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点评

药家鑫的药与中国社会的药

  药家鑫一个人不可救药,不可怕;可怕的是,造就了一批又一批药家鑫的社会,找不到药;更加可怕的是,律师、教授、法官,这些“专家们”不可救药。   德国著名作家伯恩哈德?凯勒曼(Bernhard Kellermann ,1879~1951)在希特勒垮台后,于1948年发表了反法西斯的现实主义的长篇小说《死者舞蹈》(Totentanz)。故事发生在德国一个中等城市,作者没有点出城市的名字,目的是说明,所发生的是整个德国普遍的现象。   小说的主人翁是法比安博士(Dr. Frank Fabian),他是一名著名律师和政府的法律顾问,而且是那座城市里极受人尊敬的公民模范。故事一开始,法比安博士从疗养院回来,发现自己的城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西斯分子夺取了政权。   这时候,法比安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是加入希特勒的政黨呢,还是抵制这群匪徒?前一条道路并不难,只要到那里一登记就算入黨,接着便是飞黄腾达,财源茂盛;而走后一条道路,连维持一个律师事务所都不可能,甚至随时有杀身之祸。   法比安本来是当地的著名自由主义者,可是他改变了理想,从黄色的自由主义者变为褐色的法西斯主义者。   凯勒曼在法比安身上揭示了德国高级知识分子的弱点:自私自利、追求名位、意志薄弱。果然,法比安入黨后立即与新市长陶本豪斯搭上了关系,凭着他的聪明智慧,给新市长拟出一篇就职演说的讲稿,大获赞赏,又博得了行政长官鲁姆夫的青睐。于是一登龙门,身价十倍,官职是建设局局长兼政府顾问,最后登上代理市长的宝座。   像法比安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正是希特勒所需要的。纳粹从这一阶层里召募来许多“专家”,做他们的羽翼,而这些“专家”便在法西斯政治或经济的体系中担任高位,为他们出谋划策。   另一方面,凯勒曼对于无恶不作的法西斯分子也给以无情的鞭挞。他们从上到下都在疯狂捞钱,每个人都想在赃物中分得一份。于是全城弥漫着一股“淘金狂”。法比安已经离婚,其前妻利欲薰心,她看到法比安生财有道,想方设法与法比安和解,特地为他留着两间空房子,等待法比安搬回居住。她搞沙龙,搞“友好之盟”俱乐部,举行演讲会等等,固然出于对法西斯的狂热,主要的还是想高攀新贵,借以捞钱享受。   这部小说的主题是“谁应该对德国法西斯化负责任?”   凯勒曼指出,造就纳粹当权的人,主要的是那些大富翁、军火制造商和工业家。但是,在这些人和事的背后,却存在一股真正的推动力,那就是“专家们”的推波助澜,使人的道德沦丧,把德意志推向毁灭的边缘,把德国人民抛入灾难的境地。   毁灭一个社会的真正凶手是谁?当一个社会的高级知识分子失去良知,所谓的专家们都“激情杀人”时,这个社会恐怕真的不可救药了!   作者: 谢盛友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21.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药家鑫的药与中国社会的药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黑幕现象,为何层出不穷 (0) 钱云会告诉世界:中国进入了危机社会 (0) 话说中国吏治 (0) 触目惊心——悬崖边上的中国 (3) 舆论热点背后是“公平危机” (2) 细说南北 (0) 社保的小真相“揭秘” (0) 社会不能为弱者的非正义诉求所绑架 (0) 砖家证实,胡斌拿路人的生命当儿戏! (0) 疯狂的世界 (3) 略论中国社会病 (3) 用一个字概括中国社会的特征 (0) 牛年一切都“牛”起来 (1) 江湖,中国社会的真相 (0) 死鸡这样走向餐桌 (1) 更美好的社会 (2) 新的三座大山,精英之祸成了国之大祸 (7) 探讨公权私有制社会 (0) 报纸上太干净,社会将会很肮脏 (0) 我们这一代 (0) 我们正在习惯的五十个异常现象 (1)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 (0) 当代中国社会的学术腐败及其治理对策 (0) 张晓梅委员,你老公喊你回家拿钱! (3) 建议给两会代表、委员每人发辆车 (1) 实事求是各行其是 (0) 完善社会保障、投资民生事业 (3) 失落的一代 (0) 大裂变来了? (19) 在中国谁真正地富裕了? (11) 口号立国 (0) 农民工:中国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 (2) 关于中国当前局势的不完整药方 (260) 令人痛苦忧心的中国民众生态 (0) 从中国的旅游欺诈泛滥看中国社会的诚信缺失 (6) 今天的中国 (8) 为国分忧,就早点死吧 (3) 为一国三制鼓与呼 (0) 中国经济的庄园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0) 中国社会的信任度正在解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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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桑兰要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成为中國媒体上的热门新闻。因桑兰是名人,1998年她17岁时代表中國体操队参加纽约“友好运动会”而摔伤,胸部以下瘫痪。当年这个事件被广泛报导,桑兰获巨大同情,后来她在中國获很多名誉头衔,并主持电视节目等,成为名人。她这次告美国五家机构和三位个人,索赔超过100亿人民币的天价。名人,高索赔,跨国官司,又是告美国,都是小报炒作的绝佳题材,网路更是争相转载,迅速炒成“焦点”。   但如果对美国的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并读过桑兰的英文诉状(曼哈顿法院已报导)以及她丈夫、代理律师等的言论,基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案子桑兰不仅打不赢,还会赔进她的“形象”:一个原来令人同情的伤残女孩,变成贪婪、不择手段、恩将仇报的丑妇。这可从六个方面来看:   第一,避实就虚,故弄玄虚。   桑兰提出诉讼的主要理由,是在纽约运动会上做跳马翻转动作时,因有罗马尼亚教练挪下面的垫子,使她受“干扰”而失控,一头触地造成伤残。但当时中國体委就此开过新闻发布会“辟谣”。媒体报导说,中國体操协会主席张建“对天发誓”说,当时在场的只有中國队教练,没有其他国家的教练;桑兰的话是因受伤太重,大脑出现幻觉。   中國体委出于政治或自我保护的原因,不是没有可能牺牲桑兰的利益而弄出一个说法。如果说当时桑兰年龄还小,一切服从了国家的要求,那么在她已经成人的过去这十多年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开反驳过国家体操协会的说法呢?而且这次要提告,应该首先告国家体委呵。   桑兰这次隐约说,是国家体委有人不让说。