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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陈文通: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误解

陈文通: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误解 进入专题 : 马克思经济理论    ● 陈文通       一、引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逐步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伊始中央就明确指出: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央还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必须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形式结合起来。     但是,即使是赞成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不能相容和结合也存在一定的疑虑。从理论上讲,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领袖人物,还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都明确地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市场经济”概念还没有出现,经常使用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和“货币经济”)。从实践上讲,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还是发展中国家的,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都是以私有制、经济自由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先例。如果我国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进行改革,并不得不遵守由西方国家制定的“国际规则”,那么,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意味着只能是社会主义适应市场经济,而不是相反。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制度还能够坚持下去吗?反过来,如果改革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前提,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还能够建立起来吗?对这样的疑问做出回答是摆在经济学家们面前的理论难题。     在经济学家中,除少数人之外,大多数人都赞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但他们的出发点、着眼点和目标模式是有显著差异的。有些经济学家的出发点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着眼于让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主要目标在于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经济联系和配置资源,改革的底线是不能根本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些经济学家的出发点则是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着眼于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企业制度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目标是使我国成为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国家”;为此,任何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法律制度都可以和应当突破,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应当成为既定的前提和束缚改革的框框。     赞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学家们意识到,要确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够结合,首要一点是,必须从理论上说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相容这个“传统观点”是不成立的。但是,既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那么就必须重新认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过,在不同的经济学家那里,“新的认识”也是各不相同的。     有的侧重于对“社会主义”含义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凡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形式就是社会主义,只要确认生产、资本和企业的社会化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只要确认社会主义不必以公有制为基础,只要确认“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那么,社会主义就可以和市场经济直接统一起来了。     有的侧重于对“公有制”内涵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不管生产方式和实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只要确认保持公有资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所有权就是坚持了公有制,只要确认股份公司形式本身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那么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就没有矛盾了。     有的侧重于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古已有之,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关系,只要确认市场经济本质上不过是等价交换关系,只要确认计划和市场不过是资源配置的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那么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就可以结合了。     有的侧重于对现实经济关系及其范畴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劳动力成为商品不过是分配社会劳动的方法,因而不会影响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只要确认劳动和资本不过是不同的生产要素,它们共同创造价值,并按照各自的贡献获得相应的“回报”,不存在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问题,那么区分姓“资”姓“社”就没有意义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矛盾就不存在了。     有的侧重于对“生产一般”和“规律一般”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只要确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许多经济规律都属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去掉其特有的资本主义性质同样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那么社会主义就可以采取市场经济形式了。     有的侧重于对马克思经济理论正确性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是僵死的教条,只要确认老祖宗的理论中本来就有一些空想成分,只要确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同我国改革现实不相符和的一些理论观点都可以大胆突破和修正,被当代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观点都可以抛弃,按照“创新”的理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就不会有矛盾了。     经济学家们提供的理论依据都是科学的吗?我们当然不能做出简单肯定和简单否定的结论。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一方面,一些中高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地重复提出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把我国当前存在的问题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在他们看来,改革存在方向性问题。这不能不说明,经济学家们提供的理论依据还缺乏广泛和充分的说服力。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有些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的主要理论贡献——“两个伟大发现”和“一个科学结论”——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确,对马克思经济理论(《资本论》是这一理论的集大成)中的重要内容存在明显的误解。有鉴于此,经济学界应当坚持“科学上的诚实”(马克思对李嘉图的评价)精神,系统地澄清政治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为我国的“第二次革命”提供更加科学和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二、对马克思《资本论》基本思想的误解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人们多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集中体现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资本论》的精髓集中在三个观点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必须经过的,是不能跳过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做出了巨大的历史功绩,它为共产主义社会创造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着基本矛盾和内在限制,因而是历史的、暂时的和易逝的。但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对《资本论》内容的理解是不确切的和片面的。如果对改革前后的认识做对比,可以说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把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变成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资本主义成了“罪恶”的代名词,越早消灭越好。改革开放以后,在一些经济学家的眼中,《资本论》变成了《市场经济论》,资本不过是生产要素,把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律说成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有些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马克思的《资本论》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也阐明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社会也是社会化大生产;而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因此,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总结出来的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许多经济规律如果抽掉其特殊的资本主义性质,同样适合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就这个意义来说,《资本论》同时也是“商品经济论”或“市场经济论”。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认识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学界的主流,即使在一些老一代经济学家那里也不例外。他们主张,现在学习《资本论》主要不是从无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出发,从理论上搞清楚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的流通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必然退出历史舞台的发展趋势,而是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认识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于是,我们的一些党校、干校、大学开设《资本论》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从中学习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不管这种认识的出发点如何,在理论上都包含了许多误解。     所谓社会化大生产,是相对于封闭孤立、工农结合、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表现为自然经济)而言的。后者几乎生产家庭所需要的所有产品,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和外界很少发生商品交换和经济交往。社会化大生产起始于工业革命和工厂制度,首先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现在也存在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是更高水平的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不同于小生产方式的突出特点:一是劳动资料的性质不同。劳动资料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最初的典型形态是大机器工业,并向机器体系、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二是分工的程度不同。生产单位内部的技术分工和生产单位之间的社会化分工都高度发展。三是劳动生产率不同。劳动生产率达到小生产方式不可比拟的程度。四是交换关系和经济交往不同。在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劳动的交换、产品的交换和经济上的交往已经普遍化。社会化大生产对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经济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化大生产存在于完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中,其规律性也不同。因此,几乎找不到既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又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经济学家们所说的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实际上大都是普遍化商品生产的规律,即资本主义经济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一系列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剩余价值生产规律,剩余价值分配规律、资本积累规律、资本循环和周转规律、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规律、平均利润率规律、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地租规律等,都不是所谓“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而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有规律。这些规律之所以在我国现阶段仍然存在和发挥作用,不是因为它们是超越于不同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一般规律,而是因为我国现阶段仍然广泛存在相同的经济条件。本来,我国现阶段和资本主义国家有许多相似或者接近的经济关系,但经济学家们却看做是性质不同的对立物;本来,仍然起作用的许多经济规律是普遍化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但经济学家们却说成是“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思维方式。把这些规律看做是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的经济学家们都有两个共同的假定前提:一是都把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形态看做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样的社会主义;二是都把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以及相关的经济范畴——资本、剩余价值、利润、地租、竞争等——看作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生产的一般范畴。然而这种假定前提是不能成立的。     经济规律是历史性的规律。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认为,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存在不同的经济规律。经济规律是历史性的规律。生产一般或社会生产的共同规定或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律是确实存在的,但这种一般规律为数不多,而且说明不了任何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而不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不言而喻,只要处于主体地位的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论》揭示的经济规律就会存在和起作用。实际上,只要人类社会仍然处在第二阶段,即物的依赖关系阶段,这些规律就必然存在和起作用。恩格斯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用于生产一般和交换一般的、完全普遍的规律。”[1](P489-490)     “生产一般”不能说明任何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在马克思那个时代,一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髦做法是,开头总是摆上一个标题为《生产》的总论部分,用来论述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即所谓“生产一般”。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一般是对生产的一切时代的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的一个抽象,其中,有些属于一切时代,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有的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代共有的。没有这个一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但是,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例如,用生产一般说明不了资本的含义和本质,否则,原始人的木棍也可以认为是资本。[2](P3-6)     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并不是平列的关系。一般地说,生产和消费、生产和分配、生产和交换(流通)之间存在互相影响的一般关系(表现为哲学上的辩证关系)。