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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杨继绳:为恶骂者感到可怜

  杨继绳:为恶骂者感到可怜      关于杨继绳的段子,多与书有关。      一次去复印店,小老板正埋头盗印他的书,当得知面前的老头儿就是杨继绳时,吓了一跳,杨继绳抚慰道:有人看就好。算是表达歉意吧,按成本价,小老板又给他复印了10本。      自己的书被盗版,杨继绳有时也会买来签名送人,因为他自己也没有原版。对此,出版商利益受损,抱怨杨继绳没管。杨继绳更委屈:“这种事,我怎么管啊?”      杨继绳的书能畅销,并不是因为它们轻松、有趣,相反,在他笔下,有种沉重得透不过气来的压抑。然而,每次再版,都是洛阳纸贵。足证在这个娱乐化的时代中,我们仍需要一份良知与真诚,人心或可昧,天道不可欺,其实,每个沉默者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发声,面对历史,我们终将投出庄严的一票。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所有的伤痕与苦难,寂灭与坚持,都将被牢记,都将被刻进永恒。      杨继绳的书,满纸沧桑,但从那里却能读懂未来。      今天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蛋糕做大了,成本支付少的群体却得到了蛋糕最甜美的部分,而不是成本支付最多的群体。      十年搞懂四个字      北京晨报:您做了35年记者,这35年是怎么过来的?      杨继绳:大概分三个阶段,前10年还在“文革”期间,那时是跟着跑,90%以上是别人怎么说,我也怎么说,只有少数独立调查的东西还能留下来,这10年只学了四个字,即“实事求是”,这四个字大家都认识,可真正搞懂,我却花了10年青春。第二个10多年,很多是独立调查的东西,自己出选题,自己完成,现在看大多能留下来,当然,应景的东西也得搞,不搞也不行。最后十年左右,我一律不说假话,连应景的话也不说。说真话有没有风险?当然有。我在讲课时对学生说:“一无所求,二无所惧,就能够自立于天地之间。”一无所求,就是不求别人赐给一顶乌纱帽,二无所惧,就是自己行为检点一点,不留小辫子给人抓。      北京晨报:作为一名记者,也是“文革”的见证人,当时感受如何,不觉得荒唐吗?      杨继绳:当时许多人都是积极参与的。老百姓的初衷是反特权,老百姓对特权非常反感,有一些基层干部也有欺负、压迫老百姓的行为。这么多人投入“文革”,是有社会基础的,不是一个号召就能起来的。现在大家都知道,“文革”中很多官员受到迫害,这是事实,但文革中受害最深的还是老百姓。对于那段历史,很多人写成了官员的受害史,对百姓受害的揭露不够,这当然是很片面的。      北京晨报:您那时就意识到这些吗?      杨继绳:那时可没反省过来,只感到有一点问题,比如江青到天津视察,我作为记者陪同,对她的一些做派、言辞很反感,觉得像泼妇一样,也就到这个层面了。      林子大什么鸟都有      北京晨报:有一些网站说您是“西奴”,甚至声称要绞死您,您怎么看?      杨继绳:听说过这件事,但没看到这个网站,对骂人的东西我从来是不理睬的。鲁迅先生说过,恐吓与谩骂绝不是战斗。骂人是骂人者丧失人格的表现,我只是为他们的人格感到可怜。他们没有讲道理的能力,就像小孩子一样,刚学会写字,只能在墙上写“XX是大王八”之类。他只有这个水平呀,能怪小孩吗?      北京晨报:这些谩骂者有的还是学者,他们发出这种极端民族主义的声音,是否有点奇怪?      杨继绳:学者出现文化自贱的情况也不奇怪,他们只是少数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骂人,是因为有不满情绪。不否认,今天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蛋糕做大了,成本支付少的群体却得到了蛋糕最甜美的部分,而不是成本支付最多的群体。有些人赞美过去,但肯定不会回到过去。我在《邓小平时代》一书中曾写过:“人们忘却了毛泽东时代的恩恩怨怨,把毛泽东抽象成了一个社会公正的符号,并用这个符号来批评现在。”年轻人并不了解过去,他们只把过去当作一个符号。作为学者,如果他本身真的有那种看法,我尊重他们的表达;如果是因为利益所在,想用自己的“骂声”换点什么,那就很可悲,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这是为历代所不齿的。      