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囚徒的梦想——一个反对者的狱中手记(4)/李方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24日 来稿) 李方 著 (小贴士:此书稿2004年11月-2005年1月于狱中偷偷写成,后经难友设法秘密带出监狱。2010年本人出狱后取回,携带至泰国。 (博讯 boxun.com) 李方,原名李焕明,陕西安康人,1972年生。1993-1996年被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下狱3年,2001-2010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下狱9年。虽经多年改造,现仍未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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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世界媒体看中国:重庆的较量

 2012年 3月 19日 世界媒体看中国:重庆的较量 记者: 齐之丰 | 华盛顿 图片来源: REUTERS 中国总理温家宝和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北京两会的会场上(资料照片) 中国执政党重庆第一把手薄熙来被免职。然而,中国执政党共产党围绕薄熙来以及他所推行的“重庆模式”的较量显然在继续。 随着一度被普遍认为大有可能进入下届中共最高领导层的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倒台,一度让重庆闻名全国和全世界的“唱红歌”随即被宣布为不可容忍的噪音制造;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左派人士公开对中共现最高领导层骂阵挑战。世界媒体普遍认为,中国当前局势和走向晦暗不明。 *唱红歌以被视同制造噪音* 薄熙来及其支持者一度大力鼓吹、并且得到中国内定的下届最高领导人 习近平明确赞扬的“唱红打黑”的运动 ,是一度跟中共最高领导人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分庭抗礼的所谓“重庆模式”的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所谓“唱红”就是动用政府的力量强令民众唱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中共“革命”歌曲,而且要载歌载舞。所谓“打黑”则是动用铁腕手段、其中包括法律之外的手段打击薄熙来治下的重庆当局所认为的“黑帮”势力。 薄熙来倒台之后,“唱红”和“打黑”立即都成了问题。 目前,“唱红”的问题显然已经通过重庆市当局一个奇妙的通知获得了至少是暂时性的解决。在薄熙来倒台消息公布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5日,重庆市人民大礼堂管理处发出对“广大市民”的一个告示。该告示的文辞和逻辑之奇妙,可与重庆当局一个月前宣布前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告示并驾齐驱,异曲同工,显示了重庆市政府写手的非凡文字才能: “近段时间,周边居民多次向我处投诉,反映人民广场白天唱歌以及夜间群众舞会声音过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生活、工作和休息,强烈要求我处遵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庆市人民大礼堂和重庆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规定,对人民广场影响周边居民以及他人休闲、旅游观光等行为加强管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打造人民广场良好、有序的休闲、游览环境。” 换句话说,当年薄熙来所推动、习近平所赞扬的“唱红”运动已经被重庆市现任政府属下的重庆市人民大礼堂管理处认定为扰民、违反民意、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加速否定薄熙来路线乎* 日本共同社 星期一发表两篇有关重庆的报导,一篇专讲重庆市人民大礼堂管理处的那篇奇妙的告示,另一篇则是讲官方的《重庆日报》星期一的一篇奇妙的报道: “3月19日重庆地方报纸《重庆日报》报导说,中国重庆市主管司法公安的政法委书记刘光磊19日对负责犯罪调查的部门表示,‘对一些违背事实的做法,要坚决摒弃。’这就等于是宣布要对重庆前第一把手、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推行的打黑运动进行反省,对先前的搜查手法进行审核。 “薄熙来除了推动打黑之外,还推行唱革命歌曲运动,展示出强烈的左派(保守派)色彩。薄熙来被解职之后,重庆市连日召开干部‘反省会,’对其政治手法进行检查反思,以加速否定薄熙来路线。” 然而,来自中国的相互冲突的迹象使观察人士难以确定以“唱红打黑”为表征的薄熙来路线或曰“重庆模式”是否正在被否定或被加速否定。 一方面,中国最高领导领导人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对“重庆模式”表现出明显的反感。