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瀚

0778 感谢政府感谢党 / 萧瀚

宪法与球   感谢政府感谢党   萧瀚   这回西安没去成,很开心,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家里漏水,开发商用了根烂管子,爆了,不知道流了几顿水,整个墙面几乎都湿透,才发现。先是一位来玩的朋友发现楼下卫生间在滴水,后来连一层的楼梯、门框都湿了,才觉得一定是哪里漏了,而且漏得很厉害,于是从周一到周三整整奋斗了三天,请了工人来维修才搞定,要是周一、二在西安,家里领导恐怕只有哭鼻子上网买救生圈过日子了——我家领导刚才也表示了感谢之意。   第二,原本就不愛跑,宅。所以基本上不开会,尤其是外地的会,除非想见某个人——当然最大可能是美女,其次是想念已久的师友,我从来是重色轻友的;没特殊情况不参加人多的聚会,通常六人以上的聚会除了寒暄没别的事可干。要是一周两天呆在外面,这周就一点都不放松了。   第三,我只是个读书人,在课堂上说点常识,说点真话,一直觉得这只是尽一个教师最起码的职业义务,毫无特殊之处,不值得特别嘉奖,没想到这回要移讲台于西北,却把陕西维稳办、西北政法大学的某些官僚搞得如此紧张,说什么“决不能让萧瀚进入西安。而且他如果来,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将不惜一切代价阻止萧瀚进入西北政法课堂。”想象一下这种大吼一声拉开架子,严肃立起高射炮打蚊子的样子,怎么都觉得万分滑稽。这点应该向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我们学校的校团委取消了我一切的校内演讲,连讲愛情也不行,学生读书会找我做个嘉宾点评,也被“教室没有了”,他们可从容得紧,从来没有付出过半点代价,更不可能“不惜一切代价”。西北政法这么大惊小怪,与法大团委相比,真没见过世面,好丢人的。尤其是贴海报的学生身上,他们也要花一笔维稳经费去恐吓一下,太没出息了(我要正色地说一句,谁欺负学生谁就是最大的王八蛋,是王八恐龙蛋)。据有关人士说,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其实因为一直没逛过窑子,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至少目前还没能亲身验明,所以我自己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不过,家里买米的时候,几十斤米我就扛得气喘吁吁,这倒是事实。关键是,我真的没做什么,怎么有资格获得诸多过分的待遇,这很容易在人民群众中间引起盛赞之下其实难副的效应,人们会以为我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才会得到官方如此超常的赞誉。所以,说实话,我很惶恐,因为我的所言所行真的配不上这样的高度重视。   有鉴于此,我诚心诚意地觉得有必要向人民群众解释一下,我真的没做什么,你们别误会,我只是个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手有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没什么特别之处,他们搞错了,他们的“不惜一切代价”实在是花错维稳经费了。另一方面,我也诚心诚意地感谢政府感谢党,你们总是这么罔顾事实地夸赞我,让我时时生发想钻地缝的念头,我是个实诚的人,懂点虚浮之累,真的不敢当不敢当,汗……   下回千万别再为我个演讲费这么大劲,老外知道了要笑话咱的,我很愛国。   2010年11月12日於追遠堂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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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老师西北政法讲座受阻记

