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

BBC | 点评中国:关于革命问题论战的几点看法

近年,在中国,有关“革命”的论战再起,显示中国又到了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近年,在中国,有关“革命”的论战再起。最近,因韩寒的几篇博文引起的争论将其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社会各界、乃至官方的学者和媒体都卷入论战,从一个侧面显示,中国又到了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改革与革命,一个世纪的变奏 十年前,受南美的玻利维亚政府之邀,笔者赴玻参加一个为纪念该国1952年发生的一场在拉美影响深远的革命所举行的题为“二十一世纪的民族与二十世纪的革命”的国际研讨会,作过“从改革到革命,从革命到改革——一个动荡曲折的探寻中国现代性的世纪"的发言,中文稿后刊载于美国的"当代中国研究杂志"。 在发言中,我将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历程归结为一个巨大的历史循环:从改革到革命,从革命再到改革。 "正象让毛在革命中成功的因素并不一定保证其在建设上的成功一样,让邓小平乃至江泽民在前一段改革中获取成果的因素并不能保证改革的最后的胜利。急剧增长的社会不平等,难以令人置信的腐败,在保护弱势阶层利益和进行政治更迭方面制度的阙如等,都威胁着改革的成功。 直到现在,中国基本上是靠专制的手段维系着政治的稳定,于是在达成某些正面功能的同时也不断生成一系列可怕而令人忧虑的负面后果;1989年的民主运动就是因这些原因产生,在未来我们也无法排除出现一个新的抗议运动的可能。 为中国人民的利益着想同时也考虑到统治集团的利益,一个渐进的和平的政治改革是给中国带来富裕、自由和持久和平的最佳途径。它也是避免让中国经历一场新的革命的唯一方式。” 十年过去,在笔者看来,革命风暴的云朵已再一次在天边积聚,我们已能隐隐听到雷声。这场有关革命的论战本身已在传达这样的信息。一种重要的转折已经出现:革命重新成为一种选项,改革正在失去合法性。 上世纪八十年代,为改革开道,曾有“为改良(革)正名”的讨论;今天,革命似乎也正在被重新正名,重新获取某种正当性,成为一部分人视为中国迈向新生的条件。这是否意味着中国要进入一个新的循环——从改革再到革命? 事实上,笔者曾多次提及:改革可以避免革命,但也恰恰可引发革命,当因改革造成的新的社会期望不能得到满足,旧的问题不能根除的时候,革命最易产生。革命常常是改革停滞、不彻底的产物。 革命—形式的变化 在当下有关革命的讨论中,一些争执、分歧常常是起因于对革命的不同理解。正如法国已故著名学者H. Mendras在分析传统的农民起义和现代革命的不同时所说:革命是现代性的产物,与传统那种农民造反大不相同,它通过大规模动员造成制度的整体性变更。 从法国大革命起,世界范围内绝大部分的革命是通过暴力完成的,因此也不难理解在有关革命的讨论中时常伴有或隐或显的另一个有关暴力在社会变革中的正当性问题。然而,从捷克的“天鹅绒革命”到“橙色革命”乃至最近的“茉莉花革命”,在以往意含着血雨腥风的“革命”一词前,人们越来越多地冠以这些优雅美丽的限定词。 时代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传统的“革命的时代”(借用英国著名历史学家Eric. J. Hobsbowm语)已让位于一个“民主的时代”,现代的通讯、观念的改变以及因武器的毁灭性能力的发展等等都促成革命事件中行动者行为方式的变化,革命的方式发生转变。但在以大规模社会动员从整体上达成更迭既有体制、突破既有制度框架这一点来看,人们也当然有理由称其为“革命”。 不过,大规模改革也会达成某种体制更改的目标,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台湾九十年代被称为“宁静革命”的民主转型;此外,从毛时代的极权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八十年代官方称“改革是一场革命”,也不是没有一定道理。 因此,在我们的相关讨论中,首先需要明确我们所指涉的是何种革命,如果说是传统的大规模使用暴力的革命,姑且不谈可能与后果,从原则上讲赞同者恐怕就有限。但如果是指最近二十年来上述提及的这些革命,在执政者执意不作根本改革的情况下,事实上很可能出现,估计相当多数的人也不会反对。 至于用“改革”来消除积患,本为共识,但之所以在中国丧失动力和合法性,就在于其越来越成为权贵阶层侵害民众权益,维护既得利益结构的说辞;而当具有新的文化特质、具有建设性的维权运动被不断打压,新型的与传统革命者不同的依照法律秩序来维护正义的行动者"维权律师”们不断受到迫害的时候,“革命”呼声再起难道还会让人意外? 革命—条件与结果 中国一旦再爆发革命结果如何,是否具有条件,这是讨论中另外聚焦的一些问题。许多人都有的韩寒式的忧虑:担心一旦大规模风潮骤起,伴随官方的镇压,朝野的冲突加剧,社会秩序的崩解,现有的希望不再,要达成的目标也渺茫,也就是“天鹅绒革命”有其始与形而无其果,向传统的革命滑落,最后玉石俱焚,政客弄权,重建秩序,再次轮回。 显然,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不过,"颜色革命"的结果的可能也同样存在,历史从来不会简单重复。其它历史事件一样,对革命的成因和结果我们都无法做绝然的预见,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历史中行动者的取舍和作为。 所谓的条件也从来是相对而言。内战初起时的中共,许多人也没有会想到中共革命会成功,也认为革命条件不备;“茉莉花革命”成功的一些国家先前是有些条件,但也很难说比中国的今天要好多少,就一定是决定其成败的关键。埃及广场上的民众不坚持,也不会有穆巴拉克后来的下台。在这一点上,“让子弹飞”中的张麻子倒是有悟性的:历史中较量双方的力量对比常常是在动态中发生转移的。 此外,许多情况下,主张或者是反对革命的精英其心态同身处另外境遇下的民众可能并不一致,只要那些让民众不断受害、受辱的机制和集团继续存在下去,无论一些知识精英从何种立场出发所作的“告别革命”的呼吁,到头来终难阻挡革命声音高涨;而假如正义和利益表达机制能及时得到修补、保障、顺畅,革命的呼声就会转而淡去。这一切,都将取决于今后一段时间官方如何抉择。 回到常识:是脓总该要冒的,就看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时候,付怎样的代价了。 本文不代表BBC 的立 场和观点。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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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荣念曾的革命