但马克思指出,这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然而,庸俗经济学却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平列起来,形成一个正规的三段论法,所揭示的不过是再生产各环节的肤浅联系。他们把分配当做与生产并列的独立自主的领域,他们似乎是要对概念做辩证的平衡,而不是解释现实的关系。[2](P6-17)不仅如此,即使正确地认识到了“四个环节”之间的一般关系,也不能说明任何一种特殊历史的生产方式。我们有些经济学家不是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经济形式和经济运动规律的特殊性,而是一般地谈论“四个环节”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对《导言》的明显误解。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不能说明生产方式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过程总要有三个简单要素,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这是生产劳动过程的共同规定,任何生产方式都不例外。但政治经济学既不是工艺学,也不是生产力学,它要阐明的不是这些简单要素本身的自然性质,而是这些要素借以存在和结合的生产力性质和社会形式。一方面是劳动资料(尤其是机械性的劳动资料)的性质;另一方面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的社会形式,即生产方式。这二者都是历史的。就结合形式来说,主要涉及,劳动和所有权是统一的还是分离的;在统一的形式中,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还是以自由联合关系为基础。我们有些经济学家长期在“三要素论”和“两要素论”之间争论不休,却说不清楚我国现阶段要素结合的社会形式,即生产方式。     后面将逐一说明,经济学家对《资本论》的误解是多方面的,但集中在下述几个问题上:商品生产;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价值规律;资本理论;劳动力市场;危机理论。          三、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误解          在经济学界,对商品生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180°大转弯的过程。不少人曾经认为,发展商品生产意味着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后来又认为,商品生产是“中性”的,和资本主义没有关系。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我们要建立的现代市场经济只有落后与先进之分,没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分。[3](P14)有的认为,市场经济不具有社会制度的属性,市场经济既有共性——包括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也有与各国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和与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这个条件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4](P6-7)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一般市场交换关系的最有决定意义的关系是价值关系,而不是追求剩余价值,因此,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说法是不对的,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是两种不同的调节资源配置的手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制度的转型,而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正确处理使用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之间的关系问题。[5](P19)有的经济学家提出,我们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指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此相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5](P6-7)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我国经济学人突破了社会主义实行产品经济论,形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的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5](P11)有的经济学家主张,“要以生产社会化规律为主线揭示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相结合”。[5](P9)把上述经济学家们的认识概括起来就是:市场经济是等价交换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无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在于如何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而不是要变革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突破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将消除商品生产的论断。上述观点表明,经济学家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着明显的误解。     首先,经济学家没有搞清楚市场经济的实质,没有把市场经济和简单商品生产区别开来。商品生产的确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但是,不可能由此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是商品生产的一般结论。第一,商品生产的存在必须有两个一般条件:一是社会分工,生产者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因而存在交换产品的要求;二是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生产者之间必须按照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实行等价交换。因此,真正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存在于共同体内部;一旦共同体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出现了商品交换,共同体本身就变得松散和面临解体了。第二,商品生产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即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劳动力也成为商品,一切有使用价值的典型都趋向商品化。市场经济不是和商品生产等同的概念。市场经济作为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而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的高级阶段和现代形态。在这个阶段,虽然仍然会存在一定的简单商品生产,但作为主体的形式不再是简单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的存在除了上述两个一般条件之外,还必须有特殊条件。首先,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使用价值(既不是直接的使用价值,也不是间接的使用价值,即不是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使现有的价值增值,即获得剩余价值。这就意味着生产条件是作为资本来使用的。其次,生产要素必须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和配置。这就意味着劳动和所有权必须分离,劳动者本身必须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劳动必须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概括地说,市场经济的存在还必须具有第三个条件,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须成为主体。就这个意义来说,市场经济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经济。因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列宁以及西方经济学主流派关于市场经济的观点并没有错误。     其次,经济学家没有搞清楚,为市场经济创造条件的实质是变革经济制度。市场体现的是商品交换关系,是商品流通过程的总表现。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创造出市场主体,包括以赢利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者和流动的雇佣劳动者。这本身就包含着创造产权主体和资本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必须进行所有制关系的变革和产权制度的改革,即经济制度的变革。事实也是如此。因此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绝不仅仅是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不过是表面现象,而不是经济关系的本质。     再次,经济学家没有搞清楚,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有质的区别。当经济学家们说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市场经济的时候,想要表达的内容是正确的,但对经济关系的抽象和对经济范畴的运用是不恰当的。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他们不清楚或者混淆了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区别。现实的经济关系已经清楚地表明,我国现在仍然处在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社会关系仍然是物的依赖关系,经济形式只能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即西方经济学所说的市场经济。我国只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走上了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非资本主义道路或社会主义道路,还远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样的社会主义。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必然性丝毫没有突破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突破的是以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经济体制,突破的是过去那种“超阶段”的做法,突破的是违背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的做法。          四、对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误解          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对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在改革开放以后,有些经济学家发现,这“两论”和改革的方向发生了矛盾,必须加以补充和修正。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价值是由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资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6]因此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有缺陷的。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误解了,而是要从根本上颠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了。其实,这已经不是什么新观点,庸俗经济学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提出来了。这位经济学家不懂得政治经济学所说的价值是商品的价值,是社会劳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在产品不表现为商品的条件下,社会劳动也就不表现为价值。价值不是西方经济学中构成GDP的增加值,价值的本质内容是人类抽象一般的社会劳动,因此,只有生产商品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至于其他的生产要素(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如果属于劳动产品,那么本身已经包含了一定的价值。在生产商品的过程中,会按其损耗的程度将一部分既有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但不会增加丝毫新价值。     生产资料是生产物质产品的物质条件,因而也是生产商品和劳动者创造新价值的条件,并参与使用价值和价值创造的过程,但生产资料本身不创造任何价值。     资本所体现的是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尽管它可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货币的形式或商品的形式、可变资本的形式或不变资本的形式、固定资本的形式或流动资本的形式。把生产资料或者货币本身等同于资本是不正确的,生产资料和货币是否采取资本的形式取决于生产方式的性质。经济学家把资本等非劳动要素也说成是价值的创造者,目的在于说明劳动并不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没有剥削剩余劳动,资本和劳动是合作关系。这种观点与事实完全不符,和雇佣工人的看法相去甚远。     如果说剩余价值仅仅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联系,那么价值和价值的创造仅仅同商品形式有关,而与所有权的归属和生产方式的性质无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活劳动同样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非劳动要素同样不创造价值。     在有的经济学家看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根本上否认商品、货币、市场的历史正义性和合理性,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5](P65)这是另一种误解。首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根本没有“否认商品、货币、市场的历史正义性和合理性”。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确实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由于确认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活劳动创造的,也就可以确认活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这样一来,就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和内在限制,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过是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但这丝毫不否认商品、货币、市场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甚至也不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和巨大历史功绩。商品、货币、市场、资本等都是一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都是合乎规律地出现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都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在这个意义上,它们都具有历史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其次,劳动价值论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矛盾。在这位经济学家看来,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当是具有“正义性”和“合理性”的,因而必须创造包括“新的劳动价值论”在内的新的理论,以代替马克思的有局限性的理论。其实,这位经济学家并不懂得,我国仍然处在“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商品生产仍然是基本的经济形式。不管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和政治形式如何,只要是同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同样的经济形式和经济关系。我国和西方国家相比较,商品、货币、市场、资本会有历史的和民族的特点,但它们本身没有质的区别,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要实现道德上的“正义性”和“合理性”,而是要使生产方式、经济形式、交换方式同现阶段的生产力相适应。          五、对价值规律的误解          经济学家们都知道,价值规律是商品价值由生产(再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这个规律不仅要求各个生产部门的每个商品生产者使用社会必要劳动,而且要求整个社会必须按照社会需要的一定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这是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他们又认为,既然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就会同样存在和起作用,那么价值规律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共有规律。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价值规律确实是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我国现阶段确实是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确实存在和起作用,但是不应当把我国现阶段的商品生产抽象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绝不能把价值规律说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共有规律。这里同样是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混为一谈了。     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价值规律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这是因为只有在商品生产普遍化的条件下,只有在劳动力也成为商品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只有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价值规律才真正显示其规律性。在偶然的、简单的商品交换中,就交换关系的性质来说,一方面商品生产或者只是自然经济的补充,或者是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社会分工;另一方面生产商品的直接目的是交换价值,而不是剩余价值,最终目的是通过互通有无的交换获得符合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就价格和价值的关系来说,一方面交换双方对劳动的耗费都比较清楚;另一方面市场供求关系对于价格的波动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等价交换作为等量劳动相交换是以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价格是直接符合价值的。