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

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_韩寒

您好,李彦宏先生。 上周我和出版社的朋友沈浩波先生去山东的纸厂销毁已经印刷完毕的一百多万册《独唱团》第二期,三百多吨的纸和工业垃圾一起进了化浆炉。几百万的损失对您来说可能是个小数目,但是对一个出版公司来说几乎等于一年白干了,那还得是国内数得上数的大出版公司。这个行业就是这么可怜的,一个一百多人的企业一年的利润还不如在上海炒一套公寓,而且分分钟要背上“黑心书商”的骂名。但是沈浩波一直很高兴,因为他说和百度的谈判终于有眉目了,百度答应派人来商量百度文库的事情,李承鹏,慕容雪村,路金波,彭浩翔,都是文化行业里数一数二的畅销书作家,导演和出版商,大家都很激动,准备了好几个晚上各种资料。   于是昨天开始谈判了,您派来几个高傲的中层,始终不承认百度文库有任何的侵权行为。你们不认为那包含了几乎全中国所有最新最旧图书的279万份文档是侵权,而是网民自己上传给大家共享的。你这里只是一个平台。我觉得其实我们不用讨论平台不平台,侵权不侵权这个问题了,您其实什么都心知肚明。您在美国有那么长时间的生活经历,现在您的妻子和女儿也都在美国,您一定知道如果百度开了一个叫百度美国的搜索引擎,然后把全美国所有的作家的书和所有音乐人的音乐都放在百度美国上面免费共享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您不会这么做,您也不会和美国人去谈什么这只是一个平台,和我没关系,都是网民自己干的,互联网的精神是共享。因为您知道这事儿只有在现在的中国才能成立。而且您也知道谁能欺负,谁不能欺负,您看,您就没有做一个百度影剧院,让大家共享共享最新的电影电视剧。   您也许不太了解出版行业,我可以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下。1999年,十二年前,我的书卖18元一本,2011年,卖25元一本,很多读者还都嫌贵。您知道这十二年间,纸张,人工,物流都涨了多少倍,但出版商一直不敢提太多价,因为怕被骂,文化人脸皮都薄。一本25元的书,一般作者的版税是百分之8,可以赚2块钱,其中还要交三毛钱左右的税,也就是可以赚一块七。一本书如果卖两万本,已经算是畅销,一个作家两年能写一本,一本可以赚三万四,一年赚一万七,如果他光写书,他得不吃不喝写一百年才够在大城市的城郊买套像样的两居室。假设一本书卖10元,里面的构成是这样的,作家赚1元,印刷成本2元多,出版社赚1元多,书店赚5元。有点名气的作家出去签售做宣传,住的都是三星的酒店,来回能坐上飞机已经算不错了。出行标准一定还不如你们的低级别员工。最近几年我已经不出席任何宣传签售活动了,但是在2004年前,我至少做过几十场各个城市的宣传活动,而在那个时候,我已经是行业里的畅销书作家,我从没住到过一次300以上的酒店,有的时候和出版社陪同的几个人得在机场等好几个小时,因为打折的那班飞机得傍晚起飞,而多住半天酒店得加钱。这个行业就是这么窘迫的。这个行业里最顶尖的企业家,年收入就几百万。出版业和互联网业,本是两个级别相当的行业,你们是用几百亿身价和私人飞机豪华游艇来算企业家身价的,我们这个行业里的企业家们,我几乎没见过一个出行坐头等舱的。我们倒不是眼红你们有钱,我们只是觉得,你们都那么富有了,为何还要一分钱都不肯花从我们这个行业里强行获得免费的知识版权。音乐人还可以靠商演赚钱,而你让作家和出版行业如何生存。也许你说,传统出版会始终消亡,但那不代表出版行业就该如此的不体面。而且文艺作品和出版行业是不会消亡的,只是换了一个介质,一开始它们被画在墙上,后来刻在竹子上,现在有书,未来也许有别的科技,但版权是永远存在的。我写这些并不是代表这个行业向你们哭穷,但这的确中国唯一一个拥有很多的资源与生活息息相关却没有什么财富可言的行业。尤其在盗版和侵权的伤害之下。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行业公敌众矢之的。因为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利益。我在2006年还和磨铁图书的沈浩波先生打过笔仗,为了现代诗互相骂的不可开交,而现在却是朋友和合作伙伴。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我算是生活得好的。李彦宏先生,也许我们一样,虽不畏惧,但并不喜欢这些是非恩怨,我喜欢晒晒太阳玩泥巴,你喜欢晒晒太阳种种花。无论你怎么共享我的知识版权,至少咱俩还能一起晒晒太阳,毕竟我赛车还能养活自己和家庭,但对于大部分作家来说,他们理应靠着传统的出版和数字出版过着体面的生活。也许他们未必能够有自己的院子晒太阳。您的产品会把他们赶回阴暗的小屋里为了生活不停的写,而您头上的太阳也并不会因此大一些。中国那么多的写作者被迫为百度无偿的提供了无数的知识版权和流量,他们不光没有来找过百度麻烦或者要求百度分点红,甚至还要承受百度拥趸们的侮辱以及百度员工谈判时的蔑视。您现在是中国排名第一的企业家,作为企业家的表率,您必须对百度文库给出版行业带来的伤害有所表态。倘若百度文库始终不肯退一步,那我可以多走几步,也许在不远的某天,在您北京的办公室里往楼下望去,您可以看见我。                                                                                                                 