我写的是历史      北京晨报:您的《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再版,作为记者,当初您为什么要写这么一本书呢?      杨继绳:我不是社会学家,是记者,退休前是新闻记者,退休后是“旧闻记者”。社会学家做阶层分析要花很多钱,搞很多测试,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地方做社会学的观察。他们做的社会阶层分析成果是指一个时间截面的阶层状态。我没这个能力,也没这个资源,只能根据各种权威资料和专家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我这本书不仅是讲一个时间截面的状态,而是讲改革前后的变化。1997年,我的《邓小平时代》写完了,我就开始写这本书。《邓小平时代》是写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过程,本书是写一个又一个的社会群体在改革前后社会地位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是怎样发生这些变化的。所以,这本书与其说是社会学著作,不如说是历史学著作。      北京晨报:有趣的是,梁晓声同名的书近期也再版了。      杨继绳:梁晓声先生很有才华。他阶层分析以讲故事为主,描述了不同人群的状态,很好看,我的这本更偏重分析。两本书同时再版应该是一种巧合,人们对社会群体分析一直比较关注,并不仅仅是今年。      北京晨报:抚今追昔也许是今年的公共情绪之一,读了这些书,读者也许会想,如果当初如何,是不是会避免后来的一些问题呢?      杨继绳:当然,是有很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但是,也不能用现状来要求前人。人是有局限性的,会受时代、信息和知识的制约,当时的决策认为合理、阻力最小,但实行结果与当时设想的不完全一样,出现了一些没想到的问题,这很正常,不能用今天的状态来批评历史。      做一个好公民最重要      北京晨报:这本书写于10多年前,重新阅读,是否会过时?      杨继绳:书中所写的问题,依然值得思考。今天我们关注社会和谐,但社会和谐主要是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和谐,不是原子态的人之间的和谐,这就要着力去解决各群体之间的矛盾,解决得好,就会化解危机,解决不好,就会加剧危机。如何防止矛盾的激化,就要主动自觉地去改革,建立“制约权力,驾驭资本”的制度体系。我猜想,中国有许多明白人,都会支持改革的,这也包括既得利益群体中的人,他们会主动放弃一部分利益,通过让步,达成共识,实现共同理想,这是付出成本最少的途径。      北京晨报:可是谁来负这个责呢?      杨继绳:有权力就有责任,责任与权力是硬币的两面,连在一起,掌握权力而不负责,就是历史的罪人,我想,在今天不会有谁愚蠢到不负责任的。      北京晨报:对于今天的青年人来说,他们应该怎么选择?      杨继绳:最现实的选择就是去做一个好公民,公民与臣民是相对的,臣民即权力至上,服从、依赖和顺从,而公民则关心社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每个人都是公民,那么就不可能长出专制的毒瘤。但培养公民意识并不容易,因为整体氛围存有弊端,打开电视,有那么多鼓吹皇权、美化皇权的电视剧,培养的是“吾皇万岁”、“臣该万死”的意识。此外是一些低俗化的节目,比如有的电视节目提倡“忽悠”,还传授“忽悠”的技术,这是很危险的。低俗化的文艺不能培养出公民,只能培养出“愚民”和“臣民”。      【注】:杨继绳:湖北浠水人,196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入新华社工作前后35年,中国新闻学院教授。曾任新华社天津分社记者、经济参考报理论部主任、新闻采访中心主任、新闻调查部主任等职。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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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德政府拿富人开刀是为了杀富济贫吗

