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

为什么韩正可以不下台?

今天起大早去八宝山送别蔡定剑老师,长长的队伍令我感慨,其中不少京城名士,更多年轻的后继者,“吾道不孤”,这不正是写照么?我的前领导秦朔在他领导的《第一财经日报》上撰写《我们时代的尺子和镜子》,高度评价说,“他(蔡定剑)如同时代的尺子和镜子,让作为生者的我们经受了一次难以释怀的洗礼。这个高尚的灵魂离我们远去了,但他那把宪政民主作为毕生使命、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声音,必将激励我们更好地活着,让生命活出更高的意义和价值。有这样的公民,是中国的骄傲;必有一日,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定会让蔡先生的英灵感到欣慰和光荣。”写得实在好,但唯有“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这么一句,我是难以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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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30年感慨

作者: 章文  |  评论(5)  | 标签: 人治 , 法治 2010年10月18日,96岁的彭冲离世。13年前(1997年4月26日),他的上司和搭档彭真先他而去。“二彭”的远去,使我们突然意识到,上世纪80年代那段立法的流金岁月,在30年后的今天,仍然是无法超越的,岂止如此,当下中国的法治正在倒退。 通过操作这组封面报道,我们清晰并痛心地发现,中国法治现状和前途令人悲观,似乎无法阻止其继续倒退。难道非得再来一次动乱,使今日的中共领导人也遭遇当初邓小平、彭真等人在十年文革浩劫中的磨难,非得让他们有切肤之痛,才能痛下决心,彻底告别人治,追求法治么?      立法流金岁月  20世纪70年代末,经历了十年文革梦魇的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集体,痛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人治的无穷祸害,毅然决然地与既得权力、利益切割,拥抱法制。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为期十年的立法流金岁月开始了   本刊记者/章文 申欣旺 文/舒琳   2010年10月18日,彭冲逝世,享年96岁。   新华社讣告称其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政治工作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杰出领导人”。   13年前(1997年4月26日),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另一位杰出领导人彭真,彭冲的昔日上司和搭档,先彭冲而去了。两位老人远去的背影,勾起人们对上世纪80年代那段立法流金岁月的回望。   生前低调、离职后已多年不露面的彭冲,去世时也是静悄悄的,除了几篇新闻报道外,没有引起社会的太多关注,这和他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贡献很不相配。   在年近6旬的许海星眼里,父亲彭冲一生淡泊名利,有八个字可以形容:儒雅、豁达、淡定、从容。父亲给他留唯一一幅字,上录庄子哲语: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昔日部下程湘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研究室主任)的心潮却被掀起,在随后不到两周内,连发两篇纪念文章,深情缅怀这位担任过10余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上司。   程湘清回忆说,2003年,88岁高龄的彭冲接受媒体采访,语气中掩不住自豪:“现在人大目前的基本的程序、制度都是那时候搞的。”   彭冲所说的“那时候”,在尚健在的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王汉斌看来,指的是1979年2月——1988年3月。那10年中,在彭真主导、彭冲和王汉斌等人的配合下,全国人大起草和制定了百余部法律,为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基石。   这三人,在文革动乱中都遭受过冲击。其中数彭真遭罪最大,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被关进上世纪50年代他在兼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长时修建的秦城监狱。   1979年复出回到“黑据点”——全国人大时,彭真已垂垂77岁了。此时的彭冲比他年轻,但也64岁了。两位本该颐养天年的老人,却被历史再次赋予重任: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为人大副委员长。彭真还兼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   彭真和彭冲等人刚恢复工作,就立即着手纠正文化大革命导致的无法无天状态,在一片废墟上重建中国的法律体系。   “他们一拍即合,两人理念很近,这也是缘分。”许海星评价他父亲彭冲和彭真的关系。   一拍即合,铸就了其后十年中国立法史上的流金岁月。彭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订逮捕拘留条例。文革期间,从国家主席到元帅,包括他本人,都被随意抓起来。   彭冲一上任,便向中央写报告郑重提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召开会议时,会场正面悬挂的应是国家的象征——国徽,而不应是领袖画像。彭冲的建议,中央很快就接受了。   