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真理部指令”、“敏感词库”系列项目介绍
真理部指令:收集并发表“真理部”的宣传禁令。“真理部” 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3 月 23, 2012
真理部指令:收集并发表“真理部”的宣传禁令。“真理部” 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3 月 22, 2012
史上强文:嬉笑怒骂话薄温 胡总书记在数年前就说过“不折腾”,真不知这几年来到底是谁在瞎折腾乱折腾!且让我们看看薄所为,温所做。 文革时期薄熙来一家人都备受打击,母亲都整死了,那是怎样的一种痛!用屁股想想就知道,薄绝不会再搞一次文革。 薄在重庆提倡唱红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唱几首红歌,它有很多内容和内涵,又有谁去认真了解。只不过唱红歌声势颇大,大家都看得到,影响广泛。薄唱红是看到了社会病症,想通过唱红,提升社会道德水准,树立人们的理想信念,培养昂扬向上的精神。不唱红,满大街大人小孩都哼着“你是我的爱”“死了都要爱”就好吗?当然唱红也有些过的地方,比如和尚尼姑也在唱,这就有些不妥,听出家人唱“党的光辉照我心”确实搞笑,这“党光”和“佛光”怎么相处啊。但这也没什么了不起,让宗教局不组织他们唱就完事了。他要求干部群众加强学习多读国内外经典、箴言,其实是想让群众吸取优良的人类文明成果。他特别对干部非常严格,要求他们自己起草文件写报告做文章,要求干部深入群众,搞“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求干部学习先进的文化科技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唱几首红歌就有文革重来的危险,这是什么荒唐逻辑?只怕是有些人好不容易找到个臭薄整薄的卑劣借口。 能不能回到文革,就要说说文革的实质。借此发表下自己的浅陋见解:文革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苏联“变修”,毛泽东一直担心国家“变色”——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他还担心官员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腐化堕落。干部是决定因素,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他想治官,让官员不敢走资本主义道路。怎么治官?靠官治官,官官相护,行吗?历史和现实告诉他是不行的。于是,他就想通过发动群众,去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权!因此,文革的实质是放手发动群众去治官夺权,防止复辟倒退,让人民当家做主。所谓不让人民“吃二道苦,受二茬罪” ,不让官员骑上人民头上拉屎拉尿。其实毛发动文革的初衷是好的。有人认为,毛发动文革是要搞掉刘少奇,那是太看低了毛高估了刘。以毛当时如日中天的威望,除掉刘可说是轻而易举,而且打倒刘后,为何还要继续进行文革呢,好像说不通。想进一步了解文革,可以去看看文革的文献,看看当时中央出台的指导文革运动的“十六条”,里面一再强调“要文斗不要武斗”。当然,后来文革的发展走向失控,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打倒了很多好干部和知识分子,也伤害了许多无辜,制造了许多冤狱和人间惨剧!这是绝对需要否定和反思的!但客观地说,文革并非一无是处,那时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并没受到冲击,那时的公仆不敢像现在某些官员可以肆意胡为,欺压民众,作威作福,一句不走群众路线、一句群众对你有看法和意见,这个官员的仕途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下课!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民主?看看当今中国,毛的担忧已成为现实。也怪不得前国家主席王震,在经历了文革,又看到改革开放后的乱象,不禁感叹:毛主席比我们看得至少远五十年!因此,我认为对文革也要一分为二。 回过头来看,在重庆薄挑起群众斗争运动了吗?重庆动乱了吗?重庆人只是感到更安宁了。这有哪一点像文革?!应该说,薄吸取了文革教训,他也折腾官,但不是通过群众运动,而是以其强势有效的方法举措,去鼓励、甚至有点强迫地让官员去为人民服务。再说啦,现在的群众早就不是毛泽东时代的群众了,不会那么容易盲从的。 至于打黑,更是值得肯定,保一方平安,本是为官基本要求。面对穷凶极恶、嚣张万分的黑社会,你不打行吗?你手软行吗?只有比它更强才能把它打掉!须知那些黑社会背后关系复杂,盘根错节,后台很硬,甚至有的后台就在北京,而薄、王就敢冒着风险、有勇有谋地大打特打,一抓就是2000多个涉黑犯罪嫌疑人,仅枪只就收缴了近百,想想都有些后怕。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等强权部门主要的领导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这种打黑的难度和危险程度,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由此而想到,过去的重庆该有多乱,也怪不得群众如此拥护薄、王。同时,严打黑官,一批权倾一时涉黑贪腐的高官、中官、小官纷纷落马,打黑反腐一起来,重庆仅2010年就有1034名官员被判刑,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5人、处级干部235人。又可想象,以前的官场环境有多糟糕!