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买房子娶老婆,不如边创业边嫖娼
本文为韩寒接受台湾《商业周刊》的采访内容 来源: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817501&page=1&1=1#7817501 问:媒体都说你是八O后的代表人物,但是,我们越发现,中国的八O后其实是很郁闷痛苦的一族,难道,其实你也有很痛苦的一面,没被大家看见?我们该怎样看这件事情?...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0 月 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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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发布者hernandez | 10 月 3, 2011
作者: 郭宇宽 | 评论(0) | 标签: 慈善 , 卢俊卿 慈善的钱该有多“干净”? 郭宇宽 在一个围绕“卢美美”事件的电视节目中,一个网友对卢俊卿说,你的钱挣得不干净,所以你捐钱做慈善不会得到大家的喝彩。他讲完这个掷地有声的话,现场一片喝彩。 这种喝彩让我很局促,如果我在现场的话,我想问观众们一个问题,什么钱是“干净”的呢? 我们先不讨论喝不喝彩,看热闹的喝不喝彩关系其实不大,且说假如你自己搞个慈善事业,别人来捐赠,你收不收? 中国最大的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的企业,如果它们捐些钱做慈善,大家会接受么?我估计大多数组织都会接受,接受了自然不能没有基本的礼貌,至少也要给人家写个感谢信吧?但问题来了,中石油中石化涉嫌垄断,他们垄断了中国的油料市场,从中国消费者身上毫无怜悯的赚钱。这样的钱干净么? 在市场经济中成长起来的巨头,微软和苹果,如果它们要捐些钱做慈善,大家会接受么?我估计在中国百分之百的慈善组织都乐于接受。可要知道微软对操作系统的垄断和排挤竞争对手的恶习,一直受到诟病,在相当多的IT中小企业看来,微软是邪恶的。这样的企业赚的钱是干净的么?那苹果公司呢?在乔帮主的领导下,苹果几乎是近几年最独领风骚的企业,在众多苹果产品拥趸看来,苹果的钱应该是最干净的了。但在国际劳工组织看来则不然,苹果的供应链能够保障产品快速更新,是因为有“血汗工厂”为他们打工,他们压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在劳工组织逻辑里,苹果的钱比中石油还脏。 如果国内给老百姓盖房子的企业万科或者万达捐了钱做慈善行么?可要是在一些痛恨房地产的人士眼中,中国房地产模式,无非是政府来征地,商人来买地盖楼,再推高房价,最典型的官商合谋型经济。 那假如一些国际著名的制药企业像瑞辉,罗氏,强生,先灵葆雅这样的,以治病救人为事业,那总是最干净的钱了吧?我在印度的时候参加过一个论坛,国际各界汇聚,主题就是声讨这些国际大型制药企业,说他们无视穷人的死活,垄断一些药品的专利,在他们看来,制药企业该以救人为第一目标,以医疗之名赚钱,就是不干净的。 还有在动物保护组织眼里,有些食品公司和使用皮草的服装公司,它们的钱是不干净的。在环保主义者眼里,一些造纸企业还有化工厂,木材厂的钱是不干净的。 所以各种人有各种视角,而作为一个公众判断,底线是应该是企业合法经营。除非是人家企业杀人越货了,只要是合法经营,它赚得钱干不干净那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事。 比如电视上在那位正直的网友眼里看来,卢俊卿搞会议公司拉关系挣的钱是不干净的,想比有他痛恨的道理。但其实卢俊卿被网友痛批的所谓“会议经济”,“官商勾结”并不是什么特新鲜的事儿,全世界都有这种玩儿法的。实际上就是一种中介平台服务,第一它不违合法,第二它还挺体面,就像那个德国裔的瑞士人施瓦布在一个叫达沃斯的小地方搞了个夫妻店,起个名字叫世界经济论坛,每年收会费,就赚几千万欧元,我们国家各地领导都还很喜欢。姑且认为这些钱都不干净吧,但那难道它就比造纸厂,化工厂,烟草公司的钱更脏么? 如果带着这么多禁忌来看企业捐赠,哪还有什么钱是干净的呢? 有没有这样的企业,尽管合法,但名声公认的不好,他们能不能做慈善公益事业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澳门赌王”何鸿燊,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道德体系中赌博都是不道德的。但多年来,何鸿燊利用从赌博产业赚来的钱,做了相当多的善事,包括斥巨资为国家回购圆明园文物。从传统道德来看,赌博产业是不道德的,但他为公益事业所做的努力,总比他全部个人挥霍要强,为他喝彩也并不过分。 国际上也有这样的企业,是公认的社会形象比较, 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烟草公司。从健康教育的角度看,烟草公司赚的钱显然是不道德的,有很多组织和个人也曾因此拒绝过烟草公司的捐款。英国曾有一家烟草公司想捐三亿英镑给剑桥大学,但被拒绝了。我们可以从道德上批评烟草公司的挣钱方式,却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们做慈善的权利。 所以对于这种“不干净的钱”,争论的重点不应在于烟草公司是否有资格捐款,而应在于受资助者当作何选择。面对同样一笔来自烟草公司的捐款,一所大学会考虑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舆论风险,可能就不会接受这笔钱;而一所因缺乏经费快要停办的乡村小学,可能就会接受这笔钱。受资助者在对自身的道德尺度和需要程度进行过充分的考虑后,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而社会也会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道德判断。烟草公司给剑桥大学捐钱,人家考虑自己的品牌形象价值没有收,并不说明他们就高尚到什么地步,烟草公司给有的事业捐钱,人家收了,收了也不说明人家品格就卑贱,不同的需要而已。 再进一步说,有没有彻底就是肮脏的钱,而且违法的钱,用来做公益事业呢?当然有。比如原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利用贪污得来的钱,在当地植树造林四千亩,并多次捐资帮助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而且自费将当地的孤寡老人供养起来,被网友戏称为“侠贪”。对此我们又当如何看待呢?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不允许有人借着慈善的名义犯罪,所以穆新成贪污受贿的事实不容否认。从道德上讲,他应当受到批评;从法律上讲,他应当受到制裁。不能因为他做了很多善事就减轻对他的惩罚。而另一方面,做善事终究是做善事,是应该受到肯定的。不能因为他是个贪污犯,就把他做好事的功德全部抹杀,恶人身上也不是没有一念之善,可能大家看过这么一部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说得就是一个杀手身上也有人性的闪光,不是说肯定了这种人性之美,就是支持杀人。 再回过头来看卢俊卿。一个官员拿贪污得来的钱做点善事,大家都可以称之为“侠贪”;而卢俊卿拿光明正大挣来的钱做点善事,大家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公众在看待这两种人物的时候在观念上产生了一个断裂带:贪官污吏如今遍地都是,一抓一大把,偶尔出现一个做善事的贪官,大家就感慨万千;富商巨贾大都隐姓埋名,闷声发大财,偶尔出现一个敢露面的富人,大家就吹毛求疵。我认为这是造成卢俊卿的“悲剧”的根本原因。而且我认为,出现“高低眼”看人的情况,也是整个国家的悲剧。 那会不会有一种情况,有人拿肮脏的钱来行善,受助者因为经济困难,不得不接受,结果侮辱的穷人的尊严呢?确实有这种可能。当年日本曾提出对在台湾的慰安妇给出一次性补偿,让她们放弃索赔,这些老年妇女很需要这笔钱,但又不愿意这种受侮辱的感觉。有人就跳出来,当年的李敖,搞个义卖,说别要丫的臭钱,我们掏钱支持你,继续告丫的。这种态度倒是比较真诚。所以那天的网友,如果对非洲的孩子们说,卢俊卿的钱是不干净的,我们的钱比他干净,以后我们给你们捐钱,你们别拿卢俊卿的臭钱。那我会把现在自己给卢俊卿的喝彩,全送给他。 我们自己都无可抗拒的生活这个真实的世界中,如果用无菌仓的标准来要求别人,而且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要求别人,我们的社会会因此变得干净么?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郭宇宽的最新更新: 坚守“完整的良知”, 抗拒“成魔的螺旋” / 2011-09-26 12:19 / 评论数( 16 ) “有钱人”要和“公募”基金有距离 / 2011-09-19 10:56 / 评论数( 3 ) 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恶政之花 / 2011-09-06 22:49 / 评论数( 2 ) 至今犹忆“袁大头” / 2011-09-04 17:58 / 评论数( 8 ) “独立书店”应该享受税收减免 / 2011-08-23 08:44 / 评论数( 4 )
