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

Co-China周刊 | 预告:Co-China X In-media——中港台民粹政治:撕裂中的出路,还是死局?

因孕妇床位不足诱发的「蝗虫论」在香港引起民粹政治大辩论,有人认为这种排外动员几近法西斯,最终会伤及社会底层;也有人认为若没有如此的撕裂,温文尔雅的民间社会难以为香港带来真正改变。 此次论坛我们邀请了中港台三地的社会文化观察者,从三地不同的政治制度出发梳理民粹政治的土壤,讨论其可能的影响及后果。 (图片作者为Chopper Kuo,原链接 http://www.flickr.com/photos/52506247@N05/5482033322/ 。) 时间 :3月12日晚7:30–9:30 地点 :湾仔轩尼诗道365号9F香港独立媒体   讲者 : 鄢烈山:时评作家,前《南方周末》编辑 叶荫聪 :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讲师 张铁志 :台湾文化人,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主持 : 林蔼云:香港独立媒体网编辑   视频直播: https://cochina.org/视频直播 音频直播: https://cochina.org/音频直播 twitter直播账号: CoChinaOnline 新浪微博直播账号: CoChina論壇   本场论坛由「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与 香港独立媒体(In-media) 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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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城市为什么要植树?

2012年03月02日 18:03:24   我们的惟一“优势”是政府花钱不需经市民讨论同意,但是我们一定要慎用这个“优势”,不让讲面子的“浪费分子”,更不能让捞政绩、吃回扣的腐败分子,利用了种树和绿化的正当性,扭曲了目的。      城市为什么要植树?           鄢烈山                  在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前夕,提出这个问题并非应景,而是久蓄于胸,恰与朱小丹省长最近的一段讲话产生共鸣,所以要说出来。       且说云南昆明素以“春城”闻名于世,2003年春我一次去时深感失望:市内树木不多,主干道住房阳台上细看是假花;四望环城丘岭多是黄褐色的童山。随后到大理,我更失望,出机场一路就没看到几棵树(后来问当地朋友,才知一是大跃进以来毁林开荒,二是人们砍柴为炊)。一个城市,一处旅游名胜,没有绿色,就跟衣不蔽体差不多难看。这当然是现代人的生活观念。我们在外国电影里看到,不论是巴黎还是伦敦、罗马,千年老城区的街道,是没有一棵树的,但我们不是活在古代,而是生在物资丰裕、平民也追求生活品质的当代。       所以,对仇和同志主政昆明以后,强力在昆明推动植树,我是支持其目标的,至于怎么植另当别论。就我目力所及,我同意昆明有些朋友的看法,有些街道边树种得太密了,好像是要供猴子跳来跳去的一棵挨一棵。       去年夏天,我们一行人去了黑龙江的黑河市,顺便到一江之隔的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一日游。这个地方原是中国的,叫海兰泡,1858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瑷珲条约”而抢走;1900年沙俄血洗“江东六十四屯”,驱逐中国人,遂将这座俄语命名的“报喜城”建设成了俄国远东第三大城市。街道是那么整齐宽阔,高大的常绿树木一行行显然都是百年以上,对比我们的黑河市,俄人的规划与绿化不免让我心怀惭妒,暗忖假如那块土地是择婚的女子,恐怕也会将绣球抛给俄国人了!       所以,我们中国人不能再折腾了,早该自强了。“祖国河山美如画”不是靠高嗓门唱成真的。       “绿化祖国”喊了几十年,现在可以当真了:不必“改天换地”“以粮为纲”了,不必“农业学大寨”劈山造田了;城市的绿化更是得到了相当的重视,虽然没有个个都像重庆提出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但是“生态城市”、“绿色城市”却是共同的追求。            可是,城市要种树这一点虽说是共识,种什么树却大有讲究。以穿衣为喻,人都要穿衣,但穿什么衣却有不同选择。有钱人当然主要不为保暖遮羞,而是要体面,要独具风采;钱少的人就不能不量力而行;穷人自然图便宜,过得去就可以啦。