荣念曾的革命 (2012-02-05) 早报导读 [香港政情] 严孟达:向孔教授致敬! [热点关注] 金里奇可以休矣? [财经人物] 施冰:站在父辈肩上 [中国早点] 傲慢与偏见   《百年之孤寂10.0—文化大革命》演员,全长100分钟在舞台上从左走到右。 ● 周文龙 漂流记 《百》说的是革命,但最终荣念曾并没对自己“革命”。 《百年之孤寂10.0—文化大革命》演出至一半时,已经有观众不耐烦,大声地喊道:“国王没有穿衣。”讽刺着导演荣念曾的戏是一件国王的新衣,观众是那不愿承认自己不聪明的子民。   演出交流会上,一名观众也直言他一点也不懂这戏在说什么:“我不知道这些演员在台上走来走去是什么意思?这个戏跟文化大革命又有什么关系?”但他话刚说玩,另一观众却马上反驳说,看不看懂一部戏并非重点,尽管她跟很多观众一样是摸不着头脑,陷入五里雾中,但她仍然很喜欢这出戏。   接着观众彼此的争辩越来越激烈,有人说这戏的演员太年轻,连文革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去演绎文革的伤痛呢;有人说他觉得这出戏对文革叙述很细腻;有人说这出戏乱来,有人说这出戏是他最感动的杰作……《百》戏剧指导郭庆亮忙于反应这一个个看得懂/看不懂,文革/非文革,好戏/烂戏的争辩,应对现场观众提问和情绪反应。至于荣念曾,他则坐在舞台一角,像个顽童般,乐在其中。   看《百》演出,台上台下仿佛都是戏,而且台下比台上更精彩。由荣念曾和本地12名演员集体创作的《百》说的虽是革命相关主题,但舞台上只有抽象符号和疏离情绪,不见革命激情;反倒是舞台下一些观众宣泄的愤怒情绪,更接近革命意识。   但熟悉荣念曾创作的人,都知道他早已习惯《百》演出的诸般评议。打从1982年荣念曾创立进念剧团以来,他和该团已建立一套独特的舞台美学和演出风格,其演出也不断引起许多批评。   以《百》为例,去年该剧在香港演出时,一些观众便不满该剧只是“一套只有表演者在自爽的戏”“胡乱拼凑符号就当成艺术”,愤然成立“反对资助《百》学生导赏场”的面簿,质疑进念获得香港艺展局资助的合理性。   相比之下,新加坡观众在演后交流会的情绪反应,就显得平缓多了。事实上在演出结束后,我挺惊讶地发现大多数观众都安静地看完整出戏,中途离场的人并不多。这是因为大家的接受能力强,能消解和进入演出的内在逻辑,还是大家容忍程度高,秉持着新加坡人独有的乖乖静静看戏的个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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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李劼:革命是权利,民主是协商,自由是审美

“ 在一个文明国家,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在一个昏乱的国家,则有十大自由: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 人们有必要扪心自问:到底想要哪一种自由? ”     对于一个缺乏常识的族群来说,首先需要说清楚的,还不是将来应该如何如何,而是经常被众口汹涌的那些观念,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涵义。比如说,革命,民主,自由。 过去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后来又有说,要告别革命了。前者的意思是革命被诉诸暴力,乃是天经地义;即便血流成河,也不要大惊小怪。后者的意思则在于告诫人们,以后的中国不能再革命了。不管以往革命曾经造成什么样的历史后果,但要不要革命,能不能革命,会不会革命,却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倒并不是说,革命是某种不可避免的天意,恰恰相反,革命通常都是因为人祸所致的不得已而为之。 与人权是天赋的稍有不同,革命并非天赐。革命通常是因为权力的专制、专制造成的无休无止的镇压而导致的民众权利。换句话说,革命是专制以及类似于专制的强行压迫造成的一种属于被压迫者或者说弱势群体的权利。这就好比说,当一伙强盗持枪威逼之际,全家人都天然具有保卫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权利一样。当一个国家的民众面临着没有公平的竞争、没有正义的保障、没有追求幸福生活的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个国家的民众无疑就具有了奋起革命的权利。相反,倘若民众可以通过诉诸法律的方式、通过诉诸舆论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革命的可能性就会自然消失,而革命的权利也自然消解了。在一个可以用法律或舆论解决问题的国家里,即便民众拥有持枪的权利,也不可能发生什么革命。相反,在一个民众除了革命无法求诸其它解决问题的途径的国家里,即便民众被剥夺了持枪的权利,也照样可能发生革命。 历史上的革命带给人类、带给诸多民族的结果,并非都是负面的。也即是说,民众将革命的权利付诸实施时,结果并非全都指向权力的专横。美国革命为美国的民主,奠定了历史的地基。法国革命虽然过于暴力,但革命本身的历史影响,却是造就了欧洲国家走向现代民主政治的趋势。即便是中国的辛亥革命,也是为几千年专制王朝所苦的中国民众之于革命权利的一次精彩实践。没有武昌起义,袁世凯哪能那么轻而易举地使清室和平逊位? 由此可见,要不要革命,能不能革命,会不会革命,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革命作为民众权利的历史合理性,有没有消失。也即是说作为造就革命权利的专制政体,要不要改变,能不能改变,会不会改变。 革命的结果,有可能带来民主,如美国历史所兑现的那样;也有可能带来比被革命推翻的王朝更残暴的专制,如十月革命所证明的那样。但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不能剥夺在一个专制政体底下的民众拥有革命的权利。这就好比无论某个政党在历史上曾经如何暴虐如何专制,都不能排除该政党走向民主政治的可能;否则,台湾的国民党转入民主政治的历史,就无法成立。剥夺专制底下的民众的革命权利,与否认曾经专制的政党走向民主的权利,同样都是改头换面的专制思维。 与革命是权利相对应的乃是,民主是协商。现代民主源自商业文明的发达,并非偶然。因为民主政治与商业文明,天然同构。在商业文明之中,交换双方,亦即买方卖方,不管彼此交易做得如何,双方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彼此没有尊卑贵贱,一如买卖不可能以百分之百对百分之零的方式进行。因为那样的方式就不是买卖,而成了抢劫。顺便说一句,中国历史上的江湖造反,或者宫廷政变,都是以抢劫的方式,而不是以买卖的方式,进行的。 若说民主政治有什么奥秘的话,其实很简单,就是买卖,或者叫做生意。民主政治其实也有四项基本原则,平等协商,讨价还价,赢者大度,输者服输。这与中国传统政治截然不同。中国传统政治的特色,通常以不平等作前提。君臣、父子、夫妻之间,从宫廷到家庭,等级森严,贵贱分明。宫廷政变也罢,江湖造反也罢,最后都不是消除不平等,而是制造出新的等级秩序。以这种不平等为前提的政治游戏,又是绝对没得商量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如此等等。至于每场政治游戏过后的结果,也是亘古不变的:胜利者总是全部通吃,而失败者卧薪尝胆;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民主政治的投票结果,总有个百分比存在,哪怕是百分之七十比百分之三十的大胜,也是个比例。但中国式的政治是没有百分比的。要说有的话,无非就是胜者百分之百的嬴,开国皇帝坐江山;败者百分之百的输,亡国之君赴黄泉。从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的这种区别可以明白,将来倘若发生革命的话,不是有无必要的问题,而是究竟指向老式的通吃,还是转向新型的讨价还价式的协商。换句话说,革命需要改变的不是坐在皇位上的姓氏,而是政治游戏的规则。 民主政治有类于生意场上的控股,通常以百分之五十一对百分之四十九。这不是打斗的成就,而是协商的结果。