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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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桑兰要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成为中國媒体上的热门新闻。因桑兰是名人,1998年她17岁时代表中國体操队参加纽约“友好运动会”而摔伤,胸部以下瘫痪。当年这个事件被广泛报导,桑兰获巨大同情,后来她在中國获很多名誉头衔,并主持电视节目等,成为名人。她这次告美国五家机构和三位个人,索赔超过100亿人民币的天价。名人,高索赔,跨国官司,又是告美国,都是小报炒作的绝佳题材,网路更是争相转载,迅速炒成“焦点”。   但如果对美国的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并读过桑兰的英文诉状(曼哈顿法院已报导)以及她丈夫、代理律师等的言论,基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案子桑兰不仅打不赢,还会赔进她的“形象”:一个原来令人同情的伤残女孩,变成贪婪、不择手段、恩将仇报的丑妇。这可从六个方面来看:   第一,避实就虚,故弄玄虚。   桑兰提出诉讼的主要理由,是在纽约运动会上做跳马翻转动作时,因有罗马尼亚教练挪下面的垫子,使她受“干扰”而失控,一头触地造成伤残。但当时中國体委就此开过新闻发布会“辟谣”。媒体报导说,中國体操协会主席张建“对天发誓”说,当时在场的只有中國队教练,没有其他国家的教练;桑兰的话是因受伤太重,大脑出现幻觉。   中國体委出于政治或自我保护的原因,不是没有可能牺牲桑兰的利益而弄出一个说法。如果说当时桑兰年龄还小,一切服从了国家的要求,那么在她已经成人的过去这十多年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开反驳过国家体操协会的说法呢?而且这次要提告,应该首先告国家体委呵。   桑兰这次隐约说,是国家体委有人不让说。那么已事隔13年,如果她寻求真相,应该首先说出真情(如果有的话),到底是谁不让说?谁在“封口”?   明显的是,她不敢告中國国家体委、国家体操协会,就想拿民主的美国开刀。换句话说,跟没法讲理的地方(或人),她选择退却;而跟她认为可以讲理的地方和人,就想欺负文明的地方、文明的人。虽然文明人有时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让他们得点小利,但在原则问题上,靠泼皮式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在文明社会获得真正的胜利。   桑兰明确说,当时是一个罗马尼亚教练“擅自”撤跳马下的垫子。但这种说法似不合常识逻辑,其他国家的教练,怎么能去管中國运动员的事?当时桑兰不是在正式比赛,而是在赛前试跳中。她在空中翻转的瞬间,当然不可能辨认出是哪国教练,只能事后别人告诉她。那么是谁告诉的,有没有事实证据?   桑兰既然确定是罗马尼亚教练,还知道叫“贝鲁”(是罗马尼亚功勋教练),那为什么不去找这个“贝鲁”取证?在桑兰的诉状中,没有任何去寻找、查问这个重要“当事人”的内容。而且她这次到美国提告,也没有告这个罗马尼亚教练。如果桑兰的“垫子被挪动导致摔伤”的说法成立,那么对于两个关键的环节——罗马尼亚教练和“封口”的中國体操协会——她都回避、没告,却只告纽约运动会主办者、保险公司和两位华裔监护人等,这明显是“避实就虚”。   另外一个明显的玄虚是,在桑兰的英文诉状中,竟把那位“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友好运动会的“雇员”(employee)。参与比赛的各国教练,怎么成了美国运动会的雇员?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当时在场的所有中國教练和体委官员不都成了“美国雇员”了吗?这显然是荒唐的说法。但是,只有把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运动会的“雇员”,那么“贝鲁挪垫子”才能被指控为运动会“秩序混乱、管理紊乱”,才能把“责任”推到美方身上。但桑兰的诉法,到了法庭就会被戳穿,因那个罗马尼亚教练不是运动会“雇员”是显见的事实。   第二,诉讼期已过,缺乏证据。   美国和中國一样,诉讼都有时效期。中國《民法通则》等规定,诉讼时效期是二年。美国各州的情况不同,在桑兰起诉地的纽约,侵权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是六年。桑兰起诉13年前的侵权案,明显全部都过了时效期。只从这一点,这个案子就无法打赢。美国是法治社会,不会因“名人”而有弹性,像美国体育明星,好莱坞大牌,华盛顿的政要等等,都不可能因是名人而被法庭“照顾”或成“例外”。   那么明知“过期”了,为什么还要诉讼?桑兰方面的解释是,他们发现了“新证据”,说期限应从“新证据”时算起。且不论这种说法能否被法庭采纳(如每个提告人都这样宣称并成立,那所谓“期限”的限制就等于不存在),那么这个“新证据”是什么?   桑兰说,2008年时曾接到一位欧洲教练的信息,说他拍下了当时的画面。中國媒体在报导时说,“可惜桑兰放弃了观看”。这么重要的证据,如果有,桑兰怎么能放弃“观看”?桑兰对媒体说,“如果此盘录影带在我的律师那里,有些人要紧张了。”显然它不在桑兰手中,桑兰说,要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录影证据。   令人不解的是,如果真有这个“录影”,欧洲教练怎么会不拿出来?这对他能有什么损失,只是现场画面而已,又不是他的责任。在今天的youtube时代,几分钟就可放在网上,让大家评判。为什么要通过法庭迫使他交出?这种说法本身令人质疑,真有这个录影带吗?   退一步讲,如果真有,美国法庭有强迫“欧洲人”交出的权力吗?对方只要一句我没有,美国法庭又能做什么?所以,即使不谈诉期已过的问题,仅从缺乏“关键证据”这一条,这个案子也很难打赢。   第三,狮子开大口,形同敲诈。   桑兰索赔18亿美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在中國从未有过。18亿是个多大的数字,今年初中國贸易代表团到美国采购大豆,全部交易额才18亿美元;俄罗斯向中國提供石油,全年获利是18亿美元。这是大国之间的国家级商贸呵。而桑兰开口就要18亿,这哪里是要认真打官司,明显是要打“媒体效应”!   针对网上的批评,桑兰的纽约律师辩解说,“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强调桑兰的健康是不能用钱衡量的。但谁都知道,不管官司输赢,桑兰都不会从轮椅站起来,这里没有对价关系。美国当然有过巨额赔偿,但那是对当事人的每项损害累计推算的,而不是随便开价。桑兰伤残,是悲剧,但毕竟幸存了。