而对于做衣服的、卖衣服的,当然是经营高档衣服利润高;对贾芹这样的采买人呢,贾府项目花费越大他可吃的回扣就越多,当家的凤姐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孝敬。还有,大户人家、大酒店,即使囊内没钱,奴仆和侍应生也要衣着光鲜,那是主人的面子嘛。       我非常赞同广东省长朱小丹2月29日在全省林业会议上的讲话。他说:“你们一定要记住,建设生态景观林带,首先是‘林带’然后是‘景观’,坚持绿化为主、美化辅之,生态为主、景观辅之,内容为主、形式辅之,不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提倡求实务实,讲求实干实效。”这才像小康之家过日子、改善生活条件而非充阔佬、摆谱的态度。       朱小丹指出,“建设生态景观林带要避免大量使用高档的树种”,“我们的财力还没有强大到这种程度,各地在资金投入上要量力而行”,这些话绝非无的放矢。我们报社门前的广州大道中段的绿化、美化这几年重做过好几次,二沙岛的公园也是改建了又改建,花费定然不少。我这个喜欢散步的人虽说是直接受益者,心里却也不免嘀咕广州真的这么有钱吗?有钱就该这么花吗?至于珠江新城的“花城广场”,花大钱移来老树大树名贵树,死了不少,真有必要这么搞吗?       春节我刚去了西班牙的巴塞罗那,这个世界著名的地中海滨的旅游城市,见它的规则果然是新城区建设与老城区改造的范例,古典建筑与高科技建筑及市民生活环境都是一流的,但城市树种却一般般,并没有普及某些街道和广场已有的高档树种。是没钱吗?西班牙年人均GDP30,622美元(2011年,百度百科),在该国地位类似于中国上海的巴塞罗那应该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那为什么不更换树种?要经过纳税人同意呀。市民们最讲实惠,肯定是觉得有更需要政府开支的项目。       广东省去年人均GDP是8022美元,广州市也不可能超过北京的人均12959美元,都比巴塞罗那富裕程度相差好远。我们的惟一“优势”是政府花钱不需经市民讨论同意,但是我们一定要慎用这个“优势”,不让讲面子的“浪费分子”,更不能让捞政绩、吃回扣的腐败分子,利用了种树和绿化的正当性,扭曲了目的。       2012/03/01            上一篇: 授权发表 岩泉诗 《财产一公布》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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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立凡 | 邓南巡二十周年 跛足而行的改革又见拐点?

记者: 萧洵 | 图片来源: AP 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资料照片) 20年前的1月18日,邓小平借南巡谈话重启改革进程。然而此后腾飞的经济和停滞的政改导致邓小平推动的改革开放跛足而行。在邓南巡周年纪念日,北有京城中共元老后代和活跃在思想界的新老学者畅谈思想迎春,南有改革前沿的广东传出的改革呼唤。中国的改革进程是否临近又一个转折点? 在1989年民主运动之后陷入低潮的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之行后得以重启。他的那次广东之行也成了中国改革进程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形成如今跛足状态的转折点。 *章立凡:邓南巡后政经改革拉开距离* 中共政权初期曾任粮食部长的民主人士章乃器之子章立凡是一个活跃在思想界的近代史学家。 他谈及邓小平南巡前后的中国改革局面时说:“中国的改革本来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在同步进行的。就是说,两个‘轮子’的距离并不是很大。而自从1989年发生了那次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后,实际上政治体制改革就开始搁置,经济体制改革也受到了制约。” 章立凡说,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意思就是要继续推动经济改革,而在政治改革方面不争论,实际上也就搁置了政改。他说,从那以后,政、经改革的两个“车轮”也就拉开了距离。 在经济奇迹般腾飞了20年后,中国的政治架构却无法因应经济转型中凸显出的矛盾,社会危机日渐严重,矛盾一触即发。 *“红二代”与学者南巡纪念日“思想迎春”* 适逢邓小平南巡纪念日,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全国政协常委胡德平在北京召集了一个题为“2012思想中国,年度迎新”的座谈会,受邀参加的宾客中有叶剑英、陆定一等中共开国领导人的后代,也有学界思想界的前辈和新一代学者。 