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中国选举与治理 | 笑蜀:重庆打黑内幕必须追问,必须公开

笑蜀:重庆打黑内幕必须追问,必须公开 作者:笑蜀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2-17 本站发布时间:2012-2-17 10:37:45 阅读量:809次   近日曝光的王立军夜闯美领馆一案,震惊天下的同时,也把重庆打黑的是是非非,重新提升到公共议程上。尤其是 童之伟教授2011年9月独立完成的重庆打黑专题报告 ,对重庆打黑内幕已经有全景式描述。有关官员曾经公开宣称,重庆打黑,都是铁案,没有冤枉一个人。但从童教授的报告可知,这说辞并不靠谱。请看童教授专题报告的总结:   1、“重庆相关公权力组织在打黑中办理刑事案件系统性违法曾经是普遍现象,实际上,坚持违法办事或不依法办事在那里似乎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实现自己工作目标的基本经验或方略。”   2、“重庆地方党委及其所属机构与官员强力介入了具体司法过程,在打黑中的活动明显超越了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   3、由于地方党的机构直接介入具体案件的处理,打黑运动中的重庆各级法院往往放弃应有的独立性,放弃对侦查、检察机关的制约,间接或直接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起诉,给被告定罪科刑。   4、重庆打黑设立了数百个其活动贯通和主导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的全权型“专案组”。这些数量庞大的全权型专案组织及其活动方式,直接继承了“文革”的专案组体制,它的活动特点,是凭感觉抓人,秘密关押,先抓人后取证,活动全程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的各个阶段,其活动违反宪法、法律规定之处甚多,有些甚至有明显的刑讯逼供犯罪嫌疑。1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论及审查干部的专案机构时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11   5、重庆打黑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的模糊性和“涉黑”罪名的易株连性,任意追诉和滥用刑法中涉黑条款的倾向太过明显,显得太轻率太简单,让人感到即使是身家数十亿的企业家,其自由或生命的得失在重庆都不过取决于一两个权力人士的一句话。   6、打黑以来,重庆警方肆意抓捕、先抓人后取证、秘密关押、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严刑逼供、任意追诉的情形相当普遍,到了近乎“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程度。   7、打黑运动中,重庆对刑辩律师进行了全面打压,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律师群体表现出明显的排拒和敌视态度。   8、重庆各级法院审判打黑案件时,千方百计搞不公开或半公开审判,使宪法、法律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形同虚设。   够了,不需要再列举下去了。重庆打黑对法治进程的破坏,已经可见一斑了。那么,重庆之有樊奇航案、龚刚模案、李庄案等争议巨大的疑案,一切就都毫不足怪了。   迄今为止,重庆当局仍对童之伟教授的报告报以惊人的沉默,让人有理由相信,童之伟教授的报告一定有事实依据。既然如此,就有必要重新审视重庆打黑,任何疑点都不能放过,这才是对宪法和法律负责的态度,也才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   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重庆打黑,到底抓捕了多少人?到底判了多少人?到底杀了多少人?以及为什么?法律依据何在?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充分公开,充分接受法治程序的检验和舆论的检验。   没有问题,打黑以来,重庆的社会治安好了很多。不止社会治安,重庆的整个吏治,以及社会福利,也都有一些改观。所以,纵然打黑确实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确实破坏了法治,确实就是黑打,但很多人都对此报以惊人的宽容,理由无非是为了大多数人,无非是大多数人都拥护。但是,在现代文明条件下,这样的宽容绝对是荒诞的,这样的辩护时绝对不能接受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说,为了大多数人,就该让少数人蒙冤,就该让少数人受辱,让少数人失去自由乃至送死。如果谁要这么主张,一个简单的反问就够了:你愿意你自己或者你的家人沦为那样的少数人么?你愿意成为樊奇航或者龚刚模第二么?   别说你不会,正如我两年前在抨击重庆黑打时已经讲过的,“一个可以随随便便把坏人送上断头台的权力,同样,也可以随随便便把无辜者送上断头台。”那样的达摩克利斯剑一旦祭出,能落到别人头上,也可能随时落到你的头上。所以,如果你在落到别人头上时喊爽,那么等哪一天落到你头上,你可千万别后悔。   也就因此,重庆打黑内幕,必须彻底追问。这一切,且以彻底的公开为起点。     