阅读更多发布者Anne Henochowicz | 10 月 2, 2011
姜昆和郭德纲打嘴仗,跟我一毛钱关系没有。看两个婊子打架,可以目睹春光外泄;看两位肥头大耳、满嘴跑火车的戏子吵架,最多也就是看到一嘴鸟毛,还不如看狗咬狗一嘴毛来的酣畅淋漓。姜昆不是道德模范,郭德纲也不是废物点心,两个人半斤八两,是中国相声的孤臣孽子和乱臣贼子,都装出一幅正统和高人的淫邪面目,实际上却庸俗的令人闻到一种东北人吃了泡菜打饱嗝放屁磨牙的酸腐味道。 我不能接受和容忍的是姜昆对于时代荒谬而可耻的描述。姜昆说:“如果我们生活在没有权威、没有偶像、没有榜样的时代,这个时代是悲哀的。”不论姜昆和郭德纲怎样掐架,都只是他们相声界的那档子事儿。可是,非要用相声界的那些家务事儿来绑架一个时代,将我们这个被SM已经好几十年的国家刚刚松动的绑绳重新束紧,这就是姜昆的不对了。姜昆所描述的那个有权威、有偶像、有榜样的时代,其实是一个政治而残酷的毛时代。姜昆言论的背后是自我的失落与膨胀,言外之意很明白,是要将自己这尊相声界的“大神”权威化、偶像化和榜样化,这也太不要脸了吧。可惜的是,这样的时代已经永远结束,只有傻逼和二逼才会喋喋不休,无限留恋。 老而不死是为贼,姜昆还没有老,称呼其为“老贼”他还不够格。昨晚跟几位朋友在北京郊外一座庄园宵夜夜话,说到李敖,我的观点是:李敖的年代其实早已经结束,赖着不走却又非常喜欢装主流,是李敖最令人讨厌的地方和最大的悲哀。其实,对于姜昆这只相声俗物,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对于任何希图复辟或者倒退的人,我都要发自肺腑地说一声:去死吧! 小远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10:32晴 北平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money | 9 月 29, 2011
张斌峰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台湾政局,处在专制独裁统治的时代,当时的国民党专制干涉言论自由(广义的言论自由,包括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基本方式有二种:一种是预防制,包含检查制、许可制、保证金制、报告制;另一种是追惩制。按照当局自订的法条,对报纸杂志的出版,采用预防制中的许可制,兼采追惩制;对书籍或其他出版品,采用追惩制。但追惩依法应在出书上市后、送审后,岂可非法跑到装订厂去抢未成书、未上市、未送审前的折纸与毛坯?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实行大大方方地事后追惩制,又不能真独裁地去实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预审制,只能行这种偷偷摸摸的“挂羊头卖狗肉”制,而这种制,却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种制:因为若行事后追惩制,则在送审后、查禁前,至少有两星期让人卖书的法律机会与活命机会;苦行事前预审制,则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管理费?…… 但台湾当局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反倒要补偿读者预约来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台湾”!他们从不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地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参见《李敖回忆录》(三十一到三十五岁),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8年第一版) …… 上一个世纪50年代的台湾,言论自由遭遇的便是上述处境。然而,如此处境下,竟然有一位青年学者——殷海光,却胆敢用本名,公开在《自由中国》发表一系列文章,强力批评专制者的政治独裁,极力倡导自由民主和法治。当时的《自由中国》是在当局利用其反共名义下才得以出版的半月刊,然而它确又是戒严令下、民间最主要的且站在推行自由与民主的立场上,批评蒋氏威权体制的言论机关,它所发表的言论及其成员的—举一动,均在秘密警察的严密监视之中。殷海光作为一位真正的自由主义主义者,他在《自由中国》上写下了不少宣传和捍卫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文章,特别是他着力澄清自由主义与放任、放纵的本质性区别,论证了言论自由的概念、特征、价值、功能及其与社会秩序混乱无关的思想。而本文对殷海光自由主义思想的关注将更为具体,着力于考察其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述,并试图在当下情境下审视和诠释其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 一、殷海光先生的言论自由观 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力。言论自由只有一个目的,保证每个人能够说出他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个世界永远有不同的声音。一个真正康健、民主、自由和法治的社会,坚决反对以任何名义来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的行为,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在殷海先生所生活的时代,“今日的台湾,在表面上是一个‘国’,在实际上早已经成为一人一家一党的殖民地。这一个殖民地在骨子里完全被置于效忠私人的秘密力量严格控制之下。人民有吃喝玩乐之‘自由’,更有腐化堕落之‘自由’。只要做到不破面,官员大有贪污之自由。”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的实际呢?殷海光接着说:“然而,人民没有求知的自由,没有思想的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之所以如此,说是为了‘反共’……今日统治台湾的人生恐外来观念入境,尤怕台岛人民看见阳光。所以,他们对外来的观念隔绝唯恐不力。”一个孤岛上,“没有求知的自由,没有思想的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最基本的自由都没有,对一个尽生来求自由的知识分子来说不啻于当头棒喝。殷海光在他在颇具影响力的《自由主义底蕴涵》一文中写道:“现在,一提起自由主义,许多人立即就联想起放任主义。这好像是,自由主义必然蕴涵放任主义。由此更进一步,自由主义与放任经济成为同义语。”殷海光说:“我们有言论、思想、集会、结社、信仰、居住等权利就是有自由;没有这些权利就是没有自由。我们究竟有没有享受这些权利,大家可以亲知亲见亲闻。这还有何曲解之余地?”值得注意的是,殷海光没有满足纸上所写的基本人权,而是更进一步要求其实际效应。因为那些盗用自由之名的极权统治者,虽也规定了自由的基本权利,但实际上却干着反自由的行径。 1951年他撰写的《言论自由的认识及其基本条件》一文说道:“言论自由是一种天赋的基本人权,亦若吃饭为之一种天赋的基本人权,没有人应该剥夺任何人吃饭的权利;同样没有任何人应该剥夺任何人说话的权利。