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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纪明葵:2013 年以邻为伴的合作梦与挑战

   中国梦,也是周边合作梦、世界梦。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 以邻为伴、与邻为善、强邻富邻、友好互信、团结协作、互利共赢是我国在处理与友邻关系时的一贯准则。 2013 年我国与周边国家、上合组织及观察员国、东盟 10+1 、中亚各国、韩蒙俄三国强化了合作关系、强化了中巴传统友谊:中印两国总理年内实现了互访、积极参与了巴基斯坦、菲律宾、阿富汗救灾工作,稳定了周边、加强了友谊与合作。    深化政治经济合作    10 月,习近平主席开始了对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 (APEC) 第 21 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习近平主席出访东南亚目的是巩固传统睦邻友好,全面推进合作,共同规划双边关系发展蓝图,就地区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中国与东盟历经“黄金十年”之后,正努力创造“钻石十年”,打造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双方关系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刻。南海争端风起云涌,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节节攀升。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探讨了中国 – 东盟自贸区“深度合作、持续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的一体化”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货物贸易规模” 、“共建跨国产业园区,深化投资合作”、“拓展合作领域,促进经济一体化”等问题。 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中国与东盟各方一道,不断拓展和提升“经济发展渠道”,为深化中国与东盟合作各国正在积极努力。东盟 10 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启动的新自贸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RCEP 谈判正在深入推进。大湄公河( GMS )次区域经济合作日益深化成果丰硕。一批资产优良、业务广泛、盈利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落户澜沧江—湄公河两岸, GMS 经济走廊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了交通走廊向经济走廊发展,中国与柬、老、缅、泰、越的贸易和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中缅石油通道建成正式运营,为中缅韩印多共赢开设了新的渠道,也为我摆脱了对马六甲海峡 10% 的依赖。缅甸目前已探明的原油储量为 32 亿桶、天然气储量为 25400 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十,缅甸海岸还陆续发现有储量极高的天然气田群,加强与缅甸合作可带动缅甸经济的快速发展,减少西方大国介入带来的影响,提升东盟经济区的竞争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了东盟企业的整合与发展,带动了东盟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民族产业的迅猛发展,为东盟经济步入快车道创造了条件。中国南车在马来西亚设立首个东盟制造中心、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在华投资成为新加坡 402 家企业的新亮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私营企业拓展境外市场搭建了更为通畅的贸易桥梁和广阔的平台。中国与东盟合作是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的扛杆。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合作为亚太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必将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区域合作树立成功的典范。中国不但要利用成功经验,更要推动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完成整体外交布局。    上合组织是现代国际社会合作的典范,平等、互利、团结、合作已经成为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中俄都把深化战略协作当作上合组织建设发展的有机部分,俄远东地区开发需要利用中国的经济风帆。中东叙利亚战略利益维护,北约西线反导和亚太东线反导压力也同是中俄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的快速发同样是俄罗斯实现强大政治抱负、成就“普京宏图”的关键时期。中俄保证友好的战略协作关系,全面落实和平发展、深化经济改革、重组经济结构,改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维护国际社会安全稳定是共同利益需要。