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富士康九连跳:工会不昌 跳楼不止

作者:宋淼 | 评论(3) | 标签:富士康, 九连跳, 工会, 缺位

富士康的九连跳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不过我很怀疑他最终能否在制度层面有所结果。这个“制度层面”的结果并非仅仅是法律之类的重大进展,而是目前高层对此事的看法能否进入制度建设思考的层面,以及在实际上能否有丝毫的举动以推动此类事件的缓解与解决。

工会的名存实亡,由来已久,我们用不着去寻找这种与中国社会政治定位看起来完全背反的现实的原因。我们需要是去面对,去解决。关于面对,如果我们的政府不肯面对,实际上,民间一直都有人在面对,并且尝试解决。他们往往最初只是因为简单的恻隐之心,只是因为看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事实,只是因为他们觉得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怎么可以有如此的事情发生,他们不仅看到了而且行动。当他们的行动因为个人力量有限的时候,他们会自发地联合起来,他们往往不能在政府那里注册,所以他们就是传说中的草根NGO。

(1)我知道的珠三角工人维权NGO

2008年,我因为汶川地震而开始关注中国公益慈善界,开始关注中国NGO。在此期间,我发现有一类NGO其实活动很早,活动的成效很显著,那就是关注工会的NGO。或者跟珠三角地区经济文化较发达,与国外文化接触较多有关,NGO在珠三角地区的发展也早于内地。其中的佼佼者,曾经获得包括《南风窗》这样的主流媒体的认可和褒奖,社会影响曾经进入主流言论领域。这些起步很早的NGO,资金大多来自国内的基金会和大型企业,发展良好,有些已经开始进行社会企业的转向,为珠三角企业提供供应链研究、规划等服务。

但是,这些“红极一时”(其实红也是在一个小范围内)的NGO,很快销声匿迹。原因很简单,他们揭露的珠三角地区大企业血汗工厂的事实,以及他们对工人进行的维权培训与服务,引起了包括当地政府在内的各方的关注,并从政治的角度对之进行了打压。珠三角地区有关工人维权的NGO一直都在活动,只不过,媒体一直对之保持沉默。甚至,其中有一部分因为各种各样的报道而被抹上财务混乱、负责人中饱私囊等标签,使之远离原本应该被关注的区域(工人维权),进入另外一个公众深恶痛绝的区域(贪污等是公众最讨厌的)。

2009年,笔者去深圳出差,曾顺道拜访一位在工人维权领域非常资深的前辈。这位前辈媒体记者出身,正是由于接触了诸多不可思议的现象,才毅然决定终身从事为工人维权的工作。他们的工作在初期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并逐步实现向社会企业的转化,希望不依靠国外基金会的支持,就能完成自身的生存发展,堂堂正正做一个中国的纯粹的NGO。可惜,事与愿违,不久他们就受到关照,资金来源受到质疑之外,原本对于保持联系的媒体也一夜间销声匿迹。此后三年,他们一直挣扎在生存边缘,除了自己的网站,外界几乎看不到任何他们的信息。

2009年,深圳开始推动NGO的发展,对部分NGO通过购买服务来扶持。我看到的跟风文章中,有时候会看到类似的维权机构。他们的前辈,不论是学历、起点、资金来源、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都比他们高得多,尚且烟消云散。相比之下,这些年轻的NGO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并没有完全吸收过去及西方NGO发展的经验教训,在经历了初期的热情之后,很快陷入困境(主要是经济困境)。我看不到他们的未来,我看到的是,维权NGO成为他们青春期的泡泡,一波又一波的起起落落,对他们或者不无意义,对珠三角那些仍然生活在机器和体制重压下的工人们,却基本没有什么意义。

(2)“中国梦”与“美国梦”

既然NGO不能指望,我们只有寄望于来自政府的力量引导。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上帝原谅我居然再次这么写),我们的政府一直在工会作为工人维权机构上没有进展。我们一边为了“中国梦”的辉煌成就而骄傲,一边因为工人群体为“中国梦”的实现所付出的代价而无可奈何。

“美国梦”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家喻户晓,他直接推动了美国的快速发展,并吸引了一代又一代全世界各地的人蜂拥至美国实现自己的“美国梦”。上个月,当矿难发生以后,奥巴马在矿工的丧礼上以总统的名义反省“美国梦”的代价。和辉煌的“美国梦”相比,奥巴马那即便是政治表演术的演说中对生命的尊重令人动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在制造业中创造的奇迹几乎是全部中国奇迹的最初和最核心的那一部分。一年又一年从内地像候鸟一样往返的中国特色珠三角工人群体,他们在离开家乡的时候何尝没有一个“中国梦”。

