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

沈彬:永定县红十字会何以如此冷血_

在种种冠冕堂皇的官腔托辞后面,无非是不想“担肩膀”的小吏的私心算计。没人愿为一个19岁的女孩出头,打破冷酷官场内部的“和谐”,这最终放任低效的官僚机器碾碎了她人生的希望。但红十字会是慈善机构,不是官场,是要有起码道德操守的,公众才会信任,才会捐款。红十字会不能只对长官负责,更要对公众、对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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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郎咸平:请红十字会回答三个问题

郎咸平:请红十字会回答三个问题 标签: 郭美美 红十字会 ● 郎咸平 第一,“交了会费,就随便用红十字”,红会这么管理对不对?一个多亿元会费去哪了? 红会模式的本质是,你只要按时交会费,红会总会对你的财务、人事就放手不管,对你怎么用红十字标志不闻不问,对你怎么和商业企业来往也不管不问,对分会领导自己的公司怎么从中渔利也视而不见。 博爱小站就是这样,根据南都记者获得的“红十字博爱服务站”三方协议,代表甲方红十字会签字的是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代表乙方商红会是秘书长孙莲,代表丙方中红博爱是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王抗美。明明是红会自己主办的项目,可是,博爱小站卖保险,红会不管;博爱小站卖广告,红会也不管;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的女儿办了个王鼎公司,竟然可以一分钱不出,就占有中红博爱30%也就是1500万元的股份,红会对此还是不管;商红会和王鼎公司共用一个账户,红会也是直到出事了才去审计。 博爱之窗依旧如此,也是红十字会主办、商红会承办的项目。这个募捐箱50%归企业,30%归商红会,20%补充急救药品,而红会依旧不闻不问。规定如此清楚:“博爱之窗”灯箱部分可开发为广告媒体,由北京世纪开源广告公司独家承担运营工作,可是红会却从不过问。 难道红会只管收会费吗?根据2009年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红十字会团体普通会员年会费不少于1000元,红十字会全国拥有团体会员12万个,仅此一项每年收入超过1.2亿元。但是,我们在红会总会的预算公开里根本看不到这笔钱,而地方红会更是连预算都看不到。不仅如此,红会推出了捐赠信息平台,可是,我们却发现自己捐给行业红会和地方红会的钱都查不到。请问,这些钱都去了哪里? 第二,血站给了你多少经费?血站借红十字的招牌赚了多少钱? 红十字会说自己在义务献血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可是,红十字会总会红总字[2007]27号却明确要求血站这种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机构要交会费。不仅如此,根据“江苏省红十字会在宁召开省属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座谈会”: 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同意每年支持省红十字事业经费不少于5万元,而参加座谈会的单位就包括了江苏省血液中心。全国每个区县都有至少一个血站,我们就按照全国2858区县每个只有一个来估算,这些血站就交了约1.43亿元的特别经费。 问题的核心不是血液中心究竟是由卫生部门还是红十字主管的,而是这笔钱究竟去哪里了?我在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的预算公开中都完全查不到踪迹,而各地卫生部门和血站更是从来不公开预算。在中国血液市场,捐赠是完全免费的,但是却对医院和患者收费。2010年,我国的自愿无偿献血献血量3935吨,红十字血站平均来说是按照每200毫升220元的价格出售给医院的。照此计算,3935吨血液共计收入43.3亿元。血站借红十字的招牌赚了多少钱?这笔钱又去了哪里? 某媒体代言红会说:献血前体检、血液快速检测约20元;采血袋加上相关耗材约50元;血液检测费约160元;宣传品、纪念品等约50元。加在一起是280元,因此,他们的意思是说220元其实很便宜了,已经是给大家补贴了。可是,我们献血之后没收到过什么价值50元的纪念品,而且我们在医院付钱做血常规检查价格才几十块钱,我实在好奇280元是怎么来的。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为什么你从来不敢公开?