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武汉45万餐饮从业者谈判实现最低工资上浮30%

武汉市餐行业首创中国第一个员工集体与雇主协商工资待遇,达成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最低工资上浮30%,近45万员工工资今年的涨幅不低于9%。 武汉市餐饮行业劳资双方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体协商,4月23号签订了《武汉市餐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今年近45万餐饮业员工工资的涨幅不低于9%。这是截至目前,中国大陆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广州日报》星期二的报道说,这项合同的达成,在全中国创立了集体协商的榜样。 《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10类主要工种划出了最低工资标准, 将全行业最低工资工种的底线提高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中心城区餐厅服务员每月最低工资为1222元。 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不能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集体合同还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福利、职工保险做出了具体规定。 海外网络杂志“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就此指出,目前中国各地的工人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集体谈判争取自己的权益: “从去年夏天起,中国工人为了自己的权益和厂方、资方的谈判逐渐逐渐地高涨。工人他们自己组织起来和资方谈判。这不止是武汉一家,重庆出租车司机的罢工、深圳的出租车司机罢工都是有他们自己组织谈判团跟资方谈判。现在工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逐渐高涨,这是一个趋向。就是因为物价上涨太高,搞得人们不能生活。上个月底上海的罢工,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现在是用经济利益?维护工人的权利,这个已经在全国慢慢走上普遍了。”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表示,在《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送到劳动部门审查生效后, 全市餐饮企业应清理企业已签的劳动合同, 落实行业集体合同约定。今年“五一”,武汉餐饮行业职工按照新合同领取了加班工资。 参加武汉市餐饮业集体谈判的劳方首席代表周国华说,这是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谈判,武汉近50万餐饮职工至此有了‘护身符’。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国内最为齐全、保护职工权益最具体的集体合同范本。就中国全国总工会在为工人争取权益方面扮演了人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伍凡先生表示: “总工会是根本不介入,总工会不是工人组织,是共产党监视工人的组织。所以现在工人也不希望他们来, 来也不起作用。他们代表不了工人。他们能替工人争取权利吗?他们是维护共产党的利益、维护政府的利益而不是维护工人的利益。” 《广州日报》的报道还说,代表近45万武汉餐饮业职工的劳方首席代表周国华说,从第一次协商到正式文本签订,时间不到50天。但他们为此准备了整整两年。走访了100家餐饮企业,完成600份调查问卷。今年2月,劳资双方各选出9名谈判代表,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武汉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表示,协商不易,落实更难。武汉的这种劳资集体谈判模式实效如何?究竟能走多远?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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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茉莉花革命发起者: 无辜公民被武汉警方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网友实名 …

茉莉花一直在行动:揭露高层黑幕,关注中国人权,声讨暴力 拆迁 ,呼吁公平正义,捍卫信仰自由,维护工人权益等等。请关注我们的左右栏目; 5.每周二北京时间上午8点发布散步公告(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6.我们将把散步地点逐渐扩大到全国各个地级市、县级市, … 无辜 公民 被武汉警方 强制 送入精神病院,网友实名呼吁围观. 我倡议:2011年5月7日至8日,全国人民都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呼唤:“徐-武!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此次活动,参加者费用原则上实行AA制,各地各人自主于7日下午2点前赶到目的地:武钢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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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访民逃离精神病院被抓 记者密探“疯人院”遭殴打(图,视频)

武汉一名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四年的访民徐武,逃到广州接受采访后,被跟踪而至的公安抓回,而一名报道事件的广州记者在其博客披露,他在武钢一家医院精神科采访时,遭到殴打。当地访民程雪告诉本台,周一曾试图探望徐武,却被禁止出门。 武汉访民徐武逃出精神病院,到广州作医学鉴定,却被武汉公安抓走。上周《南方都市报》以“被关精神科4年,男子逃至广州欲证‘没病’”为题,报道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员工徐武因不满“同工不同酬”状告单位,败诉后曾多次进京申诉,而被关进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四年多,终于在本月19日从医院“越狱”逃出,后南下广州。上周三中午,徐武被至少十名便衣,在南方电视台的大院内强行带走后,再被关入精神病医院。   本周日,武钢集团和公安分局通过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徐武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公安在一份约千字的材料中称,徐武曾在2006年12月到北京“搞爆炸”,而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对此,署名“痴山”的评论人质疑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见过用“炸药配方”实施爆炸行为的?