祝    您的女儿为她的父亲感到骄傲                                                                                                                                                       韩寒                                                                                                                                           201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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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版权局首次表态:百度涉嫌违法

感谢匿名人士的投递 商报讯 (记者 陈杰) 昨日,作家团体与百度进行的首轮谈判宣告破裂。同一天,北京市版权局首次公开回应百度文库事件,指明百度对于“避风港”原则是误读和滥用,已涉嫌构成违法 出版行为,对百度等资源分享网站予以行政处罚没有法律障碍。而防范此类事件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于4 月下旬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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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向作家道歉

  针对这两天媒体和作家们对百度文库的 广泛质疑 ,百度终于撑不住了,今天下午发布声明,就“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同时加强排查,预计在未来3天内,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的文档凡未获版权方授权的将得到彻底处理。看来韩寒连续两次发文声讨百度的力量真大啊。   针对这次的百度文库风波,韩寒在昨天发表的博文“ 为了食油,声讨百度 ”里说:“我认为,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和传播,并不是免费和共享。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免费,那为什么在百度上登广告搞搜索排名就要花钱?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共享,那为什么咱们大家都共享了,而李彦宏却变成了中国首富,为何你的财富以及百度的资产不和网民们共享呢?”   ……   “依稀记得上次的谷歌事件,谷歌扫描了中国作家的图书,每本先支付几十美元,然后显示了目录和内容摘要,如果要阅读全文,就付费下载,谷歌图书馆再和中国作家分账。结果大家忽略了百度文库从来都是所有作家所有图书免费阅读下载,而对保护版权的谷歌进行了围攻,理由是扫描前你得问我愿意不愿意。现在想来,大家应该很惭愧。谷歌和百度还是有区别的,谷歌要脸,所以大家都想冲上去撕破它的脸皮,百度不要脸,大家一看没脸可撕,就四散了。”   今天,韩寒罕见的再次发布一篇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再次申述了出版行业的现状,指明百度侵犯这个行业非常不道德,同时还问候了李彦宏的女儿。   北京市版权局也首次公开回应百度文库事件,指明百度对于“避风港”原则是误读和滥用,已涉嫌构成违法出版行为,对百度等资源分享网站予以行政处罚没有法律障碍。   更有网友出招,号召大家去百度上市所在地美国起诉他,购买百度股票之后在美国起诉百度,证明百度的收入和侵权行为息息相关,一百个甚至一千个股民这么干,百度的股价肯定会下跌。   百度虽然制造舆论声称有很多网友支持,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测试这些网友的忠诚度:提供一个免费客户端软件,功能很简单,就是提高百度搜索体验,过滤掉百度网站上的所有竞价广告,看看网友会不会安装这个软件。这对网友来说没有任何损失,而对百度来说将失去几乎全部营收,而百度对这样的软件缺少反制措施。   另外我也觉得,作家们如果向百度维权,可以不必纠结于百度的免费产品,重点可以针对百度推广的非法广告,打击其收入源,百度盈利的大头就是竞价排名里的广告收入,里面不乏一些色情和医药类擦边球广告(如左旋肉碱这类关键词),向媒体举报这类广告将严重打击百度的营收(央视以前曾曝光 百度非法医药类广告 ),迫使百度让步。   终于,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的百度,虽然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公关能力,但面临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再也无法继续逃避自己的责任,最终只得选择道歉。对危机公关而言,百度的道歉显然有点晚,不过这边道歉总比真到美国那边折腾强百倍,百度最怕的除了政府之外,恐怕就是美国股东及股市监管机构了。   