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春晚小品深刻得令人发指
这个深刻得令人发指的小品能在春晚上演,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 (红网)
阅读更多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1 月 17, 2012
阴谋论是一个很有暗色魅力的东西,它能无中生有,死中变活,把一个荒唐的话题证明得活灵活现。但它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何完美的构筑一个令人信服的阴谋论,需要运用到许多技巧。这种技巧,是可以学习的。或者说像唐骏的学历一样,可以复制。
阅读更多发布者Anne Henochowicz | 11 月 18, 2011
作为中国最有权势的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向来很给国资委面子,任由后者的亲儿子或干儿子们靠垄断挣大钱。怎么着都姓国,得给面子,结果老百姓流行了这样一个印象:发改委的主要职能有二:一是涨价,而是为涨价辩护。 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由于发挥作用有限,几乎被人淡忘。这是一个奇迹:偌大的中国市场,竟找不出几个垄断的案例来。 究其原因,垄断行为通常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反垄断法》所能约束的,只是市场垄断部分。 众所周知,在中国如果不嫁接行政资源,能在市场上形成垄断门都没有。因此中国市场上的垄断巨人往往都有一个别名——既得利益集团,披着国字号外衣,备受政策护佑,占尽资金资源优势,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法则,不向国家足额上缴红利,却无人能制约,在这个背景下,《反垄断法》混成聋子的耳朵也属实至名归。 但毕竟权力护佑下的垄断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威胁到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 发改委此举堪称顺应潮流和民心之举。积极的连锁反应已经呈现:一是为电信和联通辩护的专家看到长期护佑自己的行政力量变得不靠谱以后,纷纷变成了《反垄断法》得信徒,这无形中会推动中国依法反垄断的步伐;再结合《人民邮电报》驳斥央视报道文章的开头:“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抛开情绪的因素,俺欣喜地发现:垄断利益集团也不是铁板一块,当自身利益受损以后,便开始扮演举报人的角色——透过这篇文章,《人民邮电报》至少举报了广电部门、国家电网、两桶油等垄断大户 但发改委最近一反常态做了一件对广大公众相当有利的事。 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旋即引起广泛关注。 报道称两家企业在互联网介入市场上占有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给竞争对手开出高价,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价格就要优惠一些。所以,两家公司违法了《反垄断法》。 随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在头版发表长文对央视予以驳斥,其措辞之恳切猛烈使人有些怀疑该报已被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控股。随后,体制内多位电信专家也对发改委此举展开声讨。但随后CCTV携手发改委予以了有力回击。 由于过去战斗均在消费者与强势企业之间展开,此番博弈显得异乎寻常。 只要调查持续,消费者会成为最大收益者。据有关部门初步估算,如果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至150亿元。 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由于发挥作用有限,几乎被人淡忘。这是一个奇迹:偌大的中国市场,竟找不出几个垄断的案例来。 究其原因,垄断行为通常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反垄断法》所能约束的,只是市场垄断部分。 众所周知,在中国如果不嫁接行政资源,能在市场上形成垄断门都没有。因此中国市场上的垄断巨人往往都有一个别名——既得利益集团,披着国字号外衣,备受政策护佑,占尽资金资源优势,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法则,不向国家足额上缴红利,却无人能制约,在这个背景下,《反垄断法》混成聋子的耳朵也属实至名归。 但毕竟权力护佑下的垄断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威胁到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 发改委此举堪称顺应潮流和民心之举。积极的连锁反应已经呈现:一是为电信和联通辩护的专家看到长期护佑自己的行政力量变得不靠谱以后,纷纷变成了《反垄断法》得信徒,这无形中会推动中国依法反垄断的步伐;再结合《人民邮电报》驳斥央视报道文章的开头:“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抛开情绪的因素,俺欣喜地发现:垄断利益集团也不是铁板一块,当自身利益受损以后,便开始扮演举报人的角色——透过这篇文章,《人民邮电报》至少举报了广电部门、国家电网、两桶油等垄断大户 悲催的现实是:据世界银行2007年发布的报告:目前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重超过10%。按月均每100Kb/s带宽的费用计算,中国的上网费居然是韩国的135倍。 此次反垄断的阻力其实超乎想象。比如《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由于发挥作用有限,几乎被人淡忘。这是一个奇迹:偌大的中国市场,竟找不出几个垄断的案例来。 究其原因,垄断行为通常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反垄断法》所能约束的,只是市场垄断部分。 众所周知,在中国如果不嫁接行政资源,能在市场上形成垄断门都没有。因此中国市场上的垄断巨人往往都有一个别名——既得利益集团,披着国字号外衣,备受政策护佑,占尽资金资源优势,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法则,不向国家足额上缴红利,却无人能制约,在这个背景下,《反垄断法》混成聋子的耳朵也属实至名归。 但毕竟权力护佑下的垄断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威胁到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 发改委此举堪称顺应潮流和民心之举。