薄要求:无论“大贪”还是“小腐”,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真正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试想,薄和王如果不是一身正气、自身不硬、没有担当他们会打吗敢打吗?!而且他们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任何一个小的错误,都可能被某些人放大十倍百倍,甚至影响其前途命运。再想想,这么多的黑社会又说明了什么?难道他们是薄来后才冒出来的吗?那些说重庆“黑打”的,又有什么证据?就因为抓判了一个李庄,海外还有个什么富商在叫冤吗?唱红打黑绝对没错,方向正确,群众拥护,罪犯震慑,社会安定,即使有瑕,也不掩瑜。当然,如果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得无可挑剔,那就更完美了。 2010年薄入选《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时代》评语,因为打黑,薄成为”中国最受欢迎,最得民心的官员”。凤凰网有篇博文称“此评价高得将素有”亲民”之誉的温家宝比下去了。”因为民众是现实的,亲民有何用,人民是要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薄在担任商务部部长期间对美强硬,因为绿色猪肉问题,下令关闭了13家沃尔玛商场,让美损失惨重。在此不评说这样做是否影响中美贸易往来,但他这么做却是切切实实地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看看现在的沃尔马、家乐福,假货次品过期食品换个包装都摆上了柜台,丑闻不断,这时你才知道薄的强硬是多么有道理!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为什么要忍气呑声?!人要自尊别人才尊你,人要自强别人才服你!最看不惯那些对内狠毒的媚外洋奴,时刻看着洋人眼色行事,不敢为国家为人民利益说话办事的人。 重庆打黑优化了投资环境,外来投资成倍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名列前茅。薄尤其关注民生,推行共富政策,百姓得实惠,普遍感到幸福安定。三年的拆迁建设,没一个上访到京都甚至也没有上访到市政府的,这就是明证。这要省多少人力物力啊!而薄治理下的重庆却是官不聊生,要老老实实地履行职责,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这不正是民主国家的一个显著标志吗?!不要分什么左派右派,不要说什么改革变革,百姓不想再成为改革的牺牲品,百姓只想生活得幸福安康有尊严!而薄在重庆,让人民满意啦!当朝宰相温家宝不是说过“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吗?那可是去年2月报上的大标题啊,真是说到了人民的心坎上。可这句话怎么放到重庆就像是放屁一样啦?在民众日渐觉醒见识增长要求更高的当下,要让人民满意还真是不容易!当然,也有人对薄恨之入骨,是些什么人,大家都知道。 薄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他接受记者采访,说要走民主法治道路,还将要在重庆搞财产公开,试问:中国哪个大员敢做这样的表态!?敢做这样的出头鸟?!我就不得不想,是不是因为薄要公开财产使权贵们害怕啦,薄公开了,置他们于何地?不公开,民众就会认为你不敢,你不敢,肯定是因为有问题啊。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迫不及待地找个借口先把他拿下来再说?再想,如果胡温能带头公开财产,这事不早就成啦。 纵观薄在重庆的实践,说明他有思想和智慧,有能力和魄力,他思想解放,积极扩大开放,他吸纳民言,搞“开放论坛”,他敢于破坏官场潜规则,只因一心为民众。希望中国强盛有国际地位人民幸福的人绝对会支持薄的,如果民选总理,他一定会高票当选! 对薄说三道四的人,看不到重庆的成绩,看不到民心民意,对这种人,只有冷眼鄙视之! 而温家宝影帝,说的多做得少,而且还做不好!看看在他治下的中国是个什么样子:治吏无力,安民无方。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重,社会道德沦丧,大小官员贪腐一个强过一个,有了钱就移民,连吃的东西都不安全的地方谁愿意在这生活!食品不安全、药品不安全、煤矿不安全、坐车不安全、走路不安全……民众怨愤极大,社会暴戾之气冲天。法律法规横遭践踏,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犯法,比比皆是,普通民众有冤难伸。开口要稳物价,话音未落,那边房价物价飞涨。搞维稳,本末倒置,不抓官员治理,不去消除不稳定的根源,不去解决问题,一股子劲地抓关打小屁民,造成更大的民愤和不稳定。有了维稳一词,官员就可以胡来啦,谁要有不同意见,一句“稳定压倒一切”、“破坏稳定”就可以让任何人噤若寒蝉!不平则鸣,多么简单的道理。如果政府部门、司法执法部门主持了公平正义,谁愿意当那个“不稳定因素”!谁愿意没事找事耗费精力物力和自己的前途去上访去维权!又有谁知道稳定的后面有多少的人力物力大浪费,有多少的中饱私囊,又有多少的罪恶发生!一直以来,我就看不懂维稳这个词,我就想不明白,稳定是能靠维护、压制出来的吗?政府要为人民多维权,少维稳,这样天下才能稳定太平!这点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也不懂,还有脸坐在总理的位置上!造出维稳一词的人,必将下地狱! 再说汶川强震,早有异象,也有专业人士预报,网上传言不断,就是因为政府要求稳定,竟让地震局出来辟谣,说不会有地震。你地震局是干什么吃的?百姓养你何用?怪不得广大网友强烈要求解散地震局!政府还搞网络封锁,删除所谓的谣传。最终稳定出了数万冤魂,无数人家破人亡!这不是把百姓人命视若草芥吗?那是极大的犯罪啊!宝宝啊,看到你的作秀,善良的百姓竟原谅了你,可你承诺的要追究豆腐渣工程的责任兑现了吗?