以下为百度声明全文:   1、 百度高度重视文库用户上传文档的版权问题,自向版权方公布绿色通道后,收到来自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大量删除通知,目前已经调集公司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同时加强主动排查。预计在未来3天内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的文档凡未获版权方授权的将得到彻底处理。   2、 我们同时注意到,百度文库产品在前期的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我们对此表示抱歉。   3、 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我们尊重版权方的权益,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百度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 评论《百度文库向作家道歉》的内容… 相关文章: 百度文库盗版问题的孰是孰非 百度百科:游荡在中国的窃贼 百度浏览器评测 从淘宝、百度被列入“恶名市场”说起 千千静听的危机 关于我们: 地址 – www.williamlong.info – 我的Google Reader – 我的Twitter 月光博客投稿信箱:williamlong.info(a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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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和百度作战的文艺工作者们

我是一个靠写代码生活的人,我觉得我们这个行业,和创造文艺产品的人–比如写书的作家–是非常一致的,盗版问题同样影响着我们,只不过我们用的是和作 家不一样的语言来创造产品。比作家们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完全脱离中国市场,去做英文的德文的日文的法文的软件,而且特别不要做中文的软件,这样才能让自己 的作品在一个正常市场内销售并获得应有的收益。 我们认为中国的问题无解,于是我们放弃了。我们不再愿意创造中国人普遍可用的工具,因为赚不到钱。作家们比我们悲哀一些,因为文化和语言是有民族性的,你们不能把中文的作品卖给其他国家的人,也很难快速学会用其他文字写作。于是,你们只能死磕。 在前面的这些年,大家始终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从来没有什么行动,虽然你们可能早就从百度mp3下载音乐,下载盗版软件,损害着其他领域的创造者们。今天你们也面临着一样困境。现在痛苦终于降临到了你们身上。 或 许你们还记得,不到一年之前,google books索引你们的书,仅仅是索引(用户只能在搜索的时候展现片段内容做为提示),而不是让用户阅读,google就愿意付给你们60美元。但你们嘲讽 的拒绝了,你们认为那是作恶。比如王晓峰这篇 《股沟挖了一条沟》 当时我就明白,过不了多久,你们会 后悔的,但是确实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事实上google books确实没有作恶,他们做的事情和书商摘取你们作品的片段放在广告宣传页上一样,让读者搜索感兴趣的内容的时候,知道你的书中有提及,如果要阅读, 需要付费。 数字化大潮势不可挡,这本来是全球搜索巨人释放的极大的善意,这大概也是数字阅读解决方案中,技术和商业结合最好的方式。可惜 王晓峰这种自傲的文人认为是作恶。他那篇讽刺google的文字到现在还能搜索到很多,我承认王晓峰影响力不小,但他错了。大部分作家或许都是这样,他们 活在自己理解的世界中,不愿意学习新东西,甚至连多想一些都不愿意。在他们的世界里,就是出版卖书赚钱,从来没想到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在上一次对 google的攻击中,只有韩寒认真的了解了google到底干了什么,并公开发文支持。 而今天你们看到了百度文库可以不花钱看你们的文字,于是你们集体愤怒了。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这还不算什么,对你们更有杀伤力的,是百度和爱国者一起做的叫做”百看”的电子书。新闻见 此 : 这是爱国者出的电子书阅读器,它的特点是可以直接连接到百度文库。今天你们知道了百度文库是什么,那你们终于可以想象当人手一本这样的电子书的时候,会发 生什么。就是人们只要买这么一个设备,就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而且阅读体验和纸书差不多,可以随身带着,比纸书方便多了。这个计划如果成功,那就是你们 这个行业的灭顶之灾。百看我一不小心就会打成白看,这名字起的真好啊。 呵,对于百度和爱国者,他们管这个叫做”希望能将更海量的知识、文 档和消费者分享”,对于你们,意思是人们再也不用花钱买你们的书了,到时候恐怕不仅作家会死,出版公司也会死,大出版社或许不会死,但他们也只能靠印教材 活着了,印厂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要说什么破坏了社会稳定,这东西才是,他会瞬间摧毁几个行业,摧毁文化的基础。盗版从来都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事 情是成建制的盗版,百看和百度文库都是成建制的盗版。