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潮|傅惟慈:关于乔治·奥威尔和《动物农场》
思想潮推荐:“多一个人读奥威尔,自由就多了一份保障”,乔治·奥威尔因《1984》和《动物庄园》而闻名。《1984》对了关注极权政治的朋友的胃口,《动物庄园》则是一则男女老少皆宜的寓言故事。...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4 月 13, 2014
思想潮推荐:“多一个人读奥威尔,自由就多了一份保障”,乔治·奥威尔因《1984》和《动物庄园》而闻名。《1984》对了关注极权政治的朋友的胃口,《动物庄园》则是一则男女老少皆宜的寓言故事。...
阅读更多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3 月 28, 2014
撰文:尚晓岚、刘净植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众账号:ohistory 李零先生的杂文集《鸟儿歌唱》新近面世,书中收录的文章,鲜明地表达了他对革命、启蒙、普世价值等某些二十世纪关键词的看法。而他的四部精读古籍的作品不久前辑为《我们的经典》,推出了套装。出入古典与现实之间,李零先生在当代学人中独具一格。 问:您的新书《鸟儿歌唱》有个副题,叫“二十世纪猛回头”。我们的采访也主要围绕时间上虽已过去、但远未离开我们的二十世纪展开。...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3 月 24, 2014
基於以上立場,我是贊成服貿的(在3/24以前)。因為大陸割肉給我們,憑什麼我們不狠狠咬一口呢?但是我現在反對服貿了(在3/24以後)。為什麼才差一天,就有如此大的改變。
1. 孩子的鮮血已經說服了一切
我一直在想,究竟什麼樣的情況之下,那群孩子們會站出來,而且就算是被水柱跟警察驅離也堅定立場。因為那是民意,那是人民的聲音,民主不就是如此。如果多數民眾不想要簽服貿,那就別簽了吧!不該和民眾背道而馳的。我坦承,我非常難過,整夜未眠。
2. 我懂了,大陸送我們的好處,我們不想要
我們在2013年11月,還與新加坡簽了ASTEP,2013年7月和紐西蘭簽了ANZTEC,新加坡和紐西蘭自然不會和台灣簽那種割肉的條款,但台灣仍是很開心的簽了。
但為什麼大陸割肉給你,你卻不簽?沒啥原因,因為他是「大陸」,他為什麼要割肉給你,他的動機你可以想一想。透過經濟手段慢慢統一台灣,不費一兵一卒,這是他們的如意算盤。
至於像我們這些在大陸發展的台商呢?我們想不想要,說實話,我簡單訪談過身邊的幾個朋友,已經在大陸站穩基礎的台商,基本上都處於「有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的態度。真正很想爭取的是那些想要做這個產業,但還沒有進來大陸的台商。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3 月 23, 2014
恐怖袭击是涂抹道德色彩的 “ 恶 ” 徐贲 发生在昆明的恶性杀人事件令人震惊,也令人想起想起 2013 年 4 月 15 日发生在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比赛时的爆炸事件。这是兄弟两人作案,造成一百多人的死伤。事情发生后,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 Chuck Hagel ) 称此为“恐怖残忍行为” (cruel act of terror) 。在我的伦理写作课上,学生们讨论这个事件,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在道德上谴责这一罪行,是因为它的“残忍”呢?还是因为它的“恐怖”? 道德意义上的残忍通常是用完全缺乏同情来界定的,指的是对别人的痛苦或苦难无动于衷,甚至以此为乐。残忍的伤害或杀戮经常是暴力的,但残忍并不总是需要动用暴力。一个掉到井里快要淹死的人向站在上面的人呼救,站在上面的人明明可以救他,却偏偏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甚至鼓掌取乐、落井下石。这些人是残忍的,虽然他们并没有直接施加暴力。 在人们的道德意识里,运用暴力的残忍要比没有暴力的残忍更残忍,而最严重的暴力残忍便是杀戮和酷刑,尤其是有组织的杀戮和酷刑,《联合国反酷刑公约》针对的就是这样的残忍。残忍是一个关于“恶”的概念,人们谴责残忍的行为,从谴责残忍而谴责暴力,针对都经常是一种道德上的恶,而不是它的具体行为。