    萧瀚受邀到西北政法讲座,终于未能得逞,维稳武装到牙齿,团干疯狂到失态,高校孜孜以求的,居然是阻止学者讲座,生怕一丝自由的空气,清新到干涸的心田,这简直成了一流学府争创的景观。     我本来机会见证保安进课堂盛况的,却因为消息的闭塞而错过了:11月8日,我恰好出差在西安,亲临这家有过“宪法顶个球”理念的大学,看看拆掉雕塑后的西北政法,宪法究竟还能顶什么,那该有多好。     稳定如死水的中国,已经放不稳一张平静的书桌,容不下一位孱弱的书生。北京如此,萧瀚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就没有这个劳动的机会;到西北政法大学就能有吗?事实胜于雄辩,萧瀚啊萧老汉,你只能开足马力气沉丹田,你就对准苍天,你就抽疯去吧。     想跟西北政法党团组织商量商量,请萧瀚讲座不合适,下回索性请我算了,请他还得出飞机票,请我我自己全担了,一高兴还能倒贴,至少把贴海报租教室的钱,慷慨解囊一把。     浦志强 2010年11月10日     ————————————————–     这次事件发生在中国西北部的法学重镇西北政法大学里面。我把它记录下来,只是为了做一个历史的见证。从“申博”风波到“被就业”风波等等以来,尽管西北政法大学这两年有些流年不利,人心涣散,似乎早已不像一所真正的大学,但至少在我自己的课堂上,在我自己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教学相长”的过程中,我还在捍卫着这个学校的荣誉和尊严,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我喜欢一方讲坛,喜欢就这样默默耕耘。我爱学生,希望他们能在大学里健康阳光地成长。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对一些学生的压力和误解让我愧疚,让我感到有责任为他们分担一些苦恼,我本来已经和校方妥协不准备写这篇文章的。我不在乎个人的影响,也不会开学术的玩笑。说实话,这次和我谈话的各位领导,平时对我都关爱有加。所以,我诚恳希望他们能理解我出于公心的行动,我对我的文字负责。同时,我也要在这里旗帜鲜明地对那些在学生面前颐指气使惯了的西北政法团委的个别老师说,我理解你们奉命行事的难处,但你们真的不必拿着鸡毛当令箭,来训斥学生,甚至让学生“政治正确”。做人最重要的是要尊重人,尤其这是一所大学,你我都是为学生服务的,没有资格高高在上。     原定于2010年11月8日晚请中国政法大学萧瀚老师到我的课堂上做个讲座。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开阔学生的视野,活跃学生的思维,增加学术的气氛。同为法学教师,我对萧瀚的敬业精神一直很佩服。尽管我不一定赞同他的一些观点和判断,但这无损于我们在学术层面和个人友谊方面作为独立的个体进行交流、开展教学合作等。我相信萧瀚和我一样,都是“无组织有纪律”的人,即不参与任何组织,不拉帮结派,不搞什么集体运动,只想做个体的公民和个体的学者。但我具有法律人认理守法的底线,我认为纪律性的东西需要公开化明确化规范化,我们的行事判断都应从自己的良知出发,而厌烦什么阴谋论、宏大政治抱负的东西。这仅仅是我自己的理解。     请别的学者讲座,在大学里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想到却在西北政法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下面是简要的过程:     11月5日星期五下午4点,我正在给学生讲课,突然收到教务科的紧急电话,没办法接;随后收到负责老师的短信,说本来为讲座申请的另一个教室不能用了,因为多媒体有问题。我感觉实在蹊跷,下课后便去问相关人员,那位熟悉的善良的女负责人告诉我:谌老师,你就不要问为什么不能用教室了,我也没办法,我很难呀,我不能告诉你是谁下令的。我对她说,我们都是平等的,我理解你,没事,我只是问问而已。     随后我短信得知萧瀚那边所在学校也希望他不要来西北政法讲座(但萧瀚拒绝了)。     下午6点左右,我所在学院一位副院长和我谈了情况,说这次是校党委书记专门指示,昨晚就开了紧急会议并开始追查是谁请萧瀚来讲座的。全体领导都出动了,很紧张,他传达意思要我叫萧瀚别来了。我说我得先搞清楚明确禁讲的理由再说。     晚上8点多,我所在的学院党委书记及教研室的党支书在外教楼一个会议室和我喝茶约谈,再次转达上面指示,劝我最好让萧瀚别来了。我说,你们很了解我对教学的认真和为人的原则,我不能不明不白地就取消这个讲座。这样对朋友也不合适。     就在谈话过程中,帮忙贴这次讲座海报的某学生社团的一个小女孩带着些哭腔给我打来电话,说团委的老师把她狠狠训了一顿,要求“交代”来龙去脉,并撕去相关海报。