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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坤: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律师执业环境调查”

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律师执业环境调查” 2011年01月31日 15:39:13 分类: 未分类   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律师执业环境调查”  1月28日,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被道里法院法警殴打一事情况说明及声明》,声明称该所文永泉等8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其中两名女律师怀有身孕)于1月24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被法警殴打,导致其中一名怀孕女律师流产。该声明随后被中顾法律网、凯迪社区、四川在线天府论坛、中华网论坛等转载,引起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本网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发展,对此事的处理进展进行跟踪报道。刘耀堂:《律师业关注黑龙江律师被打事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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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被移送司法,其妻被抓数月难见律师

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被移送司法,其妻陈玲此前因发帖揭露湖南省公安厅黑幕被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追诉。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被看守所告知“查无此人”。—     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   2011-01-27 08:48   作者:龙源唐朵朵  新闻来源:红网       本报长沙讯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经省纪委初步查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建农存在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近日,省纪委已将杨建农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潇湘晨报   记者龙源   实习生唐朵朵)       此前报道:湖南公安厅称该厅副厅长杨建农受贿百万被双规         2010 年 9 月 30 日湖南省纪委在官网上发布消息,杨建农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律师周泽称,杨建农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前曾告诉他,其受妻子发帖牵连,遭到湖南省公安厅的监控。      “ 发帖案侦办以来,我的电话即受到非法监听。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明显的挟嫌政治报复、欲置我和我家人于死地的政治迫害行为。 ” 杨建农在写给湖南省委主要官员的信中说。     昨日,湖南省公安厅对此回应称,在侦查陈玲等 3 人犯罪案时,警方发现杨建农涉嫌收受长沙房地产商数百万元的贿赂。 http://news.jcrb.com/jxsw/201101/t20110127_493265.html   媒体称湖南公安厅副厅长被调查背后有内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 年 11 月 02 日 17:07   新周报周末版   杨建农   公安厅长双规疑云背后   来源:新周报周末版      本报记者 罗坪 发自湖南长沙    9 月 29 日晚上 7 时许,正与家人共进晚餐的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被省纪委一行 5 人带走。这场案中有案的 “ 双规 ” ,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9 月 30 日下午,湖南省纪检系统官网对外发布消息称,对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正式实行 “ 双规 ” ,案由为此前在拘留、逮捕调查其妻陈玲 “ 虚假注册资本罪 ” 的案件中,发现杨建农利用职权之便,为长沙市某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中提供帮助,进行权钱交易,受贿数达百万元之巨。   杨建农妻子陈玲亦是在家中被带走。 9 月 12 日深夜 11 时,湖南省公安厅包括 2 名女警在内共 10 余人,进入正准备入睡的陈玲家。