如果一个运动员意外丧生,按桑兰律师的逻辑,打官司提出“活过来值多少钱”,难道就要索赔180亿,一千亿吗?人命无价,但蛮不讲理,就是把活人的生命变成无赖。   桑兰的英文起诉书说,“她以前既无法在中國法庭,也无法在美国法庭起诉。过去13年来她一直在中國挣扎,因没有得到合适的医疗保险,没拿到一分钱的伤残赔偿,也没有自由和资源去寻求法律公正。”但事实上,她在中國被按“公伤”对待,得到正常医疗。美国保险公司给桑兰的保险金最高额度一千万美元,并付给桑兰五万美元现金。被桑兰指控的监护人夫妇的基金会,据黄健的说法,募到17万美元,已给桑兰14万多。其余部分用于桑兰及父母往返中國头等舱机票和桑兰北京房子的装修等。这样里外算下来,说监护人夫妇贪污桑兰的捐款,以黄健给出的数字,都恐怕很难成立。   桑兰指控美国的保险公司不负责她在中國的医疗,她必须到美国治疗,说这是“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但熟悉美国情况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医疗保险,不要说跨国,很多连跨州都不行。在纽约买的保险,在加州看病,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而且保险金这种事情,都有详细条文标准,完全没有可能专门歧视桑兰这个外国残疾人。   桑兰的18项诉讼,每项索赔一亿美元。从常识来看,18项指控,每项的损害(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相同,这样“均等”要价,明显说明不是从法律出发。例如,18项索赔中的最后一项,是指控监护人夫妇“侵犯桑兰隐私”等,这就索赔一亿美元?谁见过“侵犯隐私”索赔上亿的?且不说美国华人身价亿万美元的连“屈指可数”可能都谈不上,桑兰的这种要法本身,也清楚地说明,这根本不是严肃的法律诉讼,而是“炒作”!   第四,农夫与蛇。   桑兰递交的诉讼书,虽说告美国五家机构、三位个人,但竟有一半篇幅是告她的华裔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起诉书“事实陈述”的22段中有11段涉及这对监护人)。当然外人无法从法律角度判断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只能等法庭的审理和裁决。但从常识角度,起码有几处令人质疑:   首先,即使这对监护人在维护桑兰权利上没有“尽职尽责”,但他们对桑兰在运动会上受伤致残毫无责任,对他们的指控怎么能跟运动会主办者对等篇幅呢?这明显不符合起码常理。   其次,从桑兰出事至今的过去13年间(除最近两个月外),桑兰都一直是夸赞、感谢这对监护人夫妇的,这在中國媒体上有很多报导,在谷歌可以查到。桑兰还曾跟谢晓红一起录制“随缘”这首歌,感恩她俩的“缘分”,灌制成音乐电视在中國和亚洲的MTV频道播放。2008年,桑兰说把自己仅有的两张奥运开幕式门票给了刘国生夫妇,而且把她举过的、作为纪念品的奥运火炬也给了他们。这都表明,桑兰是感激这对监护人夫妇的。   去年十月,桑兰跟黄健在北京成婚,还邀谢晓红“主婚”,只因谢当时患病住院而未能成行。甚至到了今年三月,桑兰还给刘、谢夫妇写信,通告要来美,希望六月份在他们家暂住一个月。怎么这一切在过去60天之内突然都变了呢?桑兰过去13年对监护人夫妇的夸赞和感恩都是假的?在演戏?那她太有表演才能了。如果是真的,那怎么解释这突然的大转弯,把千恩万谢的“恩人”指控为“罪人”呢?   而且桑兰的丈夫近日在博客上指控说,监护人夫妇的儿子曾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暗示桑兰曾遭猥亵。但桑兰以前怎么没说呢?她父母第一时间就抵美,也住在谢家,如真有监护人儿子给桑兰洗澡、猥亵这回事,桑兰起码也会跟自己的父母表达呵?他的父母怎么能容忍呢?到底有否“猥亵”,应以证据说话,由法官裁决,怎么能在网路博客上先造舆论,用“舆论审判”?桑兰(还有她父母)在监护人的家里吃住了十个月,即使不感恩,也不能这么“毒”吧?甚至把人家儿子的名字也在网上公布出来公开羞辱(他如今应是有妻子孩子的人了吧),这是不是太阴损了?   对监护人的儿子,桑兰曾在文章中这样写过:谢晓红阿姨“全家出动,不但自己亲自给我做饭做菜,还把两个儿子都叫过来陪我。”如果她曾被“猥亵”,就算由于惧怕或名誉损失等任何原因而没有公开撕破脸,但起码会由于反感,而不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监护人的儿子吧?   至于起诉书中说桑兰被监护人夫妇“软禁”(under house arrest)更不合常理,因在美国这样自由的环境下,长达十个月之久,谁有可能“软禁”住桑兰,不让她跟外界有任何接触,而且她父母也都在身边的情况下?   桑兰当年曾写过文章,这样描述过她的“软禁”生活:“有一次我就要进手术室,她(指谢晓红)来晚了,急匆匆地把一串佛珠塞到我手里,后来的手术过程中我就一直握着这串佛珠。后来出院住在她家更是受到了谢阿姨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做了一张卡片。当时我的手还很不方便,但我坚持自己做生日卡片,还在上面用五颜六色的水笔画画写字。”   这些网上都可查到的事实,令很多美国华侨认为桑兰忘恩负义,他们在网上表示,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美国华文网路上的读者讨论跟帖,也几乎一面倒批评桑兰,甚至有读者表示要组成“农夫团”,替这对监护人夫妇打抱不平。   第五,新婚丈夫怎么回事?   这么明显不合常理、情理,难以打赢的官司,为什么桑兰要打?这里的一个关键人物,是她的新婚丈夫黄健。这起码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质疑讨论:   首先,黄健跟桑兰的这场婚姻的动机有令人质疑之处。黄健离了婚,跟桑兰结婚后,就决定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种举动,无法不令人疑惑,黄健是为了爱情还是看到了“钱景”?像中國的另一残疾名人张海迪(也是下身瘫痪)也结婚了,但男友一直佩服、崇拜张海迪奋斗不屈的精神,他们有共同的理想精神,而且二十多年来一直在事业上合作。但在黄健这里,结婚立刻打巨额索赔官司;即使真心爱情都会让一般人感到“不像那么回事”。   其次,黄健在他的博客中谈这场官司时,那种对钱的看法,简直让人想到讹诈和抢匪。桑兰们要告的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早就解散,运动会也因资金问题十年前就停办了。但黄健却强调,友好运动会当时设了奖金,就是商业比赛,投资人是大财团,就是诉讼的对象。也就是说,谁有钱就要告谁一把。而桑兰的律师说得更直白,“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   在桑兰和黄健写给《美国中文网》的文章中明说,“我们发现,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特纳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巨富”。