女生很害怕。我告之让她别担心,你不过是帮忙贴贴海报而已,与你没任何关系。团委这些老师在学生面前的工作态度总是这样,不要放在心上。     晚上10点半左右,在外地出差的学院院长给我打来电话,但我因为已经休息,所以没接上。第二天得知也是奉校长书记之命让我别让萧瀚过来讲座了。据说当晚“上面”有人过来专门查问情况,随时汇报。     11月6日星期六上午10点左右,学校一位主管副校长召开有保卫处、宣传部、科研处和一些院系及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传达有关萧瀚不能来学校讲座的精神。他肯定了学校学术讲座的确不多,洪果推动这种讲座本是好事情,但这次是政治“大局”,所以要服从,不能进行。随后指示刑事法学院的书记、副院长以及科研处处长兼校长助理三位老师中午专门和我吃饭,劝说不要萧瀚来的事宜。我再次理性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希望和主管副校长及负责团委学生工作的校副书记谈话。     11月6日晚上8点,和学校主管副校长在他的办公室谈话,陪同的有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据说之所以没叫上主管团委学生工作的校副书记,是因为担心我和他沟通不好。副校长这次说得很严厉,表达了这次事件的严重性,说也许我并不了解萧瀚做过什么。我强调说我只关心公开言说的东西,我只关心学术。他严肃给我指出,西北政法自从申博事件以来,省教育厅很不满意;最近陕西发生的上街事件也让上面压力很大,所以这次让我不必添乱,顾全学校大局。我说,我是最顾全大局的人,在高校顾全学术就是顾全大局。申博是否得罪教育厅,完全是领导之责,与我这个普通教师实在扯不上关系。为那种事上街我也从来是反对的。他说下午省维稳办人员也通知决不能让萧瀚进入西安。而且他如果来,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校长并表态,将不惜一切代价阻止萧瀚进入西北政法课堂。我回答说,言重了,到底能用什么野蛮的手段?难道将人从堂堂文明高校教室拖出去?我并表示,我不懂得什么阴谋论,行事从不拉帮结派,也不懂政治。但我懂大局,也理解你们的难处,希望互相体谅,我会劝萧瀚不来西安,但既然我错了,我希望知道错在哪里,希望不影响今后我的教学工作和学术交流的顺利开展。我并且希望他批评团委那些对学生态度恶劣的老师,甚至要他们向学生道歉。     11月7日星期日,在我已经通知萧瀚不用来西安后的下午,校方再次电话问我确定萧瀚不来了吗?我说,放心吧,不来了。对方松了口气。我想我也不用再操心这事了,周一晚上可以正常上课了。可是没有想到……     11月8日星期一晚上,我的300人《法律与文学》课堂,按正常我于7点30分到教室上课。刚要开始授课,门口出现三个保安,一个系头头模样。我开门问干什么,一人反过来质问我在干什么?我说这是我的课堂,准备上课,怎么了?他说是不是有外面人员在这里搞活动,规定不能让外人进来。我说,怎么不能?我上课还需要你们管?然后开门出去对他们说:“进来吧,欢迎你们进来听课,公开开放,没问题,进来。”结果他们三个连声说不用不用,然后又探头探脑看了看旁边教室,悻悻离开。我不禁有被不信任的受骗的感觉。     11月8日晚上9点上完课,我碰到那个帮助我贴海报的女生,便主动安慰她并问她后来怎样。没想到她说,就在上午团委一老师又训了她一顿,要求她“不要站错位置”。这话让我感到愤怒。看来昨天校方并没有转达我的意见,而且这位团委人士是把我当成“反革命”还是“卖国者”?他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我想对他说,我比你更爱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也更爱这个学校,而且我实实在在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学校,为这些青年学生做着无愧师道尊严的事情,而你除了阻止压制学生,做过些什么?但这话我并没有对消沉的学生说,我只是安慰并告诉她,你不要有太大压力,他们不过完成任务而已。他们说的话不一定正确,我说的话也不一定正确,别人的评论也不一定正确,重要的是你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把这作为人生经历的重要部分。     