人生而有口,就应可自由说话,以发挥其功能。”(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3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月版。)显然,在他看来,言论自由是人之基本自由,是为人的基本权利。惟具有此种自由人,才能有人之尊严。言论自由与极权统治不相容,因为所有的极权统治,都是建立在神话与暴力之上。言论自由一实现,那些神话容易被拆穿,那种脚本的戏就唱不成了。极权统治永远要大多数人放弃自已的意见,惟少数人的意见是听。 自由、民主社会设定最为底线的标准。民主政治之要件就在于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人民得以有参政议政的基本权利。正基于此,在殷海光看来,凡诚于实现政治民主者,必须尊重并且培护言论自由,而这必须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有一个言论自由的环境,使之没有受到威胁恐惧,讲事实摆道理,以言论对言论;第二,就事论事。只问是非不问是谁;以论题为范围,不节外生枝,不人参攻击。(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34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政治民主必须尊重并且培护言论自由的两个基本条件,他试图为自由、民主社会设定最为底线的标准。 殷海光先生驳斥了为政者之牺牲言论自由的奇谈怪论:造乱集团会利用言论自由来灌输毒素,歪曲宣传、造谣群众、颠覆保卫国家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政府。对此,殷海光的反驳是:造乱集团利用言论自由,这个目的很不正当了,如果我们借言论自由来平乱,这个目的就很正当了;如果造乱集团尚且能够利用言论自由,以达到不正当目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借着言论自由以达到正当的目的的呢?如果我们不能借言论自由以达到正当目的,而还是害怕言论自由的话,那么症结在哪呢?那就在于把自由等同于放纵,放纵的原动力是激情、冲动和私欲;而自由的出发点是理性与责任(即科学的精神与道义的态度)。(参见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34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有言论自由才有健全的舆论,有健全的舆论才有健全的政治在;有健全的政治才能平息当前的大乱。所以我们在学习民主的起点上,对于言论自由必须具有上述的认识并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参见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35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 1955年的《自由的真义》一文认为,思想、言论、人身……一个一个的自由,也就是一个一个不可让渡的基本人权。这些基本人权,就是明明白白地载在文明的民主邦国的宪法上。在民主的文明社会的长期发展的里程中,最有价值的自由就算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这一类的自由,有了思想的自由才有创造;那为了一己统治的便利而窒息人心,终必使社会若兔子之死于毒蛇。 关于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关系,殷海光认为,思想自由是外在的东西,它是以实际行为来衡量的思想在外界环境中的自由。思想往往与表达有关,所以思想自由同时就意味着表达思想的言论和出版的自由。殷海光说:“大体说来,在民主自由运动中,一般人所要求的思想自由,就是以行为规范的标准来看思想在外界环境中所应得的自由。外在的思想自由,与表达不能分离。我们所思所想的东西,常常希望借着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在表达的时候,我们希望不受他人底限制,不受政治环境底干涉,尤其不受阴谋暴力底摧残和威胁。一般所谓思想自由,就是这个意思。这样的思想自由,既然与表达方式不能分离,所以,争取思想自由,也就积极地表现而为争取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研究自由。”有思想自由的外在环境并不等于就能实现思想自由,它还要有实现思想自由的能力,它是人的内在的东西,是人独立不倚的思想能力,它需要不断加以培养才能达到。 殷先生认为,思想自由,如果只限于自己对自己无声说话的自由,则殊无社会意义,亦无政治意义。思想自由,要有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必须转化为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又与意见自由有密切关联。所以在没有“政治安全”的地方,意见便不能自由流通。意见不能自由流通之处,人众终年在哑塞状态下,昏然欲毙,哪会有旋乾转坤的力量? 言论自由之言论、言说需以(敢说)说真话亦即不说假话、不封锁消息、保障公众的信息权、知情权为前提。在1957年的《是什么,就说什么》一文中,他批评台湾当局之言论严格控制之令人窒息的状况:以官方为真理标准,官方以“国家利益”、“非常时期”等等“以政党为政府”而“政府即是国家”,一个国家以内只有一个政党是现代独裁极权政治的说法,以及对电讯、通讯和新闻建立起来的铁幕,他们要千方百计地扭曲、过滤和改编,就是要让人看不见极权独裁的真正面目。于是我们立言如果不走下坡路的话,就必须以“是什么,就说什么”。 (参见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92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 殷海光在1957年的另一篇名作——《今日是谁让我们不能说真话》一文言道:官方据以控制言论自由的王牌有如后的几张:曰“国家利益”,曰“基本国策”……曰“非常时期”,曰“紧急事态”,曰“非国即共”,……如果民间言论对政府稍事批评,或不合官定尺寸,那么不是当做“违背国家利益”,便是认为“违背基本国策”;不是认为非“非常时期之所宜”,便是说“鬃思想走私”。一究其实,这些说词,从无确定的界说,只是官方信手拈来打击异己的工具而已。官方更藉政治便利,穷年累月利用训练方式,甚至教育机构来灌输这一套想法。驯至这一套想法成了净肃思想言论的巨棒,甚至成为决定政策的基本精神。 该文指出:藏在这一套说法背后的有一些更深沉的想法,就是以为“政党即是政府”,而“政府即是国家”。不幸之至,这些想法是根本错误的,而且是近几十年来祸乱之一源。国家是永久的,不可更换的。政治不是永久的,而且是可以更换的。政府只是替国家办理政治事务的机构。我们总不能说替国家办理政治事务的机构就是国家。这正犹之乎我们不能说银行经理就是银行。国家是属于人人的国家。属于人人的国家,人人对于国事当然有发言的权利。如果我们批评替国家办事的人没有把事办好,这当然不能视同“危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帽子是不能随便乱加的。如果说把问题彻底谈明白就是“危害国家利益”,那么说假话骗人,把真正严重的问题掩饰起来,就算是“维护国家利益”吗?国事办理的好坏,与国人息息相关,因此大家应须发抒意见。这正是民主政治的常轨。 该文还指出,在一切独裁极权暴政盛行的地区,都不能容许“是什么,就说什么”的。因为,如果是什么,就说什么的话,那么大家就看清楚了外面的世界,看清楚了自己所在的痛苦环境,看清楚了独裁极权者的真相。这样一来,独裁极权的魔术就耍不成了。所以,在最基本的地方,独裁极权者必须用尽一切可能的方法来消灭这一条基准。在实际的设施方面,他们必须藉交通、电讯、新闻的严格封锁来建筑铁幕,以及各形各色的幕。他们要藉此让幕中的人看不见铁幕以外的世界,看不清自己的环境,弄不清独裁极权者真正的面目。于是乎,极权就可以关起门来上演。 发表在1960年代的《我们要有说真话的自由》(参见张斌峰、何卓恩编:《殷海光文集》第一卷,第182页——18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一文认为,台湾极权,越是有权势的人越是爱说假话,爱说假话——不外乎是为了换得一时的统治利益:爱说假话不外乎“空”、“泛”、“矫饰”、自吹自擂……总之,说假话的种类有三大类:一类是政治性的党腔党调,只许信奉;二类是人身假话——歌功颂德、英明伟大、民族救星,光荣伟大;三类是官腔等等。