所谓成建制的盗版,意思是说盗版者不需要付出任何东西,甚至不需要知识和技巧,直接就可以”享受”盗 版,这种盗版用起来比正版还舒服(正版无论如何都要有个购买过程,总是多了一步)。这时候,谁会傻瓜的麻烦去付钱呢?在和成建制盗版对抗的过程中,我们软 件作者们想出了最多的花样,各种加密,各种功能限制都被用来保护软件,软件作者以牺牲产品体验为代价进行加密,甚至曾经不惜破坏盗版者的电脑。最终的结 果,是我们失败了,至少在中国失败了,到今天还有专门盗版iPhone软件的网龙活的很好,并以此做为盈利模式。幸好在美国,通过法律,大家都成功了。对 于搜索引擎所谓的”避风港原则”,美国也有”数字千年法案”应对。(google的数字千年法案看 这里 )。按照这个历史看,如果不改变方法,对文字作品的斗争,在中国一样会失败。 这 次所有作家写出来关于这件事的文字,看着都是那么的无力。请问你们面对抢劫者的时候,哭穷,叫惨,这些都有用吗?没用的。你们需要战斗,而且要用自己擅长 的方式来战斗,把对方拖入你们擅长的战场中,并击败他。对于作家,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文化摧毁对方的品牌。做法很简单,不用正面去攻击骂对方,你们只 需在自己创造的文化作品中,让作品中的角色说话。比如很酷的主人公会对别人说”用百度真丢人”,漂亮的女主角拒绝追求者的时候会说”你还用百度,这么土, 我才不跟你交往”。我这只当扔块砖,具体的技巧你们擅长,就像前面提到王晓峰那篇愚蠢的blog,影响了很多人,他们会拿着这个来说”你看,google 也作恶嘛”。作家本身就是媒体和文化的创造者,你们有能力不依靠别人,仅靠自己在文化和品牌上摧毁对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把作品中反面角色的名字起 成李彦宏”的办法并不好,因为你们要对付的是百度这个品牌,并不是其创始人。换言之,李彦宏卸任百度CEO,盗版的状况大概也不会变好。 前 面很多年,google被欺负你们不说话,甚至你们还参与欺负google。现在,你们知道了google的好。虽然我觉得你们活该,但现在还不算太晚, 来战一场吧!这战斗不会一帆风顺,因为对方有钱,你们很有可能会被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很有可能百度在你所谓的媒体投放了巨额广告,你的领导要保护他。但这 其实都不算什么,百度虽然势力庞大,但也比不上***强大,你们不也在作品中变着方的挖苦他们吗?这就是所谓”你们擅长的战场”。 你们大 概会质疑这种办法的效果。这确实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但确实有杀伤力,文化的威力,你们最清楚。只不过,你们得丢掉心理的幻想,不要觉得对方是可以谈 价钱的。你见过拉磨的驴子和主家谈价成功过吗?对于百度,你们就是那驴子。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甚至不是你们自己的战争,是文化行业的战争。请你们不要拒 绝新媒体,传统出版一定会消亡,而且消亡速度在逐渐加速,要学会正确的使用新媒体。或许当你们这么干了,百度会付出公关费来摆平你们,他们现在每年也支付 着大量的公关费对付各种负面,但这些钱不会给你们这些创造内容的人。甚至将来百度变成唯一渠道的时候,你惹急了了他们,他们会干脆在搜索结果中封杀掉你。 如果大家都用百度,你这个人在互联网的世界就像不存在一样了,不要以为荒唐,这就是现在网站站长们碰上的问题。所以现在动手还不算太晚。除此之外,你还能 做的了什么? 至于不用百度还能用什么,我的妈妈65岁,用google几乎所有的产品。其他,你们自己看着办。 Google退出中国的时候,你们一声不吭,之后的两个月,你们对google books口诛笔伐。今天,如果你决定不做什么,不写什么,至少也应该把我这文章让更多人看到吧。 写给和百度作战的文艺工作者们 作者:virushuo 发表于 2011-03-26 12:03 最后更新于 2011-03-26 14:03 版权声明:可以任意转载,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相关日志 2010/01/14 — 孙云丰:Google市侩,我感到恶心 (0) 2010/01/14 — 透过google退出中国 看国内互联网的沦落 (0) 2011/03/26 — 南方周末: “盗书贼”百度的避风港 (0) 2011/03/26 — 韩寒: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 (0) 2011/03/26 — 韩寒:为了食油,声讨百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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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盗书贼”百度的避风港