薄熙来被免职被普遍认为是这种反感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截至目前,先前对“重庆模式”表示明确支持和赞扬的中国内定的下届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对薄熙来免职以及“重庆模式”保持了沉默。 *对中共最高领导层骂阵* 与此同时,当今中国公开赞扬薄熙来的“左派”头面人物、北京大学教授 孔庆东日前在中国大陆利用网络媒体 ,对中共最高领导层提出了公开而强硬的挑战,表示拿掉薄熙来这样的一个好共产党领袖人物,这“不等于是公开发动反革命政变吗?” 在中国特殊的政治语境中,这种说法相当于号召中国民众拿起武器,跟反革命政变当局进行武装斗争。 中共已故的领袖毛泽东在1965年曾经明确表示 ,假如中国发生反革命政变,他希望并相信中国人民和中国军队一定会奋起进行武装斗争,跟政变当局进行武装割据,再次进行“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 毛泽东虽然被普遍认定(包括中共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认定)给中国带来大浩劫、大灾难,但当今中国的“左派”们依然认为毛泽东是应当歌颂的伟大英雄。 现在人们不清楚孔庆东利用中国的“第1视频”网络电视发表上述言论,是否是他惯常的信口开河,还是他确实是真心实意地认为中国发生了需要人民揭竿而起的“反革命政变。” 另外,人们也不清楚中国当局容忍孔庆东这样的言论,是认为他的这种言论并不属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还是中共当局高层有人认同孔庆东的这种言论,从而对他提供了保护,使他得以安然无恙、免于被封口甚至下狱。 *毛泽东式的严酷政治重新抬头* 无论如何,薄熙来的倒台,以及薄熙来倒台之后中国一系列诡异的事态发展,使许多观察家看来,中国再次展示出近年来常常为外界所忽视的严酷现实,这就是中国依然是一个很不上轨道的国家,一个法治或法制构架十分虚弱甚至是形同虚设的国家,中国的国家命运要决定于最上层的几个人的恶斗,其结局如何要看谁能得到军队的支持。 美国《福布斯》杂志 专栏撰稿人、《中国即将崩溃》一书作者章家墩(Gordon Chang)星期天发表文章说: “很长时间以来,中国问题观察家似乎是以为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不成问题了。这些观察家告诉我们,中共已经将自己制度化了,已经解决了人类有史以来所有的专制政府所头痛的问题,即权力交接问题。我们被告知,中国即将进行的权力交接,即权力从所谓的第四代领导人转移到第五代领导人将‘平稳顺畅”、波澜不惊。 “这些中国问题观察家错了。薄熙来依然拥有中共中央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职位,从而使他有机会可以反击。在(由原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所引发的)成都危机期间,薄熙来跑到了云南昆明的第14集团军那里。 “人们广泛认为,薄熙来的这一举动是意在争取军队在这场不断扩大的权力斗争中支持他。10年前,胡锦涛也作过同样的事情。当时,他在跟他的前任江泽民的争斗中争取到了军队将领的支持。当时江泽民不肯好好地把政权交出来。胡锦涛此举实际上等于是公开要军队将领在中共日益恶性的政治内斗中充当裁判,有时候也不妨充当权力经纪人。此举的结果是,先前10多年军队在中国影响力逐年下降的趋势被扭转,”中国军队势力一路坐大, 如今成为可以左右中国政治的力量。 章家墩文章的结尾是: “现在看来中共分裂再导致一次文化大革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1966年的(文革)灾难就是这样发生的。不幸的是,中国的政治制度自那时以来基本未变。温家宝总理告诉我们,毛泽东的那套严酷政治正在21世纪的中国卷土重来。” *斗争依然在激烈进行* 英国大报《金融时报》 星期天发表社论,表达了跟章家墩所见略同的看法,从而显示出章家墩的那种看法并非是他一个人为吸引眼球而放出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耸人听闻之论,而是许多中国问题观察家的共同看法。《金融时报》的社论题目是“薄熙来的倒台和中国的前途。”社论一开始就指出了当今中国的基本的法治或法制还没有上轨道: “10年前,胡锦涛和温家宝分别被立为中国国家主席和总理。当时人们还可以被哄骗,相信胡温被挑选的程序运行顺畅,有如时钟。确实,一些为北京专制统治辩护的人一直说,中共挑选其领导人的方式是技术官僚治国的典范。最高领导职位的潜在候选人要在中国这个大国从事最艰难的工作,从而得到考验培养。这种竞争是激烈的。但这一程序欠缺一些至关重要的成分。这程序既不透明,也缺乏问责。 “另外,中共党内还有中共所竭力掩盖的派系恶斗。这种恶斗既是为了争权夺利,也是出于意识形态分歧。这种恶斗上个星期激烈地冒出了水面。中共重庆市委薄熙来在1989年以来的一场最富有戏剧性的政治斗争中被清洗。” 《金融时报》的社论指出,薄熙来无视法律的行为、以及从文革那里寻找统治术的做法,使他的倒台成为一种应当受到欢迎的事情;但谁要是认为他的倒台显示中国挑选领导人的程序还是不错,就是把中国的政情解释错了: “取代薄熙来的是一位北朝鲜训练的经济专家,这一事实很难说薄熙来被清洗代表了进步和理性的明显胜利。取代薄熙来的人来自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控制的派系,这显示了跟江泽民结盟的上层保守势力和跟胡温结盟的中共相对自由派势力的斗争依然在激烈进行。” *中国形势晦暗不明* 美国主要报纸《华盛顿邮报》 3月16日发表社论,指出中国的形势和中国的走向依然晦暗不明,人们很难看出中国的改革派和保守派到底是谁: “中共新贵薄熙来倒台,他在星期四被不留名面地解除了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职务,这一事态乍看上去是中国自由改革事业的好消息。