即使苛刻一点,充其量也只能是刑法理论中犯罪预备的雏形,而一些人把扬言“搞炸药,与携带“炸药配方”作为徐武之“罪证”,这些人假如不是无知,在思想道德方面恐怕还存在比徐武更偏执的问题。   记者无法联系到徐武,从南方电视台播出的画面中,听到徐武对记者的表述:“每天吃药,每天吃三次。要是不吃药就用电灯打,电击,就相当于电刑。伙食差得很,比看守所的伙食还要差。”   曾多次因上访被关精神病医院的武汉访民胡国红星期二告诉本台,他也被禁止出门:“二十六、七号之前把我们关了三、四天不让我们出门,后来才知道,说徐武精神病跑了,在广东抓了。前天我老婆程雪也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科想看看徐武,昨天就不让出门。”   程雪告诉记者:她到精神病医院尝试探望徐武。被院方阻止:“徐武现在关在武钢二医院的精神科。他已经被关了四年,在精神病医院,他也是因上访被关的。他跑的时候,就把窗户打开,过后,把钢筋板弯,他就跑出来了。他就直接跑到广州去‘拍案惊奇’(栏目)了。徐武说他没有精神病,他就去做了个检查,别人说他一切正常。武汉公安局穿着便衣把他强行抓回来。”   程雪说,前来采访的南都记者纪许光却遭到精神病医院的保安殴打,记者致电纪许光,询问被打的情况及提供徐武家人的电话,但他不愿多说,叫记者看他的博客:“很多人跟我要。领导的意思是暂时先不要往外说得太多,所以暂时不方便说,乔龙。” 记者:您是不是也被打伤了? 纪许光:网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现在最少转出去有五万贴了。 记者:您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纪许光:我现在回到广州。 记者: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纪许光:看领导,看领导怎么说。因为我本身身体也有点不好,这两天休息一下,吃药调理一下。   记者在新浪微博看到纪许光对被打事件的描述,他于本周日写道,剧痛中完成武汉第二稿:《探秘武钢“疯人院”》。遭保安,保卫部领导威胁殴打的时候,我曾以一个佛教徒的名义大喊:那些因为他坚持上访而将徐武弄进精神病院并关押长达4年之久的人们,你们就不怕报应吗?作为记者,我不该这样;可我也有血有肉。打人者叫嚣:记者算个屁。在这里(精神病院)我说了算。上面不说放,我就是不让你们见。见我被打,武钢几位老职工多次试图把我从围殴中救出,也遭推打。   在博客中还有一段徐武家人在医院外呼喊儿子的视频:“徐武你别害怕,我们上午有人来看你来了,他们不让我们看你,他们说你不在这里,不知道。我问他们关哪里了,徐武关哪里了?他们都说不知道,我们不知道。”   记者致电该医院,医护人员听到徐武,立即挂机。 记者:二院精神科? 医护人员:嗯。 记者:我问一下徐武是不是在你们医院?   在武汉的黑龙江访民侯先生说,将访民关精神病医院的案例,在武汉很多:“发生这样的事很多。我现在就在武汉。很多人没有精神病都被关在那里了。经常关的有几十例,一上访就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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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追问武汉警方六大嫌疑

“电视台内”为何变成“马路上”?“强行掳走”为何变成“带回”?事前曾知会广州警方?“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      “在南方台内抓的人”为何变成“在马路上抓人”?“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手机,将其父亲强行拉下车?警方执行公务为何不敢亮明身份?带回病人是否需要出动6名警察劳师动众?广州警方事前真的知情、有配合吗?既然是“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由于诸多疑点无法自圆其说,对于徐武“飞越疯人院”一案,武汉警方“迟来的回应”遭遇了该案所有知情人士以及网友的“狂轰滥炸”。   昨日,新快报记者根据武汉警方的回应,逐个采访了当事人、当时的现场目击者以及该案的代理律师,此案尚有六大疑点警方无法回避。    疑问1 马路上带回徐武?    南方台:是在我们大院里抓人!   被广大网友认定为“武汉警方官方回应”稿件来源于新华网湖北频道,同时,湖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消息,“请关心徐武案的网友去看该稿”,承认了该稿的“官方身份”。   该文称,“2011年4月19日,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并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   当日,新快报记者也曾赶往事发现场,所谓的“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实际上就是在南方电视台的大院内。   南方台记者气愤地说:“就在我们大院内抓的人,看见我们扛着摄像机来了,他们就跑。武汉警方为何刻意回避是在电视台大院内,还搞个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的地址?”    疑问2 带回治疗还是“强行掳人”?   目击者:手机被抢人被拖出来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是将逃跑的徐武“带回治疗”。   当时和徐武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江一拍则这样描述当时的现场:“当时,我还在跟新快报记者通电话,他们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走了,把我强行拖出来。”而他被抢走的手机,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尚未归还。   新快报记者手上的事发现场监控录像也显示,七八名未出示任何证件的人围着一辆出租车后,将前排江一拍拉下车,将后排与徐武同坐一起的徐父也强行拖下车,徐父不肯下车,还与他们发生了推搡和争执。然后,一左一右从后排上车,让出租车开走。   网友质疑,既然是“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旁边另外一个普通公民的手机,并将徐父强行拉下车吗?    疑问3 协助厂方和医院?   真相:7人中6名是警察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接到报警后,“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将人带回。   然而,昨日,广州警方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透露,27日,前往广州劫人的7名神秘男子中,有6名武汉警察,1名保卫科人员。也就是说,警方占了绝大多数,并非通稿中所说的厂方和医院的代表。   广东律师王云松提出疑问,抓捕一个精神病人,是否需要劳师动众出动6名警察?而谁又有权利出动这么庞大的警力去“协助厂方和医院”去抓一个并不危害社会的人?