作为教师,我最恨之事就是这种妨碍正常教学活动,有损学生人格尊严的事情。当晚10点我紧急告知主管校长,校长夫人恰好生病,这让我感到深夜打搅甚为不安,于是在他的安排下和学院副书记约谈,我表达两个意见:第一,我已遵守承诺不让萧瀚过来讲座,而你们却缺乏基本的诚意。不仅如此,反倒让保安试图进入教室阻挡我上课。即使萧瀚过来,在高校这种代表文明尊严的地方,你们难道还是用最原始野蛮的行径强行把人抓出教室?我理解校方的难处,也予以配合,但你们的变本加厉超越底线的做法真的忘记了这是一所大学,而不仅仅是衙门;其次,学生何辜?他们不过抱着求知若渴的热情、抱着做事和锻炼的积极性来帮着宣传一下学术讲座,就受到如此大的惊恐压力,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们于心何忍?动辄拿着政治的大帽上纲上线的做法,又怎能在高校大行其道?这样的做法怎么配得上西北政法大学宣扬的“以学生为本”的根本理念?     在上述几次谈话中,我都向校方始终如一、坦诚平和地表达了自己的如下意见:     第一,教师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没有干不正当的事情,有没有申请和使用教室的权利?如果申请教室需要补办什么手续,我可以补办。但在申请到教室的情况下,却没有与教师商量,没有经教师同意,就擅自利用行政压力取消教师使用教室的权利,这种不讲规则的做法完全不尊重一线教师。希望学校今后充分尊重我作为教师的这份权利;     第二,教师上课,会根据课程内容需要,请其他术业专攻的学者共同上课,学生欢迎,学校受益。教学方式多样化,教学过程多元互动,应不应该,可不可以?如果所请学者被认为有问题,需要审查,我希望学校有公开透明的审核,给出此人不能来讲座授课的具体理由。这样大家才有理解尊重,协商妥协的基础;     第三,请别的学者来上课,并不代表我和我课堂上的学生会认同这个学者的观点。事实上,在我的课堂上和我在各种场合与学生的讨论中,学生直接给我严厉批判的时候所在多有,并让我受益匪浅。关键的问题是大学的学术自由。观点可以辩驳,思想可以砥砺,只要是学术的逻辑,是说理的方式就好。课堂上我也会要求所请之人不要传播某种信仰、政治敏感问题等,而着眼于冷静的学理分析。我的课堂从来都是开放的,我也欢迎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随时旁听,随时审查,若真的有问题,就勇敢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四,基于上述理由,这次突然取消萧瀚讲座,我认为需要有一个公开的理由,公正的解释,而不能不明不白,萧瀚到底有什么问题,我政治天真,真的不知道,但我希望能至少给我个理由。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告知我不能讲座的领导都只是说“这是组织问题”、“这是政治问题”之类。我后来查了一下,发现也许与萧瀚在郑州一次讲座有关。但我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而且,就我对萧瀚的了解,他的观点纯粹是个人的言说,我更关心的是他的理由是不是学术性的,经得起推敲的。任何人的观点都不是绝对正确的,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因为自己持有某种观点就压制别的完全不同的观点。这一点对于所有人都适用,而且对于学者和教师尤其适用。     第五,就我个人而言,这完全是我的一次个体教学活动。对于如此兴师动众阻止一场讲座,我仍然认为有些过分敏感。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作为法律人,我希望处理方式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即使因为这件事今后不让我上课、限制我的自由之类,也要有公开的理由,并允许申辩。我是以学术为本的人。只要我还有机会站在神圣的讲坛,我就绝对会对得起学生、对得起法律、对得起学术。我更不希望在文明的高校出现类似于保安进课堂的荒唐行径。这实在有损这所“政法大学”的名望。     第六,最让我愧疚最不安的一点,就是这件事情给无辜学生带来的伤害。我再次向这些学生表示深深歉意,也诚恳希望相关团委人员不要再搞秋后算账一类的做法。和学生过不去,真的不是什么本事。