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说,“残忍与其他的恶一样,它并不需要有外在于恶的动机,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冒出来的机会。”其实,这样的恶只是一个概念,然而,现实中的残忍是具体的,总是会有动机、理由和具体目的,有的是个人的,有的是某种制度或事业给予个人的。在许多人看来,对“敌人”残忍,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并不是一种恶,反而是一种“正义行为”。 与残忍不同,恐怖并不是一个关于“恶”的概念。早在有“恐怖主义”之前,就已经有了恐怖。后 911 时代的“恐怖”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类似于“恶”的准道德概念,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所谓的“反恐战争”就是这么来的。美国前国家安全助理布热津斯基对此批评道,恐怖不过是一种政治手段,战争应该针对敌人,而不是敌人使用的某种手段,这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可以说是反法西斯和希特勒的战争,但不能说是反纳粹闪电战的战争。 恐怖和恐怖主义不是一个概念,恐怖可以指人在情绪和感觉上的“巨大害怕”,也可以是动词意义上的“制造恐惧”。后一个意义上的恐怖经常被用来专指一种统治方式,也就是为镇压政治异己而动用暴力手段。最早的“恐怖统治” (Reign of Terror) 是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党统治,后来又有了更为现代的“白色恐怖”和“红色恐怖”。 美国法学教授大卫 · 富迪( David Forte )认为,恐怖和恐怖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恐怖是一种不带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的作恶,如强盗、土匪或甚至士兵、警察随机杀人、抢劫、强奸、勒索等等。而恐怖主义则给恐怖赋予政治或道德的意义,为实现某种政治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以平民为攻击对象,造成伤亡。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政治学者恰尔斯·梯列( Charles Tilly )则指出,早在有所谓“恐怖主义”之前,恐怖就已经是多种残忍手段的要素,包括斯大林秘密警察对政治犯的处决、西班牙巴斯克分裂主义组织和爱尔兰共和军对平民的暴力袭击,以及世界一些地方发生的种族清洗和集体屠杀。 在国际上达成关于“恐怖主义”定义的努力至今没有任何成功的迹象,因为这是一个政治和情绪色彩很浓的用词。 1994 年联合国安理会谴责恐怖主义的措辞是:“为政治目的,故意并精心对一般民众、某个人群或特定个人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无论是用政治、哲学、意识形态、民族、种族、宗教还是其他的说辞,都不是正当的理由”。然而,这仍然无法改变的现实是:在有些人眼里的恐怖主义,在另一些人那里则是民族解放或民族自治。 应该说,恐怖主义之所以为“恶”,是因为它对无辜生命的杀戮,因而是一种最极端的残忍。美国历史学家沃尔特 · 拉克尔( Walter Laqueur )说,“一般公认的恐怖主义的唯一特征是暴力”,但这个特征并无助于我们认清恐怖主义的特殊之恶,因为战争、动乱、监禁、死刑,都有暴力。就在为某个杀戮事件是否该冠以“恐怖”名称争论不休时,我们的视线不应该离开了针对无辜平民的杀戮和它的残忍。不久前贵阳发生的针对无辜平民的公交车纵火事件,造成 6 人死亡 35 人受伤,还有半年前造成 47 人死亡 30 多人受伤的厦门公交车纵火事件,这些都被定性为个人“报复”社会的行为。然而。这类事件同样对社会造成了恐怖,而那些因政治目的而被称为“恐怖”的暴行又何尝没有报复的动机因素? 不管是谁或是哪个人群干下的杀戮,都是杀戮。我们谴责杀戮,是因为它的残忍,而不是因为它是否名叫恐怖。无论我们多么难以甩脱“恐怖”这个出于政治考量的名称,我们都不应该让政治影响我们对杀戮的记忆,更不应该让政治成为姑息任何残忍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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