如此说假话的台湾官方乃至其核心人物就是一群心灵冻结的人?如何使大家的心灵解冻?一句话,就是大家要有说真话的自由。 二、殷海光的言论自由观之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 殷海光先生对于言论自由的论述与探索,是一个持续不断,勇往直前和义无返顾的过程,他接受有关论述言论自由的新观念,并把它们及时地介绍给缺乏自由的时代和社会。他“对事理公正的态度与开放的心灵,面对政治压迫所表现的“威武不能屈”的峥嵘风骨,对知识的追求所显示的真切,以及对同胞与人类的爱与关怀在在使我感受到一位自由主义者于生活与理想之间求得一致的努力所显示的道德境界。”(参见:林毓生:《殷海光先生对我的影响》,载《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台北狮谷出版公司1981年版)可以说,殷海光先生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汉语言学术界之不可多得的——自由主义者和公共知识分子。殷海光对言论自由的求索与探索,在中国自由知识分子之争取言论自由的历史进程中,可谓之最经典、最直率、最一针见血,也最通俗易懂。因此,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这些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具体在于: 第一,以自由民主的主张,完成自救也启悟人民。他将言论自由上升至人的基本权利,从而开启国人心智,为中国人争取本应享有的言论自由权而呐喊。在殷海光先生看来,没有人民心智、思想的充分张扬就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就算不上高度政治文明;当有主见、有思想、享有言论自由的主人;如果国家的政策是正确的,那么正确的政策应该不怕在真正自由讨论的场合亮相,来接受多方面的考验;权势只能建立权势,但权势永远不能树立真理,而真理只能在自由讨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显然,言论自由是宪法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也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自由,或者说是保障公民能够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如果公民不享有这些权利或自由,即便是有选举权也不能得到适当的行使,因为选举过程实则是一个表达的过程,无表达即无选举。所以这部分自由也被称为“表达自由”或“精神自由”。尽管公民表达的不一定都是政治性的意愿,但享有表达的权利却是民主政治的根本表现。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是形成人民意愿的基础。所以,言论自由在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可以说,言论自由程度反映一国民主化的程度。 第二,反对专制独裁,推进自由民主。殷先生认为,自由、民主社会设定最为底线的标准。言论自由是人之基本自由,是为人的基本权利,为人的尊严,为反对极权统治的基本设准。思想、言论、人身……一个一个的自由,也就是一个一个不可让渡的基本人权。这些基本人权,就是明明白白地载在文明的民主邦国的宪法上。一切形态的极权统治和真知真识势不两立。现代极权统治刻意洗掉一切客观知识,而换上依其政治需要来编织成的一套知识。唯有讲真话的民族,才可能会有真正有价值的思想;唯有思想言论的真正自由,才可能产生思想理论大师;唯有彻底解放思想,吾国方有可能赶超世界先进。殷海光之争言论自由的牺牲精神、践行精神,依然具有时代意义和启蒙精神:少谈主义,多做实事。而为国人争取思想、言论、舆论、新闻、出版、讲学、演讲和教育的真正自由权利,当然是刻不容缓的实事。正是我们目前当务之急,实乃冲破一切愚不可及的束缚、枷锁,彻底解放思想,让我们为生活在自由的天空下,做个思想言论自由的真正的主人,享受自由温暖的阳光,呼吸泌人心脾的自由空气,做个真正的自由人共同努力呵! 第三,在言论自由知识论述上,殷先生的论述,奠定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论述的知识谱系的基础。殷先生提供了中国言论自由的知识谱系和思想史的脉络。自由的基本内容与构成就在于,一个人拥有言论、思想、集会、结社、信仰、居住等权利,有了这些权利就是有自由;没有这些权利就是没有自由。思想自由,要有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必须转化为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外在表现,是判定自由民主社会的基本设准。民主政治之要件就在于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人民得以有参政议政的基本权利。思想、言论、人身……一个一个的自由,也就是一个一个不可让渡的基本人权,这些基本人权,就是明明白白地载在文明的民主邦国的宪法上。 第四,激发和深化着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的社会,是畅所欲言的社会,是公众能民主参与商谈的社会;不是大一统、僵死沉默、毫无活力的社会;和谐社会是自由的社会言论自由与理想社会——言论自由是理想社会的起码条件。在正义之治社会,没有任何一种言论和思想可以特别居于垄断地位,而受到特别保护。各种言论和思想自由竟争,在机会均等的情况下,直接诉诸个人的观察、判断、分析等能力。人类的坦途是自由。在自由的制度中,各个人才能充分发挥创造力,人皆可充分发挥创造力,文化才可能有多彩多姿的发展。只有在民主社会里,才会有讲话与书写方面的言论自由,同理,新闻自由是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在民主社会里,才会有讲话与书写方面的言论自由。强力压制信息和新闻会带来多么大的恶劣影响,已经由过去我们对待非典型肺炎事件的做法示范性地充分显示:对问题的存在长时间内三缄其口。后果是严重的:防病抑病成为不可能的事。我们的为政者,已经放弃原则——“上压下”所有与此有关信息的做法,命令公开以前还不允许的有关信息。也许这会是我们走向全面新闻自由的第一个小步子。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是人治与法治并存,人治优先于法治。在某些方面,人治是本质,法治是现象。人治社会之所以反对言论自由,是因为言论自由危及人治社会的权力基础;但另一方面,改革与开放、官员的开明、公民(个体的)出场与挺立,推进着中国言论自由的进步;言论自由促进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促进着拨乱反正,改写着中国历史。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目前发展的一个目标、愿景,既是目标又是过程。而言论自由则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我国《宪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显然,我国公民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有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议、向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批评意见,这受到宪法和法律充分的保障。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是人类追求真理的必要条件。目前我们力求在以人为本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个过程之中,人不说话肯定不会和谐,人总是说违心的话肯定也不会和谐,只有让每个公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开明的潮流。