那么已事隔13年,如果她寻求真相,应该首先说出真情(如果有的话),到底是谁不让说?谁在“封口”?   明显的是,她不敢告中國国家体委、国家体操协会,就想拿民主的美国开刀。换句话说,跟没法讲理的地方(或人),她选择退却;而跟她认为可以讲理的地方和人,就想欺负文明的地方、文明的人。虽然文明人有时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让他们得点小利,但在原则问题上,靠泼皮式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在文明社会获得真正的胜利。   桑兰明确说,当时是一个罗马尼亚教练“擅自”撤跳马下的垫子。但这种说法似不合常识逻辑,其他国家的教练,怎么能去管中國运动员的事?当时桑兰不是在正式比赛,而是在赛前试跳中。她在空中翻转的瞬间,当然不可能辨认出是哪国教练,只能事后别人告诉她。那么是谁告诉的,有没有事实证据?   桑兰既然确定是罗马尼亚教练,还知道叫“贝鲁”(是罗马尼亚功勋教练),那为什么不去找这个“贝鲁”取证?在桑兰的诉状中,没有任何去寻找、查问这个重要“当事人”的内容。而且她这次到美国提告,也没有告这个罗马尼亚教练。如果桑兰的“垫子被挪动导致摔伤”的说法成立,那么对于两个关键的环节——罗马尼亚教练和“封口”的中國体操协会——她都回避、没告,却只告纽约运动会主办者、保险公司和两位华裔监护人等,这明显是“避实就虚”。   另外一个明显的玄虚是,在桑兰的英文诉状中,竟把那位“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友好运动会的“雇员”(employee)。参与比赛的各国教练,怎么成了美国运动会的雇员?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当时在场的所有中國教练和体委官员不都成了“美国雇员”了吗?这显然是荒唐的说法。但是,只有把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运动会的“雇员”,那么“贝鲁挪垫子”才能被指控为运动会“秩序混乱、管理紊乱”,才能把“责任”推到美方身上。但桑兰的诉法,到了法庭就会被戳穿,因那个罗马尼亚教练不是运动会“雇员”是显见的事实。   第二,诉讼期已过,缺乏证据。   美国和中國一样,诉讼都有时效期。中國《民法通则》等规定,诉讼时效期是二年。美国各州的情况不同,在桑兰起诉地的纽约,侵权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是六年。桑兰起诉13年前的侵权案,明显全部都过了时效期。只从这一点,这个案子就无法打赢。美国是法治社会,不会因“名人”而有弹性,像美国体育明星,好莱坞大牌,华盛顿的政要等等,都不可能因是名人而被法庭“照顾”或成“例外”。   那么明知“过期”了,为什么还要诉讼?桑兰方面的解释是,他们发现了“新证据”,说期限应从“新证据”时算起。且不论这种说法能否被法庭采纳(如每个提告人都这样宣称并成立,那所谓“期限”的限制就等于不存在),那么这个“新证据”是什么?   桑兰说,2008年时曾接到一位欧洲教练的信息,说他拍下了当时的画面。中國媒体在报导时说,“可惜桑兰放弃了观看”。这么重要的证据,如果有,桑兰怎么能放弃“观看”?桑兰对媒体说,“如果此盘录影带在我的律师那里,有些人要紧张了。”显然它不在桑兰手中,桑兰说,要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录影证据。   令人不解的是,如果真有这个“录影”,欧洲教练怎么会不拿出来?这对他能有什么损失,只是现场画面而已,又不是他的责任。在今天的youtube时代,几分钟就可放在网上,让大家评判。为什么要通过法庭迫使他交出?这种说法本身令人质疑,真有这个录影带吗?   退一步讲,如果真有,美国法庭有强迫“欧洲人”交出的权力吗?对方只要一句我没有,美国法庭又能做什么?所以,即使不谈诉期已过的问题,仅从缺乏“关键证据”这一条,这个案子也很难打赢。   第三,狮子开大口,形同敲诈。   桑兰索赔18亿美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在中國从未有过。18亿是个多大的数字,今年初中國贸易代表团到美国采购大豆,全部交易额才18亿美元;俄罗斯向中國提供石油,全年获利是18亿美元。这是大国之间的国家级商贸呵。而桑兰开口就要18亿,这哪里是要认真打官司,明显是要打“媒体效应”!   针对网上的批评,桑兰的纽约律师辩解说,“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强调桑兰的健康是不能用钱衡量的。但谁都知道,不管官司输赢,桑兰都不会从轮椅站起来,这里没有对价关系。美国当然有过巨额赔偿,但那是对当事人的每项损害累计推算的,而不是随便开价。桑兰伤残,是悲剧,但毕竟幸存了。如果一个运动员意外丧生,按桑兰律师的逻辑,打官司提出“活过来值多少钱”,难道就要索赔180亿,一千亿吗?人命无价,但蛮不讲理,就是把活人的生命变成无赖。   桑兰的英文起诉书说,“她以前既无法在中國法庭,也无法在美国法庭起诉。过去13年来她一直在中國挣扎,因没有得到合适的医疗保险,没拿到一分钱的伤残赔偿,也没有自由和资源去寻求法律公正。”但事实上,她在中國被按“公伤”对待,得到正常医疗。美国保险公司给桑兰的保险金最高额度一千万美元,并付给桑兰五万美元现金。被桑兰指控的监护人夫妇的基金会,据黄健的说法,募到17万美元,已给桑兰14万多。其余部分用于桑兰及父母往返中國头等舱机票和桑兰北京房子的装修等。这样里外算下来,说监护人夫妇贪污桑兰的捐款,以黄健给出的数字,都恐怕很难成立。   桑兰指控美国的保险公司不负责她在中國的医疗,她必须到美国治疗,说这是“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但熟悉美国情况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医疗保险,不要说跨国,很多连跨州都不行。在纽约买的保险,在加州看病,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而且保险金这种事情,都有详细条文标准,完全没有可能专门歧视桑兰这个外国残疾人。   桑兰的18项诉讼,每项索赔一亿美元。从常识来看,18项指控,每项的损害(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相同,这样“均等”要价,明显说明不是从法律出发。例如,18项索赔中的最后一项,是指控监护人夫妇“侵犯桑兰隐私”等,这就索赔一亿美元?谁见过“侵犯隐私”索赔上亿的?且不说美国华人身价亿万美元的连“屈指可数”可能都谈不上,桑兰的这种要法本身,也清楚地说明,这根本不是严肃的法律诉讼,而是“炒作”!   第四,农夫与蛇。   桑兰递交的诉讼书,虽说告美国五家机构、三位个人,但竟有一半篇幅是告她的华裔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起诉书“事实陈述”的22段中有11段涉及这对监护人)。当然外人无法从法律角度判断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只能等法庭的审理和裁决。