早在建国初期,针对新中国成立并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彭真就认为,为适应这一历史性转变,必须把法制建设提上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从1954年起,彭真连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当年,他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还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宪法和法律规范。   接着,彭真又提出要先起草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到1957年,刑法草稿已出了22稿,提交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征求代表意见,大会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到1963年已修改到第33稿,并经中央书记处、政治局常委和毛泽东同志原则审查过。刑事诉讼法草稿到1963年4月起草了初稿。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还着手研究起草民法。   然而,随后到来的文化大革命,使这一切搁置。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乱时代。连国家主席都不能保护,法律沦为一纸空文。   10年过去,从秦城监狱走出来的彭真更加坚定了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信念,他相信只有确立宪法法律的地位,才能防止那种糟糕局面的重演。他再次提到了“历史性转变”:文革结束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国家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劫后重生的他更加清晰地看到,“管理国家,靠人治还是法制?一定要靠法制。”   这些在建国之初就萌发过的意识,由于十年动乱带来的切肤之痛,使得中共领导层认识到了人治的可怕,也使得彭真主管的立法工作快速运转起来。   1979年3月到5月,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全国人大加足马力制定了包括刑法、刑诉法在内的7部法律。年迈的彭真和彭冲等人,像年轻人那样拼起命来。   在旧部顾昂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的回忆中,彭真那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工作。他在大会堂的办公室、会议室,几乎晚上都亮着灯,连大会堂的服务人员都非常感动。由于过分劳累,彭真发高烧住医院期间,也没停止工作。医院的病房在很多时候就充当了办公室、会客厅等多种角色。   已过6旬的傅洋犹记得父亲当年的忙碌,“他工作量之大是你难以想象的。比方说明天有一个会要开,他在做好一切准备之前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那个事。我们回去以后尽量避免跟他谈工作,陪他打打麻将,松松脑子。那时我想给他提点意见,又怕他太累,只好写封信放在我妈那里,让我妈在他不那么累的时候再给他。”   在其后的十年立法岁月中,彭真反复讲,中共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中共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中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针对有人提出“是法大,还是党委大、首长大”的问题,彭真毫不含糊地回应,“我看是法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是主导那个年代立法工作的另一条原则。彭真早在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发言中,就对这一原则作了深刻的阐述。1982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彭真同志反复强调,不管你是什么人,都要服从法律,在法律面前不承认任何人有任何特权。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在预定的时候宣告完成,现在和当初彭真、彭冲们面临的问题不同,不再无法可依,却时常面临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困局。   许海星曾在香港工作多年,回到国内看到不好的现象,小心翼翼地和父亲彭冲讲起,未曾料想被骂了一通。许海星认为,父亲虽然不说,心里还是担忧,“父亲那一代人从枪林弹雨中打过来,条件艰苦异常,却从未退缩过。我觉得他始终是坚持民主自由这样一种信仰,从未改变过。”   许海星说,“父亲觉得光发展经济是不够的,要成为强国、大国,还是要有民主法制作为基础。”   对于1979年后大规模的立法,当时许多同志心存疑虑,担心制定了的法律不能执行。彭真在许多次讲话中,有针对性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首要的一条是要把法律交给全体人民掌握。”   他进一步阐述说,我们的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一旦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就会变成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强大的物质力量。人民群众运用这个武器,监督国家机关和任何个人依法办事,对违法行为进行揭发、检举和斗争,就可以有力地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   30年过去,这段话在形式上已经略显老旧,但并未过时,其中真义值得现在的人们深思。 ★ 详见《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第44期封面报道 立法流金岁月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11-25/165021533224.shtml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5 个评论 章文的最新更新: 惜别蔡定剑 / 2010-11-23 19:37 / 评论数( 10 ) 我为县委书记辩 / 2010-11-21 21:17 / 评论数( 3 ) 还原司徒雷登(下) / 2010-11-19 15:12 / 评论数( 8 ) 还原司徒雷登(上) / 2010-11-19 15:09 / 评论数( 4 ) 我博五年感怀 / 2010-10-26 23:44 / 评论数(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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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蔡定剑家属视频

作者: 章文  |  评论(1)  | 标签: 感人 , 缅怀 蔡定剑老师逝世后,周刊编辑部和新媒体部合作,在第一时间专访了他的妻子刘星红和他的儿子蔡克蒙,现传上来和大家分享 刘星红专访视频 http://talk.inewsweek.cn/talk-38.html 蔡克蒙专访视频 http://talk.inewsweek.cn/talk-37.html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 个评论 章文的最新更新: 为什么韩正可以不下台? / 2010-11-26 15:06 / 评论数( 7 ) 法治30年感慨 / 2010-11-25 19:59 / 评论数( 14 ) 惜别蔡定剑 / 2010-11-23 19:37 / 评论数( 11 ) 我为县委书记辩 / 2010-11-21 21:17 / 评论数( 3 ) 还原司徒雷登(下) / 2010-11-19 15:12 / 评论数(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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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通胀容忍度残害中国经济

提高通胀容忍度残害中国经济   2010-11-25 每日经济新闻       中央经济工作召开在即,有媒体报道称,可能明年将通胀目标提高一个百分点至4%,在宏观政策上不再强调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一篇题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可以预期”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网络冠以“抑制通胀不会以打压股市为代价”的标题四处流传。       将通胀目标提高也许是全球流动性过剩情况下的被迫产物,但这实在是自残之举。任何一个对国民负责任的经济体不会轻易提高通胀容忍度,否则就是自绝于选票。       美国、日本是量化宽松的中坚力量,备受舆论打击的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向美国民众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不会允许CPI超过2%。伯南克的潜台词是,他可以为祸世界,绝对不会为祸美国民众。虽然美国的物价有所上涨,但没有反映在CPI数据上。       日本更是如此,庞大的日元套利大军从来没有成为日本经济的推手,也没有改变日本的通缩状态,2009年日本CPI同比下降1.3%,为史上最大降幅。预计11月26日公布的日本日元消费者指数会保持在0%以下,但是由于日本10月份CPI年率下降0.6%,另据国际经合组织的预测,2012年日本CPI预料为-0.5%。日本国内的共识是抗击经济紧缩,而不是抑制通货膨胀。       正是因为极低的CPI,正是因为欺人的核心通胀率,美日才敢于采取量化宽松政策为祸世界。美日绝对不会也不敢公开向国民表示,我们的政策目标是提高国内通胀容忍度,请国民承担经济转型与复苏的成本。       中国提高通胀容忍度第一个前提是,除非国际社会已经形成容忍通胀的共识,美国、欧洲将CPI警戒线上升到3%,否则中国独自提高CPI水位就是为国际热钱之渊驱中国消费者之鱼。       我国目前CPI的警戒线是3%,一个从未断绝的质疑是,官方公布的CPI有意低估了实际通胀比例。无论是从CPI权重,还是。有社科院的学者利用自己的计算认为,过去五年通过人为调整,CPI大约被系统低估7%。统计局官员随后在官方网站上撰文给予反驳。学者质疑的技术手段已经被另一位学者纠错,但统计局无论怎么辩解,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国的物价水平常年与实际感受不符,统计数据从来不曾透明。       目前的CPI是个猜谜的游戏,统计局没有及时公布CPI各项构成的权数调整的情况,以及调整的依据,无法重复的数据制作过程成为水晶球下的魔术,人们通过日常指标反证CPI被低估。总体而言,我国的CPI存在系统性地低估,适应农耕社会的权重无法体现资本时代与城市时代人们的生活压力。用低估的CPI来证明CPI的容忍度有必要提高,不仅是不科学的问题,更是丧失公平与良知的问题。       中国提高通胀容忍度的第二个前提是,除非统计局能够公开CPI样本与调整权重的依据,否则提高CPI的容纳度就是羊口夺食、为虎谋皮。       有一种声音越来越响,就是在经济上升阶段,广义货币发行量就应该上升,这话说得没错。但真理过度必为谬误,我国的广义货币发行量早已经超过了经济所必须的规模,支撑了相当于GDP两倍的房地产市场与一度超过GDP的股票市场,可以想像,一旦国有资产、城市化过程中圈来的土地如猛虎出笼,中国的M2与CPI该有多么可怕。       