任何百分之百对百分之零的方式,就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而言,都属于抢劫行为,就好比赌场上的抢台面。所谓的打江山,其实就是抢台面。华人族群很熟悉这样的方式,几千年这么过来的。这个族群很容易将革命动辄就折腾成了抢台面。说这个族群天生不懂民主,是不确切的;但说这个族群被不民主的传统折磨得有些失常,并非不实。 因此,这个族群要自己国家走向民主政治,不得不从民主政治的第一个原则做起:平等协商。其中,平等是首要的。这个族群的等级观念之根深蒂固,恐怕是世界之最。即便是最贴近商业文明的上海人,都有上只角下只角之分,更遑论其它地方、尤其是皇城里长大的人们。比如这个族群在购物狂潮中的名牌攀比,便是其等级观念的一个折射。甚至这个族群随口说出来的话,唱出来的歌词,都充满着不平等的专横;诸如“爱你没商量”,或者假装一无所有的男人唱着硬要女人“跟我走”的摇滚。已经一无所有了,凭什么要人家跟你走?这算是丐帮、还是斧头帮的逻辑?至于爱不爱之类,是最有商量余地的事情。不说其它,就拿文明国家的许多爱情肥皂剧来说,都是这么商量出来的。 事实上,爱也罢,不爱也罢,凡事都该有个商量。有没有商量,能不能讨价还价,恐怕是这个族群能否走向民主政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文前提。而执政者的能否完成民主转型,也在于懂不懂与众商量。当政者不能老是没得商量,而得学会与人相商,并且率先成为平等协商的榜样。权力情结很深的中国民众,通常有样学样,喜欢以有权有势的当政者为榜样。就此而言,中国的衮衮诸公,有责任成为平等协商的楷模。因为拒绝协商,意味着增强革命的权利,增加革命的可能性。 由此引出宽容的命题。告别革命的前提,在于民众必须宽容公仆。但民主政治的内涵,却恰好是公仆必须宽容民众,否则,就不叫公仆,而成了专横霸道的官吏。公仆和民众,究竟应该谁宽容谁,初看上去好像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古怪问题,实质上却是有关民主政治如何可能的追问。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公仆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而民众对于公仆却是很不宽容的。公仆的任何隐私,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公众话题。更不用说,州长嫖妓一曝光,马上辞职。哪怕是总统寻花问柳,都要面临被弹劾的危机。脱口秀的主持人绝对不能拿弱势群体尤其是残障人士开玩笑,却可以肆无忌惮地嘲笑总统。可是,在一个相反的国家里,正如唱戏的喜欢拿残疾人说笑话,一些知识精英,老是在劝告民众如何宽容公仆;并且信誓旦旦地保证说,惟有如此,才有希望走向民主政治。口气是委婉的,意思却是不平等的。因为权力假如不受到监督,那么专制就不可能受到应有的制约;同样道理,当政者假如没有被革命的压力,就很难产生锐意改革的动力。 倘若有人问,专制政治的寿命到底有多长,那么答案其实早就明明白白地放在那里了:足以长到无动于衷地从一个两岁女孩身上碾过去。那个冷血司机碾死女童的场面,是令人震惊的。但是,假如一个吸烟者朝着身边的不吸烟者使劲喷烟雾,中国人会感到震惊么?应该不会。更毋须说,有多少人会细想这两件事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因为吸烟者侵犯不吸烟者的权利,不过是青萍之末;演变成冷血司机碾死女童,才具有骇人听闻的震撼。至于在侵犯他人权利到戕害他人生命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长,并非不可丈量的。须知,两者的实质,同样都是专横。 于是说到自由。在一个文明国家,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在一个昏乱的国家,则有十大自由: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人们有必要扪心自问:到底想要哪一种自由?将这两种不同的自由弄清楚之后,谈论自由就会简单许多。 自由其实是审美。当人们观赏着凡高的油画,邓肯的舞蹈,高山流水,吴带当风……,与其说是被艺术之美所折服,不如说是被自由的心灵所感染。亚里士多德将悲剧定义为灵魂的净化,换成另一个说法,恰好就是悲剧的审美,实现了灵魂获得自由的可能。就此而言,自由与审美,乃一币两面。 自由不是随地大小便,自由不是开着名牌车横冲直撞,自由是在尊重他人的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这样的自由,通常体现于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细节,或者被传媒无意间捕捉到的一些瞬间。比如,一个吸烟者发现有扰不吸烟者时,赶紧转过身,甚至干脆将烟熄灭以示尊重;或如,一个政治家面对抗议者扔过来的皮鞋,风度翩翩地一笑了之。又如,在拥挤的车厢里向老弱病残者主动让位,或者以不具名的方式,向有难之人捐赠善款。诸如此类的日常细节,并不如何伟大如何令人瞩目,却能让人获得小小的感动,因为自由本身所独具的审美品性。 说自由是审美,是因为自由实质上乃是心灵的天然绽放。自由之美在于人性的美好,有如鲜花,有如郁郁葱葱的林木。人之美,美在尊严的有无;自然之美,美在明净的山山水水;而一个国家之美,美在民众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自由地追求幸福,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从而让心灵获得天然的绽放,而不是听凭欲望泛滥成灾。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年头已然三十有余,但人们依然只管摸着石子过河,鲜有人叩问,被开放出来的究竟是欲望,还是心灵?欲望的开放与心灵的绽开所要求的自由,是截然不同的。与欲望开放相应的自由,可以演变成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而与心灵绽开相应的自由,则是信仰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追求幸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相对于只许一人纵欲、不许万民性福的时代,欲望的开放无疑具有历史的合理性;然而一旦欲望开放到了人欲横流、泛滥成灾的时候,那么心灵的自由与否,便成为一个迫切的时政课题。 欲望的泛滥成灾,根本原因在于,历届当政者总是暗中鼓励欲望的自由,始终禁锢心灵的自由。只要是满足欲望的自由,全都可以通行无阻。但与心灵相关的自由,诸如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创作的自由,个性的自由,一律遭到扼制。正如当年的那场革命其实为了满足欲望,如今的改革开放也不过是放开了欲望。倘若说这个民族何以如此缺乏精神上的自信和昂扬,那么答案就在于,无论是此前的造反有理还是后来的改革开放,全都以欲望作为其根本的动因。起于欲望,止于欲望;人们稍有心灵的追求,轻则禁止,重则枪毙。经过长年累月的鼓励欲望压制心灵,整个族群本能地害怕心灵的自由,乖巧地学会了吃吃喝喝打打麻将的苟活方式。生存的安全第一,被夸张到了只要活着怎么都行的地步。这种苟活的另一面则是欲望毫无节制的泛滥,从而透出蛰伏在背后的权力的嚣张。在无权者是苟活,在有权者是纵欲,所谓的和谐,其实就是这么达成的。前提是整个族群官员百姓全都甘愿放弃心灵的自由。权势者与苟活者彼此心照不宣,一个假装从来没有心灵自由这回事,另一个暗示,就算有,咱也不要。