但是,价值规律作为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是在商品价格围绕价值长期不断地运动中表现出来的规律。如果价格直接等于价值,也就无所谓价值规律了,价值规律对供求和生产也就不起调节作用了。但是,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条件下,即所谓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就不同了。一方面,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价值增值(剩余价值),而不仅仅是交换价值,更不是为了直接获得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在供求、货币、资源、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对价值的偏离是经常的,幅度可以是很大的。这时候价值规律才真正表现为规律,才对供求和生产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价值规律“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展”。[7](P98)恩格斯也指出,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从而也就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规律。[1](P663-664)就这个意义来说,价值规律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     进一步考察,价值规律实际上是以价值形式为基础的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实现的形式。马克思指出,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这就是说,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是一个一般规律,但是,在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式中,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些按比例分配劳动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而科学的任务正是在于阐明价值规律是如何实现的。”[8](P580-581)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不是人的依赖关系社会,而是物的依赖关系社会;明确地说,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也间接地说明,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实现的形式。     当商品生产仍然是我国普遍化的形式时,社会化的劳动力必然采取商品的形式,劳动和所有权必然发生不同程度的分离,生产资料必然更多地采取资本的社会形式。这时候,”够格“的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存在,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是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因此,把价值规律说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共有规律是一种误解。          六、对资本的误解          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曾经正确地指出了资本的本质——“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一些经济学家在表面上的矛盾面前动摇了。有的经济学家认为,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不与资本主义相联系。[9]其实,把资本看做物,看做商品和货币,看做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而是一个世纪以前庸俗经济学家的观点,也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观点,他们看不到或者有意掩盖资本的本质。马克思认为,资本不是物,不是生产出来的产品或商品,不是生产要素,不是货币,而是一种具有历史规定性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物、商品和货币、生产资料等等才表现为资本。[10](P877-878)马克思进一步精辟地指出,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资本是用来重新生产剩余价值的积累起来的财富;资本是一种历史的社会生产关系;资本就是劳动条件和生产者的分离;资本不是静止的价值,而是一种运动;资本的权力是平等地剥削劳动力。他还指出,使用价值和产品本身不是资本;商品本身不是资本;价值本身不是资本;作为资本的货币不同于作为货币的货币;劳动能力不是工人的资本。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把西方经济学老掉牙的观点当做创新观点,实在是一种悲哀。     在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劳动和所有权发生分离,只要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只要市场的直接目的是剩余价值(利润),生产的物质条件就会采取资本的形式。资本就是资本,根本不存在“资本主义的资本”和“社会主义的资本”的区别,也不存在一个凌驾于二者之上的所谓“资本一般”。在我国,除了国内外的私人资本以外,还有大量的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就后者来说,只要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价值增值为目的,从雇佣劳动者的立足点看问题,它们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当然,它们和私人资本相比的确有区别,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获得的利润至少有一部分会服务于社会或集体经济组织,而不会全部落入私人腰包(在产权分离的情况下,经营者薪酬的一部分来自资本利润)。     回避和掩盖资本的本质是完全不必要和不正确的。既然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可以成为先进生产力的承担者,既然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马克思语),那么,资本就仍然会做出历史性的贡献。那些力图回避和掩盖资本本质的经济学家其用意也许是好的,可能是为了推进改革顺利进行,但却造成了经济理论的混乱,使经济理论缺乏科学性和说服力,实际上是帮倒忙。          七、对劳动力市场的误解          劳动力市场是和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相联系的,体现的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围绕是否建立劳动力市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以后劳动者是否仍然是主人翁等问题,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激烈争论。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力进入市场和劳动力作为商品,不仅不会改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反而“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因为劳动力可以按照他们的价值进行交换。[11]这种说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是什么涵义?在现代社会,从根本上讲就是劳动和所有权不分离,劳动者以共同体为中介,以共同所有者和共同体成员的身份同生产的物质条件相结合,劳动者以不同的方式享有劳动成果,劳动者不再受资本支配,不再为资本提供剩余劳动。如果劳动和所有权已经分离,劳动力已经成为商品,劳动者已经成为雇佣劳动者,劳动者就不再是主人了。当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时候,劳动力的买卖当然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这个“等价”就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但是,劳动者一旦进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和创造的价值总是大于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这个差额就是被企业主或者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因此,劳动力的买卖和劳动力的使用完全是两回事。劳动力市场上的等价交换纯粹是一种假相。     经济学家所谓的劳动力进入市场和劳动力作为商品不仅不会改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反而“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的说法,纯粹是无稽之谈。通过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资源,绝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一定所有制关系和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劳动和所有权分离的结果。劳动力成为商品和劳动者的失业,都是基于同样的经济原因。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的场合——无论是奴隶劳动、农奴劳动、个体生产者,还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共同体,都不需要通过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资源。在劳动者付出同样劳动量的前提下,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格也许高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工资,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在前者那里,剩余价值被企业主无偿占有了;在后者那里,剩余价值被国家占有了,并转化为新的国家投资。可见,这种工资数量的差别丝毫不能说明,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场合,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反而提高了。     持此观点的经济学家应当想一想,劳动力为什么会成为商品,为什么去给别人打工?如果劳动者有足够的生产资料,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生产过上富足的生活;或者,如果劳动者有充足的资本,能够办一个像样的企业,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或者,如果劳动者所在的共同体(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走上共同富裕之路,那他还用得着去出卖劳动力吗?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但这主要是从政治权利和全民所有制资产法律所有权的角度来说的。我国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已经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劳动和所有权也发生了分离;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凡是社会化的劳动方式,基本上是雇佣劳动。在被雇用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中,劳动者和雇主的关系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是资本支配劳动者。在这种场合,劳动者还能够是主人吗?如果劳动者真的是主人,为什么会发生贫富差距过大(一方面是占有社会大量财富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生活低于贫困线的劳动者)的问题呢,为什么工人不能分享企业的利润呢,为什么企业主们异口同声地竭力反对《劳动合同法》呢,为什么富士康公司那么多的青年工人跳楼自杀呢?          八、对经济危机本质和根源的误解          在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我国经济学界和西方国家的学者们唱一个调子:只谈金融危机,不讲经济危机;把金融危机的根源归结为政府监管不力;把我国的经济困境说成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的结果。有一些经济学家不仅未能用马克思的危机理论说明经济危机的实质和根源,而且对这一理论本身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经济学家说,马克思确认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调节才能使资源配置趋于均衡状态,从而避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但传统计划经济未能实现资源均衡配置;而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仍然存在经济的周期性特征。[5](P67)看起来,这位经济学家既不懂得经济危机产生的经济根源,也不懂得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区别,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     西方经济学所说的资源均衡配置和避免经济危机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资源的均衡配置,本质上是生产要素按照社会需要的比例和效率最高的要求进行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均衡配置是由市场机制和平均利润率的调节作用实现的;在社会共同生产的条件下,均衡配置是由社会统一组织和计划调节实现的。经济危机的产生主要不在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而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基本矛盾和内在限制。由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的比例失调,也可以看做是经济危机,但这是由商品货币形式本身造成的,而不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这种形式的危机可以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恢复平衡。真正意义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危机,是以生产相对过剩为标志的经济危机。资本过剩、商品过剩不过是生产相对过剩的结果和不同表现形式。在马克思之前,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西斯蒙第就已经正确地认识到这一点,只是对消除经济危机的出路感到困惑。他深刻地感觉到,资本主义生产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的形式(即它的生产关系)促使生产力和财富不受拘束地发展;另一方面,这种关系又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生产力越发展,这种关系所固有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商品和货币、买和卖、生产和消费、资本和雇佣劳动等之间的矛盾就越扩大。“他特别感觉到了这样一个基本矛盾: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无限制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同时财富由商品构成并且必须转化为货币;另一方面,作为前一方面的基础,生产者群众却局限在生活必需品的范围内。因此,在西斯蒙第看来,危机并不像李嘉图所认为的那样是偶然的,而是内在矛盾的广泛的定期的根本爆发。”[12](P55)马克思肯定了这种正确见解,他进一步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进行直接剥削的条件和实现这种剥削的条件,不是一回事。二者不仅在时间和地点上是分开的,而且在概念上也是分开的。前者只受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后者受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关系和社会消费力的限制。”[13](P270,272)但是,首先,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以内变动的最低限度。其次,这个社会消费力还受到追求积累的欲望、扩大资本和扩大剩余价值生产规模的欲望的限制。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它是由生产方法本身的不断革命,由总是和这种革命联系在一起的现有资本的贬值,由普遍的竞争斗争以及仅仅为了保存自身和避免灭亡而改进生产和扩大生产规模的必要性决定的。“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13](P272-273)“一切现实的危机的最后原因,总是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的消费,而与此相对比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竭力发展生产力,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13](P547-548)“生产过剩的起因恰好在于:人民群众所消费的东西,永远也不可能大于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数量,因此人民群众的消费不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相应的增长。”[14](P535)总之,经济危机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基本矛盾和自身限制。既然这个基本矛盾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么它就不仅存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且也存在于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本形式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存在于所有纳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市场经济国家。所谓国际金融危机,不过是国际性经济危机在金融领域的表现。     既然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只有在以新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后,经济危机才有可能避免。以凯恩斯理论为基础的扩张性经济政策可以扩大所谓总需求,从而暂时缓解经济危机;但是,这不仅不能消除固有的基本矛盾和自身限制,不能消除危机本身,反而会深化危机。实践证明,一旦扩张性政策成为常态,必然积小危机为大危机,必然造成潜在的和现实的金融危机,必然最终酿成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如果仍然以更大力度的扩张性政策挽救金融机构和阻止经济衰退,就必然造成许多国家政府的债务危机和世界性的通货膨胀。     把后发展国家的传统社会主义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把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计划调节,并把避免经济危机的希望寄托于这种计划经济,显然是一种误解。诚然,既然传统社会主义消灭了资本主义经济,自然也就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但是,它不能避免由这种经济制度和发展方式造成的特殊类型的经济危机,因而也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最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比例失调和结构扭曲,使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陷入极大的困境,因此,我国的计划经济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这种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传统社会主义这种实践根本不能证明马克思危机理论有什么问题。