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请法院全盘妥善安排肖传国拘役从良后的出路

作者: 祝振强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肖传国雇凶、连接杀害方舟子、方玄昌案,在“神速”被判决后,引起举国哗然——有关部门大概没有想到,他们的一次背后捏估,竟有如此大的反响,有关方面再一次误判、低估了民意与网络正义,在此情形之下,处于“维稳”的考虑,狠狠心拿出肖传国祭祭刀,暂时压制一下舆论声浪,改判个一年半载的,也未可知。 继日前中国科协严厉谴责其麾下的“科学家”肖传国之后,今天传来的消息是,科技部发言人表示:肖传国等人无视国法,蓄意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十分恶劣,自身道德修养严重缺失,应予强烈谴责。 中国科协与科技部对自己属下丑类不护短、不偏袒,在相关法院判决之后挺身而出,是为义举,在当今腐败公然、堂皇行市的今天,实属不易,值得嘉许。尤其难能可贵的是,科技部明确:肖传国已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再次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中国科协和科技部的愤慨、公开言语,是在法院公开宣判肖传国5个半月的拘役之后。这个大耳刮子是煽向的谁,谁的两眼冒金星,谁捂着腐败的半边脸无地自容,就不用我说了吧!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方舟子的重要爆料:法院的判决对肖传国是非常体贴的。为什么是5个半月拘役,而不是6个月?因为6个月就是有期徒刑了,而《教师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取消教师资格。所以法院体贴地要为肖保留教师资格,让他出狱后继续当教授。不过,肖的行医执照会依法吊销,出狱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至少让他少祸害患者两年半。 我现在有点杞人忧天的是:法院对中国科技天才肖传国宠爱、关爱、体贴、照顾有加,煞费苦心地判处其5个半月的拘役而非6个月,勉强为其保住了教师的教席,可科技部明确说了,肖传国的首席科学家没有了,帽子被摘掉了,让肖传国当个解疑释惑的大本教师,他干吗?再者,按照方舟子的说法,肖传国的行医执照依法吊销了,两年半以后才能继续申请——声名狼藉、状若过街老鼠的这个人,即便申请到了行医资格,还会否有人去给他的行骗捧场、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个的确需要打个很大的问号。 果若如此,也就是说,法院为肖传国煞费苦心安排的出路,已然被截至目前中国科协、科技部的出手堵死了。中国老话讲:帮人帮到底;一个好汉三个帮,帮来帮去四人帮;患难之中见法院真情。基于此,窃以为,法院应该另起炉灶,为肖传国想办法、谋出路、勾画前景、前途。或按照既往的思路、方案继续深入,比如宣判他无罪释放,或者追究迫害他的注入方舟子的法律责任;再或者,让肖传国突患致命疾病,来个缓兵之计,中国糟糕的恶劣之事如此多如牛毛,缓来缓去就没人关注了。这个时候,肖传国岂能不安度劫难,再如鱼得水?就比如湖北的一名以抢笔闻名者,笔也抢了,公众也哗然了,舆论也谴责了,可现在还不是该怎么着还怎么着?还不是皮毛未损?这起码让人懂得了一个浅显又简单的道理:边疆的泉水清又纯,北京和武汉心连心——手心手背都是肉,十个指头连着娘的心。这包括人脉上的、人事上的、勾连上的、太子太后上的等等。 当然,智慧、权重、牛比哄哄说一不二如一些无良无德法院者,方略招数办法阴招损招怪招坏招多了去了,用不着我在这里参谋。事情的发展、结局究竟如何,大家且骑驴看账本走着瞧他们。 (附录方舟子微薄一则:肖传国的父亲是赤壁市原政法委书记,弟弟是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肖传国本人在美国有刑事犯罪记录,许立春曾因为破坏通讯设备罪和故意伤害罪两度被判刑,康拥军曾经因为盗窃罪三次被判刑。这些人都有丰富的反刑侦经验,对这个由公安部督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案,岂能如此草草结案?10月10日 13:48 来自新浪微博)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祝振强的最新更新: 刚强与柔弱:来自挪威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 2010-10-12 14:08 / 评论数( 1 ) 网络上的“道路以目”是玩深沉还是犯结巴 / 2010-10-09 14:55 / 评论数( 4 ) 温家宝谈政治改革何以多在境外喊话 / 2010-10-07 21:50 / 评论数( 8 ) 国际足联开除中国你说冤不冤 / 2010-10-03 22:38 / 评论数( 3 ) 朝鲜开大会:录播的立牌坊仪式几多看点 / 2010-09-28 20:09 / 评论数(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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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冯军向最高法院起诉大厂县政府要求征地补偿