但从常识角度,起码有几处令人质疑:   首先,即使这对监护人在维护桑兰权利上没有“尽职尽责”,但他们对桑兰在运动会上受伤致残毫无责任,对他们的指控怎么能跟运动会主办者对等篇幅呢?这明显不符合起码常理。   其次,从桑兰出事至今的过去13年间(除最近两个月外),桑兰都一直是夸赞、感谢这对监护人夫妇的,这在中國媒体上有很多报导,在谷歌可以查到。桑兰还曾跟谢晓红一起录制“随缘”这首歌,感恩她俩的“缘分”,灌制成音乐电视在中國和亚洲的MTV频道播放。2008年,桑兰说把自己仅有的两张奥运开幕式门票给了刘国生夫妇,而且把她举过的、作为纪念品的奥运火炬也给了他们。这都表明,桑兰是感激这对监护人夫妇的。   去年十月,桑兰跟黄健在北京成婚,还邀谢晓红“主婚”,只因谢当时患病住院而未能成行。甚至到了今年三月,桑兰还给刘、谢夫妇写信,通告要来美,希望六月份在他们家暂住一个月。怎么这一切在过去60天之内突然都变了呢?桑兰过去13年对监护人夫妇的夸赞和感恩都是假的?在演戏?那她太有表演才能了。如果是真的,那怎么解释这突然的大转弯,把千恩万谢的“恩人”指控为“罪人”呢?   而且桑兰的丈夫近日在博客上指控说,监护人夫妇的儿子曾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暗示桑兰曾遭猥亵。但桑兰以前怎么没说呢?她父母第一时间就抵美,也住在谢家,如真有监护人儿子给桑兰洗澡、猥亵这回事,桑兰起码也会跟自己的父母表达呵?他的父母怎么能容忍呢?到底有否“猥亵”,应以证据说话,由法官裁决,怎么能在网路博客上先造舆论,用“舆论审判”?桑兰(还有她父母)在监护人的家里吃住了十个月,即使不感恩,也不能这么“毒”吧?甚至把人家儿子的名字也在网上公布出来公开羞辱(他如今应是有妻子孩子的人了吧),这是不是太阴损了?   对监护人的儿子,桑兰曾在文章中这样写过:谢晓红阿姨“全家出动,不但自己亲自给我做饭做菜,还把两个儿子都叫过来陪我。”如果她曾被“猥亵”,就算由于惧怕或名誉损失等任何原因而没有公开撕破脸,但起码会由于反感,而不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监护人的儿子吧?   至于起诉书中说桑兰被监护人夫妇“软禁”(under house arrest)更不合常理,因在美国这样自由的环境下,长达十个月之久,谁有可能“软禁”住桑兰,不让她跟外界有任何接触,而且她父母也都在身边的情况下?   桑兰当年曾写过文章,这样描述过她的“软禁”生活:“有一次我就要进手术室,她(指谢晓红)来晚了,急匆匆地把一串佛珠塞到我手里,后来的手术过程中我就一直握着这串佛珠。后来出院住在她家更是受到了谢阿姨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做了一张卡片。当时我的手还很不方便,但我坚持自己做生日卡片,还在上面用五颜六色的水笔画画写字。”   这些网上都可查到的事实,令很多美国华侨认为桑兰忘恩负义,他们在网上表示,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美国华文网路上的读者讨论跟帖,也几乎一面倒批评桑兰,甚至有读者表示要组成“农夫团”,替这对监护人夫妇打抱不平。   第五,新婚丈夫怎么回事?   这么明显不合常理、情理,难以打赢的官司,为什么桑兰要打?这里的一个关键人物,是她的新婚丈夫黄健。这起码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质疑讨论:   首先,黄健跟桑兰的这场婚姻的动机有令人质疑之处。黄健离了婚,跟桑兰结婚后,就决定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种举动,无法不令人疑惑,黄健是为了爱情还是看到了“钱景”?像中國的另一残疾名人张海迪(也是下身瘫痪)也结婚了,但男友一直佩服、崇拜张海迪奋斗不屈的精神,他们有共同的理想精神,而且二十多年来一直在事业上合作。但在黄健这里,结婚立刻打巨额索赔官司;即使真心爱情都会让一般人感到“不像那么回事”。   其次,黄健在他的博客中谈这场官司时,那种对钱的看法,简直让人想到讹诈和抢匪。桑兰们要告的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早就解散,运动会也因资金问题十年前就停办了。但黄健却强调,友好运动会当时设了奖金,就是商业比赛,投资人是大财团,就是诉讼的对象。也就是说,谁有钱就要告谁一把。而桑兰的律师说得更直白,“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   在桑兰和黄健写给《美国中文网》的文章中明说,“我们发现,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特纳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巨富”。那逻辑就是,他是“巨富”,就该敲他一笔。且不说特纳不是巨富,在美国排名一百、一千富豪,也排不到他,即使他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他就该、就可能被敲诈吗?桑兰黄健们以为现在已经到了在美国“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时代了吗?   他们大概根本不知道,那个当年发起友好运动会的CNN前总裁特纳,早就没落,他的公司跟时代华纳合并,也等于被人收去了。特纳在股票高涨时,一时兴起(更为了要“政治正确”的名声),说美国不交联合国经费(美国国会要求联合国改革,否则拒交会费),他来解决,捐十亿美元(不是一次给,是分许多年陆续捐)。但后来不仅股市大跌,CNN也不在他手里了,他根本拿不出钱。他如今既不是巨富,更没影响力,一个快被美国忘记的边缘人而已(去开餐馆了)。但在黄健那里,还以为这个特纳有油水可榨,就要敲他一把。   而对监护人夫妇,黄健在博客中更荒谬透顶,他愤恨地说,“你们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还强调“都是同胞,你们拒绝什么?”   即使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真是亿万富翁,难道他们就得让桑兰在他们家住十年、住一辈子?这种毛澤東式的无产階級痞子逻辑,在当今中國都早已被唾弃,而这个只有三十几岁的黄健的思维,真不知是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下,被毒化到如此恐龙的地步。   中國人说,滴水之恩,泉涌相报。桑兰黄健不仅不是报答,居然认为监护人帮助的不够,就因为他们太有钱,就必须帮助更多。更荒唐的是,用“同胞”就得帮“同胞”这种藉口。难道美国华人就应该因为是同胞就得把全中國的瘫痪都养起来?今天的中國名人桑兰,加上招摇比桑兰更富有的黄健,要不要把中國那数不清的、远比他们贫困的人们,尤其是瘫痪的,全管起来?要不要把黄健那号称祖上留下来的北京四合院,腾出来给那些看不起病的瘫痪孩子们?   桑兰黄健,不仅是以怨报德,而且他们的思维逻辑,更是荒谬到天边了!   另外,黄健在博客上对监护人的谩骂口气,更可用地痞流氓来形容:“臭不要脸,但是别这么臭不要脸,你会写是吧?你是弱者是吧?”“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胸罩,你XX你什么行为,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你干的是人事么?”