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只适用于以社会所有制和全社会联合劳动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社会,而这样的社会则只能脱胎于完成了历史使命的资本主义经济。我国所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超阶段的产物,是在落后的经济条件下力图和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对号入座的产物。名义上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变成了实际上的统制经济或命令经济,这种统制经济适合于特殊经济条件下不同性质的国家,但不适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适合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     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样会发生西方国家那样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这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尽管我国市场经济的很大一部分建立在公有资本(主要是国有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但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劳动和所有权大都发生分离,企业的生产方式同样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生产的直接目的同样是追求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等同样发生作用,同样存在收入差距悬殊和工人失业的问题。因此,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样存在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内在限制:生产力的无限扩张和人民群众消费能力低下的矛盾。目前,我国一方面出现了贫富差距过大乃至两极分化的趋势,广大人民群众缺乏有货币支付能力的购买力;另一方面在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商品过剩和资本过剩(巨额游资已经转化为纯粹的投机资本)。这同样是一个基本矛盾,这个矛盾在市场经济体制范围内是不可能根本解决的。不仅如此,由于国有经济和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和发展方式不科学等,还加剧了这个基本矛盾。不过,如果我们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国有经济和政府职能能够合理定位,有可能避免严重的经济危机。          九、对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性质的误解          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我国目前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只是还处在初级阶段。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     这种判断是不切实际的,和党的十三大报告的判断是不一致的,包含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产生条件和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定位的误解。根据唯物主义历史观,任何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形态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需要更特殊和更高级的经济条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产生的经济条件同时就是实现下述目标的条件:无产阶级和人类的全面解放;发生共产主义革命、铲除资本主义制度和废除私有制;消灭异化劳动、阶级和剥削。其中,最基本的条件是消灭私有制和消灭阶级的条件。不言而喻,这些条件同时也是消灭旧的分工、消除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的条件。但是,这些经济条件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高度科学化、高度社会化为基础的。如果基本上不具备这些条件,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是不会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有自封的所谓社会主义,要么是现代版的原始共产主义(例如农民共产主义),要么是形形色色的假社会主义(例如民主社会主义),而最有可能产生的是国家社会主义,或者是国家社会主义和农民共产主义的混合物。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不可能一下子直接建立起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样的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一定的很长时期的过渡形式。不少经济学家不明白,马克思为什么把消灭阶级和消除商品生产联系起来;在他们看来,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可以消灭阶级。这是很天真的想法。     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不确切的抽象;确切地说,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广义地说,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看做是一个“简称”。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党的十三大报告有明确的阐述,但经济学家们往往忽略了。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和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15](P12)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不是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的初级阶段,而是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后所经历的初级阶段。严格说来,这个阶段还不具有完全意义的社会主义性质,而是以特殊道路完成第二阶段的历史任务,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按照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区分为三大形态或三大阶段的观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处在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而不是第三阶段(自由联合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后发展国家特有的和当代资本主义并列的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和资本主义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完成同样的历史任务,只是发展道路不同。     有的学者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社会”和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前途和命运问题论述的误解和歪曲。马克思的确讲过,俄国公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继续向前发展。但这丝毫不意味着俄国公社可以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作为一个新的“出发点”,而且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俄国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和集体耕作制度能够保存下来;二是西欧率先实现共产主义革命,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为俄国公社提供示范和技术支持。实际上,这样的设想都落空了。在土地公有制早已经不存在的中国以及其他“东方国家”,即使有了第二个条件,也不具备“不通过”的起码条件。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创造出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必须经过”的,是不可跨越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中国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自然包含了一定的和不断增加社会主义因素,但这不等于跨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要我们看一看仅仅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而形成的现实经济关系,就完全可以明白这一点了。          十、对社会主义及其经济关系的误解          社会主义一开始就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因此,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有唯一答案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为现实基础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基础之上的,是资本主义的直接对立物。但是,自从一部分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后,“社会主义”又有了新的含义。我们必须把和社会主义有关的几个不同概念区别开来:第一,把脱胎于发达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区别开来;第二,把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区别开来;第三,把改革前的传统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开来;第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区别开来。然而,在不少学者那里,这些不同的概念都混为一谈了。     对不同概念的混淆和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在传统社会主义时代就存在了。一方面是混淆了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科学社会主义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质的区别,好像落后国家也可以直接建立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认为,越是贫穷落后,资本主义越是不发展,搞社会主义越容易。另一方面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做了不够确切的概括和解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概括为三条: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即使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种概括也是不确切的。第一,这种概括意味着公有制形式本身就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而不管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的性质如何,也不管公有化的范围和公有化的程度如何,“三条驴腿”的合作社也被认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第二,对公有制的理解只着眼于生产资料的归属,即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不管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以何种方式结合起来的,只要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就是公有制。第三,既然公有制是一个抽象,那就已经包含了不同性质的公有制,包含了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的公有制;但是,所有低级形态的公有制不可能产生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名义上的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必然是名不副实,按劳分配必然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计划经济必然变成国家垄断、国家指令和行政控制。第四,这种概括没有说明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什么,而只有直接满足社会需要、以直接使用价值为目的,只有以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才具有社会主义的实质。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的表面形式和实际内容就不一致了。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学界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改变,认为计划经济并不能做到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计划经济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无关。与此相联系,对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概括也发生了变化。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计划经济已经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了,取而代之的应当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但是,这是一个从后发展国家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得出的然而又涵盖了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社会主义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理论上并没有真正有所前进。就仍然肯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现阶段的经济特征而言,是不够确切的,因为我国现阶段仍然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是低级形态和变异形态的,相应地,按劳分配不可能成为主要的分配方式;就肯定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特征而言,仅仅适合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问题的实质是,经济学家们仍然没有把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从质的方面区别开来。后发展国家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调节未能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是事实,但不等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计划调节不能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资本主义都采取市场经济形式,不能说明市场经济和经济制度无关,恰恰相反,说明市场经济和经济制度有关——正是相同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相同的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     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我国经济学人突破了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单一公有制理论,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论。[5](P11)按照这位经济学家的看法,在社会主义社会,非公有制经济(包括资本主义经济)本来就应当是重要组成部分的。这里的误解主要是,把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社会主义和实践中的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混为一谈了;把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混为一谈了;把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混为一谈了。     科学社会主义就其性质来说,是资本主义的直接对立物,按照一般规律,它脱胎于资本主义,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阶级,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它力求建立在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之上,消灭私有制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消灭私有制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和一定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私有制和公有制可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永远并存。如果是这样,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就不能把这样的目标写在我们共产党的纲领上。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它必须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才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样的状态。在此之前,公有制和私有制、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同时并存是不可避免的,急于过渡到单一公有制是超阶段的,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认识到这一点,并在所有制关系方面进行改革,并不说明我们已经突破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假如真的能够突破,也绝不是单纯依据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已有的实践),实际上,我们突破的仅仅是传统社会主义超阶段的认识和做法。     有的经济学家说,根据马克思的论述,“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公有制”,应当是“社会所有制和共同占有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但是“适合这两种含义的所有制形式就是股份制,它不是私有,而是社会所有,股民持有股权又是个人所有。”不仅“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是公有的社会所有制”,而且“国家不控股或不参股的股份企业也是公有的社会所有制”;“再进一步讲”,“资本主义的股份制也是社会所有制”。股份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新的形式”。[16]这种认识完全误解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含义。股份公司是一种社会化的资本组织形式,不管股份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何,股份公司总是以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和资本所有权为前提的。