医院和厂方行驶的是私权力,警方行驶的是公权力,在这个过程中,谁授权给它滥用公权力?   另据事发现场多位目击者透露,抓人的全过程,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穿制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示证件,看见电视台记者一来,撒腿就跑。律师质疑,既然是执行公务,为何不能亮明证件,又为何要逃跑?    疑问4 经广州警方配合?   广州警方:第二天才查清身份   武汉警方称,在电视台内的抓捕行为是“经广州警方的配合”的。   但在事发当日,紧急赶往现场的电视台记者曾经扣留了其中一名掳人者,因其不肯透露身份,记者曾怀疑他们是涉嫌绑架的不法分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街派出所。   当时,派出所方面曾明确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不能确定这帮人是不是武汉警方,还没核查到他们的身份。从下午2时到当晚10时,派出所方面都一直称,“还在核查被扣者身份”。   直至第二天,派出所方面才告知新快报记者,来人确实是武汉警方,被记者扣留下来的那位则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科长全霆。全霆为徐武所在单位的领导,也是徐父口中“与徐武有仇,整徐武的人”。   网友质疑:既然武汉警方表示,抓徐武是“经广州警方配合”的,为什么事发当日广州警方迟迟不能核实来人的身份,而在当日深夜11时12分,由武汉警方专门为此发函确认了全霆的真实身份之后才放人?广州警方事前是真的知情,还是在事发之后“被配合”了?    疑问5 依据《人民警察法》抓人?   律师:警方无法律依据   武汉警方回应称,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前往广州将人带回。   《人民警察法》第14条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则是:“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人民警察法》第14条不能成为警方带走徐武的依据,徐武来广州的目的是进行精神鉴定,以此来重新获取他被剥夺的公民权利,他没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或其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不符合该法律条款,不需要警方采取约束措施。”   她还表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就更加不适用徐武了,因为他有记者和家属的陪同,不属于“走失”,更不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因此,警方前往广州抓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更有激愤的网友提出,“一个正在接受采访,并且有父亲和朋友陪同的人,他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吗?有劳武汉警察从天而降,在不征得其父亲的同意下,强制带走?在这里引用《人民警察法》不妥当。”    疑问6 徐武回武汉住院治疗?   家属却失去了探视权   武汉警方还称,是接徐武回来继续治疗。   “既然是住院治疗,我为什么不能去看我儿子?我天天去、夜里也去,他们为什么都不让我看?大门都不让我进?”徐父前晚看到警方的官方回应之后,气得坐立不安、喘着粗气,“他们撒谎,他们冤枉抹黑我儿子。”徐武从广州被带回已经有5日了,其家属几乎天天在医院楼下仰望着,却一直不能进去探视儿子。医院方甚至两度报警,称在楼下等待看儿子的徐父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医院只对徐武进行治疗,而不是监护人,所以不能限制其亲属探视病人的权利,而父母探视子女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医院所谓的“只能周三探望”的说法不成立。医院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直接违反了《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如果要限制病人家属的探视权,必须要经过家人的同意。对于医院侵犯探视权的行为,黄雪涛表示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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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不让父母探望,不让接触外界也叫“接受治疗”?!   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2011年05月01日 09:44:05  来源: 新华网湖北频道     武钢职工徐武在医院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后逃至广州,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后被武汉警方带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30日,记者从武钢宣传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获悉,徐武4月19日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治疗期间脱离监护外出,厂方及医院在警方配合下,于4月27日在广州将其接回,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今年43岁的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曾因经常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被厂方依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徐武为此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   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亲徐桂斌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依据《刑法》第18条,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间,武钢炼铁厂保留徐武工资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再度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滋事,并伤害北京执法民警,后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记者周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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