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平

维权网 | 湖南临武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殴打致死案律师观察团成立声明

据目前已知信息,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殴打致死案,临武当局已刑拘六名涉案城管人员,赔偿邓家人 89.7 万元,临武当局在朝着事件处理的正确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但我们仍将继续关注、监督此案的进展,并随时可能寻求当事人委托,或以公民身份对相关责任人及政府部门提起行政、刑事控告及行政诉讼。我们认为下列问题值得观察团及国人密切关注: 1 、邓正加在死亡后不到三日即迅速下葬,是否火化?尸体是否已被检验?临武警方应尽快公布相关信息及邓正加尸检报告。 2 、临武城管殴打邓正加致死,有目击证人听到城管叫嚣“要打就打死”,且拒不救护受伤倒地的邓正加,可以认为,涉案城管放纵邓正加死亡后果的发生,应属直接或间接故意杀人,非故意伤害(致死)。 3 、临武城管违反法定程序扣押公民财产、罚款,并引发暴力血案,相信绝非偶然为之,其主要领导人不但应承担行政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应承担渎职犯罪等刑事责任及部分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纳税人因支付国家赔偿而遭受的损失。 4 、临武血案发生后,临武当局曾指挥警方强抢邓正加遗体,威胁、殴打保护遗体的公民及现场记者,威胁目击证人,粗暴践踏公民权利及新闻自由,毁灭罪证、庇护犯罪嫌疑极大,临武当局最高决策者已涉嫌渎职等犯罪,有关当局应予刑事立案查处。 5 、临武当局与邓家人达成 89.7 万元赔偿协议(是否已经到位?),应属国家赔偿。临武当局应尽快公开赔偿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质疑,同时对如何弥补该笔国家赔偿支出为纳税人造成的损失作出说明。我们认为,该笔损失应由全体涉案城管工作人员及城管主要领导个人承担。 6 、我们认为,在上述相关问题处理妥当之后,临武当局应对城管工作予以整顿、制度革新,同时检讨当局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摒除维稳思维,确立透明、法治处置方式。 7 、我们认为,临武血案再次凸显城管制度弊端。城管被地方当局赋予财产强制权,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威胁极大,是城管施暴事件频发的最重要原因,因为财产强制权的顺利实现难以脱离人身强制权,故城管被事实上赋予了人身强制权,如此,等于建立了第二警察队伍。文明世界对涉及人身、财产这两大基本人权的立法限制均极为严格,不仅立法层级最高,且只赋予极少且十分必要的公权部门(如警察、税务部门)。以维护市容为主要本职工作的城管显然不应获得财产及人身强制权力,城管的财产强制权应予废除。 8 、废除城管财产强制权后,当局应检讨城管制度的变革、存废问题。 2013/7/20 观察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王全平(广东律师) 18022920729                  谢阳(长沙律师) 18673190911 隋牧青(广州律师) 13711124956                  吴魁明(广州律师) 1300688128 贺刚(长沙律师) 13875976266                    刘正清(广州律师) 13543432448 罗立志(长沙律师) 15575180099                  葛永喜(广州律师) 13826116796 胡林政(长沙律师) 18674823231                  闻宇(广州律师) 13352813110 刘明(长沙律师) 15874214168                    王红杰(广州律师) 186200028551 卢京美(长沙律师) 15608495585                  毛宏伟(广州律师) 刘浩(广州律师)                                陈武权(广州律师) 陈科云(广州律师)                               陈思远(广州律师) 陈进学(广州律师)                              范标文(深圳律师) 邓树林(珠海律师) 肖芳华(深圳律师)                              周晓明(东莞律师) 梁智峰(东莞律师)                              蔺其磊(北京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江天勇(北京律师) 李方平(北京律师) 李苏滨(北京律师)                              童朝平(北京律师) 张磊(北京律师)                                周世峰(北京律师) 王雅军(北京律师)                              李长青(北京律师) 陈建刚(北京律师)                              王军(北京律师) 赵永林(山东律师)                              张海(青岛律师) 张科科(武汉律师)                              刘志强(陕西律师) 翁广宗(上海律师)                              陆伟民(上海律师) 郑建伟(重庆律师) 周炜(重庆律师) 翟远(成都律师)                                卢思位(成都律师) 韦良月(黑龙江律师)                            王洪涛(黑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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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律师会见许志永遇阻:当局掐灭“火种”?