薄熙来毕竟一直在他的领地煽动人们支持新毛派的‘红色复兴’,组织人大唱中共的旧歌曲,通过手机短信向重庆人发送毛泽东语录。他被解职,意味着他将不会晋升9人的中共最高领导层。他近来一直试图在今年晚些时候中共领导层换届的时候获得晋升。” “薄熙来的倒台很容易让人们以为,这显示了在温家宝总理或胡锦涛主席准备把权力移交给习近平领导的下一代领导人的时候,中国提倡自由企业和扩大民主的人势头上升。但是,中国不透明的领导层内斗常常是令人匪夷所思。例如,薄熙来真的是一个毛派吗?他先前在牛津、现在在哈佛读书的儿子,据说开的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这种人也难说是符合一个红卫兵的形象。或者说,薄熙来之所以倒台,是因为他鼓动群众支持的高调做法激怒了中共的高层吗?温家宝眼中的民主似乎是显著地更少涉及公众;他含糊其辞地谈论扩大村级的有限选举。” “温家宝所主导的为期10天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的结果很难说令人鼓舞。人大的最明显的举措是不顾一些律师和人权活动家发动的非同寻常的公众呼吁运动,坚持通过一项议案,正式授权公安机关可以在不提出罪名的情况下秘密关押政治嫌疑犯长达6个月。这将让北京政权可以继续进行近些个月来对民主活动人士的全面镇压,与此同时,当局采取措施封锁新浪微博上的辩论。” *诡异的中国网络控制* 自薄熙来的前心腹、他所推行的“唱红打黑”运动中的打黑干将、前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2月6日突然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从而引发导致后来薄熙来被解职的政治丑闻以来,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控制,尤其是对微博的控制呈现出一系列诡异现象,显示出中共的内斗以及中共对舆论的控制在继续诡异地进行。 中国当局先是将“王立军”列为不能搜索的禁忌词,然后又将“王立军”解禁。在薄熙来被免职的消息上个星期四传出之后,中国网民在短时间内通过微博自由地发表或转发了数以百万计的评论。但到了星期六,“薄熙来”被列入不能搜索的禁忌词黑名单。先前被解禁的“王立军”也重新返回禁忌词的黑名单。 通过新浪微博搜索薄熙来或王立军,用户得到的结果分别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薄熙来”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王立军”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日本主要工商新闻报纸之一 《产经新闻》 星期天发表驻北京记者矢板明夫的“中国网络观察”专栏文章,题目是“重庆第一把手被解职 /  胡锦涛政权控制网络舆论。”文章向读者如此介绍了中国诡异的互联网舆论控制: “先前被认为是将晋升为下届中国最高领导层的重庆市第一把手薄熙来在3月15日被解职。据认为,他被解职的原因是跟胡锦涛国家主席所统率的共青团帮有政治路线对立。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充斥着‘重庆是穿新衣的皇帝’之类批判薄熙来的帖子。但薄熙来‘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之类同情薄熙来的帖子则几乎被如数删除。可以看出,为了维护将薄熙来解职的正当性,胡锦涛领导班子在有选择地控制网络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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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当今世界: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蜜糖混合着毒药?

如果说刑诉法修正案是蜜糖混合着毒药,那么现在开化的社会已经不满足于蜜糖,而对毒药却更加耿耿于怀;不再满足于此前的种种微小进步,而要求直接面对统治手段中的核心问题。这就是第73条对于当下时代的意义。 3月1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经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表决通过,这意味着草案基本定稿,3月14日将提交人大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据财新传媒援引知情人士透露,在主席团投票中,出现1张反对票和1张弃权票。这两票异议或许将成为未来的火花,在今天看却实在微不足道,淹没在主席团170人当中。然而在大众网络媒体上,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却讨论得如火如荼,对于很多观察者而言,似乎又一次“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此闸一开,国将不国。 面目模糊的草案 围绕刑诉法修正案的讨论纷纷扬扬,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京剧三岔口式的夜战,似乎大家讨论的是一回事,然而又不完全是一回事。