近代史学者章立凡也参加了这次思想迎春会。他说,与会者就邓小平南巡以来中国的政治现状作了反省和批评。 章立凡说,胡德平席间谈到土地问题,说这方面的政策有偏差,而现在开始得到重视,得以推动。他说,胡德平也谈到了乌坎事件,并说中央对其采取了比较一致的处理方式。 关于当局在这类问题上出现的变化,章立凡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在民间的这种强烈的、愤懑的情绪的压力之下开始有些变化。但确实,我们知道任何改革都是被迫的。要让利益集团放弃这些特权,都是很困难的。” 在北京城思想开始涌动的同时,开放的先行地区广东也在发出改革呼声。 *广东欲成政改先行者?* 南方都市报在1月19日的社论中说,要重温“南方谈话”,为当下改革提供借鉴。 社论援引新任省长朱小丹近日的话说,“接下来的改革需要勇气,要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社论说,如何突破既得利益格局,使中国涉过深水区,仍然必须回到邓小平的改革范式,也就是面向世界,相信民众。 朱小丹的话和这篇社论的背景是,广东这个中国开放前沿在经济转型中凸显出的社会矛盾已经到了当政者不能再忽视的地步。 *鄢烈山:广东政改缺乏权限* 南方报业集团的资深编辑鄢烈山说,广东是个先开放的省份,很多问题可能就暴露的早一点,大一点。 他说:“所以说它面对的问题是中国全局性的问题。这个全局性的问题解决,需要从中央大的方面有个政治体制改革,大的社会变革。” 鄢烈山说,作为地方官员,朱小丹要想从实质上突破既得利益的格局,还缺少权限。 *贺卫方:广东或可对官员加强法制管理* 北京大学的法律学教授贺卫方也不认为广东的官员能够突破既得利益格局,但或许能够在其他层面做得更好一些。 他说:“有些既得利益是由制度和体制造成的。有些当然是属于有权的人垄断更多资源,可以通过某种程度的财产公开,对官员进行更多的法制管理去解决。” 贺卫方认为,让官员公开财产这样的事广东可以做,但更大的体制性的利益格局,还需要全国性的努力。 在章立凡看来,广东省的官员们所作的表述背后可能还是有中央的意图,因为他们自己无法做出这样的决定。 *乌坎领袖被“招安”或反映官方意图* 他以乌坎事件为例,说它一方面破天荒地承认了民选的民间自治组织的合法性,但很快它又用重新改选党支部的方式,将该组织的领导人选为党支部书记,以这种方式将其纳入党的系统。 章立凡说,这反映的是政权在政治上的一种意图,就是要把新的事物纳入党的框架之下,变得比较可控。 *章立凡:广东面临各省官僚压力* 他说,面对汹涌而来的民主浪潮,很多问题已经是领导层无法回避的了。但是,他认为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会面临来自其他各省官僚们的压力,因为广东在这方面的改革样板一旦出笼,会对省以下的吏治造成冲击。 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还面临巨大的困难,而对不久将接班的中共新一届领导层能否有所作为并不乐观。京城涌动的思想和南方官员的豪言能否撼动庞大的既得利益格局,或者开启一个新的改革时期,令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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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授权发表 岩泉诗 《财产一公布》

2012年03月01日 17:38:53    《财产一公布》        财产一公布,     猫腻遮不住。     为政清与浊,     皆在面前露。     官无灰色银,     国无小金库。     公私阳光下,     常晒虫不蛀。     赢得天下心,     江山自稳固。     渴望十八大,     铁腕真反腐。     先从廉入手,     官清民信服。     忽悠小百姓,     政权保不住。              上一篇: 转贴:罗马公民权简介(On Civit…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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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转贴:罗马公民权简介(On Civitas)