“谢晓虹你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好,让桑兰一个弱小的幼女和她父母和你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生活在一个环境内,你儿子用这种色X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丫流氓横行?牛X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   我真不知道在今天的中國,泼妇这么骂街人们听不听得下去。而能写成文字,撒在网上,天呢!桑兰嫁给这么一个低劣的家伙,而且跟这种品行的人一起,对帮助过自己的人开血盆大口,这不仅让人怀疑她的智商,简直让人质疑她本人的品行。黄健称摔伤时的桑兰是“幼女”。到底是17岁的桑兰是“幼女”(不懂得不可以让男人给洗澡),还是黄健是个完全没教养的“幼男”?所以才有这种不像成人的言行?   第六,海明的炒作。   但即使黄健和桑兰的心态有残疾,如果没有海明这个纽约华人律师,事情也不会闹成这样。这位桑兰的代理律师才更是一个值得中國人和海外华人好好关注的典型案例。炒作手段之低劣自不必说,其展示的那种带着典型的“非正常社会”教育出来的“非文明人”的思维方式,才更可怕。   他以前就这么炒作过,曾代理纽约开美容店的女老板等,状告美国电视CNN所谓“辱华”事件,索赔13亿美元!理由是他们代表13亿中國人,要CNN赔偿每人一美元。当时就有很多中國人抗议,他们根本没有授权,凭什么就被海明们强行“代表”了?   但案子根本没开庭,海明就撤案了。理由是CNN来信“道歉”了。事实上,CNN的回信,说对其评论在中國人中引起争议表示遗憾(regret)。新闻媒体的律师发出的这种例行公事的信,简直和路边的垃圾桶一样多。即使表示抱歉,也是指他们的评论“在中國人中引起争论”一事,而不是CNN的言论本身。海明当然明白这种信的性质。但因为他早就清楚这个官司根本不可能打赢,甚至都到不了开庭那一步。所以有CNN这封信,就马上借“台阶”撤案了(不要那巨额13亿了),反正代理13亿中國人告美国媒体,已被广泛报导,海明已“出名”了。   有细心人从网上查到海明代理状告CNN的卷宗资料(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案件名录),其中明白显示,海明代理案子的索赔额是999.9万美元,根本不是海明在媒体上渲染的13亿美元。为什么在数字上造假?因为按纽约法律,这类案件的最高索赔限额是一千万美元。这位细心人评论说,“身为律师的海明居然造假,将索赔金额放大130倍,忽悠中國民众。”如此作为,是什么品德?如此律师,谁敢信赖?   海明网页还刊有他的一组业务照,文字说明是“审讯高盛集团副总裁”。海明不是美国警察,他怎么有权“审讯”他人?还有照片下面说是“美国国会为海明颁奖”。是国会哪个机构颁奖?是什么奖?这些都明显给人夸大其辞、甚至唬人的感觉。   这次海明夸口说,为桑兰组织了有华裔、犹太裔、日尔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及非洲裔律师的“联合国军团”来打这场官司。这种漫天“海口”不知还能不能唬住中國人,敢在海外华人世界如此咋呼,实在有胆。   这种“忽悠”做法,也遭到被告刘、谢夫妇的律师莫虎(曾任纽约警察局副局长)的批评,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美国做了35年律师,还从未见过律师拿着诉讼站在法庭的门口给新闻记者拍照,这到底是为桑兰打官司还是为海明打官司?到底是争取谁的利益?”   了解美国诉讼程序的莫虎律师还指出,“在美国付350美金都可以去法院登记”,并举例说,当年海明代理告CNN索赔13亿轰动一时,但三个月就撤诉,只花了350美金就制造了免费广告。   由此可见,这次桑兰索赔“18亿”,很可能就是海明律师的主意,因他已经这样“玩过”。有专家预测,桑兰案也可能同样结局,等炒到一定程度,海明就会找“台阶”撤案。18亿跟13亿一样,都是用来炒作的“胖大海”,使海明膨胀出虚名。但这个虚名,通过这次案件,从海内外华人的反映来看,绝不是“美名”。   结语:   从上述六点可以预测,这个案子不会打赢,而且在美国打这种官司,拖个五年八年也是它。到时候拿不到钱,那个黄健还会继续做桑兰的丈夫吗?到时候如果黄健一走了之,海明或许还可以继续再去忽悠其他中國人(反正初来乍到美国的新移民很多),最后损失最惨重的是桑兰。   桑兰本来作为一个17岁被意外摔成瘫痪的女孩子,十分赢得人们的惋惜、同情。再加上她摔在了美国,美国媒体给予了巨大的关注、报导,使桑兰事件成为全美的新闻,为此纽约新年的著名落灯仪式都让桑兰去开启。这是无数美国名人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它展示了美国人民的一片同情、一腔爱心。   桑兰摔残这个悲剧,由于是摔在美国这个特殊原因,得到了美、中两国超出一般的媒体关注,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个完全由于主办机构的失误而摔残的北京奥运独舞演员刘岩所望尘莫及的)。因为那些关注,使桑兰成为名人,这样,那个因身体残疾而很难工作的女孩子,就可以通过她的名人身份,主持电视节目,做慈善大使等仅需要名声就可做的工作,既有了生活保障,更可以使她在虽然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仍活出一个有意义、有尊严的人生。   而这场官司一打,桑兰形象严重受损。人生是残酷的,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历史将不给你机会去弥补这种重大损失。且不说桑兰的官司打不赢,拿不到实质的金钱利益,即使能打出来养活她一辈子的钱,她的形象也和昨日是两重天了。   没有了那个惹世人怜爱的、靠个人奋斗而生存的美好形象,桑兰的价值也会和昨日完全不同。更可怕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中,桑兰明显还是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才可能更顺利地生活下去,她如此对待自己监护人的做法,那以后谁还敢帮她呢?帮不到她所期待的程度,反倒成了被她血盆大口诉讼的对象。只恐怕太多的人会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对那些想帮助别人的中國人所起到的负面作用到底有多大,实在很难预测。   网上有人把桑兰比成南京的徐老太(她摔倒被人扶起送到医院,反咬一口,说是帮助者的责任,要人家付医疗费)。好在目前这个案子还没见到美国媒体多少报导,否则,桑兰这个得到美国高度关注、同情的女孩子,这么翻脸恶告美国,指控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她,尤其是那些“打土豪、分田地”思维的疯话被报导出去,就不仅仅是损害她自己的名誉,而是丢中國人的脸了。难怪网上有人愤怒地调侃:“支持桑兰,让中國人这三个字臭遍全世界!”   到那个时候,桑兰就等于是被丈夫加律师“毁容”了,从清纯美丽的、令人同情的身残女孩,变成世俗的、令人反感的心残丑妇。