而且,我还通过别的方式得知,在这次讲座风波发生后,即有了对学生干部的指示,要求慎重参与“民间讲座”云云。我真的不明白,难道高校的学术讲座还得分什么官方和民间的?难道一场讲座搞得只有一两位学生敢到场,就觉得胜利了?这到底是学校的胜利还是对这所大学的侮辱?所以,我希望今后无论什么事情,不要给伤害到学生,不要给学生各种荒唐的指示和压力。学生是有自己的判断力的,学生也只有在不断接受各种观念和思维过程中,才能真正成为人格健全的理性公民。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回顾。“惟愿我的言语现在写上,都记录在书上;用铁笔镌刻,用铅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远。”我不懂政治,也不主张课堂宣扬政治,但这次校方却用政治的手段来压制一场学术讲座,伤害教师和学生的心灵。我认为真的不妥。这次事件让我看清了很多问题,也明白西北政法大学之所以无法复兴的真正痼疾。这就是人生的收获。我毫不后悔请萧瀚来学校讲座,我也理解校方在目前环境下不得不取消讲座的做法具有一定的苦衷和合理性。但我认为西北政法这次针对一名文弱学者的普通讲座的做法确实过于夸张,简直忘了这是一所大学。由此看来没有申上博士点也是情理之中。事情真的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对我而言,无论遇到什么的困难,我都很坦然,因为我知道我还有些良知,还爱着学生,还有内心软弱的刺痛感。重要的是守护大学的精神,并且通过守护的大学的精神来守护和捍卫这个国家的未来。我做的事实在微不足道,但重要的是我们在思考、在做事,在尽教师的职分。我希望我们都理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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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5 师友掠影之二十四:江湖边上说夏霖 / 萧瀚

  夏霖:雲邊居士摄于2010年2月28日 师友掠影之二十四:   江湖边上说夏霖   萧瀚   夏霖有个常用词,江湖。也许每个人不在江湖,就在江湖边上。   翻了一下日记,初识夏霖是2007年2月7日:   “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今天上午11点出门到渝乡人家,见到夏霖律师和王和岩,和岩马上就走了,要去旁听二中院的庭审。我们吃饭到2:00,聊了很多,主要聊崔英杰的事情,他做得很好。”——夏霖是我们的共同朋友王和岩串的线。   那天天气不很好,有点阴,但并不很冷,最高温6度,夏霖穿着他的招牌形象外套:黑色毛料大衣,里面是律师惯常打扮:西装领带,不过记不得具体颜色布料了。夏霖跟我差不多高,一米七多一点?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又是律师的典型形象,不过,似乎也跟我差不多,顶上头发掉得稀稀拉拉,只是比较均匀。戴眼镜,还是跟我类似——普通的无边灰色金属架,一点不新潮。他没比我帅,也没比我不帅——不过认识我们的人通常会认为他比我帅,我始终认为这是偏袒他的不公正评价,当然直到现在我都忍而不发以示大度。   那天聊的主要是崔英杰案,他谈到自己的辩护策略,跟我猜测的几乎一模一样:以自己的职业工作尽可能地为崔英杰赢得最好的结果,首先要救命,其次是刑期短一点,在这个原则面前,其他一切都得让步。   他看着我,两眼精光四射、甚至有点严厉:“这可是条人命,老子手里攥着条人命!”   渐收了脸上的笑,淡淡地几乎自言自语:“我不能到处乱说,你们可以说,甚至要多说,老子不能说,不知道说了会怎样,不能说。”   若有所思地喷着烟雾:“那些研讨会,我也犹豫过要不要去,后来想想,忍着,不能去,谁知道我这一出场会什么效果!”   确实,崔英杰事件沸沸扬扬于司法过程之际,任凭网上沸反盈天、法学界研讨会频仍,夏霖从未对外界说过什么话:拒绝参加研讨会、拒绝接受采访。就是在这样的强制沉默中,直到一审判决上诉期届满,夏霖心里的石头才算落地:崔英杰活下来了!认识之前我就想,这家伙真沉得气!而这是对的,这是一个洞悉中国特定政治生态,以当事人命运为己任的高水准敬业律师才懂的道理:以默默的专业努力与外界的舆论支持相合若契,从而为赢得当时崔英杰所能得的最佳结果作出巨大贡献。   