对于很多普通公民来说,他们面对的还是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审、并于2011年8月30日公布的草案版本(第一稿)。 但是在这一稿基础上,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再次修改,并经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于2011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于是成为草案的第二稿。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3月8日的说明中介绍,上述草案已经于此前的1月11日发送各人大代表阅读讨论,根据反馈回来的讨论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即第三稿。 除了第一稿曾经向社会公布外,本次刑诉法修正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第二、三稿都通过零敲碎打的方式向外界透露内容,从未公开过全部正文。部分代表表示数月前已经拿到第二稿草案,而有些代表还是按照第一稿准备审议工作,第三稿有多处改动,却在代表到京后才发放,并且一共只有几个小时的讨论时间,无法形成有效审议。 另一方面,这个程序上的微妙纰漏被媒体人陈宝成敏锐地抓住,他提出,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法律草案需要在会议举行前的一个月发给人大代表。1月11日发送的草案被作为符合《立法法》的形式要件,然而却并不是最终提交审议的版本。换句话说,目前人大代表们审议的版本,实际上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提前一个月发送。有鉴于此,他呼吁以违反《立法法》程序为事由,阻止刑诉法修正案在本次人大会议上通过。 然而,看上去时间并不在他一边。3月14日将是草案审议的日子,据主席团的投票形势和媒体打探的各方代表团态度来看,虽然对具体措辞还有争议,草案整体通过基本上是十拿九稳之事。截止北京时间12日夜,草案最后定稿仍未提交到代表手中。再接下来的24小时中,紧迫性正在逐渐升高。 刑诉法草案:蜜糖还是毒药? 公允地说,本次刑诉法修改的确有进步之处,这种进步既包括个别形式上的细微调整,也包括在实质上完善原有规则,弥补漏洞(例如二审开庭程序),并新设立了四种特别程序(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其中最值得瞩目的,是对被告人、辩护人权利的进一步保障,例如将律师介入诉讼的起点大幅提前,有利于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律师会见不被监听;律师阅卷权受到保障;被告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针对刑讯逼供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初步形成;当事人对司法机关侵权行为有权申诉控告等等。相比之下,官方媒体大力宣扬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第二条,不过是装饰门面的政策宣示而已。 然而,对于众多反对者而言,审议程序上的瑕疵是次要的,关键问题在于,和官方的歌颂相反,刑诉法修正案的若干后门,一旦遭到滥用,便呈现出一副让人不寒而栗的前景。 这种担心主要来自于对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三种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一稿中针对监视居住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对此,反对意见称,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已经完全违背了这一术语的本意,和变相监禁无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评论称,“刑诉法草案异地监视制度必须废除。要害在于:一,异地监视实质等于羁押,而不受逮捕拘留期限限制。二,这些异地羁押场所,不受看守所条例限制,将会失控。”在他看来,异地监视居住实质是“双规”的合法化和扩大化,从党员扩大到普通公民。 同样激起争议的还有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三种情况下的通知程序。在第一稿草案中,三种情况下都应在24小时内,将原因和处所通知相关人家属,然而都留下缺口,即“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经过立法博弈之后,递交会议审议的例外条款已经大幅缩水。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无论涉嫌何种罪名,都应当在逮捕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但是,在拘留情形下,如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能有碍侦查情况下,仍然可以不通知家属。 