为什么红会明明一年一家血站5万元的经费,可是却斩钉截铁地说自己分文未取? 第三,凭什么你可以免费圈地?80%的利润给了谁? 按照红基会自己的网站披露,红基会的理事之一董规熔就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微博)曜阳老年公寓副理事长、建设总指挥,而红基会的理事长正是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郭长江。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扬州和浙江的曜阳老年公寓已经建成,而上述三个项目的用地均为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按照红基会的计划,到2015年将在全国建成10所曜阳老年公寓。 可是,搜房网实名认证的北京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官方微博显示,户型包括花园洋房、联排产品以及独栋别墅,均为70年产权。但是,70年产权说明已经不是划拨而是征用,有可能是无偿划拨之后又用少量资金征用的。这已经不是老年公寓的做法,显然是纯商业地产项目。对于如此盈利的房地产项目,红基会竟然表示项目收益的80%归企业,20%归红基会。请问开发的资金是不是挪用了善款?你自己只抽取20%的回报,请问又是在向谁输送利益? 事到如今,红会已经落入非常可悲的境地,对此,我想给红会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红十字会和商红会专职副会长应该引咎辞职,以示对商红会的混乱运作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看看有没有贪污腐败的问题;同时,红基会领导也应该引咎辞职,以此对曜阳房地产给红十字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负责,国土部门更应该介入调查,看看有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等违法问题。只有如此,才能挽回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重建公众的信心。 第二,全面清理行业分会,能管理的你就直接管理直接负责,不能管理的就一律关闭。禁止行业分会从事一切商业活动,任何带有红十字标志的活动或者捐款箱收到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由总会登记在册,全程披露。账目披露应该以最终用途为基准,而不是说把钱拨给哪个地方政府或者地方红会就完了,善款使用和物资分配的决策过程必须让老百姓最大程度地参与。 第三,重构总会和地方分会的关系,红会总会拨款要对地方分会和民间公益组织一视同仁,同时,大幅降低民间公益组织的准入门槛。在国外慈善领域里,本来有主要负责募款的基金会,还有主要负责做项目用钱的基层公益组织。只有这样的专业分工才最有效,对于红会这种单个项目的募资金额就能在23.85亿元的大型基金会,你自己亲力亲为去做几百万的小项目没有效率。红会内部应该做一个切割,总会向专业基金会来转型,地方分会不再享有红十字内部拨款的优先权,要和民间公益组织一起竞争。 其实,你与其自己做,还不如像壹基金这样,让各个地方老百姓自己成立基层的公益组织,然后你让他们提交自己的项目说明书,同时,以后地方分会要钱也得如此,彼此竞争。你总会负责审计和监督工作进展并据此披露就行了,而如果哪个公益组织不能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你就启动问责制,看看是停止善款还是追究责任。现在的问题就是,红会总会自己没有这么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还不愿意促进这种分工,非要肥水不流外人田,结果就是自己也累,做得也不好,还管不住地方分会,老百姓自然会不高兴。 第四,《义务献血法》本身没有错的,错的是现在红十字会和血站之间混乱的财务关系,因此,各地红十字会和血站都必须按时披露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接受公众的信息查询和舆论监督,血液价格必须经过听证会和媒体讨论,血液和骨髓的各项成本都必须透明公开。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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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晨光再批红会配豪车:民意和信任在你们掩盖中流逝