讨伐百度 百度文库最近在中国文化界与出版界惹了众怒。 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起了《三一五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盗窃这些作家的全部作品,对用户免费开放。磨铁图书公司总裁沈浩波更称百度文库做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盗版行为”,是“盗贼的行径”。 沈浩波正是这一行动的组织者之一。另一组织者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在“声明”的起草者作家慕容雪村看来,百度的盗版行为肆意而露骨。他称:“有一天,忽然发现我所有的作品,包括7部长篇,短的文章,以及未写完的小说都被搬到了百度文库中……几乎每部小说都有上万次下载,被百度无偿地拿去赚取广告获利。” 然而,百度的“盗窃行为”又是巧妙的。2010年,文著协联合磨铁公司、盛大文学连发3次声明,要求百度文库清查盗版链接和侵权作品,都被百度挡了回去。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介绍,百度的理由是:百度文库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文档分享平台,其运作模式是由网友上传文件并共享,其上传作品是不是侵权,百度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 当年11月底,盛大文学网站在上海起诉百度。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称,盛大文学旗下的知名小说中,有95%以上被盗版到百度文库中,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此案尚未开庭,百度我行我素。 百度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也已声名不佳。3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百度公司列为“恶名市场”。日本也有一些出版公司欲在近期起诉百度侵权。 3月16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发表抗议信,要求百度停止MP3非法下载。同一天,当当网CEO李国庆抗议百度盗版,在微博上称将从4月1日起停止在百度投放广告。3月19日,“十三月唱片”联合周云蓬等音乐人发出公开信,号召各企业在百度MP3放弃盗版前停止向百度投放广告。 被百度文库“盗窃”了学术论文的网友“VictorPih”认为,百度文库的做法已在侵犯很多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学者的著作权,但投诉之后,“百度什么时候管过?” 榕树下一位特约评论员称:百度有一半的流量和侵犯知识产权脱不了干系。盗版和侵权,已经深入它的骨髓。 据沈浩波透露,3·15声明发出后,百度董事长李彦宏曾委托一位副总裁前来沟通,双方商议在清明节前谈判。3月22日,文著协已确定谈判队伍,包括张洪波、沈浩波等人。 百度文库所谓“盗版”的长期后果,被50位作家的联名书表述得极其严重:“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开始表态。3月21日,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见沈浩波等人时称,他已要求百度整改。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该局支持作家依法维权,呼吁并鼓励作品使用人包括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称,“不管企业大小,如果违法或者违规,我局将依法查处”。版权司2月底曾约谈百度,3月初百度提交了整改报告,该局已委托北京市版权局进一步调查。 盗版的“避风港”? 面对舆论的围剿,百度的回应充满官方话语。3月22日,百度公司回复了南方周末的采访,声称“百度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一经核实,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百度文库还称:他们一直在努力开发版权识别的新技术,希望从源头控制盗版作品的上传,预计近期此项新技术将上线运行。 百度的这种姿态,令很多著作家不满。“侵权的成了大爷。”慕容雪村感到无奈。 “是现行法律给了百度这种操作模式巨大的空间。” 律师魏士廪和学者刘德良一致地作出了不同于情绪化看法的判断。他们分别供职于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第3款在业界被称为“避风港原则”,意指网络存储空间提供者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不构成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只有在服务商“明知或应知”属于侵权作品仍不作处理,未尽到注意义务,才构成侵权。 根据此原则,一个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版后,维权的方式为“通知——删除”。而百度的回应显示,百度拥有40人的团队处理投诉,作家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然而,能够及时发现盗版,并希望百度删除的作者是非常少的,大量的盗版在作者毫不知情时就已经传播。等到作者提起诉讼,盗版已经泛滥成灾,百度已通过广告获取了大量收入。 另外,作者更多的并不是想删除自己的作品,而是想要分享这一部分收入。但是,要想让百度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依据现行的制度,惟一的途径是谈判,谈判不成只能诉讼。 