这个前提包含:第一,存在有你我之分的财产所有权;第二,货币和财产采取了资本的形式,股东们追求的是资本增值。股份公司可以成为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向社会所有制转变的过渡点,但它本身绝不是社会所有制。在股份公司形式上,资本和企业都社会化了,但如果把社会化和社会主义划等号,那就不正确了。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形式必然地存在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它本身并不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          十一、对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关系性质的误解          有的经济学家认为,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是判断国有企业姓“社”姓“资”的标准。股份公司和证券市场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表明它们姓“社”的基本依据。[17](P39)还有经济学家认为,凡是能够救中国和发展中国的制度形式就是社会主义。他们的核心观点是,所有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经济关系和经济形式,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是明显的误解。毫无疑问,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力不发展不是社会主义。但是,绝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就是社会主义。首先,在人类社会以往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过同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但并非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其次,社会主义不仅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而且有区别于其他经济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主要是:社会直接占有或共同占有;生产的直接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自由地联合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人均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生活资料的分配。     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但是,由于过去存在超阶段的问题,改革意味着在形式上要“向后退”——虽然实际上是向前进;意味着在外延的方面和内涵的方面增加私有制和雇佣劳动的成分。如果有人认为传统社会主义更像是社会主义,那么改革就是要增加非社会主义的成分和因素。         进入专题: 马克思经济理论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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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吴敬琏:中国站在新的历史十字路口

  马国川:2012年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20周年。作为中国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您如何评价南方谈话的历史意义?   吴敬琏:要认识南方谈话的历史意义,首先要理解谈话的历史背景。1988年的经济危机和1989年的政治风波以后,一些政治家和理论家把这次经济和政治动荡归罪于市场取向的改革,指责“取消计划经济,实现市场化”就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于是,发生了改革开放以后旧路线和旧体制的又一次回潮。   在两种思潮的激烈交锋和“开倒车”的活动积极进行之际,邓小平于1992年初发表“南方谈话”,提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南方谈话打破了 “姓社姓资”的伪命题,为确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铺平了道路。 1992年10月,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接着,1993年11月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整套实施市场化改革的方案。这意味着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中国改革终于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市场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马国川:《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个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吴敬琏:经过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的改革战略,中国在20世纪末期把一个对世界市场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市场制度的初步建立,解放了长久为落后制度所压制的生产潜力,使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位;出口超过德国,跃居全球第一位。与此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成亿人口脱离极贫地位。   马国川:但毋庸讳言,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问题也很严重:资源短缺,环境破坏愈演愈烈;腐败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贫富差别悬殊,威胁到社会稳定。您曾把这种现象称为“两头冒尖”。近年来,这种“两头冒尖”的情况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吴敬琏:我觉得1992年重启的改革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只着重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而不再像1980年代初期和中期那样,将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并提。这不但延迟了法治、民主政治等体制的形成,也使政府的经济作用、国有经济等方面的改革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由于国有经济和政府部门的改革滞后,中国在20世纪末期初步建立起来的新经济体制,便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市场经济和统制经济双重体制并存:一方面,商品买卖和货币交换已成为社会通行的交易方式,市场价格引导相当一部分资源的流向,这意味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已经广泛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仍掌握着土地等最重要的资源和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广泛干预的权力;一些重要行业也保持着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这就意味着各级政府和政府官员在经济资源的配置中依然处于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国有经济仍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制高点(一般称为“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继续处于垄断地位;(2)各级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资金等重要经济资源流向的巨大权力;(3)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各级官员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多种手段对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频繁的直接干预。   马国川:现在,有一些人把这种以国有经济主导国民经济、强势政府“驾驭”市场为主要特征的经济体制称为“中国模式”。他们认为,这种在强势政府掌控下的“半统制、半市场”的政治经济体制,能够正确制定和成功执行符合国家利益的战略和政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创造了北京奥运、高铁建设等种种“奇迹”,而且能够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狂潮中屹立不倒,为发达国家所争羡,足以充当世界各国的楷模。   吴敬琏: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是一种既有市场经济因素、又有大量旧体制残余的过渡性的经济体制。它既可能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前进到法治的市场经济,也可能蜕化为国家资本主义乃至权贵资本主义。正如前面所说,过去30年高速增长的奇迹来源于新生的市场经济制度解放了人们的创业精神,而靠政府强化行政管制和大量投入资源实现的增长不但不能长期维持,而且早晚会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   第一,与强势政府控制整个社会的体制相适应的粗放增长方式不可持续。   在这种增长方式下,虽然在一段时间内能够依靠政府强制动员和大量投入社会资源,加上从国外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来维持高速增长,但这只是一种短期效应。近年来,这种增长方式造成的资源枯竭、环境破坏、内需不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等问题愈演愈烈。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曾成功运用日本等东亚国家的经验,采取低估本币汇率等出口导向政策,用净出口需求支持经济的高速度增长。出口贸易刺激了沿海地区加工工业大量引进技术和雇用低工资农民工。现在,这些积极效应也已风光不再。和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等最先采取出口导向政策的国家和地区经历过的情况相同,中国在经历了10来年出口推动的繁荣后,21世纪初期在微观经济领域出现技术进步缓慢、效率下降等弊病;在宏观经济领域,则出现了货币超发、资产泡沫生成和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等病象。所有这些都警示人们:如果不能尽快打破体制性的障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和社会灾难。   第二,各级政府日益强化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强化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使腐败迅速蔓延和贫富差别日益扩大,官民矛盾激化,甚至可能酝酿社会动荡。   在1988~1998年,中国经济学家曾对转型期间日益抬头的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通过市场化改革铲除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防止中国上演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所说的“亚洲的戏剧”。1990年代初期商品价格自由化,曾经也阻断了通过商品价格双轨制寻租的“官倒”们的财路。然而,行政权力不肯退出市场,使寻租的基础在许多领域继续保持。由于体制的演进会有路径依赖,一旦进入政府主导的路径,从寻租活动中得利的特殊既得利益者,必然会力求推动“半统制、半市场”的经济体制向国家资本主义乃至权贵资本主义蜕变。如果没有步伐较大的改革阻断这一路径,使之回归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正途,就会锁定在这一路径中。而一旦路径被锁定,就会像诺斯(Douglas North)所说,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了。   马国川:两条路径泾渭分明,前景更是完全不同。问题在于,新经济体制向哪一个方向继续发展:是逐渐消除旧体制的遗产,向规范的市场经济过渡,还是巩固乃至扩大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形成一种扭曲的经济体制?   吴敬琏:这就是20多年来中国一直面临的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对经济改革的目标有过不同的设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 一种属意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即“东亚模式”;另一种属意于“自由市场经济”,即“欧美模式”。大致说来,官员钟爱“东亚模式”, 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向往“欧美模式”。不过,在改革初期命令经济仍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得十分突出。而在命令经济已被全面突破,市场的规则又还有待建立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分歧就日益突出了。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他们要求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寻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对于持前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的已经达到。特别是对于其中一些要求维护从寻租活动获得的既得利益的人们来说,最合意的做法乃是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官员不受约束的权力,以便扩大寻租的可能性。   马国川:所以,就像您在上世纪末期多次说过的,在这种半统制经济、半市场经济的双重体制下,中国社会一直存在一个“向何处去”的问题。两种可能的前途严峻地摆在前面: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政府作用的重商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这样,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成为一场两种趋势谁跑得更快的竞赛。   事实说明,当市场化改革大步推进,商品市场寻租的可能性大大缩减时,腐败被抑制,大众满意的声音也居于支配地位。反之,当进一步的改革受到阻碍时,官商一体、“权力搅买卖”的寻租和设租行为得到加强,“官商”、“官工”、“官文”、“官学”等五花八门的“红顶商人”和贪官污吏犯下种种罪孽,贫富差别因而扩大,社会上不满的情况则会变得强烈起来。   吴敬琏: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缘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行政权力变本加厉地压制和干预民间经济活动,造成广泛的寻租活动基础的结果。大众对这些丑恶现象的正当不满,正可以成为推动改革继续前行、填平陷阱、扫除腐败的重要动力。然而,如果听任改革开放前旧路线和旧体制的捍卫者利用这种情势蒙蔽和误导大众, 把反对的目标从权贵既得利益者转移到市场化改革的一般受益者——企业家、专业人员等的身上,也可以把大众引向歧途。   近年来,在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社会腐败蔓延加剧、贫富分化加剧等社会问题的讨论中,一些改革前旧路线和旧体制支持者极力要使人们相信,目前中国遇到的种种问题,从腐败猖獗、分配不公到看病贵、上学难,甚至国有资产流失、矿难频发都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扩张政府的权力,加强行政机关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工商业实行“国进民退”的“再国有化”;农业重新“归大堆”,实现“再集体化”,甚至要求重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旗帜,“再来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现“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马国川:这些旧路线和旧体制支持者虽然也与大众一起声讨腐败等丑恶现象,但是他们找错了病根,也开错了“药方”,显然只能适得其反。可是,借助于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言说,他们的主张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吴敬琏:这是最值得警惕的。如果任由这种思潮发展,中国社会也有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中断现代化的进程,陷入新的混乱状态。从人类在20世纪进行的将近100年改良社会的历史大试验中看得很清楚:如同先贤顾准所说,不管立意多么真诚美好,沿着1789(法国大革命)—1871(巴黎公社)—1917(十月革命)的道路,能够获得的决不会是人们曾经许诺过的地上天国,娜拉出走以后又会回到原处。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一直在“起义—新王朝—新的暴政—再起义”的历史怪圈里轮回。在1949年人民共和国建立时,我们许多人都认为,问题已经得到彻底的解决,历史的“周期律”将不再重复。但革命取得胜利后不久,中国又卷入“反右派”、“文化大革命”等“人对人的战争”。用顾准的话说,“人们以烈士的名义,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为什么激进的革命道路没能带来人民的福利和社会的进步,相反却转化成了雅各宾式的或斯大林式的专制主义?顾准的回答是:这一潮流的主导者设定了建立地上天国之类的终极目标,于是自认为是“人民”或“公意”的化身,因而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使用一切手段,包括极端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不论是“左”的极端主义还是“右”的极端主义,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中国改革虽然取得了惊人的成绩,但是,中国离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国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近年来由于一些重要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改革迟滞,一些社会矛盾变得尖锐起来。人们由于社会背景和价值观上的差异,往往对这些矛盾的由来作出不同的解读,提出不同的解救之策。在这种社会矛盾凸显、不同政治诉求之间争辩趋于激化的时刻,如何防止各种极端派的思潮撕裂社会,造成两端对立,避免“不走到绝路绝不回头”的历史陷阱,就成为关系民族命运的大问题。   马国川:有些人认为,在暴君与暴民之间二者择一、一治一乱,是中国历史的宿命,只能听之任之而无法逃避。因为目前改革迟滞,所以这种悲观论调很有市场。   吴敬琏:我认为这个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中国历史上的轮回,是传统社会结构的产物。近代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使中间力量主导社会发展趋向成为可能。新中等阶层成为追求自由、平等和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目前,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新中等阶层,正在中国迅速壮大。假以时日,随着新中等阶层的发展壮大,中国是有可能跳出历史“周期律”,走上新的道路的。   马国川: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说,除了法治市场经济和权贵资本主义哪个跑得更快的问题以外,我们还面临一个改革与革命(暴力革命)赛跑的问题?如果延宕改革,不是没有发生暴力革命的危险。而避免出现社会动荡的唯一办法,只在于加快改革。   吴敬琏:是的。当务之急,是排除特殊利益的干扰,重启改革议程,切实推进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民主化、法治化的政治改革,全面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并使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和民众的监督,舍此别无他途。(原载于《同舟共进》2012年第2期)   (同舟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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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广东缺水各地政府头痛