2012年02月26日 10:44:17    转贴:罗马公民权简介(On Civitas) ——由户籍制度“改革”想到古罗马帝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f150a00100vlro.html 罗马公民权简介(On Civitas)     (2011-10-26 01:55:46)          罗马公民权(Civitas)是古罗马时期,授予特定自然人的一种拥有某些法律、财产和政治权力特权的社会身份。今天我们很难对罗马时代的公民权做一个实质意义上完善的归纳总结,因为公民权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着微妙的变化。但是在晚期罗马共和国到早期罗马帝国的这段岁月里,我们大约是可以对罗马公民权做如下的理解的。      一、罗马公民权的取得     符合以下情况的自然人可以获得公民权(下列提到的公民和子女一律均仅指代男性):     ·罗马公民的婚生子女自动获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optimo Iure)。但在罗马历史的某些时代,这种自动授予要求父亲必须是罗马公民(Cives Romani optimoIure),母亲必须拥有不充分的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non optimo Iure);而在其他时代,只要父亲拥有充分的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optimo Iure)或者母亲拥有不充分的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non optimo Iure)即可。     ·自由民(解放奴)自动拥有部分公民权;但他们在某些方面仍对自己的前主人负有一定的义务,而且前主人会自动成为他们的庇护人。     ·辅助部队的士兵在服役期满后可因被奖励而获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他们的子女也自动获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     ·只有罗马公民可以应征入伍并在军团中服役。但是,服役期中的公民会被剥夺公民权中的婚姻权(Ius connubii),在服役期中公民不能合法的婚娶,除非另有特别准许。因此,公民在服役期中诞生的子女不会被授予充分的公民权。但,如果公民退伍后与孩子的母亲缔结合法婚姻,那么这些子女的公民权可被追认。     ·为罗马做出杰出服务的自然人可被授予充分的公民权。     ·自然人也可出资购买罗马公民权,当然价格奇高。     ·拉丁盟邦的公民可渐进式地获得充分的公民权。     ·罗马公民权在帝国建立后不断的扩张到各个行省,最初是出于兵源不足的考虑;三世纪时期由卡拉卡拉皇帝颁布的《安东尼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授予了帝国境内所有常住自由民以充分的公民权,但此时公民权已经没有什么重大意义了。      二、罗马公民权的内容     罗马公民权在各个时代对个体自然人而言并不完全相同,但是通常而言,充分的罗马公民权应当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主要权力】:     ·投票权(Ius suffragiorum):罗马公民享有参加罗马的各种政治集会,并投票的权力。     ·荣誉权(Ius honorum):罗马公民享有竞选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力。     ·交易权(Ius commercii):罗马公民享有合法拥有土地、财产和订立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契约之权力。     ·通婚权(Ius connubii):罗马公民享有自由缔结与罗马公民合法婚姻之权力;享有担任罗马家庭户主(paterfamilia)之权力;享有子女自动取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之权力。     ·迁徙权(Ius migrationis):当拥有罗马公民权者迁移居住地时,只要他在该城永久定居,就可以自动获得该罗马殖民地城市的公民权;拉丁公民权者同理。但该权力不保护不同级别公民权城市之间的迁移,例如,罗马公民从罗马殖民地迁移往拉丁殖民地定居,则其充分的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optimo Iure)会被降低为拉丁公民权(ius Latini),因此,该种跨区域迁移需要自愿申请。     【附属权利】:     ·免税权:罗马公民对某些税种拥有免于缴纳的权力,对某些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有不予遵守的权力。     ·诉讼权:罗马公民有向法庭提起诉讼和应诉的权力。     ·受审权:为罗马公民定罪必须通过正式的法庭审判,且公民在审判中拥有为自己进行公开辩护的权力。     ·刑事豁免权:罗马公民拥有免于拷打和鞭笞之刑的权力,也不能被判处死刑,除非该公民被证实犯有叛国罪。