由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本来就弱小的受害者的力量再次遭到削弱。对一个资金雄厚的大企业来说,证明自己尽到注意义务,不知道盗版是很容易的,而对于作者来说,证明百度“明知或应知”是盗版还故意放纵的,则是极为困难和繁琐的。“避风港原则”诞生于2006年百度和环球、华纳等7大唱片公司打版权官司之际。在2005年,百度因为在自己的网站直接提供MP3,官司惨败。百度遂改了运作模式,只提供链接地址。这样百度从网络服务内容直接提供商,变为第三方搜索引擎、链接和存储空间提供者。责任由此转移到单个网民身上。而在互联网时代,追究单个网民的责任是很难的。 2008年,百度对七大唱片公司的官司反败为胜,靠的就是“避风港原则”。法院认定,百度MP3搜索引擎搜索到的内容来源于上载这些MP3的网站,百度无法识别、预见及控制这些MP3的合法性。“这一原则是从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学来的,但实践证明,不适合中国的产权保护。”刘德良认为,原因是权力和资本结合形成了垄断,破坏了知识共享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张洪波和沈浩波则认为,百度滥用了“避风港原则”,造成了事实上的法律难以追究的大量盗版。 怎样让作家分到“蛋糕” 百度有没有滥用“避风港原则”,法官如何适用“避风港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庭有关法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依“避风港原则”对侵权与否的认定,常常争议很大,“法官判案只能看具体的情况,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 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关键是被告有否“明知,应知”。百度文库及百度百科、百度MP3屡屡卷入的侵权诉讼,原告认为,明知这种经营模式有风险还做,即属于“明知”。百度则认为,所谓“明知”,是要明知具体的作品有否侵权。 故而法官判案只能“看具体的情况”。比如一部电影放在网页显著位置,在排行榜上推荐,肯定就是“明知”,而要翻好几页才能找到的作品,就很难说是“明知”。 该法官认为,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既不利于作者的权利保护,从长远来说,也阻碍了数字产品行业的发展。这位法官建议:“法院也希望改变传统的版权获得方式,建立一种集体协商的机制,比如作者授权文著协等集体管理组织与服务商谈判,双方实现利益共享。” 沈浩波等人认为“避风港原则”会成为一种法律纵容,长此以往,“整个出版业和作者都将没有未来,出版业从传统向数字出版转型将陷入泥潭,做正版数字产品的网站将被逆淘汰”。 魏士廪律师认为,短期内这种危害也许不明显,但长期一定会带来整个文化产业创新性的萎缩,音乐行业已是前车之鉴。 然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并不是修改几个法律条文就能改变的。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要从以作者为中心的版权保护模式转到利益分享模式。 刘德良表示,这种转变必须先从立法上做起,而不能指望百度这样的大公司。传统的版权保护制度在于控制,发现盗版即通过追缴、销毁、删除的方式,保护权利人以正当的渠道获益。但是,网络传播的迅速和大范围,造成控制失效。一旦侵权行为发生,靠删除完全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在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时期,立法理念要从控制模式变为分享模式,甚至可以将利益分享模式在法律规定中明确下来,鼓励产品使用者。这就需要著作权法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重大调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作家张抗抗提出了《关于尽快修订著作权法的提案》,认为现有的网络信息传播保护法律完全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据媒体报道,著作权法的修改已被有关部门纳入了立法计划。 而已被侵权的沈浩波等人,希望在立法还无法改变的当下,政府应要求百度文库“先关掉这种盗版模式”,然后再考虑“和产品使用者利益分成”等方式。他们希望,这次行动,能真正促进中国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改进。 (南方周末记者王小乔对此文有贡献) 相关日志 2011/03/26 — 韩寒: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 (0) 2011/03/26 — 韩寒:为了食油,声讨百度 (0) 2011/03/26 — 李彦宏:我爸是李刚 (0) 2010/11/30 — 月光博客:百度文库送用户进监狱 (0) 2010/11/01 — 大封杀时代:互联网巨头的利益纷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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