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维权网 | 广西律师案:一份重要证据或可破局

(维权网信息员金正方报道)本网获悉,今天(10月13日)下午的庭前协调会上,北海市中级法院接受律师团建议,将会在明天“裴日红等5人故意伤害案”的庭审上,及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北海律师团成员认为,“北海市公安机关在本案中反复侦查,甚至公安局和检察院联手侦查,刑讯逼供被告人、关押证人、构陷律师,其获取的用以指控裴日红等人的所有言辞证据均为非法证据,应当全部予以排除。” 据悉,律师团掌握了一份“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足以证明“裴日红等5人故意伤害案”的死者黄焕海是在其它的时间、其它的地点、被其他人所打死的。这份物证将需要控、辩、审三方外出核对。律师团成员陈光武律师在博文中形象地说,“黄焕海没死,千真万确”。 律师团成员杨金柱律师称,该客观物证具有不可逆转的铁的证据效力,足以证明裴日红等五名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据知情人乐观预测,若明天上午顺利完成核对物证的工作,下午开庭后公诉人将会宣布撤诉。 另外获悉,今天中午,一名证人应邀到律师团下榻的酒店核对证据,遭到跟踪监视。证人认出跟踪者是北海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警察。随后这名警察给该证人打电话,威胁其不要自找麻烦。 将于明天(10月14日)再次开庭的“裴日红等5人故意伤害案”直接导致了“广西四律师伪证案”的发生,因此备受各界关注。今年6月中旬,北京、山东、云南、陕西、广东、湖南等地的二十余名律师自发组成律师团,前往北海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团从“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入手,全面介入北海系列案件。今年7月以来,北海中级法院先后四次确定开庭时间(7月25日、8月8日、9月6日、9月20日),前三次均延期,而第四次仅开庭一天即宣布休庭。 该案的被告分别是裴日红、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等五人。他们被指控将黄焕海殴打致死,并抛尸大海。案件疑点重重,刑讯逼供的印迹随处可见。不管是之前被以“伪证罪”抓捕的杨在新律师,还是之后律师团的十名律师均为五名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阅读更多