然后,意见领袖在旁边吃吃一笑:看,这样的人群,活该。 一个族群的所谓丑陋,主要体现于放弃心灵自由而导致的苟活和纵欲。苟活者认为,能够有苟活的自由,已经很自由了。纵欲者则认定了,只有在这块土地上,才能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这不就是自由么?还要什么自由?什么叫自由?可以纵欲,就是自由。这些可以自由自在地纵欲的特权者,大都领略到了改革开放的奥秘;同时暗暗窍喜:老爷子那代的抢劫过后,一直没有解决的分赃问题,如今终于落到实处。中国式的自由图景,就是这么呈现的。 但不管怎么说,相对于一人纵欲全民禁欲的时代,欲望的合理性如今总算获得了肯定。需要解禁的是,民众之于心灵自由的追求。正如欲望的满足是人的本能,追求心灵的自由,也是人的本能。没有存在层面的生存,GDP再高,也只是一个动物庄园。惟有放飞了心灵的自由,一个民族才能在全世界面前真正站立起来。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写作自由,出版自由,等等自由,所有这些心灵自由的基本保障都是不能剥夺的。心灵自由的程度越高,革命的可能越小。换句话说,具有审美意味的自由一旦不再成为问题,那么革命的权利也会随着革命可能性的降低而渐趋消解。这并非什么深奥的哲学,而是一言即明的常识。 有关革命、民主、自由的谈论,其实是一次回到常识的努力。出人意料的只是,常识之于这个族群,竟然如此匮乏。 (李劼:当代作家、红学专家、文学批评家。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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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一峰 | 革命中的埃及青年(组图)

2011年1月25日,第一批抗议者走进开罗市中心的 解放广场 (Tahrir Square), 埃及革命 拉开序幕。 24岁的华人摄影师 Ed Ou ,意识到这是不可错过的历史事件,接受 《纽约时报》 的委托,立即赶赴埃及,用相机记录下他所看到的一切。 一年后的今天,他发表了系列照片 《革命中的埃及青年》 (Egyptian Youth),向世人展示了这一段不平凡的日子。 1. 2011年2月11日,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辞职的消息传来,人们跳上坦克庆祝。 2. 2011年2月8日,19岁的Khaled Yahia蜷缩在床上熟睡,他一个通宵都在编辑视频。20岁的Lina Megahed则在更新Facebook,将解放广场的最新情况传向全世界。 3. 2011年2月3日,穆巴拉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在解放广场发生冲突。 4. 2011年2月7日深夜,17岁的Menna Elshishini(左)和18岁的Hana El-Rakhawi,向解放广场的抗议者送食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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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 | 辛亥革命的性质和成败得失

  辛亥革命的性质和成败得失 ——答《新史记》高伐林   (2011年10月3日,高伐林先生不耻下问,提出以下8个问题,要笔者回答。这些都是当前辛亥革命研究中有争议的问题。每个问题都应撰写专文,才能说透。不敢拂逆高兄盛意,不揣浅陋,畧献刍荛;不当和不及细论之处,敬请高兄和读者指正和原谅!)   ◆站在今天的高度,如何给辛亥革命定性?对眼下“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论”、“未完成的自由民主革命论”、“在特殊有利条件下偶然成功的排满民族主义革命论”这种种说法,您的看法如何?   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历史研究,需要的扎扎实实搜集材料,认真分析;在概念上绕圈子,没有多大意思。 辛亥革命有两个定性简单明了,是多数史家的共识: 就历史任务而言,辛亥革命是“未完成的自由民主革命”。 就思想动力来说,它是“排满民族主义革命”。 胡汉民说得好:“同盟会未尝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 [1] 当年各省“独立”,打出的旗号大都是“大汉军政府”,“光复”之类,足以证明此言非虚。而最好的注脚则是孙文自己的言行。1912年1月12日,清室退位,15日孙文居然率文武百官爬上紫金山去拜祭明太祖朱元璋,宣读祭文,说辛亥革命大功告成的原因: “实维我高皇帝光复大义,有以牖启后人,成兹鸿业。” [2] 以朱元璋驱除蒙古人、光复汉族皇室事业的继承人自居,滑稽有趣之余,充分袒露了这群人的内心世界。 1912年3月31日,孙文干了三个月临时大总统,要下台了。他在南京同盟会员饯别会上发表演说称: “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 [3] 于是,他把修铁路视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和实现民生主义的中心环节。 这些言行强有力地证明,孙文革命活动的最根本的动力,是光复汉族河山,把他说的“外国人”即“鞑虏”赶出关外。不但民众接受的是“狭义的民族主义”,连孙文这样的革命主要领袖也未能免俗。这些言行同时证明他对民权的理解是十分肤浅的。 关于辛亥革命性质的界定,最不靠谱的是“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论”。 “软弱”表现在哪里? 胡汉民说:“故当时民众心理,俱祝福于和议。逆之而行,乃至不易。……而亦为当日失败之重要原因也。” [4] 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人性的本然。武力反抗暴政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南北议和是人心所向。孙文及其支持者在协议基本达成后,仍然冀图不惜代价借外债发动“北伐”战争,受到各界同胞抵制,是对错误决策的正常反应。由于革命派信誉度不足,借不到外债,无法支撑他们延续战争,迫使他们不得不接受和议。要是说被迫接受和议是软弱的话,那是政治家的过错,与“资产阶级”有什么关系?何况这些政治家也是无可奈何才接受和议的。 作为参与这一历史事件的政治家,胡汉民责怪“民众心理”导致辛亥革命失败,无非证明自己缺少反思精神。 而就理应客观地观察历史现象的学者而言,南北议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反过来据此贬斥革命派软弱,鼓励不顾实际情况和后果去走极端,也是不足取的。 史家中有些人持这一说法,则旨在证明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高明,共产党比同盟会——国民党正确,指责后者不敢发动工农,因而不敢和不能把战火烧遍全国,导致辛亥革命失败。 这一论调其实是昧于实际情况的宣传语言。 当时工农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帮会或绿林好汉。辛亥革命,有数以百万计的“民军”卷入大潮,他们就是被革命党人引入城市的工农。1911年9月7日开始围攻成都和其他城市的“保路同志军”,不就是袍哥领导下的工农大众吗?其他各省的“民军”情况大同小异。