《博客天下》杂志副主编吴晨光11日给MSN理财发来一封公开信,再次对红会的说法做出回应。吴晨光在公开信中指出,红十字会仍然应该向公众道歉,红会诸多内幕让人不得不信。此外,退休副会长每月在红十字会仍能领取5000元补贴;他最后还提到红十字会豪车事件红十字会说了不算,他说了也不算,需要有审计部门乃至社会力量的介入最好。希望红十字会不要抱着侥幸过关的心理,一切东西都应曝光在阳光下。 《博客天下》杂志副主编吴晨光   MSN理财讯 8月8日,《博客天下》杂志副主编吴晨光在微博上爆料称,红十字总会的车库停着若干豪华公车,红会司局级以上领导每人两辆。对此,中国红十字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回应称,总会公务车是国管局按照国家标准给配的,会领导才有工作车辆。   《博客天下》杂志副主编吴晨光11日给MSN理财发来一封公开信,再次对红会的说法做出回应。吴晨光在公开信中指出,红十字会仍然应该向公众道歉,红会诸多内幕让人不得不信。此外,退休副会长每月在红十字会仍能领取5000元补贴;他最后还提到红十字会豪车事件红十字会说了不算,他说了也不算,需要有审计部门乃至社会力量的介入最好。希望红十字会不要抱着侥幸过关的心理,一切东西都应曝光在阳光下。    以下为公开信全文:    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一封公开信   中国红会总会负责人:   你们好。   我是吴晨光,原《南方周末》驻京记者、现《博客天下》杂志副主编,此次红会“公车超标”事件的曝料人。如果说,我在微博上的说法给贵会工作增添了麻烦,首先在此表示遗憾。   遗憾并不是道歉。相反,我认为应该向公众致歉的还是贵会。你们执掌着中国最大的公益机构,本应成为这个国家善心、爱心、良心的集结大本营和中转大本营,但美美炫富之前,贵会已有上海万元餐费等几件丑事曝光;美美炫富之后,贵会一纸《声明》非但没能抑制住公众的丛生疑窦,事实又偏偏证明郭美美真的与红十字下属的下属中红博爱有着某种“间接关系”。还包括破绽百出的“中国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你们与驾校、保险公司等商业机构纠缠不清的种种关联……所以我在那条曝料微博上说:公车超标未经本人核实,但结合贵会的诸多内幕,反正我是信了。   若说“道歉”,我其实应该向南周的老记者方进玉表示歉意。微博发表的前一晚,五六七八位周末的新记老记欢聚,想要禁止人们大声议论美美及其妈妈,真比登天还难。有人问:老方(在单位,我们都这么称呼他)有微博么,为何不给红十字写点什么,红十字与希望工程相比谁更黑?老方答:希望工程并不比红十字更黑,青基会也并不比红十字更红(纯洁),由此提到了三条线索——这就是我微博上的线索来源。   老方说:孙柏秋涉案线索,百分之百的准确。事发多年,涉案数额不详,孙案曾移送司法机关,但未公布,后不了了之;退休副会长转任下属红十字基金会工作且每月领取5000补贴,并非每位副会长都有如此好事,但此事“渐成惯例”,且这个线索的可靠度有七八成;我爆料的第三条,大家已经看到,因为可靠度“最低”,贵会亦最先予以了坚决辟谣。   看到“辟谣”,我却哑然失笑。没有实证地罗列一堆公车使用数字能说明什么?你们称总会只有15辆公车,那么红会有多少司局级领导?分摊到每位头上,人均多少?你们那个小院里的巨大地下车库能停多少车?都是什么排量、什么牌子?关键问题:国管局核准的公车之外,贵会是否也有正在使用的海华侨胞捐赠的进口轿车?就算现在没有,过去是否有?就算红十字从来没有,其他国字头的慈善机构是否曾有……?   在此特别说明:老方当时应该并未使用“豪车”这一模棱两可的词汇。第三条线索“50%以上准确”的说法,也不妥,应改为“50%左右”。但我的微博爆料后,老方再次证实:他曾亲眼见过官办慈善机构“使用豪车”的现象。   老方说他很有点心冷,但允许我引用他的这一回忆:他强调自己不是听说,而是亲见。退休之前,他曾去采访一家国字头慈善机构,亲眼看到那位秘书长驾着一辆售价不菲的进口豪华轿车。老方吃惊,秘书长则解释:爱国华侨捐赠的就是实物车,不接收,太可惜;因属捐赠,报请海关总署批准,享受免税;如是,则海外捐赠者和慈善机构均可省却一笔数额不菲的关税;老方追问:进口、接收之后,何不去二手市场卖掉,将车款充作善款?秘书长答:倘若拍卖,还须补交关税,不如干脆我开着……老方说:采访结束,虽然正面鼓吹了那一慈善项目,但对那车,始终耿耿于怀。   老方还曾建议:你们几位(在座好几位,已离开南方周末去了其他媒体),谁能派出青年记者去红十字采访,随便溜进他们车库……红会院子里就有不少车,多是员工的。办公楼下面,则有地下车库。溜进去查查多少车、是什么牌子,最好找司机聊聊……但作为一个新媒体人,我更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如同周老虎——在这一点上,很抱歉“浪费”了老方提供的线索。   红会的豪车问题,我说了不算,你们说了也不能算,需有审计部门乃至社会力量的介入最好。