当然,今年桑兰已经是30岁的女人,即使对法律统统无知,即使以最基本的健康、正向的心理去思考这件事,尤其是在对待监护人的事情上,也不会恶搞到这种地步。所以她本人在这个“毁容”事件中是负有相当责任的。   桑兰黄健打这个官司,如果不撤诉,打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起诉的时候大概只是想着,反正打不赢不付钱,但大概没想到,输了的话,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无理取闹、故意骚扰被告的话,还会强行裁决原告支付被告的律师费。否则的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漫天胡告了吗?而且,他们那些指控,尤其是“猥亵”一说,如果没有证据的话,甚至可能被反告诽谤。   桑兰黄健这次起诉,还没开庭,人们就用常识裁决了:在美国的华人,从网上评论来看,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几乎一面倒不站在桑兰一边。而在中國的一个门户网路上,几千人投票,70%说桑兰打官司是“搞笑”,选择“同情”的不到20%。   这个事件到目前来看,原告一方,从当事人到律师,全都已经在舆论形象上受挫,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桑兰。因为这之前,她是有名声,有形象的。这次等于是她在美国又重重地摔了一跤,这次摔伤的程度,虽然没法和身体致残相比,但要恢复恐怕也有相当难度了。   桑兰最近在北京公开表示,“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只怕她要“惜”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作者: 曹长青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19.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闲聊中国人的吹牛 (2) 长歌当哭祭柏杨 (7) 这才真正符合中国人的根本利益 (0) 谈谈“中国人的白日梦” (0) 谁在扰乱中国人的视线和思维 (0) 西班牙大火烧出来的疑问:中国人与西班牙人比“购买力” (1) 老外比中国人更讲诚信吗 (0) 美国人,中国人 (0) 绑架不要紧,只要主义假 (0) 细说中国人——大实话与虚伪性格 (0) 浮躁迷失的中国人 (0) 是谁愚弄了咱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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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套自卫”之辩,善莫大焉

  近日,中國性学女硕士彭露露的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副教授受邀在南师大做了一场名为“性与人际交往”的讲座。讲座中,彭教授抛出多个前卫的性学观点,包括“遭遇性侵犯时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5月12日《扬子晚报》)   在大多数人 眼中,性依旧是观念中比较隐晦的领地。彭教授的前卫观点之所以引发舆论抨击,或许正是因为冒犯了公众隐秘的内心所致。彭晓辉高徒、性学女硕士彭露露所遭遇的就业窘境,其实和这种社会心理不无关系。   可现实诡诞之处在于:人们对于性,似乎已经陷入一种“只能做不能说”的逻辑。但事实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理解,所以尊重。之前被视为洪水猛兽的同性恋话题、艾滋病话题,在讨论中,民众学会以宽容和尊重来缓解由性带来的社会问题。而女性遭性侵如何防卫的问题,理性的探讨比激烈的批判更有意义。   心里有阳光,世界就不阴暗。正如弗洛伊德等人研究的那样,性教育的目的是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与社会控制的解放。彭晓辉提出的“送套自卫”命题,如果我们因为所谓的道德洁癖不去讨论,那么女性如果在性侵中免遭伤害的命题就永远无法破解。无论是“送套自卫”还是誓死抗拒,健康阳光的讨论,都是有益无害的。   舍弃尊严“送套”是否一定就能保命,“贞节烈女”誓死抗拒是否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在这个公共话题的讨论中,与其说是讨论性,不如说是讨论女性的安全问题。如果能够怀着健康阳光的心态,理性地来探讨一个避免女性遭性侵伤害的现实路径,无论是提出前卫观点的彭晓辉,还是参与讨论的公众,皆值得尊重,不存在谁比谁在道德上有优越感。   性观念的解放,并不意味着裤腰带的解放、性器官的解放。性,不是一个獨立的命题,它跟社会的情感、道德、生命、尊严、人性甚至世界观、价值观的树立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打破思想和观念上的禁锢,以阳光的心态去面对,实际上也是在弥补这一社会命题的断裂。包括女性遭遇性侵该如何面对这样的问题,套子与刀子的理性辩论,实际也是抛开性的顾忌和隐晦,参与公共生活的体现。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时言平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13.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送套自卫”之辩,善莫大焉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错配美女之大防 (0) 错不在日本女优 (6) 超级女声带来的麻醉感令人警惕 (1) 质疑“男女同龄退休” (0) 贞操和跳楼 (0) 谁是中国最悲惨的人 (0) 谁决定了时代美女? (0) 请保护我们的姐妹 (17) 论事业与家庭——驳男女平等 (15) 行销在禁忌的边上 (0) 略论中国古代女子的性宽容度 (4) 理性看待蓝颜知己 (0) 权力是如何丑化女性的 (2) 有感于“和一个女人睡觉最幸福” (2) 最美丽的中国女人——《色戒》原型郑萍如 (2) 是“超女”违规,还是打破了陈规陋习? (0) 早恋早成材 (1) 文人,女人和军人 (0) 才女不敌美女 (0) 性感在别处 (0) 性与贿赂堪称一对绝配 (1) 怜女假相及其与中国妇女解放 (1) 当贞操成为往事 (0) 弱女子与权贵 (0) 幸福的中国女人 (1) 屁股与尊严——父女俩在地铁上的对话 (0) 女皇的“担心”与不熄火的“炉灶”…… (0) 女性的身体化及其滥用 (0) 女性沉沦的成因分析 (0) 女性与民族 (0) 女人乳房还能做多少“文章”? (0) 处女膜的胜利 (2) 向李湘裸奔求爱的可行性分析 (1) 从胡紫薇事件看北京奥运风险 (24) 从“中国第一人造美女”看大陆的文化变迁 (0) 为何屡发“处女嫖娼案” (1) 中国的女性苏格拉底 (0) 中国的女人越来越面目狰狞了? (10) 中国政治女性的悲哀 (2) 中国官员和中国女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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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黑白”与“混淆视听”