其实,第一次见面,夏霖给我最主要的印象是固执,小我半岁左右的夏霖,有着我们这代人的一些共性:就如我们的眼镜,一样土,一样有些莫名其妙的固执,仅仅因为这些固执让我们白天生活得快乐些,晚上睡得安稳些。   后来就有更多案例来证明他的固执,比如去年邓玉娇案,夏霖和他的团队赴巴东鏖战,曾经关心此案的人们对夏霖团队的或支持或误会,随着更多的热点恶性事件而逐渐归于沉寂,其间的是非风云渐离人眼,但公正的人们不会忘记夏霖团队为此案最终还算不错的结局作出的贡献。   也许我们固执的东西,骨子里没什么区别,但他终归跟我不一样:多年从事我无能从事的职业——刑事辩护律师。从他眼镜后面的眼神里可以看到这种职业特性:机警、敏锐、严肃,有力量感。然而,未被阅历浸泡成世故的沧桑,配以他眼神里顽固而桀骜不驯的天然正气——这才构成夏霖刑辩律师最重要的气质。   夏霖动辄说江湖上如何如何。既然是江湖,总要喝酒的,不过那次谈话我俩喝得不多,后来才知道他很能喝酒,而且嘴刁得要死,茅台茅台再茅台,就是他喝酒的最大嗜好。他一直都很大方地请朋友们吃饭,似乎只有他有义务请朋友吃饭,别人都不该买单。   2007年初的相识见面之后,后来见的就多了,比如我和他各自吆喝的一群人餐聚。酒桌上的他和职业西装革履里装着的这个人,其实挺合得来。一口云贵川普通话“喝一个咯!”站起来一饮而尽,酒杯见底,习惯性地照一下,对方没喝干,他毫不在意。豪气地喝酒并不妨碍他照顾别人的酒量而不强行劝酒,不然像我这种酒量差酒胆大的人八成会被灌得不是胡言乱语就是不省人事。   夏霖愛笑,一笑起来,除了跟我一样露出被烟熏黄甚至牙缝都黑了的牙齿外,还有微仰着脸直视人的天真。一手夹着烟,一手搭在桌子上,兴致勃勃地说出典型云贵川不那么普通的普通话,弯着笑眼,滔滔不绝,语速不快不慢,略显激动的时候,就会发出似乎带点爆破性的语气:上声的“哦!”   夏霖的笑声“嘿嘿嘿”的,不是掩口葫芦的假节制,也不是纵声大笑,而是一种心情舒畅几乎自娱自乐的笑。有时候他的笑是带点含蓄、善意揶揄的“坏笑”,表示他明白你隐秘而羞于直言的念头。开起玩笑来,甚至常会略微俯下身去,笑弯了眼,歪着脑袋,然后直起脖子看着你,仿佛说:“老子信你才傻呢!”却又似乎因为识破对方而表示歉意。   夏霖重情,不嫌麻烦。今年一次餐聚,于我两口子有特殊意义,但招呼人的时候,并没有告诉大家餐聚的由头,极希望他夫妇能来,但他在出差,无奈只能直言相告,以图可能——其实我只是希望他来,事情没办完总得先办事。不想他在电话里毫不犹豫,只说:“好,我来。”他特地飞回来,从机场直接来参加聚会,路上还置办重礼(说好不收任何重礼,屡经反复才送回),第二天回去办事。   我说过,夏霖跟我一样土,其实许多时候比我还土,周围的朋友们就经常笑话他的“土”,比如,邓玉娇事件那会儿,他还不会打字——一个总是秘书伺候着的律师常常就会这么土,当他能用“二指禅”在电脑上敲出几个字的时候,就一脸舍我其谁地得意起来:“我现在不土了吧?!”边上每个人都会立刻戳穿并奚落他:“哼,这么点破玩意儿就吹牛!”他立马蔫儿了。   有一回,我们几个人走在路上,他突然跟我说:“你知道林志玲吗?郭玉闪不知道,比我还老土。”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眼睛,在笑容和眼镜的掩护下闪烁着满脸的得意。“我当然知道,你知道周迅吗?”他一脸焦急地迅速翻动记忆,可惜最终还是一脸焦虑加茫然,这几天的时尚速成功课显然都打了水漂。   夏霖做冤大头是出了名的,我们这帮不厚道的朋友,一边吃着他请客的美味佳肴,一边控诉他的种种“暴行”,尤其是他身边打理案头工作的女律师们,喜形于色地声讨遭他性别歧视,他乐滋滋、恬不知“牙齿”地在那里“虚心”听着,等我像法官一样为他的女助手们讨回公道,他才嫉妒地哼哼:“你就是会讨好小姑娘!”接着就又虚心求教的笑脸:“以后要向萧瀚兄学几招,多讨好讨好小姑娘。”平心而论,夏霖就是嘴臭,常说些除了得罪别无用途的性别歧视言论,生活或工作中其实挺照顾女性,无论对他太太林茹,还是其他女性,都是一副大哥罩着的样子。有回在我家,我这么说他,当即遭到余晖兄笑吟吟地替他打抱不平:“夏霖哪里嘴臭了,我看夏霖挺好的嘛不是,你们都欺负他。”余晖兄一定是碍于情面没说我嘴臭,我老说夏霖嘴臭,夏霖又没说过我嘴臭,真正嘴臭的当然该是我。   不过,有时“天然气”也会变成“天燃气”。据说夏霖也会乱发脾气——足以证明他嘴臭之说并非无稽。最初亲见,一番义正词严地批评之后,我心中窃喜,几乎狂喜(自省一下,闻人过则喜,小人也,这回先喜了,以后改正),哈,真是上天有眼,居然真派来一兄弟给我作伴,原来世上还真有跟我一样脾气暴躁的家伙。