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张平 | 北京观察:谁在中国非法执法?

作者:张平 从冀中星案、邓正加案到薄熙来案,没有法定资格的联防队员、城管、纪委、协管员、辅警、义务交通员以及无数“临时工”以各种非法手段“整治”着中国。 (德国之声中文网)”报仇”,冀中星在一张纸条的末尾写下这两个字。他在前面写道:”让指使打人者调查打人者,就是没有打人者。”同样的内容,他又打印到另外一张纸上。北京《法治晚报》记者在山东菏泽富春乡冀中星的居所内,见到了这两份材料。 冀中星的复仇对象是广东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队。该乡党政办负责人高金成说,2008年冀中星曾想买炸药去炸该治安队,但被及时制止了。据媒体报道,2005年6月,在广东东莞市开摩托车谋生的冀中星,遭到当地治安队员暴力殴打,致使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此后他多次上访,均无结果。 7月20日傍晚,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冀中星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现场无其他人员伤亡。 幸免于被炸的东莞治安队成为舆论的焦点,尽管东莞市政府21日发布通报,称没有证据证明菏泽市鄄城县政府通报中确认冀中星在东莞市被治安队员殴打致残的事实。 根据《南方日报》2011年的一篇报道,在东莞,被媒体称为”公安杂牌军”的治安联防队有十几万之众。此种现象并不限于东莞。在广州总计16万人的”群防群治”队伍中,居(村)委治保员、联防员大约有10万人。 该报道说,警察是执法主体,但在一些地方,有警察却有意无意地把执法权”转让”给治安联防队,联防队员除了巡街、查居住证外,还充当着城管、交警的职能,抓”黑车”、驱逐摊贩、罚款等。很多联防队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仅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在网络上简单搜索可见,治安队员殴打无辜民众,勾结黑恶势力,入室抢劫盗窃,强奸妇女,致伤致残致植物人及致死,案例比比皆是,劣迹遍及中国。 城管:”秤砣党”威风凛凛 在公众舆论中,对城管的执法资格和执法劣迹的质疑和抨击比治安联防队员有过之而无不及。 7月17日,湖南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发生冲突。现场目击者称,城管围殴邓氏夫妇,用秤砣重击邓正加头部,致其重伤身亡。当地警方于20日对6名涉事城管实施刑事拘留,其中4人为协管员。 7月18日,哈尔滨又曝出城管执法人员打伤瓜农事件。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1日表示,经认真调查,已对当事协管员做出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长期关注城管执法的杭州律师、浙江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张学辉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城管制度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立即废除。张学辉说,”中国设立城管制度的直接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但是该规定是指某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本来应当由另一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而不是另行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样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来行使许多行政机关的部分处罚权。城管制度作为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试点,早该宣布失败。然而,它不仅未被废除,反而愈演愈烈。 人们曾对深圳在此方面的改革寄予希望。审议了近两年、两度延迟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于本月初获得当地人大表决通过,城管综合执法及编外”辅助执法人员”的制度得以延续,尽管新条例规定对重大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部门可邀请公众评议。 城管僭越警察职能,成为中国治安执法一大诟病。当局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将城管上升或变相上升为警察机构,引起较大争议。目前,中国有40多个城市确立警察配合城管执法,其中长沙、郑州、南京等成立了城市管理警察支队,济南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警察分局。 “临时工”:凶恶的替罪羊 除了臭名昭彰的治安联防队员和城管之外,中国滥用执法权力的现象遍布于几乎所有的执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交警、工商、税务、技监、卫生、水利、消防等各个部门。这些机构大量聘用编制外人员,称为协管员、辅警、义务交通员等等,也就是民众俗称的”临时工”。 据新华网7月24日的一篇报道称,”临时工”在一些执法机构的份额高达八成。专家分析认为,这些机构热衷于使用”临时工”,因为他们承担着”减少麻烦、逃避责任”的职责,除了替正式工分担些苦活、累活、脏活外,更重要的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如果惹事了,他们还能替领导分忧,去充当”替罪羊”。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各地房屋”强拆”行为中,政府房管、城建部门或其下辖的拆迁办将执法权授予开发商或承包拆迁工程的企业,这些企业雇佣地痞流氓,对被拆迁居民进行骚扰、威胁、恐吓、诬陷、殴打和绑架,手段极其下作,无所不用其极。 据”法治中国网”7月24日报道,山东临沐县居民崔社梅夫妇于5月28日深夜被赤身裸体绑架,随即家中房屋被夷为平地,全部家产和价值50多万元的财物也被埋在废墟之下。当地警方却表示,因为与拆迁有关,不便立案,并说这是普遍现象。 针对异议人士的非法软禁和盯梢中,”国保”对于编外人员的使用更加广泛。盲人律师陈光诚2010年至2012年被软禁在山东临沂家中时,当地地痞流氓被征用来监控他及阻止外人探访。藏人女作家唯色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她被软禁期间,监管者包括楼下院子里带红袖套的老太太。 针对媒体频频曝光的”临时工”暴力执法的问题,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6月4日颁发新规,要求全面清理市级机关现有编外人员,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10%。舆论认为,这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滥用执法权力的问题,因为真正的问题并非出自”临时工”。 纪委:”双规”治官 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将在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受审,有关消息已向重庆市官员干部通报。 据知情人士透露,薄熙来去年10月26日被正式刑事拘留。在这一天,全国人大罢免了他的人大代表职务。 然而,自去年3月14日温家宝记者招待会以后,薄熙来就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当时他仍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直到4月10日新华社公布免除此职。4月9日,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当面对薄熙来宣布进行双规。 在被正式解除人大代表职务前,能否对他采取”双规”,受到他的支持者北京高校教师王铮等人的质疑。 其实,他被解除人大代表职务之后的半年”双规”,本身也于法无据。中共中央及各级纪委,是权力远远大过联防队员、城管及各种”临时工”的非法执法者。 根据中共《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这就是著名的”双规”或”双指 “。 “双规”条例这个”党内家规”本身与中国《宪法》及《立法法》中关于人身自由权的规定冲突,实际上的拘禁更是连这个条例本身有关”不得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的说法都违背了。 有学者指出,”双规”的实质是中共权力”家丁化”,通过秘密绑架、拷打等手段来整治队伍的”江湖行为”。”双规”存在不受任何制约的刑讯逼供,包括不准睡觉、模拟溺水、用烟头烫和殴打等,已是公开的秘密。 今年3月1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于其一从北京回来时,在机场”失踪”。直到4月9日,他的妻子才再次见到他,但他已经被医院宣布死亡。新华社报道说,在此期间他被”双规”了。 相关日志 2013/07/23 — 李天一律师提请法院调查有关人员涉卖淫和勒索 2013/07/22 — 曾成杰:国进民退祭坛上的羔羊 2013/07/22 — “陪酒女”与“良家妇女”背后的荒唐标签 2013/07/21 — 纽约时报:中国的“死刑双轨制” 2013/07/17 — 立此存照:清华法学院教授易延友称强奸酒家女危害较小 2013/07/15 — 德国之声:湖南秘密处死事件,律师指向高法院长周强 2013/07/15 — 曾成杰死于打土豪? 2013/07/15 — 曾成杰被秘密处决的真实原因 2013/07/15 — 周方:硬伤累累的曾成杰案 2013/07/14 — 长沙法院处死民间集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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