瘦米中文网 | 陈光诚:一个盲人律师的双重黑暗

瘦米网摘导读: 这么久以来,瘦米一直没有写过关于陈光诚的任何文字,这是“失职”。最近以来,事务繁琐,尤觉浅薄多在看书。这是李华芳写的《要有光,要有诚》。中国当局长期软禁、百般殴打一个盲人律师,严禁任何外人探访并多次殴打探望者……这是恶行。是一个盲人所承受的双重黑暗。 陈光诚(摄于2005年/来源网络) 要有光,要有诚 文/李华芳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 1. 陈光诚是谁? 陈光诚生于1971年11月12日,山东临沂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因幼时生病致双目失明。通过自学法律帮助村民和残疾人士维护权益,被称为“赤脚律师”。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青岛盲校。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南京中医药大学。2003年,陈光诚与外语教师袁伟静结婚。2005年7月,女儿克斯出生。这是一个人生励志故事,也是一个足以感动中国的故事。但他的励志和他的感动远不止此。 2 . 他做了什么? 2.1 帮残疾人免税 根据199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可减免税收,但临沂当地政府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残疾人士征税,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于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访。此后临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级批示后,终于表态要停止向残疾人士征税。 2.2帮农户停止两田制 先说什么叫两田制。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农民的利益。因为本来只要交农业税,现在要多交承包费。1997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但同年东师古村却开始实行两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陈光诚通过《半月谈》了解到上级政府不允许搞“两田制”,1998年夏,他到北京上访,最后终于中止了村里的两田制。 2.3计划生育维权案 先说什么是临沂地方计划生育工作。这个工作起于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这一计划生育运动的发端和法规依据。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强调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等。 由于临沂地方政府的野蛮行为,例如强行对育龄妇女进行绝育手术、对生二胎的孕妇强行堕胎、引产,甚至随意抓捕亲属、逼迫家人交纳巨额罚金,陈光诚试图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这些受害者的利益,并向媒体揭露了有关情况。2005年9月6日,陈光诚在北京与时代周刊记者讨论临沂的计生状况,下午即被山东警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公文的情况下,强行抓走。其后被软禁在家,多名律师先后介入此案,前往临沂调查取证,受到阻力甚至遭遇暴力袭击。参见滕彪 《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 》。 律师和媒体发挥了应有的影响力。迫于海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例如潘公凯(Philip P. Pan )2005年8月27日在《华盛顿邮报》的文章 Who Controls the Family? ,国家计生委官员就临沂事件发表谈话,并着手调查此事。但此后没有进一步消息表明计生委开展了“真正的”调查,而此事也并没有不了了之。受难的却依旧是陈光诚。 3 . 为什么到了这荒谬的困局? 3.1 自由人的牢笼 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被临沂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与外界失去联系。 6月11日,陈光诚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8月18日,山东临沂沂南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当天法庭没有做出裁决。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张立辉以及陈光诚的妻子不被允许进入法庭;辩护律师许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窃为借口羁押,在陈光诚庭审结束后许志永才获释;法庭临时指派的两名辩护律师,没有为陈光诚做任何辩护;陈光诚明确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情况下,法庭并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休庭。 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10月3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县法院的判决结果,要求发还重审。12月1日,沂南县法院宣布对陈光诚维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 陈光诚入狱。 