不但不兑现,反而又以稳定的借口,阻止打压百姓的维权,在幸存的人伤口上撒盐心口上插刀,给他们造成更大的痛苦!回想1976年唐山大地震,也是早有预警和预报,也是因为国家地震局无能无为,20余万人瞬间毙命!幸运的是当时还有个青龙县委书记冉广岐冒着撤职查办的风险(若是未发生地震,就极有可能说他信谣破坏革命生产而遭批判),领导组织了震前预防,地震时全县房屋倒塌无数,就是没死一人。联合国宣布将青龙成功预测、预防经验评为世界典范,写入20世纪重大事件档案。30多年过去,政府不但没吸取唐山大地震分毫经验教训,更少了为民请命的好官! 看你东跑西跑地秀亲民,为农民工讨薪掉眼泪,我就好笑,讨薪,本就是不该发生的事,而你一个堂堂大国总理竟去讨薪,这是你应该做的事吗?国际上的大笑话啊!你竟然不知羞耻,反而沾沾自喜又得了民心,而我们可怜的百姓竟还对你感激涕零,说你是好总理。你的作秀又成功了!我就想说,宝宝啊,你严重失职了,你怎么就想不到去严肃处理当地的政府官员,须知那正是他们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啊!你应该命令当地的官员去为民讨薪!而在你的讨薪表演之后,仍然是无数的讨薪闹剧!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都是括凉括凉的!后来我才知道,农民工讨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许多的政府劳民伤财大兴土木,欠了建筑公司许多的工程款!祸根就是政府,你想让政府跟谁去讨薪?! 拆迁搞建设本是好事,可硬生生地让你手的官员给变成了坏事,建设史几成了血泪史维权史。其实只要安置到位,补偿合理,绝大多数人是愿意拆迁的。在强拆新闻中我还未发现一例是漫天要价或给再多钱也故居难舍的。万一不幸碰上了,也不必黑道白道一起上,更改个设计或缓建一下会死人啊。居未安,安能乐业?百姓何来“幸福感”?在建筑领域,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官商交易勾结,官家甚至比奸商更黑,要多丑恶就有多丑恶!出动执法队甚至动用警力搞强拆,明目张胆、气焰嚣张到了何等地步。百姓无家可归又何妨?要去上访有何用?反正官家有维稳的借口和能力。而且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不花白不花。因为强拆,那些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里混合了多少的冤气和戾气! 看看吧,一边是政府大楼奢华,官员高管奢靡,一边是山村校舍倒塌,穷孩子上不起学,反倒一个劲地搞什么外援,四处送钱却又不讨好。还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我就日了,你是怎么创造的,是通过打压舆论,封杀直言铮言、把所谓异议人士又关又打创造的吗?那些异议人士有很多是中国真正的良心和脊梁,他们甘冒“被失踪”的危险,说了民众想说的话,干了民众想干的事,为了普通大众的利益、国家的长治久安在鼓与呼。而你竟然对他们下毒手。你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位子坐得稳一些吧,不想得罪那些权贵吧。其实,监督政府,批评政府,根本不需要创造什么条件,只要政府放开言论就行啦!更何况,言论自由是国家宪法规定的,监督政府,法律上也有规定,白纸黑字,你就看不懂?你的政府严重违宪违法啦,我的宝宝哪!还说什么有人对你“谣诼”,也不看看你的所作所为,也不看看你的公子做了什么?你说信而见疑,其实是言而无信,肚量狭窄,四处许愿又不兑现,你脸皮还真厚…….. 还有,时不时地叫几声政改,但又给人凭一己之力难以推动的感觉,一脸满腹委屈的样子,作秀做到让人恶心的地步还真是不愧影帝的称号!人民就想问啦:哎呦喂,我的好宝宝,大家知道你很难,国家这么大,官员这么多,要管好还真是不容易,还有些事不是你能说了算的,可9年时间过去啦,小日本都早打跑了,你咋就没一点起色呢?不但没起色,反而社会各种丑恶现象越演越烈,作为当朝首辅,你是难辞其咎啊!说了不算,那你就干脆闭嘴,不要把百姓的胃口吊得老高,最终只是一张画饼。你就不知道,这正是没能力没作为的表现!自己没能力,那就辞职以谢天下吧,对自己对老百姓有个交待,兴许还能赢得不少掌声。可你不但特别恋栈,反而把怀抱理想、能干事、敢干事的薄以可鄙的手段、可鄙的借口打压下去。是嫉妒薄的能力比你强比你有魄力比你有作为比你民意高吧?也难怪百姓要把你叫作瘟神、二逼影帝。 更可恨现政府还在奉行什么韬光养晦的所谓外交战略政策,甚至有人说中国还要韬光养晦100年。这样的人被骂为汉奸实在也不冤枉。不要韬光养晦100年,那边南海的岛屿早都被TMD国占据了,这与卖国何异?而且韬光养晦的意思是什么?隐藏才能,不使外露。寻机发展和壮大自己。等实力强大了说话才有力?可在涉及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上、在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险时,你还要养个什么晦,韬个什么光?维护主权完整与发展壮大并不矛盾!你低调你谦卑,你不出头,这都没问题,但你也不能让人欺负啊!你那韬晦的政策,让全中国的老百姓窝火。看看南海,看看周边一些国家对中国的无赖态度,看看那么多的国人在外受辱被打被杀,再看看当朝“抗议部”只知不断地抗议、不断地强调、还说保留什么什么权力,真是让人恶心之极。遥想100年前即将灭亡的大清朝,针对拉美国家发生的“反华、排华”暴乱,在风雨飘摇中尚且能强硬地指令正在美国的大清“海圻”舰前往古巴和墨西哥护慰华侨。美国也给予支持。军舰开到别国的地盘上,宣威自不必说更有宣战的意味啊。可敬的大清舰长终不负使命,古巴总统表示“古巴军民决不会歧视华侨”,墨西哥政府就排华事件向清政府正式道歉,并答应赔偿受害侨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再看看九八年印尼血腥的排华暴动,印尼暴民对华人大肆抢劫奸杀,割头剖腹,种种惨状,人神共愤!