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

中国公民参选基层人大热潮

  中國七月始在全国展开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作家李承鹏在微博上宣布自荐参选,获百万粉丝支持,助选团顾问包括 于建嵘 、冯小刚、韩寒,众多网络知识分子也参选,民众不愿意「被代表」,预测将有上百万獨立候选人出现,为中國政治带来新活力。   被称为「微博达人」的作家李承鹏,五月二十五日透过微博率先公开确认参选基层人民代表,此后,一股「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风」迅猛刮起,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广泛热议。据不完全统计,仅新浪微博,五月二十六日至少有九人表明獨立自荐参选;二十七日至少有十八人表明獨立自荐参选;二十八日至少有三十一人表明獨立自荐参选;二十九日至少有近百人表明,依法獨立自荐参选所在地基层人大代表。长期研究中國选举问题的北京政治学者、世界与中國研究所所长李凡,早在两个多月前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就预言,「今届基层人大直选,参选的獨立候选人会比上届多十倍,估计会多达百万人」,此言可望成真,中國公民自荐参选基层人民代表,步入体制内参政议政,凝聚成一股政治改革大潮。   网络名人投身竞选   在这股微博上刮起的参选风中,有天涯小区商务运营总监梁树新、中國作家协会会员夏商(夏文煜)、中國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英文《中國日报》总编辑助理 五岳散人 (姚博)、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杭州普通市民徐彦、梁永春、福州市民雁南飞(林斌),江苏常州市、浙江长兴县、湖北武汉等地都有博主、网民宣称将参选当地基层人大代表。广东深圳福田区的一位尚未足十八岁的刘若曦,也表明要参选区人大代表。他在微博上说,「今天,我离十八足岁还有十几天(今届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全国各地七月陆续开始——记者注),我征求了父母的意见,现决定参选区人大代表」。他们正寻觅选民联名推荐,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即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参选。   「选择了我,就是选择你自己」,是李承鹏的参选口号。昵称「李大眼」的李承鹏,微博的认证身份是「时评人」、「作家」,在新浪微博拥有二百九十多万「粉丝」,人气极高。二十五日中午,他在微博上说,「本人将于今年九月正式参选人大代表,在户口所在地成都,组成参选班子,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参选相关规定。此想法去年已微博公布,现思考良久正式参选,本人是合法公民,无任何势力操纵,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恳请各界人士指点参选路径及办法。同意的举手」。是日晚上八点,这条微博已被转发近三千多次,评论二千七百多条。   广东深圳,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李承鹏仍睡意朦胧,此前通宵达旦观赏欧冠足球赛电视。他从四川省成都来深圳,是受邀在书城签售最新力作《李可乐抗拆记》的。当接到亚洲周刊记者电话,问他参选的事时,睡意全无。他说,「在确认参选后,开始有点孤独感,但不出一两天,就有数十人自荐参选,看来许多人的想法是和我一样的。在屋子里众人感到很闷,我不小心触动了公民的一扇窗户,大家感受到一股新鲜空气,于是纷纷打开其它窗户。我有了些成就感」,「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中國公民的一大步。希望更多的李承鹏、夏商出现,这样我们的国家才是真正强大的、智慧的」。   李承鹏说:「我们虽然都是中國公民,但对选举选票却是非常陌生的。我其实是见过选票,那是大学时期,选票是和饭票一起见到的。那个中午,阳光灿烂得掉渣,我和几个同学在寝室打麻将赌饭票,输狠了的老大付帐时不小心扔出一票,才想起皱巴巴揣了多日的选票。那选票长得跟饭票差不多,但盖的并非食堂的蓝印三角章,而是圆形大红章。我们不屑这些选票,等麻将告一段落才瞄清,选票上是两个候选人,一个是校长,一个是黨委办主任。对于这么新奇的一个事物,大家一时纠结,除了在张贴栏宣布处分违纪学生时见过这两个名字,面目模糊。后来又打了一盘麻将,和了的人决定选谁。我和了,决定选校长,理由很简单,他给我们签发毕业证。」   选票是最重要的饭票   他说,他不是很好的选民。后来,他才逐渐意识到选票是最重要的「饭票」,人生没有比权利、比选票更重要的「饭票」了。二零一零年底的一天,他在微博上写了句「我要参选人大代表」。SOHO中國的老总潘石屹看到他的「参选」微博,立即发了多条微博,教他走什么程序会更好。他那条微博转发率特高,不一会就有八千多条。不过,不久他的那条微博竟然被「和谐」掉了。   李承鹏说:「其实,我是个很温和的人,我只有生活主张,没有什么政治倾向。天下大事,油盐柴米,我们只是讨生活而已。我只是行使一个公民很简单的想法。问题是,执政者连这都接受不了,刘萍这类事件发生,令我反而认真起来。中國社会科学院学者 于建嵘 也发微博鼓励我参选。我原本想低调,想安全些,顺利些,不想面临有“中國特色”的压力,选择时机再公布我的参选态度, 于建嵘 率先披露我的参选意愿,我不能不作确认。」   