一直以为我认识的人里,除我之外不可能还有脾气不好的人,没想到,还真有,不但有,脾气之差还能跟我PK。就像我曾经多次在众人面前发作,事后羞愧懊恼不已,夏霖那次发脾气的样子(为保护他形象,就不描述了,再说他是律师,怕他给我吃官司),虽然比我好多了,也是半斤八两,他好一点,就算他八两吧。   我并没资格来讲述夏霖经历的这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案例故事(尤其是谭作人案),因为有许多事,有许多情,只有他和他的团队明白,有些甚至只有他一个人清楚,而他未必想现在就说出来,甚或一辈子不想说也未可知,现实的残酷把他打磨得敬业、智慧,沧桑却不失童真天趣。   夏霖这酒徒,我站在江湖边上看他远远走来,低沉的湖面风冷,氤氲雾气里,看他拨开名利的浮云,劈手拉住坠向地狱的崔英杰,看他拦腰扛起邓玉娇,看他紧攥谭作人远去的手,看他笑嘻嘻地给黑暗无声的冬天打出一个有光有热的响指。   张思之老爷子自嘲说是个“吊儿郎当”的人,夏霖其实也是,骨子里我们都是。我看他,就像看另一个自己——一直向往却没能实现的自己。他帮我把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从地狱的深渊里营救出来,在他涨红着脸憋着劲拉人的时候,我帮他喊话;他能让这个世界减少一点恶,增加一点善,我没别的本事,只能通知人们:   看哪,江湖边走来个“吊儿郎当”的人。   2010年11月6日於追遠堂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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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解放司法权,法惩暴力拆迁

自焚事件发生后,一度被宜黄官方绑架的钟如九   雲邊居士按: 本文原系9月16日为某杂志社论起的草稿,后因社论换主题而未发,现发于此。 2010年9月24日   解放司法权,法惩暴力拆迁 萧瀚   此次江西宜黄拆迁三人自焚惨剧,再次震动民间,此事件一如既往地加深民间恐惧:公民的基本土地权利怎样才能得到基本保障?   去年唐福珍事件之后,在群情激愤、舆论汹汹之际,促使国务院加紧考虑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和补偿条例》,以替代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条例《征求意见稿》除了其中第四十条之外,很多内容至少从字面上满足了许多人的立法期待,但是如果仅仅寄望于此条例出台以改变现状,显然不现实,因为还有一个至少同样重要的问题,常常被人遗忘。   这个重要问题就是,此次宜黄事件的起因——房屋拆迁,与一切暴力拆迁案例相同:没有任何其他公权力能事先对政府行政权构成制衡。   正如烧伤者钟如琴手机所录下的拆迁人员说的:“连邹国宏这样有能力有关系的人我们都拆掉了,你们的也得拆!”“你们今天不拆,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里,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政府部门已经完全为所欲为,此前的邹国宏就是在人身遭到非法拘禁的情形下,房屋被强行推倒的。   血案发生时,拆迁人员上百人在现场袖手旁观,任凭自焚者被严重烧伤后才象征性地帮忙救助;血案发生后,钟家人以手机等电子工具录下的影像资料也悉数被拆迁人员收缴;此后不到三天,宜黄政府甚至连钟家三人自焚都否认,并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诬陷烧伤者是要对拆迁人员泼汽油威胁时不慎自伤。   行政权力何以跋扈、无耻、冷血若此?这绝不仅仅是缺乏立法所致,即使是广为人们诟病甚至抗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也从未赋予行政权如此不顾被拆迁人死活的权力,那么到底根源何在?   公民土地权利缺乏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刚性立法保护,固然是拆迁血案屡屡发生的权利性根源之一,但还有一个更加迫在眉睫的权力性原因,即行政权缺乏独立司法权的制衡。   