除此之外,刑诉法修改的另一大漏洞是“技术侦查”,这一看似平淡无奇的名称背后,隐藏着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秘密录像、GPS定位、秘密获取物证、邮件检查等多重手段。而且刑诉法将技术侦查手段运用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贪污、贿赂、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犯罪中,铺盖范围广泛,对于批准手续却缺乏足够规制,此外相关联的“秘密侦查”,同样缺乏足够的规定,引起境内外媒体关于“警察国家”来临的担忧。 三种涉嫌罪名下的异地监视居住,拘留情形下的不必通知家属,以及技术侦查手段缺乏足够制约,凡此种种,构成了媒体和学界的心头之痛。许多观察者担心,在缺乏司法独立、警察法治薄弱的现实状况下,这几个后门已经留得足够大,可能导致秘密拘捕、强制失踪事件频繁出现,更可能导致此前的种种有限进步化为乌有。规定了“异地监视居住”的草案第73条已经成为一个恶法象征,此前在北京失踪的重庆市人大代表张明渝的遭遇,被称为“第73条提前实施”。有鉴于此,除陈宝成外,法律学者贺卫方、童之伟、媒体人章文、时政观察人士熊伟、律师陈有西、投资人薛蛮子等不同行业的公共人物正试图跨越领域,共同抵制“73条”的出台。 危害国家安全:在辩论中脱敏 舆论对刑诉法修正案的批评,多数针对已经成文的条款,其中以第73条最为典型。然而没有被包括进草案文本的缺陷,也正因此多少逃避了公众目光的审查。被法律学者长期诟病的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党内“双规”等问题上,刑诉法修改不但知难而退,而且“双规”还暗渡陈仓,以“异地监视居住”的形式试图突破党纪成为国法,真正实现了“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激烈抗争显示出,“危害国家安全”也正在逐渐突破敏感禁区,开始登堂入室,成为公共空间中的辩论焦点。无论支持还是反对修正案,这一概念都在不断辩论中逐渐脱敏,它不再是刘晓波、胡佳等敏感词人士的专属罪名,而成为每一位言论活跃人士的心头大患。和这种脱敏进程相对应的,便是“国家安全”观念的平庸化,当免于强制失踪这样的基本权利都和国家安全挂上钩的时候,“国家安全”也就丧失了它原本赋予自己的神圣性。相应地,诉诸于“国家安全”的统治合法性,正在激烈辩论中不声不响地、但是无可挽回地流失。 事实上,在“危害国家安全”名目下,共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等多个具体罪名。正如许多论者反复强调的,不要以为这些罪名和普通老百姓没有关系,在缺乏制约的滥用权力者手中,讽刺县干部都可以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舆论设想的强制失踪,让很多人联想起法国旧制度时期的“密札”。二者表面相似,实际相去不可以道里计。所谓密札,在本意上是国王规避高等法院审查登记的一种变通方式,后来被滥用来镇压异己,尤其是被国王用空白密札来赏赐臣下甚至再被转手买卖。然而,在前现代历史中,即便是绝对君主制的密札,力量终究有限,它根本无法封锁相关消息。密札造成的悲惨故事固然不胜枚举,但和极权社会中“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间蒸发相比,不算严苛太过。一代文豪伏尔泰被密札关入巴士底狱,但读书会客丝毫不受影响,传言他出狱时,甚至向典狱长表示感谢盛情款待! 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观察旧制度时就发现,“这个政府如此富有侵略性和专制特征,但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最轻微的批评也会使它惶惶不安,简直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而在刻画旧制度中如何孕育革命力量时,他慧眼独具地揭示了社会临界点上人心思变的奇特征兆:“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如果说刑诉法修正案是蜜糖混合着毒药,那么现在开化的社会已经不满足于蜜糖,而对毒药却更加耿耿于怀;它不再满足于此前的种种微小进步,而要求直接面对统治手段中的核心问题。这或许就是第73条对于当下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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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国界记者 | 对阿拉伯之春幽灵的莫名恐惧

目前,在中国日益膨胀的交互式社交媒体,如微博客、QQ群等的影响,使中国的网络上的社会和政治辩论热烈进行,而网络审查官员的审查控制难度日益增大。 目前,在中国日益膨胀的交互式社交媒体,如微博客、QQ群等的影响,使中国的网络上的社会和政治辩论热烈进行,而网络审查官员的审查控制难度日益增大。 在阿拉伯之春事件后,中国官方看到了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媒体在这场运动中所起的传声板的作用,他们担心这一效应会波及到中国,因此加强了对中国网络的管制,打击各种翻墙网络攻击,并严厉地镇压中国的异议网民。 对阿拉伯之春幽灵的莫名恐惧 中国拥有很可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网络审查和监控系统,但在这一年中,它被推到了极限,以阻挠各种抗议运动通过网络蔓延的危险。 