   63岁的法国影星德帕迪约最近再度成为著名人物,近日他从一位法国公民摇身一变为俄罗斯摩尔多瓦的公民。这是一个逆向移民,原因很简单,为了避税。2012年法国新总统奥朗德决定对年收入超100万欧元的富人就其超出部分征收75%的所得税。此举让法国税率一举超过瑞典(57%)成为全球第一。针对这位影星移民,法国总理让·马克·埃罗表示:“纳税是爱国的表现,而政府只是想让富人多做一点贡献。” 中国媒体多家报道了此事,按说中国人只是一个旁观,笔者吃工资饭,更是旁观中的旁观,轮不到为这样的高富帅说话;但,法国能推出如此高税率的法案,深感这样一个政府大到令人担忧。公民纳税是公民义务,但纳税本身与爱国无关,它的性质只是购买。公民需要政府提供公共安全,需要政府提供一些民间难以提供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同时也需要政府为民间调解各种纠纷。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政府做任何事都需要花钱,这就产生了税负。因此税负是公民向政府作出的一种购买,它是中性的,没有道德色彩。如果爱国体现了一种道德情怀,那应该是在税负之外的地方。 既然纳税人的纳税是购买,买卖双方应当平等。但这一特殊的购买行为几乎是卖方市场,政府说了算,买方没有直接的议价能力。当然,在民主国家,来自民间的声音可以影响税负。惟其如此,有的政治家或政客为了选票,总是在竞选中表示要减税,以讨得部分选民的欢心。但,即使如此,政府的税收总是越来越高,正如政府本身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不言而喻,后者正是前者高税收的缘由。大致可以这样说,大政府必然大税收,相反,政府小则税收小。从税收的规模,可以看出一个政府的大小。 法国现总统奥朗德是法国社会党领袖,社会党当家是大政府的执政理念。政府不仅提供公共安全等,还有更多的事务需要它染指。比如它在经济上更关注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主张由国家介入推动经济增长,政府加大公共支出以提高社会保障。它的政策比较容易吸引更多中下层选民的支持,所以它赢得了2012年的大选。现在是它兑现自己诺言的时候了,但是这一切都需要政府手上拥有更多的钱。因此,执政伊始,奥兰德政府就准备拿富人开刀,杀富济贫了。 当然,杀富济贫带有开玩笑的色彩。准确地说,它还不是杀富济贫,而是杀富济府——政府。先秦老子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天道公正,总是减损有余的人而补给不足的人;可是人间不公,和天道正好相反。那么,谁能做到把有余的东西用来救济天下人呢,老子认为唯有道者。可以看到,奉持大政府主义的社会党人很愿意充当这样的“道者”,正如上述法国总理所言“政府只是想让富人多做一点贡献”。但,问题是这一大笔钱直接贡献给谁了呢,英国《卫报》预计,该税收如果兑现,2013年可以为法国政府增收5亿欧元,而法国2011年的财政赤字规模则是908亿欧元。也就是说,政府开征富人税的直接好处,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冲抵自己的财政赤字。理论上,政府收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实际上,政府本身就是一个利益体,它在用之于民之前,先用之于己。政府职能增多,必然机构增多和人员增多,这都是政府啥事不做就要花的钱,否则它无法运转。大政府,大运转,大税收,大花钱,能不能真正做到用之于民的大效率且不说,这一点又颇值怀疑;政府首先就是大税收的得利者。 每一个人对政府都有不同的体认理念。在我看来,最好的政府并不是什么都包办的政府,社会的事让社会自己完成往往比政府去做效果更好。一个政府要做事总要先拉架子再雇人,民间直接就可以开始了,两者相比哪个成本更高或更低。即以这次开征富人税为例,如果真要帮助穷人,与其政府收上来,自己先花掉一部分,再支付转移到社会一部分;不如直接规定富人如果捐助民间慈善事业或公益基金,捐出多少就可以冲抵多少税额。这种直接的“杀富济贫”,其效果要远好于现在的政府过手,何乐不为。当然“杀富济贫”本身就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它常常被指为“杀不富济不贫”,此处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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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杜维明:没有法治,德治一定堕落