有人算过,20年前中国房产没有市场价格,现在中国人的房产总值差不多有80多万亿;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在20年前还不到10万亿元,现在则是90万亿元。套现的货币如果有1万亿从房地产市场逐步退出瞄准农产品市场,将使农产品价格整体上涨15%。我国的货币发行机制缺乏独立性,所谓M1`与M2是依着葫芦学画瓢,与美国并不相同,因此M2的高低必须建立自己的标准与体系,事实上,如果中国真能一直遵循M2年均增长16%左右,辅之以经济与货币资本市场的超速发展,并不会形成自己这样的局面。       多家机构的预测,明年中国新增信贷规模预计将缩减至6-7万亿元人民币,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目标可能为16%。这里在紧缩,那里提出容忍通胀,如此矛盾、如此荒诞的行为不应该见诸于当下。       至于说中国政府抑制通胀不会以牺牲经济增长和打压股市为代价,这是事实,笔者说过,目前中国最大的蓄水池是股市,未来可能是债券。打压股市是愚昧的,但不打压不等于不扩容,不等于股指会一直上涨。   注:上午参加央视财经频道为刘晓光开的人物作品研讨会,在环球财经连线的人物速写不是个轻松活,要有特色,有人性,有专业。     这不仅是财经频道努力的目标,似乎也应成为专业人士努力的目标。职业道德与素质,是第一位的。       展江教授提到蔡定剑先生辞世,发上吴君亮先生的一幅挽联,同悼。     定剑公共预算改革,吾兄一去,* 方长期将声哑;     追求国家宪政进步,众生仍在,全国有日会雄起。       近日的李刚门、Z L H等事件,不容乐观。     半岛纷争,人民币汇率输一城。养白眼狼,误事。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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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民主仍需启蒙

蔡定剑:民主仍需启蒙    正当中国人民希望新一场思想解释,进一步发展民主,推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的时候,一些人跳出来公然极力反对民主,说明他们不但背叛声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祖宗,也违背中国人民的基本信念和根本利益,与人类基本价值观相悖。 ——对梅宁华先生“民主迷思”感记 作者: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正当中国人民纪念改革开放30年,并对未来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充满期望的时候,作为首都一家地方报社的社长梅宁华先生发表了一篇奇文 《 破除“民主迷思 ”》 (原载《红旗文稿》2009年第一期),对民主大加批判。这种批判与当前解放思想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的潮流很不协调。读过文章,深感民主的启蒙仍很必要。梅先生作为地方媒体的负责人,如此论调恐有误导人民之嫌,为了以正视听,特对此文进行辩驳。 从常识出发 梅先生在对现代民主概念溯源时讲: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是公民直接参与立法与司法等公共事务;官员由选举等方法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但是,随后作者在总结以上概念时又说民主是“多数人的权利”。不知梅先生是否知道“民主”与“权利”并不是一回事。民主是个政治概念,它在某种意义上(不是全部意义)是“多数人的统治”。权利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法律概念,它无所谓“多数”与“少数”,如果涉及基本权利(人权),不要说少数人,那怕是个人的权利,也不能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剥夺。好比多数人同意也不能把人(包括犯人)拉出来示众,也不可以把小偷的手砍了的道理一样。 “人民的统治”都没有这个权力。正是有人把民主与“多数人的权利”相混淆,所以,才有“文革”多数人一喊口号就可以抄一个人的家,可以把人拉出去批斗。这是对民主的误解和无知。看来梅先生在“民主”与“权利”的概念上一开始就犯“迷思”了。 梅先生还说:古希腊产生了民主观念,一直到19世纪,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等等,民主才得到了真正发育的机会,从而在西方一些国家实现了从观念向制度、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此处又犯了一个常识错误。人所皆知,古希腊不只是产生了民主观念,而是创建了民主制度–希腊城邦制度,这是人类社会最早的民主制形式–直接民主。从古希腊到十七八世纪民主制的发展,不是“从观念向制度、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而是从直接民主发展到间接民主–现代代议制民主。从直接民主向代议制民主的转变,是民主制的伟大进步,因为直接民主不可能解决现代社会复杂的问题。而且直接民主更容易产生不理性的暴民政治,古希腊民主也因此而亡。 内容和形式的迷思 “民主应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是梅先生批判一些人把民主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的重要论据。他在批判别人时自己走上了割裂民主内容和形式的自相矛盾的路。梅文在给民主定义时讲到:“民主的核心内容是保证人民的权利如何实现、国家的权力如何健康运行。”既然是核心内容,说明这一内容是任何民主都必须具有的普遍的、共同的东西。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两党制、多党制、普选、直选、票决等是民主的形式”。