在中国网络上,各种谈及“占领华尔街”或“阿拉伯之春”、“茉莉花革命”的词句和议论都被删除(参见RSF《互联网的敌人》报告,“中国2011年”一章),一些博客和微博客已经被关闭。一些搜索关 键字 ,如“ 茉莉花 ”或“埃及”被禁止。一度,在中国的搜索引擎上,比如百度,搜索“占领”加上中国主要城市(例如,“占领北京”),会得到结果“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 2011年,中国共产党举行了六中全会,正式呼吁进行“文化改革”,而中国政府 则通过立法 (如《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加强网络审查。中共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文化“安全”,拓展中国文化“影响力”。 这些对网络的压制措施,在为下一代 维护“健康互联网” 的名义下被正当化。中共要求禁止网络网络“ 谣言 ”的流传,以此为托辞,钳制持不同政见者的声音和并对异议者任意逮捕。 中国政府还要求,公共场所的免费Wi-Fi接入服务提供者,如咖啡厅、餐厅等,安装昂贵的互联网用户跟踪软件,以协助警方进行网络追踪。 一般认为,这款昂贵软件,除了为警方相关的利益团体牟利外,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经济措施,通过使免费WIFI提供者,如咖啡吧业主等因无力负担软件费用,而自动停止WIFI借入,从而使匿名WIFI接入点减少,便于网络警方追踪网络言论。 喝茶、茉莉花的故事 “喝茶”这一说法最近在中国相当流行,在这一波对博客和网民的逮捕中,网络审查发展到了线下的 抓捕、威胁 ,“喝茶”实际上是网民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谈话与威胁的一种委婉说法。 除了还算柔性的“喝茶”外,更多异议者被任意拘留、不公正的审判、并被处于严厉刑罚,特别是一些在网络上发表政见的网络异议者。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中国仍有78名异议者因他们的网络行为,身处牢狱,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 最大的网民监狱 。其受害者包括: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刘晓波 ,被判11年后,他至今仍身陷囹圄; 网络异议者 陈西 , 陈卫 ,他们分别被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11年和9年的徒刑; 网络异议者 李铁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10年徒刑; 刘贤斌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蒙古族人权活动家和网络异议者高玉莲(蒙古文名 Huuchinhuu Govruud ),在被拘留期间遭到殴打。 律师 倪玉兰 和她的丈夫董继勤,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 网友 胡荻 , 被强迫拘禁 在精神病院病房。 那些被释放的人,如 艾未未 , 王荔蕻 、 郑贻春 、丁矛,冉云飞、,王译, 陈光诚 和胡佳, 往往被迫害,被持续不断的跟踪监视,并经常被软禁家中 。 Blogger和人权活动者温云超,他是广东人,目前在香港工作, 他勇敢地表达网络自由的理念 ,并为之努力,他和他家人多次被骚扰,他的GMAIL帐号多次被中国网络特工攻击,旨在破坏他的名声的由有心人士制作PS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 人权活动家高智晟的家人逃离了中国,而高智晟自从2012年4月以来一直失踪,外界对此极为 担心 。在2012年的1月初,高智晟的兄长高智义,被通知,他的兄弟被送进了西部遥远的新疆的一所监狱,但他的近亲虽然赶到这所监狱,却不被允许见他。 微博客网站的大发展 据官方数字,今年2011年年底,中国有 5.13亿互联网用户 ,也就是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38.3%。其中有 3.56亿说,通过他们的手机访问互联网,其中一半(2.5亿)拥有微博客帐号。 技术博客 techrice 列出了在中国最流行的15中社交网络服务,以及他们声明的以及可能实际拥有的用户数量。 在中国,人们认为出现了某种“微博革命”,通过分享和交流观点,网民们转发并评论新闻,往往导致官方采取某些回应和行动。 警方指责,中国版的Twitter SINA微博,对社会有“ 不良的影响 ”,2011年11月, 中国互联网领袖 ,如新浪公司(该公司拥有新浪微博),百度(搜索引擎)和腾讯(QQ的所有者),共同宣布,将配合实施政府的在线监测的指令。”这些企业承诺,将共同协助政府打击网络色情,网络诈骗,传播谣言和虚假报道。 下一步: 中国当局已经瞄准了匿名制的微博网站 。截至2012年3月16日后,中国网民在中国运行的的微博网站上,将被要求登记他们的真实姓名。如果他们不遵守,他们将只被允许浏览其他人的微博,但将无法评论或者转发。 这套社交媒体的身份识别体制(实名制),具体的实施情况现在还不得而知。 社交网络突破新闻封锁 最近几个月来,中国舆论审查机构尽其所能地 封锁关于广东省惠州市一个小村庄乌坎村的事件 。当地数千村民因为对土地征用不满,连续来几个月发动了抗议游行,并打出了反对独裁等口号,引起了广泛关注,村民的一领导者被抓捕后神秘死在监狱里。 村民们在街道上拉起横幅,并使用社交媒体将他们的诉求和照片传遍整个中文网络,官方则以对当地断网,以及在传统媒体上对此事进行新闻封锁作为回应。