        对中国而言,一方面,启蒙绝对没有完成,但这并不表示不能对它进行批判和反思。   儒学可以对启蒙思想进行修正   文 | 杜维明 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      启蒙思想是现代文明最强势的意识形态,自由、民主、平等、宪政、理性、公民社会、市场经济都跟启蒙有关系。但是,人类现在碰到了几个新的大的挑战,最大的挑战是生态环保的挑战,还有女性主义、男女平权运动、社群伦理运动、文化多样性运动、宗教多元运动的挑战,启蒙思想不足以应对这些挑战,所以对启蒙也需要反思。      首先要反思的是人类中心主义,或者叫工具理性,要重新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启蒙突出了自由,但是对正义照顾得不够。法国大革命有三大价值:自由、平等、博爱,但是博爱的观念后来没有突出。最后,中国人对宗教的理解不够,我们应该探讨人心和天道的关系。      对中国而言,一方面,启蒙绝对没有完成,但这并不表示不能对它进行批判和反思。我们既要尽量发挥启蒙精神,又要超越启蒙的视野。儒学可以对启蒙思想进行修正,但前提是儒学本身需要进行创造性转化,转化的前提是要向西方学习。      儒家有三个方面需要向西方学习:一是超越而外在的宗教;二是崇尚理性的哲学;三是政治思想、政治制度、社会实践,包括市场经济。但我们不是要放弃一切向人家学习,而是要与西方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对话。经过对话,我们认识到,我们应该突出儒家的宗教性,不能只讲道德,不讲制度和治理方案,不能只讲人性本善,还要看到人性的阴暗面。宪政民主很难学,但一定要学。有了法治并不表示我们一定会形成有道德的社会,在法治的基础上要讲德治,但没有法治讲德治一定有问题,如果没有法治,德治一定是人治,一定堕落。      “五四”那一代人整体上采用的是一个非常不健康的学习策略,为了鼓励大家向西方学习,就鼓吹我们百事不如人。鲁迅就是以中国糟粕中的糟粕来定义何为儒家。儒家是什么呢?就是阿Q、祥林嫂。以中国糟粕中的糟粕和西方精华中的精华相比是不行的,要发掘中华传统中精华的精华,和西方精华中的精华之间进行对话。      我现在要开展的一个项目是中美核心价值的文明对话。从我们的核心价值来看,西方非常注重理性,这是对的,我们也要突出理性,但是同情是不是也非常重要?慈悲是不是很重要?和谐是不是很重要?西方讲法治、权力,那还有礼貌、责任、义务的问题呢?普世价值我们必须要有,假如我们用一套包装起来的语言说我们不需要人权,主权比人权更重要,那绝对是荒谬的。但假如认为有了人权,我们就已经比较现代了,那就很糟糕了。为什么?因为在人权论中,我是亿万富豪,你无家可归,你尊重我的人权,我尊重你的人权,但我们中间可以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可以不帮你任何忙。      有人认为,儒家应该为中国近代面对西方挑战遭致的失败负责任。的确,作为中国的主流思想,儒家的影响太全面了,儒家思想早已成为中国文化的DNA,以前我们对自己的DNA的认识都是负面的。比如,儒家是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的,是主张等级制度、权威制度和男性中心主义的,所以它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但是,“亚洲四小龙”非常认同儒家文化,又在现代化过程中表现突出,而且台湾已经实现了充分的民主。反而是在中国大陆,对儒家的反感最强,儒家的好处没有发挥出来,它的阴暗面反而影响力非常大。比如说走后门的问题、贪污腐化的问题。我认为这些政治文化很多都跟儒家有关系,儒家不能辞其罪,但是,这个关系是不是必然如此?这值得我们反思。如果你说儒家就是小农经济的,只有小农经济的社会才能够推行儒家,只有大家庭才能推行儒家,儒家阻碍民主,那就错了。      儒家是一个活的传统,儒家是没有教条的,一方面包容性很强,一方面它的自我批判能力也很强。“五四”知识精英是批判儒学最严厉的人,但他们都是儒家文化中最好的传统的受益者,胡适、陈独秀、鲁迅,都是吃着儒家的奶水长大的,他们的道德情操都跟儒家有关系。      儒家文明是个学习文明,《论语》的第一个字就是“学”。因为提倡学习,第一期的儒学,从曲阜到中原,吸收了中国内部很多其它思想的优点;第二期的儒学吸收了佛教的优点;第三期就是吸收西方文化优点。儒家的特点,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包容,它一直在对话中发展。