7月16日,中国知名法学学者许志永遭北京警方抄家和刑事拘留。许的代理律师昨天和今天分别到看守所探望遇阻。目前美国和德国政府代表相继敦促中国政府释放许志永。 (德国之声中文网)7月16日,中国知名法学学者、北京邮电大学法学院教师、公盟创始人之一的许志永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外界普遍认为这与他致力于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并声援因此而遭警方拘留的公民有关,亦担忧他可能遭到当局审判。 德国之声早前曾报道,今年3月31日,北京多位公民在闹市区公开呼吁官员、特别是中共七常委公示财产而被拘留。其后曾发起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联署的律师丁家喜、民主人士赵常青及江西新余维权人士刘萍等16人先后被抓捕。许志永所在的公盟公开声援因要求财产公示被抓公民。当局对公盟打压早露迹象, 7月12日公盟成员之一宋泽失踪;在抓捕许志永之前,许志友的多位同道-律师江天勇、传知行研究所负责人郭玉闪、法学学者滕彪等人手机皆被限制呼入或遭软禁。 现年40岁的许志永为北大法学博士,在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与另外两位博士滕彪、俞江一起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当局废止收容遣送制度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三博士发起成立公盟。因持续关注中国上访制度和揭露黑监狱,2009年许志永因”偷税罪”被捕,后被释放。去年十八大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其后许志永被国保带走问讯。去年12月他在外媒发表对藏人自焚事件关注的文章;今年2月因发动教育平权行动再被国保传讯,其后一直被软禁在家中。 目前国际社会对许志永被刑拘一事表示关注。7月17日,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事务专员勒宁(Markus Löning)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释放许志永并确保正当的司法程序。勒宁也表示,许志永被刑拘说明,中国当局将继续打击那些公开反对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活动人士。鉴于中国新政府把反腐作为目标,他对中国当局这一行为感到不解。 7月18日,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哈夫(Marie Harf)向媒体表示,美国政府担忧中国当局报复许志永揭发官方渎职行为与和平表达,美国政府要求中国结束对许志永的人身限制,并且根据中国对国际社会所作出的人权承诺保障其应当享有的人身自由和保护。大赦国际、爱尔兰前线等机构亦对此案表示密切关注。 “看守所以各种非法理由阻碍律师会见” 许志永被抓后,包括知名维权律师刘卫国、江天勇、唐吉田、李方平、陈健刚等人及众多网友赶至北京第三看守所驰援,刘卫国更在早前就已接受许志永的委托,表示即使因此受到牵连入狱也在所不辞。7月18日中午,多位律师及多位网友到达看守所时,看守所拒绝会见请求。其后10多辆警车和50余名警察和便衣抓走十余名网友,并将刘卫国带至派出所问讯6个多小时。 律师陈健刚向德国之声表示,19日上午刘卫国等多位律师再到看守所探望再次受阻而未果:”看守所仍然拒绝会见,今天给出的理由是’刘卫国不具备作为辩护律师的条件和资格’,他们让我们去找办案机关。按照现行的刑诉法规定,许志永涉嫌的这个罪名,我们只需要提供三种证件-‘授权书、会见函、律师证的原件’,我们就可以会见了,不需要任何机关的批准,但看守所就是以各种违法理由来搪塞、阻碍我们会见。” “罪名莫须有,这是一种政治打压” 目前许志永在中国大陆各大微博和博客遭彻底清除,其名字也成为”敏感词”。事件由许志永这个中心人物还在外延和扩大,7月18日上午,传知行研究所突遭查抄和取缔,郭玉闪表示其本人也已被软禁在家两周时间,疑传知行被取缔与许志永被抓一事有关联。 陈健刚认为,许志永被抓后当局一系列作法完全是一种政治打压:”本身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也认为自习近平上台,维稳更甚,但通常都以其它罪名来作为政治打压的借口:”习统元年,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非法集会、寻衅滋事等等,都是煽颠罪的马甲”。 