上合组织不以意识形态划线,平等互信,承认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利益,尊重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内政,在涉及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在经济、贸易、投资、金融、能源、科技、地方等领域务实合作快速发展。全面推进石油、天然气、核能、煤炭、电力、新能源等合作,在互利基础上构建战略性、长期性能源伙伴关系。中国进入中亚强调不干涉内政、不主导地区事务、不扩大势力范围,为强化上合组织内部合作确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上合组织内部的联合反恐怖演习为维护地区稳定、打击三股恶势力发挥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海上联合— 2013 ” 中俄联合军事演习和陆上联合 —2013 演习对构建地区安全环境,为反恐怖军事行动进一步协调,实现陆海空全方位配合行动建立了协作平台。    中巴“友谊的特殊性在于,超越了时代变迁和政治,是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典范。中巴友谊源远流长,建交 62 年来,毛泽东、佐勒菲卡尔·布托等老一辈领导人种下的中巴友谊之树,经过两国几代人的精心呵护,已长成参天大树,久历风雨而弥新,枝繁叶茂而勃发。” 中巴建交 62 年来,两国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互利共赢,在事关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已经发展成全天候战略伙伴关系。李克强总理第一次出访选择了巴基斯坦,就是为了传承友谊、深化合作、规划未来、推动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正在中巴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就第二阶段巴基斯坦降税沟通谈判。巴基斯政府同意我对瓜达尔港的管理使用权,也为我拓展西部能源通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可直接建设中巴输油管道和铁路输送渠道。并与巴基斯坦政府和地方政权充分合作,解决的利益区分、环境保护、居民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实现真正带动巴基斯坦经济,达到双赢,促进中巴全方位战略合作。    构建中的中老泰高速铁路正在破解克拉地峡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的困境,而中缅泰在湄公河上的联合执法的经验也为高铁输送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    我国是缅甸的近邻,在亚洲经济崛起中带动了缅甸经济的发展,也与缅甸进行了大量的合作,占缅甸政府获得外来投的主要成分。在缅甸寻求改革开放,大量外商涌入的情况下,我国与缅甸的合作既要保持传统的友谊,又必须注意新的竞争者带来的新问题。西方进入缅甸的势力,是把经济援助、投资与缅甸民主化进程挂起勾来的,这无疑支持了反对派势力,也与缅甸政府寻求的改革有趋同之处,但真正实现起来必然涉及到体制方面带来的权力再分配。而为了这种权力的再分配,带来了缅甸政局风声水起政治变化,给缅甸内部带来了新的不安定因素。无论谁上台都会有反对派地反对和干扰。中国在参与缅甸的经济建设时,更加重视给缅甸民众带来可以见到的实惠,并着眼缅甸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决不能采取支持一派、打压一派的干涉内政的方法。这样不但解决不了缅甸面临的实际问题,还会带来新的矛盾。我国参与缅甸的开发要通过环境和自然保护获得竞争优势。尽可能的发挥我地缘优势,并融入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把中缅合作与湄公河合作区建设结合起来,这样从大处着眼有利于长远、深入合作,要防止竭泽而渔,一锤子买卖。要把支持缅甸经济建设与建立缅甸经济群相结合,着重培养缅甸自主更新技术能力和民众就业的技术水平,做好相关技术转移,利用缅甸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市场优势,建立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有人认为西方势力进入缅甸,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天然“盟友”,实际上缅甸的改革对我有利有弊,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和应对,对于缅甸而言我不但有政治、地缘、经济、民族、文化、宗教优势,更重要的是有多年合作实践和信任的优势。只要我坚持“睦邻、富邻”战略,立足长远利益参与竞争、合作,对打破西方遏制、稳定周边都会发挥示范作用。昂山素季多次强调缅甸民主化进程离不开中国的合作,缅甸只有融入东盟 10+1 贸易区才能搭上东盟转型的时代快车。    6 月底朴槿惠带着韩国对华希望访问我国,这是强化中韩关系的又一里程碑。中韩建交 21 年来,双方关系今非昔比,“韩中关系的发展已经到了可以建立一系列战略沟通机制的程度。韩中建交 20 多年来,第一个十年是蜜月期,第二个十年是巩固期,下一个二十年将是跨越式发展期。加强战略性沟通,建立从首脑会晤到工作层面政治、经济、国防、外交方面的全面合作。政治互信得到强化、经济合作得到拓展、人文纽带得到融合,两国建立外长热线,双方签署了《中韩面向未来联合声明》。中韩合作是东北亚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韩在全球战略格局中有重多共同利益,政治上存在如何增加信任维护亚太、特别是东北亚安全问题;经济上中韩已经形成高度融合;贸易上互为主要贸易伙伴;金融上同受美元严重影响、期望用两国货币直接交换;军事上希望半岛无核化实现和平解决冲突;对日关系上都希望日本能正视历史融入合作。