按照他的“不能把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的观点和逻辑,内容是一定要通过上述形式表现的,而且不能把“民主的某一种形式等同于民主”。那么,文章的逻辑结果就是民主的内容就应是上述形式的综合表现才对。可是,文章的结论是相反的,他把他所说的上述所有的民主形式都批了一遍:民主不是直选和票决,也不能等同于多党制和直选。民主就只剩下一个空洞的实质了。 不仅如此,梅先生还把民主的内容和形式搞错了。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民主的内容是国体问题,如果是人民的统治,那就是谁来统治和管理国家的问题;民主的形式是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如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及议会制、总统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等都是民主的具体形式。至于两党制或多党制、普选、票决等只是民主的要素而已。当然,民主的要素不仅是这些,还包括:尊重个人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地方分权和自治,保护公民个人的自由,特别尊重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奉行法治,政治多元等等。民主制度的要素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或者民主程度如何的标准。有些基本要素对民主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梅文在谈到“民主是普适性和相对性的统一”问题时理论和逻辑也是混乱的。梅先生首先说马克思主义是反对普适价值的。尽管只是凭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在那里推断,而没有找到符合学术规范的引证,但是,他还是勇敢地超脱老祖宗的思想,承认“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其背后的观念确实包含普适的核心价值”。只是认为民主的形式、道路、模式不具有普适性。 需要澄清的是在主张民主具有普适性的观点中,讲民主是一种普适价值时是讲民主作为一种理念和构成这种理念的核心制度因素是普遍适用的,没有人说民主的具体“形式、道路、模式”是普适的。美国通过各州精英谈判创建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基础的总统制形式,英国通过议会一步步剥夺君主权力的方式,经过长期渐进改良建立了议会主权单一制为基础的责任内阁制的民主形式,没有人说哪一民主路径是普适的,我们非要走哪一条路。至于民主的形式,世界各国至今已经形成了有限的几种模式。中国作为后发民主国家,可以学习人家已经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也可以自己创造新的形式和模式,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民主本来就是从西方国家学来的,内容学了,形式也当然可以学。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些人经常犯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错误,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形式决定内容,颠倒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如我们都承认民主制度的普适性,但是,又讲某种形式的民主(三权分立、两院制、联邦制等)绝对不能搞。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既然形式决定不了内容,我们探索一下某种形式的民主有什么关系呢,它改变不了我们实行人民民主的性质,难道我们人大搞了两院制就会变成资产阶级议会了吗?这是十分荒唐的。可见,作者的用心是以否认“民主的形式”从根本上否认民主。所以,我们的争论不是要不要采取哪种民主形式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民主的问题。 很遗憾的是,这段文章的前后逻辑也是混乱的。如梅先生在这段文字的结尾时说,“西方视自己的民主观念为普适价值”会给一些地区的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显然他忘记曾在前面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民主观念是“有普适意义的核心价值”。 普适性与国情的冲突 在梅文中一方面承认民主具有普适性价值,另一方面又大谈国情特殊论和阶段论,使我们有点迷思。普适性的中文含义难道不是指普遍适用,超越具体情况的一种性质?否则怎么能称其具有“普适性”?既然民主是一种普适性的价值和制度,当然就可以适用于不同地域、国家和社会制度,适用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是超越国情的。如果有一些国家因条件特殊不适应民主,那就说明民主就不具有普适性。梅先生一方面承认民主的普适性,另一方面指责民主的普适是“泛民主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承认民主是普世价值,并不否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条件,民主有优劣、质量高低之分;依不同的国家国情和历史条件,各国走向民主的发展道路和采取的民主形式有别;从非民主走向民主也有一个时机和条件的选择问题。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普适的价值观和国家制度,有些核心的要素是不可变的。民主制的核心是人民主权,合法的政府统治要得到人民的授权。民主需要多元利益表达,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的多数决定,尊重少数人的权利,保障个人自由,需要司法独立等等。