中国水资源丰富的广东省,近年来因为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出现了缺水问题。有专家认为,广东缺水是个大讽刺,凸显中国忽视保护自然资源的问题。 广东境内最大的河是珠江,珠江水系水质较好的东江是珠江流域下游各大城市约四千万人的主要食用水来源。中国《瞭望东方》周刊最新一期大篇幅报道了东江的水资源问题,沿岸的城市围绕水的使用权和排放权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污染造成的水质下降则造成资源性缺水,这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珠江的主要支流东江,由江西进入广东东北部。江西和广东境内的东江上游河流附近滥采稀土矿,造成严重的水污染。 广东环保人士董先生就此表示,不仅矿产开采,许多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迁往东江上游,也对珠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他往穷的地方,往里面搬嘛。有个朋友就是有机玻璃的那种。他就是搬到里面去,什么排污的任何处理都没有。往里搬它主要是逃避污水处理。直接就往河水里排。广州的水在北边。不管哪一条河,他排进去就会往下走,只是这些东西他都不敢透露而已。” 报道说,东江上游各级政府虽然对采矿等污染源进行严格管理,但不法商人私采严重,他们与监管人员展开游击战。不过,美国卡诺环境集团的水资源专家武业刚博士表示,在中国现有体制下,污染越严重的地方获得的中央财政的补贴就越多,使各级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并不真正重视。 “那可能是一个摇钱树。越污染越叫得凶,中央越拨钱,财政越有钱啊。来以后我也没什么大家去考察考察,现成的经费大家多买仪器和设备,大家都很高兴。钱又来了,为什么要治呢?” 中国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锁定水利政策,提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将水资源和官员业绩挂钩的考核标准。武业刚博士认为,中国还必须转变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否则再多的水资源也不够用。 “河是上帝天给的。你不需要交钱,不需要交税。等你用完把它搞脏了以后,你一脚把它踹开。我们一直提倡中国要收两个水费,一个用水费,一个污染费。只有这样子你才不至于用了很多水,又拼命地排污。那下游怎么办呢?在中国一直这基本的概念都没有办法形成。这变成是公共社会来承担这个。这就是现代管理上的最大问题。” 报道还说,珠江三角洲各城市围绕用水指标展开竞争,上游的经济欠发达城市对下游城市不负担上游环境保护费用颇多意见。即使在广东省内,如何对流域上游地区进行补偿,以及补偿多少仍没有合理的规定。位于珠江口的香港,居民饮用水也依靠东江。2011年10月,香港政府和广东省当局签订协议,从2012至2014年,向广东省购买最多8.2亿立方米的东江水,2012年的付费35.38亿元,到2014年则增至近四十亿元。 事实上,广东是中国降雨最丰富的省份,年平均降雨量达1500毫米以上,珠江流域地表径流总量为1953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年均产水量95万立方米。武业刚博士认为,说广东缺水是在开世界级的玩笑。 “你说在广东这地方缺水那世界都要笑掉大牙的。这怎么可能?珠江三角洲这么肥沃,水资源这么丰富,你怎么会缺水呢?但是广东实实在在就是缺水。现在不但是水质量污染的缺水,实际上现在量也在缺。” 武业刚认为,中国各级政府必须学会如何保护环境、如何合理规划,学会和大自然和谐相处,这才是解决目前中国水资源紧缺的关键。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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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 | 中国近代史教学的几个问题

  ——在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上的讲话 (2011年10月15日上午;地点:大连红旗中学)   很高兴来到大连与大家交流。我讲五个问题。   第一.好奇、怀疑、批判,是治学和创造的起点 最近苹果创始人乔布斯逝世,各地有很多介绍,有没有人注意到乔布斯的思维?这对我们有很大的启示。乔布斯说过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他说,我愿意将我全部的科技换取跟苏格拉底一个下午的交谈。为什么这位一代天才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原因在哪里?我想其中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历史内容,哲学内容。 苏格拉底有两个很重要的特点,一个,他的社会责任感。他说他是一个牛虻,国家好像一匹硕大的骏马,它前进得太慢,我就要叮它,催它前进。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经典性的定义;就是知识分子要有责任感,对社会国家要监督,推动它前进。第二个,苏格拉底与孔子的教育方法有根本区别。孔子是灌输一些基本观点,基本信条,什么问题结论就是这样,他告诉你了,虽然讲举一反三,整部《论语》就是格言和信条。但苏格拉底,你看他的谈话记录,柏拉图他们记录下来的,都是教人怀疑,教人辩论,不断提出问题,让你思考。我想这就是中西文化的根本不同,也就是苏格拉底伟大的精神所在。乔布斯还谈到,他在研究工作的时候,对一千个事情说不,然后从这一千个说不当中,找到最好的一个答案和方案。这是什么精神呢?怀疑,批判,不要一下就有个结论。这是一种思维方法。苏格拉底的精神孕育了整个西方文化,使西方文化的成就远远超过了东方文化。西方文化的源头也在东方,吸收了东方文化的精华。但是后来,它与贸易、工商帝国、市场经济结合,发展出现代的西方文化。人类的现代文化,不仅是西方的,实质是东西方文化的精华,源头在批判与怀疑。 所以学习方法、思维方法非常重要。当我上课的时候,对我的学生一定讲个故事。我五零年代在复旦念研究生,那时大家头脑很热,1956年提出了向科学进军。我们那时念书,早上等在图书馆门口进去,关门才离开。有一次我的导师从北京开知识分子会议回来,向我们研究生讲了一个事:于光远先生当时是中宣部的一个处长,做科学哲学的,那时叫自然辩证法。他说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疑问号是个勾子?他说对一切事情没有疑问的话,在知识的大海洋中就勾不到东西,只有疑问才能得到知识。这对我一生都有深刻的影响。所以我一再和学生说,治学的起点在哪里?就是好奇和疑问。如果离开这条,就没有治学,也没有历史教学。 回过头来说,历史教学应该怎样?你们是全国三十万历史教师中的精英,假如所有人文学科的教师都能给学生一个这样的启示:要把批判、怀疑、好奇的精神,作为自己一生思想活动的起点。不一定做学者,做其它事也一样。乔布斯没有成为一个学者,但他在商业领域有这么大的创造,就是由于怀疑和批判。我想历史教学也应该这样,教会学生们方法,让他们以后去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 这样去看我们的青少年教育就有个大问题:太小看青少年儿童了。从幼儿园、小学开始,就低估了他们的接受能力。那些儿童文学,很多都是很肤浅的。我印象很深的,我们小时候读意大利阿米契斯的《爱的教育》,觉得那个故事有什么好?太简单了。其实很多童话都是幼儿园时候听的,一进入小学,开始有了阅读能力后,那些孩子都不满意这些读物。他们想读的都是大人读什么、父母读什么,偷偷拿来看。我过去很不喜欢读《红楼梦》,感觉很婆妈,很繁琐,看几次都丢下来,看不完,一直到大学毕业以后,毛主席号召要批判《红楼梦》才把它看完。但是十多年前,有一次我的学生请我吃饭,带着自己的孩子,其中有个小学五年级的小孩,说自己看《红楼梦》,看了五遍。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女孩看了五遍《红楼梦》,这是不是个例外?不是。我一个小孙子念小学的时候,有个暑假我花了一千多元给他买了几十本书,除其中的《牛津儿童百科全书》外,其他的一个暑假都看完了。林达写的:《总统是靠不住的》等三部介绍美国法治精神的书,也看得津津有味。就是说,不要低估他们的阅读能力。 我知道的境外好的中小学,都在建设“书香校园”。中央教育研究所深圳实验学校多年来也提倡“书香校园”,一个星期要求看一本书。在这个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照本宣科、依照教材去教他们?有些历史教材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看完,白纸黑字都写着,用得着教吗?我想不用。要教的话,最好挑一批你认为好的资料,包括几种观点不同的,拿给学生看,看完后讨论。然后视他们思想的深度、有没有独立见解,给予适当评分。除汉语、外语等基本技能训练外,人文学科最好的教学方法是讨论,有些自然科学也适用这个方法。发达国家的学校从小学开始就注意培养小孩发现问题,收集材料,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与他人讨论的习惯,为什么我们不能彻底告别填鸭式教学呢? 所有在大学工作过的,或者在大学做过领导工作的都知道,要让年青教师成长起来,方式之一是组织讨论班。让他们读书,报告读书心得,然后自由讨论,甚至激烈争论,这是最好的成长方法。我们的教师完全有条件做到这条,为什么不这样做?对国家长远负责,对年轻人的长远负责,就要教会他们合适的方法。 这面临一个障碍,高考怎么办?非常简单,只要是动脑筋的人,文科高考那一套,用个把星期背一下结论,就行了。我相信不是太笨的学生,只要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得扎实,文字表达、理解能力好,逻辑思维清晰,记忆力正常,记住那个结论还不简单?知道有这样的观点,另外还有别的观点,就教他们考试的时候按照教科书观点去答,就行了。而且了解多种观点,会记得更牢,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第二,今年是辛亥年,还应该讲一讲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我今年已发表了十多篇东西。十几万字当中,有三篇最值得读读:一篇是《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合力摧毁了民初宪政》,两万四千多字;第二篇是《炎黄春秋》今年第七期的《大清帝国的两道催命符》,讲革命为什么会爆发,一万多字;还有一篇六七千字,《辛亥革命的四大疑问》。这几篇,要讨论辛亥革命都值得一看,里面提出很多新问题,论证也是充分的。 辛亥革命爆发的原因在哪?我说大清帝国有两道催命符,一道是它关键时刻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另一道是它对民营企业出现的问题不依法处理,随意侵犯民间资本。它侵犯了民间资本,结果引发保路运动。辛亥革命的开端其实应该是1911年9月7日,四川总督开枪打死了32人,引起四川人民反抗,武装斗争爆发,比武昌起义早一个多月,武昌当地的革命组织趁这个时机组织起义。 再者,为什么革命以后会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我在问答中谈到四个问题。第一,辛亥革命的最大收获是什么,胜利果实是什么?两个胜利果实,一个是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建立起来了,另一个是言论自由实现了。言论自由到什么程度呢?那时同盟会里有个很极端的人,戴季陶,他是《民权报》的负责人,写文章说:“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总统、总理、社会名流都要杀,袁世凯也没有下令跨省追捕。这证明言论很自由。言论自由后来为什么被摧毁?乱。乱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国民党的夺权思想;其次才是其他军阀的混战。而且国民党不走靠选票上台的正道,而是三次挑起战争,直到政权夺到自己手上、建立起党国体制为止;他们没有想到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 这里就遇到一个问题:什么是制度?制度是规则,人的行为规则,而且是强制执行的规则。规则有些是成文的,有些是不成文的。假如你把制度建设放在第一位,就会想,辛亥革命那些来之不易的成果要巩固下来。 辛亥革命什么时候失败?我过去也说,二次革命后袁世凯建立了专制统治,辛亥革命就失败了。后来想,不对,袁世凯称帝没有多久就死了,整个北洋时期,辛亥革命的两个成果基本在延续,那怎么能够讲它失败呢?真正失败,是在1926年4月20号段祺瑞宣布下台,他的执政府跨台了。在此以后,中国长时间没有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取而代之的,短期间有张作霖自称大元帅的军政府,很快被国民党的党国体制、威权统治取代了。整个国民政府时期(1925-1948)都是独裁专制体制,党国体制;后来在台湾才慢慢恢复了三权分立的现代政治架构。辛亥革命失败以1926年段祺瑞挽救共和的最后努力失败为标志。 同不同意这个观点?同不同意都请看看我的三篇东西,不同意就写文章批判。辩论当中我们的认识就会提高。我们如果不是这样学历史的话,怎么能教出合格的受过历史教育的学生呢?不可能。   第三,正确地理解民国历史,关键在哪里?   关于晚清历史,二十年前我出版了《晚清大变局》,很多人都看过,里面对晚清历史有全新的解释。建议大家看看,看了以后同不同意都无所谓,能引发大家思考就很好了。 书上讲过的这里不讲了,现在我要讲民国这段历史。除了辛亥革命以外,究竟怎么理解民国历史?关键在正确评价北洋时期。过去我们一讲北洋,就认为都是军阀。按照苏格拉底的观点,这就是应该讨论的问题,从军阀的定义开始就要反复辩论。 北洋时期,因为辛亥革命两大成果的作用,有很多辉煌的东西。 首先思想文化是了不起的,应该讲二十世纪中国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最好的时期就是北洋时期。1912年到1926、27年,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最好的。你可以反驳说,这期间有些军阀屠杀记者、封报纸。这些都有,政府动手的有,民间暴民专制的错误举措也有。民国元年国民党开先例,砸了进步党在北京的《国民公报》。相对说来,暴民专制更厉害:著名记者黄远生是国民党暗杀的;1925年火烧《晨报》,是国民党主导的,将当时全国最有威望影响最大的报纸烧掉。其它如军阀张作霖杀邵飘萍等等,都有。但从整体来讲那时是最自由的。学术自由带来新文化运动。这是非常光辉的一个运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都是在北洋时期奠基的。 经济上也是很了不起的一个时期。过去我们说,民国建立后经济上有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是由于一战爆发、西方列强无暇东顾,所以发展起来了。这有道理,但更重要的一条没有讲,就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义和团事件以后,中国开始确立市场经济制度;民国成立后继承了清末新政的成就而且有所发展。袁世凯,很能干的一个政治家,请出张謇等一些很有经验的企业家来管经济,结果很快实现了财政平衡,同时对经济发展有所促进。很明显的记录,是民国最初几年一直到1920年,工业发展的速度达到年均13.8%。一直到抗战前,经济发展记录都是很不错的。清末新政以后到抗战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国民党为了党派宣传,说抗战前是黄金十年,年均经济发展将近10%。其实义和团以来都是这样,这是市场经济的功劳。北洋这方面的记录也不差。 过去还说北洋政府是卖国政府。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是不合格的结论,要是考试,如果我改卷,这个答案会不及格;但你们改学生试卷,可能是80分以上。没办法,现实就是这么荒谬。实际情况怎样?收回国家的主权、利权,是从北洋政府开始的。不讲个别例子,一战后德国失败了,它原有的所有特权不能不放弃,新中德条约是平等的。这是被迫的,还有沙俄推翻了,苏俄说要放弃特权,那是半真半假。有些它放弃了,比如庚子赔款就放弃了,其他国家也放弃了啊。但有些人说它把所有不平等条约都放弃了就是假的,把蒙古作为殖民地抢过去了,在东北的特权也不肯放弃。苏俄继承了沙俄的大民族主义和侵略,整个苏联的历史就是一部罪恶史,这是很清楚的,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假如这还要争论就太低级了。看看苏联共产党最后一任中央宣传部部长雅科夫列夫的《一杯苦酒》,能知道很多东西,这是苏联共产党自己的反思。 除此以外,举个主要事实,假如不理解这一条,讲民国历史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1919年五四爱国运动很伟大,提出的问题是收回山东利权。结果是谁收回的?不是共产党,也不是国民党,而是北洋政府。1921年11月12日开始到1922年2月6日结束的华盛顿九国会议,通过英美的调解和压力,中国和日本解决了山东问题,基本上五四时候提出的那些问题解决了,主权收回来了。那么大的事都解决了,你说北洋卖国政府,是不是冤枉了人家?我想这很不公正。 另外,治外法权也着手收回,有些已经收回了。如1927年1月1日,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收回来了,是北洋政府收回的,是孙传芳支持淞沪商埠总办丁文江一手收回的。这些例子很多。段祺瑞他们根据华盛顿会议的有关决议,还专门召开了调查中国司法状况的会议。为什么开这个会?很简单,为什么中国丧失那么多司法主权,各种各样原因都有,很多解释,但关键一条,过去中国人不敢正视:中国的司法太野蛮了。有人会跳起来,说污蔑中国司法,但没办法,要讲老实话。不相信就去试一下中国的传统刑法,看是否能接受。中国传统的体制,行政权与司法权是统一的。西方中世纪慢慢发展出独立的司法系统。中国没有,承认吗?洋人到中国来不愿意接受野蛮的这一套。怎么办?学吧。慈禧比我们一些人还要开放一点,她原来很蠢,经过义和团以后就知道错了。她批准将原来的中华法系废除,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将那些最野蛮的肉刑废除;第二步修改刑律、民律、诉讼法,在日本人帮助下制订了一套全新的法律体系。这是中国的大革命,这个革命在整个民国时期都没有被否定。但中共中央1949年2月发出指示,要废除和“蔑视和批判《六法全书》及国民党其他一切反动的法律、法令”,“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法律、法令” [1] 。这一否定,加上毛泽东说我们不迷信宪法,我们是无法无天。中国人为此受尽苦头,都是无法无天的结果。反右,毛泽东说了几条标准,违反了就是右派。他讲几句话就是法律,跟皇帝的圣旨有什么差别?结果10%以上的知识分子变成右派,当时毛说有五百万知识分子,其中五六十万变成了右派,惨吗?这就是没有法律、不实行法治的结果。文革就更不用说了。 北洋时期一直在坚持原来三权分立,独立司法的架构。在主权回收问题上,段祺瑞一方面开了司法调查会,另外还开了一个关税会议。关税会议旨在收回关税自主权,这个谈判在1925年11月19号达成协议,规定从1929年1月开始要将中国关税自主权交回中国,还有些具体细节没有谈完,结果国民党捣乱、军阀矛盾,两个因素汇合,段祺瑞倒台,这事就黄了。国民党上台拣了个大便宜,于1929年1月如期收回关税自主权。把这样的政府骂为卖国政府,是不是有点离谱? 讲到这里还是在讲现象,更深刻的是国际关系的变化。一战后,国际关系发生了大变化,从原来的列强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这样一个状况,转变为华盛顿会议体系。这个体系特点跟以前不同,以前是瓜分势力范围,然后美国插手,说要门户开放,某个国家的势力也要向其他国家开放。华盛顿会议以后不同了,除了日本还想将中国变为殖民地,其它列强对中国的态度变了,认为应该在维护中国独立主权的基础上,促进中国改革。国际上列强有这样的转变,再加上北洋政府的努力,双方配合,所以北洋时候成为中国收回主权时代的开端。它没有完成这个任务,但却是良好的开端。反对的人可以去看材料。这里我要特别推荐一部书,台湾学者唐启华教授的《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1912-192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北京版。讲北洋外交和中国如何收回主权,是很优秀的学术著作。 有些问题,你们作为历史教师还不知道的话,我就给不及格了。比如袁世凯是不是卖国贼?人家老早解决了,你去看九一八事变后王芸生编的《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作为历史教师那是非看不可的书,二十一条怎么提出,怎么谈判,怎么斗争,怎么评价,资料齐全,清清楚楚。可能比较模糊的是段祺瑞时代,也就是袁世凯逝世后的那些做法。比如善后借款,看看王芸生那本书就知道,善后借款条件在当时来讲对中国是有利的。关于山东问题换文,里面说山东问题换文本来从短期看对中国是很有利的,但没有想到一战马上就结束了,不应该有这样的外交交涉。所以这是外交上的一个失误,就是说基本没有问题,但有些失误。这样一讲,北洋是不是卖国就清楚了。 北洋时期的主要问题在于乱,军阀混战。问题是,乱的根源在哪?过去我们简单化,说帝国主义在后面搞鬼,是不是呢?这个结论不一定靠得住,很多找不到证据。反而有些就有确凿证据,苏联在中国兴风作浪,它把国民党作为一个工具,钱,顾问,武器都是它给的,想把中国变为它的一个外围,这个有根有据。 乱的原因,从根本上看是革命的后果。革命,不能随便玩,要估计到后果可能很严重。原有的制度和规则,要是用暴力去摧毁,必然会经过一次大乱时期。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大乱十年,到1799年拿破仑当上第一执政,他老实不客气地说,法国大革命结束了。但还是战争不断。不过他制定一部《拿破仑法典》,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巩固了。