2010年9月9日,陈光诚出狱,被警车接送回家,此后即被软禁在家。当地政府称陈光诚的问题属于”敌我矛盾”。陈光诚家被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手机屏蔽器、强光灯,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围由数十人轮流把守,禁止外人来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陈光诚的母亲带入,邻居若提供帮助即被威胁警告。女儿陈克斯无法上学,纸笔等文具也不得供给,成了活在当下的“小萝卜头”。 陈光诚为并不成立的罪名入狱受罪,恢复自由身后又遭软禁,山东临沂东师古村被网友称为“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 3.2 维稳的逻辑 为什么陈光诚依旧被软禁,并且当地政府投入了更多的资源来维持这种惨状,还不允许网友探访?一切要从维稳的逻辑说起。我在《 改革是怎样失去共识的 》一文中讨论了维稳逻辑形成的宏观机制,但现在要分析其微观机制。 从临沂地方官员的角度而言,陈光诚是一个惹事的人。因为地方官员的维稳逻辑有两条,一是多拿钱,二是少做事。如果钱没有增加,那么最好少做或不做事,所以让陈不惹事是一个先期选择。但陈却折腾出了大声响。那么对地方而言构成了一个伸手向国家要更多维稳经费的契机,因为陈的事件已经发生,所以顺理成章的逻辑是将陈的事件搞大,搞成“敌我矛盾”国家自然会给更多的维稳经费。如此一来,夸大陈的危害,强调其居心叵测,就成了构陷陈的主要手段。事实上,夸大陈危害的同时,这些官员也并不愿意多增工作,但如果稍微增加的工作能获得国家维稳经费上的巨额补贴,是一项边际维稳补贴递增的活,那么把陈家关起来的选择就符合这种奇怪的逻辑。如果可能的话,甚至会出现低价雇一批人围绕陈闹事,以此为由夸大危害,捞取更多的好处。 当然这种预算也不可能无限大,或许也不可能高过管制一个诺奖和平奖得主。所以预算会有一个限额。一旦当预算确定之后,地方官的激励就是尽快将它花掉,以便获得新的经费。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经费,那就有雁过拔毛的机会,上下沆瀣已经凑成了一种制度性的腐败。根据郭玉闪的说法,陈案的维稳经费高达5000万,过去5年才花掉1500万,因此为了花掉其余的维稳经费,就必须找点事情,而后通过巧立名目将钱划入自己腰包。陈案的光怪陆离匪夷所思之处,就是来自这种扭曲的激励。 除了经济上的激励之外,其实还有升迁的激励。郭玉闪也指出,当年一手办出陈光诚冤案的临沂书记李群荣升山东省委常委,如今空降到青岛任党委书记。作为临沂地方官,自然不会触动前任高官留下的政绩,更有可能是串谋起来,将政绩做大。 3.3 党就是个“公地悲剧” 一个自然的疑问是,党内总有看不惯计生委或临沂地方政府的人,为什么党内各派没有相互竞争,从而解决陈光诚的问题?因为花在陈身上多,意味着维稳经费在其他方面就少,出于竞争的考虑,逻辑上存在对计生委或临沂不满的势力,为什么党内无派跳出来挑事?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陈的事件中有人得益,就有人受损失。 计生委和临沂得利,但外交部显然就承受被外媒指责的压力,并且陈光诚事件影响巨大,例如2006年11月2日,英国外相玛格丽特·贝克特女士表示,对陈光诚获准上诉,表示欢迎,并希望陈光诚的二审得到公正处理。2007年10月,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兰托斯为首的34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陈光诚。2011年1月14日,在胡锦涛访美前夕,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题为“宏观展望21世纪美中关系”的演讲,其中提到“只要中国还在对博客作者进行审查,监禁维权人士;只要宗教信仰者——特别是未获登记的团体的成员——不能充分自由地从事礼拜活动;只要律师和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士仅仅因为替质疑政府立场的客户辩护而被投入监狱;只要像陈光诚这样的人士在获释后依然遭受迫害,美国就会继续直言不讳,对中国施加压力。” 各派承受的压力不同,对临沂地方而言,获利是自己的,但压力是别派的,没有理由放弃将陈案做实搞大的机会。但对外交部而言,不仅要承受被质问的压力,同样还要为每年的人权问题焦头烂额。而且由于这构成一个国际问题,就意味着国家在这方面也要加大投入,以在联合国购买支持票等来缓和自身的人权问题。 如果释放陈,一切无事,除了临沂地方官会稍微有些不爽外,国家不需要支付维稳经费,不会因为支付了维稳费还受到国内外指责,不会因为这些指责而支付更多以购买和谐,这样显然更省钱。但继续软禁陈,就构成了一个悖论,自己花钱维稳讨骂并花更多的钱购买和谐。这种怪胎自然不会长久,党内肯定也有人看到了这一点,但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没人说出来? 这是因为党已经变成了一块“公地”,大家都争相捞好处但其实没有人对她负责,党的领导人也无法负责,因为攫取党的利益是如此容易,甚至可以通过党自己制造“敌人”来维稳并通过维稳来制造更多问题来获得经费,只要这经费来源不停,甚至通过剥削老百姓能获得更多收入来源。那么大家自然顾着捞快钱,而不用在来源受限的条件下相互竞争。 更何况外交部可能也不愿意得罪计生委和山东临沂地方,因为其背后的官员派系可能是同一宗或者是势均力敌的对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贸然出击指责对方,很有可能得不偿失。这样一来,对于他人利用党做坏事,也就无人上心,因为其也正忙着利用党做坏事来牟取利益。这就像是一块肥沃的公地,每个人都争相在上面放牧以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却没有一个人来负责。这公地唯一的妙处是地底下有源源不断的老百姓将血肉之躯供上公地,供不负责任的人竞相吞噬。只是有一天,这公地必然要悲剧,压垮党的也永远是利益问题。 民众寄出明信片问候陈光诚 4