中华民国政府紧急派专机疏散受难者,并向印尼提出“严正抗议”!美国批准华裔 “避难请求”,香港的抗议群众用“黑漆”涂印尼领事馆大门,泰国、马来西亚民众游行抗议印尼排华暴行。而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不干涉印尼内政”,这次竟然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比缩头乌龟还不如!侨胞侨胞,就是自己的同胞啊!那国籍是可以换的,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是改变不了的,血浓于水的感情有木有啊?面对世界所有华人的奇耻大辱,中国政府的表现让海内外华人寒彻心骨,全球没谁看得起这种“低调”的政府,也怪不得民众说现政府还不如晚清政府………真是越说越气…….难以言尽…… 官好做,则民难受,反之,官难做,则民幸福!看看中国,最好做的就是官啦,有了权,什么七大舅八大姑二奶三奶也能人模狗样地做官,财源也是滚滚而来,真是何等滋润。乱世用重典,中国虽然还不是乱世,但官场一派混乱黑暗相互倾轧,劣币逐良币。人性本恶,不出重拳治理,想要各级官员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想要商人“流有道德的血液”,要实现这美好的愿望,门都没有。就如南海的“搁置争议”,你搁置,别人自觉地抢置;就如“先富带后富”,谁先富,谁就自觉地出国移财富。宝宝啊,要抓就抓根本,抓紧最后的一年时间,先不要谈什么政改,也不要四处亲民,先把各级政府官员好好管理一下吧。如果你力不从心治不好,又不下台的话,那就想法落实群众的监督权,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心中有杆秤,是知道好歹的。重庆的打黑反贪,就是因为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才成果辉煌。不过,说了也白说,百姓对你早已灰了心,再不相信你能有所作为啦。你也不可能有所作为。 何时送瘟神?中国百姓期待着那一天!你若下台,相信很多百姓会大放鞭炮!!! 瘟神还好意思一本正经地竖起指头说让重庆认真反思,我靠啊靠我狂靠,你自己怎么就不好好地认认真真地反思一下?! (说明:本人非左非右,纯属个人观点。温也想为民做点好事,做个留名千古的好总理,但能力魄力确实不足以担当此大任。他初上台时,一番慷慨陈词,让人对他抱有很大期望,期待所谓胡温新政。但几年下来,民众由希望而失望,由失望而绝望,已不再想看他表演了。他虽也干出些成绩,但离人民要求太远。目前中国官民对立现象严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贫富不均极大,官民一切向钱看,道德意识低下,民怨爆发已近临界点。正是需要薄这样有思路有办法一身正气敢做敢为的官员。民怨再不纡解,一旦爆发,玉石俱焚,最苦的还是百姓。)
阅读更多发布者Jing Luo | 3 月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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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发布者网眼恢恢 | 3 月 6, 2012
注:本文是一个朋友写的,转贴下。挽救吴英,挽救法治中国。 挽救吴英,挽救中国法治 1 月 18 日 ,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与以往引起广泛关注的药家鑫案、李昌奎案不同,这一次公众与新闻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对吴英寄予同情,认为不应对其判处死刑。司法机关的裁判是否失当?媒体应否对司法施加影响?司法是否应独立于民意?已经成为互联网上热议的话题。 按照司法机关的惯常思维,对吴英判处死刑似乎并无不妥: 其一、吴英的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达 3.8 亿元。最高法院于 2009 年 5 月公布的斯茶仙集资诈骗案、杜益敏集资诈骗案,两被告人的集资诈骗数额分别为 1.42 亿元、 1.28 亿元,均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已执行。吴英的集资诈骗数额远远超过上述两案,对其判处死刑,符合相同情形相同处理的司法原则。 其二、吴英集资诈骗的直接受害人虽然仅 11 人,但该 11 人向社会上更多的人员集资,其中 4 名受害人的集资对象就有 120 多人,吴英明知上述 11 人的资金系向社会公众募集,仍向其吸收资金,其行为造成众多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而且,吴英在案发前行为高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拒不认罪,质疑司法机关办案不公,引起媒体炒作和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攻击。其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其三、近年来,在我国的部分地区,非法集资现象有逾演逾烈的趋势,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冲击了实体经济,造成企业破产、老板跑路,引发了众多债权人催债、职工讨薪,有的地方还出现暴力讨债、被害人因倾家荡产而自杀等极端事件,给社会维稳带来巨大压力,应当以重典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的势头。 然而,此案二审宣判后,引起社会舆论的普遍反对,恐怕是司法机关始料未及的。