语言。 对改良主义者来说,法律的路径似乎难以看到希望,早年学者和体制内的改革派人士试图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努力,在“齐玉苓案”之后戛然而止;强拆引发了如此之多的血案,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仍旧在第二章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六种情形中,为当局以“公共利益”为名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夺开了一扇后门。姜瑜的那句“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似乎是为今日大陆法律界人士的努力做了一个无情的注脚。 基层选举的路径一再受挫。刘萍在宣布竞选人大代表后,人身自由多次受到威胁;李承鹏因为独立参选,被当局无耻地用儿子进行胁迫;曹天在宣布用一亿元竞选郑州市市长后,所在公司立刻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照,而曹天本人则不知所终。尽管我和很多人说,把自己的视线从群体性事件中移开,更多地关注这些在法律框架内的正当尝试,然而,我还是很担心这场来自基层的努力会和70年代末的“西单民主墙”一样,消失在历史的无声之中。 体制内改革的路径基本被堵死。当局从80年代的政治改革大步后退,政治改革蜕变为行政改革,而简简单单的公车消费改革和政务公开改革,推行起来却举步维艰。早年的大部委改革,在一番轰轰烈烈的宣传后搞笑落幕。冉建新的死,似乎是在警告着体制内还活着的残留着良心的人。而我们总是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倾听总理“推进政治改革至死不渝”的表态,这又显得多么悲哀! 新闻自由上的抗争,不是失败,也至少是惨胜。媒体近些年来,似乎都是用一个或几个人的牺牲,来换得在一次报道上的胜利。南方系、潇湘晨报等媒体每在一次突发性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报道的记者往往会被宣传主管部门勒令离职。最近卫生部在一次座谈会上,宣称“要对个别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经历了这么多,在当局的眼里,中国的媒体仍旧是一个谁都能蹂躏的妓女。     而来自底层的维权运动之路,则更是充满了辛酸与血泪。谭作人,赵连海,仅仅为了衣食住行层面的基本权利而抗争,就身陷囹圄。从开胸验肺开始,当局似乎在使劲地把普通民众推往两败俱伤的“自残式维权”的道路上,而公众面对日复一日维权者惨遭横死的新闻,耐受阈值愈发地提升,情感愈发的麻木。“唐福珍案”时,人们还能群情激奋,现在呢? 秋月照层岭,高木多悲风。 有人问,你们改良派到了现在这样的境地,还能拿出什么方案?我苦笑,的确,至少在我眼里,我也看不到直通宪政的希望。局面已然如此悲观,林柏墙最近的每一条状态似乎都在暗示,改良的道路已经被堵死,所有在法律框架下的改革尝试都是在自欺欺人。 身为一个非暴力主义者,我所目睹的困境,都列举在了前文中。我所感受到的无助,并不比那些所谓的跑路党和革命派少。选择改良作为我的信仰,并非由于我是一个韦伯所言的“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07年起我开始在校内潜水,那时的校内上还没有徐宪,黄陀和林柏墙;那时的所谓“意领”是张晓东,一个现在估计没多少人知道的人;那时基地老狼建立了“星空书院”,尝试在网络上开展公民教育,直至他在某一年的清明节组织若干同仁集体祭拜林昭,丢掉了毕业证,从此不再过问校内。我还记得当时校内上活跃的那一批人,施宇、王星游、邱靖、季列夫、刘静知,他们今天有的依然在校内上,能偶尔看到他们冒泡,他们是校内草圈的先驱,是当年我曾与之一起奋斗过的同仁。 在4年的时间里,我经历过数次封号,自问文章写得很少,看得负面新闻很多。每每心情沉痛一番之后,我都会重拾信心,因为我仍然看到了进步,仍然看到了这个国家可以改进的空间。尽管我看不到脚下的路何时才能通达宪政的殿堂,但路毕竟还在脚下,即使荆棘丛生,我却依然得鼓起勇气走下去。 我从来不认同林柏墙“非暴力只是一种斗争策略”的说法,非暴力怎么能和暴力等量齐观?对于正常国家而言,非暴力只是一种底线;而在今日的中国,非暴力则很可悲地成为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即使是在自称自由主义者的群体里,似乎也成了一种稀缺的价值。 