他说,「被选举权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武器”。之前,我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实践一下,看看自己能否成为合格的人大代表。我以前是记者,现在是作家,应该说,对社会的底层还比较了解。我其实是个代言人,百姓有那么多想表达的,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平台」。   韩寒愿站台助选   据悉,李承鹏有了参选大纲,目标是「必须选上」,目前正组建助选班子,有学者、律师、文化名人组成顾问团,其中有学者 于建嵘 、导演冯小刚、作家韩寒,他们都愿意到成都为他站台助选。   李承鹏将参选的是他所在的成都武侯区的区人大代表直选。他所居住的小区是知识分子、白领聚居的地方。他力求多多倾听选区居民诉求,希望能帮助他们与政府沟通。他将关注医疗、教育、农业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农业方面,农民种了水果、蔬菜,卖得很便宜,到了超市价格却很贵,政府在这个方面应该有所作为,减少流通环节。关于这些问题,他都会有详细计划递交政府。他说,「这是一个浩大工程。我要代表人民说话。我们不外乎推动社会进步,普及文明。我们不只是要监督政府,更重要是帮助政府让选民、居民有更优质的生活,拥有应有的政治权利。政府与人民也不是对立的。微博能与选民很好地沟通,我也可以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这事原本就不是洪水猛兽,只是有些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有点过度紧张。目前,没有任何方面跟我打招呼,给我压力」。   正在台湾的世界与中國研究所所长李凡,受邀从北京到台北参加学术活动。五月二十九日,他接受访问时说,今届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七月各地陆续开始,但现在已经极为热闹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作选举试点。二零一零年选举法修改,增加了一个章节,关于选举委员会的。其中有一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应避免人员冲突,要实行回避政策。选举由人大领导,但人大主任、副主任又都是代表,按回避原则,他们就不能「领导」这场选举,包括黨委书记。要回避,就令当局不知该怎么办,必须回避,又不知该怎么回避。江西省新余就选择一个区作试点。   李凡说:「没想到,随着社会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大。老百姓用尽一切所能用的办法,除了上访,除了围攻政府,除了法律诉讼,还有就是参选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的试点,竟发生獨立自荐候选人刘萍事件。」   刘萍是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二零零九年内部退休,几年来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这次区人大代表选举,刘萍觉得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维权太难,于是就产生当人大代表的想法,她的想法得到很多市民和同事支持。刘萍说:「人大代表的权限是非常大的,可以联名罢免不合格的领导,联名提议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我的权利一直被侵害,我被代表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利用手中的武器,也就是选票来捍卫自己尊严。」刘萍的联名推荐人超过法定人数,但她最终没有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投票日前几天,刘萍遭警方约谈而「失踪」了,直到选举完才重获自由。此事在网络上广为传播,经过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当地官员不得不出面解释,可是质疑声依然不断。   新华社报道说,依据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透露,刘萍未被列为候选人,是因联名推荐她的人数不够选举法要求,共有十七人签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其中五人不是选区选民,三人退出签名,二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的只有七人,没有达到法定十人以上的人数规定。不过,这种说法广遭质疑。   深圳电视台支持刘萍   李凡说,前几天他在深圳,电视台播出刘萍事件,先说了新华社的报道,最后播出一个画面:十五个推荐刘萍的选民的签名信原件,还说「经确认,这十五个选民符合规定」。深圳就不信新华社的报道。渝水区至少有四五个獨立候选人,有的是上访人,有的是工人,他们遇到问题却无处申诉,于是就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新余的渝水区开展试点,原本是关于选举委员会的,但当局没想到,竟出来一堆獨立候选人。对此,中央都不知该怎么反应。全国一批主流媒体记者争先赶去新余采访刘萍,纷纷报道事件,令当局措手不及。