和“美国梦”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中国梦”。这些不同身份的“中国梦”差别之大,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因此,“中国梦”的内涵如此驳杂,以至于我们不能像描述“美国梦”那样给它一个大致的轮廓。具体到这些候鸟一样的工人群体,在某些层面上,“中国梦”和“美国梦”如此相像,在另外一些层面上,他们的“中国梦”却更有着不忍细看的残酷。

有学者将珠三角工人的生活描述为“碎片化”,实际上这个颇为学术的说法形象地描述了工人群体的身体在珠三角工业发展中的遭遇。事实上,富士康的九连跳之外,那些碎掉的手臂、脚、腿,瞎掉的眼睛,被化学品毒害的身体器官,一直存在。我在深圳一家维权NGO早年出版的资料中看到大量的因工致残的图片,配合详实的调查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后继者的命运显然并不会比他们好多少。他们并非像富士康九连跳的职工那样是飞来之物,他们一直存在,他们一直沉默。富士康九连跳只不过将这些原本一点点碎掉的碎片,以集体的形式进行表演,他们逼迫我们睁开我们闭上 的眼睛,看见我们本来早就看到但却不愿面对的事实。

富士康九连跳一夜之间成为社会热门话题,但是我看到的是,“富士康并非是最恶劣的血汗工厂”。在无数个富士康面前,工人群体像羊群一样挤满张开大口的工厂的门口。当他们背井离乡来到深圳,当他们除了青春和肉体一无所有,当他们不仅做着自己的“中国梦”,还要承担着巨大的家庭责任,他们挤满工厂的门口完全不能用来论证富士康是否是血汗工厂。他们或者有着自己的“中国梦”,或者只是要活下去,他们根本管不了是否公平,管不了青春之后又有什么,他们的选择只在于进入这个或者那个,富士康。

当他们选择“这个”而不是“那个”富士康的时候,他们必须接受一系列“富士康们”规定的制度和条件。他们从来不曾有任何议价的能力,因为他们彼此是孤独的个体,在富士康这个庞然大物面前,如此渺小,不仅不堪一击,甚至阴影下的生活中被一再教导需要“感恩”——为了一个宿舍的床位、一顿工作午餐、一点点加班费、一份总算发下来的工资。如果他们不满意,他们有如下诸多选择:辞职后或流浪或进入下一家富士康,继续工作,或者,跳楼。

(3)工会不昌,跳楼不止

工会问题的重要性,以工人革命起家的当局最明白不过。但是,这不是我们一味忽视或压抑工会发展的理由。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中国制造和中国速度而牺牲了一部分工会职能,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有着历史的残酷,那么,当中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世博会,中国已经一再宣称进入“盛世中国”,中国的GDP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再也没有任何理由因为“发展”而忽视工人群体的基本权益。

即便我们不是从道义上认识工会的重要性,而是从社会主旋律的角度看,工会昌明也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工会作为工人的“娘家”,并非是个口号,而是一个个孤身在外的工人的依靠。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他们可以通过工会向外表达。当他们的精神受到压抑,他们同样可以通过工会与资方沟通。当他们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当他们的未来总还是有一点希望,当他们在人群中不再感到孤单无援,当他们在家人、亲人和朋友面前不再觉得无能而愧疚,他们何至于纵身一跃,以求获得解脱?

不仅如此,解决长期以来劳资双方不对等导致的其他恶劣结果也须借力工会。前些天,相关部门称中国22年来工资支出在GDP中的比重一直呈下滑趋势。与这种趋势相对应的却是中国国内资产加速向少数群体集中,中国社会贫富分化严重,中国社会整体消费力被包括房价在内的诸多大山打压,社会矛盾严重激化。2010年以来,幼儿园连环刺杀案在全国各地的爆发,与富士康九连跳交互发生,一个是杀人,一个是自杀,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关联,却从一个层面表示目前社会矛盾必须得到各方的重视。和幼儿园配武警并不能解决全部幼儿园安全问题一样,富士康请再多的心理学家和各路大师,一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九连跳的蔓延。