然而我想说的是,即使我已身无一物,即使我眼前已经一片漆黑,即使当局已经在每一条通向宪政文明的道路边立起了“此路不通”的标识,即使身边充满了跑路党和暴民们挖苦和讽刺的声音,我依旧会谨守“非暴力”的信仰。因为在这片国土上,放弃了“非暴力”的原则,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最后一个身为人的证明。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这就是我心路的真实写照。   与其他立志于改革的人共勉 改良派懂得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非常欣赏黄陀的一个观点:“中国也是一样,它越是缺的,就越是需要花时间、花代价去构建,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拥有他们的中国梦。”企图在短时间内完成社会改造,只会将原有社会中业已存在的一丁点道德毁灭殆尽,而革命者们当初的理想,则会被他们早早地抛到九霄云外。 改良派对披着正义外衣的暴力有着极大的警惕,因为他们知道,法国大革命中成立的制宪会议既可以处死路易十六,也能处死拉瓦锡。     改良派是一群真正的实干家。他们没有激情澎湃的革命家那样拉风,他们只会机敏地在利用每一次机遇,一点点地撼动这个看似坚不可摧的体制。大家都知道2003年死于收容制度的孙志刚,却少有人知道贺卫方等人废除该条例的努力;大家都知道死于车轮下的钱云会,却少有人赞扬于建嵘等人组织公民调查团去乐清实地考察的勇气;大家在负面新闻曝光后都会群情激奋,但很少有人去关注当初冒着生命危险揭露黑幕的记者。但他们都并不在乎自己是否能成为所谓的意领,他们行事,凭的只是自己的良心。 虽然看不到直通宪政的道路,但值得庆幸的是,相比于80年代的知识分子,至少当代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初步把握了通往现代文明国家的大方向。更多的人开始着眼于具体的法制建设、言论自由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等问题,而对大而空的“文化”、“民族性”等概念则不再那么热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殇》的作者,在80年代“文化热”中名噪一时的谢选骏,如今已鲜有人提及。 然而,“非暴力”又是当代中国最为吃力不讨好的主张。宣扬非暴力的人,如同一个特技演员,望着对岸飘渺的现代宪政文明的目标,颤颤巍巍地走在一条细得不能再细的钢丝上。稍有不慎,他们就会滑向脚下混乱与暴力的万丈深渊。 至于改革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我和林柏墙的观点还是颇为类似:对改良派而言,最大的敌人,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权贵阶层,而是时间。用笑蜀的话讲,现在是选票在与炸弹赛跑,谁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将是决定未来中国命运的关键。什么是“终点线”?终点线就是民众在当局的压榨下到达临界点的时刻。这个时刻越远,留给改革者的机会就越大。而只要有足够多的和平时间,我相信,任何一个原初状态再糟糕的社会,自由与人权的种子也能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最后,你对这个时代的绝望,不应该成为你行凶和鼓励他人行凶的借口。 (采编:佛冉 责编:黄理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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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中国/资料: 中国近期群体事件一览