这就像二零零三年换届人大代表选举,深圳、湖北和北京等地出来一大批自荐候选人,热闹异常,学者举办研讨会,零六、零七年换届选举,当局下了不准这不准那的规定,将选举控制住了,自荐候选人一个一个被去除了。当局原以为今次换届选举也能控制,未料刘萍事件刺激了各地选民。   李凡说:「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运用微博表态参选,表明中國百姓有政治参与的意愿,却没渠道参与,自荐参选成了重要渠道。到今天为止,中央对此没有说什么话。」   原载《亚洲周刊》   作者:江迅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6-06.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中国公民参选基层人大热潮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中国观察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马英九胜选的十大启示 (19) 马戏团总监们的最后决定——评美国总统选举的闹剧 (0) 越南国会实行竞争性直选意义重大 (1) 被误读的选举制度 (0) 美国大选给我们的启示 (10) 百岁老人的临终一票 (0) 我下跪,只求选举合法 (0) 干部选举为什么就不能直选 (0) 小小的遗憾 (2) 回首那次别开生面的基层选举 (20) 向台湾人民致敬 (35) 台湾选战——正在进行的游戏化政治实践 (10) 台湾立法院选举和北京对台政策的误区 (0) 台湾的今天,大陆的明天——台湾大选观感 (20) 台湾民选——七大谎言的破灭和三大启示的烛照 (65) 乌克兰选举对台海的隐喻 (0) 不要恨乌及屋 (0) 一则寓言的启示 (0) “选民素质低”质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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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我所走过每一步都将为子孙铺平通往希望未来之路

5月18日 (1/2)凌晨1:10左右突然将我在睡眠中叫醒送到家里。之前从12日传唤以“涉嫌破坏选举”至13日凌晨1:30抄家结束。13日早上9再次传唤中午结束。下午18点又一次以“扰乱公共次序”传唤至14日凌晨1点多软禁在江西省新余市新钢良矿招待所!只因为我参选区人大代表。两天对我三次传唤。现家里臭气熏天刚 (2/2)清除掉冰箱腐肉,因11日独家电被掐断。后软禁故搞卫生至此,感谢所有关心我们的朋友!由于身体欠佳详情白天诉说… 昨天一早起来第一时间赶到魏忠平家里问询是否回家?敲门中魏忠平邻居说他没回家,我要求邻居转告他回来即刻与我联系。闲谈中得知其单位一百零几人,竟然有七十多人投了我选票之后车间主任被厂领导找去谈话。还有单位领导监督每个员工在眼皮底下投票,使其选我票的马上说废票!再有单位直接说不能选刘萍 昨天下午到新余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报警,要求从5月13日23;15分被该派出所移交到新钢良矿招待所限制行动自由限制通讯自由遭遇非法拘禁要求立案!派出所一领导说“是你们单位举办的法制学习班。我们班学习班也是手机上交的,根据目前掌握情况没有立案必要。我们已经给您登记了报警记录是否立案会通知” 知道被忽悠,于是同郑绿英,周山清直奔新余市督察投诉,接待的是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刘主任。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之后说涉及非法拘禁,派出所不能受理的,刑事案件应当到袁河分局刑侦报案。目前我迫切需要律师援助!非法传唤到法院行政诉讼。破坏选举到检察院举报等等。每走一步都是权与法的较量! 我被安全了。什么时候在选举完后依旧被24小时保护着,这种境界用在我一介草民身上实感受宠若惊!昨晚上一大四学生来家里看望我。回去时被直接送到新钢袁河宾馆免费住宿。在我这里拉下的笔记本今早几经周折才让我亲自送到他手中!他年轻,是我的孩子辈。我所走过每一步都将为子孙铺平通往希望未来之路。 见证来看望我后被禁言、遣返、警告的不下三四个了。领导好心天天催着我上班去。上午独自到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非法拘禁要求立案。执着索要到【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目前我迫切需要律师援助。破坏选举需到检察院举报、非法传唤需提起行政诉讼!这一切都等着我去做。深感法律知识匮乏 我只想当人大代表就被两天持续传唤三次,一传唤内容;【破坏选举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传唤,二是口头强制传唤。三是【扰乱公共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传唤。持续传唤让我身心疲惫!这种现象得不到遏制将迅速在各地炮制蔓延!求助律师   来源: @刘萍196412 打喷嚏链接: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43855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喷嚏图卦》图片托管于又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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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访权有了,人大代表选举权没了