反对判处吴英死刑的理由主要有: 一、一些贪官犯罪数额比吴英大得多,仍能免于一死;赖昌星的走私罪行也比吴英的行为危害严重得多,而刑法已取消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死刑。对吴英判处死刑有失公平。 二、吴英并未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仅仅是向 11 名特定人员借高利贷经商办企业,因亏损造成资金无力返还,不应将此类民事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三、吴英的非法集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是其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无法认定其有诈骗故意,不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 四、吴英的集资诈骗罪虽能成立,但被害人贪图高利出借资金,有明显过错;吴英的诈骗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但侵害对象有限,尚不能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其判处死刑有违刑法规定。 五、吴英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立功,并给予从轻处罚。 六、非法集资现象蔓延是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民间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融资难、政府引导与监管不力等多方面造成的,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管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使民间借贷阳光化。在管理制度上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之前,吴英式的案件还会不断地涌现,按照司法机关目前的裁判标准,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被判处死刑。严刑竣罚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七、经济犯罪不同于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对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犯罪判处死刑,与“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观念相符,能够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对侵犯财产权利的经济犯罪判处死刑,将生命权置于财产权之下,是对生命的漠视,有违刑罚的正义性。对经济犯罪不应判处死刑。 八、死刑是残酷的、非人道的,因而应当彻底废除死刑。 尽管上述反对判处吴英死刑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观点不乏片面之处,甚至有“杀人灭口”、“枉法裁判”的偏激之辞。但是,面对汹涌的民意,应当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却是我们的执政党、政府、立法和司法机关必须正视的问题。 首先需要辨别,网络上的民意是不是真正的民意? 有的官员对于网络上的批评意见具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排斥感,他们也许怀疑这些意见是不是受到当事人亲属的怂恿、指使,是不是少数别人用心的人或境外敌对势力在混淆视听、恶意炒作。 对此,只要具有正常理性的人稍作观察、分析,不难作出判断:在新浪、腾迅、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上,对吴英案的评论达数万条;凤凰网还开展了网上民意调查,至 2012 年 1 月 22 日 有 64 万多人参与投票。为吴英奔走呼吁的亲属主要是其父亲吴永正,他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农民,显然不可能组织大量的网络“水军”在网上发贴、评论。在微博上,吴英案也是网民们在该案二审宣判后讨论的热点话题,至 2012 年 1 月 22 日 新浪网共有 28 万余条相关微博,腾迅网共有 32 万余条相关微博。发表意见反对判处吴英死刑的不仅有大量的草根平民,还有众多知名人士,如法学专家徐昕、何兵、谢佑平、范忠信、章剑生、经济学家茅于拭、许小年、郎咸平、叶檀、企业家任志强、潘石屹、媒体人胡锡进、著名律师陈有西、斯伟江等等。很难想象,这些人都是受到他人挑唆、指使而与司法机关唱“对台戏”。 如果有关部门还是对网络意见不放心,也可以深入民间,到街头巷尾作些访问、调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相信可以了解到真正的民意。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民意需不需要尊重? 诚然,在有的时候,民意具有偏激、非理性乃至落后保守的一面,例如,仇富仇官、同态复仇、宗法观念、等级特权意识等在当今中国社会都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司法需要保持必要的独立性,不能为民意、舆论所左右,立法、政府决策也不能完全迁就、屈从于民意。但是,不考虑、不重视民意则完全是错误的。面对民意,执政者需要考虑,这种民意是否合乎理性,是否体现社会进步潮流和发展趋势。