积极的连锁反应已经呈现:一是为电信和联通辩护的专家看到长期护佑自己的行政力量变得不靠谱以后,纷纷变成了《反垄断法》得信徒,这无形中会推动中国依法反垄断的步伐;再结合《人民邮电报》驳斥央视报道文章的开头:“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抛开情绪的因素,俺欣喜地发现:垄断利益集团也不是铁板一块,当自身利益受损以后,便开始扮演举报人的角色——透过这篇文章,《人民邮电报》至少举报了广电部门、国家电网、两桶油等垄断大户。 作为中国最有权势的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向来很给国资委面子,任由后者的亲儿子或干儿子们靠垄断挣大钱。怎么着都姓国,得给面子,结果老百姓流行了这样一个印象:发改委的主要职能有二:一是涨价,而是为涨价辩护。 但发改委最近一反常态做了一件对广大公众相当有利的事。 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旋即引起广泛关注。 报道称两家企业在互联网介入市场上占有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给竞争对手开出高价,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价格就要优惠一些。所以,两家公司违法了《反垄断法》。 随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在头版发表长文对央视予以驳斥,其措辞之恳切猛烈使人有些怀疑该报已被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控股。随后,体制内多位电信专家也对发改委此举展开声讨。但随后CCTV携手发改委予以了有力回击。 由于过去战斗均在消费者与强势企业之间展开,此番博弈显得异乎寻常。 只要调查持续,消费者会成为最大收益者。据有关部门初步估算,如果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至150亿元。 悲催的现实是:据世界银行2007年发布的报告:目前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重超过10%。按月均每100Kbs带宽的费用计算,中国的上网费居然是韩国的135倍。 此次反垄断的阻力其实超乎想象。比如《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哀怨首先与是否垄断无关,而是提醒发改委:俺们还有铁通、广电的竞争,哪些独孤求败的更黑的公司咋不先调查?这意见有一定合理性,需引起发改委高度重视。 尽管发改委得到了舆论肯定和公众期许,但要想将发垄断推行到底却不容乐观。除了哪些公司深不可测的背景,还有就是在整个管理体制包括反垄断体制都是行政化的背景下,发改委扛起的法治大旗会不会因为某个批示而中途夭折? 最新的消息是:在电信发垄断受阻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对山东两家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的小型药企砸下重拳,共开出700万罚单此案被媒体称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哀怨首先与是否垄断无关,而是提醒发改委:俺们还有铁通、广电的竞争,哪些独孤求败的更黑的公司咋不先调查?这意见有一定合理性,需引起发改委高度重视。 尽管发改委得到了舆论肯定和公众期许,但要想将发垄断推行到底却不容乐观。除了哪些公司深不可测的背景,还有就是在整个管理体制包括反垄断体制都是行政化的背景下,发改委扛起的法治大旗会不会因为某个批示而中途夭折? 最新的消息是:在电信发垄断受阻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对山东两家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的小型药企砸下重拳,共开出700万罚单此案被媒体称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俺很担心:再办几个不痛不痒的非法企业,有关部门会不会据此宣布反垄断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类似的事多了,不免让人乱想。 发改委,挺住。 俺很担心:再办几个不痛不痒的非法企业,有关部门会不会据此宣布反垄断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类似的事多了,不免让人乱想。 发改委,挺住。 作为中国最有权势的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向来很给国资委面子,任由后者的亲儿子或干儿子们靠垄断挣大钱。怎么着都姓国,得给面子,结果老百姓流行了这样一个印象:发改委的主要职能有二:一是涨价,而是为涨价辩护。 但发改委最近一反常态做了一件对广大公众相当有利的事。 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旋即引起广泛关注。 报道称两家企业在互联网介入市场上占有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给竞争对手开出高价,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价格就要优惠一些。所以,两家公司违法了《反垄断法》。 随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在头版发表长文对央视予以驳斥,其措辞之恳切猛烈使人有些怀疑该报已被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控股。随后,体制内多位电信专家也对发改委此举展开声讨。但随后CCTV携手发改委予以了有力回击。 由于过去战斗均在消费者与强势企业之间展开,此番博弈显得异乎寻常。 只要调查持续,消费者会成为最大收益者。据有关部门初步估算,如果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至150亿元。 悲催的现实是:据世界银行2007年发布的报告:目前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重超过10%。按月均每100Kbs带宽的费用计算,中国的上网费居然是韩国的135倍。 此次反垄断的阻力其实超乎想象。比如《
阅读更多发布者岂能因为声音微小而不呐喊 | 9 月 29, 2011
新浪博客: 顾吾书社吾园《跟西游记一样,言丰午(17933558…》2011年5月3日 天元天方《[转载]请看转基因在北京的一次交…》2011年5月4日 中子《[转载]视觉系艺术盛宴!》2011年5月4日 老江湖看世界《美华:如何因应美国收紧官员签证…》2011年5月5日 无边无际《[转载]黄艺博是个好干部》2011年5月6日...
