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苏昌兰、陈启棠分获刑3年及4年半 公民网络表达声援 发布者星辰大海 | 3 月 31, 2017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3月31日上午分别对苏昌兰和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作出宣判。苏昌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陈启棠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认为,苏昌兰和陈启棠分别利用互联网或社交软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多次发表或转发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和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