对于宗法观念等陈旧、落后的民意,要通过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使其逐步消亡;对于杀人偿命等虽不先进但仍具有一定合理性的民意,要给予必要的尊重并加以规范、限制;对于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符合普世价值理念的民意,则应给予积极的回应与肯定。 事实上,我们的执政党和国家领导机关也一直是这么要求的。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反复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呼声、让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政府;最高法院提出,判不判死刑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在死刑案件复核过程中要深入案发地,听取各方意见和社会反映,这些都是重视民意的体现。闭目塞听、罔顾民意的司法判决不能为民众所接受,不能满足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社会公众对吴英案提出的慎用死刑、保障人权的呼声,顺应了司法文明进步的历史潮流,理应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 近年来,执政党、最高司法机关一直强调少杀慎杀、限制和严格控制死刑,但是,在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担忧遭到民意抵制,致使慎用死刑的政策难以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吴英案二审宣判所引起的社会反响表明,在对经济犯罪慎用死刑问题上,民众的观念已经走在许多司法官员的前面,司法机关又有什么可顾虑,有什么理由不顺应民意,对经济犯罪滥用死刑呢? 第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吴英式的案件是不是应当判处死刑? 受掌握的信息资料所限,本文不打算对吴英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展开讨论,只想就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作一分析。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法院认定的事实无误,那么吴英集资诈骗行为无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是,数额特别巨大并非判处死刑的充分条件,只有“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才可以依法选择判处死刑。法院的裁判文书也确实认定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但是,这一认定的依据何在? 是不是“数额特别巨大”就可以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显然不是。否则,法条无须将“数额特别巨大”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并列,作为对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的两个必备条件。是不是因为吴英造成了众多被害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而认定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如果是这样,司法机关应当对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还应当通知被害人出庭作证。只有众多被害人出庭陈述,以其亲身经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他们带来了深重灾难,法官才能结合在案的其他证据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确实造成了众多被害人严重损失,社会公众也才有可能相信对被告人判处死刑是有理由的。尽管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案件事实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应当通知被害人、证人出庭,但是,既使是在死刑案件中,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也基本没有得到落实,从相关媒体报道看,吴英案的一审、二审庭审也无一被害人、证人出庭。事实上,也没有听到任何被害人公开宣称,他们因为遭受吴英诈骗而生活陷入困顿,据媒体反映,有的被害人还是公务员、有的是高利放贷者,他们对被骗情况讳莫如深。法院的裁判文书也没有对认定吴英“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依据和理由作出具体的阐述。据了解,司法机关对“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并没有任何标准,法院的裁判过程通常是先确定结果,再寻找裁判的法律依据,只要对集资诈骗的被告人适用死刑,就在裁判文书中认定被告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这种因果颠倒的裁判完全违背了正常逻辑,让人怀疑司法的真诚。 