所以,在儒家的文化圈里面有“三教合一”说,有一种关于天下的宏观视野,有天地一体的情怀。      儒学经过历代创新,并非没有发展出权力制衡思想,只是它跟西方的三权分立完全不一样。有一个哈佛法学院的博士叫咸载凤,韩国人,他的博士论文是《作为宪法主义的儒家》。他认为,宪法就是一个调控系统,儒家的“礼”就是个最完备的调控系统。以前黑格尔说中国人只有皇帝一个人自由,他说,中国最不自由的人就是皇帝,因为他一切言行都要受礼的控制,包括他的性生活都是在大家关照之下,只有皇帝没有私事、私心。这跟西方完全不一样,所以西方出了英主,也出了暴君,中国大半皇帝都是比较正常的,或者循规蹈矩的。三权分立思想产生于西方现代社会,中国未来发展出来的民主政治,应该和儒家礼的传统密切配合。      熊彼特给民主规定了两个量化条件:一是定期投票,二是多党制。现代民主不可能没有透明度,没有竞选。另外,民主还有一个侧面叫公共理性,有公共理性才能发展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中国传统中最了不起的价值就是强调公论,皇帝常常将最重要的问题拿到社会上一起讨论,汉代的《盐铁论》是公论,唐代关于儒家、道家、佛教的优劣的讨论也是公开的。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机制是不行的,没有一个机制让大家表达意见,那你能算民主吗?不可能。现在糟糕的是,只有在网上的炒作,这不是公论,公论是负责任的讨论,需要有知识背景的或了解情况的人参与,然后根据各种不同的观点,再做出一些结论,政府必须将这些结论列入政策。      “权力优先于善”是现代西方政治最重要的理念。一般来说,在一个政教分离的社会,在政治领域里不能谈价值的问题,但现在来看,这太不现实了,现在宗教问题不进入美国政治领域讨论是不可能的。政治不是个独立领域,不可能把宗教、道德驱除出政治,你必须要面对价值的问题。      儒家政治具有深刻的伦理和道德内涵,贤人政治是儒家基本的精神。贤人政治强调的是,越有钱、有权、有影响力的人越应该对社会负责任。儒家的道德说教都是面对精英的,它要培养出一批关切政治、注重文化,对宗教、对价值敏感,能够参与社会建设的“士君子”。“士君子”在现代社会就是公共知识分子,他们通过媒体和各种场合提出对政治和社会重建的批评或改进意见,这是真正的协商政治。      儒家一定是入世的,儒家能够存活下去的根本就是它的抗议精神,它永远在批判,在批判的过程中使社会越来越好。我们以前把儒家和专制的关系放大了,实际上儒家的抗议精神历朝历代都是存在的。有人说,董仲舒设计了一套神学来为汉代的皇帝服务。荒唐!他设计的那一套理论,用今天话讲,如果有天灾人祸,政府就要负责任,宰相就要辞职,皇帝要下诏罪己,因为你触犯了天怒,你要仔细看看你政治上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所以抗议精神太重要了,没有抗议精神就没有儒家。儒家在明代出现了三个观念:一个是官、一个是公、一个是私,潜台词是,官已经不能代表公,朝廷变成了私欲集团,所以知识分子要以天下的公论来批评朝廷,要以德抗位,也就是站在一个更高的道德也罢,哲学也罢,神学也罢的高度批评现实政治,这个如果没有的话就完了,那就不叫儒家了。      儒家有三个层面:道、学、政。道就是基础理论,学就是学术传统,政就是经济,这三个必须配合。蒋庆有个盲点,他认为应该讲政治儒学,不要讲心性儒学,他对儒家整体上的人文精神重视得不够。         本文摘自《中国企业家》杂志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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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新闻自由的保姆

   2013年开始,宪政一词成了朝野双方共同使用的一个关键词。“咸与宪政”固然大好;但,宪政既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和这种安排相适应的一套话语。现在,媒体上与法相关的语言多了起来,不独民间,而且体制,都在试图使用法律语言说话,甚至法不离口。比如,关于言论自由,我们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政府依法保护新闻自由。最近外交部一位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这样使用了这个句子。