  近年来,因为写评论的缘故,被人戴了个“时评人”的帽子。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顶帽子,也一向不把自己看作什么“时评人”。我写的评论,只是因为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实在令人窒息,有时不免要说上两句,让自己透透气。   一切崇高的东西,都令我感到窒息,让我觉得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而是神的天堂――但天堂离我辈凡人实在太遥远,我只想安安心心地做一个人。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写文章的时候,也以一个平凡人的视角来看这个世界。一直以来,我写评论时都坚持一个原则,即“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依靠事实与逻辑来表达自己就某件事情的看法,绝不说任何超越事实与逻辑的过头话。   作为“时评人”,不可能象记者一样,对事实进行调查,只能将记者所报道的作为事实,并对这种事实进行分析和评论。古人曾说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我从来不把为弱势群体说话当成我的“神圣使命”,因为我厌恶一切崇高和神圣的玩意儿;也从来不认为为强势群体说话有什么不对,如果道理确实在强者一边的话。在我看来,“时评人”不是强者的仆人,同样也不是弱者的仆人,而应该谁有道理,就为谁说话――我尤其讨厌那些打着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崇高招牌沽名钓誉的人。   前几天,因看不惯一位叫郑渝川的“时评人”自以为真理在握的“崇高作派”,写了一篇《过分放大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有违社会公平》的文章,批评了他对弱者非理性的同情――虽说看不惯,仍然还是就事论事,没有掺杂半点人身攻击――很快便在网上看到了他题为《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的回应。老实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题目,一方面暗示了我在“为富士康说话”,一方面又给我戴上了一个“颠倒黑白”的帽子,这种躲躲闪闪的鬼蜮伎俩与某些媒体在报道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时使用的诸如“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充满了暗示性的词汇如出一辙。   给我扣上“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两顶大帽子将我“污名化”以后,自然,我说的任何话在以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自命的郑渝川先生――甚至读者诸君――的眼里都站不住脚了,所以不值得一驳。大约是因为这个原因罢,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并没有立即对我文章中的论点进行正面回应,而是翻出了我以往写的与富士康有关的评论,以证明我一直在“颠倒黑白”,真可谓用心良苦呀!   郑渝川先生首先提到我2007年7月写的一篇文章,同样没有就我该文章中的论点进行任何正面回应,马上又给我加上了一顶“自己可以以通篇的联想、推理来表达评价,却不许别人依据新闻媒体已经将背景介绍得很清楚的事件拿来评论”的帽子――人往往最看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所以古代的哲人才会在德尔菲神庙的墙壁上留下“人哟,认识你自己”的箴言,读到这里,我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这么霸道,看来,还真应该感谢这位郑渝川先生,让我一下子认清了自己。   给我送完第三顶帽子以后,郑渝川先生指出,报道富士康与学而优事件的媒体有五家,在列举了五家媒体的名称和报道日期之后,郑渝川先生居然由此推断出了“从这五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基本均衡、恰当的描述了富士康和学而优两方面对事件的定位、评价和诉求,根本谈不上‘ 宕子 ’所言的‘(媒体报道)一方面妖魔化了富士康,给它的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贴上了非正义的标签;另一方面又神化了陈定方(学而优创办人、总经理)的抗争,花了大量的版面强调书店的文化意义’”――这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它竟然能由任意的论据得出任何推理人想要的结论。我的文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懂,只要有一点新闻学常识甚至生活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词汇与版面的大小意味着什么――不过,既然我已经被郑渝川先生定位为“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了,自然我所说的肯定都是“黑”的,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肯定都是“白”的。   郑渝川先生认为我“凭空赋予了富士康对租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我也没想到自己什么时候竟有这么大的权力了。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富士康和学而优之争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富士康的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必就是如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违背契约精神”和“不讲商业信用”,因为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有合同终止的条款,如果按这些条款来终止合同,恰恰正是对“契约精神”和“商业信用”的尊重――如果郑渝川先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妨去请教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我在文章中也根本没有说过“在学而优没有接受富士康的补偿、其他地方选择的情况下,富士康可以单方面清场”,而是说,这种事情在民事纠纷中很常见,两方因利益而相争,哪里会有双方在所有的时候都能保持理性的,如果学而优因富士康的清场行为而受到了损害,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至于说到富士康已经“三次发出告知通知”,却并非我“认为”的,而是学而优的经理陈定方自己在《学而优书店与富士康争议始末》一文中提到的,我在文章中引用了相关的段落――白纸黑字地摆在那里,郑渝川先生却象睁眼瞎子般地视而不见,不知这算不算“颠倒黑白”,但至少,应该也算得上是 “混淆视听”吧。   