至 13 日凌晨 2 时许,家中电脑、 U 盘、 MP4 、上网卡、读卡器等电子设备被悉数带走,并给家属开具了带走的物品清单。巧合的是,杨建农恰在 12 日赴广东参加公安部亚运安保协调会。   相隔 17 天,杨建农夫妇相继被带走调查。 10 月 22 日,《南都周刊》援引杨建农致湖南省高层的请求信,称其夫妇的遭遇,疑因陈玲卷入一个直指湖南省公安厅黑幕的发帖事件;随后湖南省公安厅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报道严重失实。并欢迎国内媒体采访报道,竭力提供方便,意在澄清事实。   《新周报 · 周末版》记者随即赶赴长沙,希望就 “ 《南都周刊》报道失实 ” 的相关细节予以求证。    10 月 27 日 14 时 40 分,记者在湖南省公安厅大门欲采访受阻。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姚涤非在电话中回应称: “ 我们后面写的那个欢迎你们 ( 指媒体 ) 采访,主要是采访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杨建农的案子,我们该说的都说了,其它以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 这被外界解读为忽悠公众和媒体。   一位接近杨建农的人士向《新周报 · 周末版》透露: “ 双规案由 ” 所指代的 “ 利用职务给地产开发商提供帮助 ” ,实为早前一位地产商以约 5 折的优惠价格将房产卖与当时身为重职的杨建农,当时全价大致为 14000 元 / 平方。这场案中有案的 “ 双规 ” ,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祸起 “ 黑幕网帖 ” ?   办案人员从陈玲家中带走的众多电子设备,被指与网上流传省公安厅内的 “ 黑幕信息 ” 密切相关。    “ 后来邮寄的拘留、逮捕通知书都注明陈玲是 ‘ 虚报注册资本罪 ’ ,为什么要带走家中的电子产品?实在难以理解二者间奇妙的关系! ” 代理律师周泽质疑说。同时,陈玲另一位代理律师杨金柱也撰文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今年 6 月 8 日,天涯、新浪等网站出现的帖子指控称:自 2001 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 “ 大多数 ” 党委成员利用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 “ 为拉有投票权的民警票,参加竞争的民警就要请吃、卡拉 ok 、洗脚,送现金、送卡、送礼等,还有女警涉嫌性贿赂 ” 。   针对公安厅修建的集资房,帖中还谴责三年前 “ 公安厅副厅长王东贵利用当时分管基建的权力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情妇刘某的父亲 ” ,以及大多数党委成员违反规定插手工程,致使和顺苑小区的房子造价越来越高的问题。    9 月 16 日由杨建农口述,律师代写的一份转致湖南省委的紧急报告中,杨建农称上帖发出后,陈玲与其公司合伙人张焱对原帖进行了转帖并跟帖,在网上披露了她所听到的一些未经证实的传闻,指向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李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唐中元。   在一系列侦查后,专案组于 8 月中旬认定张焱涉嫌发帖。不久,张焱因涉嫌在注册公司过程中 “ 虚报注册资本 ” 而被刑拘。 “ 在开福分局询问 ( 张焱 ) 期间,只字不提所谓经济违法问题,而是自始至终针对发帖事件询问。而直接参加询问的办案人员均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民警。 ” 杨建农案发前向妻子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及周泽称,在张焱被调查后,陈玲才对其承认参与转帖,并在跟帖中增加了新的内容。此前他 “ 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 。    “ 公安人员将我妻子拘留时,抄查我家,专门查抄电子存储设备,对可能与 ‘ 虚报注册资本罪 ’ 这一经济犯罪相关的 ‘ 证据 ’ 根本不关心。由此可见,办案人员只是在追查网帖问题。 ” 杨建农在报告中质疑道。   追查发帖人的行动由此引发。杨建农在请求信中称,帖文传到主要领导后,公安厅即召开全厅副处长以上干部会议,帖文中涉及对象李江、唐中元同志在会上自证个人清白。    “ 会后,立即启动了针对发帖事件的立案侦查工作,由唐中元同志亲自坐镇指挥 ” ,并由 “ 国保、技侦、经侦、纪检等部门以及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开福、高新等公安分局有关警种组成庞大的专案组 ” 。   家产资本变形记   让张焱与陈玲因涉嫌 “ 虚报注册资本 ” 被查的,是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的湖南极致科技有限公司。其繁缛的股权结构变化和股权人之间各种关系纵横交错,无疑挑起了 “ 钱权交易 ” 想象的空间。   据《财经》报道,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景路 2 号,一个略显破旧空落、正在翻新的院子内,实际的办公地点却在省公安厅附近的一幢商业楼内。   