陈健刚也认为,在这一轮的打压中,当局把目标定在许志永及一些维权律师身上,根本原因是这些人对中共执政党有清醒的判断和抵抗的勇气,并在推动公民社会形成的过程中起到”火种”作用。当局试图掐灭这些”火种”:”为什么会造成对这些人的打压,本身在于执政者自身的恐惧,恐惧有人不甘于做奴隶,要反抗,要追求自由民主,要为民众谋求更好的前景,所以就是火柴头一样的亮光他们也要掐灭。” 作者:吴雨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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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刘卫国律师见许志永被拒 遭警方扣留

中国维权律师刘卫国7月18日以受委托代理律师身份要求会见日前被拘捕的新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博士但遭到看守所拒绝,交涉数小时后被关进派出所。当晚12点,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发推说,刘卫国律师表示7月19日还要去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许志永。国保回应只能刘律师一人在警方陪同下前往,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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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上海维权人士悼念被迫害致死6年的陈小明(图)

(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 7 月 1 日 是是上海著名维权英雄陈小明被迫害致死 6 周年的祭日。上海部分民众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于上午 9 时陆续到桂林东街 99 弄 15 号 304 室陈小明父母的家里,大家打出横幅《上海民众追思被迫害致死 6 周年的维权英雄陈小明》、《陈小明中国人民的好儿子您永远活在我们心里》,以表达对陈小明的深切缅怀。 去年 7 月 1 日,童国青、崔福芳、沈莲满、沈咏梅、毛恒凤( 2013 年 2 月 8 日 获所外执行)因为陈小明举行追思活动,三个月后,被上海当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执行劳动教养。魏勤、王扣玛逮捕至今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尽管如此,今年仍有一些不惧强暴的民众坚持追思陈小明。 陈小明的母亲邵金花已 81 岁,她本是老党员、又是上海市劳模。在 6 年前党生日的这一天,恰恰也是老人的儿子惨死在当局酷刑下的日子!每逢“七一”,当上海民众都自发来祭奠维权英雄陈小明时,老人都要在情感上经历一次“生日”与“祭日”的煎熬。   整整六年了,当年在上海主政 7 个月零 4 天的习近平如今已成为了党和国家的元首,为此,邵金花老人以一个老党员、在司法腐败下失去儿子的母亲的双重身份,要求习近平给一个说法,能让她安度晚年。 邵金花老人说:“平心而论,我儿子被构陷发生在上海最腐败、最恐怖的陈良宇统治时期,而遭残酷虐杀身亡之时却碰巧是习近平临危授命赴沪主政,但福清纪委爆炸案也是发生在习近平当政福建时期,如今这个自古被称之为南蛮的地方却为被冤的吴昌龙、陈科云等昭雪了!但作为第一大都市的、本应该成为法治典范的上海,为什么不能给我儿子一个公正的说法?” 陈小明,男, 1953 年生,原与父母、兄弟居住在上海徐汇区长乐路 445 基地〔毗邻淮海中路〕。 1994 年 8 月,陈小明与父母兄弟各户住房遭到上海市徐汇区政府行政违法暴力强拆。据了解,当时的开发商为上海徐汇区房管局所属徐汇公房资产经营公司〔现名上海徐房集团〕。开发商在动拆迁该基地过程中通过官商勾结,欺诈居民、隐瞒市政府动拆迁政策、强抢民财,甚至还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拆迁政策内幕的荣姓居民事件。 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陈小明开始刻苦学习法律,并在沈钧儒女儿沈诤陪同下,多次到法学老教授姜厚仁老师家中登门请教法律问题,足够掌握了有关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知识,在与徐汇区政府的一场诉讼中,法院不得不判决徐汇区政府所作出强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了强迁令。