点击进入作者搜狐博客链接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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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李庄案第三季: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李庄案”波澜再起,随着帷幕的缓缓拉开,这部律政大片第三季开始预热。   2月7日上午,李庄昔日助手马晓军和妻子韩会娟起诉重庆警方,指控对方在调查李庄案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经核实,重庆江北区法院已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和委托手续,但尚未就是否立案表态。   这一举措被外界解读为李庄及其助手对重庆警方的反击。而反击的时间节点的选取,颇耐人寻味。   5天前的2月2日,著名“打黑英雄”、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被重庆官方宣布卸任公安局局长职务,不再分管警方事务。   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应询答问时表示,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一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起诉重庆警方   马晓军今年31岁,河北人,在李庄案中,他一直具有双重身份。   首先,他是李庄案的同案嫌疑人。2009年11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的委托,指派李庄与马晓军担任龚刚模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接手龚刚模案时,马晓军刚来康达所,调动手续都还在办理中,这是他跟我出的第一次差、办的第一个案子。”李庄说,之后,两人三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后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龚又表示,李庄教唆的方式是“眨眼暗示”。重庆警方认为,时任李庄助理的马晓军参与了教唆翻供活动。   同时,马晓军还是李庄案中控辩双方争取的证人。   李庄案开庭期间,公诉人出示了马晓军证言,马说:“李庄知道,只有从刑讯逼供上做文章,这个案子才有做头。”这番话被重庆控方指称为李庄作为辩护人具有教唆犯罪意图的依据。   二审期间,李庄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几份新证据;其中,三份是由马晓军手写、反映李庄和龚刚模三次会见情况的笔录。   龚刚模在其中主动回忆了被刑讯逼供的细节,还说自己为配合侦查机关录音录像背诵了提前做好的口供。不过,这些笔录没有经龚刚模本人签字。李庄解释:“马晓军律师是第一次跟我出去办案,可能忽略了这个。”   李庄有罪还是无罪,马晓军如果不能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询问,问题就很难查清。因此,在案件开庭前,李庄的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马出庭作证。但法庭回复说,马本人不愿意。   马晓军在2月7日提交法院的起诉状中给出了另一番解释。他说,自己从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2月11日因李庄案被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他被强迫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一住宅内,被强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强迫出具不同意为李庄案出庭作证的证明,被强迫书写申请重庆警方保护的申请书。   马晓军特别提到一个细节:他在警方强迫下外出逛街、吃饭、看电影,而整个过程中,警员同时摄像以试图证明他当时是“自由”的。   马的妻子韩会娟在另一份起诉状中说,她也被重庆警方强迫写下书面声明,即自愿陪同马晓军接受监视居住。   马晓军在起诉状中,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北京律师朱明勇透露,恢复自由后的马晓军回到家乡河北后,律师证被当地司法局收走,其律师资格在法律上属于待定状态,为了谋生,他推销过达利园蛋糕。   而未能出庭为李庄作证,更让马晓军内心备受煎熬。知情者说,“他长期沉默不语,神情阴郁,他曾一边哭一边对着重庆方向磕头,以示对李庄的歉意”。   2月7日晚,李庄发微博希望大家了解、关爱马晓军:“当年因我,他、他妻子、家庭、父母,都遭受了庞大的肉体创伤,其实,一切对与错、是与非、功与过,皆由我一人担当。”   马晓军目前尚不愿接受媒体采访,但他托李庄转告时代周报记者:“重庆警方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冰山现在还没揭开半角。”   李庄出狱半年来,始终未曾停止向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申诉。   身陷囹圄548天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这次马晓军夫妇起诉重庆警方,已然是李庄案第三季。   