真理越辩越明,只有让每个人都说话,才能把每个人心中的问题解决在思想层面,才能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而一味地堵塞言论,不让人们说话,会得到暂时的稳定,但却埋下了深层次的隐患。这种隐患的能量之大,谁不清楚的话可以问问周厉王。 第五,推进在现代法治架构下保障言论自由的实现。殷海光所处的台湾社会,还是一个没有法治的威权统治,而在没有实现法治的社会,为言论自由而呐喊很可能因言而获“罪”。因此,若要在当代社会实现言论自由,就必须确立以法治为制度保障的言论自由。广义的言论自由又称表达自由,它是指个人将其思想、主张、意见、感情等表达于外部的自由;狭义的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亦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法律未加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口头语言、书面语言或象征性语言(symbolicspeech)等形式,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交流信息、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的权利(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各种形式的表达自己意愿、想法、见解的权利,它是近现代民主国家宪法普遍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法治视野下的言论自由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具有外在性或公开性或公共面向。言论自由是指公开表达意见,不是私下议论。言论自由是指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自由,它是个人将其思想、主张、意见、感情等表达于外部的自由。它还包括搜集、获取、了解各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以及传播某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民众议于野,自古以来就存在,尽管专制君主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甚至使出密探举报、鼓励互相揭发等手段,也很难杜绝街头巷议。但是,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必须有公开发表,形成“舆论”的途径。因此言论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分不开,而且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被称为宪法的“第一权利”,但又决不仅仅是一种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言论自由的内涵在不断的丰富和深化,其内在的价值也不断得以提升和彰显。关于言论自由作为基本宪法权利的重要人权意义,言论自由的重要意义早已超越了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范畴,而与其他宪法权利具有了显著而深刻的区别言论自由是个人人格的完整的体现。每个人在其个性发展的过程中,有权利形成他自己的观点和信仰。言论自由的行使,使表意人享受到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自由人,自由表达的满足,不仅能使人有某种程度的自我成就感,而且它赋予一个人以尊严,使之成为一个的自由人、一个被视之为具有正常理性的标志。 第三,具有普遍有效性。《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十九条: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收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在关乎自身利益的事实项上,任何主体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发表言论,不论是人民还是政府都有权就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言论,和其他主体进行对话协商。 第四,人民主体性。言论自由的主体是人民,是不同的团体也包括政府。对于当政者而言就应该倾听民言:即查民情、查民意,问情于民、问计于民,听忠言逆耳,且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第五,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实现法治的关键。在一个尚不能充分实现法治的国家,或在法律起不到保障言论自由权利的情况下,言论没有自由,新闻没有自由,就是常态,同时因言获罪也会成为常态。法治下的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的个人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其中包括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些规定保护公民享有各项自由和权利,已成为实行法治的基石。公民享有宗教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和平集会与请愿的权利,拥有被公正审判的权利。但公民自由对政府的行动给于法定限制,保护人的基本权利,成为实行法治的关键因素。 第六,言论自由之于法治的功能在于:它是实现宪政的前提。法治的关键在于实现宪政,即法律至上,在法律的位阶等级层次中,宪法具有根本的效力。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宪法至上观念的形成、宪法诉讼制度的确立、法治政府的形成等等都是实现宪政的必要条件,但所有这些条件的形成和实现都与言论自由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宪政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石的,而言论自由又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言论自由不仅是民主的重要基本特征,而且也是民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没有言论自由,就不能称之为民主政治;没有言论自由,就无法产生民主政治;没有言论自由,就不能维持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法治政府的义务。法治政府必须尊重和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应自觉承认言论自由存在的意义,自觉克制敌视和恐惧心理,鼓励言论竞争取代压制言论自由,自觉地处理好政府与政府官员、官员私欲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自觉为言论自由提供保障。 总之,法治视野下的言论自由是由法治为保障的,法治的社会一定是言论自由的社会。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就不会有真正的法治,在法治背景下遵守权力分离和相互制约、尊重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于是言论自由才能成为社会纠错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能很大程度上监督权力,打击、遏制腐败,还能起到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http://binfengz.fyfz.cn/art/1042808.htm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money | 9 月 29, 2011