那逻辑就是,他是“巨富”,就该敲他一笔。且不说特纳不是巨富,在美国排名一百、一千富豪,也排不到他,即使他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他就该、就可能被敲诈吗?桑兰黄健们以为现在已经到了在美国“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时代了吗?   他们大概根本不知道,那个当年发起友好运动会的CNN前总裁特纳,早就没落,他的公司跟时代华纳合并,也等于被人收去了。特纳在股票高涨时,一时兴起(更为了要“政治正确”的名声),说美国不交联合国经费(美国国会要求联合国改革,否则拒交会费),他来解决,捐十亿美元(不是一次给,是分许多年陆续捐)。但后来不仅股市大跌,CNN也不在他手里了,他根本拿不出钱。他如今既不是巨富,更没影响力,一个快被美国忘记的边缘人而已(去开餐馆了)。但在黄健那里,还以为这个特纳有油水可榨,就要敲他一把。   而对监护人夫妇,黄健在博客中更荒谬透顶,他愤恨地说,“你们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还强调“都是同胞,你们拒绝什么?”   即使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真是亿万富翁,难道他们就得让桑兰在他们家住十年、住一辈子?这种毛澤東式的无产階級痞子逻辑,在当今中國都早已被唾弃,而这个只有三十几岁的黄健的思维,真不知是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下,被毒化到如此恐龙的地步。   中國人说,滴水之恩,泉涌相报。桑兰黄健不仅不是报答,居然认为监护人帮助的不够,就因为他们太有钱,就必须帮助更多。更荒唐的是,用“同胞”就得帮“同胞”这种藉口。难道美国华人就应该因为是同胞就得把全中國的瘫痪都养起来?今天的中國名人桑兰,加上招摇比桑兰更富有的黄健,要不要把中國那数不清的、远比他们贫困的人们,尤其是瘫痪的,全管起来?要不要把黄健那号称祖上留下来的北京四合院,腾出来给那些看不起病的瘫痪孩子们?   桑兰黄健,不仅是以怨报德,而且他们的思维逻辑,更是荒谬到天边了!   另外,黄健在博客上对监护人的谩骂口气,更可用地痞流氓来形容:“臭不要脸,但是别这么臭不要脸,你会写是吧?你是弱者是吧?”“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胸罩,你XX你什么行为,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你干的是人事么?”“谢晓虹你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好,让桑兰一个弱小的幼女和她父母和你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生活在一个环境内,你儿子用这种色X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丫流氓横行?牛X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   我真不知道在今天的中國,泼妇这么骂街人们听不听得下去。而能写成文字,撒在网上,天呢!桑兰嫁给这么一个低劣的家伙,而且跟这种品行的人一起,对帮助过自己的人开血盆大口,这不仅让人怀疑她的智商,简直让人质疑她本人的品行。黄健称摔伤时的桑兰是“幼女”。到底是17岁的桑兰是“幼女”(不懂得不可以让男人给洗澡),还是黄健是个完全没教养的“幼男”?所以才有这种不像成人的言行?   第六,海明的炒作。   但即使黄健和桑兰的心态有残疾,如果没有海明这个纽约华人律师,事情也不会闹成这样。这位桑兰的代理律师才更是一个值得中國人和海外华人好好关注的典型案例。炒作手段之低劣自不必说,其展示的那种带着典型的“非正常社会”教育出来的“非文明人”的思维方式,才更可怕。   他以前就这么炒作过,曾代理纽约开美容店的女老板等,状告美国电视CNN所谓“辱华”事件,索赔13亿美元!理由是他们代表13亿中國人,要CNN赔偿每人一美元。当时就有很多中國人抗议,他们根本没有授权,凭什么就被海明们强行“代表”了?   但案子根本没开庭,海明就撤案了。理由是CNN来信“道歉”了。事实上,CNN的回信,说对其评论在中國人中引起争议表示遗憾(regret)。新闻媒体的律师发出的这种例行公事的信,简直和路边的垃圾桶一样多。即使表示抱歉,也是指他们的评论“在中國人中引起争论”一事,而不是CNN的言论本身。海明当然明白这种信的性质。但因为他早就清楚这个官司根本不可能打赢,甚至都到不了开庭那一步。所以有CNN这封信,就马上借“台阶”撤案了(不要那巨额13亿了),反正代理13亿中國人告美国媒体,已被广泛报导,海明已“出名”了。   有细心人从网上查到海明代理状告CNN的卷宗资料(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案件名录),其中明白显示,海明代理案子的索赔额是999.9万美元,根本不是海明在媒体上渲染的13亿美元。为什么在数字上造假?因为按纽约法律,这类案件的最高索赔限额是一千万美元。这位细心人评论说,“身为律师的海明居然造假,将索赔金额放大130倍,忽悠中國民众。”如此作为,是什么品德?如此律师,谁敢信赖?   海明网页还刊有他的一组业务照,文字说明是“审讯高盛集团副总裁”。海明不是美国警察,他怎么有权“审讯”他人?还有照片下面说是“美国国会为海明颁奖”。是国会哪个机构颁奖?是什么奖?这些都明显给人夸大其辞、甚至唬人的感觉。   这次海明夸口说,为桑兰组织了有华裔、犹太裔、日尔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及非洲裔律师的“联合国军团”来打这场官司。这种漫天“海口”不知还能不能唬住中國人,敢在海外华人世界如此咋呼,实在有胆。   这种“忽悠”做法,也遭到被告刘、谢夫妇的律师莫虎(曾任纽约警察局副局长)的批评,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美国做了35年律师,还从未见过律师拿着诉讼站在法庭的门口给新闻记者拍照,这到底是为桑兰打官司还是为海明打官司?到底是争取谁的利益?”   了解美国诉讼程序的莫虎律师还指出,“在美国付350美金都可以去法院登记”,并举例说,当年海明代理告CNN索赔13亿轰动一时,但三个月就撤诉,只花了350美金就制造了免费广告。   由此可见,这次桑兰索赔“18亿”,很可能就是海明律师的主意,因他已经这样“玩过”。有专家预测,桑兰案也可能同样结局,等炒到一定程度,海明就会找“台阶”撤案。18亿跟13亿一样,都是用来炒作的“胖大海”,使海明膨胀出虚名。但这个虚名,通过这次案件,从海内外华人的反映来看,绝不是“美名”。   结语:   从上述六点可以预测,这个案子不会打赢,而且在美国打这种官司,拖个五年八年也是它。