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

外交政策:中国不希望获得的奖

授予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是中国政府的失败——但对世界人权来说是一大胜利 原文: The Prize China Doesn’t Want to Win | Foreign Policy 来源:外交政策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6日 译者、校对:@xiaomi20200 更新:在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宣布“因为刘晓波长期且非暴力地为中国的基本人权而奋斗”,他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的时候,中国的国际电视频道全部黑屏。本文发表于周三,早于该奖项的揭晓。 中国政府急切地觊觎大多数的国际奖项,但也有例外。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候选人之一是刘晓波,一个中国作家和政治评论家,他目前正在为他的改革观点服刑11年。他是中国二十年多来最有名的异议人士之一,因为坚定倡导言论自由、人权和民主而为人所知。 2009年,他因为在起草《 08宪章 》所起的作用和撰写其他一些在2005年-007年之间发表的批评政府的网络文章而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08宪章》是呼吁中国进行渐进政治改革的的政治宣言。 1955年出生在东北工业城市长春的刘晓波获得从吉林大学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后来到了北京继续他的学业。他在北京师范院校获得了比较文学方面的博士学位,然后成为了一名讲师。1988年底,他到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但 为了参与1989年的中国民主运动而 缩短了停留时间。在1989年6月4日凌晨,当解放军进入北京,要对留在天安门广场的学生进行清场时,刘充当了军队和学生之间的谈判人,最终达成了妥协,让许多学生免于如北京其他地区发生的血腥结局。 刘晓波被政府认定为学生运动的“后台领导”和“幕后黑手”,他于6月6日被逮捕,在秦城监狱度过了18个月,罪名是“反革命”。1991年1月他最终获释,但被禁止继续教书,或获得任何学术职位。他继续撰写赞成言论自由和人权的文章,他因坚定、无私、和平地推广自己的理念而在国内和国际赢得了“中国的良心”的称号。因为写了一系列批评政府的文章,1995年他被软禁 在家中 ,后来被判三年“劳动改造”。1999年十月刘晓波被释放,他继续写评论文章,虽然大多数在海外出版,但在国内也广泛流传。 然后,在2008年12月8日,刘再次被捕。这是“人权日”的前夕,超过300名联名签署者选择在这一天发表《08宪章》。 《08宪章》有意识地模仿了《77宪章》,后者是1977年出版的开创性文件,文中捷克和斯洛伐克的知识分子勇敢地宣称“以个人和集体的方式抗争, 为我们国家和世界各地的 要求尊重人权和公民权利。”它呼吁结束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的一党统治,建立一个基于人权,法治和民主的国家。刘晓波有时也被称为中国的哈维尔。 “中国人”,《08宪章》的签署人们写道,“有许多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 在起草《08宪章》的几个月里,中国当局都没有对此加以关注,直到它被发布前的几天。在刘晓波被捕之后,大规模的警方合作行动开始了,警方想要“深挖组织者”,阻止《08宪章》的传播。在接下来的数个星期和数月内,警方与最初签署的303人 一一面谈 ,他们当中有作家、律师、记者、学者、曾经的党员和普通公民,他们强调,中国当局认为《08宪章》是“不同于早前的政治异议声明”,是“一起相当严重的事件。” 中方政府最初可能担心过如逮捕中国最著名的政治异议者可能引发的全球抗议的呼声。但是,国际上的外交反响被最大限度地消音了。 与此同时,2009年2月,国务部长希拉里·克林顿在访问北京的前夕宣称,美国不会让人权问题“干扰”美中之间最重要的方面。 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被正式逮捕并移交到北京的重点看守所,北看。12月23日举行的审判不到两小时,刘被判处1996年被纳入中国刑法的“煽动颠覆罪”的最长刑期,这一判决在圣诞节公布,当时大部分的外国记者们都在休假,这明显是想试图尽量减少国际报道。 在对刘晓波的审判中,政府认为,刘已经“超过了写作的言论自由限度,公然诋毁和煽动他人推翻我国的国家权力。”在上诉之后,法院维持原来的11年徒刑。上诉判决书中说,“此外,该罪行所犯时间较长,主观恶意严重。所公布的文章被广泛传播、复制和阅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依法被认定为重大犯罪分子,应给予严厉处罚。” 事实上,检控方提出的九篇文章中,刘晓波始终捍卫的是政治改革只能以渐进的和平的方式进行。刘在他准备好了但未被允许宣读的法庭陈述中强调,“在过去的二十年……我一直都在表达这样的观点,中国的政治改革应该是渐进的、和平的、可控的。我也一贯反对一步到位的激烈变革,更不赞同暴力革命。” 刘的律师在辩护时援引了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对言论自由的标准。法院在宣判书中这样回应:“刘晓波辩方提出的上诉书论据不足,因此,本庭不接受。” (检方所列出的作为证据的九篇文章,以及所有刘案的法律文件,可以在 中国人权论坛 的网站上获得,中国人权论坛是在纽约出版推广中国人权的线上和线下杂志的组织。 ) 该审判不过是为了掩盖由中国领导预先作出的如何处置刘晓波的政治决定而披上的薄薄的合法化外衣。刘本人已经清楚地看到了结果:“我早已知道,当一个独立的知识分子站出来对抗一个专制国家,迈向自由的每一步都通向监狱,”他在他被逮捕之后这样写道。 “我现在这么做才会离真正的自由更近。” 刘先生是无数的中国政府批评者当中最有名的,他们在监狱里放声大笑,和平地表达他们的观点。他完全符合诺贝尔和平奖表彰呼吁和平的政治改革的人权活动家的传统。 过去 金大中,瓦文萨和昂山素姬都是这样 一些的 获奖者。 如果刘能够获奖,最积极的效果将会是掀起对《08宪章》和刘所写的关于中国的著作的风潮。而持不同政见者的著作迄今仅限于在北京的,知道如何规避复杂的网络审查制度的小圈子里的中国公民。诺贝尔和平奖会洗清刘晓波的恶名,让《08宪章》和刘的其他著作向大众的传播变得无法阻挡。 中国的领导层在决定监禁刘晓波的时候似乎有过担心。更多的中国大众,包括党和政府官员也许会认识到《08宪章》提出的主张。 