虽说陈小明兄弟几户人家至今都没有因为胜诉而得到应有的安置和赔偿,但在行政诉讼胜诉率几乎为零的社会环境中,难得的一起胜诉无疑使陈小明在上海滩名声大震,许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都慕名前来,恳请性格刚正无私的陈小明代理维权。陈小明法律知识的能力使上海的权贵感到了恐惧!而致力于推动法治社会进步的陈小明最终遭司法迫害和因受酷刑而致死。 纵观陈小明先生被司法迫害的整个过程,完全是权贵们精心设计的一起虐杀阴谋: 2006 年 2 月 15 日 下午,在马路上行走的陈小明突然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秘密绑架至卢湾公安分局废弃的老仓库内,在寒冬腊月的 2 月被剥光衣服 , 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 , 一闭眼就遭来拳打脚踢,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据同时被绑架关押 50 天的付女士书面证明,陈小明多次被打得喊救命】。 陈小明失踪后,家属不断到卢湾区公安分局询问,得到了“陈小明在宾馆,吃、住跟公安人员一样”的答复。由于当时在大陆地区已经盛行当局在敏感时期将维权人士和访民关押黑监狱的做法,而此时又正值全国“两会”之际,陈小明的家人还以为其只是暂时遭到非法拘禁。 直至 2006 年 7 月 11 日 ,陈小明被诬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又以“涉及泄露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并恐吓将判其 10 年以上徒刑。 到 2006 年 10 月 24 日 ,当局对陈小明“涉及泄露国家机密”查无实证的情况下,又变更罪名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 其实陈小明所谓的“扰乱法庭秩序”,从杨浦区法院于 2004 年 10 月 12 日 故意送达阴阳传票,到劳教所都不知道 2004 年 10 月 28 日 有开庭的事实,再到审判长都始终没有出现在所谓开庭现场,所谓的劳教所开庭审案根本就不存在!如果连法庭都不存在,那么何来扰乱法庭秩序?而且,当初法院接到劳教所电话后,从杨浦区法院赶到劳教所的时间是 50 分钟,这与法院到劳教所的路程所需时间完全吻合,佐证了所谓的开庭极有可能就是为了制造事端,为日后对陈小明实施司法迫害做一个铺垫。 2007 年 1 月 9 日 ,上海市卢湾区法院在公诉人不能提供现场监控录像的情况下,为了权贵资产阶级的利益,以“扰乱法庭秩序罪”枉法判处陈小明有期徒刑两年; 2007 年 3 月 15 日 ,陈小明的上诉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 2007 年 7 月 1 日 ,已经被残酷折磨到奄奄一息的维权英雄陈小明,也就在保外就医仅仅两天时间,在医院惨烈地喷血而亡。 陈小明被迫害致死后,其年迈的父母亲在上海人民的支持下继续提起申诉。 2009 年 3 月 13 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由院长负责的审监庭,继续违背起码的良知,作出驳回申诉裁定。 2009 年3 月15 日 ,陈小明的父母亲向上海市高级法院第一次提出了刑事再审申诉状,但该院坚持司法不作为。 2011 年,陈小明远在日本的妹陈伟华专程回国,协助父母亲替陈小明申冤。通过陈伟华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当年女子劳教所“开庭”现场的完整录音,在该录音中,清楚地记载了刘亮打人在先,而陈小明在现场总共说了 5 句话,不要说没有当局指控的事先“煽动”,更没有任何的“喊口号”行为。至此,陈小明被构陷已彻底真相大白! 在取得足以彻底推翻一审判决的新证据后,陈小明的父母亲立即委托北京人权律师李方平、李仁兵,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 再次向上海市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但,既然权贵的目的是为了杀害陈小明,市高院也只能继续着司法不作为!