中国近期群体事件一览 2011年6月11日,广州增城新塘一名男子正在拍摄街头此前在骚乱中被掀翻的汽车。日前,一名怀孕妇女在街头摆摊时被城管推搡倒地。事件随即引发当地四川籍民工集会抗议,导致两日骚乱。 (图片来源:路透社/Stringer ) 作者 法广 中国各地近期频发群体性事件。从江西抚州钱明奇爆炸案,到广州增城城管粗暴执法引发连续数日的警民冲突,从内蒙民众抗议过度开发对当地牧民生存环境的破坏,到工人的维权罢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奇迹显然已难以掩盖久蓄待发的种种社会矛盾。 二O一一年五月 甘肃天祝农村信用社恶性爆炸致19人重伤 5月13日,甘肃天祝县一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生恶性爆炸事件,造成19人重伤,40余人轻伤。据甘肃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肇事者可能是信用社此前一名被开除员工,因对被指控挪用公款并被开除不满,而选择信用社全体职工开会时间点燃汽油弹。 江西抚州农民钱明奇制造连环爆炸抗议强制拆迁 5月26日,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连续发生三起爆炸,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爆炸制造者钱明奇在死者之列。 钱明奇在制造爆炸前曾在网络微博客上发表数篇短文,讲述他因房子被强拆、却连续7年上访求助无果的经历。 内蒙最近30年规模最大的抗议示威活动 5月10日:内蒙牧民莫日根在为阻拦过往运煤车辆碾压草场,而被强行启动的运煤车碾死。蒙族人面对矿产过渡开发导致草原沙漠化而积累的怨愤由此爆发成持续的抗议示威。5月23日,西乌旗政府所在城镇爆发民众抗议示威,警民对峙,当局封锁了交通,并逮捕了一些抗议者。5月25日,事态进一步扩大,约2000名蒙族学生前往锡林浩特市政府,抗议当局不作为。这是近30年来,当地最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活动。次日,再有上千人在锡林浩特两个不同地点集会抗议。路透社5月27日引述一名当地目击者的话说,锡林郭勒附近的正蓝旗和西乌珠穆沁旗当天上午已实行军管。但抗议活动并为因此停止。5月29日,数百名大学生和当地牧民在正蓝旗再度集会,与近300名防暴警察对峙。呼和浩特主要街道均被封锁,以阻止学生在市中心广场集会抗议。 为应对各地频频发生的社会冲突,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5月30日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各地加强社会控制,包括互联网管制,以防止中国出现大规模的社会风险。5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北京表示,当地政府会对积极回应内蒙古民众的合理要求,但她同时也指控“境外人士”利用此一地区的示威活动,制造混乱。6月15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召开政府工作会议,提出八项举措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据总部设在纽约的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6月6日透露,至少有90人先后在这次抗议活动中被捕。 六月 湖北利川一官员受审期间离奇死亡引发严重警民冲突 6月5日,湖北利川市前反贪局长冉建新在被关押受审期间离奇死亡引发当地示威群众和警方间冲突。民众连续数日聚集在市政府大门前。6月9日,约1500名市民“向执勤民警投掷杂物并强行推倒电动铁栅栏门”。警方为防止事态恶化,调来大批警力与镇暴装甲车驱离并逮捕部分民众,引爆严重冲突,造成上百人受伤送医。 事件最终导致当地数名官员落马。继巴东检察院检察长郑雪松被引咎辞职、反贪局长曾正平被停职调查、两名检察官被刑拘后,“主角”利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以及“配角”利川纪委常委、检查二室主任牟来俊也被停职调查、巴东检察院直接办理案件的检察官任中海被刑拘,民怨至此才暂告平息。 冉建新曾历任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司法局局长。其家人于6月6日公布其在关押受审期间写在9张滚筒卫生纸上的「遗书」,从中可以看出冉建新此前因为在利川市区的拆迁改造工程中照顾百姓利益,而招致利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怨恨。