官方在互联网上阻止关键字“乌坎”,密切监视微博上的关于此事的“热门转发”,并 删除新浪和腾讯微博上 和此事有关的,当地村民示威游行的所有图片和 视频 。 村民们则设法使大众和外界关注到他们的不满并凝聚了大众的支持,感谢互联网,官方不得不同意和他们谈判,林祖銮,曾经领导这场抗议运动的村民,2012年1月16日,他被任命为乌坎村的中共党支部书记,并重新对村民委员会进行了选举。 2011年7月,温州发生动车事故,造成约40人死亡,中共中宣部试图给对各媒体的动车事故进行 严格限制 。它下令所有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和网站要“优先报道当局对事故的积极救治和处理”。不满的民众聚集在微博客上,数以百万计的网民要求官方对铁路安全进行解释。 网络动员:一些例子 在大连市, 数以万计的示威动员 由微博上的信息动员起来,上街共同反对一个对当地造成巨大威胁的化工厂,当地政府许诺,将对该工厂进行迁移。 “太湖卫士,” 吴立红 因他的环境维权工作而被逮捕,尤其是他在网络上,公开揭发的当地的污染情况。目前,他仍处于当地官方严密的监视下,他的网络连接被切断,但包括他的努力在内的民众的声音,迫使当地官方采取措施,保护太湖,提高太湖的的水质。学者、网络评论家冉云飞被拘捕期间,许多中文Twitter用户创建了一个 博客 ,他们转发传播冉云飞著作的英文翻译。 艺术家艾未未组织了一次强大的网上动员活动,帮助他支付了1522万元人民币(约合240万美元)的税收罚款,当局指责他逃税。他设法凑了一半,并通过 互联网募捐 到20000人的“借款”,此后,艾未未将制作的“借据”分送他的债主,并允诺将来归还。当艾未未被官方指责在一张摄影作品中裸露,涉嫌“色情”时,许多中国网友 贴出了自己的裸照 ,以表示支持艾未未,并表达对官方的抗议。 地域歧视:本地化审查应对内蒙古和西藏的骚乱,当局加紧镇压: 2012年1月下旬,中国当局在四川藏区 切断了网络 ,以防止媒体报道官方在阿坝州等地采取的维稳镇压行动。独立的外国媒体被蒙在鼓里,而假消息横行,以掩盖当地发生的严重事态。 当地的互联网被关闭 ,是对官方在当地镇压行动的配合,包括直接的网络连接切断,与区外境外的连接被堵塞, 当地抗议的相关内容被删除 。当地社区网络,特别是成为维稳目标,以在萌芽状态扼杀任何企图在网上组织的动员。西藏流亡媒体组织的网站仍然无法访问,如Sangdhor.com和Rangdrol.net的 为藏文博客 和论坛被关闭。 中 国当局从媒体和互联网上切割某些省份或地区,以便在沉默中进行维稳,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这一策略并不新鲜。目前, 西藏已经实行了严厉的网络和通讯限制措施 , 新疆在2009年的7.5骚乱后,曾有几个月被完全切断网络 ,断绝与外界的网络联系。 2011年5月,互联网在内蒙古发生民族示威后遭到 严厉管制 。2011年10月20日发生蒙古族牧民死亡导致的抗议活动,当局加紧控制。 2011年10月27日,许多号召游行的蒙古语网站,如 Boljoo , Mongolian BBS 和 Medege被屏蔽,政府则试图实行新闻封锁。网络异议者哈达和他的家人仍然 在监狱中 ,其近亲属受到骚扰。 官方战略:宣传部,网络战,拒绝接受任何外部干涉 在内蒙古通辽市发生蒙古族 牧民被矿车压死 的恶性事件后,当地宣传官员雇佣的“五毛”在网络上的宣传性发帖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典型的五毛贴写道,“亲爱的同学和朋友,这只是一宗交通意外。一些人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将此事说成是为民族问题,或者说此事与有石油和天然气开发有关。政府正在采取严厉的措施(……),我们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相信谣言(……)”当局也试图在微博上发出声音,各级政府建立了大约4万个官方微博,并收集和引导网络舆论。 根据法新社援引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报道, 中国军队已设立网络精锐部队 负责挫败 网络攻击 。 2011年8月,安全服务商McAfee的安全专家揭露了自2006年以来已发生的 一系列大规模的网络攻击 ,中国再次被强烈怀疑是这一系列袭击的幕后操控者。此外,中国官方还被认为是对 谷歌的攻击 幕后黑手。在2011年8月中旬,一个年轻的和尚自焚后,中国当局可能还发起了海外西藏语媒体的一波网络攻击。 中国当局对许多在中国使用越来越广泛的翻墙软件发起了 一波的攻击 ,根据“全球之声”的报道,中国的网络防火墙(GFW)目前已经升级,除了能够控制从墙内访问墙外的信息流,同时还能 限制访问墙外IP地址数量访问墙内 。 据称,跨国公司纷纷向自己的员工,发出内部通讯指导,要求如果不是工作必须,不要使用VPN,也尽量不能访问国外网站。 2011年10月19日,意识到网络审查制度的经济影响,美国要求中国政府澄清关于“中国互联网的限制”的影响,认为这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拒绝了美国的要求,她指出:“我们不接受使用”互联网自由“的借口来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的做法,”她补充说,“中国政府促进和积极支持互联网和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 虽然中国政府不准备放松其苦心经营的互联网鸿沟,但目前在交互式的社交网络的潜在的活力,仍使官方的审查机器不堪重负。 