英国革命什么时候胜利?1688年的光荣革命,到1689年制订《权利法案》一系列的法律文件,英国革命巩固下来了。三十八年的混乱,四百万英国人死去二十万。我们讲的包围国会等,那时都有,克伦威尔就是这样干的。你说北洋时期包围国会、贿选等,凡是实行三权分立的,都有这样一个腐败过程。这个过程用武力是解决不了的。只能用民主制度自身的自我净化机制,不断改进。你看台湾选举就是这样,最初国民党控制下贿选、操纵选举都有,经过几个回合的净化,现在在台湾,贿选抓到一件,马上就完蛋。有时要毁灭对方,制造一个类似收买选票之类的事件,一下子就会败选的。都要经过这一段的。人是很野蛮的,是吃人生番演变过来的。我们过去歌颂民族英雄,反过来想,人就是野蛮,那么多的人力物力都花在杀人掠夺上。没办法,人类就是要经过这么一段。 三权分立制度要成长起来,也要经过这一段。这个乱,是革命的必然后果。原有的权威失掉了,规则不再有权威保证施行,一旦推翻就乱,乱了以后要建立一个新的体系,很困难。第二个原因,军阀本身是为了私利而争夺。第三个原因,有人打着革命的旗号来捣乱。跳出政治语言,以一个历史学家的客观态度来看,这些说法对不对?例如国民党在广州的护法,我们都歌颂。但这些革命政权干了些什么?1924年4月,孙中山下令,将大理院院长赵士北撤职。大理院就是最高法院,院长不是选举产生的,孙中山想撤就撤。为什么撤呢?因为赵士北坚持司法要独立,跟孙中山主张的党化司法不一致。孙中山那时开始在广州建立政权,就是党国体制。乱就乱在这里。   刚才讲了三个问题,还有两个问题要讲,一是怎么看孙中山,另一是怎么看蒋介石。对两个人物理解了,很多历史事件就清楚了。 关于孙中山有很多说法。我对孙中山有篇很长的文章,叫《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六万多字,大家不妨找来看看。我自己写下来都掉眼泪,写到中间根本不愿写下去。为什么我们过去眼中的一个革命英雄的所作所为是这样?后来一些年轻人说袁老师写完吧,我才写下来,是1998年写的。这篇文章现在看起来还是经得起推敲,基本方面应该说是站得住的。 我们说孙中山,不是说他个人的问题,而是说中国的历史造就了这么一个人物。那个阶段,革命派的水平就是这样,所谓先进人物的水平就这样,这里能提供很多启示。 马英九在纪念辛亥革命百年的讲话说到一条,说孙中山领导了武昌起义,这是政治家语言,不是学者的回答,大家一听都知道是错的。孙中山跟武昌起义没有多大关系。在号召起来革命方面,他有他的作用。但是,我们过去宣扬的很多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比如,说他1894年没有见着李鸿章,立即对改良失望,一眼看透李鸿章和清政府没有希望了,决定革命。这个说法很勉强。他给李鸿章的那封信——《上李傅相书》,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是很肤浅的,远远没有达到当时应有的高度。与同时代的郑观应《盛世危言》相比,差得很远。李鸿章没有亏待他,当时他正在处理朝鲜战争的问题,孙中山说想到国外考察农业,李的幕僚马上给了护照,满足了他的要求。现在如果有个年轻人上书要求出国考察,国家领导人会不会理你呢? 这还是小事。最关键的是在辛亥革命后,他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中国政治局面混乱的一个根源。 他发动三次战争,第一次是宋教仁案以后的二次革命。这里有个问题,宋教仁谁杀的?这个问题今天不讲,看看我的《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联手摧毁民初宪政》那篇文章讲过了。最重要的,宋教仁案不能用战争、武力的手段解决,要通过司法系统解决。整个北洋时期的司法系统,应该讲一脉相承是比较独立的。甚至在三一八事件后,北京地方的检察署不是为段祺瑞政府辩护,而是要起诉他,说当时执政府的卫队错了,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追究段祺瑞的责任。这个司法系统就很不简单。宋教仁案后,上海地方检察院也要传赵秉君到案说明情况。但孙中山看不到只有沿着法治的道路才能把中国真正变成现代国家,不能轻易诉诸武力。一个政治家没有能力看清双方力量对比,发动战争,一个多月全军覆灭。一个政治家应该有听取意见的胸怀,国民党内几乎一片反对声音,他不听,一意孤行。这是很大的错误。 第二次,袁世凯死后发动所谓护法战争,以广州为根据地打了五年。这也是错误的战争,而且本身是不合法的。他赖以成立护法政府的所谓“非常国会”,最盛时也只有两百多议员,根本就不够法定人数。成立一个不合法的政府来反抗中央,这也是错的。 第三次发动了北伐战争。这次他上了俄国人的当,建立了一个党国体制,造成中国民主政治的大倒退。 三次战争就是这样。现在的问题,对这三次战争的评价有不同意见,多数史家仍在盲目歌颂,这就要辩论了。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双方的材料,可能对你们的历史观会是个震动。 更深入地追究,为什么恰恰是孙中山存在这些问题?应该讲,这跟他的思想和知识水平有关系。广东人有一句话说“竹升仔”,竹筒有节两边都不通。就是对西方文化不懂,对东方文化也不懂。严格说起来,孙中山就有这个问题。这不是故作惊人之语,有事实为根据。现代西方的精华,在于法治,民主政治,分权制约的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的自由……这些都是基本的东西。关于保障公民自由,他有言论说,中国人自由太多了,不应该讲个人的自由,要讲国家的自由和党的自由。对不对?凡是讲国家自由的,应该读点马列。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到,讲国家自由就等于说让政府、领导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我是政府领导人,我就是国家代表,我的话就代表国家意志。这是不通的。 另外他对政治制度的建构,没有分权的概念。成立临时政府,当时有个争论,究竟实行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内阁制就要受制于国会,由国会监督政府。孙中山当时说,我们革命了,自己人当总统,为什么还要受国会的批评制约。他根本没有分权的观念,甚至到后来朕即国家的观念还在他的身上有所体现。他说我是共和的缔造者,民国的创造者,你讲民主共和离开了我就是错的。我就是共和,我就是民国!是吗?你是临时大总统,做了三个月下台了,怎么还代表民国呢?在民族问题上他是主张同化的,有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他对东西方文化的认识就是这样。当时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将首都定在北京,孙中山、黄兴对此很不满意。他们正想将袁世凯拉到南京,好控制他,怎么能定都北京呢?他们发话:赶快改过来。临时参议院要求他们发咨文再议,这是有明文规定的法定程序,合理合法。但他们要上紫金山拜朱元璋,黄兴说我不和你啰嗦,不改过来我就派兵把你们捆起来。这些人的水平就是这样。 临时政府一成立,孙中山向日本人借钱,说你不借给我,军队就要散了,我就要和袁世凯和谈。谈判中他开出一个条件,可以将东北蒙古交给日本管理。你说他是卖国贼?我不同意。他搞革命,为了救国,明知道要掉脑袋的也干,说他有意卖国恐怕不符合事实。核心是他没有现代国家、现代民族的概念,他认为满族是外国人,满洲、蒙古不是中国,把那块地方交给别人管理无所谓,反正不是我们的。这当然不对,真是人家的土地,你更没有资格随便转让。从这些事例看,他的思想水平有多高呢? 所以我说,要正确评价孙中山,就要站在国家社会的进步的立场,不要拜倒在某个人脚下,也不要党派史观。国家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所有言行是不是对此有利。另外不要有英雄史观,客观地看,拿出材料讨论,就知道他是怎样了。 后期他的那些作为更加是受到苏联的蛊惑,有时他的水平之低是惊人的。比如1925年,他北上与段祺瑞商议如何解决国家当前问题。在广州的告别会讲话时说,今天来听讲的有武学堂的学生也有文学堂的学生,将中山大学和黄埔军校的学生都看成党和政治斗争的工具。他没有想过教育是有独立性的,大学不是工具。   再简单讲一下蒋介石。   怎么看蒋介石?过去贬得他一无是处,现在倒过来有人说他如何了不起。两个极端都没有跳出党派史观的影响和意识形态的干扰。客观地看,蒋介石的主要贡献有两条:第一坚持了抗日战争,他是抗日战争的一个重要领袖,这条不能否认。第二他促进了台湾的转型。我们过去说蒋经国是台湾转型的一个关键和主要人物,这是对的。但是蒋介石也有他的贡献,一个他坚持地方自治,县一级坚持民主选举,县长由百姓一人一票选举;后来到一人一票选直辖市市长,这条很重要。最初选举国民党有黑金等胡来,有些选出了不是国民党的领导人,他接受了。这就很不错。那些不是国民党的领导人被选出来,就有机会锻炼。光读书,没有历练,不可能成为可以安邦治国的政治家。其中有些人慢慢成为反对力量。一个政府没有反对力量监督是很危险的。人也一样,没有人经常提醒、批评就不会进步。一定要有反对和监督的力量。他让那股力量成长起来了,制度上为反对力量的成长奠定了基础。第二,他没有侵犯私有财产,保护了私有制。 其实整体评价蒋介石,从个人来讲,他可以说满身是缺点。私人生活,他有几个老婆、嫖妓等都是事实,但无关宏旨。在这个问题上,数一数民国以来的政治人物,从孙中山开始,很多都不清白。民间也是这样,香港的霍英东,澳门赌王何鸿星,台湾的王永庆,他们有几个性伴侣?另一方面,他搞暗杀、表里不一,都有;是流氓性很强的一个人。杀陶成章,大家都知道。后来抗战胜利后,他把龙云搞下台,手法是很毒辣的。先派兵到云南,控制了所有军事要地,然后下令免去龙云的省主席职务,调到重庆做军事参议院长,给你一碗饭吃。他把党内元老一个个打下去;不同派系的领袖,一个一个地收拾;他是很懂得耍流氓手段的。国民党内元老很多广东人,但后来做汉奸的不少,其中一个原因就和蒋介石排挤他们有很大关系。他上台后打了多次内战,跟共产党打得死去活来,还可以说是因为政治分歧,但和阎锡山中原大战,和李宗仁、白崇禧打等等,都是出于私利、小集团利益。也不要盲目歌颂黄埔军校;黄埔的思想教育是很落后的。大家不知有没有看过《1925年前的蒋介石先生》,那本书的资料非常丰富。 作为一个政治家,蒋介石各种各样的作为很多,有些很糟糕。但他除了坚持抗日战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贡献,维护了私有制。 中国历史走了那么大的弯路,现在回到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恢复私有制,恢复市场经济。这样经济就发展起来了。国家要安定下来,一个要在法治基础上保持稳定,再加上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是一个铜板的两面,没有一个就没有另一个。一定要有财产所有权——资金、货物的所有权,才能进行交易,不然的话,市场经济无从谈起。蒋介石始终维护这一条。当然也有垄断企业。 过去我们讲的四大家族,其实是政治语言,政治宣传的需要。陈立夫下台后在美国养鸡,怎么会是垄断家族呢?宋子文的全部档案公开了,我去看过,最后审计,他的财产不过八百多万美元。这里包括了他离开大陆后各种经营收入,他是很有经营头脑的,算比较有钱的。孔祥熙是贪污的。蒋介石本身没有太多私产。他也不需要,国库和他的家库差不多,他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但到现在也没有找到他贪污的证据。 中国的革命党,很勇敢,号称为了工农的利益,彻底没收私有财产。财产是公民自由的基础。过去讲没有钱就没有发言权,其实没有钱就没有自由;没有私有财产,没有经营自由,整个国家就发展不起来。经过那么多年,死了那么多人,经过那么长的专制统治,国共两边都杀了很多人,说到底这就是维护私有制付出的代价。以后子子孙孙一定要记住,不要侵犯私有制,不要侵犯自由。 蒋介石私德不好,政治方面也不行,但他恰恰是对外抵抗侵略,对内维护私有制的代表人物。抵抗侵略,作为军事统帅他有很多错误,包括淞沪战争,南京保卫战,战术上有很多可歌可泣的地方,战略上是错的。精华都牺牲掉了,不应该这样打,要及时撤退,保护自己的兵力,蒋介石没有统帅的水平,这是一个。另外军事上他有很大的问题,跟他专制性格有关系,一直越级指挥,造成很多的错误。由于他领导下的政治、军事的腐败,造成1944年的大溃败,这是很丢人的。1943年以后同盟国节节胜利,在这样的状况下,日本军发动湘桂战役,一下子南边半壁江山丢掉了,四十几个机场全部被扫掉,多年来没有丢失的湘南、粤北和广西大片土地丢掉了,一直攻到贵州的独山。败得很惨,很可耻,那么腐败,不堪一击。但无论怎样,他到底是坚持了抗日战争。他这个人体现了当时中国社会政治的状况,中国就是这样。 总之,不要把这些人当成个别人,而是当时整个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发展的标志,从中吸取教训,不是追究某一个人。 我想简单讲到这里,留一个小时与大家互动。   【提问部分】   提问一:我提一个问题,谈到辛亥革命,我们不能越过清末新政。最近我指导老师上课,对教材中的几句话产生质疑,说清末新政1904-1905年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经济社会习俗文化,包括刚才袁先生讲的一些律例。课本有一个评价,说这些有一定作用,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没有触动根本的政治制度。我感到非常奇怪,我们1978年以来的改革实际上也没有触动政治。另外讲到预备立宪,说皇族内阁是骗局,革命必然爆发。我们反顾历史的时候应该多一点思考。这里是不是有个政治制度问题。刚才我非常赞赏袁先生说到那拉氏在中国近代史实际上是个非常开放的人物,我想1898年如果没有那拉氏支持,《定国是诏》是不可能发布的。那拉氏镇压了戊戌变法,我们的教材说这场改革触动了那拉氏的利益。我想是改革触动那拉氏的利益,还是改革可能使中国出现大乱?我甚至认为那拉氏推动了这场宪政运动,只是孙中山没有给那拉氏机会。想请教袁先生关于那拉氏。   答:慈禧的历史评价要分三段。 第一段是从她1861年上台到甲午战争以前,这一段她有功有过。 最初她的文化水平很低,连写汉字都有很多错别字,有原稿为证;而且她很狭隘,打击恭亲王,这些是很错误的。但另一方面她是支持洋务运动的。洋务运动——当时的改革假如没有慈禧的支持是根本办不了的。包括办厂,修铁路,所有提到的洋务运动的举措都是有慈禧在后面支持。那个时候有少数先进分子认为要触及根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包括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制度,政治上开国会。这些当时提出来了,慈禧没有采纳。甲午战争前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第二段是戊戌变法期间。变法不能狭隘地看作103天的维新,而是甲午后就在推行了,很多事情都在着手,具体就不说了。到了真正那103天进行维新时,康有为的作为是很有问题的。他在那群领袖里面是年纪最大的,但他没有政治经验。他只在家乡的自治机构做过一个委员之类,所以很多想法很幼稚。最不应该的是把慈禧看作维新的对立面。其实根据现有的记录,光绪经常到颐和园向慈禧汇报,和她讨论,得到她的支持。所以整个维新都是在慈禧的支持下进行。但是,当时康有为提出的一些主张是荒唐的,比如要改元、易服。年号在一个专制王朝是一个根本,能随便改吗?易服,剪辫,这些都是无关宏旨的东西,但在当时体制下是动不得的。而他热衷抓这类东西。最荒唐的是将礼部的六个堂官打下去,震动全国。保守官僚一个措施不对就全部换掉,能这样干吗?更荒唐的是他想依靠袁世凯和民间的武装包围颐和园捉拿慈禧。现在的研究证明确有其事。这是激起慈禧发动政变的主要原因。所以谁毁掉了戊戌维新?主要责任在康有为。 戊戌政变之后维新到义和团事件这一段,当然有些维新措施在继续推行,但根本上保守势力占上风,所以才有义和团事件。义和团事件是彻头彻尾反动的,现在还有人说它是革命,有进步意义,那完全是意识形态起作用。凡是工农干的都要歌颂,所以太平天国要歌颂,义和团也歌颂,非常荒唐。 第三段,义和团事件后,慈禧在那么多教训下,转过来支持实行新政。这是了不起的。新政不是04年才开始的,是01年义和团事件后就开始了,说现在要开始变法,实行新政,让大家提议应该怎么变。那十年是二十世纪中国最辉煌的年代之一。 有个叫任达的美国历史学家写了一本书叫《新政革命》,讲日本怎么帮助中国改革。他的结论是新政是一次革命,清末新政对中国的影响比辛亥革命要大。从制度建设上确实是这样,举几个例子就知道了:一个是教育革命,废除科举。第二个是司法制度改革。原来司法与行政是统一的,慈禧将它改掉了,推行新的司法制度,连法律都改掉了,采用大陆法系,影响非常深远,第三个,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已经开始了,1906年后预备立宪做了大量事情。宣布从1908开始,用九年时间,到1916年实行宪政。假如社会情绪稳定,真的九年实行宪政,真要谢天谢地。要是现在宣布九年预备立宪,到时实行宪政,全国肯定跟当时一样到处敲锣打鼓庆祝。 她有实际的行动。研究地方史的都知道,直隶、浙江、江苏等地,当时都按三权分立体制建立基层政权,议会系统逐步建立起来。这不是革命?是革命。不要轻视,要将眼睛盯着制度建设。特别是要认识现代社会各个国家是大同小异的,以民族特点来抵御,不接受现代制度和文化是很荒唐的。现在有些人如新左派、国学派就是这样鼓吹。所以对新政不要简单否定。   提问二:从中国近代史的走向来说,是从专制走向民主,正是由于这两种体制的对立性,造成多年的暴力革命。但实际上这两种体制中间有个折衷方案,君主立宪制。我想问,我们中国历史有没有这种可能,君主立宪是不是一种好的政治取向?另外,对袁世凯你比较肯定,假如说君主立宪是一种比较好选择,可不可以说近代史上把握这个机遇最好的时机是袁世凯时期?我们学了历史得出的看法,袁世凯是清代史是既享受来自清代专制的恩惠,又享受到辛亥革命开创的民主体制的实惠的人,但这个历史转折机遇期当中,他又没有把握好,所以他实际没有享受到两个体制的最大实惠,又没有把握到机遇的政治人物,而不是一个受历史称颂的政治家?   答:中国为什么不能通过和平转型实现君主立宪?皇帝是少数民族,又不肯在关键时刻当机立断切实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根据胡汉民自传的说法,当时大家接受的就是反满,其它的东西一般人是记不住的,就是反满。你看辛亥革命胜利后的文告和宣言,讲民主共和的不多,基本都是讲大汉江山光复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说到底,社会发展来看,在原有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革是最好的,代价最小。假如原有的基本架构推翻重新建立,代价非常大,必然经过一个大混乱的时期。这方面要有一个很清醒的认识。清末连孙中山都把满清看成外国人,一再讲这是外国人统治,梁启超反驳,说满洲是明代的建州,满人是明代臣民,为什么你要说他是外国?这是内乱,不是外敌入侵。梁启超的观点比较符合实际。 袁世凯有很多建树,民国后和清末新政他都有建树。二十一条他是抵制的,谈判中实际达成协议只有十来条,第五项他根本不加讨论,里面就去掉七条,被迫签字后他马上召开地方和中央官员会议,怎么对付这个局面,结果这十来条(顾维钧说是九条)也没有一条真正实现。战后日本首相吉田茂写《百年激荡史》也说,二十一条徒然增加了中国人对日本的仇恨,增加了日本的骂名,没有实际的效果。袁世凯不是卖国贼,历史已经做出了这样的结论。 内政方面,起初他想维护民国体制,但他碰到一个对手,国民党。国民党千方百计牵制他,牵制无所谓,但有些做法错了。比如,《临时约法》的制订是很荒唐的。民国初年十来年的政局所以发生那么多混乱,根源在《临时约法》,府院关系不清,府院之争源于临时约法。另外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不清楚,违反宪政体制,立法权独大,行政不满意立法的话不能解散立法重新投票,让公民作出抉择。没有这一条,不能通过选举让人民审判究竟谁对谁非,造成的恶果一方面双方对立无法解决,另一方面是议员腐败,非常腐败,最高的表现是曹辊贿选。政治体制中宪法文件搞错了,后患无穷。《临时约法》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所以歌颂《临时约法》,歌颂护法战争,是大错特错了。   提问三:我的问题是两个:一,革命党在革命的时候起的作用比较大,但怎么会成为一种对革命的崇拜,因为无论是革命党还是后来的国民党共产党,都有一个放不下革命的问题,为什么要把革命当成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唯一手段,而忽视了社会的建设?再延伸一点,临时约法就算他写得好,在当时民国那种社会状况下实施得了吗?二,金观涛的书《观念史研究》,方法很独特,把每个年代出现的词汇统计起来,看社会的进步。想听听袁老对这本书的评价。   答:革命为什么变成革命教,革命崇拜?我想主要是把国家和社会困境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简单化。 一个文明古国,又是在儒家文化长期熏陶下,以华夏之邦、天朝上国自命的大国,怎么一下子变为外受欺凌,内部民不聊生的弱国呢?出路又在哪里?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社会精英反复寻找答案。 最简单的办法是把一切问题归咎于洋鬼子侵略。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国共两党都高喊“打倒列强”、“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把列强一锅烩,政治上是非常幼稚的。你有这样的能力吗?如果有足够实力为后盾,不必挥动拳头或刀枪,通常在谈判桌上就能收回利权。如果实力不够,更要利用矛盾,伸张正义,维护主权。可是,这个口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凝聚力。九一八事变以后,提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那就很正确和有力,赢得国内外赞同了。 反帝的任务什么时候完成的?1943年,中国与各国新的条约建立后,不平等的条约都取消了;1945年将日本打败后,反帝的任务是不是完成了?1946年的中美通商航海条约是好的还是坏的?是不平等条约吗?你想想,要是今天有那个条约的话,中国领导人会高兴得跳起来了,贸易、通商领域我们想要的,里面都有了。 还要冷静想一想,中国贫穷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掠夺还是自己不争气?帝国主义掠夺当然有。输入鸦片罪大恶极!但是,认真研究中国近代史就会知道,中国经济没有发展起来,关键在自己内部没有改革好,国民没有充分的经济自由,相应地没有良好的政治制度足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此外,我们把反封建归结为一个土地问题,对吗? 杨奎松教授有个很重要的学术成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第二章总结了学术界多年研究的成果和他的新探索,以丰富的数据,提出一些很值得重视的论点。例如: 1.