中韩增加战略互信在推动亚太地区和平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 G20 财长会议和许多世界经济体对话上,两国政府都提出了对量化宽松政策表示忧虑。韩国出口经济贡献率高达 50% 。今年以来,美日等国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直接影响了韩国出口。中韩在美日宽松量化政策中同样蒙受了巨大损失,为摆脱美元结算困境,两国正全面启动本国货币在贸易中的结算率。双方在科技领域加强了信息产业、信息集成产业、船泊工业、深水平台的开发、太空领域的合作。中韩之间没有根本性矛盾,相反在政治上、经济上、金融上、东北亚秩序建设上有着众多共同利益,中韩加强战略合作为东北亚的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正在把六方会谈推向超越朝核会谈、讨论东北亚安全体制的对话。    中印间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年内实现了两国总理互访,增加了信任,减少了分歧,双边签定了互不使用武力协议。两国都是发展中大国和新兴市场国家,两国关系具有战略意义和全球影响。两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同双边的关系,愿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务实合作,加强民间了解和友谊,扩大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协调,共同把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维护好、发展好。中印两国都是金砖机制中的重要成员,都是高速发展、且非常有希望的国家,只要双方能把各自发展势头保持住,同时又把历史遗留问题管控好,两国关系发展前景就更宽阔,潜力就更巨大。中印合作共同利益大于分歧,两个亚洲大国在陷入地区性竞争的同时,也在深化全球合作。边界问题、印度卷入南海争端,以及美国“转向”亚洲,使中印关系产生了龃龉。但全球政治和经济格局的变化,也为双方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合作领域。尽管中印是本地区的对手,却能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合作。两国在国际贸易、国内发展和建立世界多极化新格局等方面持相近立场。在气候变化、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诸多关键领域,相互支持。中印在捍卫国家快速发展的动力方面,已成为事实上的盟友。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继续步履蹒跚,中印都渴望提高国际地位。中印应珍惜两国关系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以更加长远的眼光和更为进取的姿态扩大深化合作,更好造福两国 25 亿人民,也能给亚太乃至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中印愿共同努力,和平、友好、协商解决边界问题,为两国合作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 中越“联合声明”不使南海争端复杂化扩大化,对于近年来在海洋领土主权争端的亚洲国家,日本、菲律宾都是一个教育。 2011 年 10 月 15 日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访问中国,双方签署了和平解决南海问题《中越联合声明》。今年习近平主席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于 19 日至 21 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越两国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不使南海争端扩大化,将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中越签署的不使南海争端扩大化,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的“联合声明”,与美国介入南海争端,美菲举行联合军演炫耀武力,菲律宾拉大旗作虎皮极力制造南海危机的情况形成了明显对比。为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我国正以坦诚的胸襟、排除干扰、创造性的合作,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联合声明强调要遵循两国领导人多年来就发展中越友好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坚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不断增进战略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中越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两国政府正在落实共同开发北部湾协议,(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国际关系 > 中国外交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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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 | 澄清“言论自由”的各种误区