他于2010年11月被市纪委以“渎职”名义双规,随后遭刑讯逼供致死。 广东潮州民工讨薪冲突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6月6日晚,广东潮州市古巷镇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据海外中文网站《参与网》6月7日报道,当晚,估计有近万名外省民工和千余名防暴警察聚集在古巷镇镇政府周围,现场不断发生砸车,砸人事件。据报道,事件的起因是6月1日,一对民工夫妇偕同儿子一道,前往当地华意陶瓷厂讨要厂方拖欠的工资,与老板发生冲突,其儿子被斩断手脚筋,父亲也被打伤。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次日证实潮州市6日晚发生外省民工欠薪讨款引发的聚众事件。 广州增城城管粗暴执法引发大规模持续骚乱 6月10日晚,一名四川籍的20岁孕妇,与丈夫在街边摆卖衣服时被城管驱赶,孕妇跌倒地上,有人声称孕妇被踢,引起大批外地民工聚集,捣毁多部车辆。25人被警方带走调查。次日晚,骚乱扩大,逾千市民聚集,公共设施被破坏,与从广州调来的逾千防暴警察发生冲突,当局出动装甲车和催泪弹驱散民众。当地政府6月1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指事态已经得到处置。但当晚,增城新塘大墩村连续第三晚发生群众骚乱。上千名民工围堵107国道,用砖头投掷过往车辆并烧车,周遭商铺提早关门。有目击者称,有车被烧。当局出动逾2000名军警维持秩序,用催泪弹驱散人群,多人受伤,有网民声称,驱散行动造成超过一百人受伤,一千人被捕,但没有引述消息来源。 6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增城新塘事件中,一名陈姓人士因散布“孕妇老公被活活打死”谣言已于14日被抓获。据称陈某对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的事实供认不讳。6月17日,增城日报报道,增城新塘事件中19人于6月15日被捕。6月19日,增城日报刊登公安机关公告,敦促违法犯罪者尽快投案自首,并以奖金、户口鼓励举报犯事者。但骚乱仍在继续,据香港有线电视台发自现场的报道,19日晚间,新塘镇再次发生抗议示威,数百人在街头与警方对峙,直至深夜才恢复平静。 郑州失地农民持续抗议政府强行征地拆迁 6月12日,自由亚洲电台6月16日报道,郑州石佛镇洼刘村村民连续数日在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会,抗议政府强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当。6月12日,约四百名村民再次聚集,被警方驱散,有7人被捕。 东莞数百职工罢工抗议强制加班制度 6月18日,东莞长安新民冠利钟表厂数百名职工的罢工活动进入第五天,抗议厂方的强制加班制度。『南方都市报』引述罢工员工报道说,工厂经常加班,而且经常加班五到六小时,导致工人无法正常休息。员工们表示,加班是强制的,不能选择不加班。而且,厂方还向工人强加了其他苛刻的条件,比如,要求员工每天要提前十分钟到公司开早会,迟到者就要被扣工资。罢工工人曾于15日前往长安镇政府示威抗议。 浙江台州征地问题引发骚乱 据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6月16日报道,浙江台州椒江区数千民众不满征地补偿金额,连续两天围堵打砸当地一加油站。当局出动数千武警和公安人员到场平定骚乱。有消息称,事件的起因是村民怀疑村干部贪污他们的占地补助金。 广州韩资企业数千人罢工抗议工作条件恶劣 6月20日起,广州番禺化龙镇眉山村世门皮包厂几千名员工开始集体大罢工,抗议韩国独资企业管理层对待中国工人刻薄且没人性。当地政府出动上百交警、警察和武警,并在现场拉上警戒线。据罢工工人透露,至少两名职工受到保安殴打。 法新社6月23日联系到该厂的一名职工,据他介绍,大部分职工23日都已恢复工作,当地劳动局的办公室没有人回答法新社的电话询问。   关键词 中国 – 社会冲突 – 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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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媒体札记:“高歌献党”