“以往关于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大约70%~80%的土地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要把地主和富农分开来,地主中又要区分大地主和中小地主。中国土地占有情况是以小地主为主。“小地主不过是些‘有土地有家资的小农’而已。他们和多数农民并无多少差别……他们中许多人和极少数军阀官僚大地主,未必有着一致的阶级利益。” 2.“近现代以来并不存在土地日趋严重趋势”。“中国近现代农村依旧是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而土地买卖,诸子均分等“周期性地分解着大地主,并持续不断地在小农中间制造着小地主”。总的趋势是农村土地更加分散而非更加集中。 [2] 中国社会要转型,大土地占有,应该解决。但焦点不在这里。中外社会转型,关键都是人的解放。多年来我反复讲,近代中国的基本问题在哪里?在严复的两句话:“身贵自由,国贵自主。”中国盛衰的命脉在于“自由不自由。” [3] 有人问,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没有民主政治也能发展那么快?我说很简单,一是稳定下来,不折腾了,二是恢复了部分自由。百姓种田可以不听县委书记指挥,农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有了这样的经济自由就有饭吃了。在城市里恢复经济自由,可以创办企业,中国经济就发展起来了。中国现在经济自由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有国进民退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很清醒来看。 把革命口号与民粹情绪结合起来,和民族情绪结合起来,有很大迷惑性。特别是年轻人,听到控诉帝国主义,控诉地主、资本家,很容易热血沸腾,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一个国家要成熟起来,现代化要真正实现,公民就要理性化,避免思维方法极端。真正用自己的头脑去想问题,敢于怀疑和辩论,根据自己的认识判断,不要走极端。在座各位的教师责任很大,要教会孩子们和社会公民都要持这样的态度。不要极端,要中庸,中庸不是平庸,而是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地思考问题。 金观涛的《观念史研究》是一部好书。学术研究,有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新的史料,都会出新成果。《观念史研究》就是一部中国近代思想史的新成果。   提问四:对三权分立你的评价很高,想请你谈一谈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变为真正的三权分立制度?   答:我想中国转型的最好方式,就在现有的架构上改革,慢慢一个现代政治制度就出来了。人民代表大会过去讲它是共产党的橡皮图章,一点不冤枉。但是现在正在变。以广东来说,现在的人大代表会议批评政府毫不客气,政协会议也一样。同时,现在政府官员开始学会听取公民意见,接受监督,这样一种基本素养很多人开始具备了。 所以,在原有的不满意的事物里面,要看到它转化的可能,里面合理的因素会慢慢发展起来。共产党一再讲人民要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根本不用变,落实就行了。不断实践,慢慢落实。现在比较安定,大部分人从改革开放中得到了实惠,要打破这个局面,不利,没有必要。乱起来饭都没得吃,怎么办?所以,就是要在原有的制度上改革,人民代表大会会变为真正的民主制度,会名符其实。但是时间可能长一点。 另外,司法腐败大家意见很大。但是现在的民间监督力量成长起来了,一出现司法不公等各种问题,马上全国议论纷纷,所以它也要改革。大家应该关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究竟怎样。假如改得比较理想,司法会前进一大步。就是通过一项一项的改革来解决中国的问题,这是中国最理想的道路,也是最可能实现的道路。不要把当前的局势看得一片漆黑,要比较冷静看到它的黑暗面与光明面,那样就会比较乐观。   提问五:您强调私有制是公民自由的基础。那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及改革前中国经济的探索?   答: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在十九世纪是件大事,是对资本主义黑暗面的抗议,是正义的呼声,在当时有伟大的意义。所以应该肯定它诞生时的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条件限制,有些观点走向极端。条件变了,不要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要学习邓小平,时代变了,有些东西不适用了,就不必纠缠。世界上从来没有全知全能的圣人,没有谁的话可以一成不变,管几千几万年的。   提问六:刚才你讲到私有制的问题。我对你所讲的历史上的私有制的观点是接受的,但我有个不太恰当的顾虑,最近三十年尤其二十年现实造成很多国有资产被私人占有,现在鼓吹私有制,作为历史真理会不会给现实造成一种让那些私有化合法化?让百姓受苦?   答:第一,对网上传的资料要冷静分析。说百分之几的人而且大部分是高干子弟占了90%存款,占了多少社会财富,造成社会严重不公,这个材料就应该分析,恐怕站不住。民粹主义是很麻烦的,还有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用中国传统文化说事,说中国怎么了不起,为什么一定要学西方,我们另搞一套不是很好?他不知道现代文明全世界基本是一样的。经过千百年来人类积累下来的好东西我们都要,其中也包括中国人的智慧,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就吸收了中国科举制的智慧。 民粹主义,拼命讲多数人怎样。你为多数人说话,请拿出经得起考验的数据来。当然有些太子党和大大小小官二代利用特权发了财。但是,一方面有官二代太子党发了财,另一方面,有没有平民百姓发财?黄光裕是什么人?赖昌星本来是个流氓烂仔,他也发起来了。 对私有财产要有这样的概念:一,不要夸大它的负面现象。二,现在的私有企业是不是百分百真正私有?它经营过程中,增值税17%给了国家,利润的25%也交给国家,如此等等,私企对社会和国家都有很大贡献。所有这些企业,即使是官二代的,只要继续经营,对社会就有贡献,是行善不是作恶。资金取得当中有不合法的可以揭露,要是没有超过追溯年代可以依法处理;要是已经过了就继续经营,但从现在要守法,一违法就要追究。 另外,所有这些财产,是交给政府管还是企业家管比较好?企业家管肯定增值更快,发展更快,对社会更有利。官僚管一定是腐败的,会有很多问题,对国家不利。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走民营化道路。 还有一个观点:不要怕人家发财。无论谁发了财,能怎样使用?只要它留在中国,仍是社会所有的资金。所以政治家要创造一个环境,让所有的资金留在中国,让国外资金也要流入中国,中国就发展起来了。不要怕。政治家要高瞻远瞩,要有这个魄力。有些人从民粹出发,主张征收遗产税越高越好。在我看来,中国不应收遗产税。为什么?香港不收遗产税,听说已经有十几个国家不收遗产税,中国大陆要是收,资金就会跑掉。香港原来收遗产税,结果一些人很狡猾,在一个小岛上注册一个基金,财产都去了那边;后来香港聪明了,废除这个税种,资金就留下来了。 过去理论上有个错误,老是强调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对立。当然他们有对立的一面,但有没有共同的一面?事物有多方面,怎么光看到对立的一面、就不看到共同利益的一面?假如没有老板的话你有饭吃吗?很简单。现在科技发展,出现了人力资本的新概念,我掌握了很多知识,水平高,有创新产品。我光凭技术就能拿成数不等的股份。行即使不这样,本身技能比较高,又是稀缺人才,也能拿到高薪。所以我们要着眼发展教育,让孩子们掌握越来越多的知识,更重要的,让他们学会创造,学会批判和怀疑,在中国涌现一大批创新人才,那些才是中国的发展之福。 最后,即使有些老板很苛刻,超出他们一家和后代生活需要的资金实际是社会资金。有些有远见的老板就成立各种基金会,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现在一些官员有点蠢,老给基金会设置很多障碍。广东开始带头让民间基金注册,要是我们的政治家、官员都这样,眼光长远一点,把有钱人留在中国,成立大大小小基金会,对社会的发展非常有利。所以不要散布私有财产恐惧症,不要盲目散布导致社会对立的意见,那些很可能是陷阱。 [1] 西南政法学院函授部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制建设资料选编》第一册第70页,1982年2月重庆版。 [2] 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第105—167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南昌版。 [3] 王栻主编:《严复集》第一册第17、2页,中华书局1986年北京版。    (刊登于《中学历史教学》2012年第1-2期,本文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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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新世纪周刊:索罗斯警告

财新《新世纪》2012年第6期 特派记者 胡舒立 倪伟峰 李增新 发自瑞士达沃斯 “我们还是没有学会凯恩斯教的关于通缩的教训,但迟早得学会” 国人熟知“金融大鳄”这个词,始于索罗斯。他在1992年成功做空英镑,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做空东南亚。BRENDAN SMIALOWSKI/东方IC   又见索罗斯。 金融危机,是索罗斯的舞台,近些年来还是他的思想舞台。笔者之一初识索罗斯是在2009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伊斯坦布尔召开年会,同时以闭门圆桌会议形式召集各界非政府精英人士听取意见。笔者之一有机会初识闻名已久、当年已过了80岁生日的索罗斯。会间,他发表了对于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尖锐意见。会间休息时抓紧时间匆匆交谈,他说他不看好美国,但看好中国;他喜欢周小川关于SDR(特别提款权)的主张;还说中国已经很适应国际的双边交往,还应在多边交往上做更多努力⋯⋯ 此后,在华盛顿的IMF春季闭门圆桌会议,在北京大学由财新传媒组织的对话活动中,在世界经济论坛年会,财新《新世纪》记者再与索罗斯相遇。每年1月的世界经济论坛年会,达沃斯照例是冰天雪地。而从2008年始,索罗斯每年都在主会场之外的某家酒店举办一项“私人活动”:那是一个面向媒体的午餐会,他以正式演讲表达他对危机、金融、全球经济的观点,发布他的新书,而且回答记者的提问。活动上不了达沃斯年会的官方议程,但不管如何寒冷不便,参会者都是专赴达沃斯的大牌记者,餐厅总是座无虚席。 至第五年,也就是2012年1月25日,这个活动成了世界经济论坛组织方的官方媒体活动之一。午餐会形式照旧,但主持人变成了论坛主管媒体的董事总经理芒克。 2008年,索罗斯在此发出超级泡沫终结论;2009年,他预言金融市场新范式;2010年,他提出加强政府监管甚至需要控制信贷(观点详见此处);2011年,他力主经济学研究新思维并高调推出新的研究项目。至今年,他谈欧债,并且发布关于欧洲债务危机的评论文集《欧洲和美国金融动荡》。 他提出,欧洲的复兴需要三步走:第一,财政要紧缩;第二,经济结构要调整;其三也是被忽视的:要有新的经济刺激,而这需要欧元共同债。 其间有记者提问:如果他是投资人该如何决策?81岁的索罗斯笑答,如果他还在管理自己的投资,在当前的不确定性下,一定会感到很难做决策。所以他很高兴现在是退休了,投资的事自己不用操心了。这是去年7月以来,索罗斯正式表示自己不再投资。去年夏天关于索罗斯的新闻这样说:去年7月,索罗斯基金退还外部投资者总计10亿美元本金,不再为他人管理资金。他当时掌握的资金总计245亿美元。有媒体分析,转为完全的家庭基金后,索罗斯仍会活跃于投资圈。因为自2000年起,索罗斯就主要只管理自己的资金,此次全数退还外部投资,是为了符合美国证监新规——管理外部资金需要美国证监会注册——当然,从此次他回答记者提问的情形看,此分析不确。 国人熟知“金融大鳄”这个词,始于索罗斯。他在1992年成功做空英镑,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做空东南亚。2000年旗下量子基金因投资科技股受挫,第一次“退休”,向投资者退还绝大部分资金;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索罗斯再起,一举获利数十亿美元。 索罗斯也一直是个思考者。他出生在匈牙利,后来移民英国。大学时在伦敦经济学院主修哲学。70年代初成立量子基金时,他曾打算“五年内赚5亿美元,支持自己当哲学家和作家的梦想”。不过量子基金一直干到去年,年均复利收益率20%以上。索罗斯后来在回忆录中表示,他已经知道自己做哲学家并不成功,而哲学思维用于投资则可能很有成就。索罗斯是2011年9月福布斯世界富豪排名榜上的第46名,个人资产约值220亿美元,与名列前茅的比尔·盖茨(590亿美元)和巴菲特(390亿美元)颇有差距。不过,索罗斯已将数十亿美元用于他看重的公益事业,其中包括前年斥资5000万美元成立的新经济思维研究所。他个人著述不少,从《金融炼金术》到《金融市场新范式》到《欧洲和美国金融动荡》,索罗斯一直在讲述他对市场的理解:一个靠利用市场无效获利的职业投资者,一直在主张通过适当的规制回避市场崩溃。无论对监管者还是投资者,索罗斯的话都值得一听。 索罗斯的午餐会后,我们约定了专访。当天下午,在达沃斯主会场的一间小演播室,财新《新世纪》记者就欧债危机、亚洲教训和中国角色系统提问,索罗斯逐一道出他的思考——   欧元会解体吗?   “你不能复原一个摊鸡蛋饼,一旦你把蛋黄和蛋清混在一起,就无法再将它们分开”   财新《新世纪》 :你在分析欧洲问题时提到过拉美和亚洲金融危机,但并没有详细对比过。在你眼中,欧债危机与亚洲金融危机有哪些共同点? 索罗斯 :我正在想这个问题。因为事实上,欧债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很相似,都是源于世界结构的弱点。现在这些以欧元为货币单位计价的负债国家,与当时那些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负债的亚洲国家情况相似,两者都借用了一种外币——这是我最近才意识到的。因为欧元是不受任何一个国家控制的,他们不能控制欧元的发行。这就像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借用了一种外币。 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是IMF来监督、确保实施严格的财政纪律。在欧洲,德国正在做同样的事。问题是,目前的状况,财政紧缩适得其反,因为会使负债累累的国家陷入衰退,债务负担反而会增加。这就是欧洲正在发生的事情,也是二者的相似之处。 财新《新世纪》 :当经济危机袭来,人们总是认为有两股不同的力量:一种是投资者的理性行为,另一种是投机者的赌博。欧债危机主要是受到哪种力量的影响呢? 索罗斯 :我认为主要是由于对金融市场如何运作不了解造成的。欧洲当局与市场互动很少,没有丰富的经验。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金融官员对市场的理解比欧洲大陆要好。所以我写了一个很长的清单,上面列举了欧洲当局在处理希腊危机方面所犯的错误。他们总是做得太少,做得太迟,这使得危机恶化。我觉得这很有说服力。 财新《新世纪》 :对于欧洲要进行的整顿财政,你如何评价? 索罗斯 :经济衰退时期的财政整顿会导致通货紧缩的恶性循环。德国并不想做别国的资助方,所以不可避免要进行财政整顿。但必须想方设法挣脱这个恶性循环。 这不是哪个国家能单独做到的。凯恩斯会认为,债权国应该刺激本国经济以抵消债务国的衰退。现在最大的债权国是德国,但德国不得不平衡预算,无法再刺激。于是,刺激的惟一来源是欧盟。这要得到所有成员国各自的和共同的承诺、支持和保证,需要某种形式的欧元共同债券,但德国总理默克尔反对。 财新《新世纪》 :这种困境之下,你认为欧元解体的可能性有多大? 索罗斯 :欧元不能解体。欧元解体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因为金融资产基于同一种货币交织在一起,如果这些资产被拆开,具有不同的价值,你就无法知道交易对手是否已经破产了,这会产生难以控制的错配。 现在欧元区内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步被“再国有化”:意大利商业银行持有大部分意大利国债,德国银行持有大量西班牙债券,等等。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经过长时间后,欧元解体就是可能的。 财新《新世纪》 :如果事态正向这个方向发展,是否应该考虑到欧元解体以后如何应对? 索罗斯 :好吧,我们正在向那个方向发展。当然,曾经也出现过货币联盟解体的事情。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解体后,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奥地利都分别使用各自的货币。所以这是可能发生的。 但在现阶段,德国的银行和法国的银行持有大量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债券,德国银行还有西班牙等国家的债权。这个货币联盟解体会是灾难性的。就像你不能复原一个摊鸡蛋饼,一旦你把蛋黄和蛋清混在一起,就无法再将它们分开。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 财新《新世纪》 :我们曾在IMF的圆桌会议上见过两次。你对IMF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的角色有一些看法,他们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又该如何评价IMF的表现? 索罗斯 :实际上,IMF目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首先,它有可持续的资金,因为它在伦敦G20峰会上获增资1万亿美元。IMF的经济学家知道德国提出的政策是适得其反的,所以他们一直在警告欧洲,反对德国的主张。我认为这是很健康,很积极的。其实,德国必须知道它们在给未来制造问题。   通缩的教训   “中国不想承担全球体系的责任,就像德国不愿意为欧元区其他国家承担责任。现在债权国不愿意为保护系统而承担责任”   财新《新世纪》 :新兴市场在这场风暴中表现较好。你认为新兴市场可能会面临哪些风险,尤其是所谓的全球经济失衡带来的风险? 索罗斯 :发展中国家的表现要好很多,主要是因为中国带来的经济刺激。巴西可以把食物卖到中国,可以很便宜地借一大笔钱用于开发储油地区——这是非常耗费资金的。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对巴西经济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对非洲也是如此,很多资金进入非洲。如果中国现在因为出口增速下降而变得更谨慎,可能会对非洲和拉丁美洲产生负面影响。 财新《新世纪》 :你认为中国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比如在欧债危机、甚至更大的危机之中? 索罗斯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中不可多得的积极力量,是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马达。与美国相比,中国虽然并不是一个强劲的马达,但仍被需要。因为中国的外汇储备和刺激经济的能力,中国能够推动全球经济。 但中国不想承担全球体系的责任,就像德国不愿意为欧元区其他国家承担责任。在欧元区的小体系中,德国是主要债权国;在全球体系中,中国是主要债权国。现在债权国不愿意为保护体系而承担责任。 凯恩斯多年前曾说过,如果出现不平衡,债权国也要承担与债务国同等的责任。如果现在只惩罚债务国而不刺激债权国,这个世界就会走进通缩。所以我们是在不同的情况下重现经济大萧条所面临的问题。我们还是没有学会凯恩斯教给我们的关于通缩的经验教训,但迟早得学会,因为债权国总是坐在驾驶座上。 财新《新世纪》 :既然中国是主要的债权国,那么你怎么看待人民币国际化? 索罗斯 :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得非常迅速。欧洲的银行一直为全世界提供信贷,2011年前四个月,欧洲银行大概借给发展中国家3.7万亿美元,美国银行借了1.5万亿美元,日本的银行借了大约7000亿美元,当然也包括英国的银行。法国的银行给国际贸易提供了大量资金。由于受到欧债危机的影响,法国银行资金短缺,不得不收缩资产负债表的规模。这造成了国际贸易资金的短缺。 于是,很多贸易开始从美元转移到香港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寻求资金。因此,香港市场在上升,并且发展非常迅速。但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有明显放缓的迹象。我不知道是因为中国经济的发展,还是因为欧洲的银行现在能够从欧洲央行那里获得信贷,欧洲银行系统的信用紧缩已开始缓解。 财新《新世纪》 :但人民币还不是可自由兑换,这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有多大? 索罗斯 :这主要是间接的,因为中国大陆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市场是割裂的,但又有联系。欧洲的信用紧缩使得韩国市场还有一些类似黑市的资金流向中国。这与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碎可能有关,也可能无关。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更多的调查研究。但我直觉感觉这之间有关联。 财新《新世纪》 :中国的成功,被不少人看成国家资本主义的兴盛。你对所谓的国家资本主义怎么看? 索罗斯 :首先,作为个人,我不愿受到国家的限制,不喜欢“我的存在由国家决定”这样的想法。如果这是指另外一个国家,比如中国,我同样不会喜欢。当然,国家资本主义看起来在中国很成功,但并不是一种有吸引力的资本主义形式。我非常希望中国能够继续发展,并且超越这个阶段,开始更多地尊重个人自由。我想中国人民也是这样认为的。 财新《新世纪》实习记者张远岸、实习研究员Chris Beam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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