目前,官方与网络异议者的冲突仍在激化,中国正在进行权力交替, 习近平 正在在2012年秋天,准备正式接替胡锦涛担任最高负责人,这段过渡时期内,一般认为,中国的网络管制将更加强化,不太可能迎来 中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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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2012年 3月 08日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记者: 萧洵 | 香港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 张楠 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刑法修正案做出说明 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会议星期四(3月8日)开始讨论刑诉法修正草案。草案中对所谓“强制失踪”条例的修改引人关注。北京的法律界人士批评草案或将秘密羁押异议人士的做法合法化,认为这项修法是个很大的退步。 当天上午,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大开始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人大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据中国“财新网”的报道,此次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在前两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又作出调整,除了写入“人权条款”、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例外情形的压缩等条款背后,“侦查、检察、法院与辩护等各方权利的博弈仍旧突出,一些调整也引起了争议。”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在两会召开前夕曾对美国之音说,他了解到此次交由人大审议的刑诉法修正草案中,将删除所谓的“失踪条款”。 *严格限制“例外情形”* 根据3月8日中国官方媒体刊载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对刑诉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新的修订草案确实对“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作出严格限制。 该说明说,“修正案草案删去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修正案草案将所谓“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敗? *北京律师:两罪例外是退步* 几位知名北京律师在对美国之音谈及该草案有关“强制失踪”相关条款的更动时,认为新的条款反而是“退步”了。 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说:“在具体的条款上,事实上无论是羁押期也好,无论是涉及的案件也好,通知当事人的时间,这样具体的(范围和时间方面的)扩大,将来就会给公安、国保在具体办案当中更大的操作的空间了。”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莫少平则更为直接地指出,退步在于草案中有关监视居住和通知家属方面的表述。 *莫少平:执行监视居住应有“顺序”* 莫少平说,依照原来的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该有个先后顺序:应先考虑在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只有在没有合法住所的情况下,才能指定一个场所进行监视居住。他说,新草案中的情况则有所变化。 莫少平说:“那么现在不是。现在等于只要是这两个罪,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恐怖行为犯罪,我就可以给你指定一个场所进行监视居住。第二,只要涉及这两个罪,我就可以有权不通知(他们的)亲属。” 莫少平说,这样一来,通常被当局以此类罪名拘捕的异议人士,便可合法被“强制失踪”。 他说:“结论是什么呢?像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像刘晓波,像高智晟,像胡佳等等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指定一个场所对你监视居住,我可以不通知你的亲属。这个实际上是和国际法中的‘强制失踪’条款是吻合的。” *异议人士或被合法“强制失踪”* 莫少平律师说,如果上述条款得以通过,绝对是退步。 美国之音8日电话采访人大代表,来自黑龙江的律师迟夙生时,问及相关条款的表述和她的看法。迟夙生说还没有仔细看详细条文,但是表示“中间有很多变化,变来变去。”她不愿进一步就此置评。 根据人大议程安排,大会将于3月14日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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