但,一套语言意味着一套概念和价值,它并不仅仅是词汇本身,词汇后面潜伏着一套逻辑系统。如果不注意内在逻辑的自洽,看起来法不离口,但可能恰恰和法相悖。 政府依法保护新闻自由,这难道不是政府的责任吗,这不是一个好政府的作为吗,而且还是依法保护,这不正体现了政府自觉的法治意识吗。的确,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确实如此;但宪政逻辑却并非如此。 新闻自由(亦即言论自由)的确需要保护,问题是靠谁保护。政府吗?这里的政府主要是指它的行政分支,那就找错了对象。在任何一个政治文明的国家,对新闻自由的保护,毫无例外是靠宪法。就我国而言,如果我们寻求对新闻自由的保护,我们就会搬出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价值中性的、无条件的,亦即宪法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言论才是可以自由的,什么样的出版乃是不可以自由的。因此,对宪法第35条,我们必须这样解读:一切言论都是自由的,一切出版也都是自由的。故此,宪法第35条便成为新闻自由的保障。 在宪法之外,政府是否可以依法保护新闻自由呢?如果这里依然是指政府的行政分支,那么,回答很直接,这样的表述找不到法律依据。依法首先要依宪法,政府行政照准宪法为合宪,反之则违宪。宪政就是宪法政治,它对权力的要求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比如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分支是国务院,国务院到底有哪些职权,这一点宪法规定的很清楚。如果我们阅读宪法第89条,这是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条款。该条款一共18项,它划定也给定了国务院行使职权的范围。但在这18条之内,我们找不到政府有保护新闻自由这一项职权。也就是说,宪法并没有赋予政府保护新闻自由的权力。回到以上那句话,当政府声称“依法保护”时,难处就在于从宪法层面看,它委实无法可依。退一步,即使宪法中没有可以执行的法条,政府的保护如果是出于善意,是否可以呢。答案依然是否定的。权力不可逾越法律而为善,它只能做授权的事。未经授权而为之,用宪政语言来说,就是违宪。 为什么宪法没有授予政府保护言论自由的权力,是疏忽呢,还是有意为之。设想一下,一个社会,谁最有能力侵害新闻自由,是你我他吗,不是,我们没有这个力量。能有这个力量做到而且经常想做到的不是别的,就是权力,就是政府。不妨以美国为例,它虽然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但在这个国家中,如果能够干涉新闻自由的,依然是政府。1798年,美国国会曾出台一部“反煽动叛乱法案”,其中规定新闻言论不得对国会、总统进行恶意的、虚假的、诽谤性的攻击。这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严重侵犯,因为恶意、诽谤之类的解释权在政府,它完全可以把言论对政府的批评视为恶意与诽谤。何况恶意属于主观形态,判断者如何判断人家的主观是善是恶呢,除了武断。因此,这部法案是典型的违宪,它违反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该条开宗明义,不准许国会就言论自由制定任何禁止性的法律。但,宪法在上,这种反宪法的法律居然能出台;可见无论在哪里,权力,不管是立法权力还是行政权力,都具有侵害言论自由的内倾。 我们应当慎言“政府依法保护新闻自由”,尤其政府自己不宜如此表白,这句话本身就不合宪。新闻自由与政府无关。逻辑上,如果政府有可以保护新闻自由的权力,它也就可以不保护。所以,宪法不会授予其保护权。相反,宪法对新闻自由的保护,恰恰就是防范政府的。因此,宪政国家,从不把政府当作新闻自由的保姆,而是防止它干涉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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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岂能“大力严厉打击民间收养”