受叛国罪指控的罗马公民有权选择在罗马应诉,如果叛国罪名成立,罗马公民也不应当受十字架之刑。     ·万民法(Ius gentium)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罗马公民权和罗马社会的分层     按照上述公民权的条目,我们可以大致把罗马领土内的常住居民做如下粗劣的划分:     ·罗马公民(Cives Romani optimo Iure):享受充分的公民权所包含的各种特权,当然也必须尽公民权所包含的各种义务;公民权可因某些特定事由而被剥夺,如犯有叛国罪。     ·女性罗马公民(Cives Romani non optimo Iure):罗马的女性享有不充分的公民权,总体而言,她们更像是罗马社会的一个独立的阶层——尽管享受各种礼遇和尊敬,但是罗马女性从未获得过充分的公民权——没有投票权(Ius suffragiorum)和荣誉权(Ius honorum),因此不能投票,也不能担任公职;但她们又能合法的拥有财产,捐赠公共工程。此外,在罗马的政坛里,联姻通常是政治联盟的常用做法,罗马女性甚至到了五贤帝王朝的末年,都还会被自己的家族命令离婚改嫁以实现政治婚姻的目的。     ·拉丁公民(Latini):拉丁公民最初被定义为在拉丁同盟战争结束之后罗马所控制的拉丁地区居民,后衍伸为特定指代的拉丁公民权(Ius Latini)。拉丁公民权相对于完善的罗马公民权而言,不包含投票权(Ius suffragiorum)和荣誉权(Ius honorum)这两项最重要的政治权力,仅包含交易权(Ius commercii)和迁徙权(Ius migrationis)。除此之外还包含一项次级的“通婚权”(conubium)——拉丁公民可以与拉丁公民缔结合法婚姻。那些释放奴、犯罪的罗马公民和迁移到拉丁殖民地的罗马公民都会被授予此种拉丁公民权。     ·友邦公民(Socii):这是一种授予属于罗马的附庸国或是盟友的自然人的公民权,它并不充分,最有名的友邦公民权当属拉丁公民权。这种公民权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又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实际上构成了罗马社会的第二群体。不同的友邦公民,其公民权利并不相同,有自己的差异。     ·省民(Provinciales):这一群体指代的是被罗马人征服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领土上生活的自由民,他们甚至不具备友邦公民权,仅拥有万民法(Ius gentium)所授予的有限权利。     ·奴隶(slave):奴隶被认为是财产,元首制度建立以后拥有极为可怜的一点点权利,更多的情况是由主人生杀予夺。杀死奴隶只会被认为是损毁财产和举止失当,并不会被认为是犯了杀人罪。但奴隶的命运也并非只有悲惨,或许大部分奴隶都在农庄和矿山过着生不如死的苦役生活,但还是有一部分家奴会被主人待以族人。奴隶可以通过被解放来成为自由民,由这种转变获得自由民身份的奴隶常称为解放奴。解放证书可由奴隶的主人颁发,也或者是奴隶自己或其他第三人出资购买。     ·自由民(Peregrini):被解放了的奴隶会被授予一种非常有限的公民权,这种权利是自动获得的。自由民的子女生来即自由。另外,自由民有机会获得完整的公民权。     由上述的分类我们大致可以看出,罗马社会的分层工具实际上就是罗马公民权的细分——得到完整公民权的是上层,拥有部分的是中层,底层的自由民和奴隶只有很少的公民权甚至一点也没有。      四、公民权、占领地的罗马化和《安东尼敕令》     罗马人通过将不充分的公民权逐渐向盟友及被占领地居民开放来完成自己向周边领地的罗马化进程,因此,公民权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外交和政治措施。拉丁公民权的扩展就是这一工具应用的充分展示。公元前90年的《关于授予拉丁公民罗马公民权的尤里乌斯法》(Lex Iulia de Civitate Latinis Danda)即是重要的文案。这一做法也被认为是罗马人取得莫大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扩展的终点是由卡拉卡拉皇帝在公元212年所颁布的《安东尼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该法令授予所有罗马境内的成年男性以罗马公民权(Cives Romani optimo Iure),成年女性以相应的公民权(Cives Romani non optimo Iure)。           上一篇: 授权贴 岩泉诗配画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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