不过,这些民军为推倒旧政权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以破坏治安、祸害百姓著称于时。 其实,横看当时中国各阶层,最强大的是资产阶级。竖观百年中国史,辛亥前后亦是资产者影响最为强大、独立性表现无遗的年代。 武昌起义,冲锋在前的是新军,而稳定社会,支持革命战争的是商会和资产阶级。 “武昌首义期间,商会、商团资助民军经费达100多万元。……部队膳食支出,由商会垫借五万金,分配作临时食费。汉口商务总会筹巨款供招新军一镇之薪饷,还推举商董四员专业军需,接济粮台。”“当时民军主力集中用于战事方面,商团则维持社会治安,日夜操练,荷枪实弹,昼夜梭巡”。 [5] 军政府组成后,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负责民政工作,大批商人参加工作。 没有商会和商人的支持、帮助,武昌起义后武汉三镇的局面不可能那么快稳定下来,革命战争也很难坚持下去。 各地的商会都是商人自主、自治的组织,有的实际上是当地的自治政府。例如,1905年成立的城厢内外总工程局(1909年6月18日改称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就是一个地方自治政府,而且参与了上海起义的全过程。其他宣布独立的各省商会也普遍参与了“光复”大业。军阀混战之际,军队流窜各地,保护地方,维护治安,免遭蹂躏的重责,通常也是由商会及其自治武装——商团承担的。 当时断送建设现代民主自由国家伟业的是那些眼光短浅的政治家。他们玩弄政客伎俩,争权夺利,把从实际情况出发,巩固和完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和保障公民自由的大业置诸脑后。资产阶级不应该成为他们的替罪羊。   ◆对于中国从传统社会转型为现代社会而言,辛亥革命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功,哪些方面遭遇了失败?您曾提到,中国转型艰难,“主要原因是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自身的缺陷。这与缺乏法治传统息息相关,国民党和北洋实力派,都没有牢牢树立法治观念,而把夺取政权放在第一位”。现在有这样一种议论,认为未能施行法治,非不为也,是不能也,法治不适合当时的国情,各方首先是试图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但屡屡碰壁。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不能“牢牢树立法治观念”?   袁:辛亥革命有三大收获: 1.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2.言论自由。 3.三纲坍塌,宗法专制的思想体系开始瓦解。 失败则在这些收获没有巩固下来。主要原因是北洋实力派和国民党都没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他们口头上也讲法治,但行动上往往背道而驰。例如: 袁世凯居然成立军政执法处,不经司法部门肆意抓人、杀人。 同盟会和国民党呢?1,动辄暗杀或捕杀和自己意见不合或被怀疑为政敌的人:陶成章(光复会领导人),陶骏保(革命军江浙联军参谋长)、黄远生(民初最著名的记者)、夏瑞芳(商务印书馆创始人)等都先后死于他们枪下。 2,一不如意,就起兵闹事,用枪杆子解决矛盾。“二次革命”,“护法战争”,“北伐”,“东征”,“国民革命”,直到政权夺到自己手上为止。这些行动都被美化为不容置疑的“革命”,一一检视,大都是权力或利益之争。 任何一个制度的建立和巩固都有一个过程。清末实行新政才开始建立新式法院系统,民国成立后,继续推广,但马上碰到一个问题:人才不够。司法总长梁启超不得不下令收缩。他说: “故立宪国必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件……我国之行此制,亦既经年,乃颂声不闻,而怨吁纷起,推原其故,第一由于法规之不适,第二由于法官之乏才。……今当草创之际,难期速成……其筹备未完诸地方,则审检职务,暂责成行政官署兼摄,辟员佐理。模范既立,乃图恢张”。 [6] 这些情况多半出现在边远地区。除此之外,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有法院之处,都应该和可以立即实行的规则,而没有所谓“国情”的差别。国情特别论不过是专制统治者或暴民掩盖其非法行为的藉口。 通过司法过程解决社会矛盾,通常会比较缓慢,但换来的是逐步养成人人依法办事的习惯,社会赖以长治久安。以宋教仁被刺案来说,当时司法审判为什么不能正常进行?人们指责当局拖延。事实如何? 1,主要犯罪嫌疑人或死或逃。 刺杀宋教仁的主凶武士英和这次暗杀的组织者应夔臣,都在在法租界关押20多天后移交给中国当局。前者6天后却离奇地在拘押的军营暴毙;后者竟然成功越狱。另一主要嫌疑人、国务院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在宋教仁被刺后第六天(3月26日)逃离北京,遁入青岛租界,而德国当局拒绝引渡。 当时控制上海的是国民党要员和青帮大头目陈其美。人们普遍认为上海接连出现的犯罪嫌疑人暴毙和越狱的戏剧,是陈其美操纵下演出的。洪述祖逃逸则可能与赵秉钧有关。调查清楚有关案情,作出公正审判,正是司法机关责任所在。缺席审判,世所常见。这些都不是中断司法进程的理由。 2,由地方法院审理,还是组织特别法庭审理? 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袁世凯复电同意。但是应夔臣的辩护律师认为此举违法。司法总长许世英也认为组织特别法庭没有法理根据,不惜以去就力争。司法部致电上海地方审检厅说: “宋前总长为民国伟人,本案审理自当格外慎重,程都督拟组特别法庭,即系此意。惟与《约法》、《编制法》不符,碍难照办。本部斟酌再四,仍应由该厅负完全责任,审理所有一切。……该厅即速依法进行。” [7] 上海地方检察厅亦已着手传讯有关人员。就程序而言,没有问题。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确实比较缓慢。从1913年3月20日刺宋到7月12日“二次革命“爆发,不足四个月,中间波澜迭起,并不奇怪。无论有什么障碍,如果国民党方面坚持遵循司法途径办理此案,民国政治史就会重写。 当时全国各界异口同声,呼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宋案,实行法治,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最大的“国情”!可惜,但孙文等国民党领导人充耳不闻,先是冀图暗杀袁世凯;继而不顾党内外反对,不自量力,一意孤行,发动“二次革命”,冀图用枪杆子决是非,法治进程因此中断,一个多月后,全军覆没。由此可见,出现这个局面,不是由于“国情特别”,也不是民众水平低下,而是国民党领袖尚未告别草莽英雄的气概,染上革命幼稚病,抗拒法治,从而造成这样的恶果。 应该指出,这是各国革命党人的通病。纠正这些领导人的错误所付代价的大小,则与法治传统强弱有关。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辛亥之后数十年的乱局,人们追溯到与《临时约法》的严重制度缺陷有关,而这又是南北矛盾“因人设制”的结果,引发一波又一波严重政争与分裂。您对《临时约法》如何评价?   袁:1925年,民国元老熊希龄、和胡适、马君武等8人曾联名沉痛地指出:“民国十三年来之战祸,全由于《约法》之不良。府院之争、行政立法之争,无非《约法》所致。” [8] 这是身历其境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的深刻反思,可以说是经得起推敲的定论。