  春节前的小年夜,俺发了 一篇博文 ,分享了自己对“反洗脑”和“政治启蒙”的经验。今年俺计划多写一点“普及政治素质”的博文,本文是其中之一。 ★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为啥俺首先想到要普及“言论自由”的常识,因为言论自由非常重要性。以下是俺总结的重要性。 ◇对“基本人权”而言   在“基本人权”里面,排在第二位的是“自由权”,而言论自由是“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基本人权里,“言论自由”是很重要的一块。(可能有同学会好奇:“基本人权”里排在第一位的是啥?是“生命权”。)   关于“基本人权”的更详细介绍,可以看维基百科的“ 这个词条 ”。这里就不再多罗嗦了。 ◇对“民主制度”而言   言论自由对民主体制同样是非常重要的。“民主”的核心包括两个要点:其一是“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其二是“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这两个要点都离不开“言论自由”。   有些国家虽然也搞了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但这些国家没有很好地保障“言论自由”。那么就有可能蜕变成“名为民主,实为专制”。 ◇对“互联网时代”而言   21世纪也被称为互联网时代、信息时代。在日常生活中,基于网络的沟通越来越多,影响面也越来越大。所以俺觉得,非常有必要消除“对言论自由的误解”。 ★公共空间 VS 私人空间   这是最被忽视的一个误区,连很多自由派的网友都不晓得【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差别。混淆这两者的后果就是——在不该运用“言论自由”的场合强调言论自由——这导致了“对言论自由的【误用】”。 ◇啥是“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也称为“公共领域”,洋文是“public sphere”。考虑到“公共领域”一词很容易跟“公有领域”混淆(“公有领域”是版权/著作权方面的术语)。所以本文只使用“公共空间”这个说法。   啥是“公共空间”捏?它符合如下几个特征: 1、不属于任何个人,不属于任何组织/机构。 2、任何公民都可以参与其中。 3、参与其中的公民可以自由地谈论公共事务。   举例1:   最有名的公共空间,大概就是英国伦敦海德公园的“演说者之角”。连共产运动的两位知名教主(马克思和列宁)都曾经在那发表演说,可见其宽松的程度。   举例2:   在咱们天朝,基本上是找不到公共空间的。比如说天安门广场,它符合“公共空间”的头两个特征,但不符合第3个特征。   举例3:   经常有人把“公共场合”等同于“公共空间”,这是错误滴!很多公共场合是【有主的】,并不能算公共空间。比如餐馆属于“公共场合”,但不是“公共空间”。 ◇啥是“私人空间”?   “私人空间”是跟“公共空间”相对应的术语,洋文叫“private sphere”。私人空间通常都属于某个组织、机构、个人。   举例1:   比如你自己家里就是你的私人空间。   举例2:   比如你在网上开设的个人博客或者个人网站也是你的私人空间。 ◇哪些场合下才有言论自由?   搞清楚“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概念之后,俺再来说一下这两种场合的言论自由。    只有在公共空间或者是【自己的】私人空间,才有言论自由。 那么,在【别人的】私人空间有没有言论自由捏?这就要看那个私人空间的主人是否给你言论自由。如果空间的主人允许,你就有;反之,则没有。   举例1:   比如你到某个论坛发帖,被站长删了。站长有没有违背言论自由捏?没有。因为论坛属于站长的“私人空间”,站长作为“所有者”,爱咋删就咋删。这是他/她的自由。   举例2:   比如音乐厅禁止观众在演奏期间说话,有没有违背言论自由捏?没有。因为音乐厅也是私人空间(可能属于某个公司或个人),私人空间就可以设立规则禁止言论。 ★言论自由 VS 诽谤   诽谤是否受言论自由保护?这又是一个很容易搞混淆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立法。从立法的差异就可以看出民主成熟度的差异。下面俺分别介绍这些差异。 ◇言论的形式:陈述事实 VS 陈述观点   言论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陈述事实”和“陈述观点”。那么“事实”与“观点”之间有何差异捏?请看俺之前的博文《 批判性思维扫盲:学会区分“事实”与“观点” 》。建议你先把之前这篇博文看完,再继续往下看本文。因为很多同学自以为清楚“事实与观点的差异”,其实不然。   下面是不同国家的差异。    较好的国家   有些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陈述观点”的言论不能算“诽谤”。   举例:   比如美国的立法明确规定,“对观点的表述,无论侮辱性多强,依照美国法律均【不构成】诽谤。”。   所以在美国,如果有人说:“我认为小布什是历史上最烂的总统”。这【不会】构成诽谤——因为这是陈述【观点】。   显然,这样的立法具有更宽松的言论自由环境。    较差的国家   有些国家对言论的类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陈述观点”也有可能构成诽谤。 ◇言论的对象:活人 VS 死人   有可能牵涉到诽谤罪名的言论,必定是针对“某人”的。关于言论的对象,还可以分两种:活人,死人。   下面是不同国家的差异。    较好的国家   有些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诽谤罪的前提是针对活人”。换句话说,你可以随便骂已经死亡的人,不算诽谤。为啥会有这个前提捏?因为这些国家对“诽谤罪”的定义是,必须使得言论的对象造成【实质性伤害】。