如果说解决幼儿园惨案涉及的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会分化问题,涉及的方面众多,有些无从下手,那么,工会职能恢复无疑是解决富士康九连跳事件的可能的突破口之一。相比于宏大的社会分化问题,工会作为工人群体的代表,在与资方的沟通中,不仅有助于解决工人群体自身的问题,减少、防止类似富士康九连跳事件的发生,还能有序解决(作为社会底层群体的)工人群体在与资方的交涉中长期以来的失语问题。工会的发展离不开有序的管理,完全可以在现行的体系内(如仍然由党代表总体负责),推动工会作为维权机构的部分职能的发展,既不会产生失序问题,也从客观上推动企业向科技、管理要效率,而不是长期享受低工资、低福利带给他们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口红利而不肯长大,影响中国企业整体上向国际水平进军的步伐。

恢复工会的部分职能,操作起来并不简单。在没有先例的情况,参照过去珠三角地区工人维权NGO的部分做法不无裨益。因为上述NGO往往建立的起因非常单一,组织弱小因此致力的领域也相对单一,例如,有些NGO只关注伤残问题,有些NGO只关注职工受性骚扰的问题,还有一些NGO则关注单身职工的婚恋问题等等。在现有工会的框架下,参照过去成功的NGO的做法,摸着石头过河,不仅不会产生冒进而导致的失序,更可以不断总结中国特色的工会文化的经验教训,并最终实现制度层面的建构,全面推动工人群体融入和谐社会。

上述努力能否得以实践,要看上层对富士康九连跳问题的认识是否能归结到工会问题上,更要看上层是否能从社会发展的必然及现阶段的策略上看待工会职能部分恢复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关联。世博会之后的中国,再也不能以发展为名牺牲包括工人群体在内的普通民众的利益,我们必须反思“中国梦”的代价,并及时拿出有智慧的对策。为了“中国梦”不成为噩梦,工会之昌明,是为之始!

宋淼 我要公益网(www.51gongyi.org)总干事

2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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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原来很值钱(上)