通过上面的推理,郑渝川先生现在得出了结论,即“这是多么令人齿冷的一种解释啊!”接下来,郑渝川先生又故技重施,玩起来了“声东击西”的把戏,又翻出了我的两篇旧文,指出我在《从富士康员工自杀谈“网络暴民”与“替罪羊”》中“通过其独特的推导逻辑认为,死者(自杀员工孙丹勇)生前并未被殴打”,而在《比亚迪PK富士康:偷来的拳头打不死本人》中则“在法院尚未判决、事实尚未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就发表了大篇幅的倾向于富士康、批评比亚迪的感叹”――在此,我不想再反驳,读者诸君只要在网上找出我的原文来看一看,我到底在什么地方说过不尊重事实的过头话也就一目了然了――虽然如此,我仍然不得不佩服郑渝川先生这种指鹿为马,混淆视听的强大的自由联想与逻辑推理的能力。   自2004年来,我写评论的时间已经有7年了,总共大约写过上千篇评论,我不讳言曾经写过几篇以富士康为题材的评论。我相信,全国写过富士康题材的 “时评人”恐怕远不止是我一个罢,难道这些人都是富士康的金元聘请的说客么?郑渝川先生这次也以学而优为题材写了两篇评论,难道就象他自己所说的――收了学而优的金元么?   对于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我不敢存有任何奢望――只是要求他摆事实,讲道理,对于我每篇文章里的列举的事实与由此而推导出的论点进行正面的回应,指出我哪句话没有事实的支撑,哪句话逻辑混乱,哪些地方站不住脚,而不是象《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这篇文章一样,胡乱地给我贴标签,戴帽子。如果真是这样,平凡如我辈,敢不虚心洗耳恭听郑渝川先生的谆谆教诲!否则,我恐怕也只能不客气地送他三个字:“乱放屁!”   作者: 宕子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4-25.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颠倒黑白”与“混淆视听”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2008年,我们奉演什么? (0) 麻将并非天生就是赌具 (9) 马肖兄弟,想说爱你不容易! (0) 除了下跪,只有愤怒 (9) 长歌当哭,笑对人生 (0) 酱缸 (0) 道上的一点事情 (1) 车轮下 (0) 负责任先生 (0) 谁为自杀负责? (0) 说说许知远批评韩寒 (2) 该为“盲流”一词羞愧了 (0) 论荆轲 (2) 虐待“歧见”何时休? (0) 草民与将军--祭洛阳大火活生生牺牲掉的309人 (0) 艾未未事件之随想 (0) 老宅变“故居”,何必急于为余秋雨修坟? (7) 罪孽与拯救 (4)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2)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0) 父亲给我留下一道题 (2) 照片门 (2) 杞人为何忧核? (0) 杂侃“平均” (0) 杀人不偿命,欠债要还钱 (2) 有心解决问题,何须追问网友姓名 (0) 无知者无畏 (0) 教我如何再短信 (0) 敌人可恨吗? (0) 摊派—“贡献”—“自愿捐赠” (3) 按比例抓反面典型愚蠢可笑 (4) 我看文怀沙事件 (0)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国民 (0) 我们的低品质生活 (8) 我们为什么不聪明? (0) 成也、败也 (2) 患癌十年被轮岗 唯有残生付强梁 (0) 必须终结擂台的喧嚣和浮躁 (1) 当皇权无法伸到地方 (0) 当幸福可以数字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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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腾贝格博士论文抄袭事件看中国知识界

  德国前国防部长古腾贝格因其博士论文有多处抄袭别人的东西没有引註,引起德国知识界一片讨伐之声,最终迫使古腾贝格落台。有人说,民主国家也不是一样有腐败。其言下之意,就是说中國出现一些学术腐败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这种论调在中國很普遍,从政府到个人,都在为自己开脱。如美国一批评中國的人權如何如何,中國政府立即反驳说,你美国不是照样存在着严重的人權问题吗?如西方民主国家批评中國道德堕落,他就抨击西方国家道德崩溃,父亲强奸女儿,校园出现枪击案等等。其实,民主社会不是万能周全的,它照样有罪恶的事情发生。只是它与專制獨裁制度不同的是:它有一套预防犯罪机制以及事情发生后如何得到公正的处置。这就是新闻自由、司法獨立、行政中立的民主社会所起到的功能。如古腾贝格这件事,假如没有新闻自由,这件事可能就不能引起那么大的影响,引不起影响,古腾贝格可能就有蒙混过关了。古腾贝格不得不在舆论的压力下辞职并放弃他的博士学位。紧接着司法就介入调查,要起诉古腾贝格,还社会一个公正。这就是民主社会的好处,它在大的方向上,基本上能维持得住人的道德行为规范。如我们现在的中國大陆就不同了,那么多的民间维权组织,那么多的上方人士申冤,就表明中國没有一个正常的渠道伸张正义的地方。常有中國来的人问我,你们在德国生活,会不会常受到德国人的歧视?我答说,“比在中國当官的看不起老百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上海人看不起苏北人的感受要好一些。”因为毕竟他德国是个民主社会,是个有法可依的社会,你无论如何歧视,越过法律的界限,侵犯我的人權,我就可以告你。你一个外国人,也可以应用正常的法律渠道来维护你的尊严。民主社会不是十全十美,而是说它大体能维持社会的正义。   古腾贝格的博士论文抄袭案,使我想起去年在中國发生的汪晖抄袭事件。汪晖,名牌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前《读书》杂志主编,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人文学者。这样的人,被人揭露出他的博士论文有抄袭。这事在中國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则不了了之。我们将他与古腾贝格事件相比,就显得中國的公信力太差了。