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初始股权结构为张焱 20% ,陈玲 80% 。一个月后,陈玲将 80% 股权悉数转给自然人杜青。杜青为陈玲的弟媳。 2009 年 4 月,杜青将名下一半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冯沛然,股权结构变为张焱 20% ,杜青、冯沛然各 40% 。   冯沛然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下称高管局 ) 局长冯伟林之子,冯伟林之妻为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级干部易杏玲。两个月后,杜青将 40% 股份还给陈玲,冯沛然的 40% 股份转给吴海,股权结构变为张焱 20% ,陈玲、吴海各 40% 。   冯伟林与杨建农为分别住楼上与楼下的邻居,陈玲和易杏玲因此过往甚密。事实上,极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易杏玲与陈玲。成立两年间,公司仅经手过一笔采购业务,为高速公路检测车内的检测设备。该项业务盈利约 250 万元,并为易、陈分配。不过目前两人已决定放弃这家公司,并已在今年 3 月向工商部门提请注销,未料陈玲被查。   就在陈玲被专案组带走后次日, 9 月 13 日,易杏玲亦因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 “ 双规 ” 。据了解,在对两人的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二人涉嫌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杨建农对家庭资产来源非常自信,称来自公司经营与股市的收入皆合法。但纪检部门目前对此仍在调查。陈玲早年与丈夫共同任职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后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的 “ 干部下海热 ” 中离职经商。 1991 年至 1993 年的三年间,通过私人合伙承包驾校,陈玲赚了大约 100 万元,成为其第一桶金。    1993 年,个人典当、拍卖行等业务开始开放试点,陈玲由此开办了一家典当行。但由于当时杨建农是公安厅行财管理处处长,陈玲遂于开业一年后将典当行转让。此后,她还开过一家涂料厂。   借这一阶段的原始积累之利,陈玲与杨建农之弟开始以民营资本身份进军公交行业。其先是在 1995 年,以实际投资人身份承包拉萨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并因此获利匪浅;并在 2005 年复制上述模式,承包广西钦州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据上述人士称, 2007 年后,这些投资每年的利润过百万元。   致信省高层求救    9 月 12 日深夜,杨建农得知妻子被抓。第二天清早坐上高铁心急如焚返回长沙。   稍事休息后, 13 日下午杨建农去省纪委汇报和反映发生该事。 “ 因为手机电源耗尽而自动关机,结果被执行通讯监控的干警误认为我有新情况。并将这一情况报告了领导。 ”   杨建农在报告中回忆,经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评判后,一是认为其有可能畏罪潜逃,二是有可能畏罪自杀。随即专案组在内网上发布边防控制防止外逃出境。    “ 主要领导同志则要求省纪委负责同志立即启动对我 ‘ 双规 ’ ,说什么可以防止我外逃或畏罪自杀。其实我正在省纪委向组织汇报。 ” 也正因此,当日省纪委并未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对其进行 “ 双规 ” 。   陈玲被带走之后,在儿子杨略功的极力劝说下,杨建农依旧每日到公安厅上班。按照杨略功的说法,父亲是个很 “ 宅 ” 的人。   情况不妙之处或许在此。陈玲在被带走后三天里,没有法律文书告诉杨建农妻子是以何种罪名被拘留、到底羁押在哪里?办案方也未通知家人为其送去换洗衣服。直至 17 日下午,也就是陈玲在被抓超过 96 小时之后,家人才通过律师获知于 16 日向杨建农邮寄出了刑事 “ 拘留通知书 ” 。    9 月 16 日,杨建农写下第一篇致高层的求救信:《关于请求立即制止湖南省公安厅采取违法办案手段对我施加政治迫害的报告》。并让其堂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过目,杨意在托人将此信递交给湖南省省委书记周强和代省长徐守盛。   高新区分局的人跟律师交涉告知,案子并非由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办理,其只是奉命出具法律文书。然而这份 “ 拘留通知书 ” 称 “ 我局已于 2010 年 9 月 23 日 23 时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陈玲刑事拘留 ” ,却没有办案人名字。   虽然 “ 拘留通知书 ” 上写有 “ 如未在拘留后 24 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 ” ,但是却没有注明几天不通知杨建农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 “ 双规 ” 前,杨建农曾与妻子案件的代理律师会过面。 