一 十年以来最大降雨,局部地区雨量达到百年一遇标准——昨日京城水患不遑多让一周之前的江城,雷声隆隆之时,互联网上一片哀鸿遍野、苦中作乐。 那幅“水漫地铁”的图片是今日中国各地报纸头版主角。终于轮到《新京报》、《京华时报》感叹本市“一场暴雨,环路半瘫”了,于是,头条评论重复主旨:《不要在北京再“看到海”》:“未来北京的地下排水管道的规划将要提高到怎样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每年都疲于应付,而是要真正富有远见和智慧,让市民不再受内涝之苦”;《大城市不能总被大雨批判》,“城市发展,要花钱的地方挺多,但不能总是在那些‘看不见的’基础性工程上短缺,在一些‘看得见的’面子性工程上把好钢用足。” 身居首善之区的央视也来助阵,昨天傍晚新闻频道直播连线中涉水而行的记者,今晨《朝闻天下》再谈“排水设施建设欠账显而易见”,更是成为央视网头条,呼吁首都有必要像“治堵”那样“治水”。 二 昨日《北京晚报》二版下部,左边是中宣部发言人认为“唱红歌是传统,与向左向右转无关”的表态,右边是“2000演员共同举起《我们的旗帜》”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最后联排消息。午后时分,高级宣传官员对“唱红”提问的这段回答也已登上搜狐和凤凰网首页头条位置,今晨亦登上多家报纸头版。 关于“红歌”的新闻,尤其是在薄熙来治下唱响的“红歌”,在中国市场化媒体上绝大多数时候以一种“立此为据”的包装方式出现(当然,重庆报章除外)。类似“唱红歌可以治病”的报道,往往被会编辑们摘录示众——就在前一天,多家门户网站即在新闻首页展示来自《重庆日报》的“癌症晚期患者靠唱红歌挺过化疗”。 每逢此机,网民评论自然是压倒性的嘲笑、斥责,更不用在说在微博和论坛上,反对“唱红”的人们将重庆贬作“西红柿”,视薄熙来的支持者为“五毛”,传递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何兵对这种活动耗费金钱、滋生腐败的批评,重庆卫视“红色”改版后的收视率急降数据是重要论据。那些长久以来的“左”“右”之争更是于此密集,对“共产党闹革命”的评价有云泥之别,天涯上多的是揣摩“不厚书记”十八大企图,乌有之乡就高呼神州皆应唱红歌。 一个对比是,虽然在每天的重庆各家报纸上,有关“红歌”的画面几乎都能被轻易发现,但也总有一些人士宣布在走访重庆民间后,发现这只不过是表象。最新的证人是素有为民名声的社科院于建嵘教授,他通过微博引述了山城街头的市民感叹:“你们真的相信重庆人都在唱红歌?那是搞宣传的耍外面。” 不仅率领红歌晋京演出并亲自上台高歌,“唱红打黑”的灵魂人物薄熙来亦多次通过媒体解释缘由,强调教育意义,否认“文革”重来。重庆市委机关报连发他的评论,5月2日是“说唱红歌‘极左’是种误解”,5月29日是“精神可以变物质,‘唱红打黑’促经济发展”,6月18日为“‘唱红’唱的是救国、建国、强国的歌”。 作为被司马南批作“唱黑打红”的媒体,《南方周末》曾在5月12日一期中以封面文章解释“红歌为什么这样红”。据其描述,“无论中央或地方,许多唱红歌活动都有上级红头文件发动和支持……2011年,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山西晋中等多个城市,都已启动‘百万群众唱红歌活动’。但论组织力度,没有城市能比重庆强。”在《唱红歌只是一种文化消费》中,记者更是引述在江西卫视首创《中国红歌会》的李建国副台长之言,宣告这种红色文化的“回潮”中,不仅有官方的积极姿态,也有商业的倍加推崇。 或许,在年轻人聚集的互联网平台上,体会理解父母一辈怀旧情结的毕竟是极少数,尤其是那些认定“唱红”大有文革遗风的人们,更是担忧激情燃烧的老年人只不过是被政客利用的工具。不过,客观上,这种可以兼顾收视率与宣传任务的方法确已成为各地电视媒体的献礼标准配置,即使是娱乐化如湖南卫视,编导们需要思索的只是如何赋予青春偶像包装。 就在这些同样激昂的歌声与非议中,身披鲜红旗帜的中国执政党将在一周后迎来隆重其事的90岁诞辰。而且,“红歌”只不过是红色的一种,负责部署献礼的官员们已经在加班加点,最新的成果包括“合肥用4千米绸缎包裹树木打造红色主题街”(源自昨日《江准晨报》,以及“北京月底将在全市公交站点悬挂党旗或七一宣传语”(源自《京华时报》)。 最后冲刺。今日中共中央机关报头版头条《颂党情,谢党恩,跟党走——各界群众致信党中央祝贺建党90周年》中,正有小标题:“神州共庆,高歌献党,祝贺党的90华诞”。 二 负责外交利益的中国官员忙的是南海与利比亚,在内外压力之外,他们必须同时展示“韬光养晦”与“不可侵犯”,尤其是在互联网媒体聚集“热血青年”的今天,这种平衡尤需技巧。 