过去,史家们由于深陷意识形态陷阱而不觉,没有注意他们这一重要经验总结。 去年(今年一月发表)笔者曾撰文系统分析《临时约法》的弊端。 [9] 概括起来,要点是: 第一,制宪机构代表性不足,程序也有问题。 “辛亥革命后,临时政府成立的法理根据是1911年12月3日议决公布施行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孙文和袁世凯都是依据这个宪法文件当上临时大总统的。这个文件当然很不完备,但是,制定更完备的宪法文件需要智慧、知识和足够的公信力。当时聚集在南京的17省代表恰恰忽视了这个重大问题。1912年1月28日临时参议院宣布正式成立,它是由各省军政府各指派三名代表组成的,共有参议员42名。临时政府迁到北京后,根据《参议院法》,临时参议院改为每省区派出代表五人,原则上由省议会选出,参议员人数增至122人。为什么不等待参议院更加完善或正式国会选出后,再来制定这么重要的文件? 与此同时,制定如此重要的宪法文件,却把当时最大的实力派、第二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方面的代表排除在外,其公信力和未来实施的保障都不无疑问。 而从程序上看,也有问题。《临时约法》是1912年2月6日开始审议,3月8日通过的。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14日,临时参议院接受孙文辞职;15日,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审议开始后,袁世凯已是当选总统,却从未征求他的意见,也不由他签署公布,却授权已经被参议院批准辞职的总统在3月11日签署公布,这是世界宪法史上极为奇特的现象。 第二,动机不纯,过程粗糙,学识不够,缺陷很多。 《临时约法》按其内容来说,要点是把已经付诸实施的总统制突然改变为内阁制,釜底抽薪,削掉袁世凯当选时按规定应该掌握的大部分权力。由于动机不纯,这个文件制定非常匆忙,从推定起草人到三读通过,只费时37天!加上文件起草人学识和实践经验都不足,为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建设考虑不周,且没有广泛征求各方和广大公民的意见,最后通过的文本漏洞和失误不少。 综合众多中国宪政史学者的研究,主要缺陷有如下五个: 1.名不正。 究竟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 它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俨然实行总统制;签发这个文件的孙文1918年与参加“非常国会”的议员谈话,仍然认为:“约法规定为元首制。” [10] 。但它又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从而任何国务员(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均有否决总统决定的权力。可是,作为内阁制去运行,它又没有建立相应的必不可少的配套制度。诸如此类的缺陷,为日后政争埋下了祸根。 2.没有确立保障公民自由的制度。 《临时约法》的起草人,大都是留学日本尚未完成学业的年轻人。他们勇气可嘉而学养和从政经验都十分欠缺。这些20世纪初活跃在东亚最大国家的革命者,与第一部现代成文宪法——18世纪的美国宪法制定者的素质差距实在太大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自由对人类发展的关键作用,没有像美国先驱们那样在宪法上写上: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的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11] 他们跟在日本人的屁股后面照搬大陆法系,在列举一堆“人民得享有下列自由权”之后,加上一条“得依法律限制之”的尾巴,从而为执政者制定剥夺公民自由的恶法打开后门,让此后的中国史平添不知多少苦难和血泪。 与此同时,它没有解决一个重大问题:如果行政当局肆意侵犯公民的自由,甚至拘捕公民,受害者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临时约法》一公布,留英归来的法律学者章士钊就尖锐地提出这个问题。他建议应该仿效英国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或其亲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强制有关机关把被拘留者移送法院,依法审查拘捕是否合法和依法办案。 3.国会与总统没有互相制衡的制度,是一个残缺的内阁制。 早就有学者指出: “盖纯粹内阁制中有两权焉:一为不信任案通过权,一为解散国会权。前者为国会借以监督行政之利器,后者为内阁抵抗国会诉诸人民以求公判之唯一途径。……而《临时约法》皆无之,不可谓非《约法》之大缺憾。” [12] 由于行政当局没有国会解散权,国会议员肆无忌惮,随之而来的是两大恶果:一是行使职权时不顾后果,一意反对。另一是自身的腐败愈演愈烈,最终以曹锟贿选的丑剧宣告自己的灭亡和国家更大的悲剧的开始。 4.总统与总理各自的职权和相互关系不明确。 袁世凯可以利用“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的规定,指挥一切。而袁世凯逝世后,段祺瑞当总理,也可以迫使黎元洪沦为盖章总统。当黎氏心有不甘,冀图反抗的时候,总统府和国务院权力之争的终于导致张勋复辟。黎氏之后,府院之争也史不绝书,成为民国乱局的一大根源。 5.没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可能原先的估计,正式宪法很快就要制定,没有考虑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根本没有提及违反《临时约法》的争议如何解决。等于建好一座大厦,却没有配备消防设施。 说到底,这是革命幼稚病发作,使出一个连环计,把一手交出去的权力,换个手要回来。 这些失误,一直影响民初政局的发展,直到1928年国民党夺取全国政权,建立党国体制为止,是各项纷争的制度原因。   ◆李泽厚先生最近再次延续他“告别革命”的思路,在接受采访时说,要“告别辛亥革命”。余英时先生则认为,没有什么“清末新政”,清廷并无真正改革可言,所以逼出革命。您说过,晚清的当政者“是否能顺应历史潮流而采取改革与其步骤,这才是关键点。如果在改革步骤上跟得上历史潮流,中国转型的成本就不会这样高昂”。请问您对清末改革与革命的关系怎么看?   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00年义和团事件,60年间付出巨大代价,解决了一个问题:中国要不要学习西方,接受现代文化? 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进行了四大改革: 1.教育改革。废除了科举,建立新的教育系统,学习内容与现代文明接轨,不再局限于中国传统的经史。 2.司法改革。断然废弃传统的中华法系,接受大陆法系,制定新刑律、新民律和民事刑事诉讼法,取代行之已久的《大清律例》;相应地着手建立独立的审判厅系统,取代传统的司法与行政统一的体制。 3.启动官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宣布自1908年开始为期九年的预备立宪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并非徒托空言。