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腐败已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社会稳定源于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的稳定,源于社会结构性稳定。我们要塑造一个稳定与发展的未来,就必须下决心推进社会结构性改革,改革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改革政治行政体制以约束权力,建立健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发展社会组织,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根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以改革促稳定。 作者: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Read MorePosted by 图样图森破 | 12 月 1, 2010
社会稳定源于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的稳定,源于社会结构性稳定。我们要塑造一个稳定与发展的未来,就必须下决心推进社会结构性改革,改革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改革政治行政体制以约束权力,建立健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发展社会组织,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根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以改革促稳定。 作者: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Read MorePosted by 图样图森破 | 8 月 25, 2010
总结出所有极权主义国家的六个基本特征: 一个包罗万象的意识形态,单一的政党,有组织的恐怖,传媒垄断,武器垄断和经济管制。 毛泽东的一生共捣鼓出两部宪法,一部是1954年制定的,但这部宪法并不真正为毛所喜欢,而是在自由和民主力量尚有一定压力下不得不妥协的产物。另外一部就是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才是毛泽东所理想的宪法。毛泽东在1975年几乎消灭了一切反对力量,可以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的想法变成国家的最高法律。在1975年宪法中,毛泽东不止一次提到了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一种有组织的恐怖。因此我们可以无疑问地认为1975年的中国宪法是一部极权主义的宪法。党作为毛泽东统治中国人民的工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极权主义的牺牲品。 1976年湖南人毛泽东终于死去了,四川人邓小平很快掌握了最高权力,他决定对毛泽东一些极端教条的做法进行较大的调整。1982年邓小平对宪法做出了一些修改,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终于在法律上取得了统治地位。虽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表述在宪法中依然存在,但实际上已经不太重要,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时代的国家不再试图控制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在经济、社会、文化和宗教方面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仍然不可撼动,但开始强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性,以一种隐晦的语言承认其它党派的合法存在和功能。有组织的恐怖虽然并未消失,但不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不再像毛泽东那样把阶级斗争作为常规武器来滥用,而只是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最后的武器来进行威慑和使用。同时,1982年的中国宪法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的经济自由开辟了法律的空间。党对媒体的严格控制依然存在,但媒体和毛泽东时代相比有了更多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权等公民权利在宪法中首次获得了承认或有了更重要的地位。 公民权利在1982年中国宪法中的数量和重要性虽然都有了增长,但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程序法的保障。我国宪法对国家利益、秩序和稳定的偏爱依然远远胜过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民被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而对宪法和法律却没有发言权。立法机关和以前一样,只是执行党的意志的工具,远远不是什么最高权力机关,同样,政府、检察院和法院也完全听命于党的旨意。 在邓小平这样的政治强人统治下,权威主义宪法下的国家和社会秩序尚能维持,但随着邓小平的辞世,中国的腐败、贫富分化、法律失败和社会混乱日益加剧。中国的宪法面临着真正的转型,从权威主义走向民主主义。 民主主义的宪法意味着国家的真正主权应该掌握在民选机关手中,而民选机关应该建立在定期和自由的选举基础上。民众应该有权自由结社,民众代表必须真正掌握国家权力,而不只是给独裁者的决定披上合法的外衣。任何人和任何政党都不能当然地和永久性地垄断权力。权力的轮替应该通过和平和合法的方式,缺乏轮替的政权必然导致腐败,暴力更替政权往往带来独裁。民主主义在今天还意味着宪法必须真正维护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对政府持异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新闻自由的权利。任何政党、国家机关和个人都必须真正地生活在宪法和法律之下,法律至上是国家、政党和民众的生活准则。民主主义的宪法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 中国宪法正在面临艰难的转型,道路将漫长,需要无数仁人志士的努力。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政府丑闻》RSS广告: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UseSSH,为个人提供私密匿名网络访问! http://bit.ly/usessh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http://bit.ly/YesV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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