他们的老领导吴建民站出来,苦心婆心地劝告“愤青”。腾讯昨天用评论头条推荐这篇发表在《环球时报》上的文章,这位前外交官针对南海争端说明立场:“中国政府所表现的克制,国内有些人不大满意。认为太软,不过瘾,应当采取强硬态度,有的人甚至认为应当打。在我看来,中国政府所表现出的克制,是一种自信……虽然执行起来有难度,但历史终将证明,这个方针是最明智的方针。” 的确是被人批作“太软”,就在这两周来的《环球时报》上,即可时时发现言辞激烈警告越南之语。引自《华尔街日报》的崔天凯表态昨天广获门户推荐,这位外交部副部长在文中坚称,中方在南海问题上并没有挑起事端,批评美国介入只会让局势更加复杂,“我认为一些国家正在玩火。我希望美国不要引火上身。”而作为军队代表,少将张召忠和罗援类似“短期解决南海唯有动武或上国际法庭”的严厉表态,更是受到市场化媒体欢迎,作为可以刺激销量的标题出现。 似乎有乌龙。腾讯《今日话题》昨天就自我检讨,认定此前刊遍门户网站(包括其自身)的那篇《美日要求中国停止在南海“妨碍”他国》是“假新闻”。这篇来自日本共同社中文网的报道,在被环球网、人民网等转载后,迅速成为海内外各大中文媒体网站的头条或要闻,并引来了网友对美日对华对抗行径的声讨狂潮。然而,据其追溯源头,“在日本外务省网站找来正式文本一对照,这篇新闻稿可谓错得离谱,且自相矛盾,完全歪曲了文件的本意”。 专题于是劝告民众“不要误读美国日本的信号”、“民族主义一点就燃不是好事”:“鹰派观点虽然影响确实不小,但往往会被放大,因为这些内容最吸引眼球,最容易得到传播,而实际的作用则未必有那么大。在外交事务中,冲突、演习、国家正式文件、国家高层领导发言等代表的意义比起各种没有消息来源的挑拨要大得多。” 正如腾讯编辑们所揣摩的同行心思,强硬观点总是最受传播者喜爱。所以,在更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媒体面前,包括《环球时报》“中国在南海不想惹事更不怕事”在内的“热血”表现,或许更多是一种投其所好的销售策略,是一片浮云。自5月底越南抗议中国“侵犯领土”、游行示威事件升级以来,姜瑜和洪磊在几乎每一次记者会中均回答涉及南海的提问,做出“不接受无端指责”、“南海航行自由不存在任何问题”以及“中国一贯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表态,并成为热引标题,但自10日之后,这些相关内容均未出现在次日《人民日报》及《解放军报》上,包括今天。 在这两份最贴近中国执政者与军方的报纸上,得到发表的文章正在努力传递着劝诫第三方势力(美国)不要介入争端的讯息:6月6日,中央军委机关报传达的是国防部长梁光烈“南海问题磋商谈判渠道畅通”的论述,次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上,这场香格里拉对话会的内容更提炼成《促进亚太和平需要超越冷战思维》。而崔天凯面对外国媒体所警告的“玩火”,同样未能出现在向国内媒体播发的新华社通稿中,根据记录,在那场针对新华社、央视英语频道和凤凰卫视的联合采访中,副部长说的更多的还是中美“坚持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 昨晚《环球视线》中,央视干脆就否认崔天凯使用过使用像“玩火”、“引火上身”这样的词汇,“这是美国媒体进行的一番演绎和发挥……说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来,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对外发出的最为明确,也是最为强硬的表态。”根据出镜的宋晓军等人观点,这是美国“拿这个来挑拨中国和东南亚之间的关系”,而“搅南海浑水会损伤美国自身利益”,主播劳春燕总结陈词:“冷静,在现在这种局势下,可能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一个词”。 或鹰或鸽,各取所需,只是有关领土的热血沸腾总难平息,吴建民的“克制”论在新浪热评排行榜上“踩”声名列三甲。 四 《环球时报》周三头版那篇《放大真实也放大谣言,推动民主也制造麻烦,中国微博热令世界惊讶》是个当即应验的预言。 江山代有才人出。对一些努力打造“网事”版的市场化媒体来说,中纪委宣布去年全国14.6万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据,还比不上那些活灵活现的微博故事。