到时候拿不到钱,那个黄健还会继续做桑兰的丈夫吗?到时候如果黄健一走了之,海明或许还可以继续再去忽悠其他中國人(反正初来乍到美国的新移民很多),最后损失最惨重的是桑兰。   桑兰本来作为一个17岁被意外摔成瘫痪的女孩子,十分赢得人们的惋惜、同情。再加上她摔在了美国,美国媒体给予了巨大的关注、报导,使桑兰事件成为全美的新闻,为此纽约新年的著名落灯仪式都让桑兰去开启。这是无数美国名人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它展示了美国人民的一片同情、一腔爱心。   桑兰摔残这个悲剧,由于是摔在美国这个特殊原因,得到了美、中两国超出一般的媒体关注,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个完全由于主办机构的失误而摔残的北京奥运独舞演员刘岩所望尘莫及的)。因为那些关注,使桑兰成为名人,这样,那个因身体残疾而很难工作的女孩子,就可以通过她的名人身份,主持电视节目,做慈善大使等仅需要名声就可做的工作,既有了生活保障,更可以使她在虽然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仍活出一个有意义、有尊严的人生。   而这场官司一打,桑兰形象严重受损。人生是残酷的,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历史将不给你机会去弥补这种重大损失。且不说桑兰的官司打不赢,拿不到实质的金钱利益,即使能打出来养活她一辈子的钱,她的形象也和昨日是两重天了。   没有了那个惹世人怜爱的、靠个人奋斗而生存的美好形象,桑兰的价值也会和昨日完全不同。更可怕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中,桑兰明显还是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才可能更顺利地生活下去,她如此对待自己监护人的做法,那以后谁还敢帮她呢?帮不到她所期待的程度,反倒成了被她血盆大口诉讼的对象。只恐怕太多的人会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对那些想帮助别人的中國人所起到的负面作用到底有多大,实在很难预测。   网上有人把桑兰比成南京的徐老太(她摔倒被人扶起送到医院,反咬一口,说是帮助者的责任,要人家付医疗费)。好在目前这个案子还没见到美国媒体多少报导,否则,桑兰这个得到美国高度关注、同情的女孩子,这么翻脸恶告美国,指控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她,尤其是那些“打土豪、分田地”思维的疯话被报导出去,就不仅仅是损害她自己的名誉,而是丢中國人的脸了。难怪网上有人愤怒地调侃:“支持桑兰,让中國人这三个字臭遍全世界!”   到那个时候,桑兰就等于是被丈夫加律师“毁容”了,从清纯美丽的、令人同情的身残女孩,变成世俗的、令人反感的心残丑妇。当然,今年桑兰已经是30岁的女人,即使对法律统统无知,即使以最基本的健康、正向的心理去思考这件事,尤其是在对待监护人的事情上,也不会恶搞到这种地步。所以她本人在这个“毁容”事件中是负有相当责任的。   桑兰黄健打这个官司,如果不撤诉,打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起诉的时候大概只是想着,反正打不赢不付钱,但大概没想到,输了的话,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无理取闹、故意骚扰被告的话,还会强行裁决原告支付被告的律师费。否则的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漫天胡告了吗?而且,他们那些指控,尤其是“猥亵”一说,如果没有证据的话,甚至可能被反告诽谤。   桑兰黄健这次起诉,还没开庭,人们就用常识裁决了:在美国的华人,从网上评论来看,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几乎一面倒不站在桑兰一边。而在中國的一个门户网路上,几千人投票,70%说桑兰打官司是“搞笑”,选择“同情”的不到20%。   这个事件到目前来看,原告一方,从当事人到律师,全都已经在舆论形象上受挫,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桑兰。因为这之前,她是有名声,有形象的。这次等于是她在美国又重重地摔了一跤,这次摔伤的程度,虽然没法和身体致残相比,但要恢复恐怕也有相当难度了。   桑兰最近在北京公开表示,“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只怕她要“惜”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作者: 曹长青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19.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时事点评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闲聊中国人的吹牛 (2) 长歌当哭祭柏杨 (7) 这才真正符合中国人的根本利益 (0) 谈谈“中国人的白日梦” (0) 谁在扰乱中国人的视线和思维 (0) 西班牙大火烧出来的疑问:中国人与西班牙人比“购买力” (1) 老外比中国人更讲诚信吗 (0) 美国人,中国人 (0) 绑架不要紧,只要主义假 (0) 细说中国人——大实话与虚伪性格 (0) 浮躁迷失的中国人 (0) 是谁愚弄了咱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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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俄学者:中国或象苏联重复解体命运