严格地说,使众多被害人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仍不足以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一个人、数个人乃至成百上千的人都不足以称为人民,只有一个国家、地区的民众作为一个整体才能称之为“人民”。我们不会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针对人民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非法向人民吸收存款;也不会认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等犯罪是在利用、领导人民犯罪。刑法中既然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就应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这一术语作出明晰、严格的界定,这种界定应当符合其字面含义,能够为普通民众所理解。据此,“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当是指:造成国有财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造成整体性的破坏。例如:使国家的金融体系遭受损害或者使某一地区的金融体系遭受严重损害,引发地区性金融危机;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或严重减缓某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引发地区性经济衰退;引起全国或地区性骚乱或社会动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一般的集资诈骗犯罪显然难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危害后果,不能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照 1995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 1979 年刑法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作为对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的限制条件,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减少和严格控制死刑,保证集资诈骗罪的死刑仅适用于严重侵害国民整体利益的犯罪分子。然而,由于司法机关对该术语的随意解释,导致了实践中对集资诈骗罪死刑的滥用,违背了刑法的立法本意。 最后,还有必要对吴英判处或不判处死刑可能带来的后果作一评估。 目前,司法机关所面临的问题是: 2009 年,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两起集资诈骗死刑案件并已执行,还在媒体上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如果对数额比前述案件大得多的吴英案不判处死刑,意味着前面的两起案件都属错判;如果不能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甚至连许多被判处死缓刑的集资诈骗案件也需要纠正。这无疑会使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的权威受到损害。 也许有人认为,对斯茶仙、杜益敏等案件核准死刑后,并没有引起申诉、信访,也没有遭到民意的普遍反对,说明对此类案件判处死刑的效果是好的。但是,应当看到,上述案件之所以没有引起太大的争议,是因为这些案件的社会影响不大,当时的媒体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而吴英案经过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在经历2 008 年金融危机和 2011 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后,经济界、法律界和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现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讨论,对经济犯罪慎用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司法机关很难把舆论控制在它所期望 的范围内,这也正是吴英案二审宣判引起社会普遍反响的原因。可以预见,如果最高法院对吴英案核准死刑,必将引起更多的民意反对。 有的官员相信,媒体炒作不可能持久,还可以通过网络封锁、舆论控制等手段使公众和媒体消音。诚然,大多数人和吴英案没有利害关系,即使对吴英执行死刑,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也会渐渐将这件事情淡忘。但是,只要司法机关不能对自己的裁判说出充足的理由,公众关于司法机关“杀人灭口”、“枉法裁判”的误解、疑虑就无法消除,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将大打折扣。而且,随着类似的案件不断交付审判,公众的记忆将被不断地重新唤起,相关的话题将被不断地传播、讨论。久而久之,不仅司法权威将荡然无存,而且会使执政党失去民众的信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相较于纠正错案给司法权威带来的损害,拒绝反省、坚持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将会更大。 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可能永远不犯错误。