除了立法权的预先性制衡外,阻止行政权跋扈的预后性重要权力制衡源是独立的司法权,这虽是常识,但中国社会一直严重匮乏。当立法权立法结束之后,全部政府权力中剩下的行政权和司法权,双方具有诸多相互制衡特征,例如,行政权主动,司法权被动;行政执法合法性待判,司法权公开裁判后定局。可见这两种权力虽性质不同,但具有此消彼长的特性,唯有各自独立不受外界干预地行使权力才能保证双方大致的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状态是权利得以保障的基本条件。   然而,从中央到地方,作为司法部门的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其司法人员遴选权受控于同级党政部门、财政权掌握在同级行政权手中,这种情形下,要让他们对行政部门行使正常的执法合法性审查是不可能的。不但不可能,甚至在许多情况下,行政权随意干涉司法权,使得司法部门无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无法对案件进行正常审判。拆迁案件在许多地方的基层司法中处于尴尬的“不予受理”状态,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是“常识”。如此情形下,行政权在拆迁领域几乎排除了任何司法的预后性制衡障碍——甚至有报道说法院被强行拆迁,院长也无能为力,行政权骄横之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此次宜黄拆迁血案中,这支庞大的拆迁队伍包括了带队的县委副书记王小林、“第一副总指挥”副县长李敏军,拆迁参与人员囊括公安等十个部门的185人,这一方面说明了政府垄断的土地市场中土地财政的巨大利益诱惑,县政府与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分肥计划能够给县政府带来滚滚利益,不然不可能拆迁人员的阵容如此庞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缺乏司法权制衡的行政权在拆迁领域的骄横野蛮程度——它可以完全无视国务院5月15日下发的无合法程序、无到位补偿、无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保障,三居其一便不得强制拆迁的“紧急通知”。中央政府为保护公民土地与住房权利的努力,在这些野蛮地方行政的推土机履带下仿佛根本不存在。   在当前恶法林立的立法现状下,司法只是行政权马仔的窘境下,零星报道的拆迁血案下还汹涌着千千万万未被报道的沉默的胁迫拆迁,公民的土地与住房权利遭到灭顶巨灾之际,却没有办法获得任何有效的权利救济,这悲哀地应和了一句流传久远的法谚:“无救济则无权利”。   此次宜黄拆迁血案,宜黄政府的表态很能说明其有恃无恐的心态——它完全不必考虑未来可能的诉讼,一则可能像许多地方一样,法院已被党政部门下令不受理此类案件,二则即使受理,走个过场,钟家除了耗费人力财力时间一无所获。官员们继续当他们的官,拆迁人继续拆任何他们想拆的房,不但如此,遇到以命相抗的自戕者,他们还会端出各种各样脏水泼在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头上。正如去年制造唐福珍血案的当事官员之一钟昌林在接受采访时的振振之词:“唐福珍自焚是法盲的悲剧。”至多可能在舆论压力下暂时退隐,风声过后不但官复原职甚至还因敢于拆迁受宠晋升。   可以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只要司法权现状不变,没有独立于党务与行政部门的法官遴选机制,没有独立于行政系统的司法财政权,司法权依然没有独立的权力行使主体,表面上的独立也将一如既往地淹没在暗箱操作的司法干预之中。如此,司法权依然不中立,依然不可能公正,依然无法履行其保护公民权的基本职能,相应的,公民最重要的基本土地权利和房屋产权也依然不可能得到基本保障。   在改进立法的同时,从行政权的控制下解放司法权,已是保障各类法律主体基本权利的必由之路,至少应当实现底线的司法公正,才能保障基本的公民权及因之而来的社会稳定,否则,这一切都将只是空花泡影、梦中呓语。   2010年9月16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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