核心提示: 本期是两位译者就“文学和政治”这个话题进行的音频对话,提到了刘晓波、北岛、廖亦武、哈金、李翊云、李承鹏、索尔仁尼琴、哈维尔、石原慎太郎、潘公凯、何伟等中外作家。 所有 往期 的译者Podcast音频节目都可以在iTunes商店中搜索“译者”收听或订阅,或直接点击 这里 点击 这里 下载或收听本期音频节目(需翻墙) 【图:在iTunes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或下载“译者”的音频节目。需翻墙更新】 YZ: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是“编辑对话”的第五期,也是两位“文学中年”之间的对话。今天在线上的是另外一位大家很熟悉的译者“南山”,他持续为我们的博客平台贡献了很多力量。今天很高兴可以和他进行这次对话。 NS:你好。听众朋友们好。 YZ:我们今天谈的主题是“文学和政治”,结合最近的时事、和我们刚刚发出的译文,就这个话题来漫谈一下。 NS:好的。 YZ:我们的话题从哪儿展开呢?要不先谈一下你印象当中,文学和政治为什么总是一对连体婴儿,总是不能分开,有很深的关联,你觉得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NS:我觉得从中国人的角度来讲,自古就有“文以载道”的这种传统,所谓“文以载道”就是通过文字来表达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介入到对国家或社会的参与当中,这是所谓文人的“义务感”吧。无论是在哪个年代,总还是有许多人去做这种事。在现在这样的环境里,中国这样快速变化的环境中,由于政治体制对大家发表的意见还有着控制,很多人或者是被迫噤声,或者更加有愿望来表达他们的政治立场,所以从作家的角度来讲,处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他不可能完全脱离政治,总还是会或多或少和政治打一些交道。[没错。]即使是一些所谓不太参与政治的作家,你看他的作品,也能够看出其中的一些“政治味道”,像我比较喜欢的苏童的一篇小说《妻妾成群的》,实际上他写的是封闭的环境里关于人性的故事,但是你把它作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影射,当作一个政治寓言来看也是完全可以说得通的。 YZ:没错,正如80后作家韩寒所说的,就是”在中国,即使你不关心政治,可是政治老是要来关心你”。可能对于写文章的人来讲,这一点尤其真实,是句大实话。 NS:是这样,尤其我个人的感觉,越是政治方面不太开放,或者是政治的压迫、政治高压比较强的这种环境里面,作家越容易把他个人对政治的看法体现在作品中。不光是中国是这样,在国外,象拉美的那些国家,和前社会主义阵营里面的国家都有过这么一段时期,作家所写的作品都有很强烈的政治色彩。 YZ:而且我觉得中国的文人一直以来都有从政的传统,这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中,文人和官宦本来就是可以相互交换的角色。[是的。]这也就形成了:文人如果在朝的话,则是文官;在野的话,就有点儿象当代政治中所讲的“反对派”。转换到今天的语境来讲,总会出现一批“异议作家”,他们虽然不是在体制内,但是愿意去指点江山,就时政发表意见,这是有很悠久的历史传统的。 NS:对,这个也是“中国特色”了。在这样一个遍地“敏感词”的环境里,你即使想不政治也很难,你不知道地雷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你的哪篇文章——即使是谈风花雪月——里面可能也会有敏感词,所以作为作家来讲,逃避不是办法。没有一个空间可以逃避得开,我倒是觉得严肃的作家应该有这样的义务去记录现在这样的社会,用他/她的作品反映出来,即使目前得不到发表,至少他也不应该逃避自己的责任。 YZ:而他们所写的文章一旦发表之后,就有了社会影响,也可能会有一批“追随者”,从这点上来看,文人就更有一点像“政治人物”了。 NS:是,他们有自己的影响力、追随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作家也有了“社会活动家”的影响力。 YZ:谈到这个群体,大家会想到比较有名的现在还在服刑的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他也是以文为生,又因为他的文章而不为当局所容。 NS:是,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YZ:和他相似的还有一批批的“异议作家”,比如说我们能想到的王若望、刘宾雁、魏京生,嗯,他当时虽然写的是“大字报”,不过他的政治性更强一些…… NS:对,他(魏京生)的政治色彩更强烈一些。其他还有象马健,象贝岭这样的作家或诗人,他们也是在一个特殊的时期流亡到国外,现在即使他们想回国,国家也不让他们回来。这样他们就坐实了“流亡作者”的身份。 YZ:同时也是政治异议者。 对,在这个群体我想特别提一下北岛,因为他不仅是在23年前不得不去国离乡,成为了流亡的异议作家之一,而且最近他又有机会可以回国,他的一些散文集,比如《青灯》和《失败之书》也可以在国内发表,反过来,这又让异议作家群体认为他背叛了他们的政治阵营。在这一点上我们就发现,文人和政治人物之间很难区分他们的角色。你是怎么看北岛的回归? NS:我的感觉,象北岛这样的诗人本身不应该是政治家,他自己的初衷不是想要去做政治家,他没有很强烈的政治活动的倾向,主要是不喜欢当时的当权者、或者说制度。他在当时那种环境下逃到国外,在国外背井离乡,但是仍然坚持用母语来写作,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从作家的角度,他跟一般的音乐家、美术家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那些人即使到了国外,可以通过他们的音乐作品、美术作品仍然可以和其他的读者、观众交流,而作家失去了母语的土壤之后,就像没有了根一样。他的作品在国外的受众很小,没有很多人能读到。而且,象北岛和阿城这样的作家,他们在国外的时候为了保持语言纯洁性,有意不去接触、融入到当地的环境中,这对他们来讲就是更大的考验,非常不容易。 YZ:所以说,作家一旦流亡到海外的话,就会陷入两难的处境,要么他们会和故土形成距离感、陌生感,因为他们缺乏了这个环境,所以不再能够精准地描绘出故乡所发生的人和事,还是以北岛为例,我能够看出来他在写《北京城》的时候还是有很深的感情在里面,但是更多的是今昔对比、回忆的感觉,他笔下的北京可能和现在每时每刻都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们就有了疏离感。 NS:是这样的,他的语言功力仍然可以很高,但是他毕竟没有在国内的语言环境中生存,所以这个距离感一定是会有的。包括我看到王朔曾经在美国呆过半年左右,他后来主动回国了。本来他有机会到大学里讲学,但是他没有留下。他自己就说,在美国,中文是一个很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所以从大陆去的人要保持语感是非常不容易的。他觉得他没有这个能力坚持这么久,所以从这个侧面也可以看到北岛和其他在海外坚持用母语写作的人非常不容易。 YZ:从读者的角度来讲,我也觉得非常可惜。因为他们有这么强的驾驭语言的功力,比如北岛在二十多年前写的诗,《回答》。在今天,在7・23动车事故发生后,还是有人在桥墩下重写他的名句,“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死无报应。”当时的表达放到今天这样的场景下来看还是有很强的震撼力,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他一直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下,一直能够不断地得到读者的反馈,一直提升他的表达方式的话,我相信有机会创作出流芳百世的名篇,但是这样的机会又不属于他们了。 NS:对,他们的能力到了这个程度,而且他们本身在汉语文学中的地位,在他们那个时代绝对是走在最前列的。经过这么多年的奔波,这么多年的自我流放,这种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留下更加撼动人心的作品,我觉得也是我们全体中国人、华人的一种遗憾吧。 YZ:没错,而且在流亡的作家梯队当中,还不断地有新的人增加进来,那就提到了最近刚刚逃离中国的作家廖亦武。