工会原来很值钱 ——读民国年间《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1] 吴思 一、工会的货币价值 从1927年起,中兴煤矿工人的工资陡然上升。 中兴煤矿位于山东枣庄,当时在中国排第三,产量仅次于日资的抚顺煤矿和中英合资的开滦煤矿。据《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提供的数字,1917年-1926年,中兴煤矿井下工人的平均月薪一直徘徊在7.8块银圆左右。按1比35折算为2003年左右的人民币,相当于273元。那时候,多数工人只有一套破衣服,每天吃两顿饭,高粱面或麦子面煎饼卷大葱,外加咸菜和糊涂汤[2]。用现在讨论农民工问题的话说:井下工人的工资水平长期偏低,增长缓慢,国内需求严重不足。 可是,从1927年开始,井下工人的工资连增五年。到1931年,平均月薪已达13.0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按1比30折算为2003年左右的人民币[3],约等于391元,涨幅高达43%。调查者施裕寿、刘心铨写道:“近年来工资之所以特别上涨,大半是工会的力量。” 调查者抄录的工会与资方的第三次协定可以证明这个说法。协定共15条,第一条就是增加工资。自1930年12月1日起,各级工资平均增加15%左右。随后是关于抚恤金、救济金、假日工资、花红(奖金)摊派、工人浴室、退休金、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内容,条条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这份协定,是工人凭借集体力量与公司反复“交涉”的结果。 读到这里,我如受电击,想起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观点。他把贫困理解为权利的缺乏、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说得更形象点,他将贫困看作一个健康人被种种法规堵住嘴、蒙上眼、捆住手脚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兴煤矿工人工资的提高,来自一项政治权利的获得,或者说一条禁令的松动:工人有了联合起来与老板讨价还价的权利,有了组建工会的权利。马克思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项政治权利原来是很值钱的。 组织工会的权利可以换算为多少钱呢?调查者说,工资上涨大半靠工会的力量,倘若将“大半”算作75%,那么,工会能给井下工人带来32%的工资涨幅。 这是一条引人遐想的结论。 现在中国约有两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约为667元[4]。假如农民工有权利组建工会,倘若这些工会真能发挥在枣庄煤矿的作用,将工资提升32%,农民工的收入就会走出长期停滞,提高至每月880元。全国农民工的总收入将因此每年增加5123亿元。 中共中央在2004年推出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大政策,为中国农民减掉了每年1265亿元负担。如果再进一步,像农村改革之初面对大包干那样说几句“可以可以也可以”,落实一项公民的政治权利,对农民来说,其价值竟相当于取消农业税的4倍。更进一步想,国内需求不足的局面是否可能从此进入良性循环?国外工会的抵制和人民币升值压力是否可能因此减轻?综合动态地计算起来,其价值每年何止五千亿人民币。 二、工会真是工人的命 我关注煤矿工人的收入,本想看看他们对高死亡率的补偿要求在工资上如何体现。结果大出意料。1926年前后,中兴煤矿井下工人的工资,普遍低于盐场、纱厂、面粉厂和铁路的低风险粗杂工的工资[5]。可是,在中兴煤矿50多年的历史上,平均每年有13.5人死于井下事故,年均死亡率约为3.9‰。2003年,中国煤矿井下工人死亡率大概也是3.9‰,与此相应,煤矿工人的工资就比建筑工人的工资多出20%以上[6]。 经过工会的五年活动,中兴煤矿工人平均工资的绝对值提高了6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也有43%的涨幅,与其他低风险行业的重体力劳动比起来,高出20%左右,大体说得过去了。 据此可推出另一种计算,以生命为本位的计算:在中兴煤矿,工会的存在,可以补偿每年3.9‰的死亡率,抵得上每年13.5条人命。如果工会被封杀,这13.5条人命,或3471个井下工人每年3.9‰的生命,就被无偿剥夺了。工会果然可以算作工人的命。 1915年之前,中兴煤矿的井下工人死于事故,抚恤金约为70大洋,大概相当于2003年前后的3500元人民币。1927年工会成立后,抚恤金当年就提高到100元,1931年又提高到200元[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工人的命价升值将近一倍,超过了43%的工资升幅。这就是说,工人的生命得到了较多的尊重。 那么,在工会成立之前,在工人性命特别便宜的时候,谁占了他们的便宜?凭什么可以占他们的便宜?这块便宜的实质又是什么?从政治权利的角度看,占便宜的是资本和官家的联盟,凭借的主要手段是限制结社的法令,利用法规占到的便宜属于“法酬”,实质就是血酬——暴力带来的收益。 总之,工会既值钱又值命。政治权利,不仅可以换算为财产权利,换算为钱,还可以换算为人身权利,换算为命。这些权利在效用上是相通的。权利的增加致使工人全面升值。 三、工会成全了工人 据说,在工会成立前,工人的一条命还不如一条驴值钱[8]。1922年,李立三和刘少奇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也喊过一句口号:“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口号难免夸张,但思路很让人动心。牛马驴骡之类的役畜,究竟与工人有什么不同呢? 无论是牛马还是工人,都要干活吃饭,卖苦力换取“生存权”,在这一点上并无不同。法律既禁止杀工人,又禁止随便杀役畜,也无根本性的不同。万一出了死亡事故,役畜的使用者要向所有者赔偿损失,资本家则向工人家庭赔偿损失,方式和价格也差不多。 工人与役畜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人有人身自由,有签定契约的自由,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有各种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如果剥夺了这些权利,工人就不是工人,而是会说话的牲口。用上世纪30年代社会史论战的概念来说,就是“奴工”[9]。对应“农奴”的构词法,也可以叫“工奴”。 工人不是可以随便叫的。如今的用法来自欧洲,所指的社会集团是那里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在古汉语中,“工人”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不同,并不特指资本主义大工业中的雇佣劳动者,他可能给地主扛长工或打短工,也可能是“士农工商”中有固定的户籍、技能、义务和生产资料的工匠。在与平民雇主的关系中,他们被称为“雇工人”;在与官府的劳役关系中,他们被称为工役、工夫或工徒;在社会分工和官民划分中,他们被称为工匠或工民。 中兴煤矿的工人,尤其是包工头招来的“外工”,其地位处于工奴和马克思谈论的工人之间。他们依附于“封建把头”,选择自由受到江湖行规等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人身自由也打了折扣。那些直接受雇于公司的“里工”,虽有签定契约的自由,却没有联合起来讨价还价的权利,另找饭碗又难,选择自由便大打折扣。发明“工人阶级”这个概念的欧美人,称这种中国劳动者为“苦力”。苦力是工奴和工人的混合体,即社会政治权利残缺不全的工人。 如此说来,工会不仅尊重了工人在生物意义上的生命,也成全了他们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命。有了工会,中国苦力就成为工人了。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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