9 月 27 日谈及陈玲的处境,再次激发由杨建农口述、律师代写给省委领导的《紧急情况汇报》:公安厅主要领导因言治罪,违法成立专案组,在我出差期间以涉嫌 “ 虚报注册资本罪 ” 将妻子非法拘留,对批评、揭露自己问题的公民进行打压。   副厅长妻子被 “ 躲猫猫 ” ?   在陈玲被带走的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其儿子杨略功尚不知陈玲到底关押何处。    “ 她是被 ‘ 躲猫猫 ’ 了还是人间蒸发了?我们先后 5 次到关押地的看守所探访,都查无此人! ” 周泽律师质疑。 10 月 28 日,周泽致电办理此案的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石副局长,其回应称:因涉及国家机密,侦查阶段什么时间可以会见了,电话通知相关人。    9 月 19 日上午 8 时 30 分,作为陈玲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和周泽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提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陈玲。看守所值班民警在电脑上查询后,告诉:羁押人员中没有叫 “ 陈玲 ” 的,并将查询过程在电脑上进行演示给我们看,以示确实查无此人。   应二人要求,看守所值班领导在律师出示的《拘留通知书》上批注 “ 查无此人 ” ,并加盖了公章让我们找办案机关。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周泽与杨金柱从益阳市赶回长沙,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法制科反映情况。   法制科一负责同志根据二人反映的情况,和办案人员通了电话后告知:陈玲羁押于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肯定是看守所查询错误,要二人再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    19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周泽和杨金柱二人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进行第二次查询。看守所值班民警查询后,仍然告知 “ 查无此人 ” 。看守所是否有用编号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民警表示没有。应二人的要求,看守所值班领导又在之前已经批注过 “ 查无此人 ” 的《拘留通知书》上批注 “ 第二次查无此人 ” 并加盖公章。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杨金柱赶到贵局,经侦大队长不在办公室。于是再找到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副局长打电话后告知大队长手机关机,要继续等待。一个小时后,副局长告知大队长有事不来,但陈玲肯定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拘留通知书是正规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并要第三次去益阳市看守所。   上午 12 时前,杨金柱分别向湖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和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反映了情况,要求其核查陈玲的关押地点并告知情况; 20 日下午,杨金柱律师第三次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分别找到该所教导员和所长。所长明确告诉杨金柱律师: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没有关押陈玲这个人,办案单位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可以派人和律师一起来所核查。    10 月 8 日,警方称曾单独对律师杨金柱称,因该案涉及国家机密,律师不得会见陈玲。而在省公安厅回应《南都周刊》报道失实的声明中称陈玲案涉及国家机密,关押期间不宜律师会见,并声称长沙市公安局已于 9 月 25 日约见过周泽、杨金柱律师。对此,周泽表示当日并未接受过长沙市公安局的约见。    10 月 28 日,记者随同两位律师至益阳市第二看守所,第五次探访仍然是 “ 查无此人 ” 。截至记者发稿,代理陈玲 “ 虚假注册资本罪 ” 的律师周泽和杨金柱向本报证实,在办案机关邮寄信件通知家属陈玲被拘留、逮捕的一个半月里,家属至今也不知陈玲确切关押地点,而拘留和逮捕通知书均注明陈玲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11-02/170721400938.shtml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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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指证副区长 多名律师退庭抗议