即使是陈伟华再次专程回国,并于今年 4 月 11 日开始接二连三向上海市高院审监庭递交和邮寄“刑事再审申请书”,但由院长负责的审监庭依然无视受害者的痛苦和陈小明被枉法判决最终受迫害致死的事实,拒不依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陈伟华电话: 131205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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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全国涌现民间地下组织 中共政权面临另类挑战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中国大陆的民间团体近年不断涌现,尤以粤西农村为甚。各种“兄弟会”、“青年会”、“姐妹会”等帮派势力相继建立,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民众甚至官员的欢迎。这股热潮引发了当局的紧张和恐慌,近期已经采取了解散及取缔等打压手段。有分析认为,政府和民间关系紧张促成了民间互助团体的涌现,若不进行改革,或出现官逼民反。 中国民间社会历来有帮会组织、秘密结社的习惯和传统。南、北方均有同乡会、兄弟会、互助会等各类民间组织。近年来,广东民间地下组织遍地开花,遍布程度更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据南方日报集团旗下的《南方农村报》周日报道,在广东各地,特别是粤西,不少没有在政府登记的民间组织“青年会”、“兄弟会” 已有多年的历史,在当地权力极大,有的甚至凌驾于村委会之上,这些地下组织受到许多人的欢迎,包括官员、校长也暗中加入。 报道还引述吴川市城月镇一身为校长的兄弟会成员阿强(化名)表示,组织成员都曾结拜,平时红白事或有困难时,兄弟们有钱出钱、互相帮助。当地最出名的“十兄弟”成员全是官员、商人。 尽管这类地下组织是以互助的形式存在的,但其迅速地涌现引起了官方的恐慌并出手打击,在近月的清理活动中,吴川市政府就取缔了56个青年会,其中42个青年会的组织负责人,被命令与公安、民政、镇政府签订了“自行”解散组织、停止一切所谓“非法活动”的保证书。 官方此举引起民间不同的反响。北京律师李方平周二向本台表示,民众有权利结社,不应被被限制。 “这也是一种结社的权利,是非政治性的结社。几乎所有的宪政国家里,都是不受限制的。责令解散的理由在哪里?有什么样的认定程序?我们都没有看到这方面的信息,也没看到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大陆媒体《新京报》周一发表学者贾西津《别把“青年兄弟会”都当成“黑社会”》的署名文章认为,兄弟会是“互益性民间结社,是地方社会资本活跃的体现,政府应慎重对待,不能将之都当成黑社会”。 对此,深圳作家朱健国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民间组织的存在根源在于执政党与民间的关系是扭曲的。 “现在的问题是,已出现的组织,不是在常规的背景下出现的,他是在中共全党整体腐败,党不说为民排忧解难,反而还去为难老百姓(的情况下出现的),比如截访、城管踩小摊贩的头,那么出现的这些民间组织,它就超越了公民社会常规民间组织的意义,它可能从自我保护走向对抗官方。” 有分析认为,目前,这一现象并非只在广东存在,而是全国各地皆然。近年来,各个地区的公民聚集已经进入了警方的视野,如在各个地区由民主人士以非组织形式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从历史上来说,共产党从掌权开始,就把一切非党统管的民间组织看做异己的力量,对其采取打击、消灭的措施。 网民“邓二晃晃”在推特发文称:“对靠经营地下组织起家的中共来讲,各个地区的公民聚集就像是一根根导火线,必须掐灭。” 对此,朱健国说:“从已经报道的各地出现的这些组织(来看),他们都是无法到官方去登记的,官方也不会给他们登记。规模虽然不大但组织很多,它是秘密的、地下的,你不知道有多少个,也很可怕了。若当局能够正确分析它的趋势和背景,这其实是倒逼政治改革,以政治改革来化解这类组织的负能量。每一个专制王朝都想取缔民间组织,但取缔的过程最后只会激化更大的矛盾。”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忻霖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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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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