这些民主制本质的内容和要素与国情无关。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不论是经济发达还是不发达,搞民主制都必须遵循这些原则。否认这些民主的要素或原则,就是否认民主本身。国情对民主当然会产生影响,但只能决定不同国家民主的具体形式(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实现路径(是革命式,还是改革式,是激进改革,还是渐进改良等)。国情不能作为反对实行民主的理由。 当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和现代文明的政治制度不可阻挡地在全世界发展的时候,大讲国情特殊无非是要告诉人们,民主不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国情特殊论只不过是阻挠民主在中国发展的挡箭牌。 他们把“社会、经济、文化尚不发达”作为中国不能实行民主的“国情”。中国经过经济改革,已经成为世界上第四号经济大国。2007年中国人均GDP2461美元,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GDP已经达到5000美元至10000美元。这比很多最初建立民主制的国家经济不知发达多少。难道21世纪的中国不如200-300年前英美国家吗?看今日世界,连尼迫尔、不丹都实行了民主转型。如果按梅先生说的经济发展水平能决定是否民主,那么,我们在北京、上海等东南沿海地区是否可以实行更高程度的民主呢?所有的城市是不是可以先民主起来呢?中国社会已经高度发达,美国在建立民主制的时候还在贩卖黑奴,还没有汽车和火车,中国没有等级社会,有自由流动的公民,拥有最现代化的交通、通讯、传媒和电子网络系统。中国文化不发达吗?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中国人在其他场合下从来没有承认自己的文化不发达。可见,所谓国情特殊不能发展民主是一种借口。 直选和竞选会导致灾难? 梅文批判一些人迷思选举,特别是把对直接、竞争性选举当作民主迷思的突出表现批判。这就违背民主制常识了,也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了。因为根据人民主权原理,国家权力必须来自人民的授予。1944年2月2日《新华日报》发表《论选举权》的社论指出,公民有否选举权,是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主要的标准,真正的民主国家,人民都享有普选权: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如果人民没有选举权,不能选举官吏和代议士,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决不是民治国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就必须让人民享有选举权。没有真正的选举就没有民主(当然有了选举也不一定有民主),这是最简单的民主常识,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选举原理。而直接、竞争性选举是民主的核心要素。只有有了直接、竞争性选举才会有真正的选举。列宁说:“民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只有普遍的、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才可以说是民主的选举。……从民主的一般的、基本的、起码的道理出发,无疑会得出这的论点。”(《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73页)。列宁还说:“从人民专制论的观点看来,首先必须切实保障充分的宣传自由和选举自由,然后召开真正全民的立宪会议,这个会议应当通过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和无记名投票的选举产生。”(注:《列宁全集》第9卷,第181页。)可见直接选举是列宁强调的民主原则之一。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共产党人也曾努力追求直接、竞争性选举这一目标。我党在延安时就试行竞选,改革开放之初政治改革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扩大直选,实行有差额竞争选举(只是程度非常有限)。梅先生口口声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居,却要捋起袖子“打破直选的神话”。 梅先生把竞选说成是“导致政党恶斗、族群分裂、社会动荡、经济下滑”,甚至是战争和分裂的根源。在走向民主化过程中,确实有些地方出现了不稳定。但要问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太民主了,还是原来专制制度埋下的祸根?是民主本身的问题,还是向民主转型中的问题?专制向民主过渡犹如分娩,有痛苦和难产。选举和竞选会带来问题?君不知,有选举以前的时代,人类社会为了最高权力的争夺,有多少战争、政变和杀戮?到底是选举好还是其他制度好,还要我来告诉梅先生吗?任何一种制度的优劣,一是要权衡自身的利弊,二是要与其他制度做比较。没有这样一个基本的判断,只抓住制度的缺陷并加以放大进行攻击,这是科学态度吗?选举制度只有与专制制度和现有其他制度比较才知优劣。人才的竞争就像市场竞争一样,作者是不是也认为因为市场经济会产生不良竞争、权钱交换、贫富差距等弊病,也要反对市场经济改革呢? 中国“泛民主化”吗? 在今天民主潮流浩浩荡荡的文明世界,梅先生给民主倡导者戴上一个“泛民主化”的帽子。什么是“泛民主化”呢?梅先生解释是把民主的作用“绝对化”。笔者认为任何真正理解民主的人并不会把民主的作用“绝对化”的。对民主的功用,前英国首相丘吉尔说得清楚:没有人声称民主是完美无缺或是万能的。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 民主论者最清楚地知道民主作用的有限性:民主不是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手段,民主也不是保护公民权利最好途径,”多数人的暴政“是民主制度最大的危险,等等。