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父亲遭强拆保安打死一案庭审进入第三天 副局长指证副区长 多名律师退庭抗议   摘要: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父亲遭强拆保安打死一案的庭审进入第三天。在此之前,17名涉案被告的法庭调查已经结束。     孟建伟82岁的爷爷,在其子孟富贵被打死后一病不起。 南都记者 纪许光 摄           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父亲遭强拆保安打死一案的庭审进入第三天。在此之前,17名涉案被告的法庭调查已经结束。在过去的两天时间里,首先是保安头目武瑞军当庭咬出太原市晋源区副区长计建中和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事先授意”、“事后送钱”“密谋顶罪”。在此之后,涉案被告更当庭曝出“警方要求作假”的内幕。     昨日,太原市晋源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全有在到庭作证时,再次曝出案中内情———“该局与武瑞军签署的合作协议在滨河西南延工程上马之前就已经过期,之所以拉武瑞军入伙,皆因副区长计建中授意。”     除了此前宣布的“免职待查”,被多次证实涉嫌违法的计建中没有受到任何追究;在“10·30”拆迁血案的被告名单中,也没有他的名字。昨日,当计建中以“证人”身份出庭后,孟建伟的代理人李劲松和刘亚军、“10·30”案件中的第一被告武瑞军的辩护人彭建荣等选择退庭抗议。     昨日上午,太原市中院1号法庭针对“10·30”拆迁命案的证人调查程序启动。应约到庭的晋源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全有在面对孟建伟代理人询问时,再次曝出惊人内幕———武瑞军的保安公司之所以介入工程,皆因副区长计建中授意。     副局长:领导“指示”拉保安入伙     王全有当庭作证说,武瑞军2009年曾以阳曲县保安服务公司的名义与晋源区滨河西路南延工程协调指挥部总指挥计建中签订了一份保安协议,但这份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是两个月左右,在2010年前即已期满无效。2010年年初开始,武瑞军没有以任何公司的名义与指挥部签订过任何协议。     那么,武瑞军又是以什么身份出席2010年10月20日由副区长计建中主持、晋源区行政执法局、金胜镇政府、晋源区国土局、晋源区规划局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高级别拆迁专项工作会议的呢?     王全有昨日说,会议当天,武瑞军是以晋源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代表的名义出席会议的。     孟建伟说,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孟富贵被打死后,“10·30”案件的侦办工作均由该局承担,这导致他们对侦查结果存疑。加上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曾遭刑讯逼供”、“演练案情、诱供”的细节,他们对案件的公正性质疑愈发强烈。     同时,王全有的另一陈述与武瑞军此前当庭供述吻合,武瑞军在介入后的获利大约是100多万元,这些钱,由工程指挥部授意金胜镇政府负责支付。     此外,王全有的证词还曝出了李根虎与计建中的关系内幕。涉案人李根虎当日是以同心拆迁公司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因为李根虎2009年曾以同心拆迁公司代理人的名义与时任指挥部总指挥的计建中签订过一份委托动迁协议,但这份协议同样在2009年即已期满无效了。     与武瑞军一样,王全有说,李根虎的介入也是计建中的主意。而对于李根虎的获利情况。他说,双方约定拆1户1万元,但截至案发,他们支付了10万元拆迁款,其余款项,还没有完全结清。     1月24日,武瑞军曾供述:孟富贵被打死当日早上,计建中、张兴旺等人曾约请其到高速路口“议事”,并曾在计建中办公室里屋“密谋找人顶罪”的细节。     昨日,王全有的陈述显示,计建中不仅曾明确授意拉武瑞军等人介入工程,在命案发生当天上午,也正是计建中告知王“出人命了”。当天10时左右,李根虎曾带一个王不认识的人到了自己办公室议事,而当时计建中就在王全有的办公室。这个时间,距离武瑞军所述的“密谋”仅仅3个小时。     孟建伟代理人当庭指出,身为太原市晋源区副区长和滨河西南延工程总指挥的计建中,就是“10·30”强拆命案的幕后利益人和指挥者。     据王全有回忆,滨河西南延工程开始后,迫于拆迁面临的民众抵触压力,晋源区在2010年10月20日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计建中授意他,让武瑞军的公司介入参与强拆。而李根虎的同心拆迁公司,在此期间亦与该局产生“委托关系”,并进行财务结算。     综合几天的庭审情况,孟建伟代理人认为,针对孟富贵、武文元两家房屋的强拆,是由晋源区“滨河西南延工程指挥部”授意下的违法行为。而导致1死1伤严重后果的各方均应为此承担刑责;检方仅仅对武瑞军和其手下保安人员提出指控,无论在犯罪事实和细节均被证明具有明显包庇嫌疑,应当予以纠正。     南都记者注意到,对于这些质疑,太原检方始终没有作出回应。即便是在副检察长张康代表检察机关驳回孟建伟“要求检方回避”请求被证明并非于法无据的情况下,检方仍坚持继续公诉。     实际上,检方至少对被告身份的确认这一点上做出过努力。在过去的两天庭审中,检方在质询被告人时,曾不断询问被告“工资由哪个单位支付”、“培训、开会在哪里进行”,有参与庭审的司法系统人士表示———“检察院想向法庭证实他们起诉的被告人单位性质无误。”     