而死人是不存在“实质性伤害”的。   显然,这样的立法具有更宽松的言论自由环境。    较差的国家   在有些国家,没有批评【死人】的言论自由。   举例:伊斯兰教国家   在某些奉行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如果你胆敢批评穆罕穆德(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已死了几百年),你的下场会很惨。 ◇言论的对象:普通人 VS 公职人员   对于“言论的对象”,俺刚才解释“活人”与“死人”的差异。除了这个差异,还存在另一个差异:身份的差异。身份的差异有很多种,俺重点说一下“普通人”和“公职人员”的差异(所谓的“公职人物”就是在政府部门担任职务的人)。   下面是不同国家的差异。    较好的国家   有些国家的立法,对“普通人”的保护力度更【大】,对“公职人物”的保护力度更【小】。为啥要对“公职人物”区别对待捏?刻意【减少】对“公职人物”的保护,反过来也就是方便对“公职人物”进行批评监督。这样民众就可以比较放肆地对政府官员进行批评,而不用担心被控诽谤。   举例:美国的“真实恶意原则”   比如美国的立法明确规定,“诽谤罪,适用于公职人员和普通个人的标准不同。如果原告是公职人员,原告必须【证明】被告(发言者)存在【真实恶意】,诽谤的罪名才能成立。”(这就是美国法律界非常有名的“真实恶意原则”,这是最高法院审理“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的,该案的维基词条在“ 这里 ”)   所谓的“真实恶意”是指:发言人明知【事实陈述】是虚假的,依然发表该事实陈述。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要【证明】“真实恶意”是非常困难滴(因为这涉及到,证明一个人的内心活动),所以美国公职人员在这类诉讼中很难获胜。   显然,这样的立法具有更宽松的言论自由环境,非常有利于对政府的监督。说到“监督政府”,其重要性可以参见之前的博文《 对政府——多些“监督问责”,少些“煽情感动” 》    较差的国家   有些国家,不区分“公职人员”和“普通人”。在这些国家中批评政府官员就要当心了——因为政府官员可以反过来告你诽谤。   举例:新加坡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新加坡。新加坡的三代领导人(李光耀、吴作栋、李显龙)非常善于用“诽谤罪”来打压反对党和舆论的批评。   新加坡反对党的领导人徐顺全因为批评政府领导人,被控“诽谤罪”,受到巨额罚款,几乎倾家荡产。连美国报刊(比如: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驻新加坡的记者都多次被控告“对新加坡领导人诽谤”。    奇葩的国家   还有一种国家比“较差的国家”还要差,不妨称之为“奇葩的国家”(比如天朝就是)。在这些国家中,名义上也有针对“诽谤罪”的立法。但这些立法仅仅是摆设。在这些国家中,如果你胆敢批评政府领导人(不管你的批评言论是否构成“诽谤罪”),都会被逮捕。   换句话说,这些国家同前面提到的“较好的国家”是【相反】滴。在“奇葩的国家”里面,你诽谤普通人,通常没啥事。但绝对不允许你批评政府领导人。 ★言论自由 VS 煽动暴力/煽动仇恨   很多人(包括很多自由派网友)都以为,“煽动暴力和煽动仇恨”不受言论自由保护。其实不一定。下面俺来详细介绍。   在多数国家,“煽动暴力/煽动仇恨”都不受言论自由保护。尤其是煽动颠覆政府的言论,更加不受保护。但如果你仔细考察美国的立法,你会发现:对于暴力言论,美国的立法是“既宽松又细致”。   在美国的立法中,对这类言论是否违法,有一个判断原则叫“明显且即刻的危险”(由霍尔姆斯大法官1919年首次提出)。这个判断原则,通俗地说就是:某人发布的“煽动暴力/煽动仇恨”言论,如果会导致【立即】的违法行为,并且违法行为的危害很严重,该言论才会被判违法;反之,就是合法的,受言论自由保护。   举例1:   如果某人在美国发表言论说:“希望用暴力方式推翻美国政府”。   这句话虽然煽动暴力,但依然受言论自由保护。因为这句话没有产生“即刻性的危险”。   举例2:   假如某个很有影响力的宗教领袖对其信徒说:“今天晚上去某某人家里放火烧房子”。   这句话就会被判违法。因为发言者具有影响力(宗教领袖),而且言论包含了迫在眉睫的时间(今晚)和威胁(放火)。   刚才这两个例子都是俺杜撰的,所以某些同学或许还将信将疑。为了更加具有说服力,给大伙儿介绍一下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判例:   “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   美国俄亥俄州有一个三K党(Ku Klux Klan)首领叫布兰登伯格(没听过三K党的同学,先去查维基百科)。此人在1968年通过电视发布了一段反黑人反犹太人的演讲。其中一句是:“ 如果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继续压制白种人,我们将采取某些报复行动。我们有40万人,将于7月4日向国会进军。 ”   由于这个演讲,俄亥俄州当地法官判处布兰登伯格10年监禁。俄亥俄州法官的判决依据是当地的《组织犯罪防治法》。布兰登伯格不服,提起上述,最后一直闹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1969年作出裁决,9名大法官一致认定:俄亥俄州的《组织犯罪防治法》违宪,布兰登伯格胜诉。   最高法院给出的裁决书中提到:煽动言论不但要【相当可能】导致【即刻】的危害,而且危害必须【相当明显和严重】,政府才能采取限制言论的行动。   俺估计,某些不了解美国言论自由的同学,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案例,会被惊得目瞪口呆。 ★言论自由 VS 冒犯/挑衅言论   说完“煽动暴力/煽动仇恨”言论,顺便说说“冒犯性/挑衅性言论”。   还是以美国为例,看看美国的立法如何对待“冒犯和挑衅言论”。在1942年的“查普林斯基诉新罕布什尔州案”(洋文是 Chaplinsky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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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劉霞住院被攆 港人剃髮聲援