   兰考县元月四日因失火而致死儿童事件发生后,该县官员公开表态指出袁厉害对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收养为“非法收养”。理由是国家收养法第六条:(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但,该收养法下面的第八条为“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只是该法条有一个补充条例:“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据此以衡袁厉害,她的收养行为并未违法,而且体现了来自社会与民间的爱心。“非法收养”之说,乃是政府官员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令人齿冷。 但,接下来的政府工作是什么呢,这是人民网的报道文字:“兰考县将对全县安全隐患拉网排查,大力严厉打击民间收养行为”。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这句话都会感到心寒,又是“大力”,又是“严厉”,一之谓甚,岂可再乎。然而它的打击对象不是犯罪行为,而是民间收养。在任何意义上,民间收养都是一种慈善行为,而且慈善本身就应该在民间。哪怕它可能未合规范,但绝不能成为打击的对象。语言即思维,这样的句子可怕在于,它如此直接地表明当地政府对民间收养的态度。民间即社会,对民间收养的打击,将使我们不堪打击的社会更形脆弱。 国家收养法第八条所以破免第六条无子女以及本条只能收养一个的限制,其前提就是认定对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民间收养为慈善。相应地,第六条收养条件的规定倒是针对一般收养,特别是无子女对象对收养孩子的渴望,这种收养倒未必是出于慈善。慈善性收养,可以政府,也可以民间。但就慈善史来看,民间收养的历史无疑要比国家收养长得多。漫长的古代社会,没有国家收养这一说,道旁的弃儿为有善举的人领回家抚养长大,这类事代不缺例。它是民间爱心的体现,互助的体现,也是社会的一种自组织功能的体现。穷帮穷,强帮弱,只要我有一口吃的,你就饿不着。这类包括收养在内的民间慈善,自古及今,早已形成一种传统。袁厉害长达二十多年对弃婴的收养,就是这个传统的一部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这样的传统,或者这样的传统被破坏,那是社会的破损与残缺。 因为民间事发,所以政府要对民间收养下重手,它为了避免以后出类似的事而担责任,一面声称严厉打击民间收养,一面承诺“2013年将建好福利中心,不再出现一起婴儿无人收养的情况”。这两面无不体现了一种大政府的用力取向,令人不安。这里不是否定福利中心性质的政府收养,但对民间收养,不但不能大力打击,相反,它需要的是大力扶助。从来就是民间的事,政府最好是监管而非取代(这次事故是政府监管不力而非打击不力)。中国的政治体制既然号称社会主义,很多事就应该充分发挥社会的功能,而非用国家代替社会。如果连民间收养这类慈善之举都一应由国家包办,无疑它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国家庞大而社会萎缩。 一个正常的国家格局是小政府大社会,正如改革前我们的国家格局是倒过来的大政府小社会。甚至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垄断所有的资源,致使出现这样的畸形,只有政府,没有社会。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就是要让政府从以往全权性质和大一统性质的无限政府,逐步变成一个向社会放权并恪守自己权力边界的有限政府。像兰考这样要把民间收养连锅端,岂止是因噎废食,它是对一种传统良俗的打击,因而也是对社会本身的打击。改革以来,民间社会的发育还不健全,更谈不上成熟。这正是改革需要用力的地方,但像兰考这样的方式应对事故,可以说,它不是壮大社会,而是包办社会,这样就走向了改革的反面。 从社会自身来说,政府是一个“利维坦”,我们有时无需向政府要求那么多。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要求政府越多,政府的权力就越大。政府权力越大,带来的后果很直接,它从你这里拿走的钱就越多,亦即政府办事多就要多收税;另外,社会本身的自由度就越小,例如民间的收养自由这时在兰考就成了一个问题。我们是愿意把更多的自由和财产交给政府来支配呢,还是愿意把它们留在自己手里,借兰考要大力和严厉打击民间收养,我们可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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