阅读更多

荷广 | 刘晓原律师:“中国是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

反死刑日 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和欧洲理事会秘书长亚格兰在世界反对死刑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欧洲的经验告诉我们,死刑既不能阻止暴力犯罪的增加,也不会给此类犯罪的受害者带来正义。没有法律系统可以避免死刑的误判,而死刑的误判,则造成人类生命不可逆转的损失。 自1997年起,在欧盟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内就再也没有执行过死刑。 白俄罗斯是唯一还在使用死刑的欧洲国家。欧盟敦促白俄罗斯采取手段暂停使用死刑,并期待将其彻底废除。 从1993年到2009年,取消死刑的国家数量从55个增至97个。而同时,世界上仍有58个国家保留死刑,其中包括中国和美国。 (资料来源:欧盟)   今天是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百年日,也是国际反死刑日。反死刑日的消息,在国内媒体上难以看到,不知今年反死刑日主题会是什么?中国作为世界上死刑罪名和执行死刑人数最多的国家,国内媒体可能也不好意思对这个国际日作报道吧? 作者:刘晓原(中国维权律师、公共知识分子) 中国死刑的人数,被列为国家秘密,从来不对社会公布。 中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颁布实施,那时离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有三十年时间。 1979年颁布的《刑法》中,规定了28个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占到所有死刑罪名的一半以上,在其他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中,除贪污罪外,都要求在犯罪手段上具有暴力性,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重刑主义思想主导下,哪一类犯罪严重,就提高法定刑期。如认为,盗窃犯罪严重了,就给盗窃罪判上死刑;卖淫嫖娼犯罪严重了,就增设强迫妇女卖淫罪的死刑;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金融秩序犯罪严重了,又增设伪造货币罪、非法集资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在1979年至1997年期间,全国人大还陆续制定23个补充规定,增设了50余种死刑罪名,从而使死刑罪名达到80个之多。依靠多判死刑来遏制犯罪,也只起到一时治标效果而已。 由于死刑罪名多达80个,而且很多死刑罪名适用死刑条件宽泛,因而判处死刑的案件非常多。在司法实践中,有盗窃二、三万就被判处死刑的。加上死刑的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导致最后一道关口没有严格把关。 1997年《刑法》出台后,缩减了部分死刑条文和罪名,规定了68个死刑罪名。201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尽管罪名有所减少,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 由于中国死刑罪名太多,有时甚至还滥用死刑制度。因而遭到了西方国家的批评。但我以为,西方国家的说法,与事实不完全相符。要知道,中国在控制死刑方面同样是有骄人的“成绩”。例如,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最高刑期可以判死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个别的贪污受贿官员会被判处死刑,很多贪污受贿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腐败官员,司法机关也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有一些副部级(副省级)以上的大贪官,还能羁押在条件很好的监狱,比如秦城监狱里“安享”晚年。 在中国没有废除死刑制度之前,我想对死刑的判决,更应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以上文字经作者允许转载,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台立场。

阅读更多

维权网 | 杭州郭旭律师发微博被警方约谈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综合报道)10月8日晚间,杭州郭旭律师酒后打的回家,与的士司机攀谈中,发布微博“近日杭州的士司机可能会有更大规模的罢工,哎!逼得人家无法生活,其实谁都不愿罢工啥的…”。 10月9日早9点,郭旭律师接到警方电话,要求见面谈话。郭旭律师表示,所发微博纯粹是普通公民酒后打的听说而已,也不记得的士车牌号,没打印发票也不记得司机模样,找我做甚? 郭旭律师表示警方态度尚好,是为了了解情况,不放过任何细节来预防的士罢工,的士罢工对谁都不好,对自己也不好,我车子要等着年检了,会打车打不到。 最近由于各地陆续爆发的士罢工潮,各地维稳监控力度愈发的紧密,看这个微博就能发现,仅有2条转发,4条评论,就被警方盯上了,可见现在网络控制之严。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年终专题】”崭新的算法,能否算出一个奴隶陈旧的命运”……2024年度之声

【年终专题】“墙也是一道‘边’,中国网民一直都很擅长于进行这种‘擦边’的反抗”……2024年度播客

【年终专题】“中文互联网上的内容每年都以断崖式的速度在锐减”……2024年度404文章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