如果中共重犯苏共错误,在贪污腐败、镇压异议人士和民族政策等方面步苏联后尘,中国也将解体。但也有俄国学者强调俄罗斯应学习中国经验。 *民族问题讨论会* 最近在北京结束了一场题为 的讨论会。会议参加者是俄罗斯和中国有官方背景的学者。俄罗斯波罗的海新闻网从北京报导说,两国学者针对解决民族矛盾、民族认同等议题交换了看法。 *吸取苏联教训* 著名记者和政论家舍甫琴柯等俄国学者在会议上批判了苏联民族政策。舍甫琴柯警告说,中国可能解体重复苏联命运。 分别在俄国官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主持政论节目的舍甫琴柯认为,两个原因导致苏联解体。一是苏联共产党的贪污腐败;二是迫害异议人士,把批评声音当成外国敌对势力针对苏联的阴谋。中国在新疆、针对达赖喇嘛的做法同样使用苏联式的处理手段。他建议中国吸取苏联教训,否则中国的统一将不会永恒。 *从俄罗斯角度看中国* 俄罗斯独立政治评论人士帕德拉比涅克说,从俄罗斯角度看中国,一方面中国日益强大,但另一方面中国确实更象苏联。他举例说,除了在新疆和西藏问题上中国的思维方式象苏联外,对待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反应中国同苏联完全相同。 帕德拉比涅克说:“中国外交部表示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犯罪分子,这同苏联当年批判挪威诺奖委员会授奖给萨哈罗夫完全一样。” *苏联忽视民生 中国牺牲工人利益* 帕德拉比涅克说,苏联当年忽视民生,经济建设牺牲民众利益。中国今天的经济增长同样建立在牺牲工人利益的基础上。 他说:“全世界都在惊叹中国经济,但这首先是由于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廉价劳动力资源是极权专制统治的自然结果。在专制体制下,人们无法组建工会和社会组织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只能受到剥削。” *另有学者呼吁俄学习中国经验* 但作为克里姆林宫智囊的俄罗斯著名政治学者帕甫洛夫斯基在讨论会上说,在加强中央集权,建设所谓的“主权民主”领域,俄罗斯应走中国道路,学习中国经验。 这次讨论会是为9月份在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将召开的世界政治论坛分组会议做准备并确定具体讨论议题。预计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将参加9月份的会议。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55) 2011年 5月 18日 观测者 错误的民族政策,极端腐败的政府,不重视人民的价值。中国解体的机会随着时间越来越高。 2011年 5月 18日 1966 (中国) 我是个普通的中国人。想要分裂国家,先踩过我的尸体。不然我就踩过你的尸体。 2011年 5月 18日 6691 (china) 为什么要踩过您的尸体呢? 我会跳过或者绕过你的尸体! 什么思维! 您的脑子真够简单…. 2011年 5月 18日 6691 (china) 为什么要踩过您的尸体呢? 我会跳过或者绕过你的尸体! 什么思维! 您的脑子真够简单…. 2011年 5月 18日 1966他爹 (中国大陆) 逆子,滚回去! 2011年 5月 18日 拿钱发帖死全家 (天朝北京—-不怕死胡同) 我倒是觉得中国历代以来,只有分的时候才是文化,文明最发展的时期。 两口子如果没有爱的话那就只有分开的好,合在一起勉强过日子,估计早晚要出人命的。 2011年 5月 18日 有道理 (華民國) 看看在這裡罵中共的人, 心裡想啥; 就知道舍甫琴科講得有道哩 !! 中共任令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把大部分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短時間類內一次收入口袋; 百姓揹著未來2-30年的房子,車子貸款及苛捐雜稅,無休賣命工作!!又有 愚昧自欺欺人的少數民族政策; 不僅是少數民族不服; 多數民族更不樂 , 兩者都是共黨愚政蠢官管理下的 受害者!!!! 更糟的是, 還在堅持一黨專制, 封鎖人民聽,看,講…的自由及管道 !! 最後, 看是中國人民覺醒力量大, 還是解放軍維穩效忠強! 2011年 5月 18日 中国人 (中国) 前苏联的经验值得吸取。 2011年 5月 18日 EXIII (中国) 我们需要的是在和平年代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而不是要人民为其牺牲的国家,如果这个国家已经变成后者,那不如不要 2011年 5月 18日 EXIII (中国) 我们需要的是在和平年代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而不是要人民为其牺牲的国家,如果这个国家已经变成后者,那不如不要 2011年 5月 18日 ogg 因为中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反人类的事,所以要迫害异议人士,为了要掩盖人性的丑恶。他不要迫害异议人士,他就没法活,这是他自作孽不可活,这个道理不懂?这样就是一个往复的死循环 2011年 5月 18日 “1966”是个傻B (中国) 傻B, 国家分裂关你屁事?你他妈的先关心关心自己的同胞吧。国家分裂总是从内部开始的,你他妈的把老百姓的人心都弄散了,还谈个屁。猪生出来的党狗。 2011年 5月 18日 “1966”是个傻B (中国) 傻B, 国家分裂关你屁事?你他妈的先关心关心自己的同胞吧。国家分裂总是从内部开始的,你他妈的把老百姓的人心都弄散了,还谈个屁。猪生出来的党狗。 2011年 5月 18日 operaman 混淆国家与政府这两个概念是五毛的惯用手法 2011年 5月 18日 分了好 (中国) 苏联老大哥都解体了,中共还捧着马列邪魔的衣钵不放,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带着花岗岩的头脑,一条道走到黑,最终自取灭亡。 2011年 5月 18日 分了好 (中国) 苏联老大哥都解体了,中共还捧着马列邪魔的衣钵不放,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带着花岗岩的头脑,一条道走到黑,最终自取灭亡。 2011年 5月 18日 怜悯拯救中国人 …为 江天勇, 杨恒均, 高智晟, 冉云飞, 守望教会, 李铁, 刘晓波 祷 告 (稳定压倒一切::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中国外交部表示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犯罪分子,这同苏联当年批判挪威诺奖委员会授奖给萨哈罗夫完全一样。” “苏联忽视民生 中国牺牲工人利益” 帕德拉比涅克说,苏联当年忽视民生,经济建设牺牲民众利益。中国今天的经济增长同样建立在牺牲工人利益的基础上。 他说:“全世界都在惊叹中国经济,但这首先是由于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廉价劳动力资源是极权专制统治的自然结果。在专制体制下,人们无法组建工会和社会组织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只能受到剥削。”…….. 2011年 5月 18日 维吾尔 共产主义者。说谎也是理直气壮,新闻联播就这样。到目前为止如果可以在宪法保护的自由言论下让任何一位维吾尔人表达对暴力打砸抢的看法,他们都会真心祝愿真正的民族团结,但是为什么就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呢?暗中约定?有证据吗?