“直播开房”的谢局长已经被宣布撤职,郭美美代替他登上都市报头版,并成为热心反腐的网络用户们探寻不止的新主角。 前天午后,代表新浪微博审核机构的账号“微博小秘书”发出道歉声明,称引发一时波澜的“郭美美baby”之所以此前身份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是因其本人申请由“演员”更改所来,“此过程中新浪微博没有进行严格审核”。 不过,对“微博小秘书”的批评只能算得上一段舆情插曲,媒体报道评论的焦点更在于中国红十字会自辩。继之前“天价餐费”一事后,这家官办慈善机构再度面临空前怀疑,或许是因为涉嫌金额更加巨大、身份反差极为强烈,民愤也就更加难以遏制,那些极尽所能搜索郭美美网络痕迹的人认定,这位90后炫富女子是某个贪渎官员的“二奶”或继女,誓要挖个水落石出。 尽管涉事各方均已发表证言,红十字会更是发出声明谴责“炒作”,但“人肉”目标依然直指郭长江以及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合作业务的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根据东方网等引述,身为红十字会副会长的前者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声明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 时言平前天在《重庆时报》上感叹“与追究郭美美的真实身份相比,网友的这种狂热和愤怒也许更具探讨价值”:“如果公民的这种敏感多疑和民粹情绪,不以实现社会公平透明、填补阶层鸿沟、削弱垄断特权去消弭,那么谁都可能成为民意攻击和人肉的箭靶,成为网友发泄情绪的‘@郭美美baby’。” 央视网首页专题昨刊《郭美美炫富何以殃及红十字会?》,结语定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红十字会乃至中国的一些大牌非营利组织本身有太多值得质疑之处,一个微博上‘盗名’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也不会将红十字会拖下水。” 如果说前晚的破碎消息还不足以拼接成一幅完整画面,但经历昨天的全民动手,大江南北的纸媒们已经迫不急待来通报这桩网络悬案。《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今均使用大块篇幅,刊出这位青春美女的模样,逐段梳理网络人肉过程,例如“‘与郭长江同机’被证伪”、“卖车信息透露郭美美真名”等;《辽沈晚报》内版头条标题直云“红十字会再陷诚信危机”;在天略集团注册地深圳,《晶报》更以头版中心位置通报“炫富女惹猜疑,一深企急撇清”,并寄语《红十字会须澄清“郭美美”疑点》。 《新闻晨报》今将网友分为“炒作派”和“贪腐炫富”派,称在网络抓狂“人肉”之间,“郭美美”背后的真相“依旧是谜”。这家都市报还用头条评论发问,“受郭美美炫富牵连,红十字会冤不冤?”评论员魏英杰认为需要追问关系弄清真伪,“倘若郭美美的金钱不是来源于与红十字会机构的不正当合作,也没有违法套取不正当利益,那么板子就不该打在红十字会身上。而如果恰恰相反,就不仅要追究其经济收入来源,更应追查红十字会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不过,作为母报,《解放日报》显然已经倾向于认定红十字会就是“躺着也中枪了”。这家机关报使用“解放论坛”这个中国新闻名专栏来认定,“这就是一个‘钦差大臣’式的闹剧”。文章以前日《新闻晨报》所引“策划好的炒作”之说为据,感叹“‘郭美美’从没正面承认过身份,却高明地提供了不少似是而非的线索……巧妙迎合了网络上某种所谓的‘民意’”,更将主要篇幅用于表达对web2.0表达平台的担忧:“在流行的语境中,微博被描述成‘自由表达’的天堂。可实际上,这种‘自由’颇为可疑……那些不加约束的胡言乱语(包括诽谤、欺诈、辱骂等),以及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微炒作’与‘微营销’,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到底是建设还是破坏?”同样是呼吁事件“不可不了了之”,这个名为“尤莼洁”的作者,将目标直指微博账号背后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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