原文地址: 上访权有了,人大代表选举权没了 作者: 王传涛 那些与上访权绑架在一起的权利剥夺 上访权有了,人大代表选举权没了 王传涛 今年 4 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开始后,原新钢设备材料公司工人刘萍参选区人大代表,共有 17 人签名推荐她作为候选人。然而,她未被列代表候选人。这可能与其曾 3 次进京上访有关。新钢选举工作组相关人员回应称,因为她本人不具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新华网 5 月 15 日)   有不公,才有上访。现在这句话反过来写也成立:有上访,才有不公。   这样的例证有许多。几天前,深圳为确保大运会期间的社会秩序,先是规定部分上访群体必须离开深圳,后又规定“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作,否则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再往前推, 2010 年 4 月深圳公安部门还通报了一个“不受深圳欢迎黑名单”,规定“越级上访人员不能办理居住证”。   一个纠结的现实摆在面前,上访的权利总是不能与其他权利并列生存。套用小沈阳在小品中的句式,可以说“人生最大的悲剧是,上访权有了,别的权利没了。”现在,这个句式又多了一个新的佐证,人大代表候选人刘萍因为参选有过 3 次进京上访,被新钢集团认定为不具备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难道说,当人大代表的条例是一定不能有上访的“前科”;或是,当了人大代表之后,就一定不能上访?   遗憾的是,在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我并没有找到上访与选举之间的冲突点在何处。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同样的权利也在《选举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显然,与参选人大代表冲突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剥夺了政治权利,和上不上访根本没有冲突。   上访不是什么坏事,它只是公民们的普通权利。这个权利,来源于天赋,神圣不可侵犯,同样不能和其他权利绑架在一起。于 2005 年 5 月 1 日起颁布实施的《信访条例》,是对公民信访权利的保护提高到了制度化的高度。《信访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虽然在参选区人大代表一事中,刘萍没有受到很明显的打击报复,但剥夺掉其选举权,也算是当地人大代表工作机关对其一种打击报复——对权利人权利的打击报复。   问题是,上访对于需要维稳的地方政府来讲,却好像是一件坏事。地方需要维稳,这并不为过,但维稳的途径不应该是打压上访,相反,而应该是倾听民意、疏导民意。把当地的信访工作做好了,把民众的权利诉求解答好了,社会的稳定只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事。如果视上访为洪水猛兽,故事阻塞民意上传通道,打压民意,则地方政府发生不稳定事件,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上访有个“上”字,本身就是一种权利悲剧。因为正常的信访渠道并不通畅,信访才会“越级”,才变成上访。但上访也好,信访也罢,这些权利是神圣的。上访与否不能成为剥夺权利人正当权利的充分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官员、司法工作人员、普通市民都可以上访,上了访也应该可以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官员、司法工作人员等。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代表人民的,必须有代表人民信访的权利。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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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台湾的声音——蔡英文参选民进党总统初选声明

3/26/2011 各位朋友、所有台湾的人民:   今天能够站在这里,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还有责任。三年前,秉持着一股强烈的责任感,我接下民进党主席,我知道很多人并不看好。有人说我不够政治,不会算计,无法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存活。但三年来,我向社会证明,政治不需要算计,更重要的是沟通和信任。   也有人说,我跟民进党的渊源不够深,无法带领这个跌倒受创的党。但三年来我们也证明,强韧的民进党可以浴火重生,不仅跟国民党可以分庭抗礼,更有能力一步一步重返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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