有证据证明是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干的吗?有证据是热比娅女士干的吗?也没有人说过一切資源,成果,都應由維族支配享用 ,漢人無權開採等等。五毛,愤青们醒醒吧。做个有良心的汉族人。做个能传承汉文化的使者吧。 2011年 5月 18日 维吾尔 可以说在维吾尔地区的独立倾向反而是由中共所逼。不要不相信,从小父母对我们的教育是要遵纪守法和爱国,但是长大后慢慢了解现实社会后,我们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不再迷信父母和新闻联播,才有了对独立自主,自我掌握命运的独立意识。这正是中共所谓民族自治政策所逼。都说有优惠政策,其实这些都是和宪法法律一样写在纸上的,在维吾尔地区包括汉族必须遵照自治区党委的随性的政策文件而非宪法法律去生活。 2011年 5月 18日 “我为何眼中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的儿子找不到了” (稳定压倒一切::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错误的民族政策,极端腐败的政府,不重视人民的价值…:“全世界都在惊叹中国经济,但这首先是由于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廉价劳动力资源是极权专制统治的自然结果。在专制体制下,人们无法组建工会和社会组织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只能受到剥削。” 2011年 5月 18日 菊花台 (EUROPE)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中共当局走向垮台解体也必将是历史的必然。中共近几十年来的崛起强大是世界共产专制政权的强弩之末和回光返照,跟前苏联同样面临着空前严重的专制腐败,所不同的是前苏联表现在唯军事、忽视民生而中共表现在唯经济、忽视民生,但他们终究会殊途同归:走向最终的垮台和衰亡。当然,美国等西方民主世界、国际社会从中所起的作用及大小将关系到专制中共当局的寿命时间。 2011年 5月 18日 维吾尔 学中共?不可能,从89年解体的苏联,一直到现在所有独立的共和国,俄罗斯,哈萨克,乌兹别可,东欧国家现在只是暂时还是由在苏共影响下的领导把持着位置,也就是说有苏共的残余,然而再过3,4年,我想后苏共时期的影响力将几乎为零,新一代在民主自由人权为主流的影响下成长的年轻人将会主政,那时共产主义的更多暴行将会相继曝光。时间将证明一切,虽然现在我们暂时还很弱小。 2011年 5月 18日 维吾尔 很多人,包括共匪,五毛,愤青们总是不深层次研究问题。在维吾尔地区每年发生的抗暴时间,近的,97年2月的街区足球联赛(可追溯到96年8月伊宁市第七中学学生自发组织的足球比赛),2009年7月广东群殴事件引发的要求关注维吾尔民生问题的大学生示威事件等等,都是和平的游街,静坐等中学生,大学生组织参加的游行示威活动,但是中共无视这些诉求和请愿直接动用全副武装的国家机器镇压引起更深层次的大规模抗暴事件。 2011年 5月 18日 维吾尔 维吾尔人以及各突厥民族是将宗教伊斯兰和各自的文化习俗联系的最紧密的一个民族。在保持自己民族习俗传统的基础上接受的伊斯兰教,因此可以说是属于温和派中的温和派。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keep the essence,goes the dregs。但是由于直到现在不能自主,因此共匪在民族习俗传统方面不能下手的情况下利用伊斯兰教来镇压和残虐维吾尔人。 2011年 5月 18日 神话 中共贪污腐败,镇压异议人士等和前苏联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中共反动政治集团内部,没有像戈尔巴乔夫,叶利钦这样的有正义的有识之士.这种人一旦冒出,就会被整肃.从彭德怀到胡耀邦,赵紫阳等都难逃厄运.现在中共已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当官的一起混何乐而不为呢?”为人民某利益”已经不要再利用了. 2011年 5月 18日 3 (c) 中国还是解体了好,还是解体了对老百姓好一点。 说中国统一强大的中国人都是大傻蛋, 只有对老百姓好才是真的好。 欧洲的国家地理面积很小,却很富裕,中国解体吧!!! 共产党请你滚蛋吧。 2011年 5月 18日 西瓜 (熟透了) 自然要炸开。 国家不堪了,自然要崩溃。 2011年 5月 18日 民为重社稷次之,只要人民能得到民主自由,解体就解体吧,谁稀罕中共法西斯政权。 2011年 5月 18日 民为重社稷次之,只要人民能得到民主自由,解体就解体吧,谁稀罕中共法西斯政权。 2011年 5月 18日 anti-AAA (中国) 楼上的,分裂国家的始作俑者正是中共自身。你想被共产党踩尸体,还是踩共产党的尸体? 2011年 5月 18日 中国或象苏联重复解体命运??? 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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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财经》读者日答网友问

编者按:此文为贺卫方教授参加新浪《微访谈》节目的谈话记录,讨论主题是“市场与法治的关系”。          各位网友好!我很荣幸,能够参加这个方式独特的读者日。我虽然不大懂经济和财政,但是《财经》杂志却是自己很喜欢的刊物,也算是刊物的一个老作者了。财经的一个一以贯之的特色就是关注法治。很高兴,能够与王建勋教授一起。假如敏感问题,建议大家多问他。呵呵。          @尹朝辉:向@贺卫方 提问:在当下社会文化下,单独的以经济、法治可以支撑(诠释)吗?          答:当然不能仅靠经济法治支撑社会。这也是为什么要推动市民社会的建设。需要建立在利益和观念至上的多元化社会结构,需要良好的社会阶层或行业互动,需要道德水顺的普遍提升,需要政治家的责任感,很重要的是,需要保障信仰自由。无论是道德提升,还是良好的社会秩序,宗教所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          @郑华建律师:向@贺卫方 提问:贺卫方教授,你是我最尊敬的法学大家之一,请问,你对中国律师制度的前景怎么看?          答:唉,怎么说呢?我总体还是乐观的。我们前一两代人所憧憬的通过激烈革命改变社会的梦想已经破灭,我们知道,社会问题的解决是急不得的。甚至,我们也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人类社会不大可能完全消灭弊端。至于前景,取决于每个人的努力。我们爱这个国,像普陀山的那只鹦鹉所说:常居此山,不忍见耳。          @韩科2011:向@贺卫方 提问:您好,贺老师,您有无想到李庄案会发生检察院撤诉一事?