行政起诉书 原告:冯军,男,1966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二里半村。 原告:王月新,女,1967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同冯军,系冯军之妻。 原告:冯伟楠,女,1995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同冯军,系冯军之女。 原告:王瑞红,女, 1945年6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同冯军,系冯军之母亲。 被告: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杨连华(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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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湖南杨金柱律师呼吁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辞职被省司法厅警告

湖南杨金柱律师呼吁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辞职被省司法厅警告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panoramio.com/photo/18853875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沈愚 湖南省律师杨金柱昨日(9月29日)在博客上发出文章,对重庆打黑案的嫌疑人樊奇杭死刑复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与裁定不满,指最高法院不走法律程序,“草菅人命,制造冤案”,他“敦请”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辞职。 在最高法院的公开信中,杨金柱律师历数樊奇杭死刑复核案中,最高法院的不合程序,逾越法律的作为。 朱明勇律师于2010年7月16日用特快专递将樊奇杭死刑复核辩护词和樊奇杭在重庆铁山坪看守所受到严重刑讯逼供的证据视频资料,邮寄给了王胜俊和最高院刑四庭庭长,最高院签收了该两封特快专递。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最高院刑四庭樊奇杭案死刑复核合议庭是必须要“召见”朱明勇律师的,并制作朱明勇律师谈话笔录并且附卷的。 9月26日上午,杨金柱仍在重庆华龙网上看到文章知道樊奇杭被处决的消息。杨金柱当即转告朱明勇律师。他转述说,朱明勇律师听到后连问我三声:“是真的吗?”,又说,“这怎么可能?我还没有去谈话啊!” 杨金柱律师质问,执掌最高法院的王胜俊,“尽管你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学家”,但“怎么毫无半点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怎么敢不走程序、不走过场”。 杨金柱称,将在10月8日起启动非暴力抗争活动,敦请王胜俊辞职。 直至王胜俊主动辞职、全国人大撤销其职务或者王胜俊先生任职届满;或者中央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对樊奇杭死刑复核案进行调查之日;或杨金柱律师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等情形。 公开信在互联网上发布后,杨金柱律师受到了湖南省司法厅的巨大压力。他表示,湖南省司法厅领导今天(9月30日)上午紧急召见通程律师所领导。 省司法厅要求,如果杨金柱从网上把公开信撤下,并且承诺10月8日不启动“非暴力抗争”,“尚可争取杨金柱、事务所、司法厅三方三赢之局面”。如果杨金柱“不撤文章、不作承诺”,司法厅下午四点后召开会议决定对杨金柱的处置办法。 在今天下午发布的回应文章中,杨金柱称,首先,写博客文章纯系个人行为,与通程所无关。在网上发表文章受宪法保护,他不同意从网上撤下文章。其次,为避免连累他所在的通程律师所近百名执业律师被连累,杨金柱决定退出通程所,将于2010年10月8日向省司法厅申请注册个人律师事务所,待批准之后再办理最终离所手续。 杨金柱表示,湖南省司法厅如果认为杨金柱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可以对杨金柱处以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但杨金柱将依法维权。而司法机关如果认为杨金柱触犯刑律,随时可以抓捕杨金柱,但他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杨金柱又说,“如果杨金柱失踪或意外死亡,都是被失踪、被自杀。”如果杨金柱一旦“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他的遗书夫人或弟子在互联网上公布。 tags: 中国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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