即使如此,即使走向民主的道路充满着危险和曲折,民主仍然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政治制度。因为,一旦民主上路以后,能给人类带来永久的和平和稳定。尽管梅先生可以揭露民主过程中的各种”丑闻“,但这不能影响人类社会对民主价值和作用的认同。梅先生指出”劣质民主“会导致社会动荡、政治混乱。并举例说台湾地区的民主不好,南美的民主不好,笔者认为民主的好坏应由当地的人民来判断。台湾同胞为什么不回到过去蒋介石时代呢?而他们有权利这样选择。尽管台湾的民主确实比较劣质,但正在走向理性并取得了令中国骄傲的进步。梅先生只看到政党恶争,却没有看到反腐败是如此彻底,在中国历史上”前总统“也可以受到司法审判了!不少地方民主引起了动荡,但梅先生应该给我们解释为什么这些国家还是一意孤行更坚定地走向民主?甚至在德国选举导致希特勒法西斯上台后,德国战后却更彻底地民主化了。 为了阻挡中国的“泛民主化”,梅先生说,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和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经历了“文革”,所以民主必须慎行。恰恰相反,正是基于上述理由,中国人民受封建专制、个人独裁之苦太深重,更迫切需要民主。也是在无数血的教训中得出民主救国的真理。 他还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结构分化,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对民主必须警惕。恰恰相反,经济改革的深化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最终不可能取得成功。这可是邓小平反复告诫我们的。马克思主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告诉我们,上层建筑一定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作为党报的社长,这些最基本的原理不能忘记。正是因为经济改革单兵突进,导致利益分化,社会结构的失衡,社会冲突加剧,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出路在于民主化改革。不改革,只能导致动乱和革命循环往复。危机也是挑战,迎接挑战才能带来新生。中国的民主不是太多,而是严重不足。 梅先生说,不能匆匆忙忙地搞民主。邓小平在1986年就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相当迫切。当年慈禧也说,宪政不能急,要有预备立宪。不过那时的预备立宪才9年,确实有点“匆忙”。但是,从那以后已经整整过去了100多年,难道还是匆匆忙忙吗?新中国建立也已经60年了,改革开放也已经30年了,还要经过多少年才叫“不匆忙”呢? 梅先生说,民主不能凭空地搞,需要一定的条件,这倒没有错。什么是搞民主的条件呢?作者在文章开头提到,“19世纪,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等级观念的淡化以及公民选举权的扩大,民主才得到了真正发育的机会。”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是民主发展的重要条件。今天中国当然比19世纪的西方国家更具备了市场经济和社会平等的条件,怎么又变成了凭空搞民主了呢? 100多年来中国人民流血奋斗,就是为了争取民主自由。“五四”以来,中国人民就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得出民主与科学的救国结论。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基本信念就是为建立民主自由独立的新中国,建国后建设民主国家已确立为宪法的根本目标。30年前,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后确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方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包括扩大直接选举的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30年经济取得巨大成就都得益于那场思想解放和政治体制改革。正当中国人民希望新一场思想解释,进一步发展民主,推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的时候,一些人跳出来公然极力反对民主,说明他们不但背叛声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祖宗,也违背中国人民的基本信念和根本利益,与人类基本价值观相悖。反民主的根本目就是为了维护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其手段是把自己打扮成马克思主义者,给民主贴上意识形态的标签,把它片面化、绝对化、极端化,将其抹黑,再加以批判,这就是“文革”中惯用的“大批判”方法。可以断定,他们从没有认真研究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也不了解西方的民主理论和制度。 有些人在酒足饭饱之后,在发了一点小财之后就不知所措,迷失了方向。对民主,我们从来没有迷思!民主化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信念和不懈的奋斗目标,反对和阻挠中国向民主化发展,只会给中国人民带来灾难。 (本文原载于《领导者》(双月刊)2009/2月号,总第26期) (本文来源: 金羊网 作者:蔡定剑) http://news.163.com/09/0306/15/53O07MSC00012Q9L.html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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