數名香港人昨在街頭集體剃髮,聲援劉霞。中央社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被軟禁3年多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之妻劉霞,健康逐漸惡化,近日驚傳她心臟病發住院治療,但住院1天就被院方趕走,且未說明原因,她被迫返家。香港民主派人士昨在街頭集體落髮,聲援劉霞,痛批中國政府「踐踏人權、無法無天。」 現年52歲的劉霞,自2010年劉曉波獲獎後就被軟禁在北京的住家至今,一舉一動都遭國安人員嚴密監控,飽受精神折磨,憂鬱症纏身。 自由亞洲電台指出,劉霞於春節前夕因心臟病突發緊急送醫,醫師診斷她心臟缺血嚴重,必須盡快住院。 劉霞遭中國當局軟禁3年多,左為夫劉曉波。資料照片 過年突心臟病發 英國廣播公司昨引述劉曉波的律師莫少平透露,劉霞因過年突心臟病發,8日前往北京一家預先安排好的醫院接受檢查,原本安排住院2周,家屬也辦妥手續。但她做了多項檢查後,卻被告知不能繼續住院,只好於9日返家。 哭訴「身心皆疲」 莫少平說,院方未說明拒絕劉霞住院原因,家屬只好設法聯絡其他醫院,「如果中國國內的醫院聯繫不上,也考慮國外的醫院。」但劉霞能否獲准出國就醫,仍是未知數。莫上月29日小年夜曾致電劉霞拜年,劉霞對他說:「身心皆疲。」 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北京前首席特派員程翔等9人,昨在熙來攘往的銅鑼灣時代廣場集體剃頭落髮,透過與劉霞的相同造型表達支持,也藉此諷刺中共「無法(髮)無天」。 胡佳昨在推特秀出剃髮照,力挺劉霞。翻攝網路 胡佳推特秀光頭 他們指出,劉霞在中國政府「經年累月的無力軟禁」之下,身心早被拖垮,狀況令人擔憂,他們將安排醫生試圖與劉霞接觸。此外,中國異議人士胡佳、作家野渡昨均在推特秀出自己剃髮後的照片,力挺劉霞。 劉霞(52歲) ●職業:詩人、畫家兼攝影師 ●婚姻:與丈夫劉曉波於1996年結婚至今,沒有子女 ●經歷:2010年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劉霞隨即遭中國政府軟禁至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更多文章,都在【蘋論陣線】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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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录 | 今年当官”太窝囊”

2月1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援引广州日报的报道称,中共为改进作风及反腐倡廉而在2012年年底出台的“八项规定”,已促使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的民众在2014年封红包时更重意头而非数额。并且直言,2014年春节的红包烧了以公谋私的变味红包,少了高达百万的炫富红包”。据北京晚报披露,“八项规定”在2014年还导致一些“官二代”的红包缩水。 北京晚报采访的一名“官爸爸”表示,因担心有人利用9岁的女儿行贿,便在春节前与孩子签下“廉洁协议”,不准孩子收红包。但孩子认为这个协定使她损失不少钱,竟要求父母“赔钱”予以补偿。另有一名高二生甚至埋怨父亲当官“当得窝囊”,收点压岁钱都要被人管,为此要求父母每天给他100元人民币的零用钱以弥补损失。 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的教师称,像这类因红包收入锐减而引起的家庭“红包纠纷”,“从小学到高中的孩子都有”。 报道称,部分“官二代”针对红包缩水所作出的反应招致非议之余,其实恰恰从侧面折射出人们借孩子名义给官员送红包的举动,在“八项规定”推出之前已经是一个极具普遍性、长期性及隐蔽性的问题。 即便是“八项规定”推出之后,今年仍然不乏给“官二代”送红包讨好“官爸爸”、“官妈妈”的案例。 新京报近日一针对北京90名10岁至13岁孩子所展开的调查也发现,父母为公务员的孩子压岁钱平均水平最高,有18个孩子共收到10.41万元人民币,平均约为5783元,比整体平均的4867元高出近1000元。其中,有两名来自公务员家庭的孩子今年各收到两万元的压岁钱,是所有孩子中“收入”最高的。 调查结果也显示,与2013年相比,公务员家庭2014年的人均压岁钱上涨了4%,凸显出“八项规定”出台后,越来越多人不方便明着给官员送礼,只好暗地里转向“官二代”派发红包的现象。 报道称,过年给“官二代”送红包,“八项规定”并没有触及,加上送红包是传递祝福的节日礼仪,实在难以明禁或规范,因此成了不少人巴结官员的“突破口”,预计将为中共高层近来雷厉风行的反腐工作增添新的考验。“官二代”的春节红包日后会否成为公务员灰色收入的来源,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另一温床,值得观察。 来源:东莞时间网 猜你喜欢 “我不希望你放弃” 书记真辛苦 吃饭也办公 市长管市场 主席的推荐信 缩水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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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Vs普世价值,谁是羊头,谁是狗肉

