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议会通过法律,允许和平示威
仰光 缅甸议会今天(11月24日)批准一项法律,允许在这个实行威权统治的国家举行和平示威。据一名议员对法新社透露,根据该法律,组织者须在示威抗议活动举行5天前向当局登记,示威地点须避开政府机构、大使馆、学校及医院。相关法律尚需总统吴登盛批准。缅甸议会于去年11月选举产生,前军政府的支持人士在议会中占多数。军政府曾统治这个东南亚国家近半个世纪。虽然此次议会选举受到该国最大反对党-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的抵制,并迄今仍被批不公正,但新议会和新的文职政府上任以来以来实施了一系列使观察家们惊讶的改革。上周举行的东南亚峰会确认,缅甸将于2014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将于下周访问该国,均标志着国际社会对该国民主进程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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