汪晖抄袭事件爆发后,虽然网络热议,但中國的清华大学既不见有任何处理,倒是国外学者杜维明和余英时站出来呼籲,要求严肃处理。这与德国拜罗大学即刻做出撤销古腾贝格的博士学位、几千名学者签名要求清除古腾贝格学术腐败相比,那可说是中國学界自甘堕落,毫无廉耻。有辱学界声誉,污名学术的大事发生,你教育部门竟不敢发声,做缩头乌龟,你如何保持学术清流?而汪晖也没有像古腾贝格那样自愿放弃其博士学位,还假惺惺地站出来说,由学校、专家组成调查评审团进行判决如何处置。实际上,你作为一个教授、博士生导师,是不是抄袭你自己心知肚明,为什么要由人家来审定你呢?说穿了,你还是没有廉耻之心嘛。汪晖抄袭事件对学术殿堂的危害,比古腾贝格的抄袭案更有杀伤力,古腾贝格只是作为论文抄袭者,撤销其博士含头就是了;而汪晖是博士生导师,几十年来带出多少位博士?而这个导师竟是个抄袭者,你说这不是很可笑吗?其实,中國的学术腐败,早就污染整个学术界。你看中國当官的简历,那个不是硕士、博士?而且是带职读完毕业的。难道当官的就特别聪明,在日理万机的工作之余,还可以读出个博士来?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是掺水博士。国内报刊有揭露,海南黨校一年就卖出30多份博士文凭。毛澤東那个孙子毛新宇,说话还不成句,也是个博士人物。你想想,阿狗阿猫都可以做博士,那学术界不是成了博士泰斗了吗?汪晖抄袭案,那只能是小事一桩,何必大惊小怪耳?说句不好听的话,学术界本身都有屎,他怎么敢站出来反对呢?   说到这个汪晖大学者,我倒有一件读书写作的小事与他有点关系。记得来德国不久,经朋友介绍,说国内的《读书》杂志办得很有水平,可读性很强,於是就订阅来读。那时该杂志是沈昌文先生做主编,杂志确实办得好,常有敢於针砭时弊、言论犀利的文章出现。1996年,我在该杂志读了杜维明先生的一篇文章《为儒学不懈陈辞》有感而发,写了一篇短文《请制止无耻》,文内引用清初儒学者顾亭林的一段话:   “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然而四者之中,耻为尤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礼犯义,其源皆生於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谓之国耻。”(顾亭林:《日知录卷十?廉耻条》   此文主要目的是抨击中國士大夫(官员)的无耻,试着投给该杂志,想不到竟然在96年第2期登了出来。主编沈昌文先生还亲笔在“致意”的纸条回信给我。沈先生的信给我一个很大的鼓励,以为可以在国内写点抨击时政的文章了。第一篇文被该杂志採用,说明该主编、编辑可能认可或欣赏你的文笔。我跃跃欲试,准备再向该杂志投稿。不想待收到下一期《读书》杂志时,令我大失所望。杂志主编换成了汪晖,杂志大胆敢言、针砭时弊的犀利风格没有了,换来的是文绉绉的黨八股气。后来我阅读港台的报刊才得知,由於沈昌文先生的知识分子良知太过於严重,被黨勒令退休了。由於订阅该杂志一年为期,还收到过汪晖主编的几期,多是批判自由民主、为黨说好话的文章。越读越没劲,后来我就取消订阅该刊了。   我把这一小事写出来,一是对沈昌文先生表示敬意,中國有良知、有风骨的知识分子是大有人在的。像沈昌文先生这样“先天下之忧而忧”、有学术良知的编辑工作者,是值得人们尊敬和爱戴的。二是对汪晖抄袭事件闹得这么大还不落台谢罪找到了答案:他本就是黨的红人,黨怎么会让他走人呢?最近我阅读网络文章才知道,原来这个汪晖,被冠为“新左派”人物。所谓的“新左派”,不就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新继承人吗?他今天被人推上“抄袭”的台面上,是偶然还是必然?让人惋惜还是自食其果?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三是从沈昌文先生被迫退休由汪晖这样的左派人物掌管人文学术刊物来看,中國的人文学界本来就是黨天下,人文学界是黨控制最严的领域,当局执行的是一个劣币逐良币政策,其选拔出来的当然是要听黨话的学术混混,而且出现学术腐败也是必然的了。君不见,当今中國在一股狂躁热的鼓动下,国学大师到处满天飞,超前的学说层出不穷,自称世界一流的学术也屡见不鲜,好像中國已进入学术大国了?可是我们远在天边的德国,也能闻到中國那股学术腐败味。中國已不是一个“抄袭”了得,花钱直接买一个博士文凭也可说司空见惯。中國的知识界,本来就是黨八股的天下,特别是人文科学,其学问原本就不好做,再加上个体的知识分子不争气,自甘堕落,没有学术良知,其所谓的神圣知识殿堂,变得如粪便厕所就不在话下了。   作者:黄鹤昇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4-22.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从古腾贝格博士论文抄袭事件看中国知识界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道德堕落与知识分子 (0) 转型期知识分子面临的选择 (0) 转型时代的知识分子大分流 (1) 请尊重独立学者 (0) 自由知识分子:自由是知识立命之根 (0) 知识社会与知识分子 (1) 知识及知识分子的末路? (2) 知识分子问题:现实状况与话语体系 (0) 知识分子的逃逸 (0) 知识分子的不幸 (1) 知识分子的“游击战” (0) 知识分子是什么东西? (8) 知识分子在社会中的异己感 (0) 知识分子与“积极分子” (0) 渴望堕落:谈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痞子化 (2) 浅谈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 (0) 民国政府是如何对待知识分子的 (1) 新闻的发展与当代知识分子的责任 (0) 慎用知识权力 (0) 寻找中国的知识分子 (0) 对中国知识分子主流意识的批判 (0) 天马的终结——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说微 (0) 启蒙仍在前行失败的只是精英 (5) 关于知识分子的一种思考 (0) 关于“体制外知识分子”的随想 (0) 从一项调查的结果说起 (3) 享受吧,知识分子别忧患了 (0) 五四运动与中国知识分子 (1) 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内心世界 (0) 中国知识分子的修行与分化 (0) 中国知识分子寿命分析 (0) 中国知识人的狂傲 (0)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身份意识困惑 (0)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博物馆”悲剧 (0) 中国工人阶级与知识分子 (0) 中俄知识分子之差异 (0) 丑陋的中国文人 (0) “老九”又臭了 (2) “知识改变命运”与“读书赔钱” (0) “势”在变化——如何评价知识分子的低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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