中国媒体最近加大宣传“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力度,中国官网人民网多次发文为此24字“真言”叫好,说其是时代强音。微博上有网民叫好,但也有不少网民不买账。   *核心价值24字*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最近开始大力宣传“中国社会主义价值观”。按照中国官网的介绍,这12个词(24字)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新社说:这24字真言具有“鲜明时代意义”。   这套词汇是中共18大政治报告就提出来的。当时,称其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是本星期初人民日报“重振”旗鼓再度组合后又提了一遍。这次称其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   这些词汇,都是好词,大概没人会反对。这些价值观,是中共理论当局针对西方意识形态和势力对中国价值观的侵袭而提出的“抗衡”策略。从去年中央九号文件开始,中共理论当局就一直在寻找理论,从意识形态方面和西方势力相抗衡。   *人民网:人民有信仰 国家才有力量*   人民网周三发布系列评论员文章第一篇,题目是: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   人民日报官方新浪微博2月12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引热议。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勾勒共同价值、精神彼岸。 一个民族,比贫弱更可怕的,是价值的迷失、共识的坍塌。重建共识,需道德教化,更需以规则涵养风尚、以改革凝聚人心。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   该网周四继续发表文章。题目是:网友议核心价值观:要使人民有信仰官员需做榜样。   这篇报道提到了一些高声叫好的“网友”,除了一位青岛网友有姓名(吴宝泉),还有一个“网友平常心”,剩下的网友都是“宁波网友”“北京网友”“淄博网友”“贵阳网友”“河北邯郸市网友”“江苏镇江市网友”等,都无名无姓。   *都是羊头或狗肉?* 2月9日东莞扫黄中有些人被拘留 x 2月9日东莞扫黄中有些人被拘留   反之,对这种价值观提出异议的网友,不少都是“真网友”,不过,其评论都被新浪网管“内部消化”加以屏蔽了。比如:   山东杨洪:中国终于有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除非你对这12个词有“中国式”的解读。否则我认为这就是西方的普世价值观。现在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谁反对西方普世价值观就是反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就是反党,就是卖国贼!   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周四发社评说:这套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3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概括。这是中国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大事。”   环时社评还说:人民日报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有人第一个反应认为它长,不如西方的“自由、民主、博爱”价值观简洁。“这或许是中国社会目前的最大问题:我们无论做什么,都容易把西方当标准摹本,我们对离开这个摹本一步都会感觉不靠谱。”   该报还发表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红歌有必要继续唱下去。该文作者河清认为:在中国,红歌有必要也能够继续唱下去。   有新浪网友对这篇文章倒竖拇指:   风无语的围脖: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歌,现在鼓吹要在全国唱红歌,阴魂不散呀! //@陈业文新大都: 环球时报完全是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反调,应该抵制这家反人类的报纸。   新加坡的联合早报也加入中国官媒大合唱:该报新浪微博说:【中共加强宣传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西方普世价值中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重要理念,是对传统意识形态的一次大胆突破,展示了中共在治国理念上“与时俱进”的意愿。   不过,香港凤凰卫视的主持人程鹤麟提出自己的问题:【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人民日报》堂皇刊出,程老汉想问,这不就是普世价值吗?   网友吴钩也提出了类似看法:请问人民日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算不算普世价值?   网友吴伟BJ针对吴钩的问题说:问得好!据说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道不是普遍真理?   网友杨大利提出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富强是一种价值观吗?   何三畏:新华社报道,有920名涉嫌“非法性交易”者在广东被抓。这是怎样盛大的场面啊。特别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吧。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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