这个案子检察院虽撤诉,但尚未最终结案,在法律上最终会怎样处理这个案子呢?          答:虽然撤诉也是一个选项,但是,老实说,我没有预料到。在这种情况下,假如重庆方面再搞出一些声响来,那么他们真的属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了。所以,我预计事情已经完结。          @王科力:向@法律人王建勋 @贺卫方 提问:两位老师好,李庄案第二季中,律师群体,法学届、媒体界的相互扶持,跟重庆方面的妥协相比,哪一点给您印象更深?您对律协和司法管理部门的沉默有什么看法?谢谢!          答:还是前者即法律人与公众联合起来,一起怒吼,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律协中不少成员私下都非常关注,但是碍于体制,他们无法发声。至于司法部,不说也罢。          @惠和:向@贺卫方 提问:沉默的大多数可能成为台上各方的道具,也可能在关键时点上显现其本性。请问贺教授,您认为该如何让他们成为积极的力量?如果有一天他们再次陷于狂热,我们将何以自处?          答:法律人不大愿意回答假设问题。如果国人一定要选择走那样的道路,那又有什么办法?          @骑士与诗人: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民众并不主动意识自己权利,即如我南方老家是开放的前沿了,但农村民众比不自知自觉,诸如选举权利,例如村委、县和镇人大代表等,于民众而言都是“当官的事”或“XX有人”……。您看在现行制度下,如何推动、帮助形成制度性的民众权利辅导机制?          答:关键是推动民主的次序有些错误。应该先从全国层面,例如全国人大真搞民主,给国民作出示范。假如候选人都是内定,甚至人大也不起多少作用,那么就难以怪罪国民政治冷漠。          @RPWI:向@贺卫方 提问:贺教授您好!我想问的问题是,在一个充斥着小便宜、小利益、小团体心理的类似“搬雷峰塔石头的百姓”的中国特色的“群氓”市场中,法治如何才能应对这种“群体犯罪”的不断发生呢?          答:我理解,这种情形的根源是产权制度出了问题,另外,保障私有产权的法律粗疏,解释混乱,执行不力,也都是让人们养成公共财产甚至私有财产都可以捞一把的心理之根源。          @此用户已禁止登录:对 @贺卫方 @法律人王建勋 提问:法治的核心是什么?          答:法治的核心是限制权力,尤其是政府的权力。通过权力分立、地方自治以及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实现这一目标。          @理性地主婆: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您好,您认为中国司法改革最主要的力量应该来自于哪一个群体?是所谓的法律共同体还是更具体点的某些群体?或者是法律群体之外的力量呢?谢谢!          答:我总觉得没有最主要的,你说的这些都重要。          @后座议员:向@贺卫方 提问:请问贺老师,在现有体制下,要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有多大的可能性?          答:政治体制不改,很难。          @多看几本书:向@贺卫方 提问:市场的开放使中国人有机会出国,法治的现状使有能力的人选择出国,说白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感觉得到朝不保夕,所以选择逃离,不知道贺老师觉得,要多久中国的法制建设才能让百姓感到安全。          答:还是要看到好的一面。我认识的一些法学界的朋友近年来陆续回国,参与到国内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中。          @杨应昊:向@贺卫方 提问:市场离不开法制,但是又必须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您认为中国市场的信用体系欠缺问题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针对市场信用的法律体系应怎样建立?我们缺少什么?          答:兹事体大。可以参考英国近代化早期如何通过普通法和衡平法来确保信用制度。当然,就近考察香港的相关法律制度也是一个捷径。          @咸云野鹤:向@法律人王建勋 @贺卫方 提问:二位老师好,在当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情况下,许多时候法治与市场的关系很复杂,如何既不破坏市场原有的自主性,,又能维护司法的独立与公正?谢谢。          答:这两者这是唇齿相依的东西呢。          @我的cpu我做主:向@贺卫方 @法律人王建勋提问:我觉得市场与法治的关系,可以用某横幅来形容“律师与金钱是什么关系”。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如何证明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有效的,公正的呢?是按照功利主义 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吗?          答:好一个横幅哥!不过,问题不那么简单。法治在晚近的发展已经在理论上有不同于功利主义的共识。那就是,如果从功利角度有利,但是违反更高的自然法,也不具有正当性的。          @大刚无敌: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您好。从英美的历史看其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有序快速发展都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请问贺老师,利益、权利或许有一天会屈服于法治。但面对中国人讲究模糊美、讲人情关系的文化基因、观念意识,法治之路是不是显得更加艰难?该如何去走?谢谢。          答:模糊的语言、人情关系的确是问题。但是,白话文的发育已经减少了固有语言的模糊特色,城市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也促进了人群的陌生化。          @正负极2011: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我觉得司法改革的进程这些年过于缓慢,是不是因为法律人学者抗争不够?或者是力量分散?我觉得司法改革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是不是得尽可能的团结起来呼吁司法改革?不改革,祖国没有明天!          答:正在团结中。