他也是历经曲折,在中国的时候因为“六四事件”被投入大牢,所接触到的都是杀人犯、囚犯,他甚至为他们写了一本访谈录,也就是《中国底层访谈录》,这个据说也是他被盗版最多的作品,大家了解廖亦武这个作家可能主要是通过这本书,但是他也不希望一直只能和这些人接触,他还是希望能够做一名中国社会的记录者,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作家最普通的心愿,好像也不能为当局所容,所以他不得不逃了出来。当然他现在还刚刚踏上自由的土地,满心欢喜,这个我们都理解,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当你看到流亡作家几十年的变化后,也很担心他在离开了这个语言环境之后,将来还能不能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NS:从廖亦武本人的初衷来讲,他不想出国。他自己在《纽约时报》上发表的 自述文章 中已经讲到,他本意是要留在国内,见证这个社会、见证这个时代、记录下他的所见所闻。但是因为有刘晓波这样的前车之鉴,有他本人经受的各种骚扰和打压,他担心自己会被再次投入监狱,他已经蹲过一次监狱了,他不想再象刘晓波那样,重新回到被拘禁的环境中,与社会隔离开,所以他最终的选择是出国——自我流放。但是,如果说过了若干年之后,他自己又想回来,不管是去是留,我都是可以理解的。 YZ:流亡作家真的是一种两难,他离开了让他痛苦和经受磨难的地方,灵感的源泉也会随之枯竭了,但是为了让他创作出好的作品,让这些良心非常敏感的人一直去承受整个时代的苦难,我觉得也是非常不人道的。身为作家,在政治不自由的环境中要面临的真的是这样一个很难突破的两难问题。 NS:是这样,不光作家两难,我们读者也是两难。我们希望看到优美的、激动人心的作品,同时我们不希望看到作家受到太多的苦难,但有时候不经过这样的苦难但他又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所以作为读者来讲,你到底是希望看到作家本人的幸福生活?还是希望看到他更加优美的作品,作为读者来讲也会有这种两难的情况。 YZ:是啊,所以有句话说“国家不幸诗家幸”,但他个人经受苦难的时候,才能写出“字字看来皆是血”这种让后人警醒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为了形成这样的作品,他们本身又经历了太多。 NS:是,就以流亡在海外的作家为例,他们就是两种选择,一种是坚持母语,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虽然他身处的环境已经失去了母语的语言环境,失去了他所熟悉的社会参照体系,非常难;另外一种就是改用第二语言去写,一个现成的例子就是高行健这样的作家,他现在基本用法语去完成他新的创作,包括他的戏剧,包括他导演戏剧这些活动都是用法语来做,但是实际上他最好的作品、代表作,还是用中文写的,包括他获诺贝尔奖的《灵山》、《一个人的圣经》这样的作品,都是中文。海外也有一些从一开始就用外语来写作的,在美国我接触比较多的例子,象李翊云也好、哈金也好,他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象哈金拿到了国家图书奖,李翊云获了马克・阿瑟天才奖,这样的奖都是非常难得的。但即使是他们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即使他们是用英文来创作,他们写的题材还是中国的,因为这个毕竟还是他们的根,形式上可能不一样,但是题材还是一样的。 收听本期音频节目,可以用RSS订阅: http://feeds.feedburner.com/epodcast (需翻墙收听) YZ:刚才我们谈到了的文人和从政者之间一直都有些夹缠不清,也谈到了如果一直要走从文的道路的话也满艰难的,那么如果他们真正”弃文从政”的话,又会有什么样的前景呢?比如说刘晓波,他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标杆性的人物——因为他的“良心犯”的角色,如果将来形势变化的话,就象捷克的前总统哈维尔,因为他的象征性而能够获得进入政坛的机会,那你觉得这样的一条道路对他们来讲会是什么样的前景呢? NS:我想这个可能要因人而异。有的人政治倾向比较强烈,或者政治活动的能力比较强,他也许会喜欢这种转型,而且会如鱼得水地去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他本人又确实有管理方面的能力的话,那对于个人,对于国家,未必是件坏事。但是从作家本来的定义来讲,他本身不应该是一个政客,因为世界上政治活动背后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不管是在中国也好、在国外也好,在和实际问题打交道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是非黑即白的,有的时候要做出各种牺牲和妥协。但是作家从坚持自己良心的角度来讲,可以做出非常干脆的选择,他可以提出很宏伟、理想化的远景,但真的等他去实现这个事情的时候作家未必会有很好的准备——或者说资质,也可以说是资格——去做政治方面的活动。 YZ:我们可以看一下前苏联的作家,索尔仁尼琴,我觉得即使是在前苏联解体之后,相对开放一些之后,他也回到了俄国,他也还是没有走上从政的道路。他还是一个观察者、记录者、批评者,并把这样的角色保持了终生。我自己感觉这倒可能会是一条比较好的道路,因为他可以保持一生的清誉,而且也更有机会,也许能达到创作的高峰。不知道刘晓波能不能做这样一个角色,当然我们现在都是在做假设了。 NS:是这样,包括象现在做独立人大候选人参选的李承鹏这样的作家,从这个角度——通过他的影响力来提高[民众]参与政治的意识——我非常欣赏他的这种活动。我也非常支持他出来普及法治观念,去号召大家真的要从下往上地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这个权利是写在《宪法》里的,本来就应该有的,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每次有独立竞选人出来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骚扰打压——税务局也好,公安局也好,有各种各样的部门都来干扰你。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YZ:你刚才提到了李承鹏,在他自己的演讲当中,他也是着重讲了“知行合一”,就是作为作家,你在旁边空谈,指点江山是很容易的,但是你所知道的这些道理能不能真正转化为你的行动,他在这点上对国内其他的一些作家、时评家还是有些不满,所以自己出来做一个表率。在这点上,他的这种勇气,还有选择在这个时候来做这样的尝试,真的是很值得称道的。但是反过来讲,如果他当选,或者也没有当选,只是制造了一阵喧哗而已,从实际的效果来看,就是从政者把自己的承诺变为现实,这中间还是要求很高的。而从各个国家的现实情况来看,能够成功做这种转化的也不是很多,你能想到几个吗? NS:嗯,有你刚才提到的捷克的总统哈维尔,虽然他更多的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角色,但他毕竟是从作家转换到政治家的身份。另外一个,我想,你曾经在日本生活过,你比较熟悉的,就是石原慎太郎,也许你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石原慎太郎从“右翼”作家到东京都知事这样一个政客的角色转换的情况。 YZ:哦,对,我在日本的时候正好他是在做东京都知事,但是他从政的时候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作为作家的石原慎太郎和作为政客的石原慎太郎其实有很大的区别,他经常会发表一些耸人听闻的言论,让人感觉他是一名很激进的右翼,但实际上他在做事的时候还是很稳健的。而且他在做东京都知事的时候主要的改善都是在民生方面,会提出一些比较合理的政策,他还每星期设定了一个时间,倾听民众的想法;以及更加透明化,就是让东京的财政更加透明,其实这些如果不是一名作家来做,而是普通的政客来做的话,也会得到人民的拥戴,也会有很高的民望,所以他才连任了四届东京都知事,这也是很少见的了。但是我觉得她之所以做得比较好,就是因为他在做事的时候没有体现出狂狷的文人态度,是个非常脚踏实地的政客。 NS: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贯彻他的极端的右翼主张。 YZ:没有、没有,他自己分得非常清楚。