阅读更多发布者hernandez | 9 月 26, 2011
http://insight.inewsweek.cn/report.php?rid=4473 新闻发言人:难言之隐 2011 年 09 月 01 日 09:53:44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网 编辑: 胡韵 提要 : “新闻发言人引入中国后,一直是按照‘官阶’来设置的,但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这个问题在全民、全媒的微博时代更加突出。铁道部那场失败的发布会将会是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一个转折点,即由‘官员兼职’型的新闻发言人过渡到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和传播素养的‘专业新闻发言人’的时机已经成熟。” 新闻发言人同样面临知情权不足的问题,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应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本刊记者 / 李静睿 王全宝 文 / 彭玺睿 在“ 7.23 动车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创造了“名言”——“这是一个奇迹”、“反正我信了”的王勇平 8 月 16 日被终止了长达八年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生涯。 在铁道部那场引发舆论哗然的发布会之后,同为中国部委新闻发言人、“黄埔一期”成员的教育部前发言人王旭明给王勇平写了一封公开信,委婉批评他在那场发布会中“职业性的微笑”以及诸多技术细节。王旭明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不愿更多提及在公开信之后他和王勇平的私下往来,而是审慎地表示:我宁愿相信这是正常卸任,而不是一种惩罚。铁道部也随即声明这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并很快宣布王勇平将奔赴波兰华沙担任铁路合作组织中方委员。 非典之后仓促上马的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迄今已有七年,王勇平的离去,被认为是对自己的知情权越来越敏感的公众和这一制度之间的“七年之痒”。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要是套用一句官话,现在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界的知情需要和有限的新闻发布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重任,显然不是一个发言人能够承担的。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 8 月 23 日下午 2 点,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各部委新闻发言人调研座谈会,其主题为“总结近期新闻发布会的教训,交流各个部门新闻发布会体验,提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建议”。 保障新闻发言人的知情权 王勇平被停职之后,舆论风向发生了微妙的逆转。有记者回忆说,“在我驻京期间经历过的这些部委新闻发言人里面,他 ( 王勇平 ) 还算敢于说话的一个……发布会上力求答问通俗易懂,会后并不像很多发言人一般,在现场工作人员保卫下躲进休息室或从旁门溜走,而是尽力满足记者们的要求,在会后接受记者们的簇拥提问”。 不少记者也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王勇平是一个很好找到的新闻发言人,打电话基本会接,回答问题的内容先不论,起码都会回答,而这对于记者们来说已属难能可贵。相形之下,有记者抱怨“跑了三年司法部,从来没有见过新闻发言人”,也有人说“有些部委的新闻发布会倒是开了,发言人也回答了提问,就是会后一个电话打过来,提问的内容一律不发”,更有记者本来已经联系好和部长的专访,但是提纲在发言人这里卡了壳,理由是“你怎么能问部长这些问题呢 ?! ” 最高院原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记者圈中同样口碑甚佳,即使最高院前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这样的敏感事件,记者也能在当天从他那里获得确认的消息,发布会上他也大都会回答记者的所有提问,从未要求“会后提问不能发表”。他对王勇平那场新闻发布会颇为同情,“我都可以设想他开会前的情形,匆匆忙忙赶过去,下了飞机有短暂的时间听一些汇报,然后就是发布会了,那么多镜头录音笔对着你,准备又不充分,心里没有底,效果不可能会好”。 黄毅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在有些部门拿新闻发言人做挡箭牌,“新闻发言人说好了,领导满意。说得不好,领导不但不满意,甚至有的还受处分。”在他看来,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首先面临的是发言人自己的知情权能否得到保障这一前提。黄毅官至副部级,又是党组成员,对安监总局总体状况熟悉。