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李庄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就是所谓的李庄案第一季,其剧情大逆转发生在2010年2月3日的二审过程中。当天,一直不服重庆检方对自己伪证罪指控的李庄,突然出人意料地当庭认罪。他态度为何有如此巨变,这一直是外界广泛而持久的悬疑。   “认罪的背后,其实是诉辩交易。”李庄2月13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在他被抓当天,这种交易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它贯穿于整个事件的不同诉讼阶段。   李庄说,在当天被抓现场,他就与警方争辩,警方让他端正态度,“你的事,大三长(重庆市公检法一把手的统称)已经开会定了,可以从轻处理”。   一审开庭前,辩护律师第一次会见李庄,就向他转达了法官的交易条件:只要态度好点,认个错,配合庭审,可以建议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免于刑罚。   李庄称,由于他拒不认错,诉辩交易失败,他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一审之后,为尽快出去找到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像证据,推翻有罪判决,他于是作出二审“诈降”决定—以退为进、低头认罪,达到被判缓刑的目的。   重庆公检法欣然附和李庄的“认罪”决定。在二审时,李庄当庭“认罪”,六条认罪宣言其实是一首藏头诗,连起为“被逼认罪缓刑”。该藏头诗当晚被人破译,舆论哗然,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作出“认罪、减刑一年”的判决。   但这并非结局。2011年4月,李庄出狱前夕,被再次以妨害作证罪的“漏罪”为由被起诉,李庄案第二季开演。事实上,重庆警方对李庄遗漏罪行的侦查,自李庄案二审终审后即已开始。   这是一桩发生在上海的旧案。2008年6月26日,上海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英被诉至上海徐汇区法院。检方指控,孟英收到自然人徐丽军的100万元投资款后,将其中50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个人贷款,触犯了挪用资金罪。   李庄被指控,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2008年7月,时任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李庄作为该案辩护人,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的投资款改变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个人借款。   孟英最后被认定挪用资金罪成立,但获刑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然而,2011年4月22日,李庄“漏罪”案又发生大转折,最终被重庆检察机关撤诉,不了了之。身陷囹圄548天之后,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出狱并返回北京家中。   “刑讯逼供铁证已找到”   2011年12月12日,李庄案案发两周年之际,李就走上了申诉、反击之路。   当天上午10点,李庄前往最高法院申诉,并由其子李亚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代理。他申请的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在递交上述申诉后,李庄被要求出示该案判决书的原件。由于这份原件在其出狱时被监狱没收,申诉暂停。   当天,他还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中国青年报》在2009年发表文章《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侵犯其名誉权。但该案至今未被法院受理。   “我没气馁,仍然在向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申诉。”李庄表示,申诉不仅仅是为我自己平反,更重要的是,通过申诉,告知民众什么是法律的尊严。   对于马晓军夫妇此次起诉,李庄认为,它将进一步揭开李庄案迷雾。   事实上,出狱后两个月,李庄即开通博客和微博,披露“李庄案”真相。但他表示,“揭示的只是冰山一角”。   李庄称,2月2日,重庆官方宣布王立军卸任公安局局长职务以来,他已收到各方人士发来的近百封书信,反映李庄案的真相。   “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铁证我已经找到了,我现在暂不公布。有一段视频是重庆警方人士传来给我的,过段时间我会在微博上公布。”李庄透露,该视频内容显示,在他接手龚刚模案之前,龚已经被刑讯逼供了,走路不正常。   龚刚模究竟有无受到刑讯逼供,是李庄案最核心的问题。二审法庭上,控方曾提交专案组民警证言称:嫌犯在羁押期间受到了人道的待遇。李庄会见龚刚模时,与他发生过激烈争吵的张姓警员作证说,审讯依法进行,每天白天审七个小时,晚上休息。看守所狱医也表示:没有发现龚刚模有外伤。   辩方却提供多份证据反驳以上证言。其中,包括多份审讯笔录—有从凌晨2时许、也有从凌晨5时许开始的,其中一份显示,有超过24小时的疲劳审讯。   