格外重要的是,体制内外和法圈内外之间的互动和联合。          @ju理想国: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我很尊敬您,我认为经济会决定一国政治文化乃至法治的进程,就如同文艺复兴会率先在意大利兴起一样,请教您如何看待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进程的关系?          答:社会发展的过程,有时候是经济起主导作用,有时却是法律或观念起主导作用。          @苍蝇屠宰场:向@贺卫方 提问:你好 贺老师 孔庆东在节目里说你是汉奸。你怎么看?          答:坏的批评甚至谩骂总是提高了对方的声誉。          @大汉长安少年: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我看您经常说民主和政体改革,请问原动力是什么?          答:民主意识的觉醒,制度建设提供的愈来愈大的空间,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形成,还有开放,外部世界的景观。          @寒清子C-ute:向@贺卫方 @法律人王建勋问:请问两位老师如何看待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与法治的关系?记得有种比较极端的观点,中国民主化的前提是基督化,福音化?请问两位老师如何看这种观点?          答:我不打赞成那种基督教宪政主义。对于法律人而言,世俗的许多因素值得我们去发掘和培育。把凯撒的给凯撒,把上帝的给上帝。          @尘晖:对 @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您什么时候能再回重庆啊,不管是到西政,或者是其他学校、单位?          答:哎呀,我怎么能够回得去呢?很想念……          @灰机起灰啦:对 @贺卫方 @法律人王建勋 @罗昌平提问:当下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是法律对市场的监管不够么?但另一方面有时又觉得公权力在生活中无孔不入。          答: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脉动乐园:向@贺卫方 提问:政府职能部门在依法监管市场行为时,法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因此寻租空间也大,立法和执法部门应如何更好地约束自由裁量权?          答:问题的症结之一是,涉及到行政事项,行政本身制定的规则常与上位法律冲突,而且法院裁判时只能依据这类无法之法。          @气定爷:向@贺卫方 提问:贺卫方老师,您好!在司法不独立的国家,尤其是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地,出现了地方政府勾结检察院、法院,粗暴干涉法律程序的情况。法律似乎不仅无法保护弱者,还成为了助纣为虐的工具。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答:让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完全独立于地方,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          @青帝一梦:向@贺卫方 提问:贺老师您好,一个社会通过教育,使民众树立法治信仰和观念,之后逐步进入公民社会,这样发展通常比较平稳。而由民众自发的领悟,而政府不去宣传法治观念,最后认知参差不齐,结果一般是专制倒台,但却混乱。但今天有关部门好像更热衷于精忠报党的教育而不关心法治教育,怎么办?          答:你把问题的症结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类似的问题还有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打压,转过来又拿社会一盘散沙来恐吓改革的倡导者,或者自己吓唬自己。          回复@starhub:老实说,1949年之后的舆论环境很难接纳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如果说今天司法建设的路向,我认为不必拘泥于英美或欧陆,重要的是要独立,司法人员高素质,中立,裁判说理,程序公开透明,在决策审慎与判决稳定间的合理平衡。 //@starhub:贺老师,微访谈里您没回答我的问题。您是比较法方面……          回复@老食和尚:六十年来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反宗教的。但国家学说里又难以找到足以慰藉心灵、抑制丑恶、鼓舞善良的内容。其实,你说的这个问题在吾国也算得上是一个古老难题了。 //@老食和尚:贺先生的解答真好.俺想请教先生你一问题,(现在叫兽太多,就请原谅我称呼你为先生.)我一直认为宗教和信仰是推……     不是纸上谈兵,是人类经验。与你说的相反,腐败往往来自不独立。独立才有清楚的责任划分,才能激励法官追求正义。独立配合以严格的问责制度,加上权力制衡和国民监督,至少减少许多腐败。//@和蔼老虎猫:这些学者就懂得纸上谈兵。看热闹不怕乱子大。目前中国司法如果独立,只能增添一个新的腐败平台。          通过渐次的独立赢得渐次增长的司法公信力,政治也可以在动态中变革。制度是由各种细节构造的,局部的变化一定会影响到整体。//@和蔼老虎猫:所以说一党执政体制,你根本搞不了司法独立!就是搞了也是增添混乱。司法独立是皮毛,一党执政是根本,你说了皮毛,不说根本,我当然认为司法独立是隔靴擦痒了。          我担心的是,如果我们这一代不去呼吁和推动所谓潜移默化就成了不移不化,下一代依旧无望。水到渠成,你要供水啊。//@和蔼老虎猫:回复@贺卫方:渐次那就是慢慢来,或者是潜移默化,我看早着呢。20年内不要轻谈。那时候我们退出了。下一代搞去了,对于我们没有意义了。水到渠成时不用你呼吁就来了。   进入 贺卫方 的专栏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思想库 > 学者文库 > 法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0375.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贺卫方:《财经》读者日答网友问 贺卫方:律师与正义 贺卫方: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贺卫方: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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