但有些部门发言人还进入不了单位的党组会议,对于重大事项以及决策过程并不清楚,“造成发言人对外只能讲表面的东西,再往下讲就无法深入,不知更深的背景。我认为,应该保障新闻发言人的知情权,新闻发言人不是党组成员的,应该作为特例,让他们列席本单位党组会议”。 在发言人“黄埔一期”培训时,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是王勇平的老师。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有制度没有明确如果发言人隐瞒事实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罚则,谁都会趋利避害,但说错了有这样那样的处罚等着我,那大家肯定也会倾向于不说”。 建立专业新闻发言人制度 王勇平离职之后,这一批个性鲜明的发言人,从王旭明到原环保总局的潘岳、国家林业局的曹清尧等几乎都已经离开了这个岗位,公众熟悉的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虽然还在任上,但是已经很少露面。 只有黄毅还较为活跃,也维持其一向活泼犀利的风格。他曾向国新办提过好几次,要建立新闻发言人条例,既规定选择新闻发言人的标准,也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保护,“出现失误应实事求是处理,应该允许犯一些小的失误”。另外,“有些部门新闻发言人,很久都不召开新闻发布会,我认为这个也应该规范,应该发言而不发言的也要处理。” 倪寿明说自己从来没有因为发布会或者与记者的互动遭受过领导批评,但是他也承认,“每个部门都有每个部门的情况,主要领导的态度决定新闻发言人是不是活跃,如果主管领导对这一块热心有兴趣,那机制才会比较流畅”。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年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和常务副院长曹建明都很支持他的工作,在他上报表示要建立最高院和省高院两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肖扬很快批复“加快进度”,反而是他自己的工作安排拖了半年,一直到 2006 年 9 月才真正建立。而现有的最高法院发言人能将新闻发布会改为定期召开,也显然是得到了现任领导的支持。但是对发言人来说,肯定是和媒体接触越多,越有可能增加“犯错”的机会,因为“如果每句话都要领导批准,那么要发言人来干什么 ? ”这也必然会给发言人增加诸多压力,王旭明卸任时,毛群安就曾经给他发过短信:“你终于逃出苦海了 ! ” 美国外国记者新闻中心主任曾经向王旭明介绍他们判断新闻发布会是否成功有三个标准:一是看记者报道情况;二是看这种报道是否符合我们预期;三是看多少人来参加,因为“有越来越多的记者可以通过网上实录了解发布会的内容,而不愿意来参加新闻发布会”。这对于还长期担忧面对“闭门会”和“新闻发纸会”的中国记者来说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这显然不能仅仅把抱怨不满推到某个具体的新闻发言人的身上。 胡泳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只是整体制度的一个附属品,因此只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做改进完全是治标的问题,不会有太大效果,“最核心的问题是政府的信息公开问题”。而一个多年以来没有解决的分歧是:“作为新闻发言人,你到底是对民众负责还是对上级负责 ? ”王旭明对这个问题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反复强调:新闻发言人是需要得到授权的,他能公布多少,取决于他得到了多少授权;倪寿明也一直解释“信息公开绝对不是一个新闻发言人能做到的”;而在这个位子上一坐十年的黄毅的回答是两面兼顾:作为新闻人应该遵循新闻规律,作为发言人应该代表政府。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对《中国新闻周刊》感慨,当我们看到王旭明这样的发言人就说他有个性的时候,“其实正好反衬出新闻发言人制度本身对新闻发言人的制约”,他用了电影《肖申克救赎》里的一句话:我们都是被体制化的。 纵览现有的新闻发言人官衔,统统由类似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这样的职位担任,或者甚至由部委的副部级领导兼任,以示对这一工作的重视。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史安斌同样是“黄埔一期”的培训老师之一,在他看来,新闻发言人引入中国后,一直是按照“官阶”来设置的,但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这个问题在全民、全媒的微博时代更加突出。史安斌说,铁道部那场失败的发布会将会是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一个转折点,即由“官员兼职”型的新闻发言人过渡到具有媒体从业经验和传播素养的“专业新闻发言人”的时机已经成熟。黄毅也同意这一说法,认为中国应该开始逐步探讨实行职业新闻发言人制度,“从而使新闻发言人能够在他应有的位置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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