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苏州和服事件中,警察指控和服女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知名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周莉案”和“秦火火案”等。这些案件当事人往往因为发起维权行动和在网络上批评政府而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引发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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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不正确的历史记忆 2012——2020年的那些寻衅滋事(七)

CDT编辑:“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因被警方传唤警告,原推特账号已“锁推”,后续更新是否持续未知。《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不正确的历史记忆 2012——2020年的那些寻衅滋事》 (1-6)已由CDT翻译成英文。

不管你认不认罪,都要接受警察的管理。检察官说。案子在检察院和公安局之间来来回回退来退去好几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语气强硬。

晚上,又从别的号室调来了好几个人,都是其他号室的牢头,晚上轮流值班,监视着我。

第二天,法医来做了伤情鉴定。愤怒盖过了饥饿,觉得就这样死了也挺好。

第三天一早,检察官和所长都来了。

我们看了监控,那天的事是那个武警先动手,是他不对,我们叫他来给你道歉。

我不要那个武警道歉,他打我,我也砸了他,我要打我的那个警察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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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因“翻墙”被传唤警告

@SpeechFreedomCN:“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再次被警方传唤警告。卢昱宇曾因大量收集中国民间抗议游行事件而被判刑四年,近期刑满释放。出狱后,卢昱宇在推特公开了自己的判决书以及在狱中遭遇酷刑的经历。昨天,遵义警方将其传唤并对其作出警告处理,原因:翻墙。 CDT编辑注: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此次因“翻墙”被传唤警告似乎与在推特进行《不正确的历史记忆》连载和刊登网民来信有关: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不正确的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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