对李庄最有利的证据,是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该《报告书》称:龚刚模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所致擦伤后遗留。辩方认为,即使不能据此认定龚刚模受到刑讯逼供,也不能排除其受到刑讯逼供的可能。   李庄称,他至今仍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会见龚刚模的过程—会见开始,龚痛苦地说:口供都是他们编好以后逼我签字的,不签字他们就打!龚还称,被提到看守所外一民兵训练基地吊打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还被裸体吊打,捧大便,用内裤擦地板;一位副支队长看不过去,进行了制止,一男一女两个医生为他进行过治疗。   2010年8月,北京律师朱明勇亦向外界公布了龚刚模案另一主要被告樊奇杭被刑讯逼供的资料,包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所了解到的当事人樊奇杭所受的刑讯逼供,并有樊奇杭自述在“铁山坪民兵基地”遭遇“打”“吊”“打表”及“长期不让睡觉”等刑讯逼供措施的视频。   据樊奇杭自述:“他们行话就是‘打表’,是在脚镣戴上后,把手铐在脚镣上,人站成90度,一站就是一个星期。我记得最长一次站了10多天……当中晕死过去,休克了几次。他们看我休克了,就用冷水把我浇醒,就有人过来提着脚镣把我倒提起来,把我弄醒了继续站……”   朱明勇失望地表示,这些证据最后均未获法庭采信。   面对面的交锋   李庄正在写作一本书,暂命名《我的律师生涯》,他说,在这本书里会浓墨重彩写到他与王立军之间的故事。   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证实,重庆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一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而在此前一天,重庆官方则发布消息称: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得知王立军进美领馆并受到调查的消息时,我正在北京参加吴英案的研讨会。”李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当时感到突然,继而五味杂陈,“我和他有两次见面,印象深刻”。   李庄第一次见到王立军,是2009年12月2日夜,北京飞往重庆的最后一班航机上。在飞机头等舱里,他遇见了重庆市时任公安局长王立军。   “我当时坐2号座位,王坐3号,隔过道相邻而坐。他带了5个保镖,其中2个坐其身后,另3人坐经济舱。”当时李庄和王立军并未打招呼,李后来才知道王到北京正是向中央政法委反映其涉嫌伪证犯罪的问题。   李庄记得下飞机时,他特意站起来伸出左手,请王立军先行。王的专车就停在停机坪上,迎候他的是一众全副武装的警察。   10天后的12月12日深夜,李庄被重庆警方秘密抓捕,押解回渝。“在重庆机场的飞机舷梯下,王立军带着上百名防爆警察和一群记者迎候我。”李庄说,飞机被几十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包围。   防爆警察分列三路纵队,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脚蹬皮靴,每人佩带一把微型冲锋枪,十分威严。在相机的闪光灯闪烁中,李庄走下舷梯,与身穿米黄色风衣的王立军展开了两人间唯一的一次对话。   王立军:李庄,我们又见面了!   李庄:不是第一次,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王立军:你不要以为你的网我们撕不破。   李庄:我没有任何网,我只知道有一张法网。   王立军:我们重庆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动摇不了的。   李庄:我双手赞成打黑,但坚决反对“黑打”。你这样大的阵势,是迎接奥巴马来访呢,还是抓住了本?拉登?你得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呀,对我这样一个律师不值得。   王立军:我们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成本的。   李庄:好,我愿意做你们的成本。   话毕,王立军指着李庄,扭头对专案组人员喊:“你们开始执法吧!”随后李被戴上手铐,听到王立军吩咐专案组警察:他可是一个懂法的人。警察们回应:“明白意思!”   李庄被押上警车,警车呼啸而行,直奔看守所。从机场到看守所几十公里路途,全程戒严。李庄坦承,这给他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威慑,同时感觉王立军“太作秀,小题大做,钟情于‘戏剧化’的情节”。   2010年2月终审宣判后,李庄写过一封言辞诚恳的信,托看守人员转交王立军,要求见他一面:“给我20分钟时间,我会说服您,让您重新认识李庄案。”但王并未赴约,只是派了一个副局长见了李庄。   直到出狱,李庄再也未见到王立军。“但出狱前几天,他派专案组人员来给我施压说,出狱后就看我表现如何,要我不要乱说话,不然就以上海案证人徐丽军向我提起的诽谤罪,再抓捕我。”李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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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日报 | 薄熙来风光不再 “重庆模式”乏力