我记得接收捐款的时候,你对我们(捐赠者以及记者)敞开大门、无任欢迎;美美事发,事态紧急,你就让保安加强戒备,谢绝记者入门提出质疑——如要采访,须电话联系获得批准。   看,面对质疑,慈善机构的定位首先是“官”,而中国官场的逻辑,官员只对权力授予者负责。所以美美事件发展到今天,你们心中未必真想平等地对待公众。你们的工作地点,北新桥三条8号——我经常路过,最近几周,几次试图进入的时候都遭贵会保安的阻拦。从他的眼神里,我读懂的是“衙门”二字。那仅仅是一个保安,何况红会中人。   反之,如果美美引发的风暴来了,如果你们仍敢敞开大门,我才佩服。如果你们做到了这一点,如果你们每周召开一次发布会(允许记者敞开提问),如果你们最后能够证实我的微博错了,我自当竭尽全力向你们道歉,帮你们辟谣。   而我在微博上另两条可信程度较高的质疑,迄未收到你们的辟谣。我只知道,这位女性“前副会长”是民主党派人士,曾被移送检察机关正式立案,后不了了之……是的,孙柏秋一案,事隔多年,但因为此事关乎善款,关乎慈善机构的公开原则是否得到执行,贵会现任领导,是不是也该有个“迟到的说法”?   那晚,我们还曾探讨:“郭美美究竟是深圳王军的干爹还是他的女友?”“深圳王军为何要在餐桌上,急切任命20岁的郭美美出任中红博爱的公司经理,搞的这小妮子急切跑到微博上去扇风点火臭显摆?”“深圳王军,为何要在2011年初给远在北京的郭美美赠送250多万的豪车,他是要讨好美美呢,还是要讨好美美身后的什么人?”……贵会孙柏秋一案,莫非也和上述并非无厘头的问题一样,查不清?   红十字(多名)副会长退休后,转任下属的红十字基金会继续“发挥余热”并每月领取补贴,我想,每一位曾为中国红十字捐过款的捐赠人,也有权知道真相吧。补贴的那笔钱来自何处?是国家财政拨款还是来自按百分比允许提取的善款管理费?这种“照顾”是否已成“惯例”?另外,贵会是否考虑过:只要一纸诚恳召集令,网络内外,就会有无数高素质的自愿者,宁愿一分钱的报酬也不要,还能比贵会那些已经退休的副会长做的更尽心、更出色……凡此种种,我也渴望知道,可以吗?   我渴望知道真相,但我也知道:渴望之后,往往会有更多失望。无法探知真相的失望,那感觉同样很残酷,这感觉于我并不陌生——13年的新闻生涯,我遭遇过太多失望,常常只好安慰自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国人,免疫力强,伤得起。   现在,你们已经反驳了我微博爆料的1/3,但你们似乎并不想反思“谣言”产生的土壤。我的这个并不百分百准确的微博转发了数千次,很可惜,几乎没人站出来为贵会说一句好话——对了,我可没有控制舆论的本事。郎咸平以前的口碑似乎很不错,但在卷入郭美美事件后,其名声几近无可挽回……为什么?因为郭美美的炫富不仅让部分公众的满腔热血近乎冷却,同时也让部分公众的满腔热血几乎冲出胸膛。而你们,至今不愿去法院起诉她,要她登报道歉,要她赔偿一万或者只是1元人民币的赔偿,就凭你们这羞羞答答的样子,要怪,也得怪你们自己。   也许你们会想,公众最终也不能把红会怎么样?是啊,2002年,当《南方周末》报道希望工程涉嫌挪用巨额善款的文字被封杀后,国家审计署曾派出10人团队进驻希望工程审计了三四个月,可2002年、2003年,审计报告没有对外公布;到了2011年的今天,仍未对外公布。希望工程的某些人会不会因此窃喜?其他违规的慈善机构会不会也在私下偷笑?呵呵,皆大欢喜?但民意和信任,就是在你们的掩盖和窃喜中一天天流逝,直到无可挽回。   这一次,由郭美美引发的民众对红会的问责,如果也像2002年那样毫无声息地被你们慢慢遮盖……不!我相信,这一次,民众定然不会忘记,他们会使劲捂住自己的腰包——而你们七、八两个月收到的捐款数,已能说明今非昔比。我相信:如果信誉破产,质疑就会不断发酵,“谣言”就会不断散播。即使公车超标门钻过去了,还会有无数的“谣言”追逐你们。   最后需要澄清的一点:贵会一位人士在微博上说,我发此帖是为炒作“一本没有影响的杂志”。平心而论,还真没这回事。我甚至担心,这条微博会给自己供职的《博客天下》带来负面影响——因言获罪的媒体太多了。如是,我只有赶快辞职。同样担心的人,还包括我的太太。   但我依然把那条微博发了出去,也包括这封公开信。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负责任的中国公民都会如此。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尚有闻风而奏的御史,何况是今天的人民共和国?如果这条微博能让你们的“三公”消费彻底暴露在阳光下,能引入社会力量去监督中国最大的慈善机构,那我个人就无所谓了。   最后感谢关心我的网友,还有诸多采访我的同行。我们会获得更多的真相,因为我们年轻,也因为中国仍在进步。   吴晨光,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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