在法治发展进程中,难免会有一些人因为法制不完备而成为时代的牺牲品。即使是在一些法制较为完备的国家,也存在错杀和冤狱。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立法、政府决策和司法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和偏差,是完全正常的;只要我们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持谦卑的态度,听取群众的意见,时时对自己的决策、行为进行反省,使自己的工作不断改进,群众是会理解和支持的,从长远看,有助于提高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司法机关应当相信,勇于自省、依法纠错才能赢得民心。 除了依法纠错外,司法机关似乎还有必要对其内部体制加以反省。熟悉司法工作的人都知道,法院的办案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从事审判活动都受到其内部权力体系的管理和约束,法官提出的裁判意见是否符合上司的意图,影响到法官的业绩考核和职务晋升。吴英案从立案侦查时起就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法官们对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不可能无所了解。但是,在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法官们很难冒着被上司批评的风险充分、独立地发表不同意见。也许,正是这种迎合上司意图和从众的心理,导致了目前审判结果的发生。司法机关应当改进其内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得案件审判过程中各种不同意见得以充分的发表。 撰写此文,不是为了挽救一个吴英,而是呼吁挽救中国法治。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3 月 2, 2012
中国网络公司新浪网周四突击封杀大批微博帐号,实名注册的帐号也不能幸免,很多博主纷纷告别粉丝,网民怨声沸腾。有评论认为,这是当局为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维稳的措施。 拥有3亿注册用户的新浪微博,周四突击封杀了一大批微博帐号。包括拥有众多粉丝的作家博客@夏商和用身份证实名注册的@昝爱宗。 晚间,被封杀的博主纷纷用其他帐号发博文通知网友并抗议新浪做法。 @夏商利用企业博客发言说:“因本人微博账号被注销。所有内容失踪。与8万新朋旧友也一下子失去联络。临时借用这个企业官方微博。请失去联系的朋友们关注一下。特别是互粉的朋友,请私信我电话和邮箱。请看到该信息的朋友转发周知。谢谢。鞠躬。夏商。”许多网友反映,夏商言论敏感度并不算高,被封原因可能是质疑当代雷锋郭明义。有其他作家在新浪总编辑陈彤的微博上留言抗议新浪做法蛮横,@诗人潘婷说:看着@夏商 老夏的围脖从零到八万粉丝。虽一愤青,但也懂得自律。偶尔打打小广告,却也无伤大雅知道分寸。最关键他是作家,围脖里多少点点滴滴真情实感的原创文字,这些都是他的孩子,你说封就封, 太过了!求转,替所有的作家维权,这是我们的权力和尊严! 有声援陈光诚的博客被封后,网民用新的帐号“@走到哪里是个头”发声:“今天被删号了,越来越多的声音在网络中被活埋,有司(官吏)能像割破张志新的喉咙一样阻止我们这些良民为光诚呐喊,但禁止不了我们对正义的渴望!” 本台记者键入网民投诉被封的多个微博帐号,弹出页面不是显示“访问的帐号异常,无法访问”就是“此帐号不存在”。记者致电新浪微博客服热线询问情况。 对方说,出现帐号异常原因是:“因为目前我们服务器所在地区网络优化调整,只是出现暂时的更新缓慢情况。” 她说,微博显示帐号不存在并非被注销。 “微博一旦注册成功是没有办法进行注销的。该名不存在肯定是他的帐号有异常,这个需要本人拨打我们客服电话可以帮他查询”。 周四被封闭实名注册的帐号的作家昝爱宗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说,自己的微博已经多次被封,也曾多次向新浪投诉,要求恢复帐号、返还博文。 “我曾经申请过几次要求恢复,告诉他登录号之后他说没法恢复、不能恢复。” 他认为,靠法律维权希望不大。 “现在打官司也很难的,因为北京有个刘晓原律师曾经告过新浪和搜狐关闭他的博客,法院好像不立案,不立案是很头痛的事”。 他批评新浪说:“新浪就是一个封杀言论的工具,早不是一个信息平台。”他认为此次的突击封杀微博属于两会前的维稳措施:“它就是个维稳策略,维稳策略就是非常细致,言论控制、新闻控制、对敏感人士的严密的监控。确保他们的政权稳定,当官的继续当官,至于有没有侵犯人权他不管,这个非常糟糕。他不管以后这个社会越来越不稳定,越来越乱怎么办,眼前控制住就行。” 有博主提前向网友告别,做好随时被封博的准备。 @民煮豆士说:各位粉丝、朋友,本人在新浪围脖曾经得到了很多的快乐,鉴于最近围脖风云突变,不少友人消声匿迹,本人对新浪的所做所为,除了鄙视之外,没有更多的留恋,经过深思,本人决议做好被删号的最大打算。如果某天不见“民煮豆士”,请不要失望,因为你就是“民煮豆士”。 再有许多博主自动退出新浪微博,以示抗议。有网民说,任意封杀微博,沦陷的不是谁,而是民心、良知、公理和人权。 一位北京的评论人士说,互联网的管制严重影响国家竞争力,政府正在象清朝末期的闭关锁国一样窒息民族的发展。 “互联网、微博这些东西使得信息能够快速交流,使得国家最终整体效率、竞争力最大化,共产党这样做就使得中国跟欧美在这个领域的竞争上、乃至整个国家社会发展的竞争上大大落后。” 以上是 自由亚洲电台 特约记者 江沛的采访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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