包括哈维尔本人在内的政要呼吁诺贝尔委员会授予刘晓波今年的和平奖。尽管中国政府的警告,让刘晓波获奖将是“ 完全错误的 ,“历史的判断可能并非如此。 作者简介:Nicholas Bequelin是人权观察亚洲分部的高级研究员。 相关阅读: 《08宪章》全文 美联社 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人在中国的监狱里 纽约时报 请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 纽约时报:哈维尔 请授予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 经济学人:中国的高压政治:他们在恐惧什么? 纽约时报:中国政府对人权的蔑视激起了异见人士的恐惧 纽约书评博客:北京最怕什么? 墙内看《译者》 https://yyii.org 发送邮件到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订阅《译者》 使用Google Reader猛击 这里 订阅《译者》; 译者精华杂志版下载大全 参与《译者》的多种方式。 版权声明: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CC协议2.5 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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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人权高于主权

民主还具有一种重要的工具性价值,能够化解公共权力来源的 合法性 困境,用和平的方式完成政治权力的交替,限制政府的权力,促使当政者必须面向民众倾听民意的表达,接受民众的选择、监督并对其负责。另外,自由和民主的确立具有一种积极的建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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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恐怖文章:《零八宪章

对渴望自由民主的人而言,是一篇极具价值的宣言。但对北京政府而言,是一桩可耻的丑闻,肆意地逮捕、镇压签名者。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      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 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      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      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      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      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      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      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      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 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 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 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 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 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 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 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 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 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 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 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 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 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 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 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 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 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 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 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 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 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 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邮件订阅: http://goo.gl/JpxH 投递您的政府丑闻: Twitter标签: #GoveCn    Gmail: GoveC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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