而且他的主张更多的是警醒式的,就是“我必须要说得更极端一点,你才能听我讲。” NS:OK,就是唤醒大家的注意。 YZ:是,我经常会在他的呼吁、文字当中想到鲁迅,他真的是有一点切肤之痛,他想让国民能够从那种“被阉了”的状态中醒过来,所以他在要用那么刺激性的语言来讲。但是他在做事的时候并没有让人感觉是那么一个不着调的人。这一点上我觉得他的转换是很成功的,而也许是中国还没有这样的一个环境,我还没有看到——包括台湾在内,比如象李敖这样的文人,他后来有了参选的机会,但是我觉得他的这种转换都不让人特别信服,你看,李敖作为从政者并没有很高的口碑。 NS:中国其实也有这样的例子,我们所谓“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他可以算作是一个文人,他写非常好的诗,像他这样的人,有自己的观念、自己的理想,但他坐到权力顶端的时候,他去大力贯彻他的理想的时候——现在大家的共识是,这对我们的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破坏。 YZ:因为他在某些时候已经不符合客观规律了,一味地按照文人的想象力去运行这个国家,这是不行的。 NS:有这样的例子在这儿,我在想到文人从政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心理阴影。 YZ:那我们稍微转换一下话题,回到描写当下中国的可能性上来,前面我们谈到了身为中国作家,你要真实地描写当下的中国——虽然这是一个令人心潮澎湃、很少见的、在快速变化的时代,但是因为有种种的限制,可能很难把它写出来。那我们又关注到另外的群体,就是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们和作家,你觉得在他们的笔下会不会出现更值得期待的作品? NS:这个回答是肯定的,实际上这样的作品已经有了,比如象原来《华盛顿邮报》驻中国的记者潘公凯(Philp Pan),他写的那本书《走出毛的阴影》,就是非常好的对中国现代社会的记录和反映,另外象前《纽约客》驻北京的记者何伟(Peter Hessler 注:他刚刚获得今年的麦克・阿瑟天才奖。),他根据自己在中国生活工作的经历写的三部曲——《江城》、《甲骨文》和《寻路中国》——非常优秀的纪实作品,以他的所见所闻非常客观地反映出了中国情况。只是作为外国的作家来讲,他们写出来的角度跟我们中国人通常注意的角度不一样,而且他们的写作风格,尤其是这两位作家,他们本身都是记者,所以他们受过训练的记者的天性是要剥离客观描述和作者本人的感情色彩之间的关系。你看他们的作品,作为纪实性作品来说,他们刻意强调不在作品中贯注自己的感情色彩。尽量保持客观,尽量用第三者的角度、观察者的角度去看问题。我们中国人看这样的作品,一是他们表现的是我们周边时常也会看到的情况,所以可能不觉得很新鲜;另外一个就是可能觉得他的这种描述方式跟我们的欣赏习惯可能不太一样。因为我们看纪实作品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引起一些共鸣,引起一些感情上的震撼也好,或者感动也好,看到他们这样的描述,有时会觉得不太过瘾这种感觉。 YZ:是,你说的这种感觉,我觉得的确如此。象《走出毛的阴影》、《甲骨文》和《寻路中国》这三本书我都看过,而且看的是英文版,感觉就是有一点你说得”不过瘾“,觉得描述的都是我熟悉的嘛,当然写得很客观,有些时候可以把我带回到特定的场景中去,但是的确没有看中国作家写中文作品的时候那种痛快淋漓的感觉,比如说《三国演义》这样的作品,能够很好地把文学、政治、史学糅合起来,既能够塑造出鲜明的形象,又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让你欲罢不能,好像我在看外国作品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 NS:如果是小说类的作品的话,可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更容易一些,以中国这样这么激烈的变化、这么高的发展速度,我想这其实是可以出很好的小说来反映当前的社会环境的。同样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你看在英国有狄更斯的小说,揭露当时的情况,在美国的时候也有一大批的当时的作家,象德莱塞、还有斯坦因・贝克写的大萧条的景象,都是非常好的作品,即使到今天,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再看,仍然非常经典,可是看我们中国,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一部记录当前这种生活,能够不受任何政治限制的,完全出自作家本性的角度去写,而且能够达到这种震撼人心的效果,我还没有找到一部这样的作品。 YZ:是啊,这真的是多么大的遗憾。尤其是在中国,又有这么源远流长的人文传统,好像在任何一个时刻,不管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总还是有人能够创作出能够反映那个时代的作品出来,我们也真是很期待,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作品出来的话,才能够弥补这样的,可称为是“时代的遗憾”。 YZ:哦,再稍微补充一点,因为外国作家的描写更加客观、用的是第三者的视角,我倒是想提醒我们的读者和听众,有一些人物传记可能很值得看一下外国作者所写的,一个是他们能接触到的资料也许和国内不同,他们可能能从大使馆、档案馆找到;另一个就是他们的描写可能会更有客观性一些。前一段的时间出过好几个版本的《蒋介石传》就是根据新披露出来的蒋介石的日记重新修订的,还有,上一次我和华志坚教授谈的时候他提到的一本书《Introduction of Mao》,是一本多作者合著的对毛的介绍,还有最近新出版的《邓小平传》,我还没有看这本书,但是我看到一些书评说好像还是有些意思。 NS:最近我看到大概已经有4、5篇在评论这本书的书评发表在主流的报纸上。 YZ:我们“译者”也真的很想第一时间把传记作品介绍给中文的读者。 NS: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在翻译中经常会遇到的,刚才我们提到外国记者的观察角度是尽量保持客观,所以他们在写作的时候,包括文章的标题,有时候只是客观的描述一件事情而已,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没有任何道德评判,那我们中国人已经习惯了国内的新闻环境后,看到这样的标题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我们在翻译这样的文章给国内的读者时,有时候也会有这样的两难困境:如果据实翻译的话,可能注意到这条新闻的人不会很多;如果是按符合中文的环境,加上一些感情色彩来翻,可能会吸引一些眼球,但是又会有违原作者的初衷。所以我们译者有时候也不得不做一些取舍。 YZ:你说这个我也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因为中文当中经常是一个词,比如说谣言,它就是贬义的。但是rumor这个英文词实际上是中性的,只是”未经证实的消息“而已,其实没有感情色彩。我记得《外交政策》上有篇文章,就是说中国的微博上充满了rumors,被《环球时报》解读为中国的微博上到处都是谣言,所以微博需要被整肃了。这个……从我们译者的角度来说,就有一些曲解原意了,而《环球时报》做这个已经是名声在外了。 NS:对于《环球时报》,它这种做法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 YZ:好,那今天我准备的就是这些,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NS:没有了,谢谢你给我这样的机会来聊聊这些话题。 YZ:那好,那我们今天既然是“文学中年”的对话,在结束的时候我会加上一位朋友制作的片花,对我们这代人来说,这也是一位不会忘记的诗人——海子。我们一起来听听看。 片花《姐姐》 相关音频: 【译文精选】廖亦武:走出中国 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译者的音频博客已登录iTunes,到 这里 即可收听往期的译者音频节目;下载更新需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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