而法庭此前也曾表示,孟建伟一方的质疑,将会在随后的庭审中逐步被证实“没有意义”。但是,截至昨日,除了被告人李根虎和弥华(二人均被控涉嫌包庇犯罪),参与强拆的保安的陈述均未能让检方如愿———他们的身份被搞错了。     律师退庭表示抗议     孟建伟的代理人庭后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从武瑞军、王全有及其他涉案人的当庭供述和作证看,身为副区长的计建中在事件中有“事先授意”、“事后密谋”(详见后面此前相关报道链接)的重大嫌疑,已经涉嫌犯罪。而检方的起诉书对此只字未提,加上连涉案保安人员公司归属都搞错的明显事实,已经证明检方至少没有尽到审查义务。鉴于此,他们向法庭递交了书面报告,不再参与庭审,以示抗议。     递交法院的书面材料显示,退庭抗议的举动除了上述原因,孟建伟的诉讼代理人当庭核实已到庭被告人其他有可能存在的罪行及被检方包庇的、未受到追究的“10·30”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计建中和张兴旺的具体犯罪事实时,遭到合议庭禁止。     实际上,在持续多日的庭审交锋中,各方矛盾已经发生聚变。孟建伟的代理人始终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就在昨日,在刘亚军律师对证人进行正常发问时,遭到法官当庭“训诫”。孟建伟的代理人李劲松说,法庭此举已经破坏了他们的最后忍耐底线。     “我们无法容忍自己被一场设计好的表演裹入其中。”刘亚军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法庭和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身份的确认是首要职责,但这些均被忽视。24日开庭以来,在被告人当庭指证、供述,证人当庭作证的情况下,检方仍拒不退回案卷补充侦查,种种迹象表明,包括计建中、张兴旺和晋源区公安分局在内的多个利益人涉嫌被有意包庇,他们决定退庭以示抗议。     涉事领导当庭“失忆”     太原市中院一名负责人表示,计建中本已被安排作为证人在昨日下午的庭审现场出庭作证,孟建伟和其代理人的权益完全可以得到保障。但未料他们突然退出。     对此,孟家代理人再次表达不满,他们认为,事先明确授意、事后参与密谋的晋源区副区长计建中和在孟父被打死后承诺送“20万元”善后的张兴旺应该作为被告出现在法庭上,而非以“证人”身份出现。因此,即便计、张二人出庭,也无实际意义。     计建中在接受检方询问时当庭失忆,对于诸多细节,均表示“不知道”、“记不清楚”。甚至称,他并未参加有关会议,更无“授意”一说。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在出庭“作证”时,除了失忆,对于曾支付拆迁实施者10万元等细节全部表示“不知情。”     “这些事情都是财务操办,我不了解。”张兴旺说。但令各方奇怪的是,昨日下午,检方没有就武瑞军、王全有等人陈述的“明确指示”、“命案后送钱善后”、“曾密谋议事”等细节,对计、张二人进一步询问。     第一被告武瑞军律师亦退庭     巧合的是,在孟建伟的诉讼代理人李劲松和刘亚军退庭抗议后,“10·30”第一被告武瑞军的代理人彭建荣等人也选择退庭,表示抗议。     实际上,在检方当庭提出让计、张二人以证人身份出庭后,武瑞军的律师和另一被告杨世文的代理律师就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公诉机关和法院在此时安排上述二人以证人身份出庭明显不妥。     “程序错误,证人名单上根本没有计建中和张兴旺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新的证人出庭应该是在‘延期审理’以后。”彭建荣在庭外与刘亚军交流时说。     作为第一被告的亲属,从24日开庭至今,武瑞军的嫂子李俊兰和亲属闫翠华等人的担忧就一直没有停止。她们认为,目前庭审的情况表明,有人试图让武瑞军承担全部罪名,而最大的利益方被人为包庇。     李俊兰称,弟弟武瑞军的代理人之所以和受害人的代理人一样选择退庭抗议,是因“不想在这个时候直面计建中和张兴旺。”     现场:大批旁听者离席     由于孟建伟代理人和武瑞军代理人的突然退庭,从昨日下午开始,太原市中院1号法庭出现戏剧性一幕:大批古寨村民和旁听者离席。整个庭审顿失前两天激烈争辩的交锋场面。     “检方在明知审查义务未尽到,并且有可能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拒不撤回起诉,已经涉嫌违法。”刘亚军律师说,庭审变成了检方的独角戏。如果有关方面拒不纠正现实问题,他们将考虑另寻途径讨要说法。   强拆者当庭供述:警方要我们作假 强拆“指挥者”当庭咬出幕后官员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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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矛盾冲突律师称新拆迁条例无济于事

大陆长期致力关注拆迁案的倪文华律师,认为新的拆迁条例法通过,并不能解决目前因拆迁问题引起 官民 严重 矛盾 和冲突,他说:“因为政府会用另一种方式实施强迁。政府用所谓’协助搬迁’实施强迁,这是有先例的。例如,杭州市九堡镇政府用’保护性腾空’强迁了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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