各省咨议局和资政院先后成立,初显威力。取代传统的县知事一元化领导下的宗法专制体系,乡镇至县一级的三权分立的地方自治正在进行。 4.扫除阻碍工商业发展的种种限制,政府主动推动商会等非政治性的民间团体发展,经济自由日益扩大,促进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这些改革是重大的制度性变革,不但促进了当时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且进入民国后后续效应十分明显。那么,为什么会爆发革命呢? 一是对抗、打压群众请愿运动。 1910年初至1911年初爆发四次大规模的请开国会运动,清政府没有顺应民心,当机立断,立即推行民主,实行宪政。反而羁押、遣送请愿代表,只答应提前三年在1913年召开国会,实行宪政。 二是官制改革不进反退,1911年5月8日宣布成立内阁。但是这是一个畸形的“皇族内阁”。内阁成员13人中,满族8人,其中皇族又占5人;蒙族1人;汉族只有四人!于是,士绅和中产阶层对改革彻底失望,从反对革命转向保持中立乃至同情或支持革命。 三是忘记洋务运动失败的教训,违反法令,把依法成立的民营川汉铁路公司经营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激起强烈反抗后,又火上浇油,拘押保路运动领导人,开枪打死示威群众32人,终于导致1911年9月7日开始,四川“保路同志军”围攻成都等地,内战延续一个多月,促使武昌秘密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乘机发动起义,引发各省独立大潮,大清帝国坍塌。 三项抗拒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导致改革进程中断,重建全国秩序的过程漫长、崎岖,代价巨大。 李泽厚教授痛心疾首,一再直言必须“告别革命”,是他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经验总结,值得人们深思。   ◆过去人们只认革命派为进步动力,又批评其“软弱”“妥协”。在晚清辛亥革命的诸种力量中,对立宪派的作用,人们越来越给予肯定;最近又有学者高度评价清廷的“逊位”,认为如果单纯的按照革命党人的种族革命,很可能只是在汉族地域形成一个小中华,而广大边疆,例如内外蒙古、新疆、西藏,很快就会解体。清帝的逊位止住了解体趋势,把一个完整的帝国移交给共和国。您认为,从推动中国在政治上顺利转型的意义上,革命派、立宪派、清廷等等各有什么正面和负面作用?   袁:高全喜教授对清帝《逊位诏》的法理学分析,说它是中国“光荣革命”的标志,别具法眼,启迪人们从新的视角思考辛亥革命,不失为学术上有益的探索。 不过,愚意以为辛亥革命后,除1987年后的台湾,中国没有“光荣革命”。1987年后,台湾社会转型,被称为“宁静的革命”,确是东亚走向现代化的光荣革命。 翻开世界史,称得上“光荣革命”的政权转移,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1.过程是和平或基本上是和平的。 2.结果是实现了法治,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推动经济繁荣,国家进入了长治久安的轨道。 第一条,辛亥革命差强人意,流血不算太厉害。此次革命虽然种族革命的气味很浓,但是,革命爆发后,各方快速调整思路,以“五族共和”取代“光复大汉江山”,除少数城市外,没有出现满汉或其他民族间的冲突,那么大的政治变动,杀戮、流血,不算严重。 第二条则差距太大了。在一个百年来革命和战火频仍,民主、法治尚是奋斗目标的国度,谈论有过“光荣革命”,似乎想象的成分太大了。 大清帝国与中华民国之间的政权转移,主要是革命派、立宪派和北洋实力派三方合力的结果。清廷在三大势力夹击下,顺应潮流,和各方达成和平逊位的协议,让战火迅速熄灭,减少了社会震荡,善莫大焉。《逊位诏》的积极意义应该肯定。 此举多方共赢,对任何一方都没有负面作用。以最激进的革命派来说,它在财政上濒临破产,协议达成正好给了它一条走出困境的康庄大道。 没有《逊位诏》,中国会不会解体?推测意见,见仁见智,可资谈助,实际意义不大。现实情况是除蒙古分出去以外,中国其他疆域基本完整,与同一时期的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土崩瓦解的状况大不相同。疆域和民族的分合,取决于多种内外因素,必须具体分析;一纸《逊位诏》,似乎没有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从文化角度来看,辛亥有哪些方面是与传统决裂,哪些方面延续了传统,而今天,又有哪些方面与辛亥传统断裂,哪些方面是一脉相承? 您曾说过,“中国文化可分为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百年来文化讨论纠缠不清,各不相让,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注意这个区分”。能否更进一步说明,没有注意这个区分,导致讨论中怎样的混乱和误区?   袁:辛亥革命后,皇帝躲进紫禁城过日子,三纲的制度基础坍塌。自由、平等、民主取代三纲成为公认的是非标准,这是与传统最大的决裂。但是这一条不够巩固,成为后来政治和新旧文化冲突的重要根源。至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其演变是自发和渐进的,无所谓决裂问题。 百年来,中国知识阶层中有些人,老是不承认任何国家要成为现代国家,就必须坚定不移建立现代政治制度——自由、民主、法治、分权制约的宪政制度,现代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以学术自由为核心的现代教育制度,以言论自由为核心的多元的文化制度;而这些制度不论任何国家都是大同小异的。至于非制度层面的文化,则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本来应该兼容并包,自由探讨,自由演进,自然更替。 可是,有些人混淆文化与制度,一再冀图用自己喜爱的某种思想文化观点去修改现代社会制度。于是,在报刊上一再掀起阵阵波澜。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作用甚微。比如,张君劢提出,根据中国的国情,要实行“均贫寡安”的“社会主义”,反对“偏重工商”;梁漱溟反对牟利;而实际生活并没有按照他们的愿望前进。现在有些人提出“儒家社会主义”、“儒家宪政主义”之类的主张,更是茶杯中的风暴而已。 这种社会现象有两个特点: 1.一代不如一代。 从康有为到张君劢,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主张都非常明确。例如,康氏提出要定孔教为国教,国民须“各守名分”,灭掉回教、耶教;在他所策划的大同世界中,无私产,实行计划经济;子民连阴毛都要剃掉,等级分明,严格监控个人的一举一动,做爱也要得到医生同意!国人著书则要交翰林院审定!白纸黑字,毫不含糊。 而甘愿拜倒在他们脚下的当代论者,不但学养、社会影响力无法望其项背,说话也躲躲闪闪,与他们奉为伟大先驱的康有为、张君劢等人直书政见大异其趣。当代儒学鼓吹者除蒋庆提出“大儒”和“帝王”和“圣贤”的后裔拥有否决权的三院制的主张外,谁也不知道其他几位的具体主张是什么。是不是担心亮出自己的具体主张后,会戳穿宪政外衣呢?且待下回分解吧! 2.沦为前现代社会制度的纹饰。 现代社会是有共同标准的。不管主观意图如何,他们的主张和设计,正好符合要抵制社会制度现代化的政治家们的意愿。 