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能花钱买命 也不能拿命换钱
既不能花钱买命 也不能拿命换钱 (财产权可以置换成福利权吗?) 童大焕 重庆启动了据说是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转市民改革计划。按照该计划,未来10年时间内,1000万重庆农民将有望变成市民。该计划被形象地称为“三件衣服”换“五件衣服”政策:农村户口捆绑了宅基地、林权、承包地“三件衣服”;城市户口捆绑着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件衣服”。 “重庆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即使农民穿上城市的“五件衣服”,其在农村的“三件衣服”中允许最多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重庆市统筹城乡办副主任徐强说:“如果宅基地通过村落整治或退耕,通过设立重庆的全国首家土地交易所交易,产生的‘地票’收益归农民所有。目前一亩‘地票’可以卖10多万元,这就成了农民进城的资本。另外,对于林地和承包地,有大户或企业愿意流转时,可以进行流转,收益仍然归‘新市民’所有。” 其实这跟以往各地的土地换社保没有本质区别,所谓的“亮点”,也只不过是把农民一次性出让土地变成了“三年内交清” 。说不准还是因为这次启动的项目太大,政府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呢 ;而所谓的“地票”,只是一种对外好听的说法,即使建立全国首家土地交易市场,从集体所有到国有的转变过程中,政府也是惟一的买家,不可能自由、公平地实现土地交易价值,农民未必能够真正获益。而据说一些对拆迁不满的农民试图进京上访,却被政府抓捕。可见,这次改革,带给农民的不一定是幸运。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农民现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件衣服”,事实上是他们的财产权利,而所谓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件衣服”,充其量是公民的福利权,二者之间的权利级差非常巨大,就像生命权不可以置换成财产权,财产权也不可以置换成生命权一样,既不能花钱买命,也不能拿命换钱。把不同级差的权利互相混淆和置换,有“混水摸鱼”之嫌。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城市居民必须拿出房屋或者土地来换社保的,为什么农民就“必须换”,而不是像城市居民一样“应该得”? 此外,拿来跟农民换土地、宅基地、林权等财产权利的所谓“五件衣服”,并不是依附在城市户口之上的城市居民专利,而是所有公民本来就有、或者本来就应该有的基本福利。就业权,农民有,城市居民也有,但不论是农民还是城市居民,除非你是权贵子弟,否则基本上都得靠自己找工作或者创业,一句话,自己打拼。而医疗保险、养老等保险,则是在获得就业岗位后,由单位和就业者个人一起缴纳,总额高达工资比例的40%以上。它们早已不是政府提供的“福利”,而已经成为企业和公民的“义务”。本来就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有什么理由被政府“拿过去”,换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和林地?再不济,就算你不论做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社保和养老保险,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那已是国家责任和义务,因此,到了一定年龄,不论农村还是城市,还是有低保、有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有低额养老保险或补贴。只不过,城市的保障水平可能高一些,农村的那件“衣服”可能单薄一点。但让公民不分城乡地享受更有保障更有尊严的社会保障,本来就是国家(具体就是政府)应该不断努力的方向,怎么能用公民的财产权利来置换呢。 至于将转户农民工这些“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农民工公寓等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之中,等着吧,排队,而且还得花钱买,或者花钱租。说到教育权,那更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最最基本的权利。对于孩子来说,在哪里生活消费,他们就在哪里纳税,就应该在哪里上学。何况,孩子的未来,直接关系着城市的未来呢,如果我们这一代人不想给后代埋地雷,最好的也是惟一的办法就是为他们创造公平的教育环境。要知道,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不是靠警察而是靠学校来维护的。 最近,广东省将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60分则可以申请。但仍有农民工放弃机会。他们说,老家还有田地,如果户口迁走,地则要被收回。为啥一放弃农业户籍,就得放弃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 很多地方的所谓户籍改革,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目的并不在于保障农民的自由迁徙权利和其他各项社会权利,而是为政府进行土地储备。重庆也一样。从2002年末开始,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资金问题,重庆市政府相继组建了八大投资集团,用以承担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际上,这些公司并不从事城市建设活动,他们是地方政府用以融资的金融工具。而他们用于融资的主要资源就是土地储备。八家投资集团均被赋予土地储备功能,家家都有至少数万亩的土地储备,目前总量已超过40万亩。 2009年底开始,各大城市都公布了大规模的土地储备计划,仅北京市朝阳区就准备将三十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列入储备范围。这相当于两个中心城区的面积。看清这个实质,也就轻易看得清“土地换户口”的结果。 (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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