中国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2007年到重庆就任后,建立了所谓的“重庆模式”。重庆模式包括唱红打黑、反腐、建设大规模保障性住房、改革户籍制度、向贫困生免费供餐、绿化事业等诸多社会主义要素。在打黑过程中,重庆市出动200多个组的3万多名警力,建立强大的管制体系。另外,还建设了中国最多的保障性住房,一下子解决了200多万人的居住问题。 和提倡财富分配的重庆模式不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2007年打造的“广东模式”提倡通过思想、社会、经济等各领域改革寻求增长。这一模式旨在拯救逐渐丧失活力的广东经济,重视改革、竞争和效率。直到最近,这两种模式中受到好评的一直是重庆模式。因为短期业绩非常可观。重庆模式至今为止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等多位中央领导人曾前往重庆并给予好评。 但随着薄熙来的极左运动不断深入,北京政界开始担心这样下去会使人联想起毛泽东主导的文化大革命。每年让官员和大学生等20万人到农村体验生活的大下放和地方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红歌节目等都成为批判焦点,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在指责“薄熙来是最大奸臣”的信中写道:“薄熙来‘唱红打黑’的闹剧完全是为了他企图进入常委的做秀。这是薄熙来的‘文化大革命’!” 很多人认为,这一模式失去动力的根本原因是模式本身存在问题,但和薄熙来的个人倾向也不无关联。他们指出,薄熙来有时接受采访会换三套衣服,言行过于张扬,并为短期业绩而盲目推行政策。 朝鲜日报中文网 chn.chosun.com 本文内容归朝鲜日报和朝鲜日报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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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伟: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之四)

真正困难的事情是在打黑的同时充分保障而不是因此而侵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如果单纯为了打黑、维护社会治安,那么,我国今天由强力部门按照传统社会那种宁可错抓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专制思维实施和适用刑法,那么打黑相对而言就成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靠心狠手毒就完全能解决问题。但君不见,当年意大利墨索里尼法西斯政府上台后,立刻大肆抓捕黑手党嫌疑人,“法西斯分子用‘牛筋木箱’等极其残酷的刑法逼被捕的黑手党分子交出同党,然后利用口供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大搜捕。于是,一个奇迹发生了: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势力强大的黑手党销声匿迹了,剩下的黑手党残余分子惶惶如丧家之犬,被法西斯分子赶往穷乡僻壤。”[18]但是,当时意大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原有的法律秩序,也随之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最终意大利人民因墨索里尼的行为遭受的损害,不知比原来黑手党给他们造成的损害大多少倍。这方面的情况,普通人不清楚,但中国的政治、法律界人士和其他知识界人士应该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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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伟: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之三)

在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下,人大制度明显边缘化。以重庆为例,那里几年来最重要的公共事务是“唱红打黑”,但 “唱红”也好,“打黑”也好,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似乎并没有机会在做决定和进行监督方面发挥什么作用,并且很少有机会能有所闻问。重庆人大官方网站近几年来展示的内容表明,没有任何机构向人大报告过“唱红”方面的任何事务,包括规模和经费支出,打黑主要是由隶属政府的公安部门在推行,但人大每年只能从政府方面得到关于打黑的百余字的报告。我一直关注有关重庆的各种报道,但从来没见过那里的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对“唱红”和“打黑”进行监督的内容。各级人大作为整体进行监督和代表、常委个人发表监督言论、发挥监督作用的报道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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