可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如此等等,不过是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泛起的浪花。历史洪流无情地把康有为及其徒子徒孙冲刷到小港湾中自娱自乐,企盼有人鉴赏。   ◆您如何评价晚清大变局中的孙中山、袁世凯等各派势力的领军人物?能否具体阐述一下,他们的思想缺陷如何具体与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有关?我们今天评价这些人物,应该抱着怎样的态度,避免怎样的误差?   袁:孙中山、袁世凯这些人的成败得失,包括我在内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者已经再三论述,说来话长,不必在这里赘述。 研究这些历史人物,同研究一切历史问题一样,只要坚持三条就能得出经得起检验的学术结论:一是说真话,全面收集和分析史料。二是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学术自由,在自由探索、自由讨论中推进学术。三是敢于怀疑已有的学术结论,提防掉进意识形态陷阱。这三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时至今日,蓄意为某党某派辩护的人自然还有,但公众不认为他们是真正的学者。困难在于习非成是,许多错误的结论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得侵犯的天经地义。其实,学术的发展是永恒的,哪里有什么天经地义?封孙中山为子民只能拜倒在他脚下的“国父”,袁世凯则认定为天生的卖国胚子,是国民党美化党国体制、肯定其威权统治合法性的宣传伎俩;与经过严格证论证的学术结论是两码事。 谈到这些历史人物的失误,有两个原因非常值得重视: 1.传统的重负。 为什么孙中山竟然亲手制定《中华革命党总章》?秘密帮会的传统跃然纸上。从康有为设计的《大同书》到毛泽东的《五七指示》,为什么一代又一代的政治家总是热衷于发明各种剥夺公民自由、抗拒现代文明的制度?他们总是自负地认为自己生长的土地有悠久和辉煌的文化。于是,历史辉煌转化为思想枷锁和抵挡外来的现代文化的堤坝。从孙中山的“毕其功于一役”、毛泽东的超英赶美,到形形色色的谋臣、策士,老是构想出一些超越现代文化已有高度的美妙蓝图,藉以显示中国传统文明和提倡者与众不同,就是不肯首先扎扎实实吸纳现代文明,为释放中国人的创造力建筑兼顾的社会制度平台。 2.抽象的正义和多数人利益。 几乎所有民族都有关于天国的美妙梦幻,但像中国那样风靡几代人,并长期付诸实践的,却世所罕见。那些民粹的论述是人们难于抵挡的。多少人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甘之如饴!后果却是事与愿违,血泪斑斑。 百年来,一个接一个的飞来横祸,都是上述传统包袱加民粹空想共冶一炉为思想源头的。 这些与经济基础有没有关系?说到底,这些都是自然经济的思想烙印,人们分不清空想和实际。在中国彻底融入世界一体化洪流以前,世界公民的眼光很难被多数中国人接受,这些问题还会一再困扰中国人和中国历史的进程。与此同时,“卖国”帽子可以随时戴到敢于质疑意识形态教条的人们头上,尽管他们与权力和土地不沾边,连卖几平方宅基地的本事都没有!   ◆辛亥革命是当时世界上的一件大事,各国关注,也纷纷施加影响。中国人最关心的是日本。日本当时对辛亥革命的态度如何?如何影响到后来的中日关系和中国政局的变化?   袁:义和团事件后,列强对华政策有两种对立倾向:一是承认“门户开放”,力图摆脱过时的划分势力范围政策。另一是有些国家不愿放弃已得利益。 辛亥革命后,划分势力范围的举措再次高涨。日俄力图攫取东北、蒙古。英国则觊觎西藏。特别凶恶的是日本。其策略是乱中取胜,支持革命党人、勒索清政府并举,精心计算,谋取最大利益。日本有些所谓民间人士,实际是执行政府政策的工具。 1912年7月8日,日俄缔结密约,把内蒙古一分为二,东部划归日本势力范围,西部则属俄国。英国和俄国则达成蒙古和西藏利益交换的谅解;于是,英国于1912年8月17日发出外交文书给中国政府,反对中国“干涉西藏内政”;10月21日俄国则与蒙古缔结俄蒙协约;西藏、蒙古在他们支持下先后宣布独立。 袁世凯政府成立后遏制了这一边疆独立的趋势和侵略者的图谋。日本自明治维新开始至1945年战败投降,一直没有实现民主化,逐步演变为军国主义的侵略国家。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乃至日后的九一八事变和抗日战争,都是这些恶因的发展。这类国家的侵略行为是很难纠正的。而英国这类侵略国,国内实行的是宪政,相对说来,迫使它放弃侵略行径,代价要小得多。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刊登于《新史记》总第五期第1-10页(2012年1月出版)。 [1]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6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版。 [2]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95页,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版。 [3] 同上第319页。 [4]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60页。 [5] 皮明庥主编:《武昌起义史》第162-163、164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北京版。 [6]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第121-122页,中华书局北京影印版。 [7] 朱宗震 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24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8]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善后会议》第388页,档案出版社1985年北京版。 [9] 袁伟时:《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合力摧毁了民初宪政》,删节后刊登于《品味·经典》2011年第一期第40-59页;《江淮文史》2011年第3期第4-30页全文刊登;《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双月刊)2011年第4期(7月15日出版)起,以《民初宪政格局再审